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正义》 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 内容: 陆曰:‘郑云以其记诸侯朝周公于明堂所陈列之位。 ’”[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名曰《明堂位》者,以具记诸侯朝周公于明堂之时,并陈列之位也。 在国之阳,其制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 此于《别录》属《明堂阴阳》。 ”按《异义》:今《戴礼说·盛德记》曰:“明堂者,自古有之。 凡九室,室四户八牖,共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以茅盖屋,上圆下方,所以朝诸侯。 其外有水,名曰辟雍。 ”《明堂月令说》:“明堂高三丈,东西九仞,南北七筵,上圆下方,四堂十二室,室四户八牖,其宫方三百步,在近郊三十里。 ”讲学大夫淳于登说云:“明堂在国之阳,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丙巳之地,就阳位,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故称明堂。 明堂,盛貌。 周公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五精之神,太微之庭,中有五帝坐位。 ”古《周礼》、《孝经说》:“明堂,文王之庙。 夏后氏曰世室,殷人曰重屋,周人曰明堂。 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盖之以茅。 周公所以祀文王于明堂,以昭事上帝。 ”许君谨按:“今礼古礼,各以义说,无明文以知之。 ”郑驳之云:“《戴礼》所云,虽出《盛德》篇,云九室三十六户七十二牖,似秦相吕不韦作《春秋》时说者,盖非古制也。 四堂十二室,字误,本书云九堂十二室。 淳于登之言,取义于《孝经·援神契》,说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曰明堂者,上圆下方,八窗四闼,布政之宫,在国之阳。 帝者,谛也,象上可承五精之神。 五精之神,实在大微,在辰为巳,是以登云然。 今汉立明堂于丙巳,由此为之。 ”如郑此言,用淳于登之说。 此《别录》所云,依《考工记》之文。 然先代诸儒各为所说不一,故蔡邕《明堂月令章句》:“明堂者,天子大庙,所以祭祀。 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飨功养老,教学选士,皆在其中。 ”故言取正室之貌,则曰大庙;取其正室,则曰大室;取其堂,则曰明堂;取其四时之学,则曰大学;取其圆水,则曰辟雍:虽名别而实同。 郑必以为各异者,袁准《正论》:“明堂、宗庙、大学,礼之本物也。 事义不同,各有所为。 而世之论者,合以为一体,取《诗》、《书》放逸之文,经典相似之语,推而致之。 考之人情,失之远矣。 宗庙之中,人所致敬,幽隐清净,鬼神所居,而使众学处焉,飨射其中,人鬼慢黩,死生交错,囚俘截耳,疮痍流血,以干鬼神,非其理也。 茅茨采椽,至质之物,建日月,乘玉路,以处其中,非其类也。 夫宗庙,鬼神所居,祭天而于人鬼之室,非其处也。 王者五门,宗庙在一门之内,若射在于庙,而张三侯。 又辟雍在内,人物众多,殆非宗庙之中所能容也。 ”如准之所论,是郑不同之意。 然《考工记》:“明堂,南北七筵,每室二筵。 ”则南北三室,居六筵,室外南北唯有一筵,宗庙路寝,制如明堂。 既殡在路寝室外,得容殡者,路寝虽制似明堂,其室不敢逾庙,其实宽大矣。 故《多士》传云:“天子堂广九雉,三分其广,以二为内,五分其内,以一为高。 东房、西房、北堂各三雉。 ”是其阔得容殡也。 或可殡在中央土室之前,近西,在金室之东,不必要在堂檐之下。 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周公摄王位,以明堂之礼仪朝诸侯也。 不于宗庙,辟王也。 ○朝,直遥反,注及下皆同。 辟,王音避,一本作“辟正王”。 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 天子,周公也。 负之言背也。 斧依,为斧文屏风于户牖之间,周公于前立焉。 ○斧音甫。 依本又作扆,同,于岂反,注同。 乡,许亮反。 偝,本又作背,音倍。 屏,并经反。 牖音酉。 三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 诸侯之位,阼阶之东,西面北上。 诸伯之国,西阶之西,东面北上。 诸子之国,门东,北面东上。 诸男之国,门西,北面东上。 九夷之国,东门之外,西面北上。 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 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 五狄之国,北门之外,南面东上。 九采之国,应门之外,北面东上。 四塞,世告至,此周公明堂之位也。 朝之礼不于此,周公权用之也。 朝位之上,上近主位,尊也。 九采,九州之牧,典贡职者也。 正门谓之应门,二伯帅诸侯而入,牧居外而纠察之也。 四塞谓夷服、镇服、蕃服,在四方为蔽塞者。 新君即位,则乃朝。 《周礼》:“侯服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 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 ”○采,七在反。 塞,先代反,注同,又先则反。 “此周公明堂之位也”,本或无“周公”之字。 近,附近之近。 藩,本又作蕃,方元反,下同。 壹见,壹又作一,下贤遍反,下同。 要,一遥反。 [疏]“昔者”至“位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仪,及诸侯夷狄所立之处,各依文解之。 ○注“周公”至“王也”。 ○正义曰:“周公摄王位“者,摄,代也。 以成王年幼,周公代之居位,故云“摄王位”。 然周公摄位而死称薨,不云崩,鲁隐公摄诸侯之位而称薨,同正诸侯者,郑《箴膏肓》云:“周公归政,就臣位乃死,何得记崩? 隐公见死于君位,不称薨云何? ”又玄《发墨守》云:“隐为摄位,周公为摄政,虽俱相幼君,摄政与摄位异也。 ”云“不于宗庙,辟王也”者,按《觐礼》,诸侯受次于庙门外,是觐在庙。 今在明堂,故云“辟王”,谓辟成王也。 ○注“天子”至“立焉”。 ○正义曰:以周公朝诸侯,居天子位,故云“天子,周公也”。 故《大诰》云“王若曰”。 郑云:“王谓周公,居摄命大事,则权称王也。 ”王肃以为称成王命,故称王,与郑异也。 王肃以《家语》之文“武王崩,成王年十三”,郑康成用卫宏之说,武王崩时,成王年十岁,与王肃异也。 云“斧依,为斧文屏风于户牖之间”者,《释宫》云:“牖户之间谓之扆。 ”今云“斧依”,故知“为斧文屏风于户牖间”。 皇氏云:“在明堂中央,大室户牖间。 ”○“三公,中阶之前,北面东上”,此以下一经明朝位之法。 周公已居天子位,余有二公,而云“三公”者,举国本数言之。 “中阶”者,南面三阶,故称“中”。 ○“诸侯之位,阼阶之东,西面北上”者,侯对伯为尊,故在阼阶,阼阶近主位也。 按“诸伯”以下,皆云“之国”,此云“位”者,以三公既云“中阶之前”,不云“位”。 诸侯在诸国之上,特举位言之,明以下皆朝位也。 ○“九夷之国,东门之外,西面北上”者,皇氏云:“在东门外之南,故北上。 ”○“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者,皇氏云:“在南门外之西,故东上。 ”○“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者,皇氏云:“在西门外之北,故南上。 ”○“五狄之国,北门之外,南面东上”者,皇氏云:“在北门外之东。 ”今按经云“东上”,则宜在北门外之西,故“东上”。 ○“九采之国,应门之外,北面东上”,皇氏云:“在应门外之西。 ”此是九州之牧,谓之采者,以采取当州美物,而贡天子。 故《王制》云:“千里之外曰采。 ”注云:“取其美物以当谷税。 ”采亦是事,言各掌其当州诸侯之事,即此注云“牧居外而纠察之”是也。 ○“四塞,世告至”者,此谓九州之外,夷、镇、蕃三服夷狄为四方蕃塞,每世一来朝告至,或新王即位而来朝,或已君初即位,故云“世告至”也。 ○注“朝位”至“一见”。 ○正义曰:“上近主位,尊也”者,三公则东上,侯尊于伯,故在东。 子尊于男,亦在东,是“上近主位,尊也”。 云“正门谓之应门”者,以明堂更无重门,非路门外之应门,以《尔雅·释宫》云:“正门谓之应门。 ”李巡云:“宫中南向大门,应门也。 ”应,是当也。 以当朝正门,故谓之应门。 但天子宫内有路寝,故应门之内有路门。 明堂既无路寝,故无路门及以外诸门,但有应门耳。 云“二伯帅诸侯而入”者,按《顾命》,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召公率西方诸侯入应门左是也。 云“牧居外而纠察之也”者,伯既领之入应门,故牧居应门外,纠察诸侯后入不如仪者。 引《周礼》“侯服岁一见”以下,是《大行人》文也。 引之者,证夷狄世一见,则经之“四塞,世告至”是也。 其夷狄之名,此云“九夷、八蛮、六戎、五狄”,按《职方》云“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尔雅·释地》文云“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不同者,《尔雅·释地》所云谓殷代,此“明堂”,周公朝诸侯及《职方》,并谓《周礼》,但戎狄之数,五、六不同。 故《郑志》赵商问曰:“《职方》掌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数,注云:‘周之所服国数。 ’《明堂》云:朝位服事之国数,夷九蛮八戎六狄五。 礼文事异,不达其数。 ”故郑答云:“《职方》:四夷,谓四方夷狄也。 九貉即九夷,在东方。 八蛮在南方,闽其别也。 戎狄之数,或六或五,两文异。 《尔雅》虽有与同,皆数尔,无别国之名,不甚明,故不定也。 ”如郑此言,夷狄之名,既无别国显其名,数或六或五,不可知也。 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 朝于此,所以正仪辨等也。 [疏]“明堂”至“卑也”。 ○正义曰:所以朝诸侯于明堂者,欲显明诸侯之尊卑,故就尊严之处以朝之。 ○注“朝于”至“等也”。 ○正义曰:解周公所以朝诸侯在此明堂之意。 云“正仪辨等”者,《大司马职》文。 彼云“设仪辨位,以等邦国”,郑略言之。 昔殷纣乱天下,脯鬼侯以飨诸侯。 以人肉为荐羞,恶之甚也。 ○纣,直九反。 是以周公相武王以伐纣。 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 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 践犹履也。 颁读为班。 度,谓丈尺高卑广狭也。 量谓豆、区、斗、斛、筐、筥所容受。 ○相,息亮反。 颁音班。 量,徐音亮,注同。 区,乌侯反。 筐音匡。 筥,纪吕反。 七年,致政于成王。 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 致政,以王事归授之。 王功曰勋,事功曰劳。 [疏]“昔殷”至“天下”。 ○正义云:此一节明周公有勋劳之事,以殷纣乱天下,周公相武王而伐之。 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摄之,有大勋劳于天下,所以封周公于鲁,行天子之礼乐及四代服器。 ○“脯鬼侯”者,《周本纪》作“九侯”,故庾氏云:“《史记·本纪》云:九侯有女入于纣,九侯女不好淫,纣怒杀之。 ”九与鬼声相近,故有不同也。 ○“武王崩,成王幼弱”者,《家语》云:“武王崩,成王年十三。 ”郑康成则以为武王崩,成王年十岁,是幼弱也。 ○“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者,周公摄政三年,天下太平,六年而始制礼作乐者,《书传》云:“周公将制礼作乐,优游三年,而不能作。 将大作,恐天下莫我知也。 将小作,则为人子不能扬父之功烈德泽,然后营洛邑,以期天下之心。 于是四方民大和会。 周公曰:示之以力役且犹至,而况导之以礼乐乎? ”其度量六年则颁,故郑注《尚书·康王之诰》云:“摄政六年,颁度量,制其礼乐。 成王即位,乃始用之。 ”故《洛诰》云:“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 ”是摄政七年冬也。 郑云“犹用殷礼”者,至成王即位,乃用周礼是也。 其周公制礼摄政,孔、郑不同。 孔以武王崩,成王年十三,至明年摄政,管叔等流言,故《金縢》云:“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 ’”时成王年十四即位,摄政之元年,周公东征管、蔡,后二年克之。 故《金縢》云:“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除往年,时成王年十六,摄政之三年也。 故《诗序》云:“周公东征,三年而归。 ”摄政七年,营洛邑,封康叔而致政,时成王年二十,故孔注《洛诰》以时成王年二十是也。 郑则以为,武王崩成王年十岁,《周书》以武王十二月崩,至成王年十二。 十二月丧毕,成王将即位,称己小,求摄,周公将代之,管、蔡等流言,周公惧之,辟居东都。 故《金縢》云“武王既丧,管叔等流言,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不辟,无以告我先王。 ’”既丧,谓丧服除。 辟,谓辟居东都。 时成王年十三,明年成王尽执拘周公属党,故《金縢》云:“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罪人,谓周公属党也。 时成王年十四,至明年秋大熟,有雷风之异,故郑注《金縢》云:“秋大熟,谓二年之后。 ”明年秋迎周公而反,反则居摄之元年,时成王年十五。 《书传》所谓“一年救乱,明年诛武庚管蔡”等,《书传》所谓“二年克殷,明年自奄而还”,《书传》所谓“三年践奄,四年封康叔”,《书传》所谓“四年建侯、卫”,时成王年十八也。 故《康诰》云“孟侯”,《书传》云“天子”,太子十八称孟侯。 明年营洛邑,故《书传》云“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于成王”,年二十一,明年乃即政,时年二十二也。 礼既是郑学,故具详焉。 ○注“致政”至“曰劳”。 ○正义曰:“致政,以王事归授之”者,按《洛诰》云:“朕复子明辟。 ”是以王事归授之也。 云“王功曰勋,事功曰劳”者,是《司勋职》文。 彼注云:“上功辅成王业,若周公也。 ”“事功曰劳“者,注云:“以劳定国,若禹也。 ”周公则勋、劳兼有也。 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 曲阜,鲁地。 上公之封,地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之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并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 革车,兵车也。 兵车千乘,成国之赋也。 《诗·鲁颂》曰:“王谓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 大启尔宇,为周室辅。 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 ”又曰:“公车千乘,朱英绿縢。 ”○乘,绳证反,注同。 卑,必尔反,本又作俾,下同。 縢,大登反。 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 同之于周,尊之也。 鲁公,谓伯禽。 是以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旗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也。 孟春,建子之月,鲁之始郊日以至。 大路,殷之祭天车也。 弧,旌旗所以张幅也,其衣曰韣。 天子之旌旗,画日月。 帝,谓苍帝灵威仰也。 昊天上帝,故不祭。 [疏]“是以”至“礼也”。 ○正义曰:自此以下,皆为周公有勋劳之事,故成王特赐鲁家用天子之礼,兼四代服器,各随文解之。 ○注“曲阜”至“绿縢”。 ○正义曰:云“曲阜,鲁地”者,按《费誓序》云:“鲁侯伯禽,宅曲阜。 ”又按定四年《左传》:“封于少皞之虚。 ”臣瓒注《汉书》:“云鲁城内有曲阜,逶迤长八九里。 ”云“加鲁以四等之附庸”者,鲁受上公五百里之封,又加四等附庸,四等谓侯、伯、子、男也。 按《大司徒》注云:“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 ”为二十四同,谓百里也。 既受五百里之封,五五二十五,为二十五同。 又加二十四同,故云“积四十九,开方计之,得七百里”。 云“兵车千乘,成国之赋也”者,按《左传》云:“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 ”按《论语》千乘之赋,居地方三百一十六里有畸,诸侯之地三百里而下,未成国也,公则五百里,侯四百里,计地余有千乘,故谓之“成国”。 引《诗·鲁颂》以下者,《诗·颂·閟宫》文也。 引之者,证鲁广开土宇,兵车千乘之事。 云“朱英绿縢”者,言以朱为英饰,以绿为縢约也。 ○注“同之”至“伯禽”。 ○正义曰:“同之于周”者,谓同此周公于周之天子。 云“鲁公,谓伯禽”者,《尚书·费誓》云:“鲁侯伯禽,宅曲阜。 ”时伯禽归鲁,周公不之鲁,故《公羊》文十三年传:“封鲁公以为周公也。 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 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 然则周公之鲁乎? 曰不之鲁也。 曷为不之鲁? 欲天下之一乎周也。 ”言若周公之鲁,恐天下归心于鲁,故不之鲁,使天下一心以事周。 ○注“孟春”至“不祭”。 ○正义曰:知孟春是建子之月者,以下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若是夏之季夏,非禘祭之月,即是周之季夏。 明此孟春亦周之孟春。 又《杂记》:“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 ”故知此孟春是建子之月也。 云“鲁之始郊日以至”者,《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日以至。 ”郑既破周为鲁,故云“鲁郊日以至”。 云“大路,殷之祭天车也”者,以下文云“大路,殷路”。 知“祭天车”者,以祭天尚质,器用陶匏,大路一就,故知是祭天所用也。 以尊敬周公,故用先代殷礼,牲用白牡,车乘殷路。 云“弧,旌旗所以张幅也”者,弧以竹为之,其形为弓,以张縿之幅。 故《考工记》:”弧旌枉矢,以象弧也。 ”注云:“弧以张縿之幅。 ”云“其衣曰韣”者,谓此弓之衣,谓之为韣。 云“天子之旌旗,画日月”者,《周礼》:“日月为常。 ”又云:“王建大常。 ”此云“日月之章”,与天子同也。 云“帝谓苍帝灵威仰”者,郑恐是昊天上帝,故明之云“灵威仰”也。 知非昊天上帝者,以其配后稷,后稷唯配灵威仰,不配昊天上帝也。 郑以此经唯云配以后稷,故知昊天上帝,鲁不祭也。 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大庙,牲用白牡,尊用牺、象、山罍,郁尊用黄目,灌用玉瓒大圭,荐用玉豆雕篹,爵用玉盏仍雕,加以璧散、璧角。 俎用梡嶡,升歌《清庙》,下管《象》,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 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 《昧》,东夷之乐也。 《任》,南蛮之乐也。 纳夷蛮之乐于大庙,言广鲁于天下也。 季夏,建巳之月也。 禘,大祭也。 周公曰大庙,鲁公曰世室,群公称宫。 白牡,殷牲也。 尊,酒器也。 牺尊,以沙羽为画饰。 象,象尊,骨饰之。 郁尊,郁鬯之器也。 黄目,黄彝也。 灌,酌郁尊以献也。 瓒,形如槃,容五升,以大圭为柄,是谓“圭瓒”。 篹,笾属也,以竹为之,雕刻饰其直者也。 爵,君所进于尸也。 仍,因也,因爵之形为之饰也。 加,加爵也。 散、角,皆以璧饰其口也。 梡,始有四足也,嶡为之距。 《清庙》,《周颂》也。 《象》谓《周颂·武》也,以管播之。 朱干,赤大盾也。 戚,斧也。 冕,冠名也。 诸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也。 《大武》,周舞也。 《大夏》,夏舞也。 《周礼》:“昧师掌教昧乐。 ”《诗》曰:“以雅以南,以籥不僣。 ”广,大也。 ○季夏,户嫁反,注及下“季夏”、“夏礿”皆同。 禘,大计反。 大庙,音泰,后“大庙”皆同。 牺象,素何反,注下皆同。 罍音雷。 灌,古乱反。 瓒,才旦反,圭瓒也。 雕,本亦作雕。 篹,息缓反,又祖管反。 盏,侧眼反,夏爵名,用玉饰之。 散,先旦反,注同。 梡,苦管反,虞俎名。 嶡,居卫反,又作橛,音同,夏俎名。 裼,星历反。 昧音妹。 任,而林反,或而鸩反。 沙,素何反。 彝音夷。 直如字,柄也。 盾,字又作楯,常准反,又音允。 卷,本又作衮,同,音古本反,下文同。 僣,七寻反,又则念反。 [疏]“季夏”至“下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禘礼祀周公于大庙,文物具备之仪。 ○“牲用白牡”者,白牡殷牲,尊敬周公,不可用己代之牲,故用白牡。 ○“尊用牺、象、山罍”者,鲁得用天子之尊也。 牺,牺尊也。 《周礼》:春夏之祭,朝践堂上,荐血腥时,用以盛醴齐,君及夫人所酌以献尸也。 象,象尊也。 《周礼》:春夏之祭,堂上荐朝事竟,尸入室馈食时,用以盛盎齐,君及夫人所酌以献尸也。 山罍,谓夏后氏之尊,天子于追享朝享之祭,再献所用,今褒崇周公,于禘祭之时,亦杂用山尊,但不知何节所用。 ○“郁尊用黄目”者,郁,谓郁鬯酒,黄目,尝烝所用。 今尊崇周公,故于夏禘用之。 ○“灌用玉瓒大圭”者,灌,谓酌郁鬯,献尸求神也。 酌之所用玉瓒,以玉饰瓒,故曰“玉瓒”也;以大圭为瓒柄,故曰“大圭”也。 ○“荐用玉豆”者,荐,谓祭时所荐菹醢之属也。 以玉饰豆,故曰玉豆,下云“殷玉豆”是也。 ○“雕篹”者,篹,笾也,以竹为之,形似筥,亦荐时用也,雕镂其柄,故曰“雕篹”也。 ○“爵用玉盏仍雕”者,爵,君酌酒献尸杯也。 盏,夏后氏之爵名也,以玉饰之,故曰“玉盏”。 仍,因也,因用爵形而为之饰,故曰“仍雕”。 ○“加以璧散、璧角”者,加,谓尸入室馈食竟,主人酌醴齐酳尸,名为“朝献”。 朝献竟,而夫人酌盎齐,亚献,名为“再献”,又名为“加”,于时荐加豆笾也。 此再献之时,夫人用璧角,内宰所谓瑶爵也。 其璧散者,夫人再献讫,诸侯为宾用之,以献尸。 虽非正加,是夫人加爵之后总而言之,亦得称加。 故此总云“加以璧散、璧角”,先散后角,便文也。 “俎用梡嶡”者,梡、嶡,两代俎也。 虞俎名梡,梡形四足如案。 《礼图》云:“梡长二尺四寸,广一尺二寸,高一尺。 诸臣加云气,天子牺饰之。 夏俎名嶡,嶡亦如梡,而横柱四足,中央如距也。 ”贺云:“直有脚曰梡,加脚、中央横木曰嶡。 ”○“升歌《清庙》”者,升,升堂也。 《清庙》,《周颂》文王诗也。 升乐工于庙堂而歌《清庙》诗也。 “下管《象》”者,下,堂下也。 管,匏竹,在堂下,故云“下管”也。 《象》谓象《武》诗也。 堂下吹管,以播象《武》之诗,故云“下管《象》”也。 ○“朱干玉戚”者,干,盾也。 戚,斧也,赤盾而玉饰斧也。 ○“冕而舞《大武》”者,冕,衮冕也。 《大武》,武王乐也。 王著衮冕,执赤盾玉斧而舞武王伐纣之乐也。 ○“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者,皮弁,三王之服也。 裼,见美也。 《大夏》,夏禹之乐也。 王又服皮弁裼而舞夏后氏之乐也。 六冕是周制,故用冕而舞周乐;皮弁是三王服,故用皮弁舞夏乐也。 而周乐是《武》,《武》质,故不裼。 夏家乐文,文,故裼也。 若诸侯之祭,各服所祭之冕而舞,故《祭统》云:“诸侯之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 ”是知用冕服舞也。 ○“《昧》,东夷之乐也。 《任》,南蛮之乐也”者,周公德广,非唯用四代之乐,亦为蛮夷所归,故赐奏蛮夷之乐于庭也。 唯言夷蛮,则戎狄从可知也。 又一通云正乐,既不得六代,故蛮夷则唯与二方也。 《白虎通》云:“《乐元语》曰:东夷之乐曰《朝离》,万物微,离地而生,乐持矛舞,助时生也。 南夷乐曰《南》,南,任也,任养万物,乐持羽舞,助时养也。 西夷乐曰《味》,《味》,昧也,万物衰老,取晦昧之义也,乐持羽舞,助时杀也。 北夷乐曰《禁》,言万物禁藏,乐持干舞,助时藏也。 ”又曰:“谁制夷狄乐? 圣王也。 先王推行道德,和调阴阳,覆被夷狄,故制夷狄乐,何不制夷礼? 礼者,身当履而行之,夷狄不能行礼也。 ”此东曰《昧》,西曰《株离》,与《白虎通》正相反者,以《春秋》二方,俱有“昧”、“株离”之义,故《白虎通》及此,各举其一。 《白虎通》云:“朝离,则《株离》也。 ”《钩命》决亦云:“东夷之乐曰《昧》,南夷之乐曰《南》。 ”与此同。 ○“纳夷蛮之乐于大庙”者,皆于大庙奏之。 ○“言广鲁于天下也”者,广鲁,欲使如天子示于天下,故云“广鲁于天下也”。 ○注“季夏”至“大也”。 ○正义曰:群公称宫,此《公羊》文。 十三年传曰:“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 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 世室犹世世不毁也。 ”《左氏经》以为大室屋坏,服氏云“大庙之室”,与《公羊》及郑违,今所不取。 云“牺尊,以沙羽为画饰”者,《郑志》张逸问曰:“《明堂》注‘牺尊,以沙羽为画饰’,前问曰:牺读如沙。 沙,凤皇也。 不解凤皇何以为沙? ”答曰:“刻画凤皇之象于尊,其形婆娑然,或有作献字者,齐人之声误耳。 ”又郑注《司尊彝》云:“由罍,亦刻而画之,为山云之形。 ”郑司农注《周礼·司尊彝》云:“献读为牺,牺尊饰以翡翠,象尊以象凤皇。 或曰以象骨饰尊。 ”王注《礼器》云:“为牺牛及象之形,凿其背,以为尊故谓之牺尊。 ”阮谌《礼图》云:“牺尊画以牛形。 ”云“篹,笾属也。 以竹为之,雕刻饰其直者也”,知篹为笾属者,与豆连文,故知笾属。 以字从竹,故知以竹为之。 直,柄也。 篹既用竹,不可刻饰,今云“雕其直”者,是刻其柄也。 云“仍,因也”者,《释诂》文也。 云“加,加爵也”者,以其非正献,故谓之“加”。 云“散角皆以璧饰其口也”者,郑恐散角以璧为之,故云以璧饰其口。 内宰谓之瑶爵,此处谓之璧角者,瑶是玉名,爵是总号。 璧是玉之形制,角是爵之所受之,名异,其实一物也。 云“梡始有四足也”者,以虞氏尚质,未有余饰,故知始有四足。 云“嶡为之距”者,以夏世渐文,故知以横木距于足中。 云“《清庙》,《周颂》也”者,以文王有清明之德,祭之于庙而作颂也。 云“《象》谓《周颂·武》也,以管播之”者,按《诗》:“维清,奏象舞。 ”襄二十九年见舞象箾南籥,知非文王乐。 必以为《大武》,武王乐者,以经云“升歌《清庙》,下管《象》”,以父诗在上,子诗在下,故知为武王乐也。 “以管播之”,谓吹管播散诗之声也。 云“《大武》,周舞也”者,上云“下管《象》”,谓吹《大武》诗,此云“舞《大武》”,谓为《大武》之舞。 云“《大夏》,夏舞也”者,以《大夏》是禹乐,故为夏舞。 引“《周礼》昧师”者,证经之《昧》乐。 引诗“以雅以南”者,证经之南夷之乐,“任”即南也,则此《诗·小雅·鼓钟》之诗。 郑云:“雅,万舞也。 万也,南也,籥也。 三舞不僣,言进退之旅也。 周乐尚武,故谓万舞为雅。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房中。 君肉袒迎牲于门,夫人荐豆笾。 卿大夫赞君,命妇赞夫人,各扬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而天下大服。 副,首饰也,今之步摇是也。 《诗》云:“副笄六珈。 ”《周礼》:“追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 ”袆,王后之上服,唯鲁及王者之后夫人服之,诸侯夫人则自揄翟而下。 赞,佐也。 命妇,于内则世妇也,于外则大夫之妻也。 祭祀,世妇以下佐夫人。 扬,举也。 大刑,重罪也。 天下大服,知周公之德宜飨此也。 ○袆音辉,注同。 袒音诞。 摇,本又作繇,同,以昭反。 珈音加。 追,丁回反。 揄,羊昭反。 [疏]“君卷”至“大服”。 ○正义曰:前经明祀周公所用器物,此经明祀周公之时,君与夫人卿大夫命妇行礼之仪。 ○“夫人副袆立于房中”者,尸初入之时,君待之于阼阶,夫人立于东房中,鲁之大庙,如天子明堂。 得立房中者,房则东南之室也,总称房耳。 皇氏云:“祭姜嫄之庙,故有房。 ”按此文承上“禘祀周公”之下,下云“天下大服”,郑注“知周公之德,宜飨此也”,则是祀周公于大庙,而云“姜嫄庙”,非辞也。 ○“迎牲于门”者,谓祼鬯之后,牲入之时,迎于门。 ○“夫人荐豆笾”者,谓朝践及馈孰并酳尸之时,荐豆笾也。 ○“卿大夫赞君”者,赞,助也。 卿大夫助君,谓初迎牲币告,及终祭以来之属也。 ○“命妇赞夫人”者,命妇,于内则世妇以下,于外则卿大夫妻,并助夫人荐豆笾及祭事之属也。 ○“各扬其职,百官废职,服大刑”者,当祭之时,命百官各扬举其职事,如有废职不供,服之以大刑。 ○“而天下大服”者,以祭周公,文物备具,礼仪整肃,百官供命,而天下大服。 明周公之德,宜合如此。 ○注“副首”至“此也”。 ○正义曰:经云“副袆”,副是首饰,以其覆被头首,汉之步摇亦覆首,故云“今之步摇”。 引《诗》“副笄六珈”者,《诗·鄘风》,刺卫宣姜之诗也。 言宣姜首著副珈,而又以以笄六玉加于副上。 引“《周礼》追师”者,证副者是王后首服,言追师掌为副,以供后之首服。 云“袆,王后之上服”者,按《周礼》云“袆衣、揄翟、阙翟”等,皆是后之所服。 但袆衣则是王后服之上者。 云“唯鲁及王者之后夫人服之”者,此经“夫人副袆”,是鲁得服之,王者之后得行先代天子礼乐,是王者之后夫人得服之。 云“诸侯夫人则自揄翟而下”者,言其余诸侯夫人不得服袆衣也。 云“命妇,于内则世妇也,于外则大夫之妻也”者,按《丧服传》云:“命妇者,妇人之为大夫妻。 ”世妇与大夫位同,故知“内则世妇也”。 不云“女御及士妻”者,以经云卿大夫赞君。 士贱,略而不言,明士妻及女御亦略之。 是故夏礿,秋尝、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蜡,天子之祭也。 不言春祠,鲁在东方,主东巡守以春,或阙之。 省读为狝。 狝,秋田名也。 春田祭社,秋田祀祊。 大蜡,岁十二月,索鬼神而祭之。 ○礿音药。 省,读为狝,仙浅反。 蜡,仕嫁反。 守,手又反。 祊音方,本又作方。 索,所白反。 [疏]“是故”至“祭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得祭之事。 ○注“不言”至“祀祊”。 ○正义曰:云“鲁在东方”者,朝恒用春,当朝之年,以朝阙祭。 云“王东巡守以春”者,郑既明朝时阙春祭,又明王巡守之时,鲁亦阙春祭。 巡守在于二月,不于正月祭者,皇氏云:“诸侯预前待于竟,故不得正月祭也。 ”云“省,读为狝。 狝,秋田名也”者,以省、狝声相近。 《大司马》云:“中秋教治兵,遂以狝田。 ”故知秋田名也。 云“春田祭社,秋田祀祊”者,《大司马职》文。 彼云:“秋祀祊。 ”郑云:“祊当为方,谓四方句芒之属也。 ”大庙,天子明堂。 库门,天子皋门。 雉门,天子应门。 言庙及门如天子之制也。 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 鲁有库、雉、路,则诸侯三门与? 皋之言高也。 《诗》云:“乃立皋门,皋门有伉。 乃立应门,应门将将。 ”○与音余。 伉,苦浪反。 将将,七良反。 [疏]“大庙”至“应门”。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之门及庙之制。 ○“大庙,天子明堂”者,言周公大庙,制似天子明堂。 ○“库门,天子皋门者,言鲁之库门,制似天子皋门。 “雉门,天子应门”者,言鲁之雉门,制似天子应门。 ○注“言庙”至“将将”。 ○正义曰:“言庙及门如天子之制也”者,谓制度高大,如似天子耳。 不必事事皆同,故前文祭天,不得祭圆丘。 又《郊特牲》祭天服裘冕,不服大裘,是不得尽如天子,记者美之,云天子之礼耳,是知鲁之大庙,不可一一似明堂也。 云“天子五门:皋、库、雉、应、路”者,此经云“天子皋门”;“天子应门”,是天子有皋门、应门;《顾命》有毕门,毕门则路门也,是天子有路门;此经鲁有库门、雉门:明天子亦有五门。 云“鲁有库、雉、路,则诸侯三门与”者,此经有库门、雉门,又《檀弓》云“鲁庄公之丧,既葬而绖,不入库门”,定二年雉门灾,是鲁有库、雉,则又有路门可知。 鲁既有三门,则余诸侯亦有三门,故云“诸侯三门与? ”但其余诸侯有皋门、应门及路门也。 引《诗》“乃立皋门、应门”者,证诸侯有皋门、应门也。 所引《诗》者,《大雅·文王·緜》之篇也。 言大王徙居岐周,为殷诸侯,立此皋门、应门。 卫亦有库门,故《家语》云:“卫庄公反国,孔子讥其绎之于库门内,祊之于东方,失之矣。 ”是卫有库门也。 振木铎于朝,天子之政也。 天子将发号令,必以木铎警众。 ○铎,大各反。 警,京领反。 ○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 山节,刻欂卢为山也。 藻税,画侏儒柱为藻文也。 复庙,重屋也。 重檐,重承壁材也。 刮,刮摩也。 乡,牖属,谓夹户窗也,每室八窗为四达。 反坫,反爵之坫也。 出尊,当尊南也。 唯两君为好,既献,反爵于其上。 礼,君尊于两楹之间。 崇,高也。 康,读为“亢龙”之“亢”,又为高坫,亢所受圭,奠于上焉。 屏谓之树,今桴思也,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矣。 ○藻,本又作缲,音早。 棁,专悦反。 复音福,注同。 重,直龙反,注同。 檐,以占反。 刮,古八反。 乡,许亮反,注同。 坫,丁念反。 康音抗,苦浪反。 欂音博,又皮麦反,一音旁各反,徐又薄历反,《字林》平碧反。 卢如字,本又作栌,音同。 侏音朱。 劘,莫何反。 为好,呼报反。 桴思也,音浮。 [疏]“山节”至“饰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鲁之大庙之饰。 ○“山节”,谓欂卢刻为山形。 ○“藻税”者,谓侏儒柱画为藻文也。 ○“复庙”者,上下重屋也。 ○“重檐”者,皇氏云:“郑云:重檐,重承壁材也,谓就外檐下壁复安板檐,以辟风雨之洒壁,故云:重檐,重承壁材。 ”○“刮楹”者,刮,摩也,楹,柱也,以密石摩柱。 ○“达乡”者,达,通也,乡谓窗牖也。 每室四户八窗,窗户皆相对,以牖户通达,故曰“达乡”也。 ○“反坫”者,两君相见,反爵之坫也。 筑土为之,在两楹间,近南。 人君饮酒既献,反爵于坫上,故为之“反坫”也。 ○“出尊”者,尊在两楹间,坫在尊南,故云“出尊”。 ○“崇坫康圭”者,崇,高也。 亢,举也。 为高坫,受宾之圭,举于其上也。 ○“疏屏”者,疏,刻也。 屏,树也,谓刻于屏树,为云气虫兽也。 ○“天子之庙饰也”者,自“山节”以下,皆天子庙饰也。 反坫亦在庙,故合言庙饰也。 ○注“山节”至“之矣”。 ○正义曰:“刻欂卢也”者,“节”名欂卢,《释宫》云:“檽谓之楶。 ”李巡云:“檽,今欂卢也,则今之斗拱。 ”云“画侏儒柱”者,按《释宫》云:“杗廇谓之梁,其上楹谓之棁。 ”李巡曰:“梁上短柱也。 ”云“乡,牖属”者,《诗·豳风》“塞向墐户”,是牖属也。 云“出尊,当尊南也”者,以当近南回露乡外为出,今言“出尊”,故知“尊南”也。 云“礼,君尊于两楹之间”者,以燕礼燕臣子,列尊于东楹之西。 今两君敌体,当尊在两楹之间,故《乡饮酒》宾主敌体,“尊于房户间”是也。 皇氏解此,用《燕礼》之文“尊于东楹之西”为两楹之间,失之矣。 云“康,读为亢龙之亢”者,按《易·干·上九》:“亢龙有悔。 ”读从之。 云“屏谓之树,今浮思也”者,屏谓之树,《释宫》文。 汉时谓屏为浮思,故云“今浮思”。 解者以为天子外屏,人臣至屏俯伏思念其事。 按《匠人》注云:“城隅谓角浮思也。 ”汉时东阙浮思灾,以此诸文参之,则浮思,小楼也,故城隅阙上皆有之。 然则屏上亦为屋,以覆屏墙,故称屏曰“浮思”。 或解屏则“阙”也。 古诗云:“双阙百余尺。 ”则阙于两旁,不得当道,与屏别也。 阙虽在两旁,相对近道,大略言之,亦谓之当道。 故谶云:“代汉者当涂高,谓巍阙也。 ”云“刻之为云气虫兽,如今阙上为之矣”者,言古之疏屏,似今阙上画云气虫兽。 如郑此言,似屏与阙异也。 鸾车,有虞氏之路也。 钩车,夏后氏之路也。 大路,殷路也。 乘路,周路也。 鸾,有鸾和也。 钩,有曲舆者也。 大路,木路也。 乘路,玉路也。 汉祭天,乘殷之路也。 今谓之桑根车也,《春秋传》曰:“大路素。 ”鸾,或为栾也。 ○钩,古侯反。 乘,徐食证反,注同。 栾,力九反。 [疏]“鸾车”至“路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四代之车,其制各别。 ○鸾车,车有鸾和也。 路,则车也。 ○“钩车,夏后氏之路也”者,钩,曲也。 舆,则车床。 曲舆,谓曲前阑也。 虞质,未有钩矣。 ○“大路,殷路也”者,大路,木路也。 ○“乘路,周路也”者,乘路,玉路也。 周王礼,故用玉。 ○注“《春秋传》曰:大路素”。 ○正义曰:按桓二年《左氏》云:“大路越席。 ”越席是祀天之席,则大路亦祭天之车。 以祭天尚质,故郑云:“大路素。 ”有虞氏之旗,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 四者,旌旗之属也。 绥当为緌,读如冠蕤之“蕤”。 有虞氏当言緌,夏后氏当言旗,此盖错误也。 緌,谓注旄牛尾于杠首,所谓大麾。 《书》云:“武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 ”《周礼》:“王建大旗以宾,建大赤以朝,建大白以即戎,建大麾以田也。 ”○绥,依注为緌,耳隹反。 注,之树反。 旄音毛。 杠音江。 麾,毁皮反。 左杖,直亮反。 钺音越。 [疏]“有虞”至“大赤”。 ○正义曰:此一经论鲁有四代旌旗。 “有虞氏之旗”者,旗当为緌,但注旄竿首,未有旒縿。 “夏后氏之绥”者,郑云绥当为旗。 夏后氏渐文,既注旄竿首,又有旒縿。 ○“殷之大白”,谓白色旗。 “周之大赤”者,赤色旗。 此大白大赤,各随代之色。 无所画也。 ○注“有虞”至“田也”。 ○正义曰:知“有虞氏当言緌,夏后氏当言旗”者,以虞质于夏,故知虞世但注旄,夏世始加旒縿。 知“注旄牛尾于杠首”者,《尔雅·释天》云“注旄首曰旌”是也。 云“所谓大麾”者,所谓“巾车建大麾以田”者是也。 必知此緌当“大麾”者,彼大麾上有大白大赤,此经“夏后氏之绥”下有“大白,大赤”,故知緌当大麾也。 然《巾车》注云:“正色言之,大麾,夏后氏之旗,色黑。 ”郑此注以緌为有虞氏所建緌,则大麾不同者,有虞氏但有注旄竿首,夏后氏之旗,若去旒縿,则与虞氏不异,同谓之緌也。 以“巾车”连“大白大赤”,故以緌麾为之旗。 引“《书》曰”者,《牧誓》文。 引之者,证白旄以指麾,是“大麾”也。 引《周礼》者,《巾车职》文,明天子所用。 然则鲁之所用,亦当然也。 夏后氏骆马黑鬛,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鬛。 ○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 顺正色也。 白马黑鬛曰骆。 殷黑首,为纯白凶也。 骍刚,赤色。 ○骆音洛,鬛,力辄反。 蕃鬛,字又作番,音烦。 郭璞云:“两披发。 ”骍,息营反,又呼营反。 正音征,又如字。 为,于伪反。 [疏]“夏后”至“骍刚”。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三代之马,及牲色不同。 “夏后氏骆马黑鬛”者,骆,白黑相间也。 此马白身黑鬛,故云“骆”也。 夏尚黑,故用黑鬛也。 “殷人白马黑首”者,殷尚白,故白马也。 纯白似凶,故黑头也。 头黑而鬛白,从所尚也。 然类三代,俱以鬛为所尚也。 ○“周人黄马蕃鬛”者,蕃,赤也。 周尚赤,用黄,近赤也。 而用赤鬛,为所尚也。 熊氏以为蕃鬛为黑色,与周所尚乖,非也。 “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者,赐鲁用三代牲也。 骍,赤色也。 刚,牡也。 骍言刚,则白亦刚,白言牡,黑亦牡也。 故殷告天云“敢用玄牡”,从天色也。 泰,有虞氏之尊也。 山罍,夏后氏之尊也。 著,殷尊也。 牺、象,周尊也。 泰用瓦。 著,著地无足。 ○大音太,本亦作泰。 著,直略反,注同。 [疏]“泰有”至“尊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用四代尊也。 虞尊用瓦名泰也。 然或用三代,或用四代者,随其礼存者而用之耳,无别义也。 ○“山罍,夏后氏之尊也”者,罍为云雷也,画为山云之形也。 ○“著,殷尊也”者,无足而底著地,故谓为著也。 然殷尊无足,则其余泰、罍、牺,并有足也。 ○“牺、象,周尊也”者,画沙羽及象骨饰尊也。 然殷名“著”,周名“牺象”,而《礼器》云:“君西酌牺象。 ”亦是周礼也。 ○注“泰用”至“无足”。 ○正义曰:以《考工记》云:“有虞氏尚陶。 ”《檀弓》又云:“有虞氏瓦棺。 ”故知泰尊用瓦也。 爵,夏后氏以盏,殷以斝,周以爵。 斝,画禾嫁也。 《诗》曰:“洗爵奠斝。 ○斝音嫁,又古雅反,注同。 [疏]“爵夏”至“以爵”。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三代爵,并以爵为形,故并标名于其上。 ○“夏后氏以盏”者,夏爵名也,以玉饰之故,前云“爵用玉盏仍雕”是也。 ○“殷以斝”者,殷亦爵形而画为禾嫁,故名斝,斝,嫁也。 ○“周以爵”者,皇氏云:“周人但用爵形,而不画饰。 ”按《周礼·太宰》:“赞玉几玉爵。 ”然则周爵或以玉为之,或饰之以玉。 皇氏云“周爵无饰”,失之矣。 灌尊,夏后氏以鸡夷,殷以斝,周以黄目。 ○其勺,夏后氏以龙勺,殷以疏勺,周以蒲勺。 夷读为彝,《周礼》:“春祠夏禴,祼用鸡彝鸟彝。 秋尝冬烝,祼用斝,裸用彝黄彝。 ”龙,龙头也。 疏,通刻其头。 蒲,合蒲如凫头也。 ○勺,市灼反,下同。 禴音药。 祼,古乱反。 [疏]“灌尊”至“蒲勺”。 ○正义曰:此一节明鲁有三代灌尊及所用之勺。 ○“夏后氏以鸡夷”者,夷即彝,彝,法也。 与余尊为法,故称彝。 “鸡彝”者,或刻木为鸡形,而画鸡于彝。 ○“殷以斝”者,郑司农云:“画为禾稼。 ”“周以黄目”者,以黄金为目。 皇氏云:“夏后氏以瓦泰之上画以鸡彝,殷著尊画为稼彝。 ”然尊、彝别作,事不相依,而皇氏以当代之尊为彝,文无所据。 假因当代尊为彝,则夏后氏当因山罍,不得因虞氏瓦泰。 皇氏之说,其义并非也。 ○“夏后氏以龙勺”者,勺为龙头。 ○“殷以疏勺”者,疏,谓刻镂,通刻勺头。 ○“周以蒲勺”者,皇氏云:“蒲谓合蒲,当刻勺为凫头,其口微开如蒲草,本合而末微开也。 ”○注“夷读”至“头也”。 ○正义曰:引《周礼·春祠》“夏禴”以下,《司尊彝职》之文。 云“春祠夏禴,祼用鸡彝鸟彝”者,鸡彝盛明水,鸟彝盛郁鬯也。 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者,义亦然。 必知一时之祭并用两彝者,以下云“朝践用两牺尊,再献用两象尊”,牺、象不可即为二时,故知两彝祗当一节。 皇氏、沈氏并云:“春用鸡彝,夏用鸟彝,秋用斝彝,冬用黄彝。 春属鸡,夏属鸟,秋属收禾稼,冬属土色黄,故用其尊。 ”皇氏等此言,文无所出,谓言及于数,非实论也。 种曰稼,敛曰穑,秋时不得称稼。 《月令》:“季秋草木黄落。 ”冬即色玄,不得用黄彝也。 下“追享”“朝享”用虎彝蜼彝,追享谓祈祷也,朝享谓月祭也,若有所法,则四时不同,何以独用虎蜼? 又崔氏义,宗庙祫祭用十八尊,祫在秋;禘祭用十六尊,禘在夏也。 是一时皆数两彝,得为十八、十六。 若每时用唯有一彝,秪十七,十五,是知皇氏等之说,其义非也。 土鼓,蒉桴,苇籥伊耆氏之乐也。 蒉当为块,声之误也。 籥如笛,三孔。 伊耆氏,古天子有天下之号也。 今有姓伊耆氏者。 ○蒉读为块,苦对反。 桴音浮。 苇,于鬼反。 籥音药。 蒉,其位反,又苦怪反。 笛,本又作篴,音狄。 [疏]“土鼓”至“乐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用古代之乐,“土鼓”谓筑土为鼓,“篑桴”以土块为桴。 ○“苇籥”者,谓截苇为籥,此等是伊耆氏之乐,鲁得用也。 ○注“蒉当”至“氏者”。 ○正义曰:经云“蒉”者,草名,与土鼓相对,故读为块。 云“伊耆氏,古天子有天下之号也”者,《礼运》云:“伊耆氏始为蜡。 ”蜡是报田之祭。 按《易·系辞》神农始作耒耜,是田起于神农,故说者以伊耆氏为神农也。 拊搏,玉磬,揩击,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乐器也。 拊搏,以韦为之,充之以糠,形如小鼓。 揩击,谓祝、敔,皆所以节乐者也。 四代,虞、夏、殷、周也。 ○拊,芳甫反。 搏音博。 揩,居八反,注同。 大琴,徐本作瑟。 糠音康。 祝,昌六反。 敔,鱼吕反,本又作圉。 [疏]“拊搏”至“器也”。 ○正义曰:此一经论鲁有四代乐器,但四代渐文,不如土鼓、苇籥之质,故别起其文也。 鲁公之庙,文世室也。 武公之庙,武世室也。 此二庙,象周有文王、武王之庙也。 世室者,不毁之名也。 鲁公,伯禽也。 武公,伯禽之玄孙也,名敖。 [疏]“鲁公”至“室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二庙不毁,象周之文、武二祧也。 ○“文世室”者,鲁公伯禽有文德,世世不毁其室,故云“文世室”。 “武世室”者,伯禽玄孙武公有武德,其庙不毁,故云武世室。 ○注“武公”至“名敖”。 ○正义曰:按成六年立武宫,《公羊》、《左氏》并讥之,不宜立也。 又武公之庙,立在武公卒后,其庙不毁,在成公之时,此《记》所云,美成王褒崇鲁国而已。 云“武公之庙,武世室”者,作《记》之人,因成王褒鲁,遂盛美鲁家之事。 因武公其庙不毁,遂连文而美之,非实辞也。 故下云“君臣未尝相弑,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郑云:“亦近诬矣。 ”是不实也。 “伯禽玄孙”者,按《世本》:“伯禽生炀公熙,熙生弗,弗生献公具,具生武公敖。 ”是伯禽玄孙名敖。 米廪,有虞氏之庠也。 序,夏后氏之序也。 瞽宗,殷学也。 泮宫,周学也。 庠、序,亦学也。 庠之言详也,于以考礼详事也。 鲁谓之米廪。 虞帝上孝,令藏粢盛之委焉。 序,次序王事也。 瞽宗,乐师瞽朦之所宗也,古者有道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于此祭之。 泮之言班也,于以班政教也。 ○廪,力甚反。 泮音判。 委,于伪反,又作积,丁赐反。 朦音蒙。 [疏]“米廪”至“学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得立四代之学也。 ○“米廪,有虞氏之庠也”者,言鲁之米廪,是有虞氏之庠。 鲁以虞氏之庠为廪,以藏粢盛。 ○“序,夏后氏之序也”者,是夏家之学也。 ○注“鲁谓”至“祭之”。 ○正义曰:“虞帝上孝”者,《尚书》云:“烝烝又。 ”《礼记》云:“舜其大孝也与? ”是“虞帝上孝”也。 云“今藏粢盛之委焉”者,委谓委积,言鲁家于此学中,藏此粢盛委积。 按桓十四年御廪灾,《公羊》云:“御廪者何? 粢盛委之所藏也。 ”云“古者有道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者,《大司乐》文。 云“于此祭之”者,谓于此瞽宗祭之,故《大司乐》云“祭于瞽宗”是也。 崇鼎,贯鼎,大璜,封父龟,天子之器也。 崇、贯、封父,皆国名。 文王伐崇。 古者伐国,迁其重器,以分同姓。 大璜,夏后氏之璜,《春秋传》曰:“分鲁公以夏后氏之璜。 ”○贯,古唤反。 璜音黄。 父音甫,注同。 分鲁,扶问反。 [疏]注“崇贯”至“之璜”。 ○正义曰:知皆国名者,《春秋》宣元年晋赵穿侵崇,又《书传》有崇侯、虎贯,与“崇”连文,故知崇贯皆国名。 定四年《左氏传》:“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 ”封父与夏后氏相对,故知封父亦国名。 云“文王伐崇”者,《诗·大雅》文。 云“古者伐国,迁其重器,以分同姓”者,按昭十五年《左传》云:“密须之鼓、关巩之甲以赐晋。 ”是迁其重器,以分同姓也。 越棘、大弓,天子之戎器也。 越,国名也。 棘,戟也。 《春秋传》曰:“子都拔棘。 ”[疏]注“越国”至“拔棘”。 ○正义曰:以崇鼎、贯鼎是崇贯所出之鼎,则知越棘是越国所有之棘。 引《春秋传》曰“子都拔棘”者,隐十一年《左传》文,证棘为戟。 “棘,戟”,《方言》文也。 夏后氏之鼓足,殷楹鼓,周县鼓。 足,谓四足也。 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 县,县之簨虡也。 《殷颂》曰:“植我鼗鼓。 ”《周颂》曰:“应《申柬》县鼓。 ”○县音玄,注及下注同。 簨,本又作笋,恤尹反。 虡音巨。 植,而力反,又音置,徐音徒吏反,又徒力反。 鼗音桃。 应,应对之应。 《申柬》音胤。 [疏]注“殷颂”至“县鼓”。 正义曰:所引《殷颂》者,《那》之篇,郑注云:“置读曰植,植鼗鼓。 ”引之者,证“殷楹鼓”。 引《周颂·有瞽》之篇者,按《周颂·有瞽》:“始作乐,合于大祖。 ”经云:“应田县鼓。 ”《毛传》云:“田,大鼓。 ”郑云:“田当为《申柬》,《申柬》,小鼓,在大鼓之旁。 ”引之者,证周之“县鼓”。 垂之和锺,叔之离磬,女娲之笙簧。 垂,尧之共工也。 女娲,三皇承宓羲者,叔,未闻也。 和、离,谓次序其声县也。 笙簧,笙中之簧也。 《世本·作》曰:“垂作钟,无句作磬,女娲作笙簧”。 ○钟,章凶反,《说文》作“锺”,以此锺为酒器,《字林》之用反。 娲,徐古蛙反,又古华反。 共音恭。 宓音密,本又作虙,音伏。 戏音羲。 句,其俱反,字又作劬。 [疏]“垂之”至“笙簧”。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先代之乐。 ○“垂之和锺”者,垂之所作调和之锺。 ○“叔之离磬”者,叔之所作编离之磬。 ○“女娲之笙簧”者,女娲所作笙中之簧,言鲁皆有之。 ○注“垂,尧之共工也”至“女娲作笙簧”。 ○正义曰:按《舜典》垂作共工,谓舜时也。 郑不见古文,故以为尧时。 云“女娲,三皇承宓羲”者,按《春秋纬·运斗枢》:“差德序命,宓羲、女娲、神农为三皇。 ”是“承宓羲者”。 《帝王世纪》云“女娲氏风姓,承庖羲制度,始作笙簧,无所革造。 故《易》不载,不序于行,蛇身人首”是也。 云“和、离,谓次序其声县也”者,“声”解“和”也。 “县”解“离”也。 言县磬之时,其磬希疏相离。 云“《世本·作》曰”者,《世本》,书名,有《作》篇,其篇记诸作事。 云“无句作磬”者,皇氏云:“无句,叔之别名。 ”义或然也。 夏后氏之龙簨虡,殷之崇牙,周之璧翣。 簨虡,所以县锺、磬也。 横曰簨,饰之以鳞属;植曰虡,饰之以裸属、羽属。 簨以大版为之,谓之业。 殷又于龙上刻画之为重牙,以挂县纮也。 周又画缯为翣,戴以璧,垂五采羽于其下,树于簨之角上,饰弥多也。 《周颂》曰:“设业设虡,崇牙树羽。 ”○翣,所甲反,又作翣。 植,巿力反,徐徒力反。 臝,力果反。 重,直龙反。 挂音卦。 纮,徐音宏。 载以,音戴。 [疏]“夏后”至“璧翣”。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三代乐县之饰。 ○“夏后氏之龙簨虡”者,谓簨虡之上,以龙饰之。 ○“殷之崇牙”者,谓于簨之上,刻画木为崇牙之形以挂锺磬。 ○“周之璧翣”者,谓周人于此簨上画缯为翣,戴之以璧,下县五采羽,挂于簨角,后王弥文,故饰弥多也。 ○注“横曰”至“树羽”。 ○正义曰:“横曰簨,饰之以鳞属,植曰虡,饰之以裸属”者,按《考工记》:笋,饰之以鳞属;锺虡,饰之以臝属;磬虡,饰之以羽属。 如《考工记》之文,则笋饰以龙此经并云虡者,盖夏时簨之与虡,皆饰之以鳞,至周乃别,故云“龙簨虡”,或可因簨连言虡也。 云“簨以大版为之,谓之业”者,《诗周颂》云:“设业设虡。 ”以业、虡相对,故知业则簨也。 其实簨上更加大版,刻崇牙谓之业。 故《诗·大雅》云:“虡业惟枞。 ”注云“虡也,拘也。 所以县锺鼓也。 设大版于上,刻画以为饰”是也。 云“周又画缯为翣,戴以璧”者,翣,扇也。 言周画缯为扇,戴小璧于扇之上。 云“垂五采羽于其下,树于虡之角上”者,按《汉礼器制度》而知也。 引《周颂》者,证簨虡及崇牙树羽之义。 皇氏云:“崇牙者,崇,重也,谓刻画大版,重迭为牙。 ”有虞氏之两敦,夏后氏之四连,殷之六瑚,周之八簋。 皆黍稷器,制之异同,未闻。 ○敦音对,又都雷反。 连,本又作琏,同,力展反。 瑚音胡。 簋音轨。 [疏]注“皆黍”至“未闻”。 ○正义曰:簋是黍稷之器,敦与瑚琏共簠簋连文,故云黍稷器也。 按郑注《周礼·舍人》云:“方曰簠,圆曰簋。 ”此云未闻者,谓瑚琏之器,与簋异同未闻也。 郑注《论语》云:“夏曰瑚,殷曰琏。 ”不同者,皇氏云:“郑注《论语》误也。 此言两敦、四琏、六瑚、八簋者,言鲁之所得唯此耳。 ”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 梡,断木为四足而已。 之言蹶也,谓中足为横距之象,周礼谓之距。 椇之言枳椇也,谓曲桡之也。 房,谓足下跗也,上下两间,有似于堂房。 《鲁颂》曰:“笾豆大房。 ”○椇,俱甫反。 断,丁乱反,又丁管反。 嶡,俱卫反。 横,古旷反,又音光,又华盲反。 枳,吉氏反。 桡音扰。 跗,方于反。 [疏]注“梡断”至“大房”。 ○正义曰:知“梡,断木为四足”者,以虞氏尚质,未有余饰,故知但有四足而已。 云“谓中足为横距之象”者,以言嶡谓足以横蹶,故郑读嶡为蹶,谓足横辟不正也。 今俎足间有横,似有横《厥足》之象,故知足中央为横距之象,言鸡有距,以距外物,今两足有横而相距也。 云“周礼谓之距”者,非《周礼》正文,言周代礼仪,谓此俎之横者为距。 故《少牢礼》:“肠三胃三。 ”长皆及俎距是也。 云“椇之言枳椇也,谓曲桡之也”者,椇枳之树,其枝多曲桡,故陆机《草木疏》云:“椇曲来巢,殷俎似之。 ”故云“曲桡之也”。 云“房,谓足下跗也,上下两间,有似于堂房”者,按《诗》注云:“其制足间有横,下有跗。 ”似乎堂后有房,然如郑此言,则俎头各有两足,足下各别为跗,“足间横”者,似堂之璧横,下二跗,似堂之东西头各有房也。 但古制难识,不可委知。 南北诸儒亦无委曲解之,今依郑注,略为此意,未知是否。 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献豆。 楬,无异物之饰也。 献,疏刻之。 齐人谓无发为秃楬。 ○楬,徐苦瞎反,注同,又苦八反。 献,素何反。 秃,土木反。 [疏]注“献,疏刻之”。 ○正义曰:献音娑,娑是希疏之义,故为疏刻之。 有虞氏服韨,夏后氏山,殷火,周龙章。 韨,冕服之𫖒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汤至周,增以画文,后王弥饰也。 山,取其仁可仰也。 火,取其明也。 龙,取其变化也。 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韦而已。 韨,或作黻。 ○黻音弗。 韎,莫拜反。 [疏]“有虞”至“龙章”。 ○正义曰:此一经论鲁有四代韨制。 ○“有虞氏服绂”者,直以韦为韨,未有异饰,故云“服韨”。 夏后氏画之以山,殷人增之以火,周人加龙以为文章。 ○注“韨冕”至“而已”。 ○正义曰:《易·困卦·九二》爻辞:“朱绂方来,利用享祀。 ”是韨为祭服也。 云“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韦而已”者,按《士冠礼》:“士韎韐。 ”是士无饰。 推此即尊者饰多,此有四等,天子至士亦为四等,故知卿大夫加山,诸侯加火,天子加龙。 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 气主盛也。 夏后氏尚明水,殷尚醴,周尚酒。 此皆其时之用耳,言“尚”非。 [疏]注“此皆”至“尚非”。 ○正义曰:夏后氏尚质,故用水。 殷人稍文,故用醴。 周人转文,故用酒。 故云“此皆其时之用耳”。 云“言尚非”者,按《仪礼》设尊尚玄酒,是周家亦尚明水也。 按《礼运》云:“澄酒在下。 ”是三酒在堂下,则周世不尚酒,故知经言“尚”者,非也。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 周之六卿,其属各六十,则周三百六十官也。 此云三百者,记时《冬官》亡矣。 《昏义》曰:“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 ”盖谓夏时也。 以夏、周推前后之差,有虞氏官宜六十,夏后氏宜百二十,殷宜二百四十,不得如此记也。 [疏]“有虞”至“三百”。 ○正义曰:此经明鲁家兼有四代之官,然鲁是诸侯。 按《大宰职》,诸侯唯有三卿五大夫,故《公羊传》司徒司空之下,各有二小卿,司马之下一小卿,是三卿五大夫也。 今鲁虽被褒崇,何得备立四代之官? 而备三百六十职者? 当成王之时,褒崇于鲁,四代官中,杂存官职名号,是使鲁有之,非谓鲁得尽备其数。 但记者盛美于鲁,因举四代官之本数而言之。 ○“有虞氏官五十”者,郑差之,当为六十。 ○“夏后氏官百”者,郑差之,当为百二十。 ○“殷二百者,郑差之,当为二百四十。 ○“周三百”者,郑据《记》时《冬官》亡矣,故言三百。 若兼《冬官》,则三百六十也。 ○注“周之”至“记也”。 ○正义曰:云“周之六卿,其属各六十”者,《小宰职》文。 云“此云三百者,《记》时《冬官》亡矣”者,以此经四代相对,各陈其官,宜举实数,故云“《冬官》亡矣”。 若文无所对,即举其成数,故《礼器》经礼三百,《曲礼》三千。 郑《礼序》云“举大略小,阙其残”者,是与此经不同。 引“《昏义》”者,欲证明夏官百二十,夏倍于虞,殷倍于夏。 殷官既多,周不可倍之,故但加殷百二十耳。 按《尚书·周官》云:“唐虞稽古,建官惟百。 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与此数不同者,《礼》是记事之典,须委曲备言,《书》是疏通之教,故举大略小。 有虞氏之绥,夏后氏之绸练,殷之崇牙,周之璧翣。 绥亦旌旗之緌也。 夏绸其杠,以练为之旒。 殷又刻缯为崇牙,以饰其侧,亦饰弥多也。 汤以武受命,恒以牙为饰也。 此旌旗及翣皆丧葬之饰。 《周礼》:大丧葬,巾车执盖,从车持旌,御仆持翣,旌从遣车,翣夹柩路左右前后。 天子八翣,皆戴璧垂羽。 诸侯六翣,皆戴圭。 大夫四翣,士二翣,皆戴緌。 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亦用此焉。 《尔雅》说旌旗曰:“素锦绸杠,𫄸帛縿素,升龙于縿,练旒九。 ”○緌,耳隹反,注并同。 绸,吐刃反,注同,徐音筹。 从,才用反,下同。 遣,弃战反。 夹,古洽反。 柩,其久反。 熏,字又作𫄸,香云反。 縿,所衔反。 [疏]“有虞”至“璧翣”。 ○正义曰:此一经明鲁有四代丧葬旌旗之饰。 “有虞氏之绥”者,则前经注旄于竿首。 ○“夏后氏之绸练”者,谓绸杠以练,又为之旒。 ○“殷之崇牙”者,谓刻缯为崇牙之形,饰旌旗之侧。 ○“周之璧翣”者,谓周代以物为翣,翣上戴之以璧,陈之而鄣柩车。 ○注“绥亦”至“旒九”。 ○正义曰:“绥亦旌旗之緌”者,以前经云“夏后氏之绥”,是旌旗之緌,故云“绥亦旌旗之緌”,緌,谓注旄竿首也。 云“夏绸其杠,以练为之旒”者,既绸杠以练,又知以练为旒者,以《尔雅》云“练旒九”也。 云“汤以武受命,恒以牙为饰也”者,前经云簨虡既以崇牙为饰,此旌旗又饰以崇牙,故云“恒”也。 周亦武取天下,但殷既以牙为饰,周世尚文,更取他物饰之,不复用牙。 云“此旌旗及翣皆丧葬之饰”者,以前文“崇牙”、“璧翣”是饰簨虡,此与夏后“绸练”连文。 按《檀弓》:“绸练设旐,夏也。 ”是丧葬旌旗,故知丧葬之饰。 引“《周礼》:大丧葬,巾车执盖,从车持旌,御仆持翣”者,证明葬有旌旗及翣之义。 云“天子八翣皆戴璧”者,天子八翣,《礼器》文,“皆戴璧”,即此璧翣,天子之礼也。 云“诸侯六翣,皆戴圭,大夫四翣,士二翣,皆戴緌”,并《丧大记》文也。 引《檀弓》“孔子之丧”及《尔雅》者,证明此经是丧葬之饰,并明绸练之义。 凡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 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君臣未尝相弑也。 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 天下以为有道之国,是故天下资礼乐焉。 王礼,天子之礼也。 传,传世也。 资,取也。 此盖盛周公之德耳。 春秋时鲁三君弑;又士之有诔,由庄公始;妇人髽而吊,始于台骀。 云“君臣未尝相弑,政俗未尝相变”,亦近诬矣。 “资”或为“饮”。 ○传,丈专反,注同。 弑,本又作杀,音试,注同。 诔,力轨反。 髽,侧瓜反。 台音胡。 骀,大来反。 近如字,又附近之近。 [疏]“凡四”至“乐焉”。 ○正义曰:此一经,记者既陈四代服器官于前,此经结之后,美大鲁国也。 然言“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又有女蜗氏笙簧,非唯四代而已。 今此秪言四代者,据其多者言之,唯举四代耳。 其间亦有但举三代者,此四代服器,鲁家每物之中得有用之,不谓事事尽用。 ○“天下以为有道之国”者,作《记》之时,是周代之末,唯鲁独存周礼,故以为“有道之国”。 “是故天下资礼乐焉”者,《左传》襄十年云:“诸侯宋、鲁,于是观礼。 ”宋为王者之后,鲁是周公之胤,是“天下资礼乐焉”。 ○注“春秋”至“台骀”。 ○正义曰:按隐十一年,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隐公不许,羽父使贼弑隐公,是弑一君也。 庄三十二年,庆父使圉人荦贼子般,是弑二君也。 闵二年,庆父又使卜齮贼公于武闱,是弑三君也。 云“士之有诔,由庄公始”者,《檀弓》文,在《左传》庄十年乘丘之役也。 云“妇人髽而吊,始于台骀”者,亦《檀弓》文。 《左氏》襄四年,臧武仲与邾人战于狐骀,被邾人所败,是其事也。 发布时间:2026-02-17 10:23:46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