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礼记正义》 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内容: 陆曰:“冠音古乱反。 郑云:‘名《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 ’”[疏]冠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冠义》者,以其记冠礼成人之义。 此于《别录》属《吉事》。 ”但冠义起早晚,书传既无正文。 案《略说》称“周公对成王云‘古人冒而句领’”,注云:“古人,谓三皇时,以冒覆头,句领绕颈。 ”至黄帝时,则有冕也。 故《世本》云“黄帝造火食旒冕”,是冕起于黄帝也。 但黄帝以前,则以羽皮为之冠;黄帝以后,乃用布帛。 其冠之年,即天子、诸侯十二而冠,故襄九年《左传》云:“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 ”又云“一星终也”。 是十二年岁星一终。 案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尚有兄伯邑考。 《金縢》云:“王与大夫尽弁。 ”时成王十五而著弁,则成王已冠矣。 是天子十二而冠,与诸侯同。 又《祭法》云:“王下祭殇五。 ”若不早冠,何因下祭五等之殇? 大夫冠之年几无文。 案《丧服》“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大夫既为昆弟长殇,则不二十始冠也。 其士则二十而冠也,《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 其天子之子亦早冠,所以祭殇有五。 其诸侯之子皆二十冠也,故下《檀弓》云“君之适长殇,及大夫之适长殇”是也。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 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 言人为礼,以此三者为始。 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 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 言三始既备乃,可求以三行也。 ○长,丁丈反,下同。 行,下孟反。 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 立,犹成也。 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言服未备者,未可求以三始也。 童子之服,采衣紒。 ○冠,古乱反,除下文“玄冠”及注“缁布冠”、“玄冠”以外并同。 紒音计。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 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 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国以礼为本。 ○筮,布至反,蓍曰筮。 重,直用反,后同。 故冠于阼,以著代也。 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阼,谓主人之北也。 适子冠于阼。 若不醴,则醮用酒于客位,敬而成之也。 户西为客位。 庶子冠于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 冠者,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 每加益尊,所以益成也。 ○阼,才故反。 著,张虑反。 醮,子笑反。 弥音迷。 适音嫡。 醴音礼。 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字,所以相尊也。 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 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乡先生,同乡老而致仕者。 服玄冠、玄端,异于朝也。 ○见,贤遍反,下皆同。 挚,本亦作贽,同音至。 “乡大夫乡先生”,并音香,注同。 朝,直遥反。 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 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 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 言责人以大礼者,己接之不可以苟。 ○少,诗照反。 之行,下孟反,下同。 与音余。 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 故圣王重礼。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 是故古者重冠。 重冠,故行之于庙。 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 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嘉事,嘉礼也。 宗伯掌五礼:有吉礼,有凶礼,有宾礼,有军礼,有嘉礼。 而冠属嘉礼,《周礼》曰“以玄冠之礼,亲成男女也”。 ○弟音悌。 治,直吏反。 擅,市战反。 [疏]“凡人”至“祖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人之所以相叙加冠之事,从始至终,各随文解之。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者,言人之所以得异于禽兽者,以其行礼义也。 礼义之事,终身行之。 ○“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者,言欲一世行礼之始,先须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为先也。 然后可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 ○“古者冠礼”者,此明将冠之时。 “筮日、筮宾”,重冠礼之事,又明冠礼三加其冠,以渐成人之礼。 ○“故冠于阼,以著代也”者,言适子必加冠于阼。 阼是主人接宾之处。 今适子冠于阼阶,所以著明代父之义也。 ○“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者,若依《周礼》适子“醴于客位”,今云“醮”者,或因先代夏、殷之礼,醮之用酒于客位,室户外之西。 必在宾客位者,尊以成人,若宾客待之。 三加,初加缁布冠,次加皮弁冠,三加爵弁冠,弥渐而尊。 故云“三加弥尊,加有成也”,谓加益有成人之事矣。 ○注“阼位”至“成也”。 ○正义曰:“阼,谓主人之北也”,知者,案《士冠礼》文也。 云“若不醴,则醮用酒”者,亦《士冠礼》文。 以《周礼》之法,适子则以醴礼之,庶子则以酒醮之。 若先代之礼,虽适子皆以酒醮之。 其于周时,或有旧俗行先代之礼,虽适子亦用酒醮,则因而行,不必改也。 故郑注《士冠礼》云“若不醴,谓国有旧俗可行,圣人用焉不改”是也。 醮者,醮尽之义,故郑注《士冠礼》云“酌而无酬酢曰醮”是也。 云“庶子冠于房户外,又因醮焉”者,皆《士冠礼》文也。 但此《记》之作,是记《仪礼·士冠礼》之事,士礼,故三加也。 若大夫亦同。 《士冠礼》云:“无大夫冠礼。 ”古者五十而后爵,何大夫冠礼之有? 是大夫虽冠,用士礼。 若诸侯则有冠礼,故《左传》云:“公冠,用祼享之礼行之,金石之乐节之。 ”其加则四加,而有玄冕也,故《大戴礼》公冠四加也。 诸侯尚四加,则天子亦当五加衮冕也。 ○“已冠而字之”者,此明冠毕加字、见母父兄弟,及见君之节,以其成人而见人也。 未冠之前,以其名别之。 既冠之后,又改以字。 且人二十有为父之道,不可复言其名,故冠而加字之,成人之道也。 ○“见于母,母拜之”,故不拜也。 今唐礼,母见子,但起立不拜也。 案《仪礼》,庙中冠子,以酒脯奠庙讫,子持所奠酒脯以见于母,母拜其酒脯,重从尊者处来,故拜之,非拜子也。 ○“玄冠玄端,奠挚于君”者,此“玄冠玄端”,则异于朝服之衣。 但玄端,上士则玄裳,中士则黄裳,下士则杂裳。 以其初成人,故著玄端,异于朝服也。 若朝服则素裳奠挚,奠之于君也。 ○“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者,以挚,谓以雉也。 故《士相见礼》冬用雉,夏用腒。 “见于乡大夫”,谓在朝之乡大夫也。 “乡先生”,谓乡老而致仕也。 ○“成人之者”,此明加冠成人之义。 必“成人”者,“将责成人礼焉”。 冠责以成人之事,若成人事立,可以治人也。 是冠者为治之本,故先王重之,行之于庙,士行之于祢庙,故《士冠礼》注“庙谓祢庙”。 既在“祢庙”,此云“尊先祖”者,尊祢即尊先祖之义。 且下士祖祢共庙,其诸侯则冠于太祖之庙,故《左传》云“先君之祧以处之”,《聘礼》“不腆先君之祧”,郑注以为始祖之庙,则天子当冠于始祖庙也。 服虔注《左传》“先君之祧处之”,以为曾祖庙者,以《左传》鲁襄公冠于卫成公之庙。 卫成公则当今卫君献公曾祖,服虔望时解之,故以“祧”为“曾祖”,非郑义也。 发布时间:2026-02-22 10:08:37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