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清史稿》 表三十七 内容: 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河督漕督附)一国治乱,君相尸之。 一方治乱,岳伯尸之。 清制:疆帅之重,几埒宰辅。 选材特慎,部院莫儗,盖以此也。 开国而后,戡籓拓边,率资其用。 同治中兴,光绪还都,皆非疆帅无与成功。 宣统改元,始削其权,则不国矣。 唐之方镇,元之行省,史不表人,识者病之。 今表疆臣,先列督、抚,附以河、漕。 东三省外,北尽蒙、疆,西极回、藏,将军、都统,参赞、办事大臣有专地者,皆如疆帅,今并著焉。 发布时间:2025-10-29 10:08:18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3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