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易注》 上经需传卷二 大有 内容: 大有:元亨(1)。 (1)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 “大有”则必元亨矣。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1)。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2)。 (1)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 (2)德应于天,则行不失时矣。 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 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1)。 (1)《大有》,包容之象也。 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 初九:无交害。 匪咎,艰则无咎(1)。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1)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术斯以往,后害必至。 其欲匪咎,“艰则无咎也”。 九二:大车以载(1),有攸往,无咎(2)。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1)任重而不危。 (2)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1)。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1)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而履得其位,与五同功,威权之盛,莫此过焉。 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 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1)。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2)。 (1)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其为惧也,可谓危矣。 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 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常匪其旁,则“无咎”矣。 旁谓三也。 (2)明犹才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1)。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1)君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于物,上下应之,信以发志,故其孚交如也。 夫不私于物,物亦公焉。 不疑于物,物亦诚焉。 既公且信,何难何备? 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 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1)。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1)“大有”,丰富之世也。 处“大有”之上而不累于位,志尚乎贤者也。 余爻皆乘刚,而已独乘柔顺也。 五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之谓也。 虽不能体柔,而以刚乘柔,思顺之义也。 居丰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 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 发布时间:2026-01-09 10:00:19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