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坡易传》 颐 卦 (第二十七) 内容: 艮上   震下   “颐”:贞吉。 观颐,自求口实。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 “观颐”,观其所养也。 谓上九。 “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谓初九。 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上止下动,有“颐”之象,故君子治所以养口者。 人之所共知而难能者,慎言语、节饮食也。 言语一出而不可复入,饮食一入而不可复出者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尔”,初九也;“我”,六四也。 龟者不食而寿,无待于物者也。 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 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 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 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凶”。 所贵于阳者,贵其养人也。 如养于人,则亦不足贵矣。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从下为“颠”,过击曰“拂”。 “经”,历也,“丘”①,空也。 “豫”之六五失民,而九四得之,则九四为“由豫”。 “颐”之六五失民,而上九得之,则上九为“由颐”。 六二有养人之位,而无养人之德,则“丘颐”也。 夫“由”、“丘”二者,皆非相安者也②。 “丘”以其位,“由”以其德,两立而不相忌者未之有也。 六二、六三之求养于上九也,皆历五而后至焉,夫有求于人者,必致怨于其所忌以求说,此人之情也。 故六二、六三之过五也,皆击五而后过,非有怨于五也,以悦其所求养者也。 “由颐”者,利之所在也;“丘颐”者,位之所在也。 见利而蔑其位,君子以为不义也,故曰“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六二可以下从初九而求养也,然且不从而过击五以求养于上九,无故而陵其主,故“征凶”。 “征凶”者,明“颠颐”之吉也,二,阴也;五亦阴也,故称“类”也。 「校注」 ①丘:《苏氏易传》皆作“邱”。 ②非,《苏氏易传》作“匪邱”。 六三:拂颐,贞凶。 十年勿用,无攸利。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拂颐”者,拂经于丘颐也。 六二已详言之矣,因前之辞故略,其实一也。 “拂颐”之为不义,二与三均也。 然二有初可从,而三不得不从上也,故曰“贞凶”。 虽贞于其配,而于义为凶。 “由颐”之兴,“丘颐”之废,可坐而待也,其势不过十年,盍待其定而从之? 故戒之曰“十年勿用”。 用于十年之内,则“大悖”之道也。 夫击其主而悦其配,虽其配亦不义也,故“无攸利”。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四于初为上。 自初而言之,则初之见养于四为凶。 自四言之,则四之得养初九为吉。 初九之刚,其始若虎之“眈眈”而不可驯也,六四以其所欲而致之,“逐逐”焉而来,六四之所“施”,可谓“光”矣。 六五:拂经,居贞,吉。 不可涉大川。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六五既失其民,为六二、六三之所拂而过也,愠而起争之,则亡矣。 故以顺而从上,“居贞”为“吉”。 失民者不可以犯难,故曰“不可涉大川”。 上九:由颐,厉,吉。 利涉大川。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莫不由之以得养者,故曰“由颐”。 有其德而无其位,故“厉”而后“吉”。 无位而得众者,必以身犯难,然后众与之也。 发布时间:2026-01-30 10:23:24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