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正义》 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内容: 陆曰:“郑云:‘名《三年问》者,善其以知丧服年月所由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三年问》者,善其问以知丧服年月所由。 此于《别录》属《丧服》。 三年之丧,何也? 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 ”称情而立文,称人之情轻重,而制其礼也。 群,谓亲之党也。 无易,犹不易也。 ○称,尺证反,注及下皆同。 别,彼列反。 易音亦,注同。 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 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 饰,情之章表也。 ○创音疮,初良反。 钜音巨,大也。 愈,徐音庾,差也。 迟,徐直移反。 倚,于绮反。 枕块,之鸩反。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 复生,除丧反生者之事也。 ○思,如字,一音息吏反。 断,丁乱反。 复音伏。 [疏]“三年”至“也哉”。 ○正义曰:此一节问丧三年所由,解释所以三年之意。 ○“三年之丧,何也”者,记者欲释三年之义,故假设其问,云三年丧者,意有何义理? 谓称人之情而立礼之节文。 ○“因以饰群”者,饰,谓章表也;群,谓五服之亲也。 因此三年之丧差降,各表其亲党。 ○“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者,亲,谓大功以上;疏,谓小功以下;贵,谓天子诸侯绝期,卿大夫降期以下;贱谓士庶人服族。 其节分明,使不可损益也。 ○“故曰无易之道也”者,引旧语成文也。 无,不也。 并有差品,其道不可改易。 ○“创钜者其日久”者,以释重丧所以三年也。 其事既大,故为譬也。 钜,大也。 夫创小则易差,创大则难愈,故云创钜其日久也。 “痛甚者其愈迟”者,愈,差也。 贤者丧亲,伤肾、干肝斩斫之痛,其痛既甚,故其差亦迟也。 ○“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者,既痛甚差迟,故称其痛情,而立三年之文,以表是至痛极者也。 ○“哀痛未尽,思慕未忘”者,言贤人君子于此二十五月之时,悲哀摧痛,犹未能尽,忧思哀慕,犹未能忘,故心之哀慕于时未尽,而外貌丧服以是断割者。 “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者,若不断以二十五月,则孝子送死之情何时得已? 复吉常之礼何有限节? 故圣人裁断止限二十五月,岂不是送死须有已止,反复生礼须有限节也哉?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 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 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 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 匹,偶也。 言燕雀之恩不如大鸟兽,大鸟兽不如人。 含血气之类,人最有知而恩深也。 于其五服之亲,念之至死无止已。 ○属音蜀。 丧,息浪反,又如字。 巡,徐词均反。 过,徐音戈,一音古卧反。 号音豪,户羔反。 蹢,本又作踯,直亦反,徐治革反。 躅,直录反,徐治六反。 蹢躅,不行也。 踶,徐音驰,字或作踟。 蹰音厨。 燕,于见反。 雀,本又作爵。 啁,张留反。 噍,子流反。 啁噍,声。 顷,苦颖反。 知音智。 [疏]“凡生”至“不穷”。 ○正义曰:此一经明天地之间血气之类,皆有所知,至于鸟兽大小各能思其种类,况在于人,何有穷已也?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 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 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 言恶人薄于恩,死则忘之。 其相与聚处,必失礼也。 ○由夫音扶,下皆同。 邪,似嗟反。 人与,音余,下“君子与”同。 曾,则能反。 焉,于虔反。 [疏]“将由”至“乱乎”。 ○正义曰:此一经明小人之人曾鸟兽之不若,若不以礼节之,安能群居而不乱? 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 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 “驷之过隙”,喻疾也。 “遂之”,谓不时除也。 ○驷音四,马也。 过,古卧反,徐音戈。 隙,本又作却,去逆反,空隙之地也。 [疏]“将由”至“穷也”。 ○正义曰:此一经明贤人君子于三年之丧,若驷之过隙,若不以礼制节之,则哀痛何时穷已。 “驷之过隙”者,驷,谓驷马;隙,谓空隙。 驷马骏疾,空隙狭小,以骏疾而过狭小,言急速之甚。 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立中制节”,谓服之年月也。 释,犹除也,去也。 ○为,于伪反,下注“为母”同。 中如字,又丁仲反,注同。 去,起吕反。 [疏]“故先”至“之矣”。 ○正义曰:此一经明小人、君子其意不同,故先王为之立中人之制节。 ○“故先王焉”者,焉是语辞。 “立中制节”者,言先王为之立中人之制,以为年月限节。 ○“壹使足以成文理”者,壹,谓齐同。 言君子、小人皆齐同,使足以成文章义理。 ○“则释之矣”者,释,犹除去。 既成义理,则除去其服。 所以成三年文理者,以三年一闰,天道小成,又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服以三年,成文章义理。 然则何以至期也? 言三年之义如此,则何以有降至于期也? 期者,谓为人后者,父在为母也。 ○期音基,注及下同。 曰:至亲以期断。 言服之正,虽至亲皆期而除也。 ○断,丁乱反,下注同。 是何也? 问服断于期之义也。 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法此变易,可以期也。 [疏]“然则”至“之也”。 ○正义曰:上节既称为父母三年,何故有父母止有期者? 此一节释为期之义。 “然则何以至期也”者,言为父母本应三年,何故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及父在为母而止于期。 “曰至亲以期断”者,记者释之,为至亲本以期断,故虽为他后、及父在为母,但以期也。 ○“是何也”者,记者又起问,云有何义故以期矣。 ○“四时则已变矣”者,答“期断”之义也。 言“期”是一年之周匝,而天气换矣。 前时已毕,今时又来,是变改矣。 “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者,言天地之中,动植之物,无不于前事之终,更为今事之始也。 ○“以是象之也”者,圣人以是之故,以人事法象天地,故期年也。 ○注“言三”至“母也”。 ○正义曰:郑意以三年之丧何以有降至于期者,故云为人后者为本生之父母、及父在为母期,事故抑屈,应降至九月十月,何以必至于期? 以其本至亲,不可降期以下,故虽降屈,犹至于期。 今检寻经意,父母本意三年,何以至期者,但问其一期应除之义,故答曰“至亲以期断”。 是明一期可除之节。 故《礼》:期而练,男子除绖,妇人除带。 下文云加降故至三年,是经意不据为人后及父在为母期。 郑之此释,恐未尽经意,但既袒郑学,今因而释之。 然则何以三年也? 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 曰:加隆焉尔也。 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言于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 下焉犹然。 ○“加隆焉尔”,一本作“加隆为尔焉”,徐如字,一音于虔反,焉犹然也,一云发声也,注及下同。 倍,步罪反,注同。 [疏]“然则”至“期也”。 ○正义曰:此一节释因期及三年之义,故设问云:“然则何以三年也? ”“曰加隆焉尔也”,本实应期,但子加恩隆重,故三年。 “焉尔也”,语助之辞也。 ○“然使倍之,故再期也”者,焉犹然也。 子既加隆于父母,故然使倍之。 然,犹如是。 倍之,言倍一期,故至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 曰:焉使弗及也。 言使其恩不若父母。 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 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 取象于天地,谓法其变易也。 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也。 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 ○杀,色界反,徐所例反。 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 夫是之谓至隆。 言三年之丧,丧礼之最盛也。 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 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不知其所由来,喻此三年之丧,前世行之久矣。 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达,谓自天子至于庶人。 [疏]“由九”至“尽矣”。 ○正义曰:上节既称“期断”,何故有九月以下,故此经释之。 ○“由九月以下,何也”者,由,从也。 记者既称“期断”,假设问之,何故有从九月以下。 ○“曰:焉使弗及也”者,焉亦然也。 然使恩隆不及于期也,则五月不及九月,三月不及五月,转相不及也。 ○“故三年以为隆”者,谓恩爱隆重。 ○“缌、小功以为杀”者,谓情理杀薄。 ○“期、九月以为间”者,是隆杀之间也。 ○“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者,天地之气,三年一闰,是三年者取象于一闰。 天地一期物终,是一期者取象于一周。 九月者,以象阳之数,又象三时而物成也。 五月,以象于五行。 三月者,取象天地一时而气变。 言五服之节,皆取法于天也。 ○“中取则于人”者,则,法也。 天地之中取则于人,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服三年。 人之一岁,情意变改,故服一期。 九月、五月、三月之属,亦逐人情而减杀,是中则于人。 ○“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者,既取法天地与人,三才并备,故能调和群众聚居,和谐专壹,义理尽备矣。 ○“故三”至“丧也”。 ○正义曰:此一节重明三年之义。 “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言三年丧礼,于人道之中,至极文理之盛者,则期以下,非其至极也。 “夫是之谓至隆”者,言三年之丧,人恩之至极隆厚也。 ○“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言三年之丧,行之自远,未有能识知所从来也。 言不知所从何代而来。 引孔子者,《论语》之文,证此三年之丧也。 ○注“不知”至“久矣”。 ○正义曰:案《易·系辞》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 ”《尚书》云:“百姓如丧考妣三载。 ”此云“不知所由来”者,但上古云“丧期无数”,谓无葬、练、祥之数。 其丧父母之哀,犹三年也。 故尧崩云“如丧考妣三载”,则知尧以前丧考妣已三年,但不知定在何时。 其丧服所起,则黄帝、尧、舜之时,虽有衣裳,仍未有丧服也。 但唐、虞已前,丧服与吉服同,皆以白布为之,故《郊特牲》云:“大古冠布,齐则缁之。 ”若不齐则皆用白布也。 郑注《丧服》,其冠衰之异,从三代以下,由唐虞以上曰大古,吉凶皆用白布,则知三代吉凶异也。 发布时间:2026-02-21 10:22:16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