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易注》 下经丰传卷六 既济 内容: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1)。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2)。 “初吉”,柔得中也。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3)。 (1)既济者,以皆济为义者也。 小者不遗,乃为皆济,故举小者,以明既济也。 (2)刚柔正而位当,则邪不可以行矣,故唯正乃利贞也。 (3)柔得中,则小者亨也。 柔不得中,则小者未亨。 小者未亨,虽刚得正,则为未既济也。 故既济之要,在柔得中也。 以既济为安者,道极无进,终唯有乱,故曰:“初吉终乱。 ”终乱不为自乱,由止故乱,故曰“终止则乱”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 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1)。 (1)存不忘亡,既济不忘未济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1)。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1)最处既济之初,始济者也。 始济未涉于燥,故轮曳而尾濡也。 虽未造易,心无顾恋,志弃难者也。 其为义也,无所咎也。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1)。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1)居中履正,处文明之盛,而应乎五,阴之光盛者也。 然居初、三之间,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 夫以光盛之阴,处于二阳之间,近而不相得,能无见侵乎? 故曰“丧其茀”也。 称“妇”者,以明自有夫,而它人侵之也。 茀,首饰也。 夫以中道执乎贞正,而见侵者,众之所助也。 处既济之时,不容邪道者也。 时既明峻,众又助之,窃之者逃窜而莫之归矣。 量斯势也,不过七日,不须已逐,而自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1)。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1)处既济之时,居文明之终,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济者,“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也。 君子处之,故能兴也,小人居之,遂丧邦也。 六四:𦈡有衣袽,终日戒(1)。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1)𦈡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 履得其正,而近不与三、五相得。 夫有隙之弃舟,而得济者,有衣袽也。 邻于不亲,而得全者,终日戒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1)。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2)。 “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1)牛,祭之盛者也。 禴,祭之薄者也。 居既济之时,而处尊位,物皆盛矣,将何为焉? 其所务者,祭祀而已。 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 (2)在于合时,不在于丰也。 上六:濡其首,厉(1)。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1)处既济之极,既济道穷,则之于未济,之于未济,则首先犯焉。 过惟不已,则遇于难,故濡其首也。 将没不久,危莫先焉。 发布时间:2026-01-15 10:05:00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