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正义》 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内容: 陆曰:“郑云《经解》者,以其记六艺政教得失。 解,音隹买反,徐胡卖反,一音蟹。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经解》者,以其记六义政教之得失也,此于《别录》属《通论》。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 观其风俗,则知其所以教。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 疏通知远,《书》教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 絜静精微,《易》教也。 恭俭庄敬,《礼》教也。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 属,犹合也。 《春秋》多记诸侯朝聘、会同,有相接之辞。 罪辩之事。 ○易良,以豉反,下“易良”同。 属音烛,注及下同。 比,毗志反,下同。 朝聘,直遥反,篇内同。 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 失,谓不能节其教者也。 《诗》敦厚,近愚。 《书》知远,近诬。 《易》精微,爱恶相攻,远近相取,则不能容人,近于伤害。 《春秋》习战争之事,近乱。 ○近愚,附近之近,下除“远近”一字并同。 恶,乌路反。 争,争斗之争,下文同。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 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 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 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 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 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言深者,既能以教,又防其失。 [疏]“孔子”至“者也”。 ○正义曰:《经解》一篇总是孔子之言,记者录之以为《经解》者,皇氏云:“解者分析之名,此篇分析六经体教不同,故名曰《经解》也。 六经其教虽异,总以礼为本,故记者录入于礼。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者,言人君以六经之道,各随其民教之,民从上教,各从六经之性观民风俗,则知其教,故云“其教可知也”。 ○“温柔敦厚,《诗》教也”者,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 《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 ○“疏通知远,《书》教也”者,书录帝王言诰,举其大纲,事非繁密,是疏通上知帝皇之世,是知远也。 ○“广博易良,《乐》教也”者,《乐》以和通为体,无所不用,是广博简易良善,使人从化,是易良。 ○“絜静精微,《易》教也”者,《易》之于人,正则获吉,邪则获凶,不为淫滥,是絜静。 穷理尽性,言入秋毫,是精微。 ○“恭俭庄敬,《礼》教也”者,《礼》以恭逊、节俭、齐庄敬慎为本,若人能恭敬节俭,是《礼》之教也。 ○“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者,属,合也;比,近也。 《春秋》聚合、会同之辞,是属辞,比次褒贬之事,是比事也。 凡人君行此等六经之教,以化于下。 在下染习其教,还有六经之性,故云《诗》教《书》教之等。 ○“故《诗》之失愚”者,《诗》主敦厚,若不节之,则失在于愚。 ○“《书》之失诬”者,《书》广知久远,若不节制,则失在于诬。 ○“《乐》之失奢”者,《乐》主广博和易,若不节制,则失在于奢。 ○“《易》之失贼”者,《易》主絜静严正,远近相取,爱恶相攻,若不节制,则失在于贼害。 ○“《礼》之失烦”者,《礼》主文物,恭俭庄敬,若不能节制,则失在于烦苛。 ○“《春秋》之失乱”者,《春秋》习战争之事,若不能节制,失在于乱。 此皆谓人君用之教下,不能可否相济、节制合宜,所以致失也。 ○“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此一经以《诗》化民,虽用敦厚,能以义节之。 欲使民虽敦厚,不至于愚,则是在上深达于《诗》之义理,能以《诗》教民也。 故云“深于《诗》者”也。 以下诸经,义皆放此。 ○注云“易精”至“之事”。 ○正义曰:“《易》精微”者,《易》理微密,相责褊切,不能含容。 云“爱恶相攻”者,谓《易》卦六爻,或阴爻乘阳,或阳爻据阴,近而不得,是爱恶相攻也。 云“远近相取”者,谓彼此有应,是远近相取也。 或远而无应,近而不相得,是远近不相取也。 云“则不能容人,近于伤害”者,若意合则虽远必相爱,若意离虽近必相恶,是不能容人不与己同,浪被伤害,是失于贼害也。 云“《春秋》习战争之事”者,以《春秋》记诸侯相侵伐,又有斗争之辞。 若僖二十八年,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昭十三年平丘之会,子产争丞之类是也。 故前注云《春秋》记罪辩之事也。 然《诗》为《乐》章,《诗》、《乐》是一,而教别者,若以声音、干戚以教人,是《乐》教也;若以《诗》辞美刺、讽喻以教人,是《诗》教也。 此为政以教民,故有六经。 若教国子弟于庠序之内,则唯用四术。 故《王制》云“《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是也。 此六经者,惟论人君施化,能以此教民,民得从之,未能行之至极也。 若盛明之君,为民之父母者,则能恩惠下极于民,则《诗》有好恶之情,礼有政治之体,乐有谐和性情,皆能与民至极,民同上情,故《孔子间居》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 《诗》之所至,礼亦至焉。 礼之所至,乐亦至焉”是也。 其《书》、《易》、《春秋》,非是恩情相感、与民至极者,故《孔子闲居》无《书》、《易》及《春秋》也。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微小。 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车则有鸾和之音。 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其仪不忒,正是四国。 ”此之谓也。 道,犹言也。 环佩,佩环、佩玉也,所以为行节也。 《玉藻》曰:“进则揖之,退则扬之。 然后玉锵鸣也。 ”环取其无穷止,玉则比德焉。 孔子佩象环,五寸。 人君之环,其制未闻也。 鸾、和,皆铃也,所以为车行节也。 《韩诗内传》曰:“鸾在衡,和在轼。 前升车则马动,马动则鸾鸣,鸾鸣则和应。 ”居处,朝廷与燕也。 进退,行步与升车也。 ○淑,常六反。 忒,吐得反。 鎗,七羊反,本又作锵。 铃音零。 轼音式。 应,应对之应。 发号出令而民说,谓之和。 上下相亲,谓之仁。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 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 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 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 器,谓所操以作事者也。 义、信和仁,皆存乎礼。 ○说音悦。 去,羌吕反,下同。 王,徐于况反。 操,七刀反。 [疏]“天子”至“不成”。 ○正义曰:此一节盛明天子霸王,唯有礼为霸王之器,言礼之重也。 ○“与天地参”者,天覆地载,生养万物,天子亦能覆载生养之功,与天地相参齐等,故云“与天地参”。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此《诗·曹风·鸤\鸠》之篇,剌上下不均平之诗,言善人君子用心均平,其威仪不有差忒,以其不差,故能正此四方之国。 ○“此之谓也”者,言《诗》之所云,正当此圣人有礼之谓也。 “民不求其所欲而得之,谓之信”者,谓明君在上,周赡于下,民不须营求所欲之物,自然得之,是在上信实,恩能覆养故也。 犹若《尚书传》称“民击壤而歌,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有何力”,是不求其所欲也。 天不言而四时行,是信若四时,故云“谓之信”也。 ○“除去天地之害,谓之义”者,义,宜也。 天地无害于物,有宜故为义。 天地害者,谓水旱之等及疫疠之属,及天地之内有恶事害人,皆名天地之害也。 ○“霸王之器”者,器,谓人所操持以作事物者。 欲为其事,必先利其器,言欲作霸王,必须义、信和仁,是霸王之器也。 ○注云“韩诗”至“轼前”。 ○正义曰:此鸾和所在,谓朝祀所乘之车,若田猎之车则鸾在镳也。 故《诗·秦风》云“輶车鸾镳”,笺云“置鸾于镳,异于乘车”。 是乘车鸾在衡也。 然郑于《商颂》笺云“在轼曰和,在镳曰鸾”,彼亦乘车,鸾在镳,与《秦诗》笺不同者,郑于《秦诗》已解,故于《商颂》略而不言,或可以经无正文,郑为两说。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 衡,称也。 县,谓锤也。 陈、设,谓弹画也。 议,犹审也,或作成。 ○圜音圆。 县音玄,与注同。 称,尺证反。 锤,直伪反。 弹,徒丹反。 画,胡麦反。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 不隆礼,不由礼,谓之无方之民。 敬让之道也。 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 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此之谓也。 隆礼,谓盛行礼也。 方,犹道也。 《春秋传》曰:“教之以义方。 ”[疏]“礼之于正国也”至“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一节赞明礼事之重,治国之急。 ○“故衡诚县,不可欺以轻重”者,衡,谓称衡。 县,谓称锤。 诚,审也。 若称衡详审县锤,则轻重必正,故云“不可欺以轻重”。 ○“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陈,谓陈列,若绳墨审能陈列,则曲直必当,故云“不可欺以曲直”。 ○“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者,规,所以正圜;矩,所以正方;设谓置设。 若规矩详审置设,则方圜必得,故云“不可欺以方圜”。 ○“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设譬既毕,故以此言结之。 言君子之人,若能审详于礼,则奸诈自露,不可诬罔也。 ○“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者,隆,盛也;由,行也;方,道也。 若君子能隆盛行礼,则可谓有道之士也。 反此则为无知之民,民是无知之称故也。 ○“敬让之道也”者,此言礼之为用,是敬让之道也。 为下文而起。 ○“此之谓也”者,从篇首“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至此“长幼有序”,事相连接,皆是孔子之辞,记者录之而为记。 其理既尽,记者乃引孔子所作《孝经》之辞以结之,故云“此之谓也”。 言孔子所云者,正此经之所谓也。 ○注“春秋”至“义方”。 ○正义曰:《春秋左氏》隐三年传文,卫庄公宠公子州吁,石碏谏云:“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 ”引之者,证方为道也。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 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 丧祭之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 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昏姻之礼,所以明男女之别也。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 春见曰朝,小聘曰问,其篇今亡。 昏姻,谓嫁取也。 婿曰昏,妻曰姻。 自,亦由也。 ○觐,其靳反。 长,丁丈反,下同。 姻音因。 别,彼列反。 坊音房,本又作防,下同。 坏音怪。 见,贤遍反。 取,七注反,本亦作娶。 [疏]“故朝”至“乱患”。 ○正义曰:此一经明礼之所用,各有所主,又明旧礼不可不用之意。 但自此以下,上丞孔子曰“此之谓也”,以后则是记者广明安上治民之义,非复孔子之言也。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者,由,从也。 礼禁乱之所从生,乱生之处,则豫禁之。 若深宫固门,阍寺守之;诸侯夫人父母没,不得归宁之类是也。 ○“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坊,谓堤坊,人筑堤坊,止约水之所从来之处,言若有污下水来之处,则豫防障之。 ○“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者,譬言旧礼不可去也。 坊以止水,忽有无知之人,谓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坊坏则水必来败于产业也。 ○“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者,礼本坊乱,忽有愚人,谓旧礼为无所用而坏去之者,则必有乱患之事也。 ○注“婿曰昏,妻曰姻”。 ○正义曰:案《尔雅·释亲》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 ”此云“婿曰昏,妻曰姻”者,《尔雅》据男女父、母,此据男女之身。 婿则昏时而迎,妇则因而随之,故云“婿曰昏,妻曰姻”。 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 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 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 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侯之行恶,而倍畔恰敝痢瓣之败起矣。 苦,谓不至、不答之属。 ○辟,匹亦反。 倍音佩,下同。 行,下孟反。 [疏]“故昏姻”至“起矣”。 ○正义曰:此明礼诸事不可阙废,若其阙废,则祸乱兴也。 ○“而争斗之狱繁矣”者,以乡饮酒之礼,明上下长幼共相敬让。 今若废而不行,则尊卑无序,故争斗之狱繁多矣。 ○“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者,丧祭之礼,所以敦勖臣子恩情,使死者不见背违,生者恒相从念。 若废不行,故臣子恩薄而死者见背,生者被遗忘。 如此者多,故云“众矣”。 ○“而倍畔侵陵之败起”者,倍畔,谓据倍天子也。 侵陵,谓侵陵邻国也。 ○注“苦谓”至“之属”。 ○正义曰:“不至”者,谓夫亲迎而女不至。 若《诗·陈风》云:“昏以为期,明星煌煌。 ”注云:“女留他色,不肯时行。 ”序云“亲迎,女犹有不至者”是也。 不答者,谓夫不答耦于妇,故《邶风》云“日月,卫庄姜伤已不见答于先君”是也。 此经覆说前经,反明上事。 但前经尊重者在前,卑轻者在后,故先朝觐,后昏姻也。 又殊别君臣,故先朝觐,后聘问。 下经所翻,则据人伦切急者在前,先昏姻,次以乡饮酒,乃至于聘觐也。 聘觐合之者,以其聘觐礼废,则君臣位失,倍畔、侵陵,其恶相通,故合言之也。 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隆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牦,缪以千里。 ”此之谓也。 隆,谓尊盛之也。 始,谓其微时也。 ○邪,似嗟反。 远,于万反。 差,初隹反,徐初宜反。 豪,户刀反,依字作毫。 牦,李其反,徐音来,本又作厘。 缪音谬。 [疏]“故礼”至“谓也”。 ○正义曰:“故礼之教化也微”者,言礼之教人豫前,事微之时豫教化之,又教化之时,依微不甚指斥。 ○“其止邪也于未形”者,谓止人之邪,在于事未形著,是教化于事微者也,使人至之也。 又使人日日徙善、远于罪恶而不自觉知。 是教化依微,不甚指斥。 为此之故,是以先世之王隆尚之也。 ○“《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牦,缪以千里,此之谓也”者,此《易·系辞》文也。 言君子谨慎事之初始,差错若豪牦之小,至后广大错缪以至千里之大。 引之者,证礼之防人在于未形著之前。 若初时不防,则后致千里之缪,故云“此之谓也”。 发布时间:2026-02-20 10:00:19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