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二 宣公五年,尽十一年 内容: 【经】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 高固,齐大夫。 不书女,归降于诸侯。 [疏]注“高固”至“诸侯”。 ○正义曰:僖五年“公孙兹如牟”。 注云:“娶于牟也。 卿非君命不越竟,故奉公命聘于牟,因自为逆。 ”然则此高固亦是因来聘而自逆也。 经书“公孙兹如牟”,是以聘为文,此高固以逆为文,不言聘者,此二者皆以非君之命,不得越竟,请君行聘,而因自逆妻,本意为逆,不为聘也。 从鲁而出,私娶轻而君命重,故书聘,不书逆。 自外而来,则嫁女重,而受聘轻,故书逆不书聘。 内外之异文耳。 诸侯嫁女于大夫,则使大夫为之主,而书于经者,行礼为尊卑不敌,故使大夫为主耳。 其女适他族,以先公遗体许人,必告于庙,故书之耳。 嫁于诸侯者,皆书其归。 此不书归者,差降于诸侯也。 非齐夫人不得言归于齐,若言归于齐,高氏则下嫁于大夫,非公之敌,故不得书其归也。 叔孙得臣卒。 无传。 不书日,公不与小敛。 ○不与,音预。 敛,力验反。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叔姬宁,固反马。 [疏]注“叔姬宁固反马”。 ○正义曰:传言“来,反马也”,据高固为文耳。 嫌叔姬亦为反马,故辩之。 二者各有所为,而且相随行耳。 女既适人,当称夫族,宋荡伯姬是其事也。 叔姬巳适高氏,而犹言子叔姬者,以其新归于夫,反马乃成为妇,今始来反马,故以父母之辞言之。 楚人伐郑。 【传】五年,春,公如齐。 高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 (留公,强成昏。 ○强,其丈反。) “夏,公至自齐”,书,过也。 公既见止,连昏于邻国之臣,厌尊毁列,累其先君,而于庙行饮至之礼,故书以示过。 ○厌,于涉反。 累,劣伪反。 [疏]注“公既”至“示过”。 ○正义曰:凡公行还书“至”者,往反无咎,喜之而告庙也。 公如齐见止,求与高固为昏,方始得归,当以耻而不告,亦复告庙饮至,故依常书之,以示过。 《释例》曰:“凡反行饮至,必以嘉会昭告祖祢,有功则舍爵策勋,无勋无劳,告事而已。 若夫执止之辱,厌尊毁列,所以累其先君,忝其社稷,故当克躬罪已,不以嘉礼自殄。 宣公如齐既巳见止,连昏于邻国之臣,而行饮至之礼,故传曰:‘书,过也。 ’”言书过者,书之以示公过也。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 故书曰“逆叔姬”,即自逆也。 适诸侯称女,适大夫称字,所以别尊卑也,此《春秋》新例,故称“书曰”,而不言“凡”也。 不于庄二十七年发例者,嫌见逼而成昏,因明之。 ○自为,于伪反。 别,彼列反。 [疏]注“适诸”至“明之”。 ○正义曰:俱是外来逆女。 适诸侯,诸侯遣臣来逆,则称逆女,纪裂𦈡来逆女是也。 适大夫,大夫自来逆,则称所逆之字,此高固来逆叔姬是也。 二文不同,所以别尊卑也。 传言卿自逆者,别其与君逆也。 庄二十七年莒庆来逆叔姬,文与此同,不于彼发例者,嫌此高固见迫而成昏,与常例或异,故因此以明其不异也。 冬,“来”,反马也。 礼,送女留其送马,谦不敢自安,三月庙见,遣使反马。 高固遂与叔姬俱宁,故经、传具见以示讥。 ○庙见,贤遍反,下同。 使,所吏反。 [疏]注“礼送”至“示讥”。 ○正义曰:礼,送女适于夫氏,留其所送之马,谦不敢自安于夫,若被出弃,则将乘之以归,故留之也。 至三月庙见,夫妇之情既固,则夫家遣使,反其所留之马,以示与之偕老,不复归也。 法当遣使,不合亲行,高固因叔姬归宁,遂亲自反马,与之俱来。 故经、传具见其事,以示讥也。 《仪礼·昏礼》者,士之礼也,其礼无反马,故何休据之作《膏肓》以难《左氏》,言礼无反马之法。 郑玄答之曰:《冠义》云“无大夫冠礼”,而有其昏礼,则昏礼者,天子、诸侯、大夫皆异也。 《士昏礼》云“主人爵弁,𫄸裳缁袘。 乘墨车,从车二乘”,妇车亦如之。 此妇车出于夫家,则士妻始嫁,乘夫家之车也。 《诗·鹊巢》云:“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又曰:“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将,送也。 国君之礼,夫人始嫁,自乘其家之车也,则天子、诸侯嫁女,留其乘车可知也。 高固,大夫也,来反马,则大夫亦留其车也,礼虽散亡,以《诗》之义论之,大夫以上,其嫁皆有留车反马之礼。 留车妻之道也;反马,婿之义也。 高固以秋九月来逆叔姬,冬,来反马,则妇人三月,祭行乃反马,礼也。 是说礼有反马之法,唯高固不宜亲行耳。 杜言三月庙见,谓无舅姑者,《士昏礼》,“妇至,其夕成昏。 质明赞见妇于舅姑。 若舅姑既没,则妇人三月,乃奠菜”。 郑玄云“奠菜者,祭菜也”。 又《记》曰:“妇人三月,然后祭行。 ”郑玄云:“谓助祭也”。 《曾子问》篇端称孔子曰:“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 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 ”郑玄云:“谓舅姑没者也。 ”是舅姑没者,以三月而祭,因以三月为反马之节。 舅姑存者,亦当以三月反马也。 《士昏礼》又称“若不亲迎,则妇人三月,然后婿见于妻之父母”。 此高固亲迎,则不须更见,故讥其亲反马也。 案杜注经云“叔姬宁,固反马”,传唯举反马,不言宁者,以宁是常事,唯反马非礼,故传举其非礼者。 楚子伐郑。 陈及楚平。 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为明年晋、卫侵陈传。 【经】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夏,四月。 秋,八月,螽。 无传。 冬,十月。 【传】六年,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夏,定王使子服求后于齐。 子服,周大夫。 秋,赤狄伐晋,围怀及邢丘。 邢丘,今河内平皋县。 晋侯欲伐之。 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骄则数战,为民所疾。 ○数,所角反。 以盈其贯。 将可殪也。 殪,尽也。 贯,犹习也。 ○贯,古患反,注同。 殪,于计反。 [疏]注“殪尽”至“习也”。 ○正义曰:《释诂》云“贯,习也”,“殪,死也”。 言其死尽,故以殪为尽。 盈其贯者,杜以为盈满其心,使贯习来伐。 刘炫云:案《尚书·泰誓》,武王数纣之恶云:“商罪贯盈。 ”言纣之为恶,如物在绳索之贯,不得为习也。 今知不然者,以《诗》称“射则贯兮”。 先儒亦以为习,故杜用焉,义得两通。 刘直以《尚书》之文而规杜过,恐非也。 《周书》曰:‘殪戎殷’,《周书》,《康诰》也。 义取周武王以兵伐殷,尽灭之。 [疏]周书曰:“殪戎殷。 ”○正义曰:如杜所注,戎训为兵,谓以兵伐殷而殪尽也。 殪字宜在下,以《周书》本文,故其字在上。 此类之谓也。 ”为十五年晋灭狄传。 ○为,于伪反,下注同。 冬,召桓公逆王后于齐。 召桓公,王卿士,事不关鲁,故不书,为成二年王甥舅张本。 ○召,上照反。 楚人伐郑,取成而还。 九年,十一年传所称厉之役,盖如此。 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 二子,郑大夫。 ○曼音万。 廖,力雕反。 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离下震上,丰。 之离,丰上六变而为纯离也。 《周易》论变,故虽不筮,必以变言其义。 丰上六曰:“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义取无德而大,其屋不过三岁必灭亡。 ○蔀,步口反,又普口反。 窥,古规反。 阒,苦鵙反。 觌,徒历反。 [疏]注“丰上”至“灭亡”。 ○正义曰:丰卦震上离下,震为动,离为明,动而益明。 丰,大之义。 丰卦上六变而为纯离之卦,故为丰之离也。 杜以筮得此卦爻,变而为彼卦,可言遇观之否,遇坤之比耳。 此直口语,不是揲蓍。 而亦言丰之离者,《周易》论变为义,故虽不筮,论《易》者,必以变言其义,故言丰之离也。 杜又引“丰上六”至“不觌凶”,皆《周易》之文也。 王弼以为上六“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复于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 蔀者,覆鄣之物也。 丰大其屋,又鄣蔽其家,暗之甚也。 以甚暗而处大屋,不能久享其利。 其屋虽大,其室将空,故窥其户而阒然无人也。 经三岁而不能显见则凶。 伯廖引此者,义取无德而居乃屋,不过三岁必灭亡。 弗过之矣。 ”不过三年。 间一岁,郑人杀之。 ○间,间厕之间。 【经】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 夏,公会齐侯伐莱,传例曰:不与谋也。 莱国,今东莱黄县。 ○莱音来。 不与音预。 [疏]“卫侯”至“来盟”。 ○正义曰:文二年,“晋人以公不朝,使阳处父父盟公以耻之。 书曰:‘及晋处父盟。 ’”去其族以厌耻也。 然则公与大夫对盟则为耻辱,此良夫来盟,无贬责者,彼公亲朝晋,晋侯不与公盟,故遣大夫敌公,是为耻辱。 此不贬责者,其君不得亲来,遣臣来与公盟,不对彼君,非为耻也。 秋,公至自伐莱。 无传。 大旱。 无传。 书旱而不书雩,雩无功,或不雩。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壤,如丈反。 【传】七年,春,卫孙桓子来盟,始通。 且谋会晋也。 (公即位,卫始修好。 ○好,呼报反。) 夏,公会齐侯伐莱,不与谋也。 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 与谋者,谓同志之国。 相与讲议利害,计成而行之,故以相连及为文。 若不获巳,应命而出,则以外合为文,皆据鲁而言。 师者,国之大事,存亡之所由,故详其举动以例别之。 ○不与,音预,下及注“与谋”同,年末“不与”放此。 应,应对之应。 别,彼列反,下注同。 [疏]“凡师”至“曰会”。 ○正义曰:《释例》曰:“与谋者,同志之国,彼我之计未定,相与共谋讲议,利害计成,而后行之。 故以相连及为文。 不与谋而出师者,谓不得巳而应命,故以外合为文,皆据鲁而言之也。 公亲会齐侯伐莱,而传以师出示例,所以通卿大夫帅师者也。 鲁既春会于曹,以谋伐郑,夏遂起师,而更从不与谋之文者,厉公篡大子忽之位,谋而纳之,非正,故讳,不与谋之例。 若夫盟主之合,则上行乎下,非匹敌和成之类,故虽或先谋,皆从不与谋之例。 成八年,‘晋士燮来聘’,且言将伐郯,下云‘会伐郯’。 是也。 凡乞师者,深求过理之辞,执谦以逼成其计。 故虽小国乞之于大国,大国乞之于小国,亦皆不从与谋之例,臧宣叔、郤锜是也。 传以师出为例,是唯系于战伐而刘、贾、许、颍滥以经诸‘及’字为义,本不在例,今欲强合之,所以多相错伐也。 ”杜言小乞大,大乞小者,僖二十六年公子遂如楚乞师,成二年臧宣叔如晋乞师,是小国乞于大国也;成十三年郤锜来乞师,十六年栾黡来乞师,十七年荀莹来乞师,十八年士鲂来乞师,是大国乞于小国也。 与谋者,心俱欲伐,彼此同谋;乞师者,非彼所欲,乞来为已也。 我乞彼者,彼不与我谋;彼乞我者,我不与彼谋,是故凡言乞者,皆从不与谋之例。 宣叔是小乞大,郤锜是太乞小,除晋乞鲁以外,更无大乞小者,故举郤锜以辩乞小之事耳。 晋是盟主,自是上行乎下,例无与谋之文,不由郤锜乞师,乃从不与谋之例。 赤狄侵晋,取向阴之禾。 此无秋字,盖阙文。 晋用桓子谋,故纵狄。 ○向,舒亮反。 [疏]注“此无秋字盖阙文”。 ○正义曰:苗秀乃名为禾,夏则无禾可取。 知此取必在秋,此无秋字盖阙文。 郑及晋平,公子宋之谋也,故相郑伯以会。 冬,盟于黑壤。 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 王叔桓公,周卿士,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者,尊卑之别也。 ○相,息亮反。 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监,古衔反。 晋侯之立也,在二年。 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会。 盟于黄父,公不与盟。 以赂免。 黄父即黑壤。 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 慢盟主以取执止之辱,故讳之。 [疏]注“慢盟”至“讳之”。 ○正义曰:昭十三年,“公会刘子、晋侯云云于平丘。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公不与盟”。 于时晋以谗慝弘多,不与公盟,公不得与,非国之耻,故书其同盟而显言不与。 此时公实有罪,为晋所执,不得与盟,是公之耻,故讳而不书其盟,若言诸侯实不盟,公无所可与然。 【经】八年,春,公至自会。 (无传。 义与五年书过同。) [疏]注“义与五年书过同”。 ○正义曰:被执不以为耻,而亦告庙饮至,故书之以示过也。 故杜云“义与五年书过同”。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无传。 盖有疾而还,大夫受命而出,虽死,以尸将事,遂以疾还,非礼也。 [疏]注“盖有”至“礼也”。 ○正义曰:下言其卒,故疑有疾而还也。 《聘礼》曰:“宾入竟而死,遂也。 ”若宾死未将命,则既敛于棺,造于朝,介将命。 ”哀十五年传曰:“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 ”是入所聘之竟则当遂行。 黄是齐竟,遂以疾还,非礼也。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 有事,祭也。 仲遂卒与祭同日,略书有事,为绎张本。 不言公子,因上行还间无异事,省文,从可知也。 称字,时君所嘉,无义例也。 垂,齐地,非鲁竟,故书地。 ○大音泰,传同。 为,于伪反。 省,所景反。 竟音境。 [疏]注“有事”至“书地”。 ○正义曰:有事,祭也者,谓禘祭也。 《释例》以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传称“禘于武公”,则知此言有事,亦是禘也。 祭之日仲遂卒,不言禘,而略言有事者,禘事得常,不主书禘,为下绎祭张本耳。 上言“公子遂如齐”,此言“仲遂卒”,不言公子者,此书有事,为仲遂卒而书之,与上相连犹是一事,因上行还间无异事,省公子之文,从可知也。 卫氏难杜云:其间有“辛巳,有事于大庙”,何得为间无异事? 秦氏释云:“有事于大庙”,是为仲遂卒起文,止是一事,故云间无异事也。 既不书公子,而称仲遂者,时君所嘉宠,故称其字,非义例也。 定五年传,“季平子行东野,卒于房”。 房是鲁地,卒于竟内,故不书其地。 垂是齐地,非鲁竟,故书地也。 壬午,犹绎。 万人,去籥。 绎,又祭,陈昨日之礼,所以宾尸。 《万》,舞名。 籥,管也。 犹者,可止之辞。 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籥,恶其声闻。 ○去,起吕反,注及传同。 籥,羊略反。 管音馆。 恶,乌路反。 声闻音问,又如字。 [疏]注“绎又”至“声闻”。 ○正义曰:“绎,又祭”。 《释天》文。 孙炎云:“祭之明日,寻绎复祭”也。 《公羊传》曰:“绎者何? 祭之明日也。 ”《谷梁传》云:“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也。 ”天子诸侯谓之为绎,少牢馈食,大夫之礼也,谓之宾尸。 《释诂》云“绎,陈也”。 是陈昨日之礼,以宾敬此尸也。 《公羊传》曰:“万者何? 干舞也。 籥者何? 籥舞也。 其言万入去籥何? 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知其不可而为之也。 犹者何? 通可以巳也”。 是万为舞名。 《礼·明堂位》曰:“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 ”干,楯也。 戚,斧也。 此舞者,左手执楯,右手执斧,故谓之武舞。 言王者,以万人服天下,故以万为名。 《诗》言硕人之舞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郑玄云“籥如管,六孔”何休云:“吹之以节舞也。 ”故吹籥而舞谓之文舞。 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故去其有声,而不知废绎,纳舞去籥,恶其声闻也。 寻杜注意,直云万舞名。 又注隐五年,亦直云万舞也。 下问羽数,则万是舞之大名,不取《公羊》万是干舞之义,则执羽吹籥是为万舞。 故杜云:“纳舞去籥,恶其声闻。 ”是无干舞、籥舞之别名也。 沈氏云,案《曾子问》“尝禘郊社,簠簋既陈,天子崩。 后之丧废”,则卿丧不废正祭。 绎是又祭,为轻故当废之。 戊子,夫人嬴氏薨。 无传。 宣公母也。 晋师、白狄伐秦。 楚人灭舒蓼。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无传。 月三十日食。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 敬,谥;嬴,姓也。 反哭成丧,故称葬小君。 [疏]注“敬谥”。 ○正义曰:《谥法》:“夙夜敬事曰敬。 ”  雨,不克葬。 庚寅,日中而克葬。 克,成也。 [疏]“雨不”至“克葬”。 ○正义曰:定十五年九月“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 戊午,日下昃,乃克葬”。 彼云乃此。 云而者,《公羊传》曰:“而者何? 难也。 乃者何? 难也。 曷为或言而,或言乃? 乃难乎而也。 ”何休云:“难者,臣子重难,不得以正日葬其君。 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 下昃日昳久,故言乃。 ”《左氏无传,杜又不说,或如《公羊》之言,或是史家异辞。 城平阳。 今泰山有平阳县。 楚师伐陈。 【传】八年,春,白狄及晋平。 夏,会晋伐秦。 (经在仲遂卒下,从赴。)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 (盖记异也。 ○谍,徒协反,间也,今谓之细作。 绛,古巷反。) 有事于大庙,襄仲卒而绎,非礼也。 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 灭之。 舒、蓼,二国名。 ○为,于伪反。 [疏]注“舒蓼二国名”。 ○正义曰:舒蓼二国名者,盖转写误,当云一国名。 案《释例·土地名》有“舒、群舒、舒蓼、舒庸、舒鸠”。 以为五名,则与文五年灭蓼同。 盖蓼灭后更复,故楚今更灭之。 刘炫以杜为一国而规之,非也。 楚子疆之。 正其界也。 ○疆,居良反。 及滑汭,滑,水名。 ○滑,于八反。 汭,如蜕反,一音如悦反。 盟吴、越而还。 吴国,今吴郡。 越国,今会稽山阴县也。 传言楚彊,吴、越服从。 ○会,古外反。 稽,古兮反。 彊,其良反。 [疏]“盟吴越而还”。 ○正义曰:《谱》云:“吴,姬姓,周大王之子大伯、仲雍之后。 大伯、仲雍让其弟季历,而去之荆蛮,自号句吴,句或为工,夷言发声也。 大伯无子而卒,仲雍嗣之。 当武王克殷,而因封其曾孙周章于吴,为吴子,又别封章弟虞仲于虞。 自大伯五世而得封,十二世而晋灭虞,虞灭而吴始大,至寿梦而称王。 寿梦以上,世数可知,而不纪其年。 寿梦元年,鲁成公之六年也。 夫差十五年,获麟之岁也。 二十三年,鲁哀公之二十二年,而越灭吴。 ”“越,姒姓。 其先,夏后少康之庶子也。 封于会稽,自号于越。 于者,夷言发声也。 滨在南海,不与中国通。 后二十余世至于允常,鲁定公五年始伐吴。 允常卒,子句践立,是为越王。 越王元年,鲁定公之十四年也。 鲁哀公二十二年,句践灭吴,霸中国,卒。 春秋后七世,大为楚所破,遂微弱矣。 ”《外传》曰“芈姓归越”,是越本楚之别封也,或非夏后之后也。 晋胥克有蛊疾,惑以丧志。 ○蛊音古。 丧,息浪反。 郤缺为政。 代赵盾。 秋,废胥克,使赵朔佐下军。 朔,盾之子,代胥克,为成十七年胥童怨郤氏张本。 冬,葬敬嬴,旱,无麻,始用葛茀。 记礼变之所由。 茀,所以引柩,殡则有之,以备火;葬则以下柩。 ○茀,方勿反,引棺索也。 柩,其又反。 [疏]注“记礼”至“下柩”。 ○正义曰:《礼记》诸言自某始者,皆与后人为始。 此云“始用葛茀”,则自此以后常用葛,故云记礼变之所由。 茀字,《礼》或作绋,或作綍,绳之别名也。 《周礼·遂人》,大丧属六绋,天子用六也。 《丧大记》,君葬用四绋,大夫士葬用二绋。 是绋者所以引柩也。 于殡则已有之,系于輴车,以备火灾。 有灾则引柩以辟火,及葬,则用之以下柩也。 雨,不克葬,礼也。 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 怀,思也。 [疏]“雨不”至“怀也”。 ○正义曰:《曲礼》云:“凡卜筮日,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 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 ”郑玄云:“丧事,葬与练祥也;吉事,祭祀冠取之属也。 ”然则远近日,先卜上旬,不吉,卜次旬,又不吉,卜下旬。 丧事则先卜,下旬卜葬先卜,远日辟不思念其亲,似欲汲汲而早葬之也。 今若冒雨而葬,亦是不思其亲,欲得早葬,故举卜葬先远日,以证为雨而止,礼也。 《王制》云:“庶人葬,不为雨止”者,郑玄云:“虽雨犹葬,礼仪少也。 ”城平阳,书,时也。 陈及晋平。 楚师伐陈,取成而还。 言晋、楚争强。 【经】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无传。)公至自齐。 (无传。)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无传。 秋,取根牟。 根牟,东夷国也。 今琅邪阳都县东有牟乡。 八月,滕子卒。 未同盟。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 卒于竟外,故书地。 四与文同盟。 九月无辛酉,日误。 ○竟音境。 [疏]注“卒于”至“日误”。 ○正义曰:《释例》扈是郑地,故云卒于竟外。 黑臀以二年始立,而云四与文同盟者,杜注《春秋》又为释例,前后经、传勘当备尽,岂晋侯二年始立,不于文公之世而云四与文同盟? 必是后写之误。 苏氏亦以为然。 刘炫以此规杜,非也。 其君卒,或书地,或不书地,皆从赴。 今云“卒于竟外”,故书地者,晋侯实在竟外,卒非以为例也。 刘炫云:襄七年,郑伯髡顽卒于鄵,昭二十五年,宋公佐卒于曲棘,竟内亦书地,非竟外。 九月无辛酉者,下有十月癸酉。 杜以长历推之,癸酉是十月十六日,辛酉在前十二日耳。 故云九月无辛酉。 上有八月,下有十月,非月误也。 冬,十月,癸酉,卫侯郑卒。 无传。 三与文同盟。 [疏]注“三与文同盟”。 ○正义曰:郑父毁以僖二十五年卒,郑代立,其年盟于洮,二十六年于向,二十八年于践土,文七年于扈,十四年于新城,唯二与文同盟。 云三者,以二、三字体相近,转写之误耳。 若其不然,杜无容不委。 刘炫以此规杜,非也。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 陈杀其大夫泄冶。 泄冶直谏于淫乱之朝以取死,故不为《春秋》所贵而书名。 ○泄,息列反。 冶音也。 [疏]注“泄冶”至“书名”。 ○正义曰:文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贵之,而不名;此书泄冶之名,是不为《春秋》所贵,故书名。 传称臣者,所以治烦去惑,是以伏死而争,则直谏者,臣之尽忠之事。 泄冶忠谏而死,不为春秋所贵者,《释例》曰:“鲁哀之可谏者甚众,未闻仲尼之苦言。 至于陈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 求讨不义,显事施舍足以致益者,固人臣之所当造膝也。 若乃情色之惑,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臣子而欲显直于其君父,适所以益谤而致罪也。 陈灵公宣淫,悖德乱伦,志同禽兽,非尽言所救。 泄冶进无匡济远策,退不危行言孙,安昏乱之朝,慕匹夫之直,忘蘧氏可卷之德,死而无益。 故经同罪贱之文。 传特称仲尼以明之。 忠为令德,非其人犹不可,况不令乎? 此其义也。 ”是说不贵泄冶之意也。 然则比干谏纣而死,孔子称殷有三仁焉,善比干者。 《家语》云:子贡曰:“陈灵公君臣宣淫于朝,泄冶谏而杀之,是与比干谏死同,可谓仁乎? ”孔子曰:“比干于纣,亲则诸父,官则少师,忠款之心,在于存宗庙而已,固当以必死争之,冀身死之后,纣当悔悟本志,存于仁者也。 泄冶之于灵公,位在大夫,无骨肉之亲,怀宠不去,仕于乱朝,以区区之身,欲止一国之淫昏,死而无益,可谓狷矣! 《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 是言泄冶之行,不得同于比干之意也。 【传】九年,春,王使来征聘。 (征,召也。 言周征也。 征聘不书,征加讽谕,不指斥。 ○讽,芳凤反。)夏,孟献子聘于周。 王以为有礼,厚贿之。 (○贿,呼罪反;《字林》音悔。) 秋,取根牟,言易也。 ○易,以豉反。 滕昭公卒。 为宋围滕传。 会于扈,讨不睦也。 谋齐、陈。 陈侯不会。 前年与楚成故。 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 不书诸侯师,林父帅之,无将帅。 ○将,子匠反。 帅,所类反。 [疏]注“不书”至“将帅”。 ○正义曰:僖二十八年,“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 彼注云:“宋公、齐国归父、秦小子慭\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 ”彼以师属晋,而经书其师。 此全不书者,彼虽公卿不行,仍有大夫帅之,将卑师众,故称师耳。 此则全无将帅,以兵付晋,并入晋军,林父独自帅之,故唯书林父伐陈也。 晋侯卒于扈,乃还。 冬,宋人围滕,因其丧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戏于朝。 二子,陈卿。 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妻。 衷,怀也。 衵服,近身衣。 ○夏,户雅反。 衷音忠。 王,丁仲反。 衵,女乙反,一音汝栗反。 《说文》云,日日所衣裳也;《字林》同,又云妇人近身内衣也,仁一反。 御,如字,一音鱼吕反。 近,附近之近。 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宣,示也。 ○效,户教反。 且闻不令。 君其纳之! ”纳藏衵服。 ○闻,如字,一音问。 公曰:“吾能改矣。 ”公告二子。 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 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 ’其泄冶之谓乎! ”辟,邪也。 辟,法也。 《诗·大雅》言邪辟之世,不可立法。 国无道,危行言孙。 ○禁,居鸩反,又音金。 多辟,本又作僻,匹亦反,注同。 立辟,婢亦反,注同。 邪,似嗟反,下同。 行,下孟反。 孙音逊。 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 六年,楚伐郑,取成于厉。 既成,郑伯逃归。 事见十一年。 ○为,于伪反。 见,贤遍反。 晋郤缺救郑。 郑伯败楚师于柳棼。 柳棼,郑地。 ○柳,力手反。 棼,扶云反。 国人皆喜,唯子良忧曰:“是国之灾也,吾死无日矣。 ”自是晋、楚交兵伐郑,十二年,卒有楚子入郑之祸。 【经】十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 (无传。) 齐人归我济西田。 元年以赂齐也。 不言来,公如齐,因受之。 ○济,子礼反。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无传。 不书朔,官失之。 已巳,齐侯元卒。 未同盟而赴以名。 齐崔氏出奔卫。 齐略见举族出,因其告辞以见无罪。 ○见,贤遍反,下同。 [疏]注“齐略”至“无罪”。 ○正义曰:崔杼有宠于惠公,惠公既薨,高国二家恐其藉前世之宠,又有宠于新君,故畏其逼己,因君薨而逐之。 崔杼未有罪也,齐人疑其事,故不言其名,略言崔氏,见其举族出奔耳。 及仲尼修之,大夫出奔,无罪不名。 不名即因无罪,故因告称氏而书氏次,见无罪。 若贵之,或称官,或称字,如司城子哀之类是也。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无传。 癸巳,陈夏征舒弑其君平国。 征舒,陈大夫也。 灵公恶不加民,故称臣以弑。 ○夏,户雅反。 六月,宋师伐滕。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 无传。 归父,襄仲之子。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郑及楚平故。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王季子者,《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 然则,字季子。 天子大夫称字。 [疏]注“王季”至“称字”。 ○正义曰:《公羊传》曰:“王季子者何? 天子之大夫也。 其称王季子何? 贵也。 其贵奈何? 母弟也。 ”是《公羊》以为天王之母弟也。 母弟而称季子,然则字季子也。 天子大夫例称字。 襄三十年“天王杀其弟佞夫”。 母弟称弟,此不言王弟者,《释例》云:“朝聘盟会嘉好之事,此兄弟之笃睦,非义例之所兴。 故仍旧史之策,或称弟,或称公子。 ”是由义无所见,故因其旧文,其相杀害乃称弟,以示义耳。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绎,邾邑。 鲁国邹县北有绎山。 ○绎音亦。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曰:文十三年传称“邾迁于绎”。 则绎为邾之都矣。 更别有绎邑,今鲁伐取之,非取邾之都也。 亦因绎山为名,盖近在邾都之旁耳。 大水。 无传。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既葬成君,故称君命使也。 饥。 无传。 有水灾,嘉谷不成。 楚子伐郑。 【传】十年,春,公如齐。 齐侯以我服故,归济西之田。 (公比年朝齐故。) 夏,齐惠公卒。 崔杼有宠于惠公,高、国畏其逼也,高、国二家,齐正卿。 ○杼,直吕反。 逼,彼力反。 公卒而逐之,奔卫。 书曰“崔氏”,非其罪也;且告以族,不以名。 典策之法,告者皆当书以名,今齐特以族告,夫子因而存之,以示无罪。 又言“且告以族,不以名”者,明《春秋》有因而用之,不皆改旧。 [疏]注“典策”至“改旧”。 ○正义曰:传言“且告以族,不以名”。 知法当以名告,而齐人误以族告也。 《释例》云:“若乃称司城,以贵效节于府人,书归父之还,以善复命于介,因齐人告辞,以着其无罪,盖随事以示褒贬也。 传既云“书曰崔氏”,以明非罪;复云“且告以族,不以名”。 知典策之书,旧当以名通也。 齐国虽缪以族告,适合仲尼所褒之实,因而不革,以示无罪,且明《春秋》之作,或因仍旧史成文,不必皆有改也? 何休《膏肓》以为《公羊》讥世卿而难《左氏》,苏氏释云:崔杼祖父名不见经,则知非世卿,且春秋之时,诸侯擅相征伐,犹尚不讥世卿,虽曰非礼,夫子何由独责? 又郑《駮异义》引《尚书》“世选尔劳”,又引《诗》刺幽王绝功臣之世。 然则兴灭继绝,王者之常,讥世卿之文其义何在? 凡诸侯之大夫违,违,奔放也。 [疏]注“违,奔放也”。 ○正义曰:《释例》曰:“迫窘而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 故传通以违为文。 ”是言违兼奔放也。 告于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上某氏者姓,下某名。 ○守,手又反。 [疏]注“上某”至“某名”。 ○正义曰:若言崔氏之守臣杼也。 大夫受氏,常世守宗庙,故谓之守臣,言守宗庙之臣也。 僖十二年,管仲云“天子之二守高、国在”,彼谓天子命之为守国之臣,与此异也。 知此异于彼者,岂天子命者出奔,乃得告于诸侯,余臣出奔不得告也? 且下句云“失守宗庙”,如守臣谓守宗庙之臣,非守国也。 天子赐姓,诸侯赐族,对文则姓与族别,散文则可以通。 《礼》谓族人为庶姓,故云上某出者姓,其实正是族也。 失守宗庙,敢告。 ”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玉帛之使谓聘。 ○之使,所吏反。 [疏]注“玉帛之使谓聘”。 ○正义曰:聘礼,执玉致命,执帛致享,故云“玉帛之使谓聘”也。 下注云:“恩好不接,故亦不告”。 又昭二十年,“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 注云:“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 ”则杜意以为奔者之身尝有玉帛之使于彼国,已经相接,则告之。 若奔者未尝往聘,恩好不接,则不告。 唯告奔者,尝聘之国,余不告也。 刘炫以为玉帛之使,谓国家有交好之国皆告,非指奔者之一身。 不然,则否。 恩好不接,故亦不告。 ○好,呼报反。 公如齐奔丧。 公亲奔丧,非礼也。 公出朝会奔丧会葬,皆书如不言其事,史之常也。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 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 ”对曰:“亦似君。 ”征舒病之。 灵公即位,于今十五年,征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 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为似以为戏。 ○夏,户雅反。 女音汝。 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 二子奔楚。 ○厩,居又反。 射,食亦反。 滕人恃晋而不事宋,六月,宋师伐滕。 郑及楚平,前年败楚师,恐楚深怨,故与之平。 诸侯之师伐郑,取成而还。 秋,刘康公来报聘。 报孟献子之聘,即王季子也。 其后食采于刘。 师伐邾,取绎。 为子家如齐传。 季文子初聘于齐。 齐侯初即位。 冬,子家如齐,伐邾故也。 鲁侵小,恐为齐所讨,故往谢。 国武子来报聘。 报文子也。 楚子伐郑。 晋士会救郑,逐楚师于颍北。 颍水出河南阳城,至下蔡入淮。 [疏]注“颍水”至“入淮”。 ○正义曰:《释例》曰:“颍水出河南阳城县阳干山,东南,经颍川汝阴,至淮南下蔡县入淮”也。 诸侯之师戍郑。 郑子家卒。 郑人讨幽公之乱,斫子家之棺,而逐其族。 以四年弑君故也。 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 ○斫,竹角反。 [疏]注“以四”至“卿礼”。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 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 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 士棺六寸。 ”然则子家上大夫,棺当八寸,今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耳。 不知斫薄之使,从何礼也。 改葬幽公,谥之曰“灵”。 [疏]“幽公”。 ○正义曰:《谥法》“动静乱常曰幽”。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楚复伐郑,故受盟也。 辰陵,陈地。 颍川长平县东南有辰亭。 ○复,扶又反,下复封陈同。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无传。 秋,晋侯会狄于櫕函。 晋侯往会之,故以狄为会主。 櫕函,狄地。 ○櫕,才端反。 函音咸。 [疏]注“晋侯”至“狄地”。 ○正义曰:凡诸诸聚会鲁不与者,皆历序诸国,云会于某地,上“盟于辰陵”即其事也。 狄从诸夏,序列亦然。 僖三十年“齐人狄人盟于邢”是也。 此异于彼,而云“晋侯会狄”,是狄在彼地,晋往会之。 故传说晋大夫欲召狄,郤成子劝其勤。 是晋侯自往,故以狄为会主。 成十五年“会吴于钟离”,襄十年“会吴于柤”,其意与此同。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征舒。 不言楚子而称人,讨贼辞也。 [疏]注“不言”至“辞也”。 ○正义曰:讨贼辞者,言弑君之贼,人人皆欲杀之,作举国共杀之文,故不言楚子也。 襄二十七年,“卫杀其大夫宁喜”,亦是讨贼,但卫人自杀其臣,故称大夫。 征舒非楚之臣,不得言杀其大夫。 诸放、杀及执他国之臣,皆不言某国大夫者,以人臣卑贱,故没其爵号,而空书名氏。 丁亥,楚子入陈。 楚子先杀征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征舒之后。 [疏]注“楚子”至“之后”。 ○正义曰:案传楚子为陈讨夏氏乱,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 此经先书杀夏征舒,后书入陈者,据先后事实为文。 故杜注云:“楚子先杀征舒而欲县陈,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不有其地,故书入在杀征舒之后。 ”是其事也。 刘炫云:楚子入陈乃杀征舒,经先书杀征舒,后言入陈者,以楚子本意止欲讨贼,无心灭陈。 及杀征舒灭陈为县,后得申叔时谏,乃复封陈,于例不有其地,故云“入陈”。 言楚人既杀征舒,楚子乃复入陈,纳二子于陈。 “入陈”之文为下纳张本。 传云:“书曰:‘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人纳连文,是入为纳也。 昭八年“楚师灭陈。 执公子招,放于越。 杀陈孔奂”。 彼心欲灭陈,此则主为讨贼,无心灭陈而复封之,君子善其自悔,故退入陈,于下隐其县陈之过。 若其不然,当云楚子入陈,杀夏征舒。 如此则楚子本为入陈,因入乃讨陈贼,则是恶楚子。 故书入在杀征舒之后。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二子,淫昏乱人也。 君弑之后,能外托楚以求报君之雠,内结强援于国,故楚庄得平步而讨陈,除弑君之贼。 于时陈成公播荡于晋,定亡君之嗣,灵公成丧,贼讨国复,功足以补过,故君子善楚复之。 ○播,补贺反。 荡如字。 [疏]注“二子”至“复之”。 ○正义曰:二子与君淫昏,致使君死国乱,实罪人也。 今楚子入陈而纳之,乃是纳罪人也。 例应罪楚子,而传言“书曰‘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既善楚子有礼,则是恕彼之过,故杜迹其合恕之由,言贼讨国复,是二子之力,其功足以补过。 故君子善楚复之。 贾逵云:二子不系之陈,绝于陈也。 恶其与君淫,故绝之。 善楚有礼也。 案子纠、捷灾皆不系国,自是例之常,贾说非也。 《释例》云:“贾氏依放《谷梁》,云‘称纳者,内难之辞’。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言书有礼,不可言内难也。 陈县而见复,上下交欢,二人虽有淫纵之阙,今道楚匡陈,贼讨君葬,威权方盛。 传称其礼,理无所难,此先儒说之不安也。 ”杜言“于时陈成公播荡于晋”者,此传云“陈侯在晋”。 襄二十五年传云“夏氏之乱,成公播荡”是也。 【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郑,及栎。 子良曰:“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 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 ”乃从楚。 夏,楚盟于辰陵,陈、郑服也。 (传言楚与晋狎主盟。 ○栎,力狄反。 争,争斗之争。 焉,于虔反。 夏楚盟,本或作楚子。) 楚左尹子重侵宋,子重,公子婴齐,庄王弟。 王待诸郔。 郔,楚地。 ○郔音延。 令尹𫇭艾猎城沂,艾猎,孙叔敖也。 沂,楚邑。 ○艾,五盖反。 猎,力涉反。 沂,鱼依反。 [疏]注“艾猎孙叔敖”。 ○正义曰:服虔亦云:艾猎𫇭贾之子孙叔敖也。 此年云“令尹𫇭艾猎”,明年云“令尹孙叔敖”,明一人也。 《世本》“艾猎为叔敖之兄”。 《世本》多误,本不必然。 使封人虑事,封人,其时主筑城者,虑事,谋虑计功。 ○虑,如字,一音力于反,《广雅》云,无虑都邑也。 [疏]注“封人”至“计功”。 ○正义曰:《周礼·封人》,“凡封国,封其四疆。 造都邑之封域者,亦如之”。 《大司马》:“大役,与虑事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 ”郑玄云:“虑事者,封人也。 于有役,司马与之属赋丈尺与其用人数也”。 是封人主造城邑、计度人数。 此云“使封人”,故云“其时主筑城者”。 虑事者,谋虑城筑之事,无则虑之,讫则计功也。 史书多有无虑之语,皆谓揆度前事也。 以授司徒。 司徒掌役。 量功命日,命作日数。 分财用,财用,筑作具。 平板干,干,桢也。 ○干,古旦反,亦作干。 桢音贞。 [疏]注“干桢也”。 ○正义曰:《释诂》云:“桢、翰,干也。 ”舍人曰:“桢,正也。 筑墙所立两木也。 翰所以当墙两边鄣土者也。 ”彼桢为干,故谓干为桢,谓墙之两头立木也。 板在两旁,卧鄣土者,即彼文干也。 平板干者,等其高下,使城齐也。 称畚筑,量轻重。 畚,盛土器。 ○畚音本。 盛音成。 程土物,为作程限。 ○为,于伪反,又如字。 [疏]“称畚筑,程土物”。 ○正义曰:畚者,盛土之器。 筑者,筑土之杵。 《司马》注,辇车所载二筑是也。 称畚筑者,量其轻重,均负土与筑者之力也。 程土物,谓锹畚舆之属,为作程限,备豫也。 议远迩,均劳逸。 略基趾,趾,城足;略,行也。 ○趾音止。 行,下孟反。 具糇粮,糇,干食也。 ○糇音侯。 粮音良。 干食,如字,一音嗣;本或作干饭。 度有司。 谋监主。 ○度,待洛反。 监,古衔反。 事三旬而成,十日为旬。 不愆于素。 不过素所虑之期也。 传言叔敖之能使民。 ○愆,起虔反。 晋郤成子求成于众狄。 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赤狄潞氏最强,故服役众狄。 ○潞音路。 秋,会于櫕函,众狄服也。 是行也,诸大夫欲召狄。 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 能勤,有继。 其从之也。 勤则功继之。 《诗》曰:‘文王既勤止。 ’《诗·颂》文王勤以创业。 ○创,初亮反。 文王犹勤,况寡德乎? ” 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 十年,夏征舒弑君。 ○为,于伪反。 谓陈人“无动! 将讨于少西氏”。 少西,征舒之祖子夏之名。 ○少,诗照反。 [疏]注“少西”至“之名”。 ○正义曰:《礼》以王父字为氏,征舒以夏为氏,知子夏是字,少西是名。 言少西氏者,氏犹家也,言将讨少西之家。 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 轘,车裂也。 栗门,陈城门。 ○轘音患。 因县陈。 灭陈以为楚县。 陈侯在晋。 灵公子成公午。 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 王使让之,曰:“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楚县大夫皆僣称公。 ○使,所吏反。 僣,子念反。 [疏]“以诸侯讨而戮之”。 ○正义曰:经无诸侯,而云以诸侯讨之,诸侯皆庆者,时有楚之属国从行也。 十二年邲之战,经不书唐,而传云唐侯为左拒。 昭十七年长岸之战,经不书随,而传言使随人守舟。 明此时亦有诸侯,但为楚私属,不以告耳。 女独不庆寡人,何故? ”对曰:“犹可辞乎? ”王曰:“可哉! ”曰:“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 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抑,辞也。 蹊,径也。 ○女音汝。 蹊音兮。 径,古定反。 而夺之牛。 ’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巳重矣。 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 今县陈,贪其富也。 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 ”王曰:“善哉! 吾未之闻也。 反之,可乎? ”对曰:“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 ”叔时谦言小人意浅,谓譬如取人物于其怀而还之,为愈于不还。 ○侪,士皆反,辈也。 乃复封陈。 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 州,乡属,示讨夏氏所获也。 ○复,扶又反。 夏,户雅反。 [疏]“谓之夏州”。 ○正义曰:谓之夏州者,讨夏氏乡,取一人以归楚,而成一州,故谓之夏州。 故书曰:“楚子入陈。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没其县陈本意,全以讨乱存国为文,善其复礼。 [疏]注“没其”至“复礼”。 ○正义曰:言入陈纳人为有礼也。 直言入陈纳人,是没其县陈。 本意言陈国见存,入而纳此人耳。 是全以讨乱存国为文,所以善其得礼。 厉之役,郑伯逃归,盖在六年。 自是楚未得志焉。 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 为明年楚围郑传。 十年郑及楚平,既无其事。 辰陵盟后,郑徼事晋,又无端迹。 传皆特发以明经也。 自厉之役,郑南北两属,故未得志。 九年,楚子伐郑,不以黑壤兴伐,远称厉之役者,志恨在厉役。 此皆传上下相包通之义也。 ○徼,古尧反。 [疏]注“为明”至“义也”。 ○正义曰:十年郑及楚平,既无其事,谓经无之也。 郑徼事晋,文无端迹,亦谓经所无也。 传若不发此语,不知楚以何故,明年忽然围郑,为此特发此传,以明后年围郑之经也。 自厉役以来,郑南北两属,不专心于楚,故楚未得志,而明年围之。 七年晋为黑壤之会,郑伯在焉。 厉役在黑壤之前。 九年传言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事在黑壤之后,而彼传不以黑壤兴伐,而远称厉之役者,楚子之志,所恨在于厉役逃归,不为黑壤会晋故也。 上指厉,下指辰陵,中包黑壤,此皆传上下相包通之义也。 发布时间:2026-03-05 10:34:17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