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十四 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内容: 【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无传。 诸侯五年再相朝,礼也。 例在文十五年。) [疏]注“诸侯”至“五年”。 ○正义曰:文十五年,曹伯来朝。 传曰:“礼也。 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杜云:“十一年,曹伯来朝,虽至此乃来,亦五年也。 ”此十年,公如齐,至此则六年,非五年再朝之事。 杜引之者,以去朝岁亦五年,故引证之。 刘炫云:“杜云礼者,谓文十五年传为礼,此仍非礼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 牡丘,地名,阙。 ○牡,茂后反。 遂次于匡。 匡,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 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公孙敖,庆父之子。 诸侯既盟,次匡,皆遣大夫将兵救徐,故不复具列国别也。 ○复,扶又反。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 厉,楚与国。 义阳随县北有厉乡。 八月,螽。 无传。 为灾。 ○螽音终,本亦作《虫众》。 九月,公至自会。 无传。 季姬归于鄫。 无传。 来宁不书,此书者,以明中绝。 ○中,丁仲反,又如字。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 夷伯,鲁大夫展氏之祖父。 夷,谥;伯,字。 震者,雷电击之。 大夫既卒书字。 ○晦音悔。 [疏]注“夷伯”至“书字”。 ○正义曰:《公羊》、《谷梁传》皆以“晦”为“冥”,谓昼日暗冥也。 杜以长历推,己卯,晦,九月三十日。 《春秋》值朔书朔,值晦书晦,无义例也。 传称于是展氏有隐慝焉,知此夷伯,展氏之祖父也。 大夫之谥,多连字称之,不知夷伯其名为何,又不知今之展氏其人是谁? 故漫言祖父耳。 《谥法》“安人好静曰夷”,是夷为谥也。 伯是其字也。 《说文》云:“震,劈历振物者。 电,阴阳激曜也”。 然则震是劈历,而言雷电击之者,劈历有声、有光,雷电之大者耳,故言雷电以明之。 《玉藻》云:“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谥若字。 ”是大夫既没,《礼》书其字也。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 娄林,徐地,下邳僮县东南有娄亭。 ○娄,力侯反。 邳,蒲悲反。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 获晋侯。 例,得大夫曰获。 晋侯背施无亲,愎谏违卜,故贬绝,下从众臣之例,而不言以归。 不书败绩,晋师不大崩。 ○愎,皮逼反。 [疏]注“例得”至“大崩”。 ○正义曰:诸侯与大夫因战而被杀者,昭二十三年传例:君死曰灭,大夫死曰获,其被囚虏者,大夫生死同名,皆称为获,国君生获则曰以归。 蔡侯献舞,沈子嘉、胡子豹之类皆是也。 今此晋侯称获,故解之。 不书败绩,晋侯之车还泞而被执耳,其师不大崩也。 【传】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 “三月,盟于牡丘”,寻葵丘之盟,且救徐也。 (葵丘盟在九年。 ○夏,户雅反,下注同。)孟穆伯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夏,五月,日有食之”。 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 [疏]“夏五月”至“失之”。 ○正义曰:桓十七年已有例,此重发者,沈氏云,彼直不书日,今朔、日皆不书,故重发之。 秋,伐厉,以救徐也。 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晋侯入在九年。 穆姬,申生姊秦穆夫人。 贾君,晋献公次妃,贾女也。 ○属音烛。 [疏]注“晋侯”至“女也”。 ○正义曰:庄二十八年传曰:“晋献公娶于贾,无子。 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 ”先言穆姬,后言申生,知是申生姊也。 言娶于贾,则是正妃。 杜言次妃者,盖杜别有所见也。 《晋世家》云:“申生母,齐桓女也。 同母女弟为秦穆夫人。 夷吾母,重耳母女弟也。 ”案传,申生之母本是武公之妾,武公末年,齐桓始立,不得为齐桓女也。 虢射,惠公之舅;狐偃,文公之舅。 二母不得为姊妹也。 皆马迁之妄耳。 且曰:“尽纳群公子。 ”群公子,晋武、献之族。 宣二年传曰:“骊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 ”○诅,庄据反。 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 晋侯许赂中大夫,中大夫,国内执政里、 发布时间:2026-03-04 10:26:51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