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正义》 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内容: 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 君衣狐白毛之裘,则以素锦为衣覆之,使可裼也。 袒而有衣曰“裼”。 必覆之者,裘亵也。 《诗》云:“衣锦䌹衣,裳锦䌹裳。 ”然则锦衣复有上衣明矣。 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与? 凡裼衣,象裘色也。 ○衣,于既反,下文“不衣”同。 复,扶又反。 与音余。 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 卫尊者宜武猛。 士不衣狐白。 辟君也。 狐之白者少,以少为贵也。 ○辟音避。 [疏]“君衣”至“狐白”。 ○正义曰:君,谓天子以狐之白毛皮为裘,其上用锦衣以裼之。 ○注“《诗》云”至“色也”。 ○正义曰:郑引《诗》者,证锦衣之上,更有衣覆之,以无正文,故引“《诗》云”。 然则锦衣复有上衣明矣。 云“天子狐白之上衣,皮弁服与”者,亦以无正文,故言“皮弁服与”。 与,为疑辞也。 必知狐白上加皮弁服者,以狐白既白,皮弁服亦白,锦衣亦白,三者相称,皆为白也。 云“凡裼衣,象裘色也”者,狐白裘用锦衣为裼,狐青裘用玄衣为裼,羔裘用缁衣为裼,是裼衣与裘色相近也。 天子视朝服皮弁服,则天子皮弁之下有狐白锦衣也。 诸侯于天子之朝亦然,故《秦诗》曰:“君子至止,锦衣狐裘。 ”此经云“君”,则天子兼诸侯也。 凡在朝,君臣同服。 然则三公在天子之朝,执璧与子、男同,则皮弁之下,狐白锦衣与子、男同也。 其天子卿大夫及诸侯卿大夫在天子之朝,亦狐白裘,以下云“士不衣狐白”,则卿大夫得衣狐白也。 其裼则不用锦衣,故下注云“非诸侯则不用锦衣为裼”。 熊氏云:“当用素衣为裼。 ”其天子之士,及诸侯之士,在天子之朝,既不衣狐白,熊氏云“用麛裘素裼也”。 诸侯朝天子受皮弁之裼,归来乡国,则亦锦衣狐裘以告庙,则《秦诗》云“君子至止,锦衣狐裘”是也。 告庙之后则服之,其在国视朔,则素衣麑裘。 卿大夫士亦皆然,故《论语》注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 其受外国聘享,亦素衣麛裘,故《聘礼》“公裼降立”。 注引《玉藻》云“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又引《论语》云“素衣麑裘皮弁,时或素衣”。 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 熊氏云:“臣用绞,君用素。 ”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 ”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君子,大夫、士也。 绡,绮属也,染之以玄,于狐青裘相宜。 狐青裘,盖玄衣之裘。 ○豹,包教反。 绡音消。 麛裘青犴褎,绞衣以裼之;犴,胡犬也。 绞,苍黄之色也。 孔子曰:“素衣麛裘。 ”○麛音迷。 犴音岸,胡地野犬。 绞,户交反。 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饰,犹褎也。 孔子曰:“缁衣羔裘。 ”狐裘,黄衣以裼之。 黄衣,大蜡时腊先祖之服也。 孔子曰:“黄衣狐裘。 ”○蜡,仕嫁反。 腊,力合反。 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 非诸侯则不用锦衣为裼。 犬羊之裘不裼。 质略,亦庶人无文饰。 [疏]“君子”至“不裼”。 ○正义曰:君子,谓大夫、士也。 以狐青为裘,豹皮为褎,用玄绡之衣,以覆裼之。 ○注“君子”至“之裘”。 ○正义曰:知“君子,大夫士”者,以其上文已云“君”,此文云“君子”,故知是“大夫、士”也。 云“盖玄衣之裘”者,皇氏云:“玄衣,谓玄端也。 ”皇氏又云:“畿内诸侯朝服用缁衣,畿外用玄衣。 此狐青,又是畿外诸侯朝服之裘。 ”皇氏又云:“凡六冕及爵弁无裘,先加明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 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葛上加朝服。 ”此皆皇氏之说。 熊氏云:“六冕皆有裘,此云‘玄’,谓六冕及爵弁也,则天子诸侯皆然。 而云‘大夫、士’者,君用纯狐青,大夫、士杂以豹褎。 ”熊氏又以“内外诸侯朝服皆缁衣,以羔为裘,不用狐青也。 狐青既是冕服之裘,《周礼·司裘》谓之功裘者,以在冕服之内,人功微粗,不如黼裘、大裘之美,故故谓之功耳”。 刘氏云:“凡六冕之裘,皆黑羔裘也。 故《司服》云:‘祭昊天大裘而冕。 ’以下冕皆不云裘,是皆用羔裘也。 又《论语》注‘缁衣羔裘’,皆祭于君之服,是祭服用羔裘也。 ”刘氏又以此玄衣为玄端,与皇氏同。 今删定。 三家之说,虽各有通涂,皆互有长短。 皇氏以畿内诸侯缁衣,畿外诸侯玄衣。 按《王制》直云“玄衣而养老”,不辨外内之异。 又《诗·唐风》“羔裘豹袪”,卿大夫之服。 《桧风》云:“羔裘逍遥。 ”郑玄云:“朝燕之服也。 ”《论语》云“缁衣羔裘”,注云:“诸侯之朝服羔裘者,必缁衣为裼。 ”唐、桧、鲁,非畿内之国,何得并云“羔裘”? 若此玄衣为畿外诸侯,则郑注此何得云“君子,大夫、士也”? 又祭服无裘,文无所出,皇氏之说非也。 刘氏以六冕皆用大裘,按《郑志》大裘之上有衣,则与玄冕无异,是以小祭与昊天服同。 此则刘氏之说非也。 今彼此商量,以熊氏之说逾于二家。 《论语》注云“缁衣祭于君之服”者,谓助君祭、朝服而祭也,亦卿大夫祭于君之服也。 ○注“犴,胡犬也”。 ○正义曰:熊氏以“犴,胡犬”谓胡地野犬,一解此胡作“狐”字,谓狐犬杂,未知孰是也。 ○注“黄衣”至“狐裘”。 ○正义曰:按《郊特牲》云“黄衣黄冠而祭,所以息田夫”者,文在蜡祭之下,又云“既蜡而收民息已”,是蜡祭之后,为息民之祭也。 此息民谓之腊,故《月令》孟冬云“腊先祖五祀”,是黄衣为腊先祖之服。 皇氏用《白虎通义》云“天子狐白,诸侯狐黄,大夫狐苍,士羔”,并与经传不同,郑所不取。 裘乃各有所施,皇氏说非也。 不文饰也,不裼。 裼,主于有文饰之事。 [疏]“不文饰也,不裼”。 ○正义曰:按《聘礼》:“使臣行聘之时,主于敬,不主于文,故袭裘也。 ”是“不文饰”之事,不裼裘也。 至行享之时,主于文,故裼裘也。 裘之饰也,见美也。 君子于事,以见美为敬。 ○见,贤遍反,注、下注及下文同。 [疏]“裘之裼也,见美也”。 ○正义曰:“裘之裼”者,谓裘上加裼衣,裼衣上虽加他服,犹开露裼衣,见裼衣之美以为敬也。 吊则袭,不尽饰也。 丧非所以见美。 [疏]“吊则袭,不尽饰也”。 ○正义曰:凡此吊袭,谓主人既小敛之后,若未敛之前,则裼裘也。 故《檀弓》云“子游裼裘而吊”是也。 君在则裼,尽饰也。 臣于君所。 [疏]“君在则裼,尽饰也”。 ○正义曰:凡君在之时,则露此裼衣,尽其文饰之道,以敬于君也。 服之袭也,充美也。 充,犹覆也。 所敬不主于君则袭。 [疏]“服之袭也,充美也”。 ○正义曰:此谓君之不在,臣所加上服揜袭裼衣。 充,犹覆也,谓覆盖裼衣之美,以君不在,敬心杀故也。 ○注“所敬”至“则袭”。 ○正义曰:凡敬有二体,一则父也,二则君也。 父是天性至极,以质为敬,故子于父母之所不敢袒裼。 君非血属,以文为敬。 故臣于君所则裼。 若平敌以下则亦袭,以其质略故也。 所袭虽同,其意异也。 《聘礼》行聘致君命亦袭者,彼是聘、享相对,聘质而享文,欲文质相变,故裼、袭不同也。 是故尸袭,尸尊。 [疏]“是故尸袭”。 ○正义曰:尸处尊位,无敬于下,故袭也。 执玉,龟袭。 重宝瑞也。 [疏]“执玉,龟袭”。 ○正义曰:凡执玉得袭,故《聘礼》“执圭璋致聘得袭”也。 若执璧琮行享,虽玉裼。 此“执玉”或容非聘享,寻常执玉则亦袭也。 龟是享礼庭实之物,执之亦裼。 若寻常所执及卜则袭,敬其神灵也。 无事则裼,弗敢充也。 谓已致龟玉也。 [疏]“无事”至“充也”。 ○正义曰:谓行礼已致龟玉之后则裼,不敢充覆其美也,亦谓在君之前故裼也。 若不在君所,故无事则袭,前文云者是也。 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大夫以鱼须文竹,士竹,本,象可也。 球,美玉也。 文,犹饰也。 大夫、士饰竹以为笏,不敢与君并用纯物也。 ○球音求。 鱼须文竹,崔云:“用文竹及鱼班也。 ”《隐义》云:“以鱼须饰文竹之边。 ”须音班。 见于天子与射,无说笏。 入大庙说笏,非古也。 言凡吉事无所说笏也。 大庙之中,唯君当事说笏也。 ○说,本又作税,同他活反,下及注同。 小功不说笏,当事免则说之。 免,悲哀哭踊之时,不在于记事也。 小功轻,不当事,可以搢笏也。 ○免音问,注同。 既搢必盥,虽有执于朝,弗有盥矣。 搢笏,辄盥,为必执事。 ○为,于伪反。 凡有指画于君前,用笏;造受命于君前,则书于笏。 笏,毕用也,因饰焉。 毕,尽也。 ○画,呼麦反。 造,皇七报反,旧七刀反。 笏度二尺有六寸,其中博三寸,其杀六分而去一。 杀,犹杼也。 天子杼上终葵首,诸侯不终葵首,大夫、士又杼其下首,广二寸半。 ○去,起吕反,下注“去上”、“则去”、“去饰”同。 [疏]“笏天”至“去一”。 ○正义曰:此一节明天子以下笏之所用之物,并明用笏之事,及阔狭长短。 ○“大夫以鱼须文竹”者,文,饰也。 庾氏云“以鲛鱼须饰竹以成文”。 “七竹,本,象可也”者,士以竹为本质,以象牙饰其边缘,饰之可也。 言“可”者,通许之辞。 ○注“球美”至“物也”。 ○正义曰:按《释地》云:“西北之美者,有昆仑虚之璆、琳、琅玕\焉。 ”李巡、孙炎、郭璞等并云“璆、琳,美玉”。 此之“球”字则与璆同,故云球是美玉也。 云“文,犹饰也”,谓以鱼须文饰其竹。 卢云“以鱼须及文竹为笏”,非郑义也。 云“大夫、士饰竹以为笏者”,大夫以鱼须,士用象。 ○注“言凡”至“笏也”。 ○正义曰:经总云“见于天子”,则诸侯事在其间,故云“言凡吉事无所说笏”。 “凡”者非一之辞。 下文云“小功不说”,则大功以上皆说之,故云:惟吉事无说笏也。 云“大庙之中,唯君当事则说笏也”者,以臣见君无不执笏,明大庙之中,虽当事之时亦执笏也。 君则大庙之中,当事之时则说笏。 时臣骄泰,僣傚于君,当事之时亦说笏,故记者明之云:臣入大庙当事说笏,非古礼也。 是当时之僣,记者据时而言,故郑云“唯君当事说笏也”。 必知“当事说”者,以下文云“小功不说笏,当事免则说之”,明君入大庙,当事则亦说耳。 凡臣见君皆执笏,笏所以记事,射所以兆威仪。 独云“见于天子”者,以天子尊极,恐臣下畏惧,不敢执笏,故特言“见于天子”,明臣下见于君皆然。 ○“既搢”至“盥矣”。 ○言“既搢笏必盥”者,谓有执事于朝,须预絜净,故既搢笏于带,必盥洗其手于后。 虽有执事于朝,更不须清絜,不须盥矣。 以其初盥已毕。 ○“造受”至“饰焉”。 ○“造受命”,谓造诣君前而受命,则书记于笏。 ○“笏,毕用也”者,毕,尽也,谓事事尽用笏记之。 ○“因饰焉”者,谓因其记事所须,而饰以为上下等级焉。 ○“其中博三寸”者,天子、诸侯上首广二寸半,其天子椎头不杀也。 大夫士下首又广二寸半,唯笏之中央同博三寸,故云“其中博三寸”也。 “其杀六分而去一”者,天子、诸侯从中以上,稍稍渐杀,至上首六分三寸而去其一分,余有二寸半。 在大夫士又从中以下,渐渐杀至下首,亦六分而去一。 ○注“杀犹”至“寸半”。 ○正义曰:按《玉人》云“天子杼上。 ”此云“杀”,故知“杀,犹杼也”。 云“诸侯不终葵首”者,以玉人云:天子终葵首”,则诸侯不终葵首可知也。 云“大夫士又杼其下”者,以经特云“其中博三寸”,明笏上下二首不博三寸。 诸侯既南面之君,同杀其上,大夫士北面之臣,宜俱杀其下也。 而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居士锦带,弟子缟带,并纽约用组。 “而素带,终辟”,谓诸侯也。 诸侯不朱里,合素为之,如今衣带为之,下天子也。 大夫亦如之。 率,𫄴也。 士以下皆襌,不合而𫄴积,如今作幧头为之也。 辟,读如“裨冕”之“裨”。 裨,谓以缯采饰其侧。 人君充之,大夫裨其纽及末,士裨其末而已。 居士,道艺处士也。 此自“而素带”乱脱在是耳,宜承“朱里终辟”。 ○带音戴。 辟,依注为裨,婢支反,下同,徐又音卑,下“缁辟”、“终辟”皆放此。 率音律,注及下同。 并,必政反。 纽,女久反。 组音祖。 下,户嫁反。 𫄴音律。 幧,七绡反,又七曹反。 [疏]“而素带,终辟”。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皆从男子”明带及韡韨,及王后以下衣服等差,其文杂陈,又上下烂脱,今一依郑注以为先后:“天子素带,朱里,终辟。 而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居士锦带,弟子缟带,并纽约用组,三寸,长齐于带。 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 子游曰:‘参分带下,绅居二焉。 ’绅、韡、结三齐。 大夫大带四寸。 杂带,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 凡带有率,无箴功。 ”此等总论带之义也,今依而解之。 ○“天子素带朱里”者,以素为带,用朱为里。 终辟,辟则裨也。 终竟带身在要及垂皆裨,故云“终辟”。 ○“而素带,终辟”者,谓诸侯也,以素为带,不以朱为里,亦用朱绿终裨。 ○“大夫素带,辟垂”者,大夫亦用素为带,不终裨,但以玄华裨其身之两旁及屈垂者。 ○“士练带,率,下辟”者,士用孰帛练为带,其带用单帛,两边𫄴而已。 𫄴,谓缏缉也。 “下裨”者,但士带至者,必反屈向上,又垂而下,大夫则总皆裨之。 士则用缁,唯裨乡下一垂者。 ○“居士锦带”者,用锦为带,尚文也。 ○“弟子缟带”者,用生缟为带,尚质也。 ○“并纽约用组”者,并,并也。 纽,谓带之交结之处,以属其纽。 约者,谓以物穿纽、约结其带。 谓天子以下,至弟子之等,其所纽约之物,并用组为之,故云“并纽约用组”。 “三寸”者,谓纽约之组阔三寸也。 ○“长齐于带”者,言约纽组余长三尺,与带垂者齐,故云“长齐于带”。 ○“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者,绅,谓带之垂者。 绅,重也,谓重屈而舒申。 其制:士长三尺,有司长二尺五寸。 ○“子游曰:参分带下,绅居二焉”,记者引子游之言,以证绅之长短。 人长八尺,大带之下,四尺五寸,分为三分,绅居二分焉,绅长三尺也。 ○“绅、韡、结三齐”者,绅,谓绅带。 韡,谓蔽膝。 结,谓约纽余纽。 三者俱长三尺,故云“三齐”也。 ○“大夫大带四寸”,谓合素为之广四寸。 ○“杂带,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辟”者,杂,犹饰也,谓饰带君用朱绿,大夫用玄华,士用缁也。 ○“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谓用单练广二寸。 缭,绕也。 再度绕要,亦四寸也。 ○“凡带有率,无箴功”者,凡带,谓有司之带。 有𫄴,谓其带既襌,亦以箴缏缉其侧,但𫄴俵之而已,无别裨饰之箴功,故云“无箴功”。 ○注“而素”至“终辟”。 ○正义曰:以文承“天子素带”,“终辟”,故知“素带”“谓诸侯”。 以绖不云“朱里”,故云“诸侯不朱里”,“下天子也”。 云“率,𫄴也,士以下皆襌,不合而𫄴积”者,以“率”非缝绕之事,故读为“𫄴”,与碑𫄴同也。 知“士以下皆襌”者,以经云“士练带,率”,𫄴,是缝俵之名,以缝旁边,故知“襌”也。 云“辟,读如裨冕之裨”者,读如《曾子问》“大祝裨冕”之裨也。 云“人君充之”者,充,满也。 人君,谓天子诸侯。 饰带从首及末遍满皆饰,故云“充之”。 云“大夫裨其纽及末”者,大夫卑,但饰其带纽以下,至于末也。 云“士裨其末而已”者,士又卑,但裨其一条下垂者,故云裨末而已。 云“宜承朱里终辟”者,以下文云“天子素带,朱里,终辟”,此文即云“素带终辟”,次云“大夫”,故知宜承“天子素带”之下文相次也。 ○注“三寸”至“为衿”。 ○正义曰:知“三寸,约带纽组之广”者,以带广四寸,此云“三寸,长齐于带”,承上“纽约用组”之下,故知是纽广也。 云“言其屈而重也”者,解垂带名绅之意,申,重也。 云“宜承约用组”者,以此经直云“三寸,长齐于带”,非发语之端,明知有所承次,故以为宜承“约用组”之下。 ○注“杂犹”至“三齐”。 ○正义曰:上云“裨”,此云“杂”,故知“杂”即上之“裨”也。 云“君裨带上以朱,下以绿”者,君,谓天子、诸侯。 崔氏、熊氏并云:“据要为正,饰带外边,上畔以朱,朱是正色,故在上也。 下畔以绿,绿是间色,故在下也。 ”云“大夫裨垂,外以玄,内以华。 华,黄色也”者,熊氏云:“近人为内,远人为外。 ”玄是天色,故在外。 以华对玄,故以为黄也。 黄是地色,故在内也。 云“士裨垂之下,外内皆以缁”者,士既练带,而《士冠礼》谓之“缁带”,蒙裨色言之,故谓之“缁带”,以裨之外内皆用缁也。 云“宜承绅、韡、结三齐”者,以下文“三寸,长齐于带”,合承上“纽约用组”之后,则此“大夫大带”一经,不得厕在其间,故知宜承下“绅、韡、结三齐”之后也。 韡,君朱,大夫素,士爵韦。 此玄端服之韡也。 韡之言蔽也。 凡韡,以韦为之,必象裳色。 则天子、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 唯士玄裳,黄裳,杂裳也。 皮弁服皆素韡。 ○韡音必。 圜,杀,直:目韡制。 ○圜音圆。 天子直,四角直,无圜、杀。 公侯前后方,杀四角,使之方,变于天子也。 所杀者去上下各五寸。 大夫前方后挫角,圜其上角,变于君也。 𫖒以下为前,以上为后。 ○挫,作卧反。 士前后正。 士贱,与君同,不嫌也。 正,直、方之间语也。 天子之士则直,诸侯之士则方。 𫖒下广二尺,上广一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 颈五寸,亦谓广也。 颈中央,肩两角,皆上接革带以系之,肩与革带广同。 凡佩,系于革带。 ○颈,吉井反,又吉成反。 大夫大带四寸。 杂带,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 凡带有率,无箴功。 杂犹饰也,即上之裨也。 君裨带,上以朱,下以绿终之。 大夫裨垂,外以玄,内以华。 华,黄色也。 士裨垂之下,外内皆以缁,是谓缁带。 大夫以上以素,皆广四寸。 士以练,广二寸,再缭之。 凡带,有司之带也,亦𫄴之如士带矣。 无箴功,则不裨之。 士虽𫄴带裨,亦用箴功。 凡带不裨,下士也。 此又乱脱在是,宜承“绅、𫖒、结三齐”。 ○缭音了。 箴音针。 下士,崔如字,或户嫁反。 一命缊韨幽衡,再命赤韨幽衡,三命赤韨葱衡。 此玄冕爵弁服之𫖒,尊祭服异其名耳。 韨之言亦蔽也。 缊,赤黄之间色,所谓韎也。 衡,佩玉之衡也。 幽,读为“黝”。 黑谓之黝,青谓之葱。 《周礼》“公侯伯之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 ○缊音温。 韨音弗。 幽,读为黝,出注,幼纠反,黑也,下同。 韎,莫拜反,又音妹。 天子素带,朱里,终辟。 谓大带也。 [疏]“𫖒君”至“终辟”。 ○正义曰:此一经总明𫖒韨上下尊卑之制,唯有“大夫大带”一经厕在其间,已于“带条”说讫。 ○注“此玄”至“素𫖒”。 ○正义曰:知“此玄端服之𫖒也”者,按《士冠礼》玄端、玄裳、黄裳、杂裳、爵𫖒,谓士玄端之𫖒。 此云“士爵韦”,故知是玄端之𫖒也。 云“天子、诸侯玄端朱裳”者,以𫖒从裳色。 君既用朱,故知裳亦朱色也。 然天子诸侯祭服,玄衣𫄸裳。 知此朱𫖒非祭服𫖒者,若其祭服则君与大夫士无别,同是赤色,何得云“大夫素,士爵韦”? 且祭服之𫖒,大夫以上谓之韨,士爵弁谓之韎韐,不得称𫖒也。 云“大夫素裳”者,大夫玄端,以素为裳,故素𫖒也。 此则大夫、士朝君之服。 大夫既以素裳为朝服,又以玄端服,礼穷则同故也。 云“唯士玄裳,黄裳,杂裳也”者,《士冠礼》谓玄端之裳也。 士朝服则素裳,故郑注《士冠礼》,朝服则玄端之衣,易其裳耳。 云“皮弁服皆素𫖒”者,按《士冠礼》“皮弁服素𫖒”。 云“皆”者,君与大夫、士皮弁皆然,故云“皆”也。 ○注“目𫖒制”。 ○正义曰:经云“圜”,则下文“大夫前方后挫角”,则圜也。 经云“杀”,则下文“公侯前后方”,方则“杀”也。 经云“直”,则下文云“天子直”。 是“目𫖒制”也。 ○注“杀四”至“五寸”。 ○正义曰:以经云“前后方”,是“杀四角”也。 上下各去五寸,所去之处,以物补饰之使方,变于天子也。 云“所杀者去上下各五寸”者,按《杂记》云“𫖒会去上五寸”,是上去五寸。 又云“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是去下五寸。 郑注《杂记》云:“会,谓上领缝也。 领之所用,盖与纰同。 ”如郑此言,即上去五寸是领也。 以爵韦为领,故云“领之所用”,“与纰同”。 下云“所去五寸,纯以素”。 故郑注《杂记》云:“纯纰所不至者五寸。 ”然则上去五寸是领也,下去五寸是纯也。 若然,唯去上畔下畔,而云“杀四角”者,盖四角之处别异之,使殊于余边也。 其会之下,纯之上,两边皆纰以爵韦,表里各三寸。 故《杂记》云:“𫖒长三尺,下广二尺,上广一尺,会去上五寸。 纰以爵韦六寸,不至下五寸,纯以素,紃以五采。 ”𫖒制大略如此。 但古制难知,不可委识,或据《礼图》,天子𫖒制,形如要鼓也,以今参验,不附人情。 故今依附《记》文,参验情事而为此说,以俟后贤。 ○注“圜其”至“为后”。 ○正义曰:以经云“后挫角”,谓杀上角使圜,不令方也。 ○注“正,直、方之间语也”。 ○正义曰:正,谓不邪也。 直而不邪谓之正,方而不邪亦谓之正,故云“正,直、方之间语”。 ○注“颈五”至“革带”。 ○正义曰:云“颈五寸亦谓广”者,郑恐上下长五寸,故云“亦谓广”也。 其上下及肩与革带俱二寸也。 云“凡佩,系之革带”者,以𫖒系于革带,恐佩系于大带,故云然。 以大带用组约,其物细小,不堪县𫖒佩故也。 ○注“此玄”至“不命”。 ○正义曰:以上经云“君朱,大夫素,士爵韦”,是玄端服之𫖒,故云“此玄冕爵弁服之𫖒”,言异于上也。 此据有孤之国,以卿大夫虽三命再命,皆著玄冕。 若无孤之国,则三命再命之卿大夫皆𫄨冕,不得唯玄冕也。 爵弁,则士所服。 云“尊祭服,异其名耳”者,他服称𫖒,祭服称韨,是异其名。 韨、𫖒皆言为蔽,取蔽鄣之义也。 知祭服称韨者,按《易·困卦·九二》“朱绂方来,利用享祀”,是祭祀称韨也。 按《诗毛传》,天子纯朱,诸侯黄朱。 黄朱色浅,则亦名赤韨也。 则大夫赤韨,色又浅耳。 有虞氏以前,直用皮为之,后王渐加饰焉,故《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 ”彼注云:“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韐而已。 ”云“缊,赤、黄之间色,所谓韎也”者,按此云“一命,缊韨”,一命,谓公侯伯之士。 《士冠礼》“爵弁韎韐”,此“缊韨”则当彼“韎韐”,故云“所谓韎也”。 《毛诗》云:“韎韐茅搜染。 ”齐人谓“茅搜”为“韎韐”声也。 茅搜,则蒨草也。 以蒨染之,其色浅赤,则缊为赤、黄之间色。 若子、男大夫,但名“缊韨”,不得为韎韐也,以其非士故耳。 云“黑谓之黝,青谓之葱”者,《周礼·牧人》云:“阴祀用黝牲。 ”又孙炎注《尔雅》云:“黝青黑,葱则青之异色。 ”三命则公之卿玄冕,侯伯之卿𫄨冕,皆赤韨葱衡。 王后袆衣,夫人揄狄,袆读如翚,揄读如摇,翚、摇皆翟雉名也。 刻缯而画之,著于衣以为饰,因以为名也。 后世作字异耳。 夫人,三夫人,亦侯伯之夫人也。 王者之后,夫人亦袆衣。 ○袆音翚,许韦反,注及下同。 揄音摇,羊消反。 《尔雅》云:“伊洛而南,素质五色,皆备成章曰翚。 江淮而南,青质五色,皆备成章曰鹞。 ”鹞音摇。 谓刻画此雉形,以为后夫人服也。 翟,直历反。 著,直略反,又竹略反。 三寸,长齐于带,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 子游曰:“参分带下,绅居二焉。 ”绅、𫖒、结三齐。 三寸,谓约带纽组之广也。 长齐于带,与绅齐也。 绅,带之垂者也,言其屈而重也。 《论语》曰:“子张书诸绅。 ”有司,府史之属也。 三分带下而三尺,则带高于中也。 结,约余也。 此又乱脱在是,宜承“约用组”。 结,或为“衿”。 ○绅音申,本亦作申,下同。 重,直龙反。 君命屈狄,再命袆衣,一命襢衣,士褖衣。 君,女君也。 屈,《周礼》作“阙”,谓刻缯为翟,不画也。 此子、男之夫人,及其卿、大夫、士之妻命服也。 袆,当为“鞠”,字之误也。 礼,天子诸侯命其臣,后夫人亦命其妻以衣服,所谓“夫尊于朝,妻荣于室”也。 子、男之卿再命,而妻鞠衣,则鞠衣、襢衣、褖衣者,诸侯之臣皆分为三等,其妻以次受此服也。 公之臣,孤为上,卿、大夫次之,士次之。 侯、伯、子、男之臣,卿为上,大夫次之,士次之。 褖,或作“税”。 ○屈音阙,注同。 袆,依注音鞠,居六反,又曲六反。 襢,张战反。 褖,吐乱反,注作税,音同。 唯世妇命于奠茧,其他则皆从男子。 奠,犹献也。 凡世妇已下,蚕事毕献茧,乃命之以其服。 天子之后、夫人、九嫔,及诸侯之夫人,夫在其位,则妻得服其服矣。 自“君命屈狄”至此,亦乱脱在是,宜承“夫人揄狄”。 [疏]“王后”至“男子”。 ○正义曰:此一节论王后以下命妇之服,唯有“三寸,长齐于带”一经,厕在其间。 带事前文已解讫,○“王后袆衣”者,袆,读如“翚”,谓画翚于衣,六服之最尊也。 ○“夫人揄狄”者,揄,读如“摇”,狄,读如“翟”,谓画读翟之雉于衣,谓三夫人及侯伯夫人也。 ○“君命屈狄”者,君,谓女君,子男之妻也。 被后所命,故云“君命屈狄”者。 屈,阙也。 狄,亦翟也。 直刻雉形,阙其采画,故云“阙翟”也。 ○“再命袆衣”者,再命,谓子男之卿。 袆,当为“鞠”,谓子、男卿妻服鞠衣也。 ○“一命襢衣”者,襢,展也。 子、男、大夫一命,其妻服展衣也。 ○“士褖衣”者,谓子、男之士不命,其妻服褖衣。 郑注《士丧礼》,褖之言缘,黑衣裳,以赤缘之。 ○“唯世妇命于奠茧”者,世妇,谓天子二十七世妇以下也。 奠,献也。 献茧,谓世妇及命妇入助蚕毕献茧也。 凡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皆得各服其命服。 今唯世妇及卿大夫之妻并卑,虽已被命,犹不得即服命服,必又须经入助蚕,蚕毕献茧,茧多功大,更须君亲命之著服,乃得服耳,故云“命于奠茧”。 ○“其他则皆从男子”者,其他,谓后、夫人、九嫔及五等诸侯之妻也。 其夫得命,则其妻得著命服,不须奠茧之命,故云“皆从男子”。 ○注“袆读”至“袆衣”。 ○正义曰:按郑注《内司服》引《尔雅·释鸟》:“伊雒而南,素质五色,皆备成章曰翚。 江淮而南,青质五色,皆备成章曰摇。 ”郑又云:“王后之服刻缯为之形而采画之,缀于衣以为文章。 袆衣,画翚者。 榆翟,画摇者。 阙翟,刻而不画。 从王祭先王则服袆衣,祭先公则服榆翟,祭群小祀则服阙翟。 鞠衣,黄桑服也。 色如鞠尘,服之以告桑。 展衣,以礼见王及宾客。 褖衣,御于王之服。 阙翟赤,摇翟青,褖衣玄,鞠衣黄,展衣白,褖衣黑。 ”又《郑志》云:“三狄首服副,副,覆也,所以覆首为之饰。 其遗象,若今步繇矣。 鞠衣首服编编,列发为之。 其遗象,若今假紒矣。 展衣,褖衣,首服以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髲髢。 若燕居之时,则亦褖衣骊笄总而已。 ”其六服皆以素纱为里,故《内司服》“陈六服”之下云“素纱”,郑注云:“六服皆袍,制以白䌸为里。 ”云“夫人,三夫人,亦侯伯之夫人也”者,以经云“王后袆衣”,则云“夫人榆狄”,其文相次,故以夫人为三夫人。 但三夫人与三公同对王为屈,三公执璧与子男同,则三夫人亦当与子男夫人同,故郑注《司服》疑而不定,云“三夫人,其阙狄以下乎”,为两解之也。 云“王者之后,夫人亦袆衣”者,以《礼记》每云“君衮冕”、“夫人副袆”。 王者之后,自行正朔,与天子同,故祭其先王,服上服也。 若祭先公则降焉。 鲁祭文王、周公,其夫人亦袆衣,故《明堂位》云“君衮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是也。 ○注云“君女”至“作税”。 ○正义曰:以礼,君命其夫,后命其妇,则子男之妻不得受天子之命,故以为君谓女君。 是子男之妻,受后之命,或可。 女君,谓后也,命子男妻,故云“君命”。 云“此子、男之夫人,及其卿、大夫、士之妻命服也”者,以《典命》云:“子男之卿再命,其大夫一命,其士不命。 ”此云“再命袆衣,一命襢衣,士褖衣”,又承“阙狄”下,正与子男同,故知据“子、男夫人及卿、大夫、士之妻”也。 袆衣是王后之服,故疑当为鞠衣。 云“子、男之卿再命,而妻鞠衣,则鞠衣、襢衣、褖衣者,诸侯之臣,皆分为三等,其妻以次受此服也”者,郑为此言,欲明诸侯臣之妻,唯有三等之服。 云“公之臣,孤为上,卿、大夫次之,士次之”者,以《司服》云孤“𫄨冕而下”,卿大夫“玄冕而下”,士“皮弁而下”。 此谓上公臣为三等。 云“侯、伯、子、男之臣,卿为上,大夫次之,士次之”者,以此经“再命鞠衣,一命襢衣,士褖衣”,士与大夫不同。 又《典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尚分为三等。 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是亦三等,可知郑云然也。 ○注“奠犹”至“榆狄”。 ○正义曰:凡献物必先奠于地,故云“奠,犹献也”。 云“凡世妇以下,蚕事毕献茧,乃命之”者,三夫人九嫔,其位既尊,不须献茧,自然得命也。 世妇以下位卑,因献茧,乃得命,言以下则女御亦然。 经唯云“世妇”,举其贵者。 凡侍于君,绅垂,足如履齐,颐霤,垂拱,视下而听上,视带以及袷,听乡任左。 绅垂,则磬折也。 齐,裳下缉也。 袷,交领也。 ○齐音咨,本又作斋,注同。 颐,以支反。 霤,力救反。 袷,居业反。 乡,许亮反。 折,之列反,又市列反,篇末放此。 缉,七入反。 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 节,所以明信,辅君命也。 使使召臣,急则持二,缓则持一。 《周礼》曰“镇圭以征守”,其余未闻也。 今汉使者拥节。 ○使使,上音史,下色吏反。 镇,珍刃反,徐音珍。 守,手又反。 汉使,色吏反。 在官不俟屦,在外不俟车。 趋君命也。 必有执随授之者,官谓朝廷治事处也。 ○处,昌虑反。 [疏]“凡侍”至“俟车”。 ○正义曰:此一节论人臣侍君及被君召之仪。 ○“凡侍于君”者,谓臣侍君法也。 凡者,臣无贵贱皆然也。 ○“绅垂”者,绅,大带也。 身直则带倚,磬倚则带垂。 “足如履齐”者,齐,裳下缉也。 身折则裳前下缉委地,故行则足恒如践履裳下也。 “颐霤”者,霤,屋檐。 身俯,故头临前,垂颐如屋霤。 ○“垂拱”者,拱,沓手也。 身俯则宜手沓而下垂也。 ○“视下而听上”者,视高则敖,故下瞩也。 听上,谓听尊者语宜谛听,故仰头而面乡上以听之也。 ○“视带以及袷”者,视尊者之处也。 袷,交领也。 视君之法,下不过带,高不过袷,故《曲礼》云“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是也。 ○“听乡任左”者,此解“听上”也。 庾云:“‘听上’及‘听乡任左’,皆备君教使也。 ”郑注《少仪》曰:“立者尊右,则坐者尊左也。 ”侍君之时君坐,故侍者在右。 是以“听乡”皆以左为任也。 此谓臣以左耳近君,故云“任左”。 ○“凡君召以三节,二节以走,一节以趋”者,节者,以玉为之,所以明信,辅于君命者,也。 君使使召臣有二节时,有一节时,故合云“三”也。 随事缓急,急则二节,臣故“走”也。 缓则一节,臣故“趋”也。 庾氏云:“君召以三节者,谓君召臣急,则以二节,缓则以一节。 急、缓不出于三耳,不谓节尽于三也。 ”“在官不俟屦,在外不俟车”者,急趋君召也。 官,谓朝廷治事处也。 外,谓其室及官府也。 在官近,不须车,故言“屦”。 在外远,故云“车”。 ○注“《周礼》”至“拥节”。 ○正义曰:此《周礼·典瑞》文。 引之者,证君召臣之节,谓征召守国诸侯,以镇圭召之。 云“其余未闻”者,谓召诸侯之外,别召余臣未闻。 云“今汉使拥节”者,拥,持也。 汉时使人召臣,持节召之也。 士于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 礼不敌,始来拜,则士辟也。 ○辟音避,下“亦辟”、“辟先”、“辟德”皆同。 士于尊者先拜,进面,答之拜则走。 士往见卿大夫,卿大夫出迎,答拜亦辟也。 [疏]“士于”至“则走”。 ○正义曰:此一节明士于尊者之法。 “士于大夫,不敢拜迎”者,此谓大夫诣士,礼既不敌,故士不敢迎而先拜,大夫虽拜,士则辟之。 ○“而拜送”者,按《仪礼·乡射》、《乡饮酒》、《公食》、《聘礼》,但是主人送宾者,皆主人再拜,宾不答拜。 郑注云:“不答拜者,礼有终故也。 ”“士于尊者先拜”者,谓士往诣卿大夫,即先于门外拜之也。 ○“进面”,士先于外拜,拜竟乃进面,亲相见也。 ○“答之拜则走”者,若大夫出迎而答拜于士,则士走辟之也。 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谥若字,名士。 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 君所,大夫存亦名。 [疏]“士于”至“大夫”。 ○正义曰:此一节论士于君及大夫之所言群臣之法。 ○“士于君所言大夫”者,谓士在君前,与君言论及于大夫也。 ○“没矣,则称谥若字”者,君前臣名,若彼大夫生则士呼其名;若彼大夫已死没,而士于君前言,则称彼谥;无谥则称字:不呼其名,敬贵故也。 ○“名士”者,士贱,虽已死,而此生士与君言,犹呼死士名也。 ○“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者,谓士与大夫言次论及他生大夫、士之法也。 士贱,故呼之名,大夫贵,故呼之字也。 若大夫、士卒,则字士、谥大夫。 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 公讳,若言语所辟先君之名。 凡祭不讳,庙中不讳,谓祝嘏之辞中,有先君之名者也。 凡祭,祭群神。 庙中上不讳下。 ○嘏,古雅反。 教学、临文不讳。 为惑未知者。 ○为,于伪反,下“为幼”、“为起事”同。 [疏]“于大”至“不讳”。 ○正义曰:此一节论讳与不讳之法。 ○“有公讳无私讳”者,谓士及大夫言,但讳君家,不自私讳父母也。 崔氏云:“谓伯叔之讳耳。 若至亲则不得言。 ”庾云:“谓士与大夫言,有音字同己祖祢名字,皆不得讳,辟敬大夫,故不重敬。 ”“凡祭不讳,庙中不讳”者,谓祝嘏之辞,中有先君名者也。 凡祭,祭群神也,谓社稷、山川百神也。 祝嘏辞中有先君之名,不讳之也。 “庙中上不讳下”,若有事于祖,则不讳父也。 有事于父则讳祖。 ○“教学临文不讳”者,教学,为师长也。 教人若讳,疑误后生也。 临文,谓简牒及读法律之事也,若讳则失于事正也。 古之君子必佩玉,比德焉。 君子,士已上。 右征、角,左宫、月,玉声所中也。 征、角在右,事也,民也,可以劳。 宫,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 ○征,张里反,注同。 中,丁仲反,下文同。 趋以《采齐》,路门外之乐节也。 门外谓之趍。 齐,当为“楚荠”之荠。 ○趍,七须反,本又作“趣”。 齐,依注作“荠”,疾私反。 《采荠》,《诗》篇名。 行以《肆夏》,登堂之乐节。 周还中规。 ○反行也,宜圜。 ○还音旋,本亦作“旋”,下同。 圜音圆,折还中矩,曲行也,宜方。 ○折,之设反。 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 揖之,谓小俛,见于前也。 扬之,谓小仰,见于后也。 锵,声貌。 ○锵,七羊反。 见,贤遍反,下同。 故君子在车则闻鸾、和之声,行则鸣佩玉,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 鸾在衡,和在式。 自,由也。 ○辟,本又作“僻”,匹亦反,又婢亦反,徐芳益反。 ○君在不佩玉,左结佩,右设佩。 谓世子也。 出所处而君在焉,则去德佩而设事佩,辟德而示即事也。 结其左者,若于事有未能也。 结者,结其绶不使鸣也。 居则设佩,谓所处而君不在焉。 朝则结佩。 朝于君亦结左。 齐则綪结佩,而爵𫖒。 綪,屈也。 结又屈之,思神灵,不在事也。 爵𫖒者,齐服玄端。 ○齐,侧皆反,注同。 綪,侧耕反。 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 丧主于哀,去饰也。 凡,谓天子以至士。 佩玉有冲牙,居中央以前后触也。 ○冲,昌容反。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 故,谓丧与灾眚。 ○灾音灾。 眚,色耿反。 天子佩白玉而纯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 玉有山玄、水苍者,视之文色所似也。 绶者,所以贯佩玉,相承受者也。 纯,当为“缁”。 古文“缁”字或作丝旁才。 綦,文杂色也。 缊,赤黄。 ○绶音受。 纯,读为缁,侧其反。 瑜,羊朱反。 綦音其。 瓀,而兖反,徐又作萩,同。 玟,武巾反,字又作“《石攵》”,同。 缊音温。 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 谦不比德,亦不事也。 象,有文理者也。 环,取可循而无穷。 [疏]“古之”至“中矩”。 ○正义曰:此一节广明佩玉之事。 各随文解之。 ○注“比德”至“已上”。 ○正义曰:按《诗·秦风》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是玉以“比德”。 按《聘义》云:“温润而泽,仁也。 缜密以栗,知也。 廉而不刿,义也。 垂之如队,礼也。 ”“孚筠旁达,信也。 ”是玉以比德也。 按下文云“天子佩白玉”,下至“士佩瓀玟”,士是君子含士以上也。 ○注“玉声”至“宜逸”。 ○正义曰:“玉声所中也”者,谓所佩之玉,中此征、角、宫、羽之声。 云“事也,民也,可以劳”者,按《乐记》:“角为民,征为事。 ”右厢是动作之方,而佩征、角。 事则须作而成,民则供上役使,故可劳而在右也。 云“君也,物也,宜逸”者,按《乐记》云:“宫为君,羽为物。 ”今宫、羽在左,是无事之方。 君宜静而无为,物宜积聚,故在于左,所以“逸”也。 ○注“路门”至“之荠”。 ○正义曰:路寝门外至应门谓之“趋”,于此趋时,歌《采齐》为节。 云“齐,当为‘楚荠’之荠”者,按《诗·小雅》有《楚茨》之篇,此作“齐”字,故读为《楚茨》之“茨”,音同耳,其义则异。 ○注“登堂之乐节”。 ○正义曰:路寝门内至堂,谓之“行”,于行之时则歌《肆夏》之乐。 按《尔雅·释宫》云:“室中谓之时,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 ”此对文耳。 若总而言之,门内谓之行,门外谓之趋。 郑注《乐师》云:“行,谓于大寝之中。 趋,谓于朝廷。 ”然则王出,既服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门而《采荠》作。 其反,入至于应门、路门亦如之。 此谓步迎宾客。 王如有车出之事,登车于大寝西阶之前,反降于阼阶之前,《尚书传》曰“天子将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入则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是也。 ○注“反行也,宜圜”。 ○正义曰:反行谓到行,反而行,假令从北向南,或从南向北。 ○注“曲行也,宜方”。 ○正义曰:曲行,谓屈曲而行,假令从北向南行,曲折而东向西向也。 ○“进则”至“鸣也”。 ○揖,俯也。 若行前进,则身恒小俯俛也。 ○“退则扬之”者,扬,仰也。 却退迁行则身微仰也。 ○“然后玉锵鸣也”者,若进俯退仰,则然后佩离身而直行摇动,佩自击,所以玉声得锵锵而鸣也。 ○注“揖之”至“后也”。 ○正义曰:“见于前”者,谓佩乡前垂而见之。 “见于后”者,谓佩乡后垂而见也。 ○“是以非辟之心,无自入也”,谓君子恒闻鸾和佩玉之正声。 自,由也。 是以非类邪辟之心,无由入于身也。 ○注“鸾在衡,和在式”。 ○正义曰:“鸾在衡,和在式”,《韩诗外传》文也。 若郑康成之意,此谓平常所乘之车也。 若田猎之车,则鸾在马镳也。 故注《秦诗》云:“置鸾于镳,异于乘车。 ”郑于《秦诗》既巳明言,故于《毛诗传》云“在轼曰和,在镳曰鸾”,郑不复易毛也。 又于《商颂》笺云“鸾在镳”,同毛氏之说,亦不复具言,以《秦诗》笺已明言故也。 ○“君在”至“设佩”。 ○谓世子出所处而与君同在一处,则不敢佩玉。 玉以表德,去之示己无德也。 ○“左结佩”者,佩亦玉佩。 既不佩玉,而结左佩也。 郑云“结者,结其绶不使鸣也”。 贺云:“事佩绶且不鸣,今云‘结绶使不鸣’,则犹在佩玉也。 ”○“右设佩”者,结左边玉佩而设右边事佩。 事佩,是木燧大觿之属。 ○注“谓世”至“鸣也”。 ○正义曰:知“谓世子也”者,以臣之对君,则恒佩玉,故下云:“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前文云:“然后玉锵鸣也。 ”是臣之去朝君,备仪尽饰,当佩玉。 今云“君在不佩玉”,故知非臣,下云“世子佩瑜玉”,是以知世子也。 云“出所处而君在焉”者,以下文“朝则结佩”,谓朝时,明此君在,非朝处也。 云“去德佩”者,谓结玉佩不使鸣,非谓全去也。 云“而设事佩”者,大觿木燧之属也。 云“辟德而示即事也”者,以辟德不敢当,故“去德佩”而示有劳役之事,以奉于上,故设事佩也。 自朝则结佩,朝结佩及设佩,亦皆谓世子。 ○“齐则綪结佩”,此谓总包凡应佩玉之人,非唯世子綪结佩。 綪,屈也。 谓结其绶,而又屈上之也。 ○“而爵𫖒”者,谓士玄端,齐故爵韦为𫖒也。 而熊氏、皇氏并谓诸侯以下皆以玄端,齐而以爵韦为𫖒,同士礼,以其齐,故不用朱𫖒素𫖒也。 义或然也。 ○“佩玉有冲牙”,凡佩玉必上系于冲,下垂三道,穿以𧏖珠,下端前后以县于璜,中央下端县以冲牙,动则冲牙前后触璜而为声。 所触之玉,其形似牙,故曰“冲牙”。 皇氏谓冲居中央,牙是外畔两边之璜,以冲、牙为二物。 若如皇氏说,郑何得云牙“居中央以为前后触也”。 ○注“玉有”至“赤黄”。 ○正义曰:“玉有山玄、水苍者,视之文色所似也”者,玉色似山之玄而杂有文,似水之苍而杂有文,故云“文色所似”。 但尊者玉色纯,公侯以下,玉色渐杂,而世子及士唯论玉质,不明玉色,则玉色不定也。 瑜是玉之美者,故世子佩之。 承上天子、诸侯,则世子,天子、诸侯之子也。 然诸侯之世子虽佩瑜玉,亦应降杀天子世子也。 瓀玟,石次玉者,贱,故士佩之。 云“纯,当为缁”者,以经云玄组、朱组皆是色,则纯亦是色也,故读“纯”为“缁”。 郑读纯为缁,其例有异。 若经文丝帛义分明而色不见者,即读纯为缁。 《媒氏》云“纯帛不过伍两”,以有“帛”字,故“纯”为“缁”。 《祭统》云“后夫人蚕事以供纯服”,以其供蚕丝义分明,故读“纯”为“缁”。 《论语》云:“麻冕,礼也,今也纯,俭。 ”称古用麻,今用纯,则丝可知也。 以色不见,故读“纯”为“缁”。 若色见而丝不见,则不破纯字,以义为丝,《昏礼》“女次纯衣”,注云“纯衣,丝衣”,如此之类是也。 云“綦,文杂色也”者,《顾命》“四人綦弁”,云“綦,青黑色”。 《郑风》“缟衣綦巾”,注云“綦,苍艾色”,是綦为杂色。 又《说文》云:“綦,苍艾色。 ”是杂色也。 ○“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 ○孔子以象牙为环,广五寸,以綦组为绶也。 所以然者,失鲁司寇,故谦不复佩德佩及事佩,示己无德、事也。 “佩象环”者,象牙有文理,言己有文章也。 而为环者,示己文教所循环无穷也。 五寸,法五行也。 言文教成人,如五行成物也。 童子之节也,缁布衣,锦缘,锦绅并纽,锦束发,皆朱锦也。 童子,未冠之称也。 《冠礼》曰“将冠者采衣紒”也。 ○并纽,必正反,下女丑反。 冠,古乱反,下并同。 称,尺证反。 紒音计。 肆束及带,勤者有事则收之,走则拥之。 肆,读为“肄”。 肆,余也。 余束,约纽之余组也。 勤,谓执劳辱之事也。 此亦乱脱在是,宜承“无箴功”。 ○肆音肄,以四反。 童子不裘不帛,不屦絇,无缌服,听事不麻。 无事则立主人之北,南面。 见先生,从人而入。 皆为幼少,不备礼也。 虽不服缌,犹免,深衣无麻,往给事也。 裘、帛温,伤壮气也。 絇,屦头饰也。 ○絇,其俱反。 见,贤遍反。 少,诗照反,下“少仪”同。 免音问。 [疏]“童子”至“而入”。 ○正义曰:此一节论童子之仪,唯有“肆束及带”一经,郑云“烂脱”厕在其间,宜承上“无箴功”之下。 今先释之,后论“童子”之事。 ○“肆束及带”者,“肆,余也”。 谓约束带之余组及带之垂者。 若身充勤劳之事,当有事之时,则收敛之,为其事之切迫,身须趍走,则拥抱之。 收,谓敛持在手。 拥,谓抱之于怀也。 ○“童子之节也”者,谓童稚之子未成人之礼节。 ○“缁布衣”者,谓用缁布为衣,尚质故也。 ○“锦缘,锦绅并纽”者,谓用锦为缁布衣之缘,又用锦为绅带,并絇带之纽,皆用锦也。 ○“锦束发”者,以锦为总而束发也。 ○“皆朱锦也”者,言童子所用之锦,皆用朱色之锦。 童子尚华,示将成人有文德,故皆用锦,示一文一质之义也。 ○“童子不裘不帛”者,为大温,伤壮气也。 ○“不屦絇”者,絇,屦之饰也。 未成人不尽饰为节也。 ○“无缌服”者,童子唯当室,与族人为礼,有恩相接之义,故遂服本服之缌耳。 若不当室,则情不能至缌,故不服也。 ○“听事不麻”者,郑注云:“虽不服缌,犹免,深衣无麻,往给事也。 ”然郑意是言童子虽不缌,犹著免,深衣无绖,以往给事缌丧使役也。 王云听事不麻也,庾谓此云“无麻”,谓不当室也。 按《问丧》及郑注之意,皆以童子不当室,则无免。 而此注云“犹免”者,崔氏、熊氏并云:“不当室而免者,谓未成服而来也。 《问丧》云‘不当室不免’者,谓据成服之后也。 ”○“无事则立主人之北,南面”者,主人,丧主也。 此童子来听使,若有事则使之。 若无事时在旁,谓在主人之北,南面而立。 ○“见先生从人而入”者,先生,师也。 童子不能独为礼,若往见师,则随成人而入也。 ○注“虽不服缌,犹免,深衣”。 ○正义曰:知“犹免,深衣”者,以经但云“无缌服”,是但不著缌服耳,犹同初著深衣也。 知“免”者,以《问丧》云:免者,不冠者之服。 故知未成服童子,虽不当室,犹著免也。 侍食于先生、异爵者,后祭先饭。 谦也。 ○饭,扶晚反。 客祭,主人辞曰:“不足祭也。 ”祭者,盛主人之馔也。 客飧,主人辞以“疏”。 飧者,美主人之食也。 “疏”之言粗也。 ○飧音孙,注及下同。 主人自置其酱,则客自彻之。 敬主人也。 彻,奠千序端。 一室之人,非宾客,一人彻。 同事合居者也。 宾客则各彻其馔也。 壹食之人,一人彻。 壹,犹聚也,为赴事聚食也。 凡燕食,妇人不彻。 妇人质,不备礼。 [疏]“侍食”至“不彻”。 ○正义曰:此一节论侍食及彻馔之节。 “侍食于先生”及“异爵”者,此谓凡成人礼,异爵,谓尊于己也。 ○“后祭先饭”者,此馔不为己,故“后祭”而“先饭”者,示为尊者尝食也。 ○“客祭”者,盛主人之馔具,故祭之。 “主人辞曰不足祭也”者,凡主人于客,悉皆然也。 祭,是盛主人之馔也。 故主人致辞云:疏食不足备礼也。 ○“客飧”者,若食竟作三饭飧也。 “主人辞以疏”者,疏,粗也。 飧,是巳食饱。 饱,犹食美。 故主人见客飧而致辞云,粗食伤客,不足致饱,若欲使更食然也。 ○“主人自置其酱,则客自彻之”者,主人敬客,则自置其酱,则客宜报敬,故“自彻之”。 《曲礼》曰“主人亲馈”是也。 “一室之人,非宾客,一人彻”者,谓同事而合居一室,若宾客则各彻其馔,今合居既无的宾主,故必少者一人彻馔也。 ○“壹食之人,一人彻”者,壹,犹聚也。 谓暂为赴事,壹聚共食。 共食竟则亦不人人彻,亦推一人彻也。 ○“凡燕食,妇人不彻”者,妇人质,不备礼也。 缘男子有彻义,故明妇人礼也。 食枣、桃、李,弗致于核。 恭也。 ○核,行隔反。 瓜祭上环,食中,弃所操。 上环,头忖也。 ○操,七刀反。 忖,本又作刌,寸本反,徐子本反。 凡食果实者,后君子,阴阳所成,非人事也。 ○后,胡豆反。 火孰者,先君子。 备火齐不得也。 ○先,悉荐反。 齐,才细反。 有庆,非君赐不贺。 唯君赐为荣也。 有忧者。 此下绝亡,非其句也。 勤者有事则收之,走则拥之。 此补脱重。 ○脱音夺。 重,直用反,又直龙反。 [疏]“食枣”至“拥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食果实及“非君赐不贺”之事,谓其怀核不置于地也。 ○“瓜祭上环”者,食瓜亦祭先也。 环者,横断形如环也。 断,则有上下环也。 上环是疐间,下环是脱华处也。 祭时取上环祭之也。 ○“食中”者,用上环将祭而食中也。 ○“弃所操”者,操谓手所持者,弃之不食。 忖切,谓切瓜头切去疐。 此庶人法也。 ○“凡食果实者,后君子”者,果实是阴阳所成,非关人事,故不得先尝也。 ○“火孰者,先君子”者,人孰和调,是人之所为,恐和齐不备,故先于君子而尝之。 ○“有庆,非君赐不贺”者,有庆,谓或宗族、亲戚燕饮聚会,虽吉不相贺,不足为荣故也。 唯受君之赐为荣,故相拜贺,故云“非君赐不贺”也。 孔子食于季氏,不辞,不食肉而飧。 以其待己及馔非礼也。 [疏]“孔子”至“而飧”。 ○正义曰:凡客将食兴辞,而孔子“不辞”者,必是季氏进食不合礼也。 ○“不食肉而飧”者,凡礼食,先食胾,次食殽,乃至肩。 至肩则饱,乃飧。 孔子在季氏家食,不食肉而仍为飧者,是季氏馔失礼故也。 君赐车马,乘以拜。 赐衣服,服以拜。 敬君惠也。 赐,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 谓卿大夫受赐于天子者,归必致于其君,君有命乃服之。 君赐,稽首,据掌,致诸地。 致首于地。 据掌,以左手复按右手也。 ○覆,芳服反。 酒肉之赐弗再拜。 轻也。 受重赐者,拜受,又拜于其室也。 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 慎于尊卑。 ○慎,一本作顺。 [疏]“君赐”至“同日”。 ○正义曰:此一节论受君赐之法。 ○“君赐车马,乘以拜。 赐衣服,服以拜”者,谓受君赐,赐至则拜。 至明日更乘、服所赐,往至君所又拜,敬重君恩故也。 ○“赐,若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者,此使臣虽受赐于王,不敢即乘、服,当归国献其君,君命与之,则臣乃乘、服耳。 若君未有命,即不敢乘、服也。 ○“君赐”者,明受君赐拜谢之法也。 ○“稽首”者,头至地也。 “据掌”者,据,按也,谓却右手而覆左手,按于右手之上也。 “致诸地”者,致,至也。 谓头及手俱至地,左手按于右手之上至地也。 ○“酒肉之赐,弗再拜”者,亦谓君赐也。 再,犹重也。 酒肉轻,但初赐至时则拜,至明日不重往拜也。 ○“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者,“凡”,于君子、小人也。 “不同日”者,慎尊卑之杂也。 凡献于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 敬也。 膳于君,有荤、桃、茢,于大夫去茢,于士去荤,皆造于膳宰。 膳,美食也。 荤、桃、茢,辟凶邪也。 大夫用荤、桃,士桃而巳。 荤,姜及辛菜也。 茢,菼帚也。 “造于膳宰”,既致命而授之。 荤,或作“焄”。 ○荤,许云反,注“焄”同。 茢音列,又音例。 去,起吕反,下同。 造,七报反,注同。 辟,必亦反。 邪,似嗟反。 菼,吐敢反,郭璞云:“乌蓲也,取其苗为帚。 ”帚,本或作箒,之手反。 大夫不亲拜,为君之答己也。 不敢变动至尊。 ○为,于伪反,下注“为其”同。 [疏]“凡献”至“己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臣献君之物,及致膳于尊者之义。 ○“凡献于君”者,“凡”,于大夫、士也。 谓大夫、士有食,献君法也。 ○“大夫使宰”者,大夫尊,恐君拜已之献,故不自往,而使已膳宰往献也。 ○“士亲”者,以士贱,不嫌君拜,故身自亲送也。 ○“皆再拜稽首送之”者,虽大夫使人,初于家亦自拜送。 而宰将命,及士自送,至于君门付小臣之时,宰及士皆再拜而送之也。 ○“膳于君有荤桃茢”者,美食曰膳。 谓天子、诸侯之臣,献孰食于君法也。 恐邪气干犯,故用辟凶邪之物覆之。 荤,谓姜之属也。 桃,桃枝也。 茢,菼帚也。 ○“于大夫去茢”者,谓大夫之臣,以食献大夫,降于正君,除去茢,余有荤与桃也。 ○“于士去荤”者,谓士之臣吏,以食献士也,又去荤,唯余桃耳。 ○“皆造于膳宰”者,皆,皆于君大夫士也。 造,至也。 膳宰,主饮食官也。 献孰食者,操酱齐以致命,致命竟而以所献之食,悉付主人之食官也。 ○“大夫不亲拜,为君之答已也”者,解大夫所以不自献义也。 自献,则屈动君拜答已也,故不亲也。 大夫拜赐而退,士待诺而退,又拜,弗答拜。 小臣受大夫之拜,复以入告,大夫拜,便辟也。 ○复,扶又反,下“不复”同。 辟音避,下“辟尊者”同。 大夫亲赐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 衣服弗服以拜。 异于君惠也。 拜受,又就拜于其家,是所谓“再拜”也。 敌者不在,拜于其室。 谓来赐时不见也,见则不复往也。 ○敌,本又作适,音狄。 凡于尊者有献,而弗敢以闻。 此谓献辞也。 《少仪》曰:“君将适他,臣若致金玉货贝于君,则曰:‘致马资于有司。 ’”是其类也。 士于大夫不承贺。 下大夫于上大夫承贺。 承,受也。 士有庆事,不听大夫亲来贺已,不敢变动尊也。 ○听,天丁反。 亲在,行礼于人称父。 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 事统于尊。 [疏]“大夫”至“拜之”。 ○正义曰:此一节明尊卑受赐拜谢之礼。 各随文解之。 ○“大夫拜赐而退”者,大夫往拜,至于门外,告君之小臣,小臣受其辞,入以白君,小臣亦入,大夫乃拜之。 拜竟则退,不待白报,恐君召进答已故也。 “士待诺而退”者,君不拜士,士故于外拜,拜竟,又待小臣传君之报诺,出以退。 ○“又拜”者,小臣传君诺出,则士又拜君之诺报也。 ○“弗答拜”者,谓君不答士拜也。 ○“大夫亲赐士,士拜受,又拜于其室”者,初亦即拜受,又往彼家拜也。 ○“衣服弗服以拜”者,得君赐服,服以拜,大夫轻,故不服其所赐而往拜之也。 ○注“拜受”至“拜也”。 ○正义曰:“所谓再拜也”者,前云“酒肉之赐弗再拜”,此非酒肉赐,故“再拜也”。 ○“敌者不在,拜于其室”。 ○其室,献者之家也。 敌者相献,若当时主人在,则主人拜受,不复往彼家拜也。 若献时主人不在,所留物置家,主人还,必往彼家拜谢献也。 若朋友,则《论语》云:“朋友之馈,非祭肉不拜也。 ”○“凡于尊者有献,而弗敢以闻”者,凡,谓贱者也,谓臣有献于君,士有献于大夫也。 “不敢以闻”者,谓有物以献尊者,其辞不敢云“献闻于尊者”,但当云“致马资于有司”,及“赠从者”之属也。 ○注“此谓”至“类也”。 ○正义曰:引《少仪》者,证“不敢闻”也。 他,他国也。 君或朝天子,或往朝诸侯,若臣有金玉货贝物献君,当但云“致马资于有司”,不敢言献君也。 言君尊恒足,应无所乏故也。 ○“士于大夫不承贺”者,承,受也。 “不受贺”者,谓士有庆事,不听大夫亲来贺已,不敢变动尊者故也。 ○“下大夫于上大夫承贺”者,尊相近,故受也。 礼不盛,服不充。 礼盛者服充,大事不崇曲敬。 故大裘不裼,乘路车不式。 谓祭天也。 《周礼》,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乘玉路。 或曰“乘兵车不式”。 [疏]“礼不”至“不式”。 ○正义曰:此一节明礼盛者不崇小敬。 ○“礼不盛,服不充”者,充,犹袭也。 服袭是充美于内,唯盛礼乃然也。 故聘及执玉龟皆袭,是为盛礼故也。 “故大裘不裼”者,证礼盛服充时也。 郊礼盛,服大裘,则无别衣裼之,是不见美也。 ○“乘路车不式”者,路车,谓玉路,郊天车也。 不式,谓乘车从门闾过不式,亦是礼盛不为曲敬之例也。 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而不趋。 至敬。 ○唯,于癸反,徐以水反。 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不可以忧父母也。 易方,为其不信已所处也。 复,反也。 亲瘠,色容不盛,此孝子之疏节也。 言非至孝也。 瘠,病也。 王季有疾,文王色忧,行不能正履。 ○瘠,才细反。 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 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 孝子见亲之器物,哀恻不忍用也。 圈,屈木所为,谓卮、匜之属。 ○圈,起权反,注同。 卮音支。 匜,以支反。 [疏]“父命”至“焉尔”。 ○正义曰:此一节明子事亲之礼。 ○“父命呼”者,父召子也。 命,谓遣人呼,非谓自唤也,亦云为父命所呼也。 ○“唯而不诺”者,应之以“唯”,而不称“诺”,“唯”恭于“诺”也。 “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者,急趍父命,故投业、吐食也。 ○“走而不趍”者,趍,疾趍也。 但急走往而不暇疾趍也。 ○“亲老,出不易方”者,方,常也。 若启往甲,则不得往乙也。 若觅不见,则老人易忧愁也。 ○“复不过时”者,复,还也。 假旦启云日中还,不得过中。 谓若屡易方,亲忽须见之,则不复信己得往常处也。 此云老者。 若亲未老,子出,或苟有碍,则亦许易方、过期也。 而《论语》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亦当谓老者耳。 ○“亲瘠”者,瘠,病也。 谓父母病也。 ○“色容不盛”者,谓亲之病,孝子当忧愁危惧,行不能正履也。 今亲病唯色容不充盛而已,不能憔悴忧愁危惧,此乃是孝子疏简之节,言孝心不笃也。 ○“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者,此孝子之情,父没之后,而不忍读父之书,谓其书有父平生所持手之润泽存在焉,故不忍读也。 ○“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者,言孝子母没之后,母之杯圈,不忍用之饮焉,谓母平生口饮润泽之气存在焉,故不忍用之,经云“不能”者,谓不能忍为此事。 书是男子之所有,故父言“书”。 杯圈是妇人所用,故母言“杯圈”也。 君入门,介拂𫔶,大夫中枨与𫔶之间,士介拂枨。 此谓两君相见也。 枨,门楔也。 君入必中门,上介夹𫔶,大夫介、士介雁行于后,示不相沿也。 君若迎聘客,摈者亦然。 ○介音界,下及注同。 𫔶,鱼列反,门橛也。 枨,直衡反,门楔也,谓两旁木。 楔,徐古八,反皇先结反。 行,户刚反。 沿,悦宣反。 ○宾入不中门,不履阈,辟尊者所从也。 此谓聘客也。 阈,门限。 ○阈音域,又况域反。 公事白𫔶西,聘、享也。 私事自𫔶东。 觌、面也。 [疏]“君入”至“𫔶东”。 ○正义曰:此一节论两君朝聘,卿大夫入门之仪。 各依文解之。 ○“君入门”者,此一经明朝法也。 入门,谓入大门也。 君必中门。 ○“介拂𫔶”者,介,谓上介稍近君,故“拂𫔶”。 ○“大夫中枨与𫔶之间”者,大夫之介征远于𫔶,故当“枨与𫔶之间”。 ○“士介拂枨”者,士介卑,去𫔶远,故“拂枨”。 𫔶,谓门之中央所竖短木也。 枨,谓门之两旁长木,所谓门楔也。 介者,副也。 ○注“此谓”至“亦然”。 ○正义曰:以经云“君入门”,故知“两君相见”也。 云“雁行于后,示不相沿也”者,雁行,参差节级。 崔氏、皇氏并云:“君‘必中门’者,谓当枨𫔶之中,主君在𫔶东,宾在𫔶西。 主君上摈在君之后,稍近西而拂𫔶;宾之上介在宾之后,稍近东而拂𫔶;大夫摈、介各当君后,在枨𫔶之中央。 ”义或当然,今依用之。 ○“宾入不中门,不履阈”者,前经明朝,此经明聘。 “宾入”者,宾谓聘宾也。 “不中门”,谓不当𫔶西枨𫔶之中央也,而稍东近𫔶也。 ○“不履阈”者,阈,门限。 足不履践门限之上。 以言“宾入不中门”,故注云“谓聘客也”。 ○“公事自𫔶西”者,谓行聘享之礼。 聘享是奉君命而行,故谓之“公事”。 “自𫔶西”,用宾礼也。 ○“私事自𫔶东”者,谓私觌私面,非行君命,故谓之“私事”。 “自𫔶东”者,从臣礼,示将为主君之臣也。 君与尸行接武,尊者尚徐。 蹈半迹。 ○蹈,呼报反。 大夫继武,迹相及也。 士中武。 迹间容迹徐趋皆用是,君大夫、士之徐行也,皆如“与尸行”之节也。 疾趋则欲发,而手足毋移。 疾趋,谓直行也,疏数自若。 发,谓起屦也。 移之言靡匜也。 毋移,欲其直且正。 欲,或为“数”。 ○毋移,上音无,下如字。 数,色角反,下同。 迆,羊尔反。 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 圈,转也。 豚之言若有所循。 不举足,曳踵则反之齐如水之流矣。 孔子执圭则然,此徐趋也。 ○圈,举远反,又去阮反,注同。 腞,本又作豚,同大本反,徐徒困反,注同。 齐如音咨,本又作斋,同。 踵,章勇反。 席上亦然。 尊处亦尚徐也。 ○处,尺虑反。 端行,颐霤如矢。 弁行,剡剡起屦。 此疾趋也。 端,直也。 颐或为“{雨追}”也。 ○颐霤,上音夷,下力救反。 弁,皮彦反,急也。 剡,以渐反,《字林》因冉反。 {雨追}音夷,徐音追。 执龟、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 著徐趋之事。 ○宿宿,色六反,本或作“蹜”,同。 [疏]“君与”至“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行步徐趋、疾趋之仪。 ○“君与尸行接武”者,明贵贱与尸,行步广狭不同也。 君,天子、诸侯也。 武,迹也。 接武者,二足相蹑每蹈于半,未得各自成迹,故云“接武”也。 尊者舒迟,故君及尸并步迟狭。 ○“大夫继武”者,谓大夫与其尸行时。 继武者,谓两足迹相接继也。 大夫渐卑,故与尸行步稍广速也。 ○“士中武”者,谓士与其尸行也。 中,犹间也。 每徙足,间容一足地,乃蹑之也。 士极卑,故及尸行步极广也。 “徐趋皆用是”者,徐趋皆迟行也。 皆,皆于君、大夫、士也。 是,此也。 言皆用此与尸行步之节。 ○“疾趋则欲发”者,疾趋,谓他事行礼,须直身速行时也。 发,起也。 既无所执持,而映兖头恒起,无复继接之异,其迹或疏或数,自若寻常,故注云“疏数自若”,贵贱同然也。 ○“而手足毋移”者,移,谓靡匜摇动也。 虽屦恒欲起,而手足犹宜直正,不得邪低靡匜摇动也。 ○“圈豚行”者,此释言徐趋之形也。 圈,转也。 豚,循也。 言徐趋法曳转足循地而行也。 ○“不举足”者,谓足不离地。 ○“齐如流”者,齐,裳下缉也。 足既不举,身又俯折,则裳下委地,曳足如水流状也。 。○“席上亦然”者,然,如是也。 言在席上未坐,其行之时亦如是“圈豚行”、“齐如流”也。 ○“端行,颐霤如矢”者,此一经复上“疾趋”之节也。 端行,谓直身而行也。 “颐霤”者,行既疾,身乃小折,而头直俯临前,颐如屋霤之垂也。 ○“如矢”者,矢,箭也。 身趋前进,不邪如箭也。 ○“弁行”者,弁,急也。 既是疾趋,宜急行也。 ○“剡剡起屦”者,剡剡,身起貌也。 急行欲速,而身屦恒起也。 ○“执龟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者,此一经论“徐趋”之事。 言执龟、玉之时,有此徐趋也。 ○“举前曳踵”者,踵,谓足后跟也。 谓将行之时,初举足前,后曳足跟,行不离地,“蹜蹜如也”。 言举足狭数,“蹜蹜如也”。 凡行,容愓愓,愓愓,直疾貌也。 凡行,谓道路也。 ○愓音伤,又音阳,直而疾也。 ○庙中,齐齐,恭悫貌也。 ○齐,才兮反,贺在启反。 朝廷,济济、翔翔。 庄敬貌也。 ○济,徐子礼反,有威仪也。 翔,本又作洋,音详。 [疏]“凡行,容愓愓,庙中齐齐,朝廷济济翔翔”。 ○正义曰:此一节明道路、庙中、朝廷行步之法。 ○“凡行,容愓愓”者,愓愓,直而疾貌也。 道路虽速疾,又不忘于直,故其容直而疾也。 ○“庙中,齐齐”者,齐齐,自收持严正之貌也。 以对神不敢舒散,故貌恭悫齐齐然。 ○“朝廷,济济、翔翔”者,济济,有威仪矜庄也;翔翔,行而张拱也,并朝廷所须也。 君子之容舒迟,见所尊者齐遬。 谦悫貌也。 遬,犹蹙蹙也。 ○齐遬,一音咨,又则皆反,下文音速。 犹蹙蹙,子六反。 足容重,举欲迟也。 ○手容恭,高且正也。 目容端,不睇视也。 ○睇,大计反。 口容止,不妄动也。 声容静,不哕咳也。 ○哕,于厥反。 咳,苦大反。 头容直,不倾顾也。 气容肃,似不息也。 立容德,如有予也。 ○德如字,得也,徐音置。 色容庄,勃如战色。 坐如尸。 尸居神位,敬慎也。 ○燕居告温温。 告,谓教使也。 《诗》云:“温温恭人。 ”[疏]“君子”至“温温”。 ○正义曰:此一节明君子动止之仪,手足口目之节也。 ○“君子之容舒迟”者,舒迟,闲雅也。 ○“见所尊者齐遬”者,君子虽寻常舒迟,若见所尊之人,则“齐遬”。 齐,谓齐齐也。 遬,谓蹙蹙。 言自敛持迫促,不敢自宽奢,故注云“谦悫貌也”。 是“齐悫”为谦敬之貌。 皇氏云:“齐,谓裳不缉。 遬,谓蹙敛。 见所尊之人,自俯下身,裳下蹙敛。 ”则齐蹙是裳之体,注何得云“谦悫貌也”? 皇氏说非也。 “目容端”者,目宜端正,不邪睇而视之。 ○“立容德”者,德,得也。 立则磬折如人授物与己,己受得之形也。 贺云:“德,有所施与之名也。 ”立时身形小俯向前,如授物与人时也,故注云“如有予也”。 会前两注也。 ○“色容庄”者,欲常矜庄,“勃如战色”,不乍变动也。 ○“燕居告温温”者,燕居,谓私燕所居也。 色尚和善,教人使人之时,唯须温温,不欲严栗。 ○注“《诗》云温温恭人”。 ○正义曰:此《诗·小雅·小宛》之篇,刺幽王之诗。 凡祭,容貌颜色如见所祭者。 如睹其人在此。 ○如睹,丁古反。 [疏]“凡祭”至“祭者”。 ○正义曰:此一节明祭之时也。 凡祭,谓诸祭也。 “容貌颜色如见所祭”者,容貌恭敬,颜色温和,如似见所祭之人,谓“祭如在也”。 丧容累累,羸惫貌也。 ○累,良追反。 羸,力皮反。 惫,皮拜反。 ○色容颠颠,忧思貌也。 ○颠字又作《真真》,音田,又丁年反。 思,息嗣反。 ○视容瞿瞿、梅梅,不审貌也。 ○视容,又作“目容”。 瞿,纪具反,又纪力反。 言容茧茧。 声气微也。 ○茧,古典反。 [疏]“丧容”至“茧茧”。 ○正义曰:此一节论居丧容貌、言语、瞻视之仪。 ○“丧容累累”者,谓容貌瘦瘠累累然。 ○“色容颠颠”者,颜色忧思,颠颠然不舒畅也。 ○“视容瞿瞿、梅梅”者,瞿瞿,惊遽之貌。 梅梅,犹微微,谓微昧也。 孝子在丧,所视不审,故“瞿瞿、梅梅”然。 ○“言容茧茧”者,茧茧犹绵绵,声气微细茧茧然。 戎容暨暨,果毅貌也。 ○暨,其记反。 言容詻詻,教令严也。 ○詻,五格反。 色容厉肃,仪形貌也。 视容清明。 察于事也。 ○视,如字,徐市志反。 立容辨卑,毋讇。 辨,读为贬。 自贬卑,谓磬折也。 讇,为倾身以有下也。 ○辨,读为贬,彼检反,《字林》贬音方犯反。 发布时间:2026-02-17 10:20:45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