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内容: 【经】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麇。 (讨前年逃厥貉会。 ○麇,九伦反。)夏,叔仲彭生会晋郤缺于承筐。 (承筐,宋地。 在陈留襄邑县西。 彭生叔仲,惠伯。 郤缺,冀缺。 ○叔仲彭生,叔又作,本或作“叔彭生”,“仲”,衍字。 缺,丘悦反。)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咸,鲁地。 ○咸音咸。 【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于防渚。 (成大心,子玉之子,大孙伯也。 防渚,麇地。)潘崇复伐麇,至于锡《宀儿}。 (锡《宀儿},麇地。 ○复,扶又反。 钖音羊,或作锡,星历反。) 夏,叔仲惠伯会晋郤缺于承筐,谋诸侯之从于楚者。 九年,陈郑及楚平。 十年,宋听楚命。 秋,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 ○见,贤遍反。 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荡意诸而复之,八年,意诸来奔。 归不书,史失之。 [疏]注“八年”至“失之”。 ○正义曰:诸侯之卿出奔而复归者,宋华元、卫孙林父之徒,皆书其归,则荡意诸之归,亦当书之。 服虔云:“反不书者,施而不德。 ”卫冀隆亦同服义,而难杜云:“襄二十九年,乐氏施而不德,《春秋》所善不书,意诸之归则是施而不德。 且经所不书,传即发文。 史失之,即‘不书日,史失之’之类是也。 此既无传,何知史失? ”杜必以为史失者,案卫侯郑之归于卫也,僖公纳赂而请之;卫侯朔之入于卫也,庄公兴师而纳之;归邾子益于邾,自我而归之,皆受鲁施,并书于经。 何独意诸施而不德? 若意诸施而不德,彼何故施而德之? 春秋公侯大夫失位出奔,得人力而反者多矣。 若皆施而不德,不应赴告诸侯,鲁以不书为是,则书者为非,何以无贬责之文? 定人之谓礼,存亡之谓义。 未有礼义,在可讳之竟,故杜以为史官失之,故不书于策。 因贺楚师之不害也。 往年楚次厥貉,将以伐宋。 鄋瞒侵齐,鄋瞒,狄国名,防风之后,漆姓。 ○鄋,所求反。 《说文》作“《灾邓},”云:“北方长狄国也,在夏为防风氏,殷为注芒氏。 ”《字林》《灾邓},一音先牢反。 瞒,莫干反。 漆音七。 [疏]注“鄋瞒”至“漆姓”。 ○正义曰:狄是北夷大号。 鄋瞒是其国名。 《鲁语》云“吴伐越,隳会稽,获骨节专车。 吴子使来聘,问之仲尼。 仲尼宴之,客执骨而问曰:‘敢问骨何为大? ’仲尼曰:‘昔禹致群臣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骨节专车。 此为大矣。 ’客曰:‘防风氏何守? ’仲尼曰:‘汪芒氏之君,守封、隅之山者也,为漆姓。 在虞、夏、商为汪芒氏,于周为长狄氏,今曰大人。 ’客曰:‘人长之极几何? ’仲尼曰:‘僬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 长者不过十之,数之极也。 ’”此言“长狄”,狄之长者,彼言“于周为长狄”。 知鄋瞒即是防风氏之后,故以《国语》为说。 服云:“伐我不书,讳之。 ”  遂伐我。 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 侯叔夏御庄叔,庄叔,得臣。 ○夏,户雅反。 绵房甥为右,富父终甥驷乘。 驷乘,四人共车。 ○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 冬,十月,甲午,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 侨如,鄋瞒国之君,盖长三丈。 获侨如,不书,贱夷狄也。 ○侨,本作“乔”,其骄反。 长,如字,又直亮反。 [疏]注“侨如”至“狄也”。 ○正义曰:经书“败狄于咸”,即是败一国也。 败其国而获此人,传不言是其将帅,知是其国之君也。 《谷梁传》曰:“长狄,瓦石不能害。 叔孙得臣最善射者,射其目,身横九亩。 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 ”何休云:“盖长百尺。 ”《鲁语》仲尼所云此十倍僬侥氏之长者,故云“盖长三丈”。 《鲁语》言“不过十之”,是疑之言,故云“盖”也。 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彼获婴儿归,书之。 此获侨如不书者,潞国大,其君贵,故书之;此国小,侨如贱,不书,贱夷狄也。 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 摏犹冲也。 ○摏,舒容反。 喉音侯。 戈,古禾反。 [疏]“摏其喉以戈杀之”。 ○正义曰:《考工记》戈之长六尺六寸耳,得及长狄之喉者。 兵车之法,皆三人共乘。 鲁、宋与长狄之战,车皆四乘,改其乘,必长其兵。 谓之戈,盖形如戈也。 埋其首于子驹之门,子驹,鲁郭门。 骨节非常,恐后世怪之,故详其处。 ○处,昌吕反。 以命宣伯。 得臣待事而名其三子,因名宣伯曰侨如,以旌其功。 ○名,如字,或亡政反。 [疏]注“得臣”至“其功”。 ○正义曰:襄三十年传说此事云:“叔孙庄叔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皆以名其子。 ”定八年传称“鲁苫越生子,将待事而名之。 阳州之役获焉,名之曰阳州”。 知得臣亦待事以名其三子,以旌章其功也。 此三子未必同年而生,或生讫待事,或事后始生,欲以章己功,取彼名而名之也。 初,宋武公之世,鄋瞒伐宋。 在春秋前。 [疏]注“在春秋前”。 ○正义曰:《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宋武公即位十八年,以鲁惠公二十一年卒。 卒在春秋前二十六年,不知鄋瞒以何年伐宋也。 司徒皇父帅师御之,耏班御皇父充石,皇父,戴公子。 充石,皇父名。 ○御,本亦作“御”,鱼吕反。 耏音而。 [疏]注“皇父”至“父名”。 ○正义曰:皇父,戴公子,《世本》文。 古人连言名字者,皆先字后名。 且此人子孙以“皇”为氏,知皇父字,充石名。 公子谷甥为右、司寇牛父驷乘,以败狄于长丘,长丘,宋地。 获长狄缘斯,缘斯,侨如之先。 [疏]“获长狄缘斯”。 ○正义曰:服虔云“不言所埋,埋其身首同处于战地可知”。 皇父之二子死焉。 皇父与谷甥及牛父皆死,故耏班独受赏。 [疏]注“皇父”至“受赏”。 ○正义曰:贾逵云“皇父与谷甥牛父三子皆死”。 郑众以为谷甥牛父二人死耳,皇父不死。 马融以为皇父之二子从父在军,为敌所杀,名不见者,方道二子死,故得胜之。 如今皆死,谁杀缘斯? 服虔云:“杀缘斯者,未必三子之手,士卒获之耳。 ”下言“宋公以门赏耏班”,班为皇父御而有赏,三子不见赏,疑皆死。 贾君为近之。 如马之言,于传文为顺。 但班独受赏,知三子皆死,故杜亦同之。 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门,关门。 征,税也。 ○税,舒锐反。 [疏]注“门,关门。 征,税也”。 ○正义曰:礼惟关门有征,知门是关门也。 《周礼·司关》“司货贿之出入。 掌其治禁,与其征廛。 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 郑玄云:“征廛者,货贿之税。 ”《孟子》曰:“关,几而不征,则天下行旅皆说,而原出于其涂矣。 ”如彼文,知出入关者必有征税,但不知几而税一也。 然据礼文,城门亦有征。 必知关门者,以关门征税其数既多,故昭二十年“逼介之关,暴征其私”。 是关禁之重异于城门。 此云食其征税,故知关税也。 谓之耏门。 晋之灭潞也,在宣十五年。 ○潞音路。 获侨如之弟焚如。 齐襄公之二年,鲁桓之十六年。 鄋瞒伐齐,齐王子成父获其弟荣如,荣如,焚如之弟。 焚如后死而先说者,欲其兄弟伯季相次。 荣如以鲁桓十八年死,至宣十五年一百三岁,其兄犹在。 传言既长且寿,有异于人。 王子成父,齐大夫。 ○且寿,如字,一音授。 埋其首于周首之北门。 周首,齐邑。 济北谷城县东北有周首亭。 卫人获其季弟简如,伐齐退走,至卫见获。 鄋瞒由是遂亡。 长狄之种绝。 ○种,章勇反。 [疏]注“长狄之种绝”。 ○正义曰:此时长狄种绝,仲尼犹云“今日大人”者,言当时呼往前长狄为“大人”,未必其时有之。 若当时犹有其种,吴人不应怪其骨也。 但如此传文长狄有种,种类相生,当有支胤,唯获数人,云其种遂绝,深可疑之。 命守封隅之山,赐之以漆为姓,则是出为国主,绵历四代,安得更无支属? 唯有四人,且君为民心,方以类聚,不应独立三丈之君,使牧八尺之民。 又三丈之人,谁为匹配? 岂有三丈之妻为之生产乎? 人情度之,深可惑也。 《国语》仲尼之谈,《左传》丘明所说,通贤大圣立此格言,不可论其是非,实疑之久矣。 苏氏云:《国语》称“今目大人”,但迸居夷狄,不在中国,故云遂亡。 《公羊》、《谷梁》并云,长狄兄弟三人,一之齐,一之鲁,一之晋。 何以书记异? 犹如《史记》所云“秦时大人见于临洮”。 郕大子朱儒自安于夫钟,安,处也。 夫钟,郕邑。 ○郕音成。 儒,如朱反。 夫音扶。 国人弗徇。 徇,顺也。 为明年郕伯来奔传。 ○徇,似俊反。 【经】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 (称爵,见公以诸侯礼迎之。 ○见,贤遍反。) [疏]注“称爵”至“迎之”。 ○正义曰:此实大子,公以诸侯礼迎之。 公既尊之为君,史遂从公之意。 成十年“晋侯有疾,立大子州蒲为君,会诸侯伐郑”。 经即书为“晋侯”。 史官不可反公之心。 追言世子,从君所称,更是其实故也。 杞伯来朝。 复称伯,舍夷礼。 ○复,扶又反,一音服。 舍音舍。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既嫁成人,虽见出弃,犹以恩录其卒。 [疏]“既嫁”至“其卒”。 ○正义曰:天子诸侯绝期,嫁女于诸侯,则尊同恩。 成于敌体,其礼不为降,卒则服大功九月。 叔姬既为杞之夫人,虽见出弃,犹以恩录其卒。 《丧服》女子既嫁而反在父母之室,从本服为之齐衰期。 此既书其卒,当服其本服。 杜《谱》不知此叔姬是何公之女。 要姑与姊妹皆服期也。 《释例》曰:“出弃之女反在父母之室,则与既笄成人者同,故亦书‘卒’也。 ”杞叔姬卒,《谷梁》以为公母姊妹,谓同母姊妹。 夏,楚人围巢。 巢,吴楚间小国。 卢江六县东有居巢城。 秋,滕子来朝。 秦伯使术来聘。 术不称氏,史略文。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不书败绩,交绥而退,不大崩也。 称“人”,秦晋无功,以微者告也。 “皆陈曰战”,例在庄十一年。 河曲在河东蒲坂县南。 ○陈,直觐反。 坂音反。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郓,莒、鲁所争者。 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 员即郓也。 以其远逼外国,故帅师城之。 ○郓音军。 幕音莫。 员音云,一音运,本又作“郓”,音同。 【传】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 (太子自安于外邑故。)大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 (郕邽亦邑。 ○邽音圭。)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 (非公宠叛人。)故书曰:“郕伯来奔。 ”不书地,尊诸侯也。 (既尊以为诸侯,故不复见其窃邑之罪。 ○复,扶又反。 见,贤遍反。) 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 公即位,始来朝。 [疏]“传始朝公也”。 ○正义曰:刘炫云:“鲁公新立,邻国及时来朝,则曰‘公即位’。 而来朝晚,则云‘始朝公也’。 诸侯自新立,来及时者,则云‘即位’,而来见晚,则云“始见霸主’。 即位,鲁君往朝,则曰‘朝嗣君’。 鲁君新立,往朝大国,则曰‘即位而往见’也”。 且请绝叔姬而无绝昏,公许之。 不绝昏,立其娣以为夫人。 不书来归,未归而卒。 [疏]注“不绝”至“而卒”。 ○正义曰:传言请“无绝昏”,成五年有“杞叔姬来归”,故知立其娣为夫人也。 其娣亦字“叔”者,周之法称“叔”也。 《释例》曰:“杞桓公以僖二十三年即位,襄六年卒,凡在位七十一年。 文、成之世,经书‘叔姬’二人,一人卒,一人出,皆杞桓公夫人也。 传例‘出曰来归’,不书来归,未归而卒也。 既归而卒,亦当书之。 成五年‘杞叔姬来归’,八年书‘卒’是也。 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后不书‘卒’者,或更嫁于大夫,故不书卒耳。 ”二月,叔姬卒。 不言杞,绝也。 既许其绝,故不言杞。 书叔姬,言非女也。 女未笄而卒,不书。 ○笄,古兮反。 楚令尹大孙伯卒。 成嘉为令尹。 若敖曾孙,子孔。 群舒叛楚。 群舒,偃姓,舒庸、舒鸠之属。 今庐江南有舒城。 舒城西南有龙舒。 [疏]注“群舒”至“龙舒”。 ○正义曰:《世本》“偃姓,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 ”以其非一,故言“属”以包之。 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 平,舒君名。 宗、巢二国,群舒之属。 秋,滕昭公来朝,亦始朝公也。 秦伯使西乞术来聘,且言将伐晋。 襄仲辞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临鲁国,镇抚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辞玉。 ”大器,圭璋也。 不欲与秦为好,故辞玉。 ○好,呼报反,注及下同。 重,直用反。 璋音章。 [疏]“大器”至“辞玉”。 ○正义曰:聘君用圭,享用璧;聘夫人用璋,享用琮。 《聘礼记》曰:“凡四器者,唯其所宝,以聘可也。 ”故知所言大器是圭璋也。 《考工记·玉人》云:“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 ”《聘礼记》云:“所以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 问诸侯,朱绿缫八寸。 ”郑玄云“于天子曰朝,于诸侯曰问。 记之于聘文互相备”。 言“互相备”者,朝诸侯与天子同,聘天子与诸侯同也。 所言“朝圭九寸聘圭八寸”,谓上公礼也。 使臣出聘,降君一等,故八寸,则侯伯之使当瑑圭六寸,子男之使当瑑璧四寸也。 《聘义》曰:“以圭璋聘,重礼也。 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 然则玉必还其来使,而下云“致诸执事以为瑞节”及“襄仲辞之”者,礼聘终,虽复得还玉,初聘之时,其意欲致与主国,但主国谦退,礼终还之。 且襄仲辞之者,为不欲与秦为好。 对曰:“不腆敝器,不足辞也”。 腆厚也。 ○腆,他典反。 主人三辞。 宾客曰:“寡君原徼福于周公、鲁公以事君,徼,要也。 鲁公,伯禽也。 言原事君以并蒙先君之福。 ○徼,古尧反。 要,于尧反,下同。 不腆先君之敝器。 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 节,信也。 出聘必告庙,故称先君之器。 ○瑞,垂伪反。 要结好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结二国之好,藉,荐也。 ○藉,在夜反,注同。 [疏]注“藉荐也”。 正义曰:《聘礼》“执圭所以致君命”,君命致,藉玉而后通。 若坐之有荐席然,故以藉为荐也。 是以敢致之。 ”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 国无陋矣。 ”厚贿之。 贿,赠送也。 ○贿,呼罪反。 秦为令狐之役故,○为,于伪反。 冬,秦伯伐晋,取羁马。 令狐役在七年。 羁马,晋邑。 ○令,力丁反。 晋人御之。 赵盾将中军,荀林父佐之;林父代先克。 ○将,子匠反,下皆同。 郤缺将上军,代箕郑。 臾骈佐之;代林父。 ○骈,步边反。 栾盾将下军,栾枝子,代先蔑。 ○栾,力官反。 盾,徒本反。 胥甲佐之。 胥臣子,代先都。 范无恤御戎,代步招。 ○招,上遥反。 以从秦师于河曲。 臾骈曰:“秦不能久,请深垒固军以待之。 ”从之秦人欲战,秦伯谓士会曰:“若何而战? ”晋士会七年奔秦。 ○垒,力轨反。 [疏]“深垒固军”。 ○正义曰:垒,壁也。 军营所处,筑土自卫谓之为垒。 深者,高也。 高其垒以为军之阻固。 案《觐礼》说“为坛深四尺”,郑注云“深,高也”。 是其义也。 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 臾骈,赵盾属大夫,新出佐上军。 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婿也,侧室,支子。 穿,赵夙庶孙。 ○穿音川。 [疏]注“侧室”至“庶孙”。 正义曰:《文王世子》云“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守公宫,正室守大庙”。 郑玄云:“正室,适子也。 ”正室是适子,知侧室是支子,言在适子之侧也。 《世族谱》“穿,赵夙之孙”,则是赵盾从父昆弟之子也。 盾为正室,故谓穿为侧室。 穿别为邯郸氏,赵旃、赵胜、邯郸午是其后也。 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弱,年少也,又未尝涉知军事。 ○少,诗照反。 好勇而狂,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 若使轻者肆焉,其可。 ”肆,暂往而退也。 ○恶,乌路反。 轻,遣政反。 肆音四。 秦伯以璧祈战于河。 祷求胜。 ○祷,丁老反,一音丁报反。 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 上军不动,赵穿独追之。 反,怒曰:“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 ”军吏曰:“将有待也。 ”待可击。 ○裹音果。 [疏]“裹粮坐甲”。 ○正义曰:甲者,所以制御非常,临敌则被之于身,未战且坐之于地。 穿曰:“我不知谋,将独出。 ”乃以其属出。 宣子曰:“秦获穿也,获一卿矣。 僖三十三年,晋侯“以一命命郤缺为卿”,不在军帅之数。 然则晋自有散位从卿者。 ○帅,所类反。 散,悉但反。 秦以胜归,我何以报? ”乃皆出战,交绥。 《司马法》曰:“逐奔不远,从绥不及。 逐奔不远则难诱,从绥不及则难陷。 ”然则古名退军为绥。 秦、晋志未能坚战,短兵未至,争而两退,故曰交绥。 ○争,争斗之争。 [疏]注“司马”至“两退”。 ○正义曰:魏武全引《司马法》云“将军死绥”,旧说绥,郤也。 言军郤,将当死。 绥必是退军之名。 绥训为安,盖兵书务在进取,耻言其退,以安行即为大罪,故以绥为名焉。 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君之士,皆未慭\也。 明日请相见也。 慭\,缺也。 ○慭\,鱼觐反,又鱼辖反。 《方言》云:“伤也”。 《字林》云:“间也,牛吝反。 ” [疏]注“慭\缺也”。 ○正义曰:慭\者,缺之貌。 今人犹谓缺为慭\也。 沈氏云“《方言》云‘慭\,伤’。 伤即缺也”。 下云“死伤未收”,则是已有死者,但不至大崩,未甚丧败,故为“皆未缺也”。 臾骈曰:“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目动,心不安。 言肆,声放失常节。 ○使,所吏反。 将遁矣。 薄诸河,必败之。 ”薄,迫也。 ○遁,徒困反。 薄,蒲莫反,下同。 败,卑卖反。 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 ”乃止。 晋师止,为宣元年放胥甲传。 秦师夜遁。 复侵晋,入瑕。 ○复,扶又反。 城诸及郓。 书,时也。 【经】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 无传。 再同盟。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朔以僖二十九年即位,其年盟于翟泉,文二年于垂陇,七年于扈。 云“再同盟”者,据文公言之。 邾子蘧蒢卒。 未同盟而赴以名。 ○蘧,其居反。 蒢,丈居反。 [疏]注“未同盟而赴以名”。 ○正义曰:蘧蒢,邾子琐之子也。 庄二十九年即位,僖元年与鲁盟于荦。 而云“未同盟”,盖据文公为言,故云“未同盟”。 刘炫以荦盟规之,非也。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无传。 义与二年同。 大室屋坏。 大庙之室。 ○大音泰,注及传同。 [疏]注“大庙之室”。 ○正义曰:传称“书,不共”,则于此室当共,知大庙之室也。 《明堂位》曰“祀周公于大庙”,此周公之庙坏也。 不直言大庙坏,而云“大室屋坏”者,大庙之制其檐四阿,而下当其室中,又拔出为重屋。 《明堂位》云“大庙,天子明堂,复庙重檐,天子之庙饰”。 郑云:“复庙,重屋也。 ”是天子之庙上为重屋。 此是大庙当中之室,其上之屋坏,非大庙全坏也。 《公羊》作“世室”。 传曰:“世室者何? 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此鲁公之庙也。 曷为谓之世室? 世室,犹世世不毁也。 ”《左传》不辨此是何公之庙,而经谓之“大室”,则此室是室之最大者,故知是周公之庙,非鲁公也。 《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 武公之庙,武世室也。 ”不毁则称世室。 世室非一君庙名。 若是伯禽之庙,则宜举其号谥。 且《左氏》经为“大室”,不作世室,故《左氏》先师贾、服等皆以为大庙之室也。 坏必更作,书其坏,而不书作者,随即修之,故不书也。 定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 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 启塞从时,讥其缓作,故别书之耳。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 沓地阙。 ○沓,徒答反。 狄侵卫。 无传。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 十二月无己丑,己丑,十一月十一日。 公还自晋。 郑伯会公于棐。 棐,郑地。 ○棐,芳味反,又非尾反。 【传】十三年,春,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 (詹嘉,晋大夫。 赐其瑕邑令,帅众守桃林以备秦。 桃林在弘农华阴县东潼关。 ○詹,章廉反。 塞,悉代反。 令,力呈反。 华,户化反。 潼音童。) [疏]注“詹嘉”至“潼关”。 ○正义曰:桃林之塞在南河之南,远处晋之南竟。 从秦适周,乃由此路。 使詹嘉守此塞者,以秦与东方诸侯远结恩好。 及西乞聘鲁,亦应更交余国,虑其要结外援,东西图己,故使守此阨塞,欲断其来往也。 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夏,六卿相见于诸浮。 诸浮,晋地。 [疏]“六卿相见于诸浮”。 ○正义曰:六卿在朝,旦夕聚集,而特云“相见于诸浮”者,将欲密谋,虑其漏泄,故出就外野,屏人私议。 诸浮当是城外之近地耳。 赵宣子曰:“随会在秦,贾季在狄,难日至矣,若之何? ”六年贾季奔狄。 ○难,乃旦反。 日,人实反。 中行桓子曰:“请复贾季,中行桓子,荀林父也。 僖二十八年始将中行,故以为氏。 ○行,户郎反,注同。 将,子匠反。 能外事,且由旧勋。 ”有狐偃之旧勋。 [疏]“能外事”。 ○正义曰:贾季是狐突之孙,狐偃之子。 本是狄人,能知外竟之事。 谓知狄之情,得豫为之备。 郤成子曰:“贾季乱,且罪大,杀阳处父故。 不如随会,能贱而有耻,柔而不犯,不可犯以不义。 [疏]“能贱而有耻”。 ○正义曰:服虔云:“谓能处贱且又知耻。 ”言不可污辱。 其知足使也,且无罪。 ”乃使魏寿余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执其帑于晋,使夜逸。 魏寿余,毕万之后。 帑,寿余子。 ○知音智。 帑音奴。 [疏]注“魏寿”至“之后”。 ○正义曰:闵元年晋侯“赐毕万魏”。 魏犨者,万之孙,为魏之世适。 寿余为魏邑之主,当是犨之近亲,故云“毕万之后”。 请自归于秦,秦伯许之。 许受其邑。 履士会之足于朝。 蹑士会足,欲使行。 ○蹑,女涉反。 秦伯师于河西,将取魏。 魏人在东。 今河北县,于秦为在河之东。 寿余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 ”欲与晋人在秦者共先告喻魏有司。 ○夫音扶。 [疏]“请东”至“之先”。 ○正义曰:请旧是东方之人并有才能堪与彼魏邑二三有司说归秦之言者,吾与先行。 使士会。 士会辞曰:“晋人,虎狼也。 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 不可悔也。 ”辞行,示己无去心。 ○背音佩,下同。 [疏]“臣死”至“悔也”。 ○正义曰:言身拘死于晋,妻为戮于秦,必无益于君,不可改悔。 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 ”言必归其妻子,明白如河。 乃行。 绕朝赠之以策,策,马𣒌。 临别授之马𣒌,并示己所策以展情。 绕朝,秦大夫。 ○朝,如字,又张遥反。 策,本又作“䇲”,初革反。 𣒌,张瓜反,马杖也;王,邹华反。 《字林》作“《朵}”,云:“箠也,竹瓜反。 ” [疏]注“策马𣒌”。 ○正义曰:服虔云:“绕朝以策书赠士会。 ”杜不然者,寿余请讫,士会即行,不暇书策为辞,且事既密,不宜以简赠人。 传称“以书相与”,皆云“与书”,此独不宜云“赠之以策”,知是马𣒌。 𣒌,杖也。 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 ”示己觉其情。 既济,魏人噪而还。 喜得士会。 ○噪,素报反。 还音旋。 秦人归其帑。 其处者为刘氏。 士会,尧后刘累之胤。 别族复累之姓。 ○累,劣彼反。 [疏]“其处者为刘氏”。 ○正义曰:伍员属其子于齐使为王孙氏者,知己将死,豫令改族。 其传又为而发之。 士会之帑在秦不显,于会之身复无所辟,传说处秦为刘氏,未知何意言此? 讨寻上下,其文不类,深疑此句或非本旨,盖以为汉室初兴,损弃古学,《左氏》不显于世,先儒无以自申,刘氏从秦从魏,其源本出刘累,插注此辞,将以媚于世。 明帝时,贾逵上疏云:“《五经》皆无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 ”窃谓前世借此以求道通,故后引之以为证耳。 ○注“士会”至“之姓”。 ○正义曰:昭二十九年传称陶唐氏既衰,其后曰刘累,能饮食龙。 夏王孔甲赐氏曰御龙。 襄二十四年传范宣子云:“丐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 ”《晋语》云:“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生子舆为司空。 世及武子,佐文、襄,辅成、景。 是以受随、范。 ”贾逵云:“隰叔,杜伯之子。 周宣王杀杜伯,其子逃奔晋。 子舆,士𫇭也。 武子,𫇭之孙,即士会也。 ”又《世本》“士𫇭生士伯缺,缺生士会,会生士燮”。 会是𫇭之孙,是为尧后也。 会子在秦不被赐族,故自复累之姓为刘氏。 秦灭魏,刘氏徙大梁。 汉高祖之祖为丰公,又徙沛,故高祖为沛人。 邾文公卜迁于绎。 绎,邾邑。 鲁国邹县北有绎山。 ○绎音亦。 邹,侧留反。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曰:邾都本在邹县。 邹县北有绎山,徙都于彼山旁,山旁当有旧邑,故曰“绎,邾邑”也。 邾既迁都于此,竟内别有绎邑。 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取彼之别邑,不取邾之国都也。 但邾是小国,彼绎邑亦取绎山为名,应近邾之都耳。 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 ”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 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 民既利矣,孤必与焉。 ”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 ”邾子曰:“命在养民。 死之短长,时也。 民苟利矣,迁也。 吉莫如之! ”左右以一人之命为言,文公以百姓之命为主。 一人之命各有短长,不可如何。 百姓之命乃传世无穷,故徙之。 ○与音预。 传,直专反。 [疏]注“左右”至“徙之”。 ○正义曰:史明卜筮,知国迁君必死,不知君命自当卒也。 左右之意,谓不迁命可长。 左右劝君勿迁,以一人之命为言也。 文公之意,人君之命在于养民,迁则民利,志在必迁,以百姓之命为主也。 一人之命各有短长,长短先定,不迁亦死,是不可如何。 百姓之命利在水土,迁就善居,则民安乐,乃传世无穷也。 晋迁新田,十世之利,卫迁帝丘,卜曰三百年,是传世也。 遂迁于绎。 五月,邾文公卒。 君子曰:“知命”。 [疏]“君子曰知命”。 ○正义曰:俗人见其早卒,谓其由迁而死。 死之短长有时,不迁至期亦卒。 传言“君子曰知命”,所以证俗人之惑。 邾文公以庄二十九年即位,至今五十一年,享国久矣,命非短折也。 秋,七月,大室之屋坏。 书,不共也。 简慢宗庙,使至倾颓,故书以见臣子不共。 ○颓,大回反。 见,贤遍反。 [疏]“书不共”。 ○正义曰:《释例》曰:“大室之屋,国之所尊,朽而不缮,久旱遇雨,乃遂倾颓,不共之甚,故特书之。 ”冬,公如晋,朝,且寻盟。 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 公还,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 公皆成之。 郑、卫贰于楚,畏晋,故因公请平。 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 子家,郑大夫,公子归生也。 《鸿雁》,《诗·小雅》,义取侯伯哀恤鳏寡,有征行之劳。 言郑国寡弱,欲使鲁侯还晋恤之。 ○鳏,古顽反。 [疏]注“子家”至“恤之”。 ○正义曰:《鸿雁》,美宣王劳来诸侯之诗也。 首章云“之子于征,劬劳于野。 爰及矜人,哀此鳏寡”。 之子,侯伯卿士也。 存省诸侯,劬劳外野。 爰,曰也。 矜,怜也。 王命之曰当及此可怜之人,谓贫穷者;又当哀此鳏夫寡妇,当收敛之,使有依附。 子家言郑寡弱,欲使鲁侯远行还晋存恤之也。 季文子曰:“寡君未免于此。 ”言亦同有微弱之忧。 文子赋《四月》。 《四月》,《诗·小雅》,义取行役逾时,思归祭祀,不欲为还晋。 ○为,于伪反,下皆同。 [疏]注“四月”至“还晋”。 ○正义曰:《四月》,大夫行役之怨诗也。 首章云:“四月维夏,六月徂暑。 先祖匪人,胡宁忍予? ”大夫言已四月初夏,而行至六月往暑矣。 寒暑易节,尚不得归,我之先祖非人乎? 王者何当施忍于我? 不使得祭祀也。 文子言己思归祭祀,不欲更复还晋。 子家赋《载驰》之四章。 《载驰》,《诗·鄘风》,四章以下,义取小国有急,欲引大国以救助。 ○鄘音容。 [疏]注“载驰”至“救助”。 ○正义曰:《载驰》,许穆夫人闻卫之灭,思归唁兄之诗也。 其四章曰:“陟彼阿丘,言采其虻。 女子善怀,亦各有行。 许人尢之,众稚且狂。 ”其五章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控于大邦,谁因谁极? 大夫君子,无我有尢。 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此义取小国有急,控告大国。 文在五章,而传言四章,故云“四章以下”,言其并赋五章。 文子赋《采薇》之四章。 《采薇》,《诗·小雅》,取其“岂敢定居? 一月三捷”。 许为郑还,不敢安居。 ○三,息暂反,又如字。 捷,在接反。 [疏]注“一月三捷”。 ○正义曰:捷,胜也。 三者,谓侵也、伐也、战也。 郑伯拜,谢公为行。 公答拜。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无传。 告于庙。)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七年,盟于扈。 乙亥,四月二十九日。 书“五月”,从赴。 ○潘,判于反。 [疏]注“七年”至“从赴”。 ○正义曰:《齐世家》“孝公卒,弟潘杀孝公子而立,是为昭公”。 昭公则以僖二十八年即位,其年盟于践土。 据文公言之,唯同扈之盟耳。 杜以《长历》校之,知乙亥是四月二十九日。 “书五月,从赴”者,盖赴以五月到,惟言卒日,不言其月,即书其所至之月。 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 癸酉,同盟于新城。 新城,宋地。 在梁国谷熟县西。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孛,彗也。 既见而移入北斗,非常所有,故书之。 ○孛,音佩,徐无愦反;嵇康音渤海字。 彗,嵇似岁反,一音虽遂反。 见,贤遍反。 [疏]注“孛彗”至“书之”。 ○正义曰:《公羊传》曰:“孛者何? 彗星也。 其言入于北斗何? 北斗有中也。 何以书? 记异也。 ”《谷梁传》曰:“孛之为言犹茀也。 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 ”《释天》云:“彗星为欃枪。 ”郭璞曰“妖星也。 亦谓之‘孛’,言其形孛孛似归彗也”。 经言“入于北斗”,则从他处而入,是既见而移入北斗也。 彗星长有尾,入于北斗杓中。 妖星非常所有,故书。 公至自会。 无传。 晋人纳捷灾于邾,弗克纳。 邾有成君,晋赵盾不度于义,而大兴诸侯之师,涉邾之竟,见辞而退。 虽有服义之善,所兴者广,所害者众,故贬称“人”。 ○灾,侧其反。 度,待各反。 竟音境。 [疏]“纳捷灾于邾”。 ○正义曰:捷灾不言“邾”者,下有“于邾”之文。 庄公伐齐纳子纠不言“齐”者,上有“伐齐”之文,与此同也。 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十二年“齐高偃纳北燕伯于阳”,彼旧是国君,故称其国。 哀二年“晋赵鞅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世子之尊,以名体国,上下又无“卫”文,故亦称国,与此异也。 齐小白、齐阳生、许叔、蔡季之属,经无“纳”文,又复得国,与此不同也。 刘炫云:“已去邾国,又非邾君,故不称邾捷灾也。 得国为君,皆举国言之。 ‘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既许复之,故从大夫例书卒。 [疏]注“既许”至“书卒”。 ○正义曰:传称“请葬,不许”,明年传云“葬视共仲”,则是不得从大夫礼葬,而得从大夫例书卒者,卒葬异礼,事不相连。 隐公书“薨”,“不书葬,不成丧”,不以君礼成其葬也。 不以君礼犹得书“公薨”。 敖虽不以卿礼葬,既许其复,得从例书“卒”。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 舍未逾年而称君者,先君既葬,舍已即告。 弑君例在宣四年。 [疏]注“舍未”至“四年”。 ○正义曰:《公羊》之例,既葬称“子”,逾年称“公”。 《左氏》则不然。 僖九年九月“晋侯诡诸卒,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 传曰:“书曰:‘杀其君之子。 ’未葬也。 荀息立公子卓以葬。 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 ”经书“里克弑其君卓”。 是未葬称“子”,既葬称“君”,不待逾年始称君也。 此称“弑其君舍”,舍已成君,故云“未逾年而称君者,先君既葬,舍已即位”也。 传云“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后七月,为商人所弑。 经、传无葬昭公之文。 又齐侯以五月而卒,传称七月弑舍。 时未合葬,知已葬者,正以舍已称君,决知既葬。 春秋之世,多不如礼,葬之早晚,时有迟速。 虽复违礼而葬,后君葬讫即成成君,非计礼之葬日始成君也。 宣十年夏四月,“齐侯元卒”。 六月,“葬齐惠公”。 冬,“齐侯使国佐来聘”。 是葬速成君之文也。 杜以成君在于既葬,不以逾年为限。 此言“未逾年”者,意在排旧说也。 宋子哀来奔。 大夫奔,例书名氏。 贵之,故书字。 [疏]注“大夫”至“书字”。 ○正义曰:崔杼无罪,书“崔氏出奔”。 此贵子哀,书其字者,于例字贵于名,故仪父、女叔之徒,皆书其字,则书字是贵之常例也。 “崔氏”,传曰“且告以族”,故因称“氏”,唯以不名为义。 冬,单伯如齐。 单伯,周卿士。 为鲁如齐,故书。 ○单音善。 为,于伪反。 齐人执单伯。 诸侯无执王使之义,故不依行人例。 使,所吏反。 [疏]注“诸侯”至“人例”。 正义曰:诸侯执诸侯之大夫,无罪,则称“行人”,以见无罪之义。 王者之使,不问有罪无罪,诸侯皆不得执之。 执之则为不臣。 以诸侯无执王使之义,故单伯不依“行人”例。 言单伯身虽无罪,不依使例,故不称“行人”也。 诸侯不得执王使,而诸侯之史得贬王使者,史之所书,周公定法,已君有过,犹尚书之,王使有愆,亦得贬也。 齐人执子叔姬。 叔姬,鲁女,齐侯舍之母。 不称夫人,自鲁录之,父母辞。 [疏]注“叔姬”至“母辞”。 ○正义曰:传称“子叔姬妃齐昭公”,知舍之母也。 “不称夫人,自鲁录之,父母辞”,亦不知是何公之女,鲁是其父母家。 不言文公是其父,称“子叔姬”者,服云:“子杀身执,闵之,故言‘子’,为在室辞。 十二年‘子叔姬卒’,已被杞绝,是并在室也。 ”【传】十四年,春,顷王崩。 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 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 (奔、亡,祸也。 归、复,福也。 ○顷音倾。 阅音悦。) [疏]注“奔亡”至“福也”。 ○正义曰:因崩薨而言祸福,则祸亦崩薨之类。 福是反祸者也。 福莫大于享国有家,祸莫甚于亡家丧国。 祸亦崩薨之类相次之物。 且奔、亡、归、复,其事多矣。 虽有出入之例,未见不告之义。 此传于崩薨之末言之,故知奔、亡、是祸,归、复是福也。 惩不敬也。 欲使怠慢者自戒。 ○惩,直升反。 邾文公之卒也,在前年。 公使吊焉,不敬。 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 子叔姬齐昭公,生舍。 叔姬无宠,舍无威。 公子商人骤施于国,骤,数也。 商人,桓公子。 ○妃音配,本亦作“配”。 骤,仕救反。 施,式豉反。 数音朔。 而多聚士,尽其家,贷于公、有司以继之。 家财尽,从公及国之有司富者贷。 ○尽,津忍反。 贷音待,又音忒,注同。 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灾。 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灾奔晋。 六月,同盟于新城,从于楚者服,从楚者,陈、郑、宋。 且谋邾也。 谋纳捷灾。 秋,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而让元。 元,商人兄,齐惠公也。 书“九月”,从告。 七月无乙卯,日误。 ○弑音试,本又作“杀”。 元曰:“尔求之久矣。 我能事尔,尔不可使多蓄憾。 不为君则恨多。 ○蓄,敕六反,本又作“畜”。 憾,本又作“感”,户暗反,恨也。 将免我乎? 尔为之。 ”言将复杀我。 ○复,扶又反。 [疏]“将免我乎”。 ○正义曰:言尔已杀君矣,我若为君,尔将肯放免我乎? 言将复杀我。 刘炫云:“尔将免我为君之事乎? ”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 ”后三年,宋弑昭公;五年,齐弑懿公;七年,晋弑灵公。 史服但言事征,而不论其占,固非末学所得详言。 ○弑音试,下同。 [疏]注“后三”至“详言”。 ○正义曰:昭十七年传申须云:“彗所以除旧布新也。 天事恒象。 ”又二十六年传晏子曰:“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 ”宋、齐、晋三国之君,并为无道,皆有秽德。 今彗出而彼死,是除秽之事,但未测何以知此三君当之。 史服但言事征,不言其占,非末学所得详言,故言其验,而不推其义。 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灾于邾。 八百乘,六万人。 言力有余。 ○乘,绳证反,注同。 邾人辞曰:“齐出玃且长。 ”玃且,定公。 ○玃,俱䌸反;徐,居碧反。 且,子余反。 长,丁丈反,下注同。 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 ”乃还。 立适以长,故曰辞顺。 ○适,丁历反。 周公将与王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王,匡王。 叛,不与。 而使尹氏与聃启讼周公于晋。 讼,理之。 尹氏,周卿士。 聃启,周大夫。 ○聃,乃甘反。 赵宣子平王室而复之。 复使和亲。 楚庄王立,穆王子也。 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 即群舒。 ○燮,昔协反。 守,手又反。 蓼音了。 二子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 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 《国语》曰:“楚庄王幼弱,子仪为师,王子燮为傅”。 ○还音旋。 [疏]注“国语”至“为傅”。 ○正义曰:《楚语》蔡声子云:“楚庄王方弱,申公子仪父为师,王子燮为傅,使潘崇、子孔帅师以伐舒。 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 师还至,则以王如庐,庐戢黎杀二子而复王。 ”庐戢黎及叔麇诱之,遂杀斗克及公子燮。 庐,今襄阳中庐县。 戢黎,庐大夫。 叔麇,其佐。 斗克,子仪也。 ○庐,力于反,又音卢,注同。 戢,侧立反。 麇,九伦反。 初,斗克囚于秦,在僖二十五年。 秦有殽之败,在僖三十三年。 而使归求成。 成而不得志,无赏报也。 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乱。 传言楚庄幼弱,国内乱,所以不能与晋竞。 穆伯之从已氏也,在八年。 ○己音纪,又音祀。 鲁人立文伯。 穆伯之子,谷也。 穆伯生二子于莒,而求复。 文伯以为请。 襄仲使无朝,听命,复而不出,不得使与听政事,终寝于家,故出入不书。 ○为请,如字,又于伪反,下“以为请”同。 十五年亦放此。 与音预。 三年而尽室以复适莒。 文伯疾,而请曰:“谷之子弱,子,孟献子,年尚少。 ○尽,津忍反。 复,扶又反。 少,诗照反。 请立难也。 ”难,谷弟。 ○难,乃多反,又如字。 许之。 文伯卒,立惠叔。 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惠叔以为请,许之,将来。 九月,卒于齐。 告丧,请葬,弗许。 请以卿礼葬。 宋高哀为萧封人,以为卿。 萧,宋附庸。 仕附庸还,升为卿。 [疏]注“萧宋”至“为卿”。 ○正义曰:萧,本宋邑。 庄十二年“宋万弑闽公”,萧叔大心者,宋萧邑之大夫也。 平宋乱,立桓公。 宋人赏其劳,以萧邑封叔为附庸。 庄二十三年“萧叔朝公”,是为附庸,故称“朝”。 附庸宋国,故云“宋附庸”也。 宣十二年“楚子灭萧”。 此时萧国仍在,高哀仕于萧国,遂被拔擢升为宋卿。 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 出而待放,从放所来,故曰“遂”。 书曰:“宋子哀来奔。 ”贵之也。 贵其不食污君之禄,辟祸速也。 ○污,污辱之也。 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 齐人不服,故三月而后定,书以九月,明经日月皆从赴。 ○难,乃旦反。 [疏]注“齐人”至“从赴”。 ○正义曰:商人实以七月弑舍,取其位,而齐人未服,三月而后定。 定讫始来告,不告舍死之月,唯言商人弑舍。 鲁史以其九月来告,即书之于九月。 如此传文,告以九月,即书九月,明经之日月皆从赴而书,非褒贬详略也。 杜言此者,排先儒言日月有褒贬之义。 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已氏”。 犹言某甲。 ○夫音扶。 己音纪。 [疏]注“犹言某甲”。 ○正义曰:心恶其政,不以为“公”。 凡与人言,欲称君者,终不谓之为“公”。 曰“夫己氏”,斥懿公之名也。 刘云:“甲、己俱是名,故云‘犹言某甲’。 ”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宠求昭姬于齐。 昭姬,子叔姬。 曰:“杀其子,焉用其母? 请受而罪之。 ”○焉,于虔反。 冬,单伯如齐,请子叔姬,齐人执之。 恨鲁恃王势以求女故。 又执子叔姬。 欲以耻辱鲁。 【经】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华孙奉使邻国,能临事制宜,至鲁而后定盟,故不称使,其官皆从,故书“司马”。 ○华,户化反。 使,所吏反。 从,才用反。 [疏]注“华孙”至“司马”。 ○正义曰:成三年“晋侯使荀庚来聘。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 丁未,及孙良夫盟”。 彼先以君命行聘,礼既,而别与之盟,故书“聘”,又书“盟”。 此虽使来聘,鲁不令结盟,故书“盟”未称使也。 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即其比也。 诸侯之卿,例书名氏。 以华耦能率其属官,备礼尽仪,故贵其人,书其官也。 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唯言其官,不言氏族。 此既书“司马”,复曰“华孙”者,刘炫云:“或以为华耦贵之既深,故特书族。 ”案传,华耦,“鲁人以为敏”,则君子不许,是鲁贵之不深。 盖史有文质,故辞有详略。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大夫丧还不书,善鲁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仁孝之教,故特录敖丧归以示义。 [疏]注“大夫”至“示义”。 ○正义曰:桓十八年“公之丧至自齐”,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二注皆云:“告于庙也。 ”是公与夫人薨于外竟,皆启庙告至,例书于策。 宣八年“仲遂卒于垂”,成十七年“公孙婴齐卒于狸脤”,皆不书丧至。 是大夫丧还,例不书。 此独书“齐人归公孙敖之丧”者,《释例》曰:“公孙敖纵情弃命,既已绝位,非大夫也。 而备书于经者,惠叔毁请于朝,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仁孝之教,故曰‘为孟氏,且国故’是也。 ”不言来者,鲁人取之,齐人送之,非有专使特来,故不言来。 哀八年“齐人归讙及阐”,注云“不言来,命归之无指使”。 此亦彼之类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传例曰:“非礼也”。 单伯至自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传例曰:“获大城曰入”。 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将伐齐,晋侯受赂而止,故总曰“诸侯”。 言不足序列。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齐人以王故来送子叔姬,故与直出者异文。 [疏]注“齐人”至“异文”。 ○正义曰:传例“出曰来归”,是直出之文也。 齐人以王之故来送叔姬,故与直出异文也。 使者卑微,不可言齐侯使人,故云“齐人来归”。 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成九年“晋人来媵”之类,皆是来者微贱,不得称君命,故举国称“人”。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郛,郭也。 ○郛音孚。 【传】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因晋请齐。 ○为,于伪反,下“为孟”及下注“为惠叔”皆同。)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 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 古之盟会,必备威仪,崇贽币。 宾主以成礼为敬,故传曰“卿行旅从”。 春秋时率多不能备仪,华孙能率其属,以从古典,所以敬事而自重,使重而事敬,则鲁尊而礼笃,故贵而不名。 ○皆从,才用反,注“旅从”同,又音如字。 贽音至。 率,所类反,又音律。 使,所吏反。 [疏]注“古之”至“不名”。 ○正义曰:杜检传文,诸言“书曰”者,皆是仲尼新意。 此云“其官皆从”,即云“书曰司马,贵之”,明是贵其官从,故书其官也。 《聘礼》之文有上介众介至所聘之国,誓于其竟,则史读书,司马执策。 贾人拭玉,有司展币,其从群官多矣。 《诗·绵蛮》之篇,言大臣出行,微臣随从。 传称“卿行旅从”。 昭六年,楚公子弃疾聘晋,至于郑竟而誓,知其从人多矣。 盟会礼重于聘,知古人盟会,必备威仪,崇贽币。 宾之与主,以成礼为敬,故传云“其官皆从,贵之也”。 春秋之时,率多不能备威仪,故传每言“一个行李”是也。 华孙今独能率其官属,以从古典,所以敬其君事而自镇重也。 使人既重而承事恭敬,则鲁被尊而宾礼荐也。 奉使邻国,能尊主厚礼,是可贵之事,故仲尼贵而不名。 至宴,无故扬其先祖之罪,为己谦辞,是不敏之极。 “鲁人以为敏”,明君子所不与。 言仲尼贵其官从,君子嗤其失。 辞有善有恶,传两举之也。 《释例》曰:“古之盟会,必备礼仪,示等威,明贵贱。 各以成礼为节。 节制兼备,则名位不愆。 华孙居扰攘之世,而能率由古典,所以敬事而自重,使重而事敬,则鲁尊而礼笃,故贵之也。 至于宴会,追称先人之罪,为己谦辞。 谦以失辞,故传云‘鲁人以为敏’,明君子所不与也。 ”是言善恶两举之事也。 襄五年传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贪也。 ”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不刑”。 言“贪也”,罪壬夫:“不刑”,责共王,亦是两举之文。 其事类于楚也。 服虔云:“华耦为卿,侈而不度,以君命修好结盟,举其官属从之,空官废职。 鲁人不知其非,反尊贵之。 ”其意以为贵之者,鲁人贵之,非君子贵之。 案经仪父与鲁结好,子哀不义,宋公司城效节来奔,单伯自齐致命,传皆言“书曰,贵之”,实善而贵之也。 此亦云“书曰‘司马华孙’,贵之”,何故恶而贵之也? 刘炫又难云:“此为不知其非,仪父岂亦鲁不知其非而贵之乎? ”孔子修《春秋》,裁其得失,定其褒贬,善恶章于其篇,臧否示于来世。 若鲁人所善亦善之,所恶亦恶之,已无心于抑扬,遂逐鲁人之善恶,削笔之劳,何所施用? 约之以理,岂其然哉? “其官皆从”,谓共聘之官无阙,当有留治政者,岂举朝尽行而责其空官也? 若以官从即责空官,聘礼官属不少,岂周公妄制礼乎? 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于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 臣承其祀,其敢辱君? 耦,华督曾孙也。 督弑殇公在桓二年。 耦自以罪人子孙,故不敢屈辱,鲁君对共宴会。 请承命于亚旅。 ”亚旅,上大夫也。 ○亚,于嫁反。 [疏]注“亚旅上大夫也”。 ○正义曰:《尚书·牧誓》:武王呼群官而誓曰“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孔安国云:“亚,次也;旅,众也。 众大夫其位次卿。 ”成二年传鲁赐晋三帅三命之服,“候正、亚旅,受一命之服”。 皆卿后即次亚旅,知是上大夫也。 华孙不敢当君,请受上大夫之宴。 鲁人以为敏。 无故扬其先祖之罪,是不敏。 鲁人以为敏,明君子所不与也。 [疏]“鲁人”。 ○正义曰:鲁人,鲁钝之人。 夏,曹伯来朝,礼也。 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十一年“曹伯来朝”。 虽至此乃来,亦五年。 传为“冬,齐侯伐曹”张本。 [疏]“诸侯”至“制也”。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郑玄云:“父死子立曰世。 ”凡诸侯相朝,皆小国朝于大国,或敌国相为宾。 或彼君新立,此往朝焉;或此君新即位,自往朝彼,皆是世相朝也。 襄元年“邾子来朝”,传曰“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是此新立而彼朝之也。 文九年“曹伯襄卒”,十一年“曹伯来朝”,传曰:“即位而来见也。 ”是彼新立而朝此也。 则知春秋之时犹有世相朝法,与《周礼》合也。 《周礼》诸侯邦交,唯有此法,无五年再朝之制。 此云“古之制也”,必是古有此法。 但礼文残缺,未知古是何时。 郑玄云:“古者,据今而述前代之言。 夏殷之时,天子盖六年一巡狩,诸侯问而朝天子。 其不朝者,朝罢朝。 五年再相朝者,似如此。 ”然则古者,据今时而道前世,自不必皆道前代。 传称“古者越国而谋”,非谓前代之人有此谋也。 “古人有言”,非谓前代之人有此言也。 《诗》云:“我思古人”,非思夏殷之人也。 此云“古”者,亦非必夏殷。 郑言夏殷礼,非也。 僖十五年“公如齐”,杜云:“诸侯五年再相朝,礼也。 ”引此证彼,则是当时正法,非谓前代礼也。 或人见僖公朝齐,杜引此为证,遂言五年再相朝是事霸主之法。 然则鲁非霸主,曹伯何以朝之? 曹岂推鲁为霸主而屈己以朝之也? 且云“古之制也”,即是古之圣王制为此法。 天子不衰,诸侯无霸,明德天子岂虑世衰霸主威权不行而为之制此法,驱诸侯以朝之? 此不达理之言耳。 然则诸侯之邦交者,将以协近邻,结恩好,安社稷,息民人。 土宇相望,竟界连接,一世一朝,疏阔大甚,其于闲暇之年,必有相朝之法。 《周礼》言“世相朝”者,以其一旧一新,彼此未狎,于此之际,必须往朝,举其礼之大者,不言唯有此事。 五年再相朝,正是周礼之制,《周礼》文不具耳。 文襄之霸,其务不烦,诸侯以五年再朝,往来大数。 更制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所以说诸侯也。 五年一朝者,亦谓朝大国耳。 且彼因说吊葬,非独霸主之丧,明使诸侯相共行此礼也。 霸主遭时制宜,非能创制改物。 诸侯或从时令,或率旧章。 此在文襄之后,仍守旧制,故五年再相朝也,传言“古之制”,以文襄己改故也。 昭十三年岁聘间朝,是周之诸侯朝天子之法,故《释例》引之云“明主之制,岁聘以志业”,以解朝聘之数。 《尚书·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孔《传》云:“一朝会京师。 ”是再朝而会,周之正礼也。 若然,《大行人》云:“侯服,一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 ”何于服数朝者,《大行人》所云,谓贡物而见,或君自至,或遣臣来。 除此贡物之外,别有朝会之礼。 沈氏以为诸侯五年再相朝及昭十三年皆为朝牧伯之法。 以“间朝以讲礼”与“再朝而会”是三岁之朝与六年之朝。 大率言之,是五年之内再相朝也。 但鲁非曹之伯国,而沈云朝牧伯之礼又昭十三年朝盟主之法,亦无明证。 沈氏之言,未可从也。 齐人或为孟氏谋,孟氏,公孙敖家,庆父为长庶,故或称“孟氏”。 ○长,丁丈反。 [疏]注“孟氏”至“孟氏”。 ○正义曰:公孙敖,庆父之子。 杜以庆父与庄公异母,庶长称孟。 虽强同于适,自称为仲,以其实是长庶,故时人或称“孟氏”。 曰:“鲁,尔亲也。 饰棺置诸堂阜,堂阜,齐、鲁竟上地。 饰棺不殡,示无所归。 ○置,之豉反。 竟音境。 殡,必刃反。 [疏]注“堂阜”至“所归”。 ○正义曰:《丧大记》云“饰棺,君龙帷。 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加帷磕,𫄸纽六。 大夫画帷。 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𫄸纽二,玄纽二”。 郑玄云:“饰棺者,以华道路及圹中,不欲使众恶其亲也。 荒,蒙也。 在旁曰帷,在上曰荒,皆所以衣柳也。 士布帷,布荒。 君大夫加文章焉。 黼荒,缘边为黼文。 画荒,缘边为云气。 火、黻为列于其中耳。 褚以衤亲覆棺,乃加帷磕于其上。 纽,所以连结帷磕者也。 ”《礼》之饰棺,唯有此耳。 齐人教之饰棺,盖依此大夫之制而为之饰。 置诸堂阜,故为不殡,示无所归,冀鲁人哀之也。 沈氏云:“饰棺,即《杂记》云‘诸侯死于道。 其輤有裧,缁布裳帷,素锦以为屋而行。 大夫死于道,以布为輤而行’。 ”义或当然。 鲁必取之。 ”从之。 卞人以告。 卞人,鲁卞邑大夫。 ○卞,皮彦反。 [疏]注“卞人,鲁卞邑大夫”。 正义曰:治邑大夫,例呼为“人”。 孔子父为鄹邑大夫,谓之鄹人,知此卞人是卞邑大夫。 其邑近堂阜,故见之而告鲁君。 惠叔犹毁以为请,敖卒,则惠叔请之,至今期年而犹未巳。 毁,过丧礼。 ○期,居其反。 [疏]注“敖卒”至“丧礼”。 ○正义曰:敖卒巳向周年,犹尚毁以为请,知敖卒即请,至今未巳也。 传言“犹毁”,是不复应毁,故知“毁,过丧礼”也。 刘炫云:“敖去年九月卒,至今年夏,据月未匝,不得称期年。 ”今知非者,杜以传云“惠叔犹毁”,据日月之久,欲盛言其远,故云期年。 但首尾二年亦得为期年之义,刘以未周十二月而规杜氏,非也。 立于朝以待命。 许之,取而殡之。 殡于孟氏之寝,终叔服之言。 齐人送之。 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为孟氏,且国故也。 为惠叔毁请,且国之公族,故听其归殡而书之。 ○为,于伪反。 葬视共仲。 制如庆父,皆以罪降。 ○共音恭。 声己不视,帷堂而哭。 声己,惠叔母,怨敖从莒女,故帷堂。 ○己音纪。 [疏]“帷堂”。 ○正义曰:《檀弓》云“尸未设饰,故帷堂。 小敛而彻帷”。 至大敛之节,又帷堂,以至于殡恒帷堂。 《杂记》云“朝夕哭则不帷”。 今声己恨穆伯,故朝夕哭仍帷堂。 《檀弓》又云“帷殡非古,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 与此相类也。 敬姜者,穆伯妻,文伯歜之母也。 穆伯,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与敖非一人。 襄仲欲勿哭,怨敖取其妻。 惠伯,曰:“丧,亲之终也。 惠伯,叔彭生。 虽不能始,善终可也。 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 各尽其美,义乃终。 ○佚音逸。 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 ’子无失道,何怨于人? ”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 他年,其二子来,敖在莒所生。 ○毋音无。 说音悦。 [疏]“祭敬”至“道也”。 ○正义曰:“祭敬”者,谓助祭于兄弟之家尽其敬也。 “丧哀”者,谓兄弟死丧之事竭其哀也。 “情虽不同”,谓内相怨恨。 情虽不能和同,当无绝其爱,是相亲之道也。 孟献子爱之,闻于国。 献子,谷之子仲孙蔑。 ○闻音问,或如字,下同。 蔑,亡结反。 ○或谮之曰:“将杀子。 ”献子以告季文子。 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于礼乎? 远礼不如死。 ”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句鼆、戾丘,鲁邑。 有寇攻门,二子御之而死。 ○远,于万反,下同。 句,七侯反。 鼆,又作“黾”,莫幸反。 戾,力计反。 [疏]注“句鼆”至“而死”。 ○正义曰:句鼆、戾丘有寇攻门不书者,服虔云“鲁国中小寇,非异国侵伐”,故不书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 得常鼓之月,而于社用牲为非礼。 [疏]注“得常”至“非礼”。 ○正义曰:此与庄二十五年经文正同,彼传云“非常”,此传云“非礼”者,彼失常鼓之月,言鼓之为非常;此得常鼓之月,而用牲为非礼。 彼云“六月”,实是七月。 传因日月之变,以起时历之误,故《释例》曰:“文十五年与庄二十五年经文皆同,而更复发传曰‘非礼’者,明前传欲以审正阳之月,后传发例欲以明诸侯之礼,而用牲为非礼也。 此乃圣贤之微旨,而先儒所未喻也。 ”是解二传不同之意。 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去盛馔。 ○去,起吕反。 馔,仕眷反。 [疏]注“去盛馔”。 ○正义曰:《周礼》“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 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 天地有灾则不举”。 郑玄云:“杀牲盛馔曰举。 ”今云“天子不举”,是去盛馔、贬膳食也。 伐鼓于社,责群阴。 伐,犹击也。 [疏]注“责群阴。 伐,犹击也”。 ○正义曰:《郊特牲》云:“社祭土而主阴气也。 君南乡于北墉下,答阴之义也。 ”《论语》云:“鸣鼓而攻之。 ”伐鼓者,是攻责之事,故云责群阴也。 日食者,阴侵阳,故责阴以救日。 孔安国《尚书传》云:“凡日食,天子伐鼓于社,责上公。 ”然则社以上公配食,天子伐鼓,责群阴,亦以责上公也。 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亦以请群阴也。 互相备也。 诸侯用币于社,社尊于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之。 [疏]注“社尊”至“责之”。 ○正义曰:昭二十九年传曰:“封为上公,祀为贵神。 社稷五祀,是尊是奉。 ”是社为上公之神,尊于诸侯。 礼用币者,皆是告请神明之事。 以社尊,故用币请救,而不敢攻责也。 阴侵阳而请阴者,请止而勿侵阳也。 伐鼓于朝,退自责。 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异制,所以训民。 [疏]注“天子”至“训民”。 ○正义曰:天子不举,自贬食耳。 而以为事神者,畏敬神明,乃自贬损,彻膳不举,亦是事神之义,故通以不举为事神也。 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等威,威仪之等差。 ○差,初佳反,又初宜反。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 以单伯执节不移,且畏晋,故许之。 书曰:“单伯至自齐。 ”贵之也。 单伯为鲁拘执,既免而不废礼,终来致命,故贵而告庙。 ○为,于伪反,下“似为”同。 拘音俱。 新城之盟,在前年。 蔡人不与。 不会盟。 ○与音预,下同。 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兼帅二军。 曰:“弱,不可以怠。 ”怠,解也。 ○解,佳卖反。 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 凡胜国,曰“灭之”;胜国,绝其社稷,有其土地。 ○还音旋。 获大城焉,曰“入之”。 得大都而不有。 [疏]“凡胜”至“入之”。 ○正义曰:此传已发凡例,襄十三年复发,传云“用大师曰‘灭’,弗地曰‘入’”。 再发例者,兵之所加,不可细举,故举旧策之典。 以例而言,用大师,起大众,重力以陷敌,因而有之,故曰“胜国”,通以“灭”为文也。 以成师重力,虽获大城,得而弗有,故直以出入为辞,曰“入之”而已。 城不包地,国不通邑,灭邑必主大师,是故再发例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 齐执王使,且数伐鲁。 ○使,所吏反,下王使同。 数音朔。 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 于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 明今不序诸侯,不以公不会故。 ○难,乃旦反,下注同。 书曰:“诸侯盟于扈。 ”无能为故也。 恶其受赂,不能讨齐。 ○恶,乌路反。 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 谓国无难,不会义事,故为“恶”。 不书,谓不国别序诸侯。 与而不书,后也。 谓后期也。 今贬诸侯,似为公讳,故传发例以明之。 ○为,于伪反。 [疏]“凡诸侯”至“后也”。 ○正义曰: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曰:“公后至,故不书所会。 ”因发例云:“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 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 ”彼乃义事,而公后期,讳君之恶,故总称“诸侯”。 此亦总称“诸侯”,不会,非公之罪。 而经文相似,传辩其嫌,故更复发例,而以善形恶。 凡诸侯为义事聚会,而公不与,则不历书诸国,讳君恶也。 若公实与会,而亦不书诸国,为公后期也,即七年扈之盟是也。 今于此会,受赂舍罪,致使鲁有齐患。 公虽不与,非公之罪。 经与后期文同,似为公讳,故传发例以明之。 此会公虽不与,非公恶也。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单伯虽见执,能守节不移,终达王命,使叔姬得归。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 不能讨己。 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 此年夏朝。 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 己则无礼,执王使而伐无罪。 ○己音纪。 使,所吏反。 而讨于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 ’礼以顺天,天之道也。 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 《诗》曰:‘胡不相畏? 不畏于天。 ’《诗·小雅》。 ○女音汝。 相,息亮反,又如字。 [疏]“曰女”至“道也”。 ○正义曰:言“曰”者,原齐侯之意而为之辞也。 责曹曰“女何故行礼? ”谓责朝鲁也。 天道以卑承尊,人道以小事大。 礼者自卑而尊人、朝者谦顺以行礼。 行礼以顺天,是天之道也。 ○“诗曰”至“于天”。 ○正义曰:此《诗·小雅·雨无正》之篇。 胡,何也。 诗人责朝廷之臣,女群臣上下何以不相畏乎? 女上下不相畏,乃是不畏于天也。 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 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诗·周颂》。 言畏天威,于是保福禄。 不畏于天,将何能保? 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为十八年齐弑商人传。 ○守,手又反。 发布时间:2026-03-05 10:18:00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