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二十四 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内容: 【经】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无传。 为灾,故书。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书名,以罪讨。 【传】十三年,春,齐师伐莒。 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 夏,楚子伐宋,以其救萧也。 救萧在前年。 君子曰:“清丘之盟,唯宋可以免焉。 ”宋讨陈之贰。 今宋见伐,晋、卫不顾盟以恤宋,而经同贬宋大夫。 传嫌华椒之罪累及其国,故曰唯宋可以免。 ○累,劣伪反。 [疏]注“宋讨”至“以免”。 ○正义曰:往年清丘之盟,宋卿亦贬,传称“不实其言”。 此年宋被楚伐,而晋、卫不救,即是不实之状于此发。 传言“唯宋可以免”者,意在责诸国耳。 嫌华椒之罪累及其国,恐言宋亦有罪,宜其不救。 但盟之不信,唯椒身合贬,宋国无罪。 言“惟宋可以免”,见诸国皆合责也。 秋,赤狄伐晋。 及清,先縠召之也。 邲战不得志,故召狄欲为变。 清,一名清原。 冬,晋人讨邲之败,与清之师,归罪于先縠而杀之,尽灭其族。 君子曰:“恶之来也,已则取之。 ‘其先縠之谓乎! ”尽灭其族,为诛巳甚,故曰“恶之来也”。 [疏]注“尽灭”至“来也”。 ○正义曰:先縠之罪,不合灭族。 “尽灭其族,为诛巳甚”,亦是晋刑大过,是为大恶。 君子既嫌晋刑大过,又尤先縠自招,故曰“恶之来也,己自取之”。 恶之来也,言大恶之事来先縠之家。 清丘之盟,晋以卫之救陈也,讨焉。 寻清丘之盟以责卫。 使人弗去,曰:“罪无所归,将加而师。 ”孔达曰:“苟利社稷,请以我说。 欲自杀以说晋。 ○使,所吏反。 我说,如字,又音悦。 以说音悦,又如字。 罪我之由。 我则为政而亢大国之讨,将以谁任? 亢,御也。 谓御宋讨陈也。 ○亢,苦浪反。 任音壬。 我则死之。 ”为明年杀孔达传。 【经】十有四年,春,卫杀其大夫孔达。 (书名,背盟于大国,罪之。)夏,五月,壬申,曹伯寿卒。 (无传。 文十四年盟新城。) 晋侯伐郑。 秋,九月,楚子围宋。 葬曹文公。 无传。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 【传】十四年,春,孔达缢而死。 卫人以说于晋而免。 (以杀告,故免于伐。 ○缢,一赐反。)遂告于诸侯曰:“寡君有不令之臣达,构我敝邑于大国,既伏其罪矣,敢告。 ”(诸杀大夫亦皆告。)卫人以为成劳,复室其子,(以有平国之功,复以女妻之。 ○复,扶又反。 妻,七计反。) [疏]注“以有”至“妻之”。 ○正义曰:《释诂》以“平”为“成”,则“成”亦“平”也。 男子谓妻为室,故杜以为卫人以其父有平定国家之劳,复以女妻之。 言卫侯以女妻之也。 刘炫以为传文无卫侯之女为孔达之妻,“复室其子”,谓复以室家还其子。 谓达既被诛,家当没入官,复以孔达财物家室还其子。 今知非者,案检传文,上孔达云:“苟利社稷,请以我说。 ”是孔达忠于卫国,本实无罪。 所以告于诸侯,只欲虚以说晋。 卫人荷其功力,何得没其家资? 男子谓妻为室,则室者对夫之言,故传云“女有家,男有室”。 今若以孔达之妻而还其子,便则以母还子,不得云:“复室其子”。 又诸国大夫之妻,传皆不载其氏姓,何得独责孔达之妻须言卫侯之女? 既言“复室其子”,明孔达之妻则卫侯之女。 可知刘以孔达之妻为卫侯之女,于传无文以规杜过,于义非也。 使复其位。 袭父禄位。 夏,晋侯伐郑,为邲故也。 晋败于邲,郑遂属楚。 ○为,于伪反。 告于诸侯,搜焉而还。 搜,简阅车马。 ○搜,所留反。 阅音悦。 中行桓子之谋也。 曰:“示之以整,使谋而来。 ”郑人惧,使子张代子良于楚。 十二年,子良质于楚。 子张,穆公孙。 ○行,户郎反。 质音致。 郑伯如楚,谋晋故也。 郑以子良为有礼,故召之。 有让国之礼。 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 申舟,无畏。 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 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文十年,楚子田孟诸,无畏抶宋公仆。 ○冯,皮冰反。 恶,乌路反。 抶,敕乙反。 曰:“郑昭宋聋,昭,明也。 聋,暗也。 ○聋,力工反。 [疏]注“昭,明也。 聋,暗也”。 ○正义曰:人之听视聪明,唯在耳目而已。 郑昭,言其目明,则宋不明也。 宋聋,言其耳暗,则郑不暗也。 耳目名举一事,而对以相反。 言宋不解事,必杀我也。 晋使不害,我则必死。 ”王曰:“杀女,我伐之。 ”见犀而行。 犀,申舟子。 以子托王,示必死。 ○使,所吏反,“使者”同。 女音汝。 见,贤遍反。 及宋,宋人止之。 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 鄙我,亡也。 以我比其边鄙,是与亡国同。 ○过,古卧反。 又古禾反。 杀其使者,必伐我。 伐我,亦亡也。 亡一也。 ”乃杀之。 楚子闻之,投袂而起,投,振也。 袂,袖也。 ○袂,面世反。 袖,徐又反。 屦及于窒皇,窒皇,寝门阙。 ○屦,九具反。 窒,直结反。 [疏]注“窒皇寝门阙”。 ○正义曰:下云:“剑及于寝门之外”,则屦之所及未至于外,故以窒皇为寝门之阙,谓至门逐及也。 庄十九年鬻拳“葬于绖皇”,注云“绖皇,冢前阙”者,亦以此而知也。 经传通谓两观为阙,唯指雉门。 以雉门高大,为县旧章,而使民观之,故雉门之观,特得阙名。 名为阙者,以其在门两旁,而中央阙然为道,虽则小门亦如此耳。 故杜于寝门、冢门,皆以阙言之。 此作“窒”,彼作“绖”,字异音同,未知孰是。 其名为窒皇及巿名蒲胥,其义皆未闻。 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巿。 秋,九月,楚子围宋。 冬,公孙归父会齐侯于谷。 见晏桓子,与之言鲁,乐。 桓子告高宣子。 桓子,晏婴父。 宣子,高固。 ○乐音洛。 [疏]“与之言鲁乐”。 ○正义曰:乐,谓乐居高位也。 曰:“子家其亡乎! 砍于鲁矣。 子家,归父字。 怀,思也。 怀必贪,贪必谋人。 谋人,人亦谋己。 一国谋之,何以不亡? ”为十八年归父奔齐传。 [疏]“怀于”至“不亡”。 ○正义曰:怀,思也,谓思高位于鲁也。 既思高位,必贪。 贪必计谋他人。 既谋去他人,他人亦谋去己。 一国之人谋去之,何以不至亡也? 孟献子言于公曰:“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物,玉帛皮币也。 [疏]“孟献”至“公说”。 ○正义曰:臣闻小国之免罪于大国也,使卿往聘大国,而献其玉帛皮币之物。 于是主人亦礼待之,庭前所实笾豆醯醢有百品也。 君自亲朝于牧伯之国,而献其治国之功,若征伐之功,于是主人敬以待之。 主人之身,有威仪、容貌,车服之饰,有物采、文章。 嘉、淑,皆善也,有善言辞,善称赞。 燕而送宾,有加增贿货。 言宾往既共,则主报亦厚礼。 使小国如此朝聘大国者,谋其不免于罪也。 若不往朝聘,待其被诛责,而始荐贿货,则无及于好事矣。 今“楚子在宋,君其图之”,劝君使往聘也。 刘炫以为皆是宾事。 “聘而献物”,谓献其国内之物。 于是所献之物,庭中实之,有百品。 谓聘享之礼,龟金竹箭之属有百品也。 “朝而献功”,言治国有功,故土饶物产,于是玄𫄸玑组,羽毛齿革,乃得为容貌之物采文章。 “嘉淑”,谓美善之物。 “加货”,谓贿赂之多。 多献贿赂,以谋其不免于罪也。 ○注“物,玉帛皮币也”。 ○正义曰:《聘礼》:宾执圭以致命,享用束帛加璧。 夫人聘用璋,享用玄𫄸,束帛加琮,其享币又有皮马。 是聘所献物,有玉帛皮币也。 于是有庭实旅百。 主人亦设笾豆百品,实于庭以答宾。 [疏]注“主人”至“答宾”。 ○正义曰:《聘礼》:“君使卿韦弁服,归饔饩五牢”。 有司入陈鼎、豆、簋、铏、醯醢百瓮,米百筥,黍、稷、稻、粱,皆设于中庭,是“主人设笾豆百品,实于庭以答宾”也。 刘炫谓治国有功、土饶云云。 炫以杜注庄二十二年,“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诸侯朝王陈贽币之象,则朝聘陈币亦实百品于庭,非独主人也。 朝而献功,献其治国若征伐之功于牧伯。 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 容貌,威仪容颜也。 采章,车服文章也。 嘉淑,令辞称赞也。 加货,命宥币帛也。 言往共则来报亦备。 [疏]注“容貌”至“亦备”。 ○正义曰:杜谓“于是有”者,皆主人之事,故以容貌为威仪容颜。 当谓善为威仪容颜以接宾也。 采章,车服文章,谓主人陈设物采文章以接宾,《周礼》车逆之类也。 嘉、淑皆训为善。 容貌、采章以外,别言善善,故以为令辞称赞,谓接宾之时善言辞、善称赞也。 加货,谓好货加增于常,若僖二十九年“介葛卢来朝,礼之,加燕好”,成十三年“孟献子为介,王重贿之”之类,故以加货为命“宥币帛”也。 刘炫云:“案此劝君行聘,唯当论聘之义,深不宜言主之礼备。 岂虑楚不礼而言此也? 君之威仪无时可舍,岂待朝聘宾至,乃始审威仪、正颜色,无宾客则骄容仪? 容仪非报宾之物,何言报礼备? ”又“献其治国”,刘炫云:“传称朝以正班爵之仪,率长幼之序,则不名献功。 成二年王礼巩伯,‘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则侯伯克敌,只合使大夫告王征伐之功,何故亲朝献牧伯? 礼,小朝大。 小国不合专征,复有何功可献? 炫谓采章、加货,则聘享献国所有。 玄𫄸玑组,羽毛齿革,皆充衣服旌旗之饰,可以为容貌、物采、文章,嘉淑谓美善之物。 加货言贿赂之多。 皆宾所献,亦庭实也。 于聘总言庭实,于朝指其所有,详于君,略于臣也。 案庄二十二年传‘庭实旅百’,则朝者庭实。 又成二年传云:‘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 ’据此文则聘宾有庭实。 又‘庭实旅百’与‘容貌采章’相对,杜何知‘庭实’、‘容貌’之等,非是宾之所有,必为主人之物? 又君无献征伐之功,何以知献功于牧伯? ”今知刘说非者,僖二十二年,“楚子入享于郑,庭实旅百,加笾豆六品”。 又昭五年,“燕有好货,飧有陪鼎”。 僖二十九年,“葛卢来朝,礼之,加燕好”。 此传云:“嘉淑,而有加货。 ”故知“加货”、“庭实”之等,皆是主人待宾之物。 《礼》传,宾之于主,无“加货”之文,故杜为此解。 襄八年郑伯亲献蔡捷于邢丘,是献征伐之功于牧伯也。 刘苟违杜义,以为“庭实旅百”及“容貌”、“采章”、“嘉淑”、“加货”之等,并为宾物。 又以诸侯亲朝,无献征伐之功,以规杜氏,违经背传,于义非也。 谋其不免也。 诛而荐贿,则无及也。 荐,进也。 见责而往,则不足解罪。 ○贿,呼罪反。 今楚在宋,君其图之! ”公说。 为明年归父会楚子传。 ○说音悦。 【经】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平者,总言二国和,故不书其人。 [疏]注“平者”至“其人”。 ○正义曰:平者和也,言其先不平,而今始平,小服大、弱下彊之意。 昭七年“暨齐平”,燕与齐平也。 定十年“及齐平”,十一年“及郑平”,鲁与平也。 诸言平者,皆举国言平,总言二国和同之意,故不书其人,谓不书公卿也。 燕暨齐平,不言人,此言宋人、楚人,史异辞耳。 《谷梁传》曰:“人者,众辞也。 ”平称众,上下欲之也。 贾逵云:“称人,众辞。 ”善其与众同欲。 ”然则彼不称“人”者,岂唯国君欲平,而在下不欲平乎? 传载盟辞,则此平有盟,不书盟者,《释例》曰:“宋人及楚人平,实盟,书平,从赴辞也。 ”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潞,赤狄之别种。 氏,国,故称氏。 子,爵也。 林父称师,从告。 ○潞音路。 种,章勇反。 [疏]注“潞赤”至“从告”。 ○正义曰:狄有赤狄、白狄。 就其赤、白之间,各自别有种类。 此潞是国名。 赤狄之内,别种一国。 夷狄祖其雄豪者,子孙则称豪名为种,若中国之始封君也。 谓之赤、白,其义未闻。 盖其俗尚赤衣、白衣也。 传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者,即以国名为氏。 但华夏不须言夏,国名不以氏配。 赤狄既须言狄,单国不复成文,故以氏配之,潞氏、甲氏、皋落氏,皆是也。 杜言“氏,国,故称氏”,虽指解此狄,而中国亦然。 刘炫云:“狄称种者,《周礼·内宰》上春‘生穜稑之种’。 贱之,同之草木,故称种。 ”林父尊卿,当称帅师。 今从“将卑师众”之例,直称师者,从告也。 秦人伐晋。 无传。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称杀者名,两下相杀之辞。 两下相杀,则杀者有罪。 王札子,王子札也。 盖经文倒札字。 ○札,侧八反,徐又侧乙反。 召,上照反。 倒,丁老反。 [疏]注“称杀”至“札字”。 ○正义曰:《谷梁传》曰:“不言其,两下相杀也”。 言两臣下自相杀,非君杀臣,不得言“其大夫”也。 《释例》曰:“大臣相杀,死者无罪,则两称名氏,以示杀者之罪,‘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也。 若死者有罪,不称杀者名氏,‘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是也。 ”传称此人为王子捷,捷、札一人,而“札”在“子”上,故疑经文倒“札”字也。 《公羊传》曰:“王札子者何? 长庶之号也。 ”何休云:“天子之庶兄也。 ”《左传》言札为王孙苏所使,非是尊贵,不得为王之庶兄,故《谱》以为杂人,不知何王之子。 秋,螽。 无传。 ○螽音终。 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 无传。 无娄,杞邑。 初税亩。 公田之法,十取其一。 今又屦其余亩,复十收其一。 故哀公曰:“二,吾犹不足。 ”遂以为常,故曰初。 ○税,始锐反。 复,扶又反。 [疏]注“公田”至“曰初”。 ○正义曰:《公羊传》曰:“古者什一而藉。 古者曷为什一而藉?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多乎什一,大桀小桀。 寡乎什一,大貉小貉。 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什一行而颂声作矣。 ”何休云:“多取于民比于桀。 蛮貉无百官制度之费,税薄。 ”《谷梁传》亦云:“古什一而藉。 ”《孟子》云:“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赵岐注云:“民耕五十亩者贡上五亩,耕七十亩者以七亩助公家,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虽异名而多少同,故云皆什一也。 ”书传言十一者多矣,故杜言“古者公田之法,十取其一”,谓十亩内取一。 旧法既已十亩取一矣,“今又履其余亩,更复十收其一”,乃是十取其二。 故《论语》云哀公曰:“二,吾犹不足”,谓十内税二,犹尚不足。 则从此之后,遂以十二为常,故曰初。 言初税十二,自此始也。 诸书皆言十一,而《周礼·载师》云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漆材之征二十而五”者,彼谓王畿之内所共多,故赋税重。 诸书所言十一,皆谓畿外之国。 故郑玄云:“十一而税谓之彻。 ”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 言天下皆十一耳,不言畿内亦十一也。 《孟子》又曰:“方里为井,井九百亩。 其中为公田。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汉书·食货志》取彼意而为之文,云:“井田方一里,是为九夫。 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为庐舍。 ”诸儒多用彼为义。 如彼所言,则家别一百一十亩,是为十外税一也。 郑玄《诗》笺云:“井税一夫,其田百亩。 ”则九而税一,其意异于《汉书》,不以《志》为说也。 又孟子对滕文公云:“请野,九一而助。 国中,什一使自赋。 ”郑玄《周礼·匠人》注引孟子此言,乃云“是邦国亦异外内之法”。 则郑玄以为诸侯郊外、郊内其法不同。 郊内,十一使自赋其一。 郊外,九而助一。 是为二十而税二。 故郑玄又云:“诸侯谓之彻者,通其率以十一为正。 ”言郊内郊外相通其率为十税一也。 杜今直云“十取其一”,则又异于郑。 唯谓一夫百亩,以十亩归公,今又履其余亩税之,更十取一耳。 “履亩”,《谷梁传》文也。 赵岐不解夏五十、殷七十之意。 盖古者人多田少,一夫唯得五十、七十亩耳。 五十而贡,贡五亩。 七十而助,助七亩。 好恶于此。 郑注《考工记》云:“周人畿内用夏之贡法,邦国用殷之助法。 ”冬,蝝生。 螽子以冬生,遇寒而死,故不成螽。 ○蝝,悦全反,《字林》尹绢反,刘歆云“蚍蜉子也”,董仲舒云“蝗子”。 [疏]注“螽子”至“成螽”。 ○正义曰:《释虫》云:“草螽,负蠜。 蜤螽,蜙蝑。 ”李巡云:“皆分别蝗子,异方之语也。 ”《释虫》又云:“蝝,蝮蜪。 ”李巡云:“蝮蜪,一名蝝蝝,蝗子也”。 郭璞云:“蝗子未有翅者。 ”刘歆以为“蚍蜉有翅者”,非也。 如李、郭之说,是蝝为螽子也。 上云:“秋,螽”,秋而生子于地,至冬其子复生,遇寒而死,故不成灾。 传称“凡物不为灾,不书”,此不为灾而书之者,传云“幸之也”。 此年既饥,若使蝝早生,更为民害,则其困甚矣。 喜其冬生,以为国家之幸,故喜而书之。 《公羊传》亦云:“蝝生不书,此何以书? 幸之也。 ”饥。 风雨不和,五稼不丰。 [疏]注“风雨”至“不丰”。 ○正义曰:此年“秋,螽”。 知不为螽而饥者,《春秋》书螽多矣,有螽之年皆不书饥。 而此独书饥,知年饥不专为螽,故云“风雨不和,五谷不丰”也。 【传】十五年,春,公孙归父会楚子于宋。 (终前年传。) 宋人使乐婴齐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 伯宗曰:“不可! 伯宗,晋大夫。 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 ’言非所击。 天方授楚,未可与争。 虽晋之彊,能违天乎? 谚曰:‘高下在心,度时制宜。 ○度,待洛反。 川泽纳污,受污浊。 ○污音乌,注同。 山薮藏疾,山之有林薮,毒害者居之。 ○薮,素口反。 [疏]“川泽”至“藏疾”。 ○正义曰:《周礼》虞之官有大泽大薮,小泽小薮。 《尔雅》十薮皆是大泽,则薮是泽类。 郑玄《周礼》注云:“泽,水所钟也。 水希曰薮。 ”是薮者,泽之少水之名也。 川泽、山薮,相配为文者,川是流水,泽是委水,俱是水,故总云:“纳污”,言其纳污浊也。 山有木,薮有草,毒螫之虫,在草在木,故俱云“藏疾”,言其藏毒害也。 薮是泽类,而杜云“山之有林薮”者,薮虽泽类,传文与山相连。 薮是草木积聚之处,近山、近泽、皆得称薮。 上既有“川泽”之文,下别云“山薮”之事,此薮近山,故杜云“山之有林薮也”。 刘炫以为“泽旁之薮”,以规杜氏,非也。 瑾瑜匿瑕,匿亦藏也。 虽美玉之质,亦或居藏瑕秽。 ○瑾,其靳反。 瑜,羊朱反。 匿,女力反。 [疏]注“匿亦”至“瑕秽”。 ○正义曰:瑾、瑜,玉之美名。 《聘义》曰:“瑕不掩瑜,瑜不掩瑕。 ”郑玄云:“瑕,玉之病也。 瑜,其中间美者,玉之性善恶不相掩。 ”此云“匿瑕”,似以美匿恶,故云“匿亦藏”也。 言玉质虽美,亦瑕藏其中,不言瑜能掩盖瑕也。 国君含垢,忍垢耻。 ○垢,古口反,本或作诟。 音同。 天之道也。 晋侯耻不救宋,故伯宗为说小恶不损大德之喻。 ○为,于伪反。 君其待之! ”待楚衰。 乃止。 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 ”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 反言晋不救。 ○解音蟹。 降,户江反。 不许,三而许之。 登诸楼车,使呼宋而告之。 楼车,车上望橹。 ○橹音鲁。 遂致其君命。 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 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 ”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 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 义无二信,欲为义者,不行两信。 ○女音汝,下注“而女也”同。 信无二命。 欲行信者,不受二命。 君之赂臣,不知命也。 受命以出,有死无𫕥,𫕥,废队也。 ○𫕥,于敏反。 队,直类反。 又可赂乎? 臣之许君,以成命也。 成其君命。 死而成命,臣之禄也。 寡君有信臣,巳不废命。 下臣获考,考成也。 死,又何求? ”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 在宋积九月,不能服宋故。 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 ”王不能答。 未服宋而去,故曰弃言。 申叔时仆,仆,御也。 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 ”从之。 筑室于宋,分兵归田,示无去志。 王从其言。 宋人惧,使华元夜入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兵法,因其乡人而用之,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因而利道之。 华元盖用此术,得以自通。 ○守,手又反。 将,子匠反。 道音导。 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 爨,炊也。 ○析,思历反。 骸,户皆反,本又作骨。 《公羊传》作骸,何休注云:“骸,骨也。 ”爨,七乱反。 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 宁以国毙,不从城下盟。 ○毙,婢世反。 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 ’”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 退三十里,宋及楚平。 华元为质。 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楚不诈宋,宋不备楚。 盟不书,不告。 ○质音致。 [疏]“子反惧,与之盟”。 ○正义曰:服虔云:“与华元私盟,许为退师,若孟任割臂与鲁庄公盟。 ”下云“盟曰”,是两国平后共盟,而楚人为此辞耳,非此华元、子反私盟之辞也。 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 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 酆舒,潞相。 ○酆,芳忠反。 相,息亮反。 晋侯将伐之。 诸大夫皆曰:“不可。 酆舒有三俊才,俊,绝异也。 言有才艺胜人者三。 ○俊音俊。 [疏]注“俊绝”至“者三”。 ○正义曰:《辨名记》云:“五人曰茂,十人曰选,倍选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贤,万人曰桀,倍桀曰圣。 ”是俊为绝异之称也。 有三隽才,知其有才艺胜人者三事耳,不知三者何事也。 不如待后之人。 ”伯宗曰:“必伐之! 狄有五罪,俊才虽多,何补焉? 不祀,一也。 耆酒,二也。 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 仲章,潞贤人也。 黎氏,黎侯国,上党壶关县有黎亭。 ○耆,市志反。 黎,礼兮反,国名。 虐我伯姬,四也。 伤其君目,五也。 [疏]“不祀”至“五也”。 ○正义曰:此五者,从轻至重,不祀虽为大罪,废祀未是害物,故先言之。 耆酒则废乱政事,有害于民,故次之。 弃贤人而侵邻国,其害已大,又次之。 杀夫人,伤君目,罪之大者,故后言之。 弃仲章而夺黎氏地,是为二事,而并数为一者,俱是为政之恶,故并数之。 夺黎氏地已尽夺之,使黎侯失位,故下云“立黎侯而还,更复其国”也。 怙其俊才,而不以茂德,兹益罪也。 后之人,或者将敬奉德义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审其政令。 若之何待之? 不讨有罪,曰‘将待后,后有辞而讨焉’,毋乃不可乎? 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 商纣由之,故灭由,用也。 [疏]“商纣由之故灭”。 ○正义曰:《史记·殷本纪》云:“纣贤辩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 知足以拒谏,言足以饰非。 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 ”武王伐灭之,是由恃才俊故灭也。 天反时为灾,寒暑易节。 地反物为妖,群物失性。 民反德为乱。 乱则妖灾生。 故文反正为乏,文,字。 [疏]“天反”至“灾生”。 ○正义曰:据其害物谓之灾,言其怪异谓之妖。 时由天,物在地,故属灾于天,属妖于地。 其实民有乱德,感动天地,天地为之见变,妖灾因民而生,天地共为之耳,非独天为灾而地为妖。 民谓人也。 感动天地,皆是人君感之,非庶民也。 昭七年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 ”言以政取谪,是其由君不由民。 以民表人,故《释例》引此即改民为人,是其民谓人也。 传言天灾,地妖,民乱,历序以尊卑为次。 更言“乱则妖灾生”,明妖、灾由民起。 妖、灾亦通言耳。 天虽四时,气唯寒暑,故杜以“反时”为“寒暑易节”。 物则其数无穷,故总云“群物失性”。 反其常性即是妖也。 《释例》曰:“物者,杂而言之,则昆虫草木之类也。 大而言之,则岁时日月星辰之谓也。 岁者,水旱饥馑也。 时者,寒暑风雨雷电雪霜也。 日月者,薄食夜明也。 星辰者,彗孛𫕥错失其次也。 山崩地震者,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也。 凡天反其时,地反其物,以害其物性,皆为妖灾。 ”是言妖灾皆通天地共为之也。 此传地反物者唯言妖耳。 《洪范五行传》则有妖、孽、祸、疴、眚、祥六者之名,以积渐为义。 《汉书·五行志》说此六名,云:“凡草物之类谓之妖。 妖犹夭胎,言尚微也。 虫豸之类谓之孽。 孽则牙孽矣。 及六畜,谓之祸,言其着也。 及人,谓之疴。 疴,病貌,言浸深也。 甚则异物生,谓之眚。 自外来,谓之祥。 ”是六名以渐为称,唯眚、祥有外内之异耳。 大旨皆是妖也。 ○“故文反正为乏”。 ○正义曰:许慎《说文序》云:“苍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谓之文。 其后形声相益,谓之字。 文者,物象之本。 字者,孳乳而生。 ”是文谓之字也。 制字之体,文反正为乏。 服虔云:“言人反正者,皆乏绝之道也。 ”人反德则妖灾生,妖灾生则国灭亡,是乏绝之道也。 尽在狄矣。 ”晋侯从之。 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 辛亥,灭潞。 曲梁,今广平曲梁县也。 书癸卯,从赴。 [疏]“尽在狄矣”。 ○正义曰:言“尽在狄矣”,则狄皆有之。 其“反德为乱”,则五罪是也。 天地灾妖,传不指斥,不知于时潞国有何灾何妖也。 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三人皆王卿士。 使王子捷杀召戴公乃毛伯卫。 王子捷即王札子。 卒立召襄。 襄,召戴公之子。 [疏]“卒立召襄”。 ○正义曰:卒,终也,谓后终立之,非此时即立。 毛氏后亦不灭,但传不言之耳。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 晋地。 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 略,取也。 稷,晋地,河东闻喜县西有稷山。 壬午,七月二十九日。 晋时新破狄,土地未安,权秦师之弱,故别遣魏颗距秦,而东行定狄也。 ○颗,苦果反。 立黎侯而还。 狄夺其地,故晋复立之。 ○复,扶又反。 及雒,魏颗败秦师于辅氏。 晋侯还及雒也。 雒,晋地。 ○雒音洛。 获杜回,秦之力人也。 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 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 ”武子,魏犨,颗之父。 ○嬖,必计反。 疾病,则曰:“必以为殉! ”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亢,御也。 ○殉,似俊反。 本或作“必以殉”。 治,直吏反,下“治命”同。 亢,苦浪反。 杜回踬而颠,故获之。 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 而,女也。 ○踬,陟吏反,徐又丁四反。 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 ”传举此以示教。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千家。 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 士伯,士贞子。 ○瓜,古华反。 衍,以善反。 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 微子,吾丧伯氏矣。 ”伯,桓子字。 邲之败,晋侯将杀林父,士伯谏而止。 ○丧,息浪反。 羊舌职说是赏也,职,叔向父。 ○说音悦。 向,香丈反。 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 《周书·康诰》。 庸,用也。 祗,敬也。 物,事也。 言文王能用可用,敬可敬。 ○夫音扶。 士伯庸中行伯,言中行伯可用。 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 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 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 锡,赐也。 《诗·大雅》。 言文王布陈大利,以赐天下,故能载行周道,福流子孙。 ○施,式豉反。 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 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刘康公,王季子也。 原叔,赵同也。 ○孚,芳扶反。 不敬,一本作而傲。 天夺之魄矣。 ”心之精爽,是谓魂魄。 为成八年晋杀赵同传。 ○魄,普白反。 [疏]注“心之”至“同传”。 ○正义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 ”昭二十五年传文。 “初税亩”,非礼也。 谷出不过藉,周法:民耕百亩,公田十亩,借民力而治之,税不过此。 以丰财也。 [疏]“初税”至“财也”。 ○正义曰:藉者,借也。 民之田谷出共公者,不过取所借之田。 欲以丰民之财,故不多税也。 既讥其税亩,言“非礼”,乃举正礼言“谷出不过藉”,则知所税亩者,是藉外更税。 故杜氏为十一外更十取一,且以哀公之言验之,知十二而税自此始也。 “冬,蝝生,饥”。 幸之也。 蝝,未为灾而书之者,幸其冬生,不为物害,时岁虽饥,犹喜而书之。 [疏]“冬,蝝生,饥。 幸之也”。 ○正义曰:幸之者,为幸蝝冬生,不幸饥也。 而传以“饥”连“蝝生”,乃云“幸之”者,以岁饥而复有灾,则民弥益其困。 由饥之故,乃以为幸,故传连饥释之。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甲氏、留吁,赤狄别种。 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余党。 士会称人,从告。 ○吁,况于反。 种,章勇反。 并,必政反,一音如字。) 夏,成周宣榭火。 传例曰:“人火之也。 ”成周,洛阳。 宣榭,讲武屋,别在洛阳者。 《尔雅》曰“无室曰榭”,谓屋歇前。 ○榭本又作谢,音同。 [疏]注“传例”至“歇前”。 ○正义曰:《楚语》云:“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 ”知榭是讲武屋也。 名之曰宣,则其义未闻。 服虔云“宣扬威武之处”,义或当然也。 成周,周之下都。 此榭别在洛阳,讲习武事则往就之。 《尔雅·释宫》云“无室曰榭”,又云:“阇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 ”李巡曰:“台,积土为之,所以观望。 台上有屋谓之榭。 ”则榭是台上之屋,居台而临观讲武,故无室而歇前。 歇前者,无壁也,如今厅是也。 《公羊》以为“宣宫之榭”,谓宣王之庙也。 以其中兴,其庙不毁。 与《左氏》异也。 秋,郯伯姬来归。 冬,大有年。 无传。 ○郯音谈。 【传】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铎辰不书,留吁之属。 ○铎,待洛反。)三月,献狄俘。 (献于王也。)晋侯请于王。 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 (代林父将中军,且加以大傅之官。 黻冕,命卿之服。 大傅,孤卿。 ○黻音弗。 将,子匠反。 大音泰,注同。) [疏]注“代林”至“孤卿”。 ○正义曰:晋之中军之将,执政之上卿也。 大傅又尊于上卿。 且加大傅,以褒显之礼命臣者,皆赐之以服,使服而受命。 传言“以黻冕”者,黻冕是命孤卿之服,故以之命士会也。 《论语》称“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郑玄云:“黻,祭服之衣。 冕,其冠也”。 此云“黻冕”,亦当然也。 黻,蔽膝也。 祭服谓之黻。 其他服谓之𫖒。 俱以韦为之,制同而色异。 𫖒,各从裳色。 黻,则其色皆赤,尊卑以深浅为异。 天子纯朱,诸侯黄朱,大夫赤而已。 大夫以上,冕服悉皆有黻,故禹言黻冕,此亦云黻冕。 但冕服自有尊卑耳。 《周礼·司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 ”此士会黻冕,当是希冕也。 天子大傅,三公之官也。 诸侯大傅,孤卿之官也。 《周礼·典命》云:“公之孤四命。 ”郑众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 ”春秋时晋为霸,王侯亦置孤卿。 文六年有大傅阳子,大师贾佗,则晋尝置二孤。 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 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称,举也。 不善人远。 ’此之谓也夫! 《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善人在上也。 言善人居位,则无不戒惧。 ○远,于万反。 夫音扶。 兢,居陵反,本亦作矜。 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 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 ’是无善人之谓也。 ”○谚音彦。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 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疏]“凡火”至“曰灾”。 ○正义曰:人火,从人而起,人失火而为害。 本其火之所来,故指火体而谓之为火。 天火,则自然而起,不能本其火体,故以其所害言之,谓之为灾。 圣人重天变,故异其名。 《春秋》天变多矣,唯此言火耳。 “秋,郯伯姬来归”,出也。 为毛、召之难故,王室复乱。 毛、召难在前年。 ○为,于伪反。 难,乃旦反,注同。 复,扶又反。 王孙苏奔晋,晋人复之。 毛、召之党,欲讨苏氏,故出奔。 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 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 原襄公周大夫。 相,佐也。 ○相,息亮反,注同。 殽烝。 烝,升也。 升殽于俎。 ○殽,户交反。 烝,之承反。 [疏]注“烝,升也,升殽于俎”。 ○正义曰:礼,升殽于俎皆谓之烝,故烝为升也。 郑玄《诗》笺云:“凡非谷而食之曰殽。 ”则殽是可食之名。 切肉为殽,乃升于俎,故谓之殽烝。 武子私问其故。 享当体荐而殽烝,故怪问之。 武,士会谥;季,其字。 [疏]注“享当”至“其字”。 ○正义曰:若公侯来朝,王为设享,则当有体荐。 荐其半体,亦谓之房烝。 武子谓巳被王享,亦当房烝,今乃殽烝,故怪而问之。 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 王享有体荐,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所以示共俭。 [疏]注“享则”至“共俭”。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 为不食,故不解折,所以示其俭也。 “示其俭”与下“示慈惠”,成十二年传文。 宴有折俎。 体解节折,升之于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 ○折,之设反,注同。 [疏]注“体解”至“惠也”。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宴礼,体解节折,升之于俎,即殽烝是也。 其物解折,使皆可食,共食啖之,所以示慈惠也。 其宴饮殽烝,其数无文若祭祀体解,案《特牲馈食礼》有九体:则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横脊七、长胁八、短胁九。 此谓士礼也。 若大夫礼,则十一体,加脡脊、代胁。 其诸侯天子无文,或同十一。 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 ”公谓诸侯。 [疏]注“公谓诸侯”。 ○正义曰:五等诸侯总名为公,故云“公谓诸侯”。 言诸侯亲来,则为之设享,又设燕也。 厚用体荐,燕用折俎。 若使卿来,虽为设享,仍用公之燕法,亦用折俎,是王室待宾之礼也。 《周语》说此甚详:“王召士季曰:子弗闻乎? 禘郊之事,则有全烝。 王公立饫,则有房烝。 亲戚宴享,则有殽烝。 ”今“叔父使士季实来”,“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尔”。 “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 于是乎有折俎”,“以示容合好”,“将安用全烝? ”注《国语》者皆云,禘祭宗庙,郊祭天地,则有全其牲体而升于俎,谓之全烝。 王公立饫,即享礼也。 礼之立成者名为饫。 半解其体而升于俎,谓之房烝。 传言体荐,即房烝也。 亲戚宴享,则宴享礼同,皆体解节折,乃升于俎,谓之殽烝。 此传略而为文,犹是彼意,故注皆取彼解之。 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 传言典礼之废久。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 庚子,许男锡我卒。 (无传。 再与文同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 ○正义曰:锡我以文六年即位,七年盟于扈,十四年于新城,鲁、许俱在,是再同盟也。 丁未,蔡侯申卒。 无传。 未同盟而赴以名。 丁未,二月四日。 夏,葬许昭公。 无传。 葬蔡文公。 无传。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无传。 不书朔,官失之。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断道,晋地。 ○断,直管反,一音短。 秋,公至自会。 无传。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传例曰:公母弟。 ○肸,许乙反。 【传】十七年,春,晋侯使郤克征会于齐。 (征,召也。 欲为断道会。)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 郤子登,妇人笑于房。 (跛而登阶,故笑之。 ○顷音倾。 跛,波可反。) [疏]注“跛而登阶”。 ○正义曰:沈氏引《谷梁传》云:“鲁行父秃,晋郤克跛,卫孙良夫眇,曹公子首亻区,故妇人笑之。 ”是以知郤克跛也。 《谷梁传》定本作“郤克眇,卫孙良夫跛”。 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 ”不复度河而东。 ○复,扶又反。 献子先归,使栾京庐待命于齐,曰:“不得齐事,无复命矣。 ”栾京庐,郤克之介,使得齐之罪乃复命。 ○庐音卢,又力于反。 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 请以其私属,又弗许。 私属,家众也。 为成二年战于鞍传。 ○鞍音安。 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会。 晏弱,桓子。 ○朝,如字。 及敛盂,高固逃归。 闻郤克怒故。 ○敛,徐音廉,一音力渐反。 盂音于。 夏,会于断道,讨贰也。 盟于卷楚,卷楚即断道。 ○卷音权,一音居免反。 辞齐人。 晋人执晏弱于野王,执蔡朝于原,执南郭偃于温。 执三子不书,非卿。 野王,县,今属河内。 苗贲皇使,见晏桓子。 贲皇,楚斗椒之子,楚灭斗氏而奔晋,食邑于苗地。 晏弱时在野王,故因使而见之。 ○贲,扶云反。 使,所吏反。 注及下同。 归,言于晋侯曰:“夫晏子何罪? 昔者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言汲汲也。 ○逮音代,或大计反。 汲音急。 举言群臣不信,诸侯皆有贰志。 举亦皆也。 齐君恐不得礼,不见礼待。 故不出,而使四子来。 左右或沮之,沮,止也。 ○沮,在吕反。 曰:‘君不出,必执吾使。 ’故高子及敛盂而逃。 夫三子者曰:‘若绝君好,宁归死焉! ’为是犯难而来。 吾若善逆彼,彼齐三入。 ○好,呼报反。 为,于伪反。 难,乃旦反。 以怀来者。 吾又执之,以信齐沮,吾不既过矣乎? 过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 使反者得辞,反者高固,谓得不当来之辞。 [疏]“以信齐沮”。 ○正义曰:使沮者之言信也。 ○“而又”至“有焉”。 ○正义曰:晏桓子等惧晋之命,不得巳而来,恨齐侯之使也。 今晋不以礼待之,而又久执之,以成其悔恨。 言本恨齐,今又恨晋。 齐侯见晋如此,将有背晋之心。 齐若叛晋,何利之有? 言此者,劝晋侯免之耳。 而害来者,以惧诸侯,将焉用之? ”晋人缓之,逸。 缓,不拘执,使得逃去也。 传言晋不能修礼,诸侯所以贰。 ○焉,于虔反。 拘,九于反。 秋,八月,晋师还。 范武子将老,老,致仕。 初受随,故曰随武子,后更受范,复为范武子。 ○复,扶又反。 召文子曰:“燮乎! 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文子,士会之子,燮,其名。 ○燮,素协反。 鲜,息浅反。 易者实多。 易,迁怒也。 《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巳。 ’《诗·小雅》也。 遄,速也。 沮,止也。 祉,福也。 ○遄,市专反。 祉音耻。 君子之喜怒,以巳乱也。 弗巳者,必益之。 郤子其或者欲巳乱于齐乎? 不然,余惧其益之也。 余将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 豸,解也。 欲使郤子从政,快志以止乱。 ○豸,本又作鸠,直是反;或音居牛反,非也。 解音蟹,此训见《方言》。 [疏]注“豸,解也”。 ○正义曰:《方言》文。 尔从二三子,唯敬! ”二三子,晋诸大夫。 乃请老。 郤献子为政。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 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 以兄为尊。 凡称弟,皆母弟也。 此策书之通例也。 庶弟不得称公弟,而母弟或称公子。 若嘉好之事,则仍旧史之文。 惟相杀害,然后据例以示义。 所以笃亲亲之恩,崇友于之好,《释例》论之备矣。 ○好,呼报反。 [疏]“凡大”至“弟也”。 ○正义曰:此例再言“凡”者,前“凡”明称母弟之人,适子及妾子之等;后“凡”明策书称弟者,皆母弟之义。 公之母弟见经者,郑段、鲁公子友、卫叔武实母弟而不称弟。 陈公子招,昭元年称公子,八年称弟。 《释例》曰:“母弟之宠,异于众弟,盖缘自然之情,以养母氏之志。 公在虽俱称公子,其兄为君,则特称弟。 殊而异之,亲而睦之。 既以隆友于之恩,亦以奖为人弟之敬,成相亲之益也。 通庶子为君,故不言夫人之子,而曰母弟。 母弟之见于经者二十,而传之所发,六条而已。 凡称弟皆母弟,此策书之通例也。 庶弟不得称弟,而母弟得称公子,故传之所发,随而释之。 诸称弟者,不言皆必称弟也。 秦伯之弟针适晋,女叔齐曰‘秦公子必归’。 此公子亦国之常言,得两通之证也。 仲尼因母弟之例,据例以兴义。 郑伯怀害弟之心,天王纵群臣以杀其弟,夫子探书其志,故显称二兄以首恶。 佞夫称弟,不闻反谋也。 郑段去弟,身为谋首也。 然则兄而害弟,称弟以章兄罪;弟又害兄,则去弟以罪弟身也。 推此以观其余,秦伯之弟针,陈侯之弟黄,卫侯之弟𫚋出奔,皆是兄害其弟也。 秦伯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传曰‘罪秦伯’。 归罪秦伯,则针罪轻也。 陈侯不能制御臣下,使逐其弟,传曰‘非罪’。 非黄之罪,则罪在陈侯。 此互举之文也。 至于陈招杀兄之子,宋辰率群卿以背宗国,披大邑以成叛逆,然不推刃于其兄,故以首恶,称弟称名,从两下相杀也。 统论其义,兄弟二人交相杀害,各有曲直,存弟则示兄曲也。 郑伯既云失教,若依例存弟,则嫌善段,故特去弟,两见其义也。 若夫朝聘盟会嘉好之事,此乃兄弟之笃睦,非义例之所兴,故仍旧史之策,或称弟,或称公子。 践土之盟,叔武不称弟,此其义也。 莒拿非卿,非卿则不应书,今嘉获,故特书。 特书犹不称弟,明诸书弟者皆卿也。 ”“先儒说母弟,善恶褒贬既多相错涉”,“又云称弟皆谓公子,不为大夫者,得以君为尊。 案传莒拿非卿,乃法所不书,书而不言弟,非得以君为尊也。 凡聘享嘉好之事,于是使卿,故夷仲年之聘,皆以卿称弟而行。 此例所谓兄称弟皆母弟。 《左传》明文而自违之。 颍氏又曰:臣无竟外之交,故云弟以贬季友,子招乐忧,故去弟以惩过。 郑段去弟,唯以名通,故谓之贬。 今此二人皆称公子。 公子者,名号之美称,又非贬所也。 ”刘炫云:“再言‘凡’者,前‘凡’据适妻子为文,后‘凡’嫌妾子为君,母弟不得称弟,故更言‘凡’也。 ”【经】十有八年,春,晋侯、世子臧伐齐。 (○臧,子郎反。) 公伐杞。 无传。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传例曰:“自外曰戕。 ”邾大夫就鄫杀鄫子。 ○戕,在良反,徐又在精反。 鄫,才陵反。 [疏]注“传例”至“鄫子”。 ○正义曰:杜以会盟之例卿则书名氏,大夫则称人,此称邾人,故云邾大夫耳。 贾逵亦云“邾使大夫往残贼之”。 甲戌,楚子旅卒。 未同盟而赴以名。 吴、楚之葬,僣而不典,故绝而不书,同之夷蛮,以惩求名之伪。 ○僣,子念反。 惩,直升反,止也,又作征,如字,明也。 [疏]注“未同”至“之伪”。 ○正义曰:诸侯之葬,鲁不会则不书。 知吴楚之葬为僣不书者,襄二十九年传称葬楚康王,公亲送葬,经亦不书,故知其不为鲁不会也。 《礼·坊记》曰:“天无二日,国无二王”,“示民有君臣之别。 《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恐民之惑也”。 郑玄云:“楚、越之君僣号称王,不称其丧,谓不书葬也。 《公羊传》曰:‘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 ’”辟其号者,五等诸侯死则称爵书卒,及葬,则从彼臣子之辞,皆称为公。 若书楚葬,亦宜从彼所称,当云葬楚庄王。 以此僣而不典,不得称王,故遂绝之而不书其葬,同之蛮夷。 言其不足纪录,以惩创自求名号之伪。 同之蛮夷者,蛮夷卒亦不书,言其不书似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大夫还,不书,《春秋》之常也。 今书归父还奔,善其能以礼退。 不书族者,非常所及。 今特书,略之。 笙,鲁竟也,故不言出。 ○笙音生,徐又敕贞反,云“本又作柽,亦作朾”。 案徐后音,是依二传文。 竟音境。 【传】十八年,春,晋侯、大子臧伐齐,至于阳谷。 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 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 (晋既与齐盟,守者解缓,故得逃。 ○缯,才陵反。 质音致。 解,佳买反。)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 公不事齐,齐与晋盟,故惧而乞师于楚。 不书,微者行。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 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弑、戕皆杀也,所以别内外之名。 弑者,积微而起所以相测量,非一朝一夕之渐。 戕者,卒暴之名。 ○弑音试,注同。 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他皆放此。 别,彼列反。 一朝,如字。 卒,寸忽反。 [疏]注“弑戕”至“之名”。 ○正义曰:弑者,试也,言臣下伺候间隙,试犯其君。 戕者,残也。 言外人卒暴而来,残贼杀害也。 弑、戕皆是杀也,所以别内外之名耳。 《释例》曰:“列国之君,而受害于臣子,其所由者积微而起,所以相测量,非一朝一夕之渐,故改杀为弑。 戕者,卒暴之名。 有国之君当重门设险,而轻近暴客,变起仓卒,亦因事而见戒也。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世之恶逆,君子难言。 故《春秋》诸自内虐其君者,通以弑为文也。 《春秋》弑君多矣,其戕唯此一事。 自弑其君,足明无道,臣罪之例。 戕者,外人所杀,为无防被害,皆是君自招之;纵使君或无道,其恶不加外国,不得从弑君之例也。 若战死则书灭。 此谓在国见杀耳。 ”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 既而用晋师,成二年战于鞍是。 楚于是乎有蜀之役。 在成二年冬。 蜀,鲁地,泰山博县西北有蜀亭。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 归父,襄仲子。 欲去三桓,以张公室。 时三桓强,公室弱,故欲去之,以张大公室。 ○去,起吕反,下注“将去”并同。 张,如字,一音陟亮反。 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 冬,公薨。 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适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 ”适谓子恶,齐外甥,襄仲杀之而立宣公。 南通于楚,既不能固,又不能坚事齐、晋,故云失大援也。 ○适,丁历反,注同。 援,于眷反。 夫音扶。 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 子欲去之,许请去之。 ”宣叔,文仲子,武仲父,许,其名也。 时为司寇,主行刑。 言子自以归父害己,欲去者,许请为子去。 ○请为,于伪反。 遂逐东门氏。 襄仲居东门,故曰东门氏。 子家还,及笙,子家,归父字。 坛帷,复命于介。 除地为坛而张帷。 介,副也,将去,使介反命于君。 ○坛音善。 介音界。 [疏]“复命于介”。 ○正义曰:《聘礼》复命之礼云:“公南乡”,“使者执圭”,“反命曰:以君命聘于某君,某君受币于某宫。 某君再拜,以享某君,某君再拜”。 “若聘君薨于后”,“归,执圭,复命于殡。 升自西阶,不升堂。 子即位,不哭。 辩复命,如聘,子臣皆哭。 与介入,北乡哭,出袒括发。 入门右,即位踊”。 是君之存亡皆有复命之礼。 今身将出奔,不得亲自复命,故立介于位。 介当南面,归父于介前,北面执圭复命。 既复命之后,北面哭。 乃退,括发讫,前即位,北面哭,三踊而出。 以复命之语语介,使知令介以此言告于殡也。 既复命,袒、括发,以麻为发。 ○袒音但。 括,古活反。 即位哭,三踊而出。 依在国丧礼设哭位,公薨故。 遂奔齐。 书曰:“归父还自晋。 ”善之也。 发布时间:2026-03-06 10:05:31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