标题:《清史稿》 志九十二 内容: ○职官四武职籓部土司各官公侯伯子男额驸侍卫处銮舆卫骁骑营八旗都统前锋营护军营统领景运门直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三旗包衣骁骑营三旗包衣护军营  步军统领火器健锐神机虎枪诸营乡导处上虞备用处善扑营王公府属各官公主府长史陵寝驻防各官各省驻防将军等官提督等官各处驻札大臣回部各官籓属各官土司各官番部僧官  公、侯、伯、超品。 子、正一品。 男、正二品。 轻车都尉、正三品。 以上俱分三等。 骑都尉、正四品。 云骑尉、正五品。 恩骑尉,正七品。 凡九等,以封功臣及外戚。 初,天命五年,论功序列五爵,分总兵为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牛录额真称备御。 天聪八年,始设一等公,即五备御之总兵。 及一、二、三等昂邦章京,即总兵。 梅勒章京,即副将。 扎兰章京,一、二等即参将,三等游击。 牛录章京。 即备御。 顺治元年,加封功臣公、侯、伯世爵,锡之诰券。 时公、侯、伯下无子、男,副、参即其爵也。 四年,改昂邦章京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扎兰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喇布勒哈番。 授爵自拖沙喇哈番始,旧为半个前程,汉称外所千总,正五品。 递上为拜他喇布勒哈番,汉称外卫指挥副佥事,从四品。 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指挥佥事,正四品。 阿达哈哈番,三等称外卫副同知,二等称外卫指挥同知,俱从三品。 一等称外卫指挥副使,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指挥使,正三品。 阿思哈尼哈番,三等称外卫都指挥副同知,二等称外卫都指挥同知,俱从二品。 一等称外卫都指挥副使,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都指挥使,俱正二品。 精奇尼哈番。 二等称銮仪卫都指挥同知,从一品。 一等称銮仪卫都指挥使,正一品。 积拖沙喇哈番二十六,为一等公。 八年,定世袭罔替制。 十八年,定合并承袭制。 康熙元年,以世爵合并至公、侯、伯者,仍与分袭。 雍正二年,锡明裔朱之琏一等侯。 干隆十四年,锡名延恩。 八年,嘉大学士张廷玉等辅弼勤劳,赐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袭,汉世职自此始。 明年,锡公爵嘉名。 如褒绩、忠达类。 外戚命为承恩公。 往制为一等公。 干隆四十三年改三等。 干隆元年,定精奇尼哈番汉字为子,阿思哈尼哈番为男,阿达哈哈番为轻车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满文如故。 十三年,定公、侯、伯以次封爵表。 一等公袭二十六次,一等侯兼一云骑尉袭二十三次,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十九次,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十一次,自公至男,一、二、三等依次递降。 十四年,追锡侯、伯嘉名。 如奉义侯、敦惠伯类。 自是垂为永制。 十六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是为九等。 三十二年,嘉黄芳度功,予袭公爵十二世,并依八旗例,复给恩骑尉,优恤于无穷。 时将军张勇等,提督孙思克等,并缘此推恩,繇是汉官亦有世袭罔替例。 同治中兴,剖符析圭者,汉官为多,犹古武功爵也。 光绪三十三年,制定创兴大业者予子、男,号曰商爵,则颁爵之制少异已。 公主额驸,位在侯、伯上。 尚固伦公主中宫所生女。 曰固伦额驸,秩视固山贝子;尚和硕公主妃所生女及中宫抚养者。 曰和硕额驸,秩视超品公。 亲王女曰郡主,额驸秩视武职一品。 世子、郡王女曰县主,额驸视二品。 贝勒女曰郡君,额驸视三品。 贝子女曰县君,额驸视四品。 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曰乡君,额驸视五品。 近支格格予岁禄,远支止予虚衔。 下嫁蒙籓亦如之。 所生之子,各予其父品级。 初,太祖时,额驸何和礼授都统,达尔汉继之。 太宗时,巴雅思祜朗授都统,拉哈继之。 自是御前侍卫大臣、护军前锋统领,皆为专职。 亦有仅受岁禄,而护从随征受命一充其任者。 至出镇西北,则自定边左副将军策凌始。 踵其后者,世宗时,观音保为领队大臣,高宗时,色布腾巴勒珠尔为参赞大臣。 其授文职者,止天命间苏鼐、干隆间福隆安二尚书而已。 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 内大臣,初制正一品,后改从一品。 各六人。 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 散秩大臣、都统、护军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 散秩大臣无员限。 从二品,食三品俸。 主事一人。 署主事三人。 笔帖式二十有七人。 内委署十五人。 协理事务侍卫班领,正三品。 侍卫班领,正四品。 各十有二人。 署班领二十有四人。 侍卫什长七十有九人,宗室九人。 侍卫一等正三品。 六十人,旗各二十人。 宗室九人。 旗各三人。 二等正四品。 百五十人,旗各五十人。 三等正五品。 二百七十人,旗各九十人。 宗室六十有三人。 旗各二十一人。 蓝翎侍卫九十人。 旗各三十人,三旗通为五百七十人。 内隶黏竿处三十四人,上驷院二十四人,上虞备用处三十六人。 善扑营、武备院无常额。 四等侍卫、汉侍卫,分一、二、三等及蓝翎。 俱无员限。 亲军校,正六品。 署亲军校,初无品级。 干隆五十一年定从八品。 各七十有七人。 领侍卫掌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 协理、主事、笔帖式,分掌章奏文移。 侍卫掌营卫周庐,更番侍直。 分两翼宿卫。 干清门、内右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太和门为外班。 行幸驻跸如宫禁制。 朝会、祭祀出入,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 领侍卫内大臣、侍卫班领,帅豹尾班侍卫。 散秩大臣、侍卫什长,执纛亲军以供导从,大阅则按队环卫。 亲军校掌分辖营众。 其常日侍直者,御前大臣、王大臣兼任。 御前侍卫、御前行走、干清门行走,俱侍卫内特简。 无常员。 故事,凡宿卫之臣,惟满员授干清门侍卫,其重以贵戚或异材,乃擢入御前。 汉籍辄除大门上侍卫,领侍卫内大臣辖之。 其以材勇擢侍干清门者,班崇极矣。 惟嘉庆问杨芳特授国什哈辖,汉国什哈内大臣,叹为未有。 其出入扈从者,后扈大臣二人,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兼任。 前引大臣十人。 内大臣、散秩大臣、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兼任。 所辖奏事处,御前大臣兼管。 侍卫一人,御前侍卫、干清门侍卫内特简。 章京六人,内府司员四人。 各部、院司员二人。 笔帖式二人,内府笔帖式兼充。 奏蒙古事侍卫六人。 干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 初,太祖以八旗禁旅戡定区夏,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皆自将,爰遴其子弟,命曰侍卫,亦间及宗室秀彦、外籓侍子,统以勋戚,备环直焉。 顺治元年,定侍卫处员数。 如前所列。 时汉荫生亦与选,寻罢。 康熙二十九年,擢武进士娴骑射者为侍卫,附三旗。 三十七年,增宗室侍卫,无常员。 雍正七年定九十人。 雍正三年,选蓝翎侍卫材力魁健者置四等。 后复如故。 明年,定武进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三名授二等,二甲选三等,三甲选蓝翎,置满洲主事一人。 干隆三十六年,以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为一等,侍卫班领为二等。 凡十人置一长,三旗什长六十人,宗室九人。 四十年,增委署亲军校七十有七人。 嘉庆十九年,以散秩大臣无办事责,谕凡擢都统者停兼职。 銮舆卫掌卫事大臣一人。 正一品。 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 銮舆使,初制正二品。 康熙二年改正三品,七年复故。 满洲二人,凡满缺并以蒙古人兼授。 汉军一人。 凡汉军缺并以汉人兼授。 其属:堂主事,满洲一人。 经历经历,汉一人。 笔帖式,满洲七人,汉军三人。 又六所、一卫:曰左所,曰右所,曰中所,曰前所,曰后所,日驯象所,曰旗手卫。 冠军使,初制正三品。 康熙二年改正四品,七年复故。 宗室一人,满洲、汉军七人。 云麾使,初制正四品。 康熙二年改正五品,七年复故。 宗室二人,满洲、汉军十有八人。 治宜正,初制正五品。 康熙二年改正六品,七年复故。 宗室三人,满洲、汉军二十有九人。 整宜尉,初制正六品。 康熙二年改从,七年复故。 雍正十年升正五品,后复改从六品。 宗室三人,满洲、汉军二十有三人。 鸣赞鞭官,由太常、鸿胪二寺赞礼郎、鸣赞官咨补。 满洲四人,学习二人。 銮舆使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物与其班列。 凡祭祀、朝会、时巡、大阅,帅所司供厥事。 左所掌舆乘辇路;右所掌伞盖、刀戟、弓矢、殳枪;中所掌麾氅、幡幢、纛帜、节钺、仗马;前所掌扇垆、瓶盂、杌椅、星拂、御仗、椶荐、静鞭、品级山;后所掌旗爪、吾仗;驯象所掌仪象、骑驾、卤簿、前部大乐;旗手卫掌金钲、鼓角、铙歌大乐,兼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直更。 主事掌章奏。 经历掌文移。 其别设者:往制,步辇云麾使一人,治宜正三人,驾库管理整宜尉二人,俱汉军为之。 后分金、玉、象、革、木五辂,并拜褥、椶毯、蓖头、亭座、驾衣诸管理,派冠军使以次各官兼摄,则参用满员。 顺治元年,设锦衣卫,置指挥等官。 明年,更名銮仪卫,定各官品秩。 时共五所,所止存一司。 四年,省指挥使,置銮仪使以次各官。 明年,省副官及卫官百十有四人。 六年,增摄政王下汉二品銮仪使,三品冠军使,四品云麾使,五品治仪正,各二人;整仪尉三人。 后俱省。 九年,始以内大臣掌卫事。 干隆九年置兼理卫事一人。 十四年省,二十六年复置总理卫事内大臣一人,三十年又省。 十一年,定銮仪使满、汉各二人。 康熙三十一年省汉一人。 干隆五十年分满使为左、右。 五十七年复旧制。 陪祀冠军使,汉二人。 康熙二十三年,掌步辇事。 三十七年,以一人掌库事。 四十八年俱停。 设左、右、中、前、后五所,銮舆、驯马、擎盖、弓矢、旌节、幡幢、扇手、斧钺、戈戟、班剑十司。 设驯象一所,分东、西二司。 设旗手一卫,分左、右二司。 定冠军使十人,宗室一人,满洲七人,汉军二人。 云麾使二十有二人,宗室二人,满洲十二人,汉军八人。 闲散六人。 满缺。 治仪正二十有四人,宗室四人,汉军二十人。 闲散十有八人。 满缺。 整仪尉二十有九人,宗室四人,满洲十有五人,汉军十人。 十五年,省满洲经历一人。 康熙十六年,改经历为汉缺,增置满洲主事一人。 干隆三十七年,增置鸣赞鞭官四人。 嘉庆十三年增学习二人。 四十八年,置总办、协办、堂务、冠军使各一人。 所、卫冠军使兼充。 嘉庆六年更名综理七所事务冠军使,派云麾使二人协理。 光绪三十三年,省冠军使二人,云麾使八人,治仪正十人,整仪尉四人。 定宗室员限,如前所列。 余并满、汉参用。 宣统元年,避帝讳,改銮仪使为銮舆使,治仪正、整仪尉并易“仪”为“宜”。 骁骑营八旗都统,初制正一品,后改从一品。 满、蒙、汉军旗各一人。 副都统,正二品。 旗各二人。 参领,正三品。 副参领,正四品。 俱九十有六人。 满洲、汉军各四十人,蒙古十有六人。 佐领,正四品。 骁骑校,正六品。 俱千一百五十有一人。 满洲各六百八十有一人,蒙古各二百有四人,汉军各二百六十有六人。 协理事务参领四十人。 满洲、汉军各十有六人,蒙古八人。 本旗参领内选充。 章京,笔帖式,俱百四十有四人,满洲各六十有四人,蒙古各三十有二人,汉军各四十有八人。 随印房行走散秩官无定员。 都统,副都统掌八旗政令,宣布教养,厘诘戎兵,以赞旗务。 参领、副参领掌受事、付事以达佐领。 佐领掌稽所治户口田宅兵籍,岁时颁其教戒。 协理各官掌章奏文移,计会出纳。 各营同。 其特派者:直年旗大臣八人;其属有参领,章京,笔帖式。 旗员内派委。 管理旧营房大臣,满、蒙各一人;其属有营总章京,骁骑校。 新营房大臣,官房大臣,满、蒙、汉军各八人;其属与旧营房同。 左、右翼铁匠局副都统,其属有参领,散秩官,骁骑校。 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各二人;左、右翼世职官学总理大臣十人;其属有参领章京,清语、骑射教习。 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翼各一人;汉军清文义学稽察学务参领八人。 其分摄者:俸𫗵处、马册房、管理马圈、藤牌营参领各官,汉军鸟枪营领催各官,城门偏吉章京骁骑校,俱于旗员内选充。 初,太祖辛丑年,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置一额真。 先是出兵校猎,人取一矢,一长领之,称牛录,至是遂以名官。 天命元年编制满洲牛录。 八年增编蒙古牛录。 天聪四年,汉军牛录成。 先分四旗,寻增为八旗。 乙卯年,定五牛录置一扎兰额真,五扎兰置一固山额真,左、右梅勒额真佐之。 太宗御极,置总管旗务八大臣,主政事;即固山额真兼议政大臣。 佐管十六大臣,主理事听讼。 即梅勒额真兼理事大臣。 天聪八年,改额真为章京,固山额真如故。 管梅勒曰梅勒章京,管扎兰曰扎兰章京,管牛录曰牛录章京。 其随营马兵曰阿礼哈超哈。 是为骁骑营之始,然犹统满、蒙、汉军为一也。 九年,始分设蒙古八旗。 崇德七年,复分设汉军八旗。 先是二年设二旗,四年分为四。 二十四旗之制始备。 顺治八年,定扎兰章京汉字称参领。 十七年,定固山额真汉字称都统,雍正元年改满文固山额真为固山昂邦。 梅勒章京称副都统,牛录章京称佐领,分得拨什库称骁骑校,并定都统、副都统员额。 如前所列。 参领,满洲、汉军旗各五人,蒙古各三人。 寻各增一人。 佐领随事为员。 分四等:部落长率属归诚,爰及苗裔,曰勋旧佐领;功在旗常,锡之户口,曰优异世管佐领;止偕兄弟族众来归,授职相承,曰世管佐领;户口寥落,合编数姓,迭为是官,曰互管佐领。 康熙十三年复以各佐领余夫增编公中佐领。 骁骑校如参领数。 康熙三十四年,增委署参领,视扎兰为员限。 雍正元年改副骁骑参领,定满洲、汉军旗各五人,蒙古各三人。 雍正七年,增左、右司掌关防参领及司务等官。 旗各二人。 俱十三年省。 明年,定汉军上三旗为四十佐领,干隆三十九年增镶黄旗一人。 四十年又增一人。 五十五年又增一人。 嘉庆九年省一人。 下五旗为三十佐领,干隆二十一年省正红、镶红旗各二人,镶蓝旗一人。 三十九年省正蓝旗一人。 及满洲、镶黄、正白、镶红旗各八十六人,镶白旗、正蓝旗各八十四人,正黄旗九十三人,正红旗七十四人,镶红旗八十六人。 蒙古正黄、镶白旗各二十四人,正红、镶红旗各二十二人,镶黄旗二十八人,正白旗二十九人,正蓝旗三十人,镶蓝旗二十五人。 员数。 干隆元年,增置印务参领、章京。 前锋营前锋统领,正二品。 王、公、大臣兼领。 左、右翼各一人。 自统领以下,俱满、蒙人为之。 护军、火器、健锐各营同。 参领,正三品。 侍卫,初制正五品。 干隆元年升正四品。 各八人。 委署侍卫,给五品顶戴,仍食前锋校月𫗵。 各四人。 前锋校,正六品。 各四十有四人。 协理事务参领、侍卫,各一人。 本翼参领、侍卫内充补。 前锋校各二人。 本翼前锋校内酌委。 笔帖式四人。 统领掌前锋政令,遴满、蒙锐兵,以时训练其艺。 参领、侍卫掌督率前锋,警跸宿卫。 天聪八年,定巴牙喇营前哨兵为噶布什贤超哈。 顺治十七年,定噶布什贤噶喇衣昂邦汉字为前锋统领,其章京为参领;置前锋侍卫、前锋校各官,并定员数。 如前所列。 雍正三年,置随印协理事务参领、侍卫左、右翼各一人,前锋校各二人。 干隆十七年,增委署前锋侍卫,旗各一人。 五十四年,置避暑山庄带翎前锋校十人。 仍归入前锋校员数内。 护军营护军统领,正二品。 八人。 参领,正三品。 副参领,初制正五品。 雍正十二年升正四品。 俱百十有二人。 满洲各八十人,蒙古各三十有二人。 委署参领,给五品顶戴,护军校内选委。 五十有六人。 护军校,正六品。 八百八十有五人。 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有四人。 委署护军校给金顶虚衔,食护军月𫗵。 如署参领数。 协理事务参领、副参领,各八人。 各由本旗参领、副参领内选补。 护军校,本旗酌委。 笔帖式,各十有六人。 统领掌护军政令,遴满、蒙精兵,以时训练其艺。 大阅为首队,夹前锋列阵。 凡遇朝会,得举非法。 参领、副参领掌董率护军。 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居则宿卫直守门户。 初,设巴牙喇营,统以巴牙喇纛章京,甲喇章京分领之。 顺治十七年,定巴牙喇纛章京汉字为护军统领,旗各一人;甲喇章京为护军参领,旗各十有四人。 护军校编制视佐领,干隆三十三年增二百十四人。 并置署护军参领员额。 雍正元年,改署参领为副参领,旗各十有四人。 干隆三十三年增十六人。 三年,置随印护军参领、副参领、护军校等官。 干隆十七年,增委署护军参领,旗各七人。 三十三年增三十有二人。 四十一年,遴护军材力优者七十有七人,为委署护军校。 景运门直班大臣一人。 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番直。 印务章京,前锋、护军印务参领十人番直。 上三旗、下五旗各司钥章京,本旗护军参领番直奏充。 俱一人。 直班前锋参领、护军参领,二十有九人。 前锋二人,护军二十七人。 巴克什护军如参领数。 前锋校,护军校,九十有三人。 前锋二人,护军九十一人。 主事一人。 上三旗主事、署主事,各一人番直。 门笔帖式五人。 上三旗十人,以五人番直。 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 本营总统大臣内特简。 各营同。 总统大臣无员限。 王、公、大臣兼任。 八旗营总护军参领,各八人,俱正三品。 副参领倍之,初制五品。 雍正十年升正四品。 署参领又倍之。 初制六品。 雍正十年升正五品。 护军校,正六品。 副护军校,从八品。 各百二十有八人。 协理事务营总护军参领,各二人,护军校四人。 笔帖式三十有二人。 三旗营总一人。 初制四品。 干隆三十七年定三品衔食四品俸。 护军参领,三品衔食五品俸。 副参领,四品衔食五品俸。 委署参领,五品衔食护军校俸。 各三人。 护军校九人,副护军校三人。 笔帖式四人。 总统掌圆明园翊卫政令。 驾出入则警跸。 环园门汛,督摄守卫。 营总以下掌辖营众警夜巡昼。 雍正二年,设圆明园护军营,置八旗营总八人,副护军参领十有六人,署副参领三十有二人,护军校八十人。 十年增三十三人。 干隆十二年增十六人。 并设内务府三旗护军营,置参领、侍卫、委署参领、后改副参领。 护军校、委署参领,旗各一人,护军校各三人,委署护军校各一人,后改副护军校。 简总统大臣领之。 七年,八旗置护军校七有二人。 十年增四十人。 干隆十二年增十有六人。 十年,三旗置营总一人,八旗护军参领各一人。 干隆十六年,置随印协理事务营总各官。 三旗包衣骁骑营参领,内务府郎中兼充。 初制五品。 干隆三十六年定三品衔,仍食五品俸。 副参领,初制六品。 干隆三十六年定四品衔,食俸如故。 满洲佐领,从四品。 各十有五人。 旗鼓佐领,汉军十有八人,正黄旗世袭朝鲜佐领二人,正白旗回子佐领一人。 三旗骁骑校三十有六人。 正六品。 内朝鲜二人,回子一人。 校尉长骁骑校,二人。 内管领,初制正五品。 道光二十五年改从。 副内管领,正六品。 旗各十人。 三旗包衣护军营统领三人。 正三品。 参领,初制五品。 干隆三十二年改四品衔。 三十六年定三品衔,食俸如故。 副参领,同骁骑校。 委署参领,本旗护军校内委署。 各十有五人。 护军校,五品衔,雀翎。 委署护军校,金顶蓝翎。 各三十有三人。 食护军𫗵。 护军蓝翎长十有五人。 正九品。 三旗包衣前锋营参领,护军校、委署参领内简选。 雀翎。 仍食护军校俸。 委署参领,护军校内简选。 五品衔,雀翎。 食俸如故。 前锋校,副护军校内简选。 蓝翎。 仍食护军𫗵。 委署前锋校,护军内简选。 蓝翎。 各六人。 蓝翎长十有二人。 金顶蓝翎。 骁骑营参领、副参领掌备禁城宿卫,兼司袭职考射挑甲。 佐领以下掌辖旗众,稽核户口俸𫗵,籍达参领。 护军营掌守宫掖,典导引扈从。 前锋营掌习解马、花马箭。 初设内务府,置内管领四人。 顺治三年、六年俱增四人。 十一年增八人。 康熙二十四年又增四人。 三十年增六人。 顺治元年,置内府三旗满洲佐领九人,旗鼓佐领十有二人,康熙三十四年,旗各增二人。 朝鲜佐领一人,康熙三十四年增一人。 雍正十年改世管佐领。 隶领侍卫内大臣。 十八年,置满洲佐领下护军校各二人,旗鼓佐领内管领护军校各一人。 康熙二十三年省十二人。 雍正九年增十五人。 康熙十三年,改隶内务府。 十六年,定三旗各编五参领,置护军参领、骁骑参领,干隆十六年遴府属司官五人掌关防。 旧置参领改为副参领。 如其数。 骁骑校编制视佐领。 康熙三十四年增佐领三十三人,骁骑校亦如之。 二十年,置委署护军参领,雍正九年,旗各增五人。 十二年各省五人。 委署护军校,雍正三年改副护军校。 九年,旗各增五人。 十三年省。 旗各五人。 二十三年,增副内管领一人。 二十四年增四人。 三十年、三十四年俱增三人。 三十四年,护军仍隶侍卫处。 三十六年,增侍卫、委署参领,旗各三人。 雍正九年各增二人。 干隆三十年增一人,管前锋营。 四十三年,增骁骑营副参领如参领数。 雍正十三年省。 雍正元年,增护军统领,旗各一人,复改隶内府。 四年,置委署副骁骑校如佐领数。 十三年省。 干隆十三年,始立前锋营,置参领、委署参领、前锋校各二人,以护军统领辖之。 十五年,增委署前锋校二人。 护军内选用。 二十五年,置回子佐领、骁骑校各一人。 三十二年,增护军蓝翎长五人。 四十七年,增校尉长骁骑校二人。 嘉庆七年,增前锋营蓝翎长四人。 宣统三年,改隶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处。 步军营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一人,亲信大臣兼任。 初制正二品。 嘉庆四年升从一品。 左、右翼总兵各一人。 正二品。 其属:司务司务一人;笔帖式十有二人;左、右二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主事,各三人。 司务以下俱满缺。 所辖:翼尉、正三品。 副翼尉、从三品。 协尉、正四品。 副尉,正五品。 满、蒙、汉军俱各八人。 捕盗步军校,正五品。 满洲二十有四人,蒙古、汉军各八人。 步军校,满洲百六十有八人,蒙古、汉军各六十有四人。 内职捕盗者四十人。 委署步军校,正六品。 满洲四十人,蒙古、汉军各十有六人。 城门领,初制正四品。 干隆十四年改从。 城门吏,正七品。 满洲各十有八人,汉军各七人。 门千总,正六品。 汉军三十有二人。 巡捕五营副将一人,中营置。 参将四人。 南、北、左、右营各一人。 游击、都司各五人,守备十有八人,千总四十有六人,把总九十有二人。 将之下,品级详见绿营。 信砲总管,正四品。 满洲一人;监守信砲官,正五品。 满洲、汉军各四人。 统领掌九门管钥,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弁,以周卫徼循,肃靖京邑。 总兵佐之。 郎中各官掌勾检簿书,平决诤讼。 司务掌典守档册,计会俸𫗵。 翼尉各官掌分辖步军,守卫循警。 城门领掌司门禁,稽查出入。 巡捕营各官掌分汛防守,巡逻纠察,以执御非违。 信砲总管掌有警奉金牌声众。 初置步军统领一人,左、右翼总尉各一人,干隆十九年改翼尉。 步军校,八旗满、蒙参领下各四人,汉军各二人;干隆十九年改步军尉。 三十六年复故。 并定巡捕二营,置参将以次各官。 以兵部职方司汉主事一人司政令。 京城内九门、外七门,置指挥、千百户隶之。 顺治四年改门千总。 顺治五年,置步军副尉,满、蒙、汉军,旗各一人。 干隆十九年改协尉。 十年,允尚书噶洪达请,设白塔山及内九门信砲各五,置汉军信砲官左、右翼各二人。 雍正二年更名,并定员限。 干隆八年始来隶。 员数如前所列。 十四年,置巡捕中营官。 康熙十三年,始命步军统领提督九门事务,并定城门尉、城门校,干隆十九年改城门领、城门吏。 内九门俱各二人,外七门俱各一人,千总门各二人,以统辖十六门门军。 二十四年,八旗满、蒙各参领下增委署步军校一人。 三十四年定八旗满洲各五人,蒙古、汉军各二人。 三十年,复命步军统领兼管巡捕三营。 三十四年,增捕盗步军校四十人。 步军校内遴委。 六十一年,置满洲员外郎一人。 雍正四年,置步军参尉,干隆十九年改副尉。 满、蒙、汉军,旗各一人。 七年,简部臣一人协理刑名。 干隆四十三年省步军统领,由都统、副都统授者仍置。 明年,增满洲员外郎一人,置主事二人。 十三年,置满洲司务一人。 四十六年,以三营辖境辽廓,增设左、右二营,是为五营,并置副将各官。 嘉庆四年,增左、右翼总兵各一人,郎中一人。 九年,增副翼尉二人。 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 总统大臣无员限。 王、公、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 内、外营翼长,正三品。 署翼长营总,正三品。 各一人;营总各三人。 鸟枪护军参领各四人,正三品。 副参领倍之,正四品。 署参领又倍之。 从五品。 鸟枪护军校,正六品。 蓝翎长,俱各百十有二人。 协理事务翼长、署翼长、营总各一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俱以内营人员兼充。 委署参领上行走十人。 以协理参领不敷督率,增内营三人、外营七人。 笔帖式十有六人。 总统掌教演火器政令,遴满、蒙兵习其艺者别为营,分内、外,以时较试。 其御河旁一营,兼督水军习楫棹,巡幸则备扈从。 翼长各官掌分辖训练。 康熙二十七年,设汉军火器兼练大刀营,置总管、翼长各一人,副都统兼管。 协领、参领,旗各一人,操练尉、骁骑校各五人。 三十六年俱省。 三十年,始设火器营,置鸟枪护军参领十有六人,以旗员兼任。 雍正三年省察哈尔八旗护军参领,改入本营为专缺。 干隆二十七年省八人。 鸟枪骁骑参领二十有四人,干隆二十八年省。 鸟枪骁骑校百十有二人,干隆三十五年省入护军校。 简王、公、大臣领之。 干隆二十八年,改置营总、鸟枪护军参领,旗各一人,副护军参领各二人,委署护军参领各四人,护军校蓝翎长各二十有八人。 三十五年,以副护军参领八人兼司砲位。 先是置管砲散秩官五十六人。 干隆二十八年省,至是来隶。 并增正、副翼长各一人。 三十八年,遴护军校十人为委署参领上行走。 健锐营掌印总统大臣一人。 总统大臣无员限。 王大臣兼任。 翼长、委署翼长、前锋参领各一人,副前锋参领八人,正三品。 副参领倍之,正四品。 署参领又倍之。 从五品。 前锋校百人,正六品。 副前锋校四十人,前锋内选用。 蓝翎长五十人。 护军内选用。 番子佐领、防御各一人,骁骑校二人,前锋军水师教习、委署千总、把总各四人。 笔帖式八人。 协理事务章京无恒额。 本营参领内委派。 总统掌左、右翼健锐营政令,遴前锋、护军习云梯者别为营,以时训练其艺。 大阅为翼队。 会外火器营交冲,并督水军习战。 翼长各官掌董率营卒。 番子佐领掌督摄番兵。 水师千、把掌教驾船驶风,演习水嬉。 干隆十四年,设健锐营,驻香山,简王大臣领之。 分两翼,置翼领各一人,八旗前锋参领、副参领各一人,二十八年增前锋参领二人,副参领八人。 三十五年简前锋参领二人为委翼长。 前锋校各五人。 十五年增十人,二十八年增二十四人,三十三年增二十六人。 十五年,定昆明湖教水战,置教习把总八人。 内四人为委署千总,向天津、福建水师营调取。 十八年,置委前锋参领十有六人,二十八年、五十年俱增八人。 副前锋校四十人。 三十九年,增蓝翎长五十人。 四十一年,金川番子徙京,置佐领、骁骑校各一人。 五十三年,增番子骁骑校、防御各一人。 总理行营大臣六人,宗室、蒙古王大臣兼任。 掌行营政令。 巡幸前期,考其日月行程,以定翊卫扈从,并稽察各营翊卫官兵。 所辖办事章京十有六人。 护军参领兼充。 神机营掌印管理大臣一人。 亲王、郡王兼任。 管理大臣无员限。 王、公、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护军各统领、副都统内特简。 掌本营政令,遴前锋、护军、步军、火器、健锐诸营精捷者别为营,以时训练其艺。 大阅各备练式,分官兵以守卫。 总理全营事务翼长三人,掌董帅队伍。 文案、营务、粮𫗵、核对、稿案五处总理翼长七人。 文案、营务各二人,余一人。 委翼长二人,文案、营务各一人。 帮办翼长二人。 隶文案处。 学习翼长三人,隶营务处。 承办章京一人,隶核对处。 差委侍卫章京七十有四人,隶营务处。 委员九十有四人。 文案三十九人,营务四十五人,粮𫗵六人,核对七人,稿案五人。 印务处委员二人。 军火局制造军火器械。 管带官、营总各一人,办事章京二人。 军器库受付军火器械。 管带官、委翼长、管库章京各二人,委员四人。 枪砲厂司训练测量算学。 总办二人,委员二十有七人。 机器局制造枪支、铜冒、火箭、铅丸、火药。 总办三人,提调二人,总监工一人,委员十人,办事官二人。 马步队兵二十五营,专操管带二十有四人,帮操二十有五人,营总四十有一人,令官十有七人。 道光十九年,御前大臣奕纪请建神机营,铸印信,未成军。 咸丰十一年,始练兵设营,置专操大臣十有六人,帮操侍卫章京二十有二人,带队章京百九十有六人。 同治初,改订官制,如前所列。 简亲王领之。 虎枪营总统无员限。 王、公、大臣兼任。 总领六人。 上三旗各二人,自一品至五品内特简。 虎枪校、委虎枪校,各二十有一人。 旗各七人,俱虎枪营内选用。 笔帖式六人。 总统、总领掌辖本营官兵以备扈从,车驾搜狩列前驱。 康熙二十三年,黑龙江将军送满兵善骑射者四十人,分隶上三旗,始设虎枪营,以总统一人领之,置总领虎枪校,旗各一人。 雍正元年,增总领,旗各一人,虎枪校各六人,置委虎枪校各七人。 干隆三年,始铸关防。 乡导处掌印总统大臣一人。 总统大臣内特简。 总统大臣无员限。 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兼任。 章京三十有二人,旗各四人,护军参领内选补。 蓝翎长四人,协理事务章京、章京内选充。 笔帖式,各二人。 本处掌度地建营。 凡时巡省方,驾行佩櫜鞬前导。 上虞备用处亦曰黏竿处。 管理大臣无员限。 王、公、额驸、满蒙大臣内特简。 黏竿长头等侍卫一人,二等内拣补。 二等三人,三等内拣补。 三等二十有一人,蓝翎内拣补。 蓝翎十有五人。 拜唐阿内拣补。 协理事务头等侍卫一人,黏竿长头等侍卫兼充。 笔帖式三人。 库掌一人。 库拜唐阿内拣补。 本处掌协卫扈从。 善扑营总统大臣无员限。 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内特简。 左、右翼翼长各三人。 本营侍卫教习、各营侍卫章京内拣补。 协理事务翼长二人。 翼长兼任。 笔帖式六人。 本营掌选八旗勇士习角牴技,扈从则备宿卫。 王公府属各官长史,从三品。 亲王、世子、郡王、长子府各一人,司礼长,从四品。 贝勒府一人,掌董帅府僚,纪纲众务。 散骑郎,世职领之。 亲王府四人,世子、郡王府三人,长子府二人,掌佐长史理府事。 护卫,亲王府二十人,一等六人,从三品;二等六人,从四品;三等八人,从五品。 自三等以下,并戴蓝翎。 世子府十有七人,一等、二等各六人,三等五人。 郡王府十有五人,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五人。 长子府十有二人,一等二人,二等四人,三等六人。 贝勒府十人,二等六人,三等四人。 贝子府六人,公府四人,俱三等。 掌府卫陪从。 典卫,亲王府六人,四、五、六品各二人。 世子府五人,四品一人,五、六品各二人。 郡王府四人,五、六品各二人。 长子府三人,五品二人,六品一人。 贝勒、五品一人,六品二人。 贝子、六品一人,七品二人。 公七品一人。 八品二人。 府各三人,掌礼节导引。 五旗参领各五人,从三品。 佐领各七人,从四品。 骁骑校如佐领数,从六品。 掌王府所属旗籍政令,稽田赋户口。 管领,从六品。 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掌文移遣委事。 典膳,从六品。 亲王、郡王府各一人,掌供食荐羞。 司库,从七品。 亲王、郡王府各二人,掌监守库藏。 司匠,从八品。 亲王、郡王府各四人,掌营缮修葺。 牧长,从八品。 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掌蕃育牛马。 顺治元年,定诸王、贝勒、贝子、公护卫员:摄政王三十人,一、二、三等各十人。 辅政王二十有三人,一、二等各七人,三等九人。 和硕亲王二十人,一、二等各六人,三等八人。 多罗郡王十有五人,一等六人,二等四人,三等八人。 多罗贝勒十人,二等六人,三等四人。 固山贝子六人,公四人。 俱三等。 八年,定王府武职官制,置长史、司仪长、散骑郎、护卫、典仪各官,并佐领下各置骁骑校有差。 雍正四年,定王府散骑郎员数,贝子以下并省之。 干隆十九年,定王、公护卫、典仪等官,俱为从品。 宣统元年,避帝讳,改司仪长为司礼长,典仪为典卫。 公主府同。 先是怡贤亲王赞襄世宗,庄恪亲王辅翊高宗,俱封双亲王,护卫倍之。 嘉庆初,仪、成二王并增置一、二、三等护卫各二人;定亲王、庆郡王增置一等护卫一人,二、三等各二人。 宣统嗣位,议定监国摄政王官员制度,较亲王倍之,俱旷典也。 固伦公主府:长史,一等护卫,各一人,二、三等各二人;典卫二人。 和硕公主府:司礼长一人;二等护卫二人,三等一人;六、七品典卫各一人。 干隆五十一年,始定公主府属员数。 陵寝驻防各官兴京副都统一人。 辖永陵翼长各官及护守兵役。 守陵总管各一人。 正三品。 翼长各二人。 正三品。 唯昭西陵、孝东陵、泰东陵、昌西陵、普祥峪定东陵、菩陀峪定东陵,专置防御、骁骑校,额如下。 司工匠各一人。 初制五品。 康熙八年升四品。 永陵、福陵、昭陵置。 防御各十有六人,正五品。 骁骑校各二人。 正六品。 园寝守卫防御各八人,骁骑校各一人。 总管掌守卫陵寝,翼长以下悉隶之,受副都统节度。 初,天聪八年,置永陵烧造砖瓦散秩五品官。 顺治五年增福陵、昭陵各一人。 康熙八年改司工匠。 顺治二年,置福陵防御一人。 明年增一人。 十三年,福陵、昭陵置总管、翼领、干隆五十九年改翼长。 防御各官。 干隆二年,置各陵骁骑校二人,自是为定制。 光绪元年,始置兴京副都统。 各省驻防将军等官将军,初制正一品。 干隆三十三年改从。 都统,从一品。 专城副都统,正二品。 同城者分守各地。 掌镇守险要,绥和军民,均齐政刑,修举武备。 参赞大臣,掌佐画机宜。 领队大臣掌分统游牧。 品秩俱从原官。 总管,正三品。 副总管,正五品。 掌分理营务。 城守尉,正三品。 防守尉,正四品。 掌本城旗籍。 参领、协领俱从三品。 以次各官,分掌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仍隶京旗。 亦有佐领或防御分驻他所者,东三省、察哈尔所属是也。 初铸大将军、将军诸印,库藏经略、大将军、将军印凡百余,干隆十四年始毁。 抚远、宁远、安东、征南、平西、平北大将军印七,镇海、扬威、靖逆、靖东、征南、定西、定北将军印七,收藏皇史宬,命将出师,奏请颁给。 康、雍间,有靖寇、安远、奉命、平逆、平寇、建武、讨逆、宁远、靖边、定边、绥远、振武、靖逆、荡寇,干隆间宁远、靖边、奋威、靖逆,嘉庆间定西,道光间扬威诸目,并颁印信。 品秩俱从原官。 先是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简王、贝勒、贝子、公或都统、亲信大臣为之,大征伐则置,毕乃省。 逮建八旗,驻防简将军、都统领之。 将军始专为满官,西北边陲大臣及城守尉各官,亦概定满缺。 自畿辅达各省,东则奉、吉、黑,西回、藏,北包内外蒙古,分列将军、都统及大臣镇抚之。 摭其梗概,志之左方。 盛京驻防将军一人。 其属有主事、笔帖式各官。 吉林、黑龙江同。 初以内大臣一人为留守。 顺治三年,改昂邦章京。 康熙元年徙辽东,号辽东将军。 干隆十二年,移驻盛京。 光绪三十三年省,归东三省总督兼摄。 副都统四人。 旧置梅勒章京二人。 康熙元年更名。 雍正五年徙一人驻锦州,复增置熊岳一人。 道光二十三年徙熊岳一人驻金州。 光绪元年增置兴京一人。 宣统元年省锦州一人。 副都统衔总管一人。 城守尉八人。 盛京四人,兴京、凤凰、辽阳、开原城各一人。 协领十有五人。 内水师一人。 防守尉二人。 分驻牛庄、熊岳。 佐领百三十有一人。 内宗室二人,水师二人。 防御百有二人。 内水师四人。 骁骑校二百有七人。 内水师八人。 吉林驻防将军一人。 顺治十年,置宁古塔昂邦章京二人。 康熙元年更名。 省一人。 十五年,徙吉林。 光绪三十三年省。 副都统七人。 顺治间置二人。 康熙十年徙一人来驻。 十五年还驻宁吉塔。 三十一年置伯都讷一人。 五十三年置三姓一人。 雍正三年置吉林一人。 干隆元年置阿勒楚喀一人。 宣统元年俱省。 协领二十有三人。 参领一人。 佐领百三十有七人。 防御八十有一人。 骁骑校百四十有一人。 旧置四、五、六品管水手官。 咸丰二年置水师营总管一人。 光绪十四年增置一人。 宣统二年俱省。 黑龙江驻防将军一人。 康熙二十二年,嘉宁古塔副都统萨布素征俄有功,授将军,驻瑷珲。 二十九年,徙墨尔根。 三十八年,徙齐齐哈尔。 光绪三十三年省。 副都统七人。 初置二人。 康熙四十九年增置墨尔根一人。 光绪五年改呼兰城守尉为副都统。 七年改呼伦贝尔总管为副都统。 二十一年增置布特哈一人。 二十五年增置通肯一人。 三十一年省齐齐哈尔、呼兰、布特哈、通肯副都统。 三十三年省墨尔根、呼伦贝尔、黑龙江副都统。 副都统衔总管一人。 总管九人。 内水师一人。 协领二十人。 参领一人。 打牲处副总管二十有三人。 佐领二百五十人。 防御二十有八人。 骁骑校二百五十人。 护军校二人。 水师营管水手四品官四人、五品官三人、六品官五人。 江南驻防将军一人。 顺治二年,置昂邦章京。 十七年,改总管。 康熙二年,更名将军,驻江宁。 副都统二人。 顺治二年置,驻江宁。 十六年增置京口二人。 干隆二十八年省京口一人。 三十四年省江宁一人。 协领十人。 佐领四十有六人。 防御、骁骑校各五十有六人。 旧置京口将军。 干隆二十二年省。 福建驻防将军一人。 顺治十三年,置固山额真。 十七年,改都统。 康熙二年省。 十九年,置将军,驻福州。 副都统一人。 康熙十九年置。 雍正五年增一人。 干隆四十四年省一人。 协领九人。 内水师一人。 佐领、防御各十人。 内水师各二人。 骁骑校二十有二人。 内水师二人。 浙江驻防将军一人。 顺治四年,置固山额真。 十五年,改昂邦章京。 十七年,改总管。 康熙二年,更名将军,驻杭州。 副都统二人。 顺治十年置,分左、右翼,驻杭州。 康熙十三年增汉军二人。 雍正七年徙杭州右翼一人,驻乍浦。 干隆十六年省汉军一人。 二十八年汉军俱省。 协领十有四人。 内水师五人。 佐领三十有四人。 内水师十一人。 防御二十有八人。 内水师八人。 骁骑校四十有八人。 内水师十六人。 湖北驻防将军一人。 康熙二十二年置,驻荆州。 副都统二人。 同时置,分左、右翼。 协领十人。 佐领四十有六人。 防御、骁骑校各五十有六人。 四川驻防将军一人。 干隆四十一年置,驻成都。 副都统一人。 康熙六十年置。 协领五人。 佐领十有九人。 防御、骁骑校各二十有四人。 广东驻防将军一人。 顺治十八年置,康熙五年省,十九年复故,驻广州。 副都统二人。 康熙二十年置汉军二人。 干隆二十一年定满洲、汉军各一人。 协领九人。 佐领十人。 防御三十有四人。 骁骑校三十有八人。 康熙五年置广西将军、都统各一人。 十三年省。 绥远城驻防将军一人。 干隆三年,置建威将军,二十六年更名。 二十八年,兼司土默特蒙古事务。 初置都统一人,管土默特二旗。 至是省入。 副都统一人。 康熙三十三年置归化二人。 干隆二年置绥远二人。 十三年省二人。 二十八年分驻二城。 寻省绥远一人。 协领五人。 佐领六十有四人。 防御二十人。 骁骑校六十有九人。 又归化城初置都统二人,分左、右翼。 康熙三十三年省右翼,四十四年复故。 干隆二十六年省左翼。 二十八年俱省。 陕西驻防将军一人。 顺治二年,置昂邦章京。 康熙元年更名,驻西安。 副都统二人。 顺治十八年置西安右翼二人。 康熙二十八年增汉军二人,徙一人驻江宁,以江宁左翼一人来驻。 干隆二十六年省左翼满洲一人,右翼汉军一人。 二十八年定左、右翼各一人。 三十七年徙一人驻凉州。 四十九年复增一人。 协领八人。 佐领二十有三人。 防御、骁骑校各四十人。 甘肃驻防将军一人。 雍正三年置,驻宁夏。 干隆二年别置凉州一人。 三十八年省。 副都统二人。 同时置,分左、右翼,驻宁夏。 干隆二年增凉州、庄浪各一人。 二十八年省庄浪一人。 三十四年省宁夏右翼一人。 三十八年省凉州一人,徙西安一人驻凉州,曰凉庄副都统。 城守尉一人。 驻庄浪。 协领七人。 佐领三十有二人。 防御四十有一人。 骁骑校三十有九人。 新疆驻防伊犁将军一人。 干隆二十七年置。 参赞大臣一人。 副都统二人。 光绪十年省参赞大臣,明年置副都统二人。 十四年徙一人驻塔尔巴哈台。 领队大臣四人。 分驻索伦、额鲁特、察哈尔、锡伯。 总管六人。 副总管七人。 兼司驼场、马场。 协领十有二人。 佐领、骁骑校各百有八人。 防御五十有六人。 热河驻防都统一人。 雍正二年置总管,嘉庆十五年改置。 道光八年,命管承德刑名、度支。 围场总管一人。 翼长二人。 协领五人。 佐领十有五人。 防御三十人。 围场八人。 骁骑校二十有八人。 围场八人。 前锋校十人。 游牧察哈尔驻防都统一人。 康熙十四年,置八旗总管各一人。 干隆二十六年,改置都统,驻张家口。 副都统一人。 初置二人。 干隆三十一年省一人。 总管十人。 副总管一人。 参领、副参领各八人。 佐领、骁骑校各百二十人。 护军校百十有五人。 亲军、捕盗六品官各四人。 直隶驻防副都统二人。 康熙二十七年,置山海关总管。 干隆七年,改置副都统。 四十五年,增置密云一人。 城守尉二人。 分驻保定、沧州,隶驻京稽察九处旗务大臣。 协领四人。 防守尉十有六人。 驻东安、固安、采育里、雄县、宝坻、霸州、良乡者,所隶与城守尉同。 驻古北、昌平州者,隶密云副都统。 驻永平、三河、喜峰口、玉田、顺义、冷口者,隶山海关副都统。 驻独石口者,隶察哈尔都统。 佐领二十有五人。 防御七十有三人。 干隆间,置天津水师营副都统、独石口副都统各一人。 后俱省。 山东驻防副都统一人。 雍正十年置,驻青州。 旧有将军。 干隆二十六年省。 城守尉一人。 驻德州。 协领四人。 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二十人。 山西驻防城守尉二人。 顺治六年置太原一人。 康熙三十三年,右卫置将军一人,护军统领二人,副都统四人。 三十七年省护军统领、副都统各二人。 干隆二年省将军、副都统。 三十三年置右卫城守尉一人,隶巡抚。 防御、骁骑校各八人。 河南驻防城守尉一人。 康熙五十七年置,驻开封,隶巡抚。 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十人。 提督等官提督军务总兵官,从一品。 掌巩护疆陲,典领甲卒,节制镇、协、营、汛,课第殿最,以听于总督。 镇守总兵官,正二品。 掌一镇军政,统辖本标官兵,分防将弁,以听于提督。 副将,从二品。 为提、镇分守险汛曰提标,为总督综理军务曰督标中军,将军标、河标、漕标亦如之。 参将,正三品。 游击,初制正三品。 顺治十年改从。 掌防汛军政,充各镇中军官。 都司,初制正三品。 顺治十年改从。 十八年改正四品。 康熙九年复故。 二十四年定正四品。 所掌视参、游,充副将中军官。 守备,初制正四品。 康熙三十四年定正五品。 掌营务粮𫗵,充参、游中军官。 千总,初制正六品。 康熙三十四年,营千总改从六品。 五十八年复故。 把总,正七品。 外委把总,正九品。 额外外委,从九品。 各掌营、哨汛地。 初制,提督、总兵无定品,系左右都督、都督、同知、佥事各衔。 干隆十八年停。 始定品秩。 提督典兵,自畿辅海甸迄雪山炎徼,星罗棋布。 腹地兼以巡抚,承以总兵。 副将以下,品目粲然,有事随提、镇为员,如随征、营援、剿营之类。 事毕乃省。 自三籓之乱,提、镇效用者众。 咸、同间,戡定发、捻,湘、淮、楚营士卒,徒步起家,多擢提、镇,参、游以下官,益累累然,保举冗滥,往往记名提、镇,降充末弁,候补千、把,骤膺统将,官职悬殊,至斯已极。 光绪间,创设海军,亦置提、镇,无绩罢之。 厥后更定陆军官制,河、漕标营,以次并废。 绿营岁有汰革,厉行者浙江,次广东、广西、湖南、湖北,谨就可考者著于篇。 直隶提督一人。 顺治十八年置,驻大名。 康熙二十七年省。 三十年复故,徙古北口。 总兵七人。 天津、真定二镇俱顺治元年置。 其真定,康熙二十七年省,雍正四年再置。 宣化镇,康熙七年改镇朔将军置。 马兰镇,雍正二年改副将置。 泰宁镇,干隆元年置,兼内务府大臣。 大名镇,道光元年改副将置。 通永镇,二十三年改陕西西安镇置。 副将八人。 山永协,顺治六年置。 通州协,八年改镇置。 河间协,康熙八年移真定协改置。 开州协,雍正十年改参将置。 督标中军,十一年置。 河屯协,干隆元年改营置。 大沽协,二十三年改营置。 多伦诺尔协,光绪七年改都司置。 参将八人。 提标、紫荆关、务关路及保定城守、涿州、八沟、昌平、固关诸营。 游击二十有七人。 都司五十有九人。 河标一人。 守备七十有二人。 河营二人,河营协办一人。 千总百五十有七人。 所千总二人。 把总三百四十有六人。 奉天捕盗营把总十有四人。 四川提督一人。 初置剿抚提督。 顺治五年省。 十七年复置,驻省。 总兵四人。 建昌镇,顺治四年置。 川北镇,十五年改保宁镇置。 重庆镇,康熙八年移永宁镇改置。 松潘镇,十年改副将置。 副将八人。 夔州协,康熙十年改镇置。 督标中军,十九年置。 维州协,干隆十八年改威茂协置。 阜和协,四十三年改都司佥书置。 将军标中军,四十六年置。 懋功协,四十七年改营置。 绥宁协,嘉庆二年改营置。 马边协,九年改绥定协置。 参将七人。 提标及瓘边、普安、永宁、漳腊、越巂、会川诸营。 游击二十有三人。 都司三十有二人。 守备五十有一人。 千总百十有四人。 把总二百有七人。 广东提督一人。 顺治八年置。 十八年,徙惠州。 康熙三年,置水师一人,驻顺德。 七年省。 嘉庆十四年,改陆路提督,复置水师一人,驻虎门。 光绪三十三年,并为一。 寻以海盗警复故。 宣统三年,仍省水师提督。 总兵七人。 潮州镇、琼州水师镇,俱顺治八年置。 高州镇,十二年置。 碣石水师镇,十一年置。 康熙三年省,八年复故。 南澳水师镇,二十四年改海防参将置。 南韶连镇,嘉庆十五年改左翼镇置。 北海镇,光绪十二年改平阳水师镇置。 其琼州、南澳、碣石俱宣统三年省。 副将十有三人。 南雄协,顺治八年置。 龙门水师协、督标中军,俱康熙四年置。 中军初分左、右翼,后并为一。 广州、惠州、黄岗、肇庆诸协,俱八年置。 罗定协,十二年置。 三江口协,四十一年置。 顺德水师协,四十三年改虎门协置。 大鹏水师协,道光二十年改澄海协置。 崖州水师协,二十二年改参将置。 赤溪水师协,同治七年改广海寨游击置。 宣统三年止留中军及广州协,余俱省。 参将十有二人。 督标中军左营、增城营。 其督标右营、前营、提标中军、肇庆海口水师、钦州、新会、平海、海门、澄海诸营,俱宣统三年省。 游击二十有七人。 内、外海水师八人。 内河水师三人。 宣统三年止留琼州镇中军、南韶连镇中军、靖远营,各一人。 都司三十有四人。 外海水师二十人。 内河水师八人。 宣统三年止留广州协左营兼中军右营、佛山、饶平营、黄冈,各一人。 守备八十有二人。 外海水师二十人。 内河水师八人。 宣统三年止留增城营、从化、肇庆协、那扶,各一人。 千总百六十有八人。 宣统三年止留陆路提标中营北城一人。 把总三百二十有七人。 宣统三年止留广州协右营缆路尾一人。 广西提督一人。 顺治八年置,十七年省,寻复故,驻柳州。 光绪十一年徙龙州。 宣统三年徙南宁。 总兵三人。 左江镇,康熙元年改右翼总兵置。 右江镇,雍正二年改泗城副将置。 柳庆镇,嘉庆十二年置。 光绪三十年省,移右江镇驻柳州,左江镇驻百色。 宣统三年复移百色驻龙州。 副将七人。 乐平协,顺治十二年置。 梧州协、浔州协,康熙二十一年改梧浔协分置。 庆远协,雍正七年置。 新太协,八年置。 镇安协,十三年置。 义宁协,干隆六年置。 宣统三年俱省。 参将四人。 宣统三年省融怀、全州二营,止留提标中军左、增城二营。 游击十人。 都司十有一人。 守备二十有九人。 千总六十有五人。 把总百二十有一人。 光绪二十九年后,止留抚标都、守各一人,提标守、千、把各一人,两镇游、千各一人。 宣统三年俱议省。 云南提督一人。 顺治十八年置,驻永昌。 康熙元年徙大理。 总兵六人。 临元镇,顺治十年置。 开化镇,康熙六年置。 鹤丽镇,七年置。 昭通镇,雍正九年改东蒙镇置。 普洱镇,十年改元普镇置。 腾越镇,干隆四十一年改副将置。 副将六人。 督标中军,顺治十六年置。 维西协,干隆十二年置。 曲寻协、楚雄协,俱三十五年改镇置。 永昌协,四十年改永顺镇置。 顺云协,道光二十九年改营置。 参将十有一人。 提标及寻沾、武定、元新、镇雄、东川、永北、威远、广南、龙陵、镇边诸营。 游击二十有一人。 都司十有六人。 守备五十有一人。 千总百有三人。 把总二百十有四人。 贵州提督一人。 顺治十六年置,驻省。 康熙六年徙安顺。 总兵四人。 镇远镇,康熙元年置,七年省。 干隆二年改台拱镇置。 咸宁镇,康熙三年置,六年省。 干隆元年复故。 古州镇,雍正七年置。 安义镇,嘉庆二年置。 副将十人。 铜仁协,顺治十六年置。 干隆三年省,五年复故。 定广协,康熙三年置。 平远协,八年改镇置。 大定协,雍正三年改镇置。 遵义、清江、都匀三协,俱七年置。 上江协,十三年置。 松桃协,干隆三年置。 永安协,六年置。 其都匀、上江,宣统三年俱省。 参将七人。 抚标、提标及罗斛、丹江、台拱、黎平、朗洞诸营。 游击二十有五人。 都司二十有三人。 守备五十有二人。 千总百二十有二人。 把总二百有五人。 江南提督兼水师一人。 顺治二年,置江南提督,驻江宁。 四年,置苏松提督,驻松江,专辖苏、松、常、镇四府。 康熙元年,省江宁一人,以苏松一人辖全省。 十四年,更名江宁提督,辖下江七府一州。 增置安徽提督,分辖上江七府三州。 十七年,省安徽一人,仍辖全省。 总兵四人。 苏松镇兼水师,顺治二年置。 狼山镇,十八年改副将置。 徐州镇,嘉庆十四年改河标左营协置。 崇明镇兼水师,道光二十三年置。 副将五人。 督标中军,顺治五年置。 江宁城守协,康熙七年改镇置。 太湖水师协兼辖浙江太湖游击,干隆十一年改参将置。 里河淞北水师协,海门水师协,俱同治七年置。 参将七人。 抚标、提标、水师右营,又苏州城守、镇江、吴淞、川沙诸营。 游击二十有五人。 水师十人。 都司三十有四人。 水师九人。 守备五十有五人。 水师十有五人。 千总百十有六人。 把总百八十有九人。 卫守备一人。 安徽巡抚兼提督一人。 康熙十四年置提督,十七年省。 嘉庆八年,巡抚始兼衔。 总兵二人。 寿春镇,干隆二年改副将置。 皖南镇,咸丰五年置。 副将一人。 安庆协,顺治四年改镇置。 参将五人。 抚标及徽州、芜采、宁国、六安诸营。 游击六人。 都司八人。 守备十有七人。 千总二十有五人。 把总五十有六人。 卫守备九人。 江北提督一人。 咸丰十年,置淮扬镇总兵。 光绪三十一年改置。 副将一人。 提标中军左营。 参将三人。 提标右营,淮安城守、海州诸营。 游击五人。 都司六人。 守备十有二人。 千总二十有八人。 把总六十有一人。 长江水师提督一人。 同治元年置。 太平、岳州互驻,江南、湖广两总督辖之。 总兵四人。 江南瓜州镇,江西湖口镇,湖北汉阳镇,湖南岳州镇,俱同治五年置。 副将五人。 提标中军,安庆营,江阴营,田镇营,荆州营,俱同治五年置。 参将六人。 裕溪、金陵、吴城、饶州、猈州、沅州诸营。 游击十人。 都司四十有二人。 守备四十有三人。 千总百五十有八人。 把总百九十有五人。 山东巡抚兼提督一人。 康熙元年置提督,驻青州。 四年徙济南,二十一年省。 干隆八年,巡抚始兼衔。 总兵三人。 登州镇,顺治十八年改临清镇置,辖陆路,康熙六年兼水师,道光三十年改辖水师兼陆路。 兖州镇,雍正三年改参将置。 曹州镇,嘉庆二十二年改参将置。 副将三人。 胶州协,顺治十年置。 沂州协,康熙二十二年改镇置。 临清协,道光二十三年改文登协置。 参将十人。 抚标及莱州、即墨、青州、泰安、台庄、德州、东昌、单县、济南城守诸营。 游击九人。 水师二人。 都司十有二人。 守备二十有六人。 水师三人。 千总五十有六人。 把总百十有二人。 东河营副将、参将各一人。 都司三人。 守备十有一人。 协办五人。 千总十有三人。 把总二十人。 卫守备三人。 领运千总二十有四人。 山西巡抚兼提督一人。 顺治十八年置提督。 康熙元年徙平阳,四年改徙太原,七年省,十三年复故,二十年又省。 雍正十二年,巡抚始兼衔。 总兵二人。 大同镇,顺治元年置,六年省,十一年复故。 太原镇,康熙十一年改副将置。 雍正六年升提督,九年复故。 副将三人。 杀虎口协,康熙三十年改宁武协置。 蒲州协,雍正二年改游击置。 潞安协,咸丰十一年改潞泽营参将置。 参将九人。 抚标及太原城守、平阳、汾州、泽州、新平路、助马路、东路诸营。 游击八人。 都司十有七人。 守备二十有九人。 千总五十有一人。 把总百十有二人。 河南巡抚兼提督一人。 顺治十八年置提督,驻河南府。 康熙三年徙开封,七年省。 干隆五年,巡抚始兼衔。 总兵三人。 南阳镇、河北镇,俱顺治元年置。 归德镇,咸丰八年置,旧有参将隶之。 副将二人。 荆子关协,嘉庆六年置。 信阳协,咸丰八年改营置。 参将五人。 抚标中军及河南城守、汝宁、永城、彭德诸营。 游击七人。 都司十人。 守备二十有三人。 千总四十有六人。 把总八十有二人。 领运千总四人。 陕西提督一人。 顺治二年置西安提督兼乌金超哈。 康熙三年改固原提督。 干隆二十九年复故。 嘉庆六年徙汉中,七年还驻固原。 总兵三人。 延绥镇,顺治元年置。 汉中镇,嘉庆三年改汉羌协置。 陕安镇,五年改兴汉镇置。 副将五人。 西安城守协、洮岷协、靖远协,俱顺治二年置。 其洮岷,六年改参将,十四年复故。 西安协,康熙四十年改参将,道光二十三年复移神木协改置。 定边协,顺治六年移延绥镇西协改置。 潼关协,咸丰十年移靖宁协改置。 参将十人。 抚标、提标及西凤、宜君、静宁、神木、延安、宁陕、循化、兰城城守诸营。 游击二十有七人。 都司三十有八人。 守备四十有四人。 千总七十有二人。 把总百七十有四人。 甘肃提督一人,旧为总镇。 康熙二年改置,二十二年省,三十年复故,驻甘州。 二十四年徙凉州。 二十九年徙张掖。 总兵五人。 宁夏镇,顺治元年置,康熙十五年升提督,二十年复故。 西宁镇,顺治十五年置。 凉州镇,康熙二年改副将置,二十六年省,三十年复置,干隆二十四年又省,越五年又置。 肃州镇,康熙三十年置。 河州镇,干隆四十七年置。 参将九人。 督标左、右营,提标中营,及静宁、甘州城守、灵州、花马池、平罗、灵武诸营。 游击三十有六人。 都司三十有七人。 守备五十有六人。 千总百有五人。 把总二百四十有六人。 新疆提督一人。 雍正十三年置哈密提督。 干隆二十四年省,移安西提督驻巴里坤,更名巴里坤提督。 二十三年徙乌鲁木齐。 光绪十一年徙喀什噶尔,更名喀什噶尔提督。 总兵三人。 巴里坤镇,干隆二十九年移乌鲁木齐镇改置。 伊犁镇,四十四年置。 阿克苏镇,光绪十年移喀什噶尔换防总兵置。 副将七人。 哈密协,干隆二十四年置。 玛纳斯协,四十二年置。 乌什协,道光二十六年置。 伊犁军标塔城协,光绪九年置。 乌鲁木齐城守协,十三年置。 回城协、莎车协,俱十四年置。 参将八人。 抚标、提标及济木萨、精河、英吉沙尔、和阗、喀喇沙尔、霍尔果斯诸营。 游击二十人。 都司十有七人。 伊犁军标四人。 守备六十有一人。 伊犁军标六人。 千总七十有五人。 伊犁军标八人。 把总二百二十有八人。 伊犁军标二十人。 福建提督二人。 辖陆路者,顺治四年置,驻泉州。 辖水师者,康熙元年置,驻海澄,七年省。 十六年,以海澄公领之。 十七年复故,驻厦门。 总兵四人。 汀州镇,顺治六年改左路总兵置,七年省,康熙三十六年改兴化镇复置。 福宁镇,顺治十四年改参将置。 漳州镇,康熙二十七年改漳浦镇置。 建宁镇,雍正十一年改副将置。 副将八人。 福州、兴化、延平三城守协,俱顺治七年置。 督标中军,十五年置。 闽安水师协,康熙二十七年改镇置。 顺昌协,咸丰八年置。 金门水师协,同治五年改镇置。 海坛水师协,光绪十三年移澎湖协改置。 参将九人。 水师、陆路提标及督标左、右,泉州、邵武二城守、水师,闽安烽火门水师诸营。 游击三十人。 都司二十有五人。 内、外海水师八人。 守备六十人。 水师十有七人。 千总八十有四人。 把总百七十有九人。 旧置台湾总兵一人,副将三人,参将、游击各四人,都司九人,守备十人,千总十有七人,把总十有一人。 光绪二十一年弃省,革。 浙江提督兼水师一人。 顺治三年罝,驻宁波。 康熙元年置水师提督,七年省,十四年复故,十八年又省。 总兵五人。 衢州镇,顺治四年置。 温州镇兼水师,十二年置。 处州镇,康熙四十九年改平阳镇置。 定海镇兼水师,雍正八年改左路总兵置。 海门镇兼水师,同治十一年置。 副将十有一人。 杭州城守兼水师,嘉兴、湖州、绍兴、金华、严州六协,俱顺治五年置。 乐清协,康熙元年置。 象山协兼水师,八年改宁波协置。 台州协,九年置。 瑞安水师协,雍正二年置。 乍浦水师协,道光二十三年改参将置。 参将六人。 抚标、提标及镇海水师、玉环兼水师,宁海、太平诸营。 游击二十人。 外海水师十人。 内河一人。 都司二十有三人。 外海水师三人。 内河二人。 守备五十有二人。 外海水师十有七人。 内河一人。 千总百有九人。 把总二百十有三人。 自提督以次各官,俱宣统二年省。 江西巡抚兼提督一人。 旧为总兵,驻南昌。 顺治三年改置提督。 十八年徙赣州。 康熙元年徙建昌,五年还驻南昌,七年省。 十三年复故,徙九江,二十一年复省。 干隆十八年,巡抚始兼衔。 总兵二人。 九江镇,顺治二年置,康熙七年改南瑞镇,十三年省,二十一年复置,嘉庆九年还驻九江。 南赣镇,顺治三年省。 副将二人。 袁州协,顺治三年置,康熙十三年升总兵,二十一年复故。 南昌城守协,嘉庆五年改九江协置。 参将、抚标及广信、饶州、宁都、南安、吉安诸营。 游击各六人。 都司二十有三人。 水师二人。 守备十有五人。 水师一人。 千总三十有一人。 把总八十人。 卫守备三人。 领运千总二十有五人。 湖北提督一人。 嘉庆六年置,驻襄阳。 总兵二人。 宜昌镇,雍正十三年改彝陵镇置。 郧阳镇,嘉庆六年改襄阳镇置。 副将五人。 黄州协,顺治三年置,宣统元年省。 施南协,干隆元年置。 督标中军、竹山协,俱嘉庆六年置。 汉阳协,同治四年置,宣统三年省。 参将七人。 提标,荆州、武昌二城守,均光、德安诸营。 其兴国营、抚标中军,俱宣统三年省。 游击十有二人。 都司八人。 守备二十有九人。 千总七十有二人。 把总百四十有三人。 卫守备十人。 湖南提督一人。 旧为湖广提督,驻辰州。 嘉庆六年改置,徙常德。 道光十八年还驻辰州。 宣统三年省。 总兵三人。 永州镇,康熙九年改副将置。 镇筸镇,三十八年移沅州镇改置。 绥靖镇,嘉庆二年置。 副将九人。 沅州协,顺治元年置,八年改镇,后复如故。 宝庆协,十一年改都司置。 靖州协,十五年置。 长沙协、衡州协,俱康熙五年置。 永顺协,雍正七年置。 永绥协,八年置。 干州协、常德协,俱嘉庆二年置。 其宝庆、永顺、常德,宣统元年俱省。 参将七人。 抚标及澧州、宜章、桂阳三营。 其岳州城守、临武二营,俱宣统元年省。 提标中军,三年省。 游击十有五人。 都司十有七人。 守备三十有四人。 千总七十有七人。 把总百五十有四人。 屯守备、千总各六人。 把总十人。 卫守备一人。 水师二人。 各处驻札大臣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一人。 参赞大臣二人。 雍正九年,设阿尔泰营置,辖唐努乌梁海五旗三佐领,兼辖土谢图汗部汗阿林盟一部二十旗,赛音诺颜部齐齐尔里克盟一部二十四旗,并所附额鲁特旗乌梁海十二佐领,车臣汗部喀鲁伦巴尔和屯盟一部二十四旗,扎萨克图汗部毕都里淖尔盟一部十九旗,并所附辉特一旗,乌梁海五佐领。 内参赞一人,以蒙古王、公、台吉兼任。 科布多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各一人。 干隆二十六年置,辖札哈沁、明阿特、额鲁特各一旗,阿尔泰乌梁海七旗又二旗,兼辖布尔干河新土尔扈特青色启勒盟一部二旗,哈弼察克新和硕特部一旗、杜尔伯特乌兰固木赛音济雅哈图盟左翼十一旗,右翼三旗,及所附辉特二旗。 同治七年,增置布伦托海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八年省,仍隶科布多。 库伦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 雍正九年设互市处,驻司员经理。 后改置办事大臣,监督恰克图俄罗斯通商事宜。 干隆四十九年增一人。 寻定为额缺。 内一人以蒙古王、公、台吉兼任。 所属有印房章京,理刑司员,管理商民事务司员,笔帖式等官。 分驻恰克图办事司员一人。 塔尔巴哈台副都统,干隆二十九年置参赞大臣一人。 光绪十四年省,移伊犁副都统来驻。 领队大臣,干隆四十一年置,辖额鲁特。 所属有印房章京,管理粮𫗵司员,笔帖式等官。 西宁办事大臣,干隆元年置,辖青海三十六旗会盟。 所属有司员,笔帖式。 各一人。 西藏办事大臣一人。 雍正五年置。 光绪三十四年增一人。 宣统二年省一人。 兼辖达木蒙古八旗。 所属有办事司员,笔帖式。 左、右参赞各一人。 初置帮办大臣,宣统二年改置。 左参赞驻前藏,右参赞监督三埠通商事宜。 所属有繙译、书记等官。 川滇边务大臣一人。 光绪三十二年置,专司移殖。 所属有书记等官。 总管十有六人,塔尔巴哈台属一人,科布多属十人,唐努乌梁海五人,并归定边左副将军兼辖。 副总管一人,塔尔巴哈台属。 参领三人。 科布多属。 佐领、骁骑校各三十有三人。 塔尔巴哈台属各三人,科布多属各十七人,唐努乌梁海、蒙古达木俱各八人。 守卡伦侍卫,自京调遣,三岁一更。 边镇无额兵者,旗营、绿营官兵番戍,兼治屯焉。 乌鲁木齐都统,副都统,各一人。 初设安西提标绿旗五营。 干隆三十六年改满兵驻防,置参赞大臣二人。 三十八年复置领队大臣二人,四十八年改置。 协领六人。 佐领、防御、骁骑校各二十有四人。 吐鲁番领队大臣一人。 干隆二十四年,建城辟展,置办事大臣一人,以广安城为回城。 四十二年改置。 协领二人。 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四人。 所辖:回子四牛录、佐领、骁骑校各四人。 巴里坤、古城领队大臣各一人。 干隆三十七年置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各一人。 后俱改领队大臣,徙一人驻古城。 协领各二人。 佐领、防御、骁骑校各八人。 库尔喀喇乌苏领队大臣一人。 初置侍卫,隶乌鲁木齐。 干隆三十七年改置。 所属有管理粮𫗵官。 又台站、屯政文武各员,由陕甘、伊犁、乌鲁木齐调充。 哈密办事大臣,帮办大臣,各一人。 干隆二十九年置。 所属有印房章京,笔帖式。 同治初,遭回乱,各地相继沦陷,唯巴尔库勒旗营仅留孑遗。 光绪八年,议改新疆行省,乌鲁木齐暨吐鲁番各官并奏裁之。 十年,省库尔喀喇乌苏各官,改直隶、州。 明年,复省巴尔库勒领队大臣各官,迁旗营入古城,改置城守尉。 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综理八城事务。 帮办大臣,各一人。 协理喀什噶尔、英吉沙尔事务。 俱干隆二十四年置……三十年徙参赞大臣驻乌什,改置办事大臣,其帮办大臣如故。 五十三年复旧制。 所属有印房、回务处、经牧处、粮饣襄局各司员,及笔帖式。 英吉沙尔领队大臣一人。 兼管卡伦。 干隆二十四年置总兵,三十一年改置。 所属有笔帖式。 叶尔羌办事大臣,帮办兼理粮𫗵事,各一人。 干隆二十四年置。 二十六年置领队大臣二人,后省。 所属有印房章京,回务章京,笔帖式。 和阗办事大臣兼领队事一人。 干隆三十年置副都统一人。 四十二年改置。 所属有章京,笔帖式。 阿克苏办事大臣一人。 干隆二十四年置。 三十二年并隶乌什。 四十四年复移乌什领队大臣驻。 嘉庆二年,分为专城改置。 所属有章京,笔帖式。 乌什办事大臣一人。 初置副都统。 干隆二十四年改置,三十年省,移喀什噶尔参赞、帮办各大臣来驻,并置领队大臣一人。 四十四年移领队大臣驻阿克苏。 五十二年,参赞、帮办各大臣还驻喀什噶尔,复旧制。 所属有印房章京,管理粮𫗵官,笔帖式。 库车办事大臣一人。 干隆二十四年置。 所属有印房章京,粮𫗵章京,笔帖式。 喀喇沙尔办事大臣一人。 干隆二十四年置。 所属有印房章京,粮𫗵章京,回务章京,笔帖式。 高宗底定回疆,分建八城,置办事、领队各大臣。 时英吉沙尔隶喀什噶尔,和阗隶叶尔羌,阿克苏隶乌什。 嘉庆二年始分立,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综之。 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俱改直隶、州。 回部各官总理回务扎萨克郡王一人。 协理图撒拉克齐二人。 驻哈密、辟展,归诚著绩,封爵世袭。 阿奇木伯克。 掌综回务。 伊犁,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伊里齐城,库车及所属沙雅尔,喀喇沙尔,库尔勒及所属布古尔,阿克苏及所属赛里木,各一人,俱三品。 喀什噶尔属牌素巴特,英吉沙尔,和阗属哈拉哈什城、玉陇哈什村、策勒村、克里雅城、塔克弩喇村,阿克苏属拜城,各一人,俱四品。 喀什噶尔属阿斯图阿尔图什、伯什克勒木、塔什密里克,叶尔羌属英额齐盘、哈尔哈里克、和什喇普、托果斯铅、牌斯铅、桑珠、色勒库尔、乌什,各一人,俱五品。 喀什噶尔属玉斯图阿尔图什三人,内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二人,阿尔瑚、乌帕尔、叶尔羌属巴尔楚克,阿克苏属柯尔坪,各一人,俱六品。 伊什罕伯克。 掌赞理回务。 伊犁,喀什噶尔兼回兵总管,英吉沙尔,叶尔羌,和阗,伊里齐城,阿克苏及所属赛里木,库车及所属沙雅尔,喀喇沙尔,库尔勒,布古尔,各一人,俱四品。 阿克苏属拜城一人,五品。 叶尔羌属色勒库尔一人,六品。 噶杂拉齐伯克。 掌地亩粮赋。 喀什噶尔兼回兵副总管,叶尔羌,各一人,俱四品。 伊犁二人。 和阗,阿克苏及所属赛里木,库车及所属沙雅尔,各一人,俱五品。 阿克苏属拜城一人,七品。 商伯克。 掌征输粮赋。 喀什噶尔二人,内一人兼回兵副总管,叶尔羌一人,俱四品。 和阗,伊里齐城二人。 所属哈拉哈什,阿克苏及所属沙雅尔,喀喇沙尔,库尔勒,布古尔,各一人,俱五品。 叶尔羌属色勒库尔一人,六品。 哈资伯克。 掌平决诤讼。 喀什噶尔一人,五品。 伊犁喀什噶尔一人,五品。 伊犁喀什噶尔属阿斯图阿尔图什、伯什克勒木、玉斯图阿尔图什、察拉根、阿尔瑚、罕爱里克,叶尔羌属哈尔哈里克、托果斯铅、坡斯坎木、和阗,伊里齐城及所属哈拉哈什城、玉陇哈什村、策勒村、克里雅城、塔克弩喇村,阿克苏及所属赛里木,乌什,库车及所属沙雅尔,喀喇沙尔,库尔勒,布古尔,各一人,俱六品。 叶尔羌属色勒库尔一人,七品。 斯帕哈资伯克。 掌理头目诤讼。 拉雅哈资伯克。 掌理细民诤讼。 以上二员俱五品,叶尔羌置。 密喇布伯克。 掌水利。 喀什噶尔属塔斯浑,叶尔羌及所属牌斯铅,各一人,俱五品。 伊犁喀什噶尔属伯什克勒木、罕爱里克、霍尔罕、和色尔布依、赛尔𫞩、托古萨克、阿尔巴特,英吉沙尔,叶尔羌属英额齐盘、哈尔哈里克、喇普齐、鄂通、楚鲁克,各一人,俱六品。 喀什噶尔属木什素鲁克,英吉沙尔属赛里克,和阗,伊里齐城及所属图萨拉庄、伯尔臧庄、哈拉哈什城、巴拉木斯雅庄、玛库雅庄、杂瓦庄、玉陇哈什村、三普拉庄、洛普庄、策勒村、克里雅城、哈尔鲁克庄,各一人;阿克苏六人,所属赛里木、拜城各一人;乌什,库车各二人;库车属沙雅尔一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布古尔,各一人,俱七品。 讷克布伯克。 掌匠役营建。 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五品。 和阗,伊里齐城,阿克苏,库车,喀喇沙尔及所属布古尔,各一人,俱七品。 帕提沙布伯克。 掌巡缉狱囚。 叶尔羌一人,五品。 又叶尔羌,喀什噶尔,各一人,六品。 和阗,伊里齐城及所属哈拉哈什城,库车,各一人,俱七品。 莫提色布依伯克。 掌回族教法。 喀什噶尔一人,五品。 叶尔羌一人,六品。 和阗,伊里齐城,阿克苏,库车,各一人,俱七品。 密图瓦利伯克。 掌田产税务。 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五品。 和阗,伊里齐城,阿克苏,各一人,俱七品。 柯勒克牙拉克伯克。 掌商贾贸易。 叶尔羌一人,五品。 巴济吉尔伯克。 掌理税务。 伊犁,喀什噶尔,阿克苏,各一人,俱六品。 乌什一人,七品。 色迪尔伯克。 掌襄理税务。 伊犁,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七品。 阿尔巴布伯克。 掌差役。 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六品。 叶尔羌属色勒库尔,阿克苏,乌什,库车,各一人,俱七品。 巴克玛塔尔伯克。 掌果园。 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六品。 都管伯克。 掌兵马粮𫗵,官物文移。 伊犁,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六品。 和阗,伊里齐城,二人;所属哈拉哈什城一人,阿克苏,库车,各三人;俱七品。 哈喇都管伯克。 掌台站兵械。 叶尔羌一人,五品。 和阗,伊里齐城及所属哈拉哈什城,各一人,俱七品。 明伯克。 掌千户征输。 喀什噶尔及所属伯什克勒木、阿尔瑚、霍尔罕,叶尔羌及所属英额齐盘、哈尔哈里克、鄂普尔,各一人,俱六品。 又喀什噶尔三人,及所属牌素巴特一人,阿斯图阿尔图什三人,塔斯浑二人,塔什密里克、玉斯图阿尔图什、乌帕尔、罕爱里克、和色尔布伊、赛尔𫞩、托古萨克、阿尔巴特、木什素鲁克,英吉沙尔,叶尔羌属巴尔楚克、密特西林,和阗,伊里齐城、图萨拉庄、伯尔臧庄、素巴尔庄、哈拉哈什村、三普拉庄、济普庄、克里雅城、哈尔鲁克庄、策勒村,各一人,阿克苏十六人,所属赛里木、拜城,各一人,乌什一人,库车三人,所属沙雅尔二人,喀喇沙尔属布古尔一人,俱七品。 玉资伯克。 掌百户征输。 伊犁七十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四人,布古尔二人,俱七品。 鄂尔沁伯克。 掌数十人征输。 叶尔羌属鄂普尔一人,六品。 杂布提墨克塔布伯克。 掌教习经馆。 哲伯伯克。 掌修造甲械。 色依得尔伯克。 掌巡察道路、园林果木。 以上三员俱六品,叶尔羌置。 什和勒伯克。 掌驿馆米刍。 喀什噶尔,叶尔羌,各一人,俱六品。 乌什,和阗,叶尔羌属色勒库尔,各一人,俱七品。 六品伯克。 掌修坝管台。 喀什噶尔二十一人,内兼管回兵蓝翎玉资巴什三人。 阿克苏及所属木苏尔、达巴罕多兰,叶尔羌属喀尔楚、玉喇里克、塔尔塔克,各一人。 七品伯克。 掌司台站。 英吉沙尔,叶尔羌属色勒库尔、塔噶喇木,各一人。 采铅伯克。 和阗属克里雅城一人,五品。 挖铜伯克。 喀喇沙尔,库尔勒及所属布古尔,各一人。 采铜伯克。 阿克苏三人。 管铜伯克。 库车及所属沙雅尔,各一人。 自挖铜以下,俱七品。 并随事为员。 由办事大臣疏请。 干隆十九年,封吐鲁番伯克莽里克扎萨克公,综理回务,后获罪,改封额敏和卓。 置图撒拉克齐佐之。 三十四年,抚定西陲,因其旧名,置伯克等官。 时随征效力者,并封三品阿奇木,以叶尔羌授鄂对,喀什噶尔授色提巴尔第,库车授鄂斯𫞩,和阗授汉咱尔巴,阿克苏授达墨特,乌什授阿布都拉,是为六大城伯克,自三品至七品,各以授地为差。 三品给二百帕籽特玛帕地亩,种地人百名。 四品百五十亩,人五十名。 五品百亩,人三十名。 六品五十亩,人十五名。 七品三十亩,人八名。 密喇布各员专司灌溉,例分地亩不再给,种地人各五名。 徙阿克苏回族驻伊犁,授茂萨额敏和卓次子。 阿奇木。 二十七年,伊犁建宁远城,复移乌什、叶尔羌、和阗、哈密、吐鲁番回族来驻,置大小各伯克。 二十八年,定升补制。 三十一年,移喀喇沙尔、库尔勒回族驻库辙玛,省六品哈资一人,增四品阿奇木一人,与五品噶杂拉齐、七品玉资各伯克,并驻其地。 三十八年,还驻库尔勒,复旧制。 嘉庆九年,依喀什噶尔、叶尔羌例,增伊犁六品巴济吉尔、七品色迪尔各一人。 道光八年,定三品至五品伯克由本城大臣填注履行,咨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覆核上闻,六、七品伯克咨送验放。 故事,大伯克回避本城,小伯克回避本庄,至申严禁令,叶尔羌属色勒库尔距卡伦远,不在是例。 并徙喀什噶尔五品讷克布、密图瓦利、莫提色布依各三人驻罕爱里克,给五品阿奇木职衔,以六品哈资驻察拉根,主治农田,省阿斯图阿尔图什七品明伯克二人,徙一人佐之,别移一人驻阿尔瑚、抵补哈资。 是岁以英吉沙尔事剧,赏六品哈资伊什罕衔,佐阿奇木治事。 光绪十年,改建郡县,俱省。 以阿奇木、伊什罕职秩较峻,仍留原衔,俾别齐民。 籓属各官外籓蒙古扎萨克,旗各一人,大漠内科尔沁等二十四部,旗四十有九。 大漠外喀尔喀四部,旗八十有六。 青海五部,旗二十有九。 西套额鲁特、额济讷土尔扈特、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凡十部,旗三十有四。 以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为之。 不置扎萨克者,隶将军、都统及大臣。 掌一旗政令,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唯土默特左翼旗、喀喇沁三旗称塔布囊,与台吉同。 赞襄旗务。 管旗章京各一人,副章京各二人,十佐领以下置一人。 参领、六佐领置一人。 佐领、百五十丁一人,或二百丁、或二百五十丁置一人。 骁骑校,如佐领数。 并佐扎萨克董理民事。 回部哈密一旗扎萨克、协理台吉、管旗章京、副章京各一人,参领二人,佐领十有三人。 吐鲁番一旗扎萨克一人,协理台吉二人,管旗章京一人,副章京、参领各二人,佐领十有五人,伯克十人。 所掌如蒙古制。 初定扎萨克综理旗务,依内八旗编制,置管旗章京以次各官。 顺治十六年,置佐领、骁骑校百五十丁一人。 嗣有所增益。 十八年,定管旗章京、副章京员限。 如前所列。 雍正初,平青海,编旗置官如故事。 西藏达赖喇嘛一人,驻拉萨。 掌全藏政令;班禅喇嘛一人,驻扎什伦布。 掌后藏寺院与其教民:并受成于驻藏大臣。 其属:辅国公,一等台吉,各一人。 前藏唐古特三品噶布伦四人。 掌综理藏务。 内一人喇嘛充补,不给顶戴。 四品仔琫三人。 掌稽商上事务。 凡喇嘛库藏出纳之所曰商上。 四品商卓特巴三人。 掌库务。 五品叶尔仓巴、掌粮务。 朗仔辖、掌治拉撒番民。 协尔帮、掌刑名。 硕第巴、掌治布达拉番民。 六品达琫、掌马厂。 大中译,各二人。 六品卓尼尔、七品小中译,各三人。 以上三员,并掌噶厦事务。 凡噶布伦议事之所曰噶厦。 四品戴琫六人。 五品如琫十有二人。 六品甲琫二十有四人。 七品定琫百二十人。 第巴十有三人。 管草一人,糌粑、柴、帐房各二人,门、牛羊厂各三人。 五品边营官二十有三人。 江卡、喀喇乌苏、官觉、补人、工布硕卡、绒辖尔营各一人。 堆噶尔本、错拉、拍克里、定结、聂拉木、济咙、博窝、达巴喀尔营各二人。 喇嘛营一人,无顶戴。 下同。 大营官十有九人。 桑昂曲宗、工布则岗、昔孜、协噶尔、纳仓营各一人。 乃东、琼结、贡噶尔、仑孜、江孜营各二人。 喇嘛营四人。 六品中营官五十有九人。 角木宗、打孜、作岗、江达、古浪、沃卡、曲水、突宗、僧宗、杂仁、锁庄子、夺营,直谷、朗营,墨竹宫、卡尔孜、文扎卡、达尔玛、聂母、拉噶孜、岭营,岭喀尔营各一人。 洛隆宗、巴浪、仁本、仁孜、朗岭、宗喀、撒噶、达尔宗、硕般多营各二人。 桑叶、冷竹宗、茹拖、结登、拉里、沃隆、辖鲁、策堆得、纳布、错朗、羊八井、麻尔江喇嘛营各一人,喇嘛营七人。 七品小营官二十有五人。 雅尔堆、拉岁、颇章、扎溪、色营,堆冲、汪垫、甲错、琼科尔结、蔡里、扎称、折布岭、扎什、洛美、嘉尔布营各一人。 金东、撒拉、浪荡、拉康、曲隆、朗茹、里乌、降、业党、工布塘喇嘛营各一人。 后藏唐古特三品大营官四人。 拉孜喇嘛营二人。 练金龙喇嘛营各一人。 六品中营官十有七人。 昂忍喇嘛营二人。 仁侵孜、结侵孜寺、帕克仲、翁贡寺、千殿热布结寺、托布甲、里卜、德庆热布结寺、绒错、央、葱堆喇嘛营各一人。 胁、千坝营各一人。 喇嘛营二人。 七品小营官十有六人。 彭错岭喇嘛营二人。 伦珠子、拉耳塘寺、达尔结、甲冲、哲宗、擦耳、晤欲、碌洞、科朗、扎喜孜、波多、达木牛厂喇嘛营各一人。 冻噶尔、扎苦营各一人。 僧官有国师、禅师、扎萨克大喇嘛、扎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并堪布监督之。 藏地分卫、藏、喀木、阿里四部,各置噶布伦治其地,职任綦重。 仔琫以降,为佐理国事官。 戴琫以降,为各城典兵官。 边营官以降,为各城治民官。 自国师至喇嘛,专司教事。 置驻藏大臣辖之。 昉自雍正三年,然犹未与达赖、班禅抗衡也。 至干隆五十七年,噶布伦以下始归约束,大臣职权乃与埒。 并增戴琫一人,原置五人,至是始定。 如琫十有二人,定琫百二十人,升补各按其等差。 其噶厦、小中译、卓尼尔,择东科译言世家子弟。 优秀者为之。 土司各官明代土司,淫昏暴戾,播州、水西、蔺州、麓川,边患如栉。 清鉴前辙,迭议归流。 曩昔土司隶外籓二,隶行省七。 康、雍之盛,湖北散毛、旧为宣抚司,辖大旺安抚司,东流,腊壁二长官司。 雍正十三年改来凤县。 施南、旧为施州卫,辖忠建、忠孝二宣抚司,忠路、忠峒、东乡五路、高罗、龙潭、金峒各安抚司,木册、上爱茶峒、下爱茶峒、镇南、摇把峒、镇远蛮彝、隆泰蛮彝、西萍蛮彝、剑南、思南、唐崖各长官司。 雍正十三年改置恩施、宣恩、咸丰、利川四县。 容美,旧为宣慰司,辖盘顺水、尽源、通塔坪各安抚司,椒山、玛瑙、石梁、下峒、下冈、平茶、五峰、石宝各长官司。 雍正十三年改置鹤峰州长乐县。 湖南永顺、旧为宣慰司,辖施溶安抚司,下峒、田家峒、驴迟峒、腊惹峒、麦著黄峒、白崖峒各长官司,南渭、上溪二土官。 雍正七年改置永顺、龙山二县。 保靖、旧为宣慰司,辖五砦、筸子坪二长官司。 雍正七年改县。 桑植旧为安抚司。 辖美坪、朝南、那步、人士、黄河、鱼龙、夹石、苦南、旱坪、蚕寮、金藏、拓山、烂洞、黄家、板山、龙潭、书洛十七峒,安福所上、下二峒。 雍正七年改县。 及永绥、六里红苗地。 雍正八年改流官。 干州、凤凰营,筸边红苗地。 康熙四十三年改流官。 并以生苗内附,列为郡县。 四川建昌、旧为指挥司。 顺治初改卫。 雍正四年置宁远府。 松籓、旧为卫。 雍正九年改流。 天全、旧为六番招讨司。 雍正七年改流。 打箭炉,旧为长河西鱼通安远宣抚司。 雍正七年改流。 广西镇安、旧为土府。 康熙二年改流。 泗城,旧为州。 顺治十五年升府。 寻为土府。 雍正五年改流。 云南开化、旧为教化、王弄、安南三长官司。 康熙六年改流。 昭通、旧为蒙地。 雍正五年自四川来隶。 明年改流。 丽江、旧为土府。 雍正初改流。 镇沅、旧为土州。 雍正三年改流。 四年自四川来隶。 蒙化、旧为土府。 康熙四年改流。 威远,旧为土州。 雍正三年改流。 明年自四川来隶。 贵州威宁、旧为水西宣慰司。 康熙元年置黔西府,改比喇塔为平远府,大方城为大定府,四川马撒为威宁。 来隶后,改黔西诸府为州,并隶威宁。 郎岱、雍正九年改流。 归化、康佐及仲苗地。 雍正十二年改流。 永丰,安笼长官司地。 雍正五年改流。 因时损益,遍置流官。 干隆以降,大小金川重烦兵力。 酉阳、旧为宣慰司。 干隆元年改流。 石砫,旧为宣抚司。 二十七年改流。 狉獉全革,猛缅炎荒,翕然内向。 十三年改置缅宁。 滇南边徼,闻风震詟。 三十一年讨平莽匪,诸部内附,分置整卖、景线诸司。 详后。 嘉、道之世,贵州守备、嘉庆二十五年省归化属一人。 道光元年省安顺府属一人。 四年省普安属一人。 十二年省普定县属一人。 千总、道光元年省安顺府属二人。 四年省归化属生苗枝、册亨州同属上分亭各一人。 十年省普安县属上五苑枝一人。 把总,道光元年省普定县属五人,郎岱属六枝一人。 四年省洛何枝、册亨州同属下分亭各一人。 六年省平远县属一人。 八年省贞丰州罗浪亭一人。 二十年省长塞一人。 裁损尤多。 光、宣之际,云南富州、镇康,四川巴塘、里塘、德尔格忒、高日、春科、瞻对、察木多,置吏一依古事。 改巴塘曰巴安直隶经历,驻盐井。 里塘曰顺化县巡检,驻中渡河。 乡城曰定乡县县丞,驻稻坝。 并隶边务大臣。 兼辖明正、霍耳、五家、道坞、冷碛诸蛮部。 广西忠州、南丹、万承、茗盈、全茗、结安、镇远、江州、下石西、上下冻、下雷、那地各州,罗白一县,古零、定罗、安定、下旺诸巡司,永定长官司,永顺副司,迁隆峒土官,停其袭职。 向武、都康、安平、凭祥、思州诸州,上林、忻城、罗阳诸县,东兰、凤山州同,上龙、白山、兴隆诸巡司,代以汉官。 核衡厥实,陇沿旧制,湘、楚廓清,滇、蜀改流,十之三四。 黔、桂长官州、县,以今况往,弱半仅存,详稽志乘,尚百数十。 叙其世系,与其土地,凡武职非世袭,及番部僧官,附辑于后,庶有所考焉。 甘肃指挥使司:指挥使八人。 正三品。 平番县属三人:连城,顺治元年鲁宏袭;大营湾,九年鲁之鼎袭;古城,十八年授鲁大诰指挥同知,岁余改袭。 西宁府属三人:南川,顺治三年授纳元按指挥佥事,雍正八年改袭;寄彦才沟,顺治五年祁廷谏袭;北川,八年陈师文袭。 河州属一人:韩家集,旧为外委,干隆六年韩世改袭。 狄道州属一人:临洮卫,顺治十六年赵枢勷袭。 指挥同知七人。 从三品。 碾伯县属四人:赵家湾,顺治元年赵瑜袭;上川口,五年李天俞袭;老鸦堡,六年阿世慈袭;胜番沟,祁国屏袭。 平番县属一人:西大通峡口,鲁培袭。 俱九年授。 西宁县属一人:起塔镇,十年李珍品袭。 河州卫沙马族一人:顺治二年何永吉袭。 指挥佥事八人。 正四品。 洮州府属一人:资卜,顺治元年昝承福袭。 平番县属一人:红山堡,二年鲁典袭。 西宁县属二人:迭沟,十五年吉天锡袭;西川旧为外委,康熙四十年汪升龙改袭。 碾伯县属三人:米拉沟,康熙十四年冶鼎袭;美都沟,三十七年甘廷建袭;朱家堡旧为外委,四十一年朱廷珍改袭。 又洮州卓泥堡一人:旧为外委,四十五年杨朝梁改袭。 千户七人。 正五品。 河州保安撒喇四房、保安撒喇五族,平番,武威,永昌,古浪,碾伯各一人。 副千户二人。 从五品。 平番、洮州各一人。 百户九人。 正六品。 循化藏一人。 平番、碾伯各二人。 岷州四人。 西宁千户一人。 巴彦南称族。 百户二十有三人。 蒙果尔津族、邕希叶布族、苏鲁克族、尼牙木错族、库固察族、称多族、下扎武族、下阿拉克沙族、上隆坝族、下隆坝族、苏尔莽族、多伦尼托克安都族各一人。 阿里克族、扎武族各二人。 格尔吉族三人。 玉树族四人。 百长二十有六人。 在黄河、大江、鸦砻江、澜沧江、怒江各地。 西藏百户十有五人。 纳克书贡巴族、纳克书色尔查族、纳克书毕鲁族、纳克书奔频族、纳克书拉克什族、纳克书达格鲁克族、工卩布纳克鲁族、依式伙尔族、勒纳伙尔族、伙尔逊提麻尔族、上冈噶鲁族各一人。 工卩布噶鲁族、工卩布色尔查族各二人。 百长五十有二人。 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 四川宣慰使司:宣慰使七人。 从三品。 天全州属一人:穆坪董卜韩胡,顺治元年,坚参喃哈袭。 茂州属一人:瓦寺,九年授曲翊伸安抚司,康熙五十年论随征西藏功,加桑朗温恺宣慰司衔,嘉庆元年即真。 杂谷属一人:梭磨,雍正元年授长官司,干隆十五年升安抚司,三十六年论随征金川功,斯丹巴改袭。 打箭炉属四人:明正,康熙五年蛇蜡喳吧袭;布拉克底,四十年授绰布木凌安抚司,干隆三十九年其孙阿多尔改袭;巴旺,干隆二十九年绰布木凌长子囊索袭;德尔格忒,雍正六年授丹巴七立安抚司,十一年改袭:宣抚使司:宣抚使五人。 从四品。 越巂属一人:工卩部,康熙四十二年岭南柱袭。 西昌县属一人:沙麻,四十九年安巩威袭。 打箭炉属三人:绰斯甲布,康熙四十一年授资立安抚司,干隆四十年论随征金川功改袭;里塘,康熙五十七年江摆袭;巴塘,五十八年罗布阿旺袭。 安抚使司:安抚使十有六人。 从五品。 茂州属一人:长宁,顺治九年苏廷辅袭。 懋功属一人:鄂克什,旧名沃日,十五年授巴碧太灌顶净慈妙智国师,干隆二十年色达拉改袭。 盐源县属二人:瓜别,康熙四十九年玉珠迫袭;木里,雍正八年六藏涂都袭。 打箭炉属十二人:单东革什咱,康熙三十九年魏珠布策凌袭;喇,四十九年阿倭塔尔袭;其雍正六年授者,霍尔竹緌,索诺木衮卜袭;霍耳章谷,罗卜策旺袭;瓦述余科,沙克嘉诺尔布袭;霍耳甘孜孔撒,麻苏尔特亲袭;霍耳甘孜麻书,那木卡索诺木袭;霍耳咱,阿克旺错尔耻木袭;春科,桑卜旺扎尔袭;林葱,衮卜林亲袭;上纳夺,索诺木旺扎尔袭;下瞻对,策凌卜袭。 副使二人。 从六品。 喇、春科各一人。 长官司长官三十有七人。 正六品。 叙州府属蛮夷、泥溪、平夷、沐川。 龙安府属阳地隘口。 宁远府属威龙州、普济州、河东、阿都、昌州、马喇、工卩部。 雅州府属沈边、冷边。 泸州属九姓。 打箭炉属瓦述色地、上瞻对、茹,后隶西藏。 瓦述毛丫、瓦述崇善、瓦述曲登、瓦述啯咙、纳林冲、瓦述更平、霍耳白利、霍尔东科、春科高日、蒙葛使结。 理番属从噶克、卓克采、丹坝各一人。 副长官一人。 正七品。 阿部。 千户四十有一人。 咱理松坪、双则红凹寨、班俗寨、川柘寨、佘湾寨、祈命寨、寒昐寨、商巴寨、谷尔坝、那浪寨、竹当寨、包子寺寨、甲多寨、墨苍寨、阿强寨、呷竹寺、丢谷寨、云昌寺、沙坝、阿里洞寨、峨眉喜寨、七布寨、毛革阿按寨、麦杂蛇湾寨、酥州、黎溪州、迷易所、盐井卫中所、左所、右所、古柏树、瓦述写达、瞻对峪纳、上纳夺、中郭罗克、押落寨、中阿树、上瞻对、撒墩木期、古土拖车、阿朵阿与各一人。 百户百五十有九人。 打箭炉属八十有三人。 松潘属四十有一人。 冕宁县属十有三人。 马边属六人。 茂州属四人。 盐源县属、会理州属各二人。 清溪县属、峨边属各一人。 广西长官司:长官二人。 庆远府属永定、永顺各一人。 副长官司:二人。 永顺。 云南指挥使司:指挥使二人,普洱府属孟艮,古孟掯,召丙袭;整欠,叭光捧袭。 俱干隆三十一年授。 指挥同知一人。 广西州属猛龙,干隆三十一年叭护猛袭。 宜慰使司:宣慰使一人。 普洱府属车里,古商产里,顺治十八年刀穆祷袭。 干隆三十八年省,四十二年复故。 土地十三版纳:宁洱县五,思茅八。 宣抚使司:宣抚使七人,直隶耿马一人:罕闷睆袭。 腾越属三人:南甸,古南宋,刁呈祥袭;陇川,古平缅,多安靖袭;干崖亦曰平赖睒、渠澜睒、刁建勋袭。 俱平滇后授。 永昌府属一人:孟连亦曰哈瓦,旧为长官司,康熙四十八年刁派鼎改袭。 普洱府属二人:整卖,召纳提袭;景线,呐赛袭。 俱干隆三十一年授。 古八百媳妇国地。 副使三人。 腾越属猛卯、盏达,龙陵属遮放,各一人。 安抚使司:安抚使二人。 龙陵属潞江,古怒江,甸线有功袭。 芾市,唐书“芒施蛮”,放爱众袭。 俱平滇后授。 长官司:长官三人,腾越属户撒腊撒,临安府属纳楼、茶甸,各一人。 副长官司二人。 大理府属十二关,临安府属亏容甸,各一人。 土千户一人。 亏容甸。 贵州长官司:长官六十有五人。 贵阳府属中曹、养龙、白纳、虎坠,定番州属程番、小程番、上马桥、卢番、方番、韦番、卧龙番、小龙番、金石番、大龙番、木瓜、麻乡,开州属乖西,龙里县属大谷龙、小谷龙、羊肠,贵定县属平伐、大平伐、小平伐、新添,修文县属底寨,永宁州属顶营、募役、沙营,平越府属杨义,黄平州属岩门,都匀府属都匀、邦水,麻哈州属乐平、平定,独山州属丰宁上、丰宁下、烂土,镇远府属偏桥,镇远县属邛水,思南府属随府办事、蛮夷、沿河、祐溪、朗溪,思州府属施溪,铜仁府属省溪、提溪、乌萝、平头,黎平府属潭溪、八舟、龙里、中林、古州、新化、欧阳、亮寨、湖耳、洪州,各一人。 思州府属都平、都素、黄道,各二人。 副长官司:十有九人。 白纳、木瓜、乖西、底寨、都匀、蛮夷、都素、沿河、祐溪、朗溪、省溪、提溪、乌萝、平头、欧阳、湖耳、洪州、镇宁县属康佐,石阡府属石阡,各一人。 偏桥左、偏桥右,各二人。 邛水一人,后改七品土官。 四川土通判二人。 石砫属一人:顺治元年授马祥麟宣慰司,干隆间,孔昭缘事降。 杂谷属一人:阳地隘口,顺治六年王启睿袭。 土知事一人。 龙安府属龙溪堡,顺治六年薛兆选袭。 土巡检二人。 茂州属牟托水、草坪,各一人。 副巡检一人。 茂州竹木坎置。 广西土知州二十有五人。 归顺直隶州属一人:上映,顺治元年许国泰袭。 庆远府属二人:南丹,是岁莫自干袭;那地,九年罗德寿袭。 并古蛮地。 南宁府属三人:归德,莫道袭;果化,赵国鼎袭;忠州,黄光圣袭。 镇安府属三人:下雷,许文明袭;向武,黄嘉正袭。 俱元年授。 都康,冯太乙袭,九年授。 太平府属十有六人:下石西,闭承恩袭;田州,岑廷铎袭。 俱元年授。 万承,许嘉镇袭;思陵,韦懋迁袭;凭祥,李维籓袭;太平,唐波州地,李开锦袭;茗盈,李应芳袭,全茗,许家麟袭;结安,张邦兴袭;佶伦,冯家猷袭;龙英,赵廷耀袭;都结,农廷封袭;江州,黄廷杰袭;上下冻,赵应锠袭;镇远,赵秉业袭。 俱十六年授。 其田州,光绪元年改流,置恩隆县。 土州同一人。 东兰州,顺治九年韦光祚袭知州。 雍正七年,朝辅缘事降普安州。 康熙四十一年废。 土知县四人。 百色属一人:上林,顺治元年黄国安袭。 庆远府属一人:忻城,九年莫猛袭。 太平府属二人:罗阳,黄启祚袭;罗白,梁征鼐袭。 俱十六年授。 土州判一人。 旧土田州地。 干隆七年析置阳万,一人。 光绪五年改流。 置恩阳分州。 土巡检九人。 太平府属上龙司,思恩府属白山司、兴隆司、定罗司、旧城司、安定司、都阳司、古零司,百色属下旺司,各一人。 从九品土官一人。 思恩府辖。 其不管理土峒者,正六品土官二人,从六品、正八品、正九品土官各一人,从九品土官一人,未入流土官二人。 云南土知府二人。 永昌府属孟定,古景麻甸,罕宋袭;永宁,阿镇麟袭。 俱顺治元年授。 后永宁改隶永北。 其景东、蒙化二人,俱康熙四年改流。 土同知一人。 隶广南府,顺治十六年侬鹏袭。 土知州四人。 永北属一人:蒗蕖,康熙间改土舍,道光十七年阿为柱改袭。 永昌府属一人:湾甸,古细睒,景文智袭。 明史误“刀”姓。 镇康州一人:古石睒,刀闷达袭。 明史误“刀孟”。 俱顺治十六年授。 土州同三人。 永北属顺州,于禄祥袭。 镇南州,段光赞袭。 姚州,高显爵袭。 俱顺治十六年授。 州同职衔一人。 隶武定州。 顺治十六年授那天宠暮连乡土目。 雍正八年升那德洪千户。 同治元年那康保改袭。 土州判二人。 镇南州,顺治十六年陈昌虞袭。 新兴州,康熙二十二年王凤袭。 土知事一人。 景东,顺治十六年陶启滨袭。 土县丞五人。 楚雄、平彝、新平、蒙化、南涧各一人。 土主簿二人。 云南、孟远县各一人。 土典史一人。 浪穹县置。 土巡检十有九人。 罗次县练象关,禄丰县南平关、汤郎马,赵州定西岭,浪穹县蒲陀崆、凤羽乡、上江嘴、下江嘴,邓川州青索鼻,云龙州箭杆场,临安府纳更山,广通县回磴关、沙矣,旧景东保甸、三岔河,顺宁府猛猛、大猛麻,鹤庆州观音山,镇南州阿雄关、镇南关,各一人。 土驿丞三人。 鹤庆州在城驿、板桥驿、观音山,各一人。 其不管理苗裔村寨者,土通判二人,丽江府、鹤庆州,各一人。 正八品土官一人。 嘉庆三年省经历置。 贵州土同知二人。 镇远府属一人:何大昆袭。 独山州属一人:蒙一龙袭。 俱顺治十五年授。 土通判、镇远府,顺治十五年杨世基袭。 土推官,镇远府,顺治十五年杨秀玮袭。 各一人。 土县丞五人。 安化、印江、余庆县,各一人。 瓮安县属瓮水司、草塘司,各一人。 土主簿二人。 安化、余庆县,各一人。 土吏目一人。 黄平州重安司。 土巡检二人。 永宁州盘江、安化,各一人。 其不管理土峒者,正六品、正七品土官各一人,正八品土官三人,正九品、从九品土官各二人。 右文秩凡七阶。 承袭、革除、升迁、降调隶吏部。 四川土游击,驻越巂暖带密。 康熙四十九年授岭安泰千户。 同治二年改袭。 土都司,驻越巂松林地。 康熙四十九年授王德洽千户。 同治二年改袭。 各一人。 屯守备十有二人。 抚边屯属一人:攒拉别思满阿忠本袭。 章谷屯属一人:攒拉宅龚阿安本袭。 崇化屯属一人,促浸河西固拉约尔瓦袭。 懋功屯属二人:攒拉八角碉木塔尔袭,攒拉汉牛工噶袭。 松潘属四人,杂谷脑沙加豆日袭,上孟董美诺更噶豆日袭,下孟董沙马班马袭,九子寨杨阿太袭。 干保寨二人:阿忠暨阿忠保袭。 俱干隆间授。 土千总七人。 西昌县属河西,雷波千万贯,瓘边属瞻巴家、哈纳家、蜚瓜家、魁西家,各一人。 屯千总十有九人。 促浸河西三人。 杂谷脑、干保寨、上下孟董、九子寨、促浸河东各二人。 攒拉八角碉、攒拉汉牛、攒拉别思满、攒拉宅龚,各一人。 土把总七人。 河西、千万贯、胆巴、纳哈、魁西,各一人。 蜚瓜二人。 屯把总三十有四人。 促浸河西六人。 杂谷脑、干保寨、上下孟董、九子寨,各四人。 攒拉汉牛、攒拉别思满、促浸河东,各二人。 攒拉八角碉、攒拉宅龚,各一人。 云南土都司一人。 驻镇边府大雅口。 光绪十三年录李芝龙随征倮黑功授职。 土守备五人。 思茅属二人:六本猛斋袭,景海猛彪袭。 俱干隆十三年授。 腾越属一人:茨竹寨,是岁授左正邦把总。 道光二十一年,录大雄随征云州乌土各寨功改袭,加明光宣慰司衔。 镇边属二人:蛮海,咸丰十年授石朝龙把总,光绪十三年,录大余随征倮黑功改袭:大山,咸丰九年授石麟千总,光绪十三年,录朝凤平东王倮匪功改袭。 土千总十有八人。 云龙州老窝六库,维西奔子栏、阿墩子,思茅猛遮,宁洱府普藤、猛勇,威远猛戛,腾越杉木笼隘,保山县登梗、鲁掌,永北羊坪,镇边猛角、猛董、圈糯、黄草岭,新平县斗门、磨沙补哈,顺宁府猛撒,各一人。 土把总三十有六人、云龙州漕涧,临安府稿吾卡,维西奔子栏,临城澜沧江、其宗喇普,思茅倚邦、猛遮、易武、猛腊、六顺、猛阿、猛笼、橄榄坝,宁洱县猛旺、整董,他郎儒林等里、定南等里,威远猛戛、猛班,腾越大塘隘、明光隘、古勇隘,保山县卯照,镇边下猛、引贤官寨、兼募乃寨、东河,元江州永丰里、茄革里,新平县喇博、他旦、老是达岩、旺瓦遮宗、哈正掌寨,各一人。 又宁洱县猛乌、乌得,各一人,光绪二十一年,割隶法兰西。 甘肃土守备一人。 洮州资卜族,世系无考。 土千总十有六人。 寄彦才沟、西川、起塔镇、赵家湾、美都沟、米拉沟、西宁县陈家台、纳家庄,各一人,资卜、胜番沟,各二人,上川口四人。 土把总二十人。 寄彦才沟、陈家台、纳家庄、起塔镇、西川、赵家湾、美都沟、米拉沟,各一人,资卜二人,胜番沟四人,上川口六人。 贵州土千总十人。 贵阳府属青岩、吉羊枝,龙里县属大谷龙、羊肠,麻哈州属养鹅,都江属顺德、归仁,丹江属鸡讲、黄茅、乌迭,各一人。 土把总一人。 小谷龙。 其不管理村寨者,湖北世袭千总衔十人。 江夏县属四人。 汉阳县属、孝感县属各三人。 把总衔五人。 汉阳一人。 孝感四人。 湖南千总衔十有三人。 石门县属、慈利县属各六人。 永定县属一人。 把总衔五十有二人。 石门县属二十有二人。 慈利县属二十有六人。 桑植县属二人。 龙山县属、永定县属各一人。 贵州六品武土官二人。 贵阳府属、思南府属各一人。 七品武土官四人。 镇远府属三人。 石阡府属一人。 右武秩凡五阶。 承袭、革除、升迁、降调,隶兵部。 武职非世袭者,云南土守备三人。 丽江府一人。 中甸、迭巴二人。 土千总七人。 丽江府二人。 大中甸神翁、小中甸神翁、中甸江边神翁、中甸格咱神翁、中甸泥西神翁,各一人。 土把总十有五人、中甸迭宾五人。 小中甸迭宾、中甸江边迭宾,各二人。 中甸格咱迭宾、中甸泥西迭宾,各三人。 土官二十有六人。 中甸辖二十三人。 丽江府木氏辖三人。 初皆世袭。 雍正二年改拔补。 番部僧官甘肃珍珠族国师、禅师,化族国师,灵藏族禅师,各一人。 初隶河州。 后珍珠、灵藏属循化,余杂处二十四关。 禅定寺禅师,嘉庆十九年无人袭。 由土司兼辖,隶洮州。 番寺禅师,同治间回变后,不修职贡。 各一人。 垂巴寺、辖番人十族。 著洛寺、辖番人二十三族。 麻你寺辖番人二十一族。 僧纲,圆成寺、辖番人四族。 阎家寺后无人袭。 僧正,各一人。 发布时间:2025-10-19 10:06:54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3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