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一 宣元年,尽四年 内容: ◎宣公○陆曰:“宣公名倭,一名接,又作委。 文公子,母敬嬴。 《谥法》:善问周达曰宣。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宣公名倭,或作接。 文公之子,敬嬴所生,以匡王五年即位。 是岁,岁在寿星。 谥法:善问周达曰宣。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无传。) 公子遂如齐逆女。 不讥丧娶者,不待贬责而自明也。 卿为君逆,例在文四年。 ○娶,七喻反。 为,于伪反。 [疏]“不讥”至“四年”。 ○正义曰:文公丧未期,此时已娶。 违礼不讥者,此事甚恶,言不待贬责而其恶自明也。 昭元年《公羊传》曰:“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贬绝然后罪恶见者,贬绝以见罪恶”,是其义也。 文四年,“逆妇姜于齐”。 传云:“卿不行,非礼也”。 是卿为君逆之例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称妇,有姑之辞。 不书氏,史阙文。 [疏]注“称妇”至“阙文”。 ○正义曰:宣公母敬嬴在,是有姑也。 夫人以姜为姓,举姓,而称姜氏,去氏称姜则不成文义。 知不称氏者,史阙文也。 传言新作延厩而经无作字,是作传之时,经犹未阙,于后经始阙耳。 此文传亦无氏,知是本史先阙,故云史阙文而不云经阙文也。 史文既阙,仲尼不正之者,以无所褒贬,故因其详略也。 诸经所关者,或史文先阙,仲尼不改;或仲尼具文在后始阙。 《公羊》、《谷梁》,汉初始为其传,见其阙文,妄为之说,非其实也。 《公羊传》曰:“夫人何以不称姜氏? 贬。 曷为贬? 讥丧娶。 丧娶者,公也,则曷为贬夫人? 内无贬于公之道也。 内无贬于公之道,则曷为贬夫人? 夫人与公一体也。 ”《谷梁》之意亦然。 先儒取以为说。 服虔云:古者一礼不备,贞女不从。 故《诗》云:“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宣公既以丧娶,夫人从亦非礼,故不称氏。 见略贱之也。 杜不然者,女之出嫁,事由父母。 夫来取之,父母许之,岂得问礼具否? 拒逆昏姻之命,从夫丧娶,父母之咎,自可罪其父母,何以贬责夫人? 若其贬责夫人,当去夫人之号,减一氏字,复何所明? 夫人之称姜氏,犹遂之称公子也。 舍遂之族而去子称公可乎? 亦知遂不可去子称公,夫人复安可以去氏称姜也? 逆妇姜于齐,以卿不行变文略贱。 此经贬遂不称公子以成夫人之尊,非略贱之事也。 《诗》责彊暴之男,行不由礼,陈其争讼之辞,述其守贞之意,此岂是宣公淫掠,而欲令齐女守贞哉! 夏,季孙行父如齐。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放者,受罪黜免,宥之以远。 ○宥音又。 [疏]注“放者”至“以远”。 ○正义曰:《舜典》云“流宥五刑”。 孔安国云:“以流放之法宽五刑。 ”是放者,有罪当刑,而不忍刑之,宽其罪而放弃之也。 三谏不从,待放而去者,彼虽无罪,君不用其言,任令自去,亦是放弃之义。 放之与奔,俱是去国,而去情小异。 《释例》曰:“奔者,迫窘而去,逃死四邻,不以礼出也。 放者,受罪点免,宥之以远也。 臣之事君,三谏不从,有待放之礼。 故传曰:‘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 ’迫窘而出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 故传通以进为文。 仲尼修《春秋》,又以所称为优劣也。 ”言优劣者,放者,君舍其罪,缓步而出,是其优也;奔者,止则惧死,奔驰而去,是其劣也。 昭八年“楚人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哀三年“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与此胥甲父等,皆甘心受罪、黜其官位,宥之以适远方,是实放而书放也。 襄二十九年传称:“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 ”“书曰‘出奔’,罪高止也。 高止好以事自为功,且专,故难及之。 ”彼罪高止,故实放而书奔也。 然则文十四年传称“宋高哀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 高哀无罪亦改放而书奔者。 放者,缘遣者之意为义;奔者,指去国之人。 立文据其所往之处,皆是从外来耳。 高哀身来至鲁,自鲁而称来奔,不书宋人之意,故不得言放。 此乃外内之文异耳。 叛者,以地适他称叛,入鲁则称来奔,亦此之类也。 公会齐侯于平州。 平州,齐地,在泰山牟县西。 ○牟,亡侯反。 公子遂如齐。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鲁以赂齐,齐人不用师徒,故曰取。 秋,邾子来朝。 无传。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晋赵盾帅师救陈。 传言救陈、宋。 经无宋字,盖阙。 ○盾,徒本反。 [疏]注“传言”至“盖阙”。 ○正义曰:陈、宋俱被楚侵,明其并救二国,传称救陈、宋,而经无宋字,故设疑云“盖阙”也。 服虔云:赵盾既救陈而楚师侵宋,赵盾欲救宋而楚师解去。 案经、传皆言侵陈,遂侵宋。 陈在宋南,是先侵陈,去陈乃侵宋也,若赵盾越宋而南救陈,犹及楚师,北回救宋,安得不及楚也? 若言欲救宋而楚师解去,则救陈之时,楚师已向宋矣,何以书救陈也? 盖以陈既被侵,方始告晋,晋人起师救陈,楚又移师侵宋。 晋师比至于郑,楚师既已去矣,故诸国会于棐林,同共伐郑。 棐林,郑地。 明晋始至郑,不得与楚相遇,故竟无战事。 言救陈、宋者,皆是致其意耳!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 晋师救陈、宋,四国君往会之,共伐郑也。 不言会赵盾,取于兵会,非好会也。 棐林,郑地,荧阳宛陵县东南有林乡。 ○棐,芳尾反。 好,呼报反。 [疏]“晋师”至“林乡”。 ○正义曰:晋本兴师为救陈、宋,但楚师巳去,故四国之君往会晋师,与共伐郑。 言于棐林者,行会礼,然后伐。 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亦行会礼,乃伐,与此同也。 晋师赵盾为将,不言会赵盾而言晋师者,取于兵会,非好会。 言所会,会其兵,非会其人,故称师。 案定八年,“公会晋师于瓦”,注云“卿不书,礼不敌公”。 知此非为赵盾不敌公侯、称师者,沈氏云:此会有宋公、陈侯等,犹成二年会于蜀,有蔡、许之君,故知此非为赵盾不得敌诸侯,但取于兵会,彼会于瓦唯有公,故知与此异耳。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崇,本亦作崇。 晋人、宋人伐郑。 【传】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 尊君命也。 (诸侯之卿,出入称名氏,所以尊君命也。 传于此发者,与还文不同,故释之。) [疏]注“诸侯”至“释之”。 ○正义曰:氏者,位尊乃赐,是臣之宠号。 具名氏,所以尊君命,言君命重,故贵臣行;行人贵,则君命尊也。 诸侯之卿,出入称名氏者,若宋华元、卫元咺之类是也。 如鲁卿公孙敖丧归尚称氏,明生归亦然。 其归父意,如叔孙婼不称氏者,名有所为,与常例不同也。 会盟征伐具名氏者,皆是尊君命也。 传独于此发者,为其与还文不同,故于此释之。 《释例》曰:“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以为礼辞。 故公子翚逆女,传曰‘修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曰‘尊君命’,互发其义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尊夫人也。 遂不言公子,替其尊称,所以成小君之尊也。 公子,当时之宠号,非族也,故传不言舍族。 《释例》论之备矣。 ○称,尺证反。 舍音舍。 [疏]注“遂不”至“备矣”。 正义曰:公子亦是宠号,其事与族相似。 鲁臣有罪,则贬去其族,族去则非卿。 今遂与夫人俱至,物无两大,人不并尊。 若从夫人者尊。 则夫人卑矣故替其尊,称令从夫人者,卑则夫人尊矣。 《释例》曰:“往必称族,以示其重,还虽在涂,必舍族以替之,所以成小君之尊,是其义也。 ”成十四年,“叔孙侨如逆女”及以夫人至,其文与此正同。 彼传云:“称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 ”此传不言称族、舍族者,《释例》曰:“传云:‘公子遂如齐逆女。 尊君命也。 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尊夫人也。 ’叔孙侨如逆女,则往曰称族,还曰舍族。 然则公子、公孙,系公之常言,非族也。 ”是言公子非族,故与彼异文。 公子虽则非族,称、舍亦与族同。 故其言尊君命、尊夫人与彼亦不异也。 所以异者,族必君赐乃称之,公子、公孙系公之常言,不须待赐乃称之耳。 夏,季文子如齐,纳赂以请会。 宣公篡立,未列于会,故以赂请之。 ○篡,初患反。 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胥甲,下军佐,文十二年战河曲,不肯薄秦于险。 [疏]注“胥甲”至“于险”。 ○正义曰:案彼传,胥甲与赵穿同罪,放胥甲而舍赵穿者,于时赵盾为政,穿见晋君之婿,或本罪轻于胥甲,故得无咎。 而立胥克。 克,甲之子。 先辛奔齐。 辛,甲之属大夫。 会于平州,以定公位。 篡立者,诸侯既与之会,则不得复讨。 臣子杀之,与弑君同。 故公与齐会而位定。 ○复,扶又反。 [疏]注“篡立”至“位定”。 ○正义曰:春秋之世,王政不行,诸侯自相推戴,废立不由天子。 篡弑而立,则邻国讨之,若与之会,则序之于列,成其为君。 诸侯既巳为会,则臣子不得复讨。 若其杀之,则与弑君罪同。 宣公杀子恶而取国,常畏鲁人讨已,心不自安,纳赂请会。 故既与齐会,而公位乃定。 成十五年戚之会,讨曹成公,成公得列于会。 后曹人请于晋曰:“先君无乃有罪乎? 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 ”是列会则位定也。 东门襄仲如齐拜成。 谢得会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之田,为立公故,以赂齐也。 济西,故曹地。 僖三十一年晋文以分鲁。 ○为,于伪反。 宋人之弑昭公也,在文十六年。 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 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 文十五年、十七年,二扈之盟,皆受赂。 [疏]注“文十”至“受赂”。 ○正义曰:杜以传言“皆取赂而还”,必有二事,乃得称皆,故指二扈之盟以充皆义。 刘炫云:“案传数晋罪,近发宋弑昭公前扈之盟,文所不及,何当虚指其事? 言皆取赂,故谓宋及晋平,取宋赂,为鲁讨齐,取齐赂也。 ”案此言会诸侯于扈,文承“宋人之弑昭公”下,知非十七年会于扈,既取宋赂,又取齐赂,而称皆,必为十七年、十五年二扈之盟者。 案十七年会于扈,寻检经、传全无鲁讨齐之事,岂得违背经、传妄指十七年乎? 但宋弑昭公,其罪既大,故先言之;为鲁讨齐,其失小,故后言之。 刘炫以传文先后颠倒,又以会于扈为十七年之事,违背经、传而规杜,非也。 “取赂而还”,书本或云“取齐赂而还”。 检勘古本及杜注意,并无“齐”字。 文十七年宋及晋平,唯受宋赂。 十五年会扈,受齐赂耳。 传言皆者,皆齐、宋也。 故知皆取齐赂者非也。 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 ”遂受盟于楚。 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 卒在文十三年。 ○共音恭。 陈灵公受盟于晋。 秋,楚子侵陈,遂侵宋。 晋赵盾帅师救陈、宋。 会于棐林,以伐郑也。 楚𫇭贾救郑,遇于北林。 与晋师相遇。 荧阳中牟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北。 囚晋解扬,晋人乃还。 解扬,晋大夫。 ○解音蟹。 晋欲求成于秦,赵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 崇,秦之与国。 ○秦急崇,绝句;本或作“崇急,秦必救之”,是后人改耳。 [疏]“秦急崇”。 ○正义曰:崇是秦之与国,故秦人急于援崇。 吾以求成焉。 ”冬,赵穿侵崇,秦弗与成。 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 报囚解扬。 于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于楚。 竞,强也。 为明年郑伐宋张本。 ○侈,昌氏反。 又尸氏反。 骤,仕救反。 【经】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 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得大夫,生死皆曰获。 例在昭二十三年。 大棘在陈留襄邑县南。) [疏]“宋华”至“生帅师”。 ○正义曰:此华元、归生及哀二年赵鞅、罕达客主各言帅师者,皆是将尊师众,故并具其文,或于“归生”之下无“帅师”之字,脱耳。 ○注“得大”至“县南”。 ○正义曰:此获华元,生也。 哀十一年“获齐国书”,死也。 以此知生死皆曰获。 昭二十三年传云:“书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君臣之辞也。 ”传言“书曰”是仲尼变例也。 秦师伐晋。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郑为楚伐宋,获其大夫。 晋赵盾兴诸侯之师将为宋报耻,畏楚而还。 失霸者之义,故贬称人。 ○为郑,于为反,下同。 [疏]注“郑为”至“称人”。 ○正义曰:诸经贬诸侯之卿称人者,传皆言其名氏。 此传唯称赵盾及诸侯之师侵郑,诸侯之将不言名氏,则实是微者,非贬之也。 赵盾畏楚而还,故贬之称人。 《释例》曰:“郑受楚命伐宋,大败宋师,获其二卿。 此晋之不竞也。 晋于是申命众国,大起其众,将以雪宋之耻,取威定霸。 赵盾为政,而畏越椒之盛,不敢遂其所志,托辞班师,失宋之心,孤诸侯之望,所以致贬也”。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灵公不君,而称臣以弑者,以示良史之法,深责执政之臣,例在四年。 ○皋,古刀反。 [疏]注“灵公”至“四年”。 ○正义曰:《释例》曰:“经书‘赵盾弑君’,而传云‘灵公不君’,又以明于例,此弑宜称君也。 弑非赵盾,而经不变文者,以示良史之意,深责执政之臣。 传故特见仲尼曰:‘越竟乃免。 ’明盾亦应受罪也。 ”虽原其本心,而《春秋》不赦其罪,盖为教之远防。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无传。 【传】二年春,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受楚命也。 ○受命于楚,本或作命于楚。)宋华元、乐吕御之。 二月壬子,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 获乐吕,(乐吕,司寇。 获不书,非元帅也。 获,生死通名。 经言获华元,故传特护之曰囚,以明其生获,故得见赎而还。 ○帅,所类反。 赎,食欲反。)及甲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 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 (狂狡,宋大夫。 辂,迎也。 ○乘,绳证反,下同。 俘,芳夫反。 馘,古获反。 馘百人或馘百者,人,衍字。 狡,古卯反。 辂,五嫁反。)倒戟而出之,获狂狡。 君子曰:“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 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听,谓常存于耳,着于心,想闻其政令。 ○倒,丁老反。 宜其为禽,一本作宜其禽也。 毅,鱼既反。 着,直略反。)杀敌为果,致果为毅。 易之,戮也。 ”(易,反易。) [疏]“君子”至“戮也”。 ○正义曰:军法以杀敌为上,将军临战,必三令五申之。 狂狡失即戎之礼,违元帅之命曲法以拯郑人,宜其为禽也。 昭,明也。 兵戎之事,明此果毅以听之之谓礼,能杀敌人是名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 致此果敢乃名为毅,言能彊毅以立功。 “易之,戮也”,反易此道,则合刑戮也。 昭谓明晓此礼,致谓达之于敌。 毅,彊也。 能致用此意乃为彊人,言在军对敌必须杀也。 《尚书》成汤数桀之罪以誓众云:“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 尔不从誓言,予则拏戮汝。 ”武王数纣之罪以誓众云:“勖哉夫子! 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 尔所不勖,其于尔躬有戮! ”二王以至圣伐至恶,尚誓众使多杀,是军法务在多杀,杀敌乃为礼也。 《公羊》善宋襄公“不鼓不成列”,以为文王之战亦不过此。 武王之战既知不然,文王之战岂当若是? 审如《公羊》之言,文王未晓战法,其不能身定天下,岂为此乎! 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 及战,曰:“畴昔之羊,子为政;畴昔,犹前日也。 ○食音嗣。 斟,之金反。 不与音预。 [疏]注“畴昔犹前日也”。 ○正义曰:《礼记·檀弓》云:孔子谓子贡曰:“吾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 ”郑玄云:“畴昔,犹前日也”。 是相传为然。 今日之事,我为政。 ”与入郑师,故败。 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民,憾,恨也。 殄,尽也。 ○憾,本亦作感,户暗反,注同。 败,必迈反,又如字。 殄,大典反。 于是刑孰大焉。 《诗》所谓‘人之无良’者,《诗·小雅》。 义取不良之人,相怨以亡。 其羊斟之谓乎! 残民以逞”。 宋人以兵车百乘、文马百驷画马为文四百匹。 ○逞,敕领反。 [疏]注“画马为文”。 ○正义曰:谓文饰雕画之,若朱其尾鬣之类也。 以赎华元于郑。 半入,华元逃归,立于门外,告而入。 告宋城门而后入,言不苟。 见叔牂,曰:“子之马然也? ”叔牂,羊斟也。 卑贱得先归,华元见而慰之。 ○牂,子郎反。 对曰:“非马也,其人也。 ”叔牂知前言以显,故不敢让罪。 既合而来奔。 叔牂言毕,遂奔鲁。 合,犹答也。 [疏]“见叔”至“来奔”。 ○正义曰:叔牂卑贱,故得先归,华元见而安慰之曰:往奔入郑军者,子之马,自然非子之罪。 叔牂自知前言已显,不敢隐讳,乃对元曰:“非马也,其人也。 ”言是已为之。 叔牂既答华元而即来奔鲁耳。 服虔载三说,皆以“子之马然”为叔牂之语,“对曰”以不为华元之辞。 贾逵云:叔牂,宋守门大夫,华元既见叔牂,牂谓华元曰:子见获于郑者,是由子之马使然也。 华元对曰:非马自奔也,其人为之也。 谓羊斟驱入郑也。 奔,走也。 言宋人赎我之事既和合,而我即来奔耳。 郑玄云:叔牂即羊斟也,在先得归,华元见叔牂,牂即诬之曰:奔入郑军者,子之马然也,非我也。 华元对曰:“非马也,其人也。 ”言是女驱之耳! 叔牂既与华元合语,而即来奔鲁。 又一说叔牂宋人,见宋以马赎华元,谓元以赎得归,谓元曰:子之得来,当以马赎故然。 华元曰:“非马也,其人也”。 言已不由马赎,自以人事来耳! 赎事既合,而我即来奔。 杜以传文见叔牂而即言曰,则曰下皆当为华元之语,不得为叔牂之辞。 且以华元与贱人交语而称“对曰”,谓归国而“来奔”,皆于文不顺。 又羊斟与叔牂当是名字相配,故不从三家而别为之说,采郑氏来奔为奔鲁耳。 合是聚合言语,故云“合犹答也”。 宋城,华元为植,巡功。 植,将主也。 ○植,直吏反,注同。 将,子匠反。 [疏]注“植将主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马》:“大役属其植。 ”郑司农云:“植谓部曲将吏。 ”故“宋城,华元为植,巡功”,是植谓将领主帅监作者也。 巡功,谓巡城检作功也。 城者讴曰:“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 睅,出目。 皤,大腹。 弃甲,谓亡师。 ○讴,乌侯反。 睅,户板反;《说文》、《字林》云,大目也;苏林云,寝视不安貌;孟康云,犹分然也。 皤,步何反。 [疏]注“睅出目,皤大腹”。 ○正义曰:《说文》云:“睅,大目也。 ”目大则出见,故云出目也。 皤是腹之状,腹以大为异,故为大腹也。 于思于思,弃甲复来。 ”于思,多鬓之貌。 ○于思,如字,又西才反,多须貌;贾逵云,白头貌。 复,扶又反。 来,力知反,又如字,以协上韵。 须,修于反,字又作鬓。 [疏]注“于思,多鬓之貌”。 ○正义曰:贾逵以为白头貌。 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距此三十二年,计未得头白,故杜以为多鬓貌,亦是以意言之耳。 使其骖乘谓之曰:“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 ”那,犹何也。 ○骖,七南反。 犀音西。 兕,徐履反。 那,乃多反。 [疏]“犀兕尚多”。 ○正义曰:《释兽》云:“犀,似豕。 ”郭璞曰:“形似水牛,猪头,大腹,痹脚。 脚有三蹄,黑色。 三角:一在顶上,一在额上,一在鼻上。 鼻上者,食角也。 小而不椭,好食棘。 亦有一角者。 刘歆期《交州记》曰:‘犀出九德,毛似豕,蹄有甲,头似马。 ’吴录《地理志》云:‘武陵沅南县以南皆有犀。 ’”《释兽》云:“兕,似牛”。 郭璞云:“一角,青色,重千斤。 ”《说文》云:“兕如野牛,青毛,其皮坚厚,可制铠。 ”《交州记》曰:“兕出九德,有一角,角长三尺余,形如马鞭柄。 ”遍检书传,犀、兕二兽并出南方,非宋所有。 假令波及宋国,必不能多。 言“尚多”者,苟以答讴者耳。 役人曰:“从其有皮,丹漆若何? ”华元曰:“去之! 夫其口众我寡。 ”传言华元不吝其咎,宽而容众。 ○漆音七。 吝,力刃反。 咎,其九反。 秦师伐晋,以报崇也,伐崇在元年。 遂围焦。 焦,晋河外邑。 夏,晋赵盾救焦,遂自阴地,及诸侯之师侵郑,阴地,晋河南山北,自上洛以东至陆浑。 ○浑,户昏反。 以报大棘之役。 楚斗椒救郑,曰:“能欲诸侯,而恶其难乎? ”遂次于郑,以待晋师。 赵盾曰:“彼宗竞于楚,殆将毙矣。 竞,强也。 斗椒,若敖之族,自子文以来,世为令尹。 ○恶,乌路反。 难,乃旦反。 毙,婢世反。 姑益其疾。 ”乃去之。 欲示弱以骄之。 传言赵盾所以称人,且为四年楚灭若敖氏张本。 晋灵公不君:失君道也,以明于例应称国以弑。 ○弑,申志反。 厚敛以雕墙;雕,画也。 ○敛,力验反。 雕,本亦作雕。 墙,在良反。 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 畚,以草索为之,筥属。 ○弹,徒丹反。 胹音而,煮也。 蹯,扶元反。 置,之豉反。 畚音本,草器也。 索,素各反。 筥,九吕反。 [疏]“宰夫胹熊蹯”。 ○正义曰:字书“过熟曰胹”。 命此宰夫胹熊蹯,其蹯不至于熟,以其违命,故杀之。 ○注“畚以”至“筥属”。 ○正义曰:《周礼》挈壶氏“挈畚以令军粮。 ”郑众云:县畚于廪假之处,畚,所以盛粮之器,故以畚表廪。 《说文》云:“畚,蒲器,可以盛粮。 ”《韩诗外传》云:“鲍焦挈畚采蔬,遇子贡于道。 ”是畚可以盛粮盛菜,以草索为之,今人犹有此器,形制似筥,故为筥属。 过朝以示人,令众惧己。 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 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 ”三进,及溜,而后视之,士季,随会也。 三进三伏,公不省而又前也。 公知欲谏,故佯不视。 ○其手,一本作首。 溜,力救反。 屋霤也。 [疏]“将谏”至“继之”。 ○正义曰:言二人将欲相随入谏。 士季谓盾曰:子是尊卿,今与子俱谏而不入,则莫之能继续为谏。 会是卑卿,请先往谏,不入则子继之。 ○“三进及溜”。 ○正义曰:溜,谓檐下水溜之处。 入门伏而不省,起而更进,三进而及于君之屋溜。 言迫于公之前也。 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 ”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诗·大雅》也。 ○鲜,息浅反,少也,下同。 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 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 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 《诗·大雅》也。 衮,君之上服。 阙,过也。 言服衮者有过,则仲山甫能补之。 ○衮,古本反。 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常服衮也。 犹不改。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锄麑贼之。 锄麑,晋力士。 ○锄,仕俱反。 麑音迷,一音五兮反。 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 尚早,坐而假寐。 不解衣冠而睡。 ○辟,婢亦反。 盛,音成,本或作成。 睡,垂伪反。 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 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 有一于此,不如死也。 ”触槐而死。 槐,赵盾庭树。 ○槐音怀,又音回。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 其右提弥明知之,右,车右。 ○饮,于鸩反。 提,本又作祗,上支反。 弥,面皮反。 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 ”遂扶以下。 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 獒,猛犬也。 ○遂扶,旧本皆扶,房孚反;服虔注作跣,先典反,云“徒跣也”。 今杜注本往往有跣者,嗾,素口反;《说文》云,使犬也;服本作《口取》。 夫音扶。 獒,五羔反;《尚书传》云,大犬也;《尔雅》云,狗四尺为獒;《说文》云,犬知人心可使者。 搏,音博。 [疏]“趋登”至“非礼也”。 ○正义曰:此言饮赵盾酒,是小饮酒耳,非正燕礼。 燕礼:献酬之后,方脱屦升堂,行无筭爵,非止三爵而已。 其侍君小饮则三爵而退。 《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 ”郑玄云:“礼饮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 ”是三爵礼讫,自当退也。 提弥明言此之时,未必已过三爵,假此辞以悟赵盾耳。 ○“遂扶”至“獒焉”。 ○正义曰:服虔本扶作跣。 注云:赵盾徒跣而下走。 礼,脱屦而升堂,降阶乃纳屦,堂上无屦,跣则是常,何须云遂跣而下? 且遂者,因上生下之言。 提弥明言讫而遂,不得为赵盾遂也。 杜本作扶,言扶盾下阶也。 服虔云:嗾,《口取》也。 夫,语辞。 獒,犬名。 公乃《口族》夫獒,使之噬盾也。 《释畜》云:“狗四尺为獒。 ”是大犬之名,以其使之噬盾,故云:“獒,猛犬也。 ”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 ”责公不养士,而更以犬为已用。 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田,猎也。 翳桑,桑之多荫翳者,首山在河东蒲坂县东南。 ○翳,于计反。 荫音阴,又于鸩反。 见灵辄饿,问其病。 灵辄,晋人。 曰:“不食三日矣。 ”食之,舍其半。 问之。 曰:“宦三年矣,宦,学也。 ○食之音嗣,下同。 舍其音舍。 [疏]注“宦,学也”。 ○正义曰:《曲礼》云“宦学事师”,则二者俱是学也。 但宦者学仕宦,学者寻经艺,以此为异耳。 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去家近。 请以遗之。 ”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箪,笥也。 ○遗,唯季反,下注同。 箪音丹。 笥,思嗣反。 [疏]注“箪,笥也”。 ○正义曰:郑玄《曲礼》注云:“圆曰箪,方曰笥。 ”然则俱是竹器,方圆异名耳,故以箪为笥。 郑玄《论语》注亦云“箪,笥也”。 置诸橐以与之。 既而与为公介,灵辄为公甲士。 ○橐,他洛反。 而与音预。 公介音界。 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 问何故。 对曰:“翳桑之饿人也。 ”问其名居,问所居。 不告而退,不望报也。 遂自亡也。 辄亦去。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 穿,赵盾之从父昆弟子。 乙丑,九月二十七日。 ○攻,如字;本或作弑。 [疏]注“穿赵”至“弟子”。 ○正义曰:《晋语》云“赵衰,赵夙之弟”。 《世族谱》,盾是衰子,穿是夙孙,是穿为盾之从父昆弟之子也。 《世本》:“夙为衰祖,穿为夙之曾孙。 ”《世本》转写多误,其本未必然也。 宣子未出山而复。 晋竟之山也。 盾出奔,闻公弑而还。 ○竟音境,下文注同。 弑,申志反。 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 宣子曰:“不然。 ”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 ”宣子曰:“乌呼! 《诗》曰:‘我之怀矣,自诒伊戚。 ’其我之谓矣。 ”逸《诗》也。 言人多所怀恋,则自遗忧。 ○大音泰。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不隐盾之罪。 ○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 善其为法受屈。 ○为,于伪反,注同。 惜也,越竟乃免。 ”越竟,则君臣之义绝,可以不讨贼。 [疏]注“越竟”至“讨贼”。 ○正义曰:哀八年传公山不狃云:“君子违,不适雠国,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 ”注云“未臣所适之国,则可还奔命,死其难”。 如彼传文,虽则出奔,臣义未绝,此注云“越竟,则君臣之义绝”者,以仲尼云“越竟乃免”,出竟则免责,明其义已绝也。 襄三十年“郑人杀良霄”,传曰:“不称大夫,言自外入也”。 去国不称大夫,是为义绝之验,旦受君之命,乃得为臣,今君欲杀已,逃奔他国,君之于臣既已绝矣,臣之于君能无绝乎? 董狐云“子为正卿,反不讨贼”,明其威足讨贼,卿位犹在,故责之耳。 我以君宠得为国卿,仗君之威,故群下用命,亦既失位出奔,国人不复畏我,国内自有贼乱,非我所能禁之。 故越竟得免,由义绝故也。 不狃之言,谓已以他故出奔,非是君欲杀已,闵其宗国,宜还救之。 昭二十一年,宋公子城以晋师救宋,是其事也。 襄二十七年传曰:“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 ”彼是公之宠臣,去国而行君服,岂复责无罪而将见杀、逃窜而行免死者,皆令反服君乎? 《礼·檀弓》曰:“穆公问于子思曰:‘为旧君反服,古与? ’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 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无为戎首,不亦善乎? 又何反服之礼之有? ’”是言去国虽同,本情有异,不可以一概论也。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 黑臀,晋文公子。 ○臀,徒门反。 [疏]注“黑臀,晋文公子”。 ○正义曰:《周语》单襄公云:“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黑,曰“使有晋国’,故命之曰‘黑臀’。 ”《晋世家》:“成公者,文公少子,其母周女也。 ”壬申,朝于武宫。 壬申,十月五日。 既有日而无月,冬又在壬申下,明传文无较例。 ○较音角。 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诅,盟誓。 ○丽,力知反。 诅,侧虑反。 [疏]“初丽”至“公子”。 ○正义曰:服虔云:丽姬与献公及诸大夫诅无畜群公子,欲令其二子专国。 杜虽不注,义似不然。 若丽姬身为此诅,姬死即应复常,何得比至于今? 国无公族,岂复文襄之霸,遂踵丽姬法乎? 盖为奚齐、卓子以庶篡适,晋国创其为乱,不用复畜公子。 案检传文及《国语》,文公之子雍在秦,乐在陈,黑臀在周,襄公之孙谈在周,则是晋之公子悉皆出在他国,是其因行而不改,成公今始革之。 故传本其初也,则是国内因丽姬之乱,乃设此诅,非丽姬自为诅也。 若丽姬为诅,不须言丽姬之乱,以言之乱,知其创丽姬也。 自此之后,虽立公族而显者亦少,唯有悼公之弟扬干,悼公之子慭\,二人名见于传。 昭十八年,郑人救火,“子产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 以外更无其人,良由逼于六卿,不被任用故耳。 自是晋无公族。 无公子,故废公族之官。 [疏]注“无公”至“之官”。 ○正义曰:不畜群公子,故无公族。 是公族之官,掌教公之子弟也。 下注云:“余子,适子之母弟,亦治余子之政。 ”子属余子之官,则适子属公族之官也。 孔晁注《国语》云:“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 ”是卿之适子属公族也。 《晋语》云:栾伯请公族,悼公曰:“荀家惇惠,荀会文敏,黡也果敢,无忌慎靖,使兹四人者为之。 膏粱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慎靖者修之。 ”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是公族主教诲也。 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子而为之田,以为公族。 宦,仕也。 为置田邑以为公族大夫。 ○适,本又作嫡,丁历反,下注同。 为置,于伪反。 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余子,嫡子之母弟也,亦治余子之政。 [疏]注“余子”至“之政”。 ○正义曰:下庶子为妾子,知余子则是适子之母弟也。 言亦为余子,则知余子之官,亦治余子之政,今主教卿大夫适妻之次子也。 下云“庶子为公行”,掌率公之戎车,则公行不教庶子。 然则卿大夫之妾子,亦是余子之官教之矣。 其庶子为公行。 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 ○行,户郎反,注及下同。 [疏]注“庶子”至“戎行”。 ○正义曰:下句赵盾自以为庶,为旄车之族,则旄车之族即公行也。 掌车而谓之公行,知其掌率公戎车之行列也。 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 皆官名。 [疏]“晋于”至“公行”。 ○正义曰:此晋有公族、余子、公行。 《诗·魏风》有公族、公路、公行,其公族、公行既同,公路似此余子。 但余子不主路车,公路非余子也,当与公行为一,以其主君路车谓之公路,主车行列谓之公行,其实正是一官,诗人变文以韵句耳。 《周礼》无此三官之名。 《夏官》有“诸子”,下大夫二人,掌国子之倅,事与公族同也。 《春官》有“巾车”,下大夫二人,掌王之五路,事与公行同也。 无余子同者,天子诸侯礼异耳。 赵盾请以括为公族,括,赵盾异母弟,赵姬之中子屏季也。 ○括,古活反。 中,如字,又丁仲反。 屏,步丁反。 曰:“君姬氏之爱子也。 赵姬,文公女、成公姊也。 微君姬氏,则臣狄人也。 ”公许之。 盾,狄外孙也。 姬氏逆之以为适,事见僖二十四年。 ○见,贤遍反。 冬,赵盾为旄车之族,旄车,公行之官。 盾本卿适,其子当为公族,辟屏季故,更掌旄车。 ○旄音毛,一本作軞。 [疏]注“旄车”至“旄车”。 ○正义曰:主公车行列谓之公行,车皆建旄,谓之旄车之族。 《诗》云:“孑孑干旄。 ”又曰:“建旐设旄。 ”是公车必建旄也。 《周礼》主车之官谓之巾车。 巾者,衣也,主衣饰之车。 谓之巾车。 此掌建旄之车,谓之旄车之族。 盾本卿之适子,其子世承正适,当为公族。 使辟屏季,故更为旄车之族,自以身为妾子,故使其子为妾子之官。 知非盾身自为旄车之族,而云使其子者,旄车之族,贱官耳。 盾身既为正卿,无容退掌贱职。 六年经称“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仍书于经,非身退位,故知使其子耳。 原同长而使赵括者,沈氏云:以其君姬氏之爱子,故使之,非正适也。 使屏季以其故族为公族大夫。 盾以其故官属与屏季,使为衰之适。 ○衰,初危反。 [疏]注“盾以”至“之适”。 ○正义曰:族即属也。 故官属者,父时旧官属也。 将父时官属尽与屏季,使季为衰之正适也。 盾之此意,欲令身死之后,使屏季承其父,后为赵氏宗主。 但晋人以盾之忠,更使其子朔承盾后耳。 【经】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 牛死,乃不郊。 (牛不称牲,未卜日。 犹三望。) 葬匡王。 无传。 四月而葬,速。 楚子伐陆浑之戎。 夏,楚人侵郑。 秋,赤狄侵齐。 无传。 宋师围曹。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 再与文同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 ○正义曰:兰以僖三十三年即位,文二年盟于垂陇,七年于扈,十四年干新城,鲁、郑俱在,当言三同盟,而云再者,以扈之盟,经文不序诸侯,故不数。 刘炫规之,非也。 葬郑穆公。 无传。 【传】三年,春,不郊,而望,皆非礼也。 (言牛虽伤死,当更改卜,取其吉者,郊不可废也。 前年冬,天王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废天事。 《礼记·曾子问》:“天子崩未殡,五祀不行,既殡而祭。 ”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巳葬而祭。) [疏]注“言牛”至“而祭”。 ○正义曰:案经,牛死在正月,郊当用三月,其间足得养牛。 牛虽一伤一死,当更改卜取其吉者,郊天之礼不可废也。 牛死而遂不郊,故为非礼也。 不郊非礼,则于礼得郊礼,诸侯为天子斩衰,天王崩未葬,而得郊者,不以王事废天事也。 引《曾子问》者,举动轻以明重也。 初死以至于殡,启殡以至反哭,于此之间,五祀之祭不行耳。 既殡之后,启殡以前,五祀之祭犹尚不废,郊天必不废矣。 故郑注云“郊社亦然”。 《王制》云:“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而行事。 ”郑玄云:“不敢以卑废尊。 ”绋輴车索,礼天子殡于西序,櫕輴车而涂之系绋,以备火灾。 言越绋而行事,是在殡得祭也。 案《曾子问》:“既殡而祭,其祭也。 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 ”谓尸唯三饭,祝不侑,劝其食。 食罢,主人酌酒酳尸,尸不酢主人。 《曾子问》又云:“巳葬而祭,祝毕献而已。 ”谓尸饭而侑,劝讫,酳尸,尸酢主人。 酢讫,又布祝席,祝坐,主人酌酒以献祝,献毕而止。 故郑注云“既葬弥吉,毕献祝而后止”是也。 郑又注彼云“天子七祀,言五者,关中言之。 ”案《礼记·祭法》云: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尸,曰灶。 王自为立七祀。 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 诸侯自为立五祀。 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 适士立二祀:曰门,曰行。 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 是其义也。 望,郊之属也。 不郊,亦无望可也。 已有例在僖三十一年。 复发传者,嫌牛死与卜不从异。 ○复,扶又反。 晋侯伐郑,及郔。 郑及晋平,士会入盟。 郔,郑地。 为夏楚侵郑传。 ○郔音延。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 雒水出上雒冢领山,至河南巩县入河。 ○疆,居良反。 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 王孙满,周大夫。 ○劳,力报反。 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 示欲逼周取天下。 对曰:“在德不在鼎。 昔夏之方有德也,禹之世。 ○夏,户雅反。 远方图物,图画山川奇异之物而献之。 贡金九牧,使九州之牧贡金。 铸鼎象物,象所图物,着之于鼎。 ○铸,之树反。 着,张虑反;旧直略反。 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 图鬼神百物之形,使民逆备之。 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 若,顺也。 螭魅罔两,螭,山神,兽形。 魅,怪物。 罔两,水神。 ○螭,敕知反。 魅,亡备反,本又作魅。 罔,亡丈反。 两,本又作《虫两》,音同。 《说文》云:罔两,山川之精物也。 [疏]注“螭山”至“水神”。 ○正义曰:螭,山神,兽形。 魅,怪物。 先儒相传为然。 《鲁语》仲尼云:“木石之怪夔、罔两,水之怪龙、罔象”,则罔两是木石之神。 杜以为水神者,《鲁语》贾逵注云:冈两、罔象,言有夔、龙之形而无实体。 然则罔两、罔象皆是虚无,当总彼之意,非神名也。 上句言山林、川泽,则螭魅罔两四神。 文十八年注“螭魅,山林异气所生”。 螭魅既为山林之神,则罔两宜为川泽之神,故以为水神也。 莫能逢之,逢,遇也。 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 民无灾害,则上下和而受天佑。 ○休,许虬反,下同。 佑音右。 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 载、祀,皆年。 ○载、祀。 《尔雅》云:商曰祀,唐、虞曰载,周曰年,夏曰岁。 [疏]注“载祀皆年”。 ○正义曰:《释天》云:“唐虞曰载,商曰祀,周曰年。 ”孙炎云:“载,取物终更始。 祀,时祭祀一讫。 年,取年谷一熟。 ”是载、祀皆年之别名,复言之耳。 《律历志》云:“商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年。 ”商纣暴虐,鼎迁于周。 德之休明,虽小,重也。 不可迁。 ○纣,直九反。 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 言可移。 天祚明德,有所厎止。 底,致也。 ○祚,才故反。 厎音旨。 成王定鼎于郏鄏,郏鄏,今河南也。 武王迁之,成王定之。 ○郏,古洽反。 鄏音辱。 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 周德虽衰,天命未改。 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 [疏]“卜世”至“七百”。 ○正义曰:《律历志》云:周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年。 过卜数也。 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 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母弟须及昭公子,武氏之谋也。 武氏谋奉母弟须及昭公子以作乱,事在文十八年。 使戴、桓之族攻武氏于司马子伯之馆,尽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 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 冬,郑穆公卒。 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姞,南燕姓。 ○姞,其乙反,又其吉反。 梦天使与巳兰,兰,香草。 [疏]“梦天使与巳兰”。 ○正义曰:梦言天者,皆非天也。 此既言天使与巳兰,即云“余为伯鯈”,鯈即非天也。 伯鯈不得自称为天,天不得变为伯鯈,明是梦者恍惚之言耳。 成五年,晋赵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 ”上天之神,丘明正直,宁当就淫乱之人降福以求食乎? 昭四年叔孙穆子“梦天压已,弗胜”,号竖牛助而胜之。 若是上天之神,宁当与竖牛争力而不胜也! 明皆恍惚之言,或别有邪神,梦者不识而妄称天耳。 曰:“余为伯鯈。 余,而祖也。 伯倏,南燕祖。 ○倏,直留反。 以是为而子。 以兰为女子名。 ○女音汝。 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 ”媚,爱也。 欲令人爱之如兰。 ○媚,亡冀反。 令,力呈反。 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 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 将不信,敢征兰乎? ”惧将不见信,故欲计所赐兰,为怀子月数。 公曰:“诺。 ”生穆公,名之曰兰。 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也。 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 ○妫,九危反。 生子华、子臧。 子臧得罪而出。 出奔宋。 ○臧,作郎反。 诱子华而杀之南里,在僖十六年。 南里,郑地。 使盗杀子臧于陈、宋之间。 在僖二十四年。 又娶于江,生公子士。 朝于楚,楚人酖之,及叶而死。 叶,楚地,今南阳叶县。 ○酖,直荫反。 叶,式涉反。 [疏]“朝于楚”。 ○正义曰:诸侯大子摄行父事称朝。 此公子士非大子亦称朝者,以大子称朝,故传亦通言之,其实合称聘耳。 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 俞弥早卒。 泄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 泄驾,郑大夫。 ○俞音愉。 恶,乌路反,下同。 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 在僖三十年。 ○从,如字,又才用反。 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 姞姓宜为姬配耦。 ○癸,居揆反。 蕃音烦,下同。 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 姞姓之女为后稷妃,周是以兴,故曰吉人。 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 先纳之,可以亢宠。 ”亢,极也。 ○亢,苦浪反。 与孔将锄、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大宫,郑祖庙。 ○锄,仕俱反。 大音泰,注同。 以与晋平。 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 吾所以生也。 ”刈兰而卒。 传言穆氏所以大兴于郑,天所启也。 ○刈,鱼废反。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 莒人不肯。 公伐莒,取向。 (莒、郯二国相怨,故公与齐侯共平之。 向,莒邑。 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 远,疑也。 ○郯音谈。 向,舒亮反。 承,韦昭:之饶反;一作丞,又音拯。) 秦伯稻卒。 无传。 未同盟。 ○稻,徒老反。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传例曰:称臣,臣之罪也。 子公实弑而书子家罪,其权不足也。 赤狄侵齐。 无传。 秋,公如齐。 公至自齐。 无传。 告于庙,例在桓二年。 冬,楚子伐郑。 【传】四年春,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 公伐莒,取向,非礼也。 平国以礼,不以乱。 伐而不治,乱也。 (责公不先以礼治之而用伐。 ○不治,直吏反。)以乱平乱,何治之有? 无治,何以行礼?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 穆公大子夷也。 ○鼋音元。 公子宋与子家将见。 宋,子公也。 子家,归生。 ○见,贤遍反。 子公之食指动,第二指也。 [疏]“第二指”。 ○正义曰:《大射礼》云:“右巨指钓弦。 ”郑玄云:“右巨指,右手大擘”也。 又曰:“设决朱极三。 ”郑玄云:“极,犹放也。 所以韬指,利放弦也,以朱韦为之。 三者,食指、将指、无名指。 小指短不用。 ”然则手之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也,定十四年传:“关闾伤将指,取其一屦。 ”注云:“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 ”谓大指为将指者,将者,言其将领诸指也。 足之用力,大指为多;手之取物,中指最长。 故足以大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 其食指者,食所偏用。 服虔云:俗所谓啑盐指也。 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 公问之,问所笑。 ○解,如字,一音蟹。 [疏]“鼋”。 ○正义曰:《说文》云“鼋,大鳖也”。 《玄中要记》曰:干岁之鼋能与人语。 子家以告。 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 欲使指动无效。 ○食音嗣。 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公怒,欲杀子公。 子公与子家谋先。 先公为难。 ○染,如琰反。 先,悉荐反。 难,乃旦反。 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六畜。 ○畜,许又反,注同;王:许六反。 惮,徒旦反,难也。 而况君乎? ”反谮子家。 子家惧而从之。 谮子家于公。 夏,弑灵公。 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 权不足也。 子家权不足以御乱,惧谮而从弑君,故书以首恶。 ○御,鱼吕反。 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 初称畜老,仁也。 不讨子公,是不武也。 故不能自通于仁道而陷弑君之罪。 “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 ”称君,谓唯书君名而称国以弑,言众所共绝也。 称臣者,谓书弑者之名以示来世,终为不义。 改杀称弑,辟其恶名,取有渐也。 书弑之义,《释例》论之备矣。 [疏]“凡弑”至“之罪”。 ○正义曰:《晋语》云:赵宣子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则君臣之交,犹父子也,君无可弑之理,而云“弑君,称君,君无道”者,弑君之人固为大罪,欲见君之无道,罪亦合弑,所以惩创将来之君,两见其义,非赦弑君之人,以弑之为无罪也。 《释例》曰:“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之,群物所以系命。 故戴之如天,亲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事之如神明。 其或受雪霜之严,雷电之威,则奉身归命,有死无贰。 故传曰:‘君,天也,天可逃乎? ’此人臣所执之常也。 然本无父子自然之恩,末无家人习玩之爱,高下之隔县殊,壅塞之否万端,是以居上者,降心以察下,表诚以感之,然后能相亲也。 若亢高自肆,群下绝望,情义圯隔,是谓路人,非君臣也。 人心苟离,则位号虽有,无以自固。 故传例曰:‘几弑君,称君,君无道;称臣,臣之罪。 ’称君者唯书君名,而称国、称人以弑,言众之所共绝也。 称臣者,谓书弑者之名,以垂来世,终为不义,而不可赦也。 然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故宋昭之恶,罪及国人,晋荀林父讨宋曰:‘何故弑君? ’犹立文公而还。 深见贬削。 怀诸贼乱以为心者,固不容于诛也。 若郑之归生,齐之陈乞,楚之公子比,虽本无其心,《春秋》之义,亦同大罪。 是以君子慎所以立也。 诸侯不受先君之命而篡立,得与诸侯会者,则以成君书之,齐商人蔡侯班之属是也。 若未得接于诸侯,则不称爵。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蔡人杀陈佗,齐人杀无知,卫人杀州吁,公子瑕之属是也。 诸侯篡立,虽以会诸侯为正,此列国之制也。 至于国内,策名委质,即君臣之分已定,故杀不成君者,亦与成君同义。 传曰:‘会于平州,以定公位。 ’又云:‘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 ’此以会为断也。 ”经书“赵盾弑君”,而传云“灵公不君”,又以明于例此弑宜称君也。 弑非赵盾而经不变文者,以示良史之意,深责执政之臣。 传特见仲尼曰“越竟乃免”,明盾亦应受罪也。 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古之慎戒也。 人子之孝,当尽心尝祷而已,药物之齐,非所习也。 许止身为国嗣,国非无医,而轻果进药,故罪同于弑。 二者虽原其本心,而《春秋》不赦,盖为教之远防也。 楚灵无道于民,于例当称国以弑,公子比首兵自立,楚众散归,而灵王缢死,故以比为弑王也。 比既得国,国人惊乱,弃疾从而扇之,比惧自杀,皆弃疾之由。 故书公子弃疾杀公子比也。 《左氏》义例止此而已,其余小异,皆从赴也。 刘、贾、许、颍以为君恶及国朝,则称国以弑君;恶及国人,则称人以弑。 案传郑灵、宋昭,经文异而例同,故重发以同之。 子弑其父,又嫌异于他臣,亦重明其不异。 既不碎别国之与人,而传云:“莒纪公多行无礼于国,大子仆因国人以弑之。 ”经但称国不称人,知国之与人,虽言别而事一也。 杜言小异。 从赴者,宋之蒙泽,楚之干溪,俱是国内,而弑捷不书蒙泽。 齐商人、卫州吁俱是公子,而州吁不称公子,诸如此类,所有不同,皆从赴也。 此弑君之例,有君罪、臣罪之异。 而诸侯出奔,皆不书逐君之人以罪臣者,以君之见弑,未必皆为无道,故立臣罪之文,以见君有无罪死者。 国君而被臣逐,悉是不能固位,其罪皆在于君。 故杜诸侯出奔,例云诸侯奔者,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 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主名,以自奔为文者,责其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 蔡侯、宋虽无罪,据其失位出奔,亦其咎也。 是说逐君无罪臣之文意也。 郑人立子良。 穆公庶子。 辞曰:“以贤,则去疾不足;去疾,子良名。 ○去,起吕反,下皆同。 以顺,则公子坚长。 ”乃立襄公。 襄公,坚也。 ○长,丁丈反。 襄公将去穆氏,逐群兄弟。 而舍子良。 以其让己。 ○舍音赦,下同。 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则固原也。 若将亡之,则亦皆亡,去疾何为? ”何为独留。 乃舍之,皆为大夫。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 子文曰:“必杀之! 子文,子良之兄。 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 谚曰:‘狼子野心。 ’是乃狼也,其可畜乎? ”子良不可。 子文以为大戚。 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于难。 ”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 ”而,语助,言必馁。 ○难,乃旦反。 馁,奴罪反,饿也。 及令尹子文卒,斗般为令尹,般,子文之子子扬。 ○般音班。 子越为司马。 𫇭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巳为司马。 贾为椒谮子扬而巳得椒处。 ○𫇭,于委反。 贾为,于伪反。 处,昌虑反。 子越又恶之,恶贾。 ○恶,乌路反,注同。 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于轑阳而杀之,圄,囚也。 伯嬴,𫇭贾也。 轑阳,楚邑。 ○圄,鱼吕反。 嬴音盈。 轑音辽。 遂处烝野,将攻王。 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 烝野,楚邑。 三王:文、成、穆。 ○烝,之承反。 质音致。 师于漳澨。 漳澨,漳水边。 ○漳音章。 澨,市制反。 [疏]注“漳澨漳水边”。 ○正义曰:《释例》云:“漳水出新城沶乡县,南至荆山,东南经襄阳南郡当阳县,入沮。 ”《尔雅》水边之名,唯有崖、涘、岸、浒,无以澨为水边者。 但此云漳澨,成十五年云“决睢澨”,雎、漳皆水名,举水名而言澨,知澨是水边也。 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 皋浒,楚地。 ○浒,呼五反。 伯棼射王,汰辀,及鼓跗,着于丁宁。 伯棼,越椒也。 辀,车辕。 汰,过也。 箭过车辕上。 丁宁,钲也。 ○棼,扶云反。 射,食亦反,下同。 汰,他来反。 辀,陟留反。 跗,芳扶反。 着,直略反。 钲音正。 [疏]“及鼓跗,着于丁宁”。 ○正义曰:车上不得置簨虡以县鼓,故为作跗,若殷之楹鼓也。 言着于丁宁,则丁宁是器。 《晋语》云:“伐备钟鼓,声其罪也;战以淳于丁宁,儆其民也。 ”是丁宁,战之用也。 《周礼·鼓人》:“以金錞和鼓。 ”郑玄云:“錞,淳于也。 其形圆如碓头。 ”“以金镯节鼓。 ”郑玄云:“镯,钲也。 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 ”是錞即淳于,镯即丁宁。 故先儒皆以镯为钲之别名,丁宁即是钲也。 又射,汰辀,以贯笠毂。 兵车无盖,尊者则边人执笠,依毂而立,以御寒暑,名曰笠毂。 此言箭过车辕,及王之盖。 ○贯,古乱反。 笠音立。 毂,古木反。 [疏]注“兵车”至“之盖”。 ○正义曰:服虔云:笠毂,毂之盖如笠,所以蔽毂上,以御矢也。 一曰车毂上铁也,或曰兵车旁幔轮谓之笠毂。 杜以彼为不安,故改之而为此说,亦是以意而言,差于人情为允耳。 师惧,退。 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于是矣。 ”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 初,若敖娶于云阝,云阝,国名。 ○云阝,本又作郧,音云。 [疏]“王使”至“是矣”。 ○正义曰:此是彊军人之心耳,息有此矢,矢当有法,不得无人学作,唯三而已。 且射中王车,由射之工,不由矢善。 若其由矢,王国犹有一矢,何不一发以取越椒? 生斗伯比。 若敖卒,从其母畜于云阝,畜,养。 ○畜,许六反。 淫于云阝子之女,生子文焉。 云阝夫人使弃诸梦中。 梦,泽名。 江夏安陆县城东南有云梦城。 ○梦音蒙,又亡贡反。 虎乳之。 云阝子田,见之,惧而归。 以告。 告女私通所生。 ○乳,如主反。 遂使收之。 楚人谓乳谷,谓虎于菟,故命之曰斗谷于菟。 以其女妻伯比。 伯比所淫者。 ○谷,如口反。 于音乌,菟音徒。 妻,七计反。 实为令尹子文。 斗氏始自子文为令尹。 其孙箴尹克黄箴尹,官名。 克黄,子扬之子。 ○箴,之金反。 使于齐,还及宋,闻乱。 其人曰:“不可以入矣。 ”箴尹曰:“弃君之命,独谁受之? 君,天也,天可逃乎? ”遂归,复命,而自拘于司败。 王思子文之治楚国也,曰:“子文无后,何以劝善? ”使复其所,改命曰生。 易其名也。 ○使于,所吏反。 拘音俱。 [疏]注“易其名”。 ○正义曰:言越椒之乱,合诛绝其族,今更存立,故命曰生,言应死而重生。 冬,楚子伐郑,郑未服也。 前年楚侵郑,不获成,故曰未服。 发布时间:2026-03-05 10:28:53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