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内容: 【经】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 发,子产父。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 比鲁大夫,故书“巫如晋”。 ○巫,亡扶反。 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道。 鲁、卫俱受命于晋,故不言及。 吴先在善道,二大夫往会之故曰:“会吴”。 善道,地阙。 [疏]注“鲁卫”至“地阙”。 ○正义曰:诸言及者,皆鲁君命之使与彼行,故称及彼。 此传称晋将为吴合诸侯,使鲁、卫先会之。 鲁、卫俱受命于晋,非是鲁君命蔑,使与林父会吴,故不言“及”也。 下文戚之会,序吴于列,书“公会晋侯”云云吴人、鄫人于戚。 此不序吴于林父之下,而别云“会吴”者,为吴人先在善道,蔑与林父往彼会之,故云“会吴”也。 十年,会吴于柤:成十五年,会吴于钟离,皆是吴在彼地,往彼会之,故殊会吴也。 《公羊》以为“外吴”,言《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故殊会以外之。 《左氏》无此义。 杜不从《公羊》,故皆云吴在彼也。 下戚会不殊吴者,来会于戚,故与诸国同序列也。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书名,罪其贪。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 穆叔使鄫人听命于会,故鄫见经。 不复殊吴者,吴来会于戚。 ○见,贤遍反。 复,扶又反,下同。 公至自会。 无传。 冬,戍陈。 诸侯在戚会,皆受命戍陈,各还国遣戍,不复有告命,故独书鲁戍。 [疏]注“诸侯”至“鲁戍”。 ○正义曰:此戍陈,及十年戍郑虎牢,僖二年城楚丘。 案传皆诸国同行,而经独书鲁者,城楚丘,传云“不书,所会后也”。 彼为鲁人后期,诸侯已散,故作独城之文。 此则于戚之会,受命戍陈。 十年,诸侯伐郑,于伐郑受命,戍郑虎牢。 还国各自遣戌,更无告命,故独书鲁戍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陈。 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 无传。 辛未,季孙行父卒。 【传】五年,春,公至自晋。 (公在晋,既听属鄫,闻其见伐,遥命臧纥出救,故传称经“公至”以明之。) 王使王叔陈生愬戎于晋,王叔,周卿士也。 戎陵虣周室,故告愬于盟主。 ○愬,悉路反。 虣,白报反。 晋人执之。 士鲂如京师,言王叔之贰于戎也。 王叔反有二心于戎,失奉使之义,故晋执之。 ○使,所吏反。 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 郑僖公初即位。 穆叔觌鄫大子于晋,以成属鄫。 觌,见也。 前年请属鄫,故将鄫大子巫如晋以成之。 ○觌,直历反。 见,贤遍反。 [疏]注“觌见”至“成之”。 ○正义曰:“觌,见”,《释诂》文也。 前年鲁请属鄫,虽被晋许,而鄫人未知,故将巫至晋以成之。 书曰:“叔孙豹、鄫大子巫如晋”,言比诸鲁大夫也。 豹与巫俱受命于鲁,故经不书“及”,比之鲁大夫。 [疏]“豹与”至“大夫”。 ○正义曰:巫若自受鄫命,则豹当言“及”。 今巫来至鲁,鲁侯命之,命与豹同行,与豹俱受鲁命,故经不言“及”,比之鲁大夫也。 鲁大夫两人同行,皆不言“及”。 文十八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其类皆是也。 吴子使寿越如晋,寿越,吴大夫。 辞不会于鸡泽之故,三年会鸡泽,吴不至,今来谢之。 且请听诸侯之好。 更请会。 ○好,呼报反。 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卫先会吴,且告会期。 以其道远,故使鲁、卫先告期。 ○将为,于伪反。 故孟献子、孙文子会吴于善道。 二子皆受晋命而行。 秋,大雩,旱也。 雩,夏祭,所以祈甘雨。 若旱则又修其礼,故虽秋雩,非书过也。 然经与过雩同文,是以传每释之曰“旱也”。 雩而获雨,故书雩而不书旱。 [疏]注“雩夏”至“书旱”。 ○正义曰:例称龙见而雩,是夏祭常礼,所以祈甘雨也。 过时则书。 若值岁旱,则又修此雩礼,而为祈祷。 故虽秋雩,非书过也。 此是为旱而雩,非常雩过时也。 但经书大雩,则过雩、旱雩无以相别。 故为旱而雩,传皆言旱以释之。 《释例》曰:“始夏而雩者,为纯阳用事,防有旱灾而祈之也。 至于四时之旱,又因用此礼而求雨,故亦曰雩。 ”经书雩而传不以旱释之者,皆过雩也。 经书过雩,则与旱雩不别,故传皆发之,是解发传言旱之意也。 雩为旱祷而不书旱者,雩而获雨,故书雩而不书旱。 雩不得雨,则书旱以明灾成。 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楚也雩而获雨,则书雩。 《谷梁传》文也。 楚人讨陈叛故,讨,治也。 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 ”乃杀之。 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 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不刑。 陈之叛楚,罪在子辛。 共王既不能素明法教,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而拥其罪人,兴兵致讨。 加礼于陈,而陈恨弥笃,乃怨而归罪子辛。 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言不刑。 ○共音恭。 断,丁乱反。 [疏]注“陈之”至“不刑”。 ○正义曰:《释例》曰:“陈之叛楚,罪在子辛。 共王既不能明法示教,以肃大臣。 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 而拥其罪人,以兴兵致讨,暴师经年。 加礼于陈,陈恨弥笃,乃愠而归罪子辛。 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君子论之以为不刑也。 ”“加礼于陈”者,谓四年楚将伐陈,闻丧乃止是也。 不刑者,言不得用刑之道也。 《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扃扃。 讲事不令,集人来定。 ’《逸诗》也。 挺挺,正直也。 扃扃,明察也。 讲,谋也。 言谋事不善,当聚致贤人以定之。 ○挺挺,他顶反。 扃扃,工迥反,徐孔颖反。 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 共王伐宋封鱼石,背盟败于鄢陵,杀子反、公子申及壬夫,八年之中,戮杀三卿,欲以属诸侯,故君子以为不可。 ○背音佩。 [疏]注“共王”至“不可”。 ○正义曰:《释例》以君子此言,止为杀公子申与壬夫三人而已。 此注又兼言杀子反者,传言已则无信,尢共王也。 背盟而败于鄢陵,及杀子反,皆是共王无信之事,故追言之也。 杀此三卿,欲令诸侯息忿,还来属己,故言“欲以属诸侯”。 “以属诸侯”者,僖十九年传文也。 逞训解也。 共王杀此三人,望解己意,而诸侯不从,意竟不解,故云“杀人以逞,不亦难乎”。 《夏书》曰:‘成允成功。 ’亦逸《书》也。 允,信也,言信成,然后有成功。 [疏]注“亦逸”至“成功”。 ○正义曰:此《虞书·大禹谟》之文。 禹是夏王,故传称《夏书》。 杜不见古文,故称逸《书》。 “亦,亦前逸《诗》也。 彼舜谓禹能成声教之信,成治水之功,为二事。 此传引之,言共王无信,故无成功。 杜顺传意,言信成,然后有成功,为一事也。 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 公及其会而不书盟,非公后会,盖不以盟告庙。 [疏]注“公及”至“告庙”。 ○正义曰:凡诸侯会而盟者,皆先会而后盟,非先盟而后会。 既及其会,知非后盟。 《释例》曰:“盟于邓,盟于荦,盟于戚,公既在会而不书其盟者,以理推之,会在盟前,知非后盟也。 盖公还告会而不告盟也。 ”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会。 鄫近鲁竟,故欲以为属国。 既而与莒有忿,鲁不能救,恐致谴责,故复乞还之。 传言鄫人所以见于戚会。 ○近,附近之近,下文“陈近”同。 竟音境。 谴,弃战反。 复,扶又反。 见,贤遍反。 楚子囊为令尹,公子传。 ○囊,乃郎反。 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改子辛所行。 ○丧,息浪反。 行如字,徐下孟反。 而疾讨陈。 疾,急也。 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 有陈,非吾事也。 无之而后可。 ”言晋力不能及陈,故七年陈侯逃归。 ○朝夕如字。 冬,诸侯戍陈。 备楚。 子囊伐陈。 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以救之。 公及救陈而不及会,故不书城棣。 城棣,郑地,陈留酸枣县西南有棣城。 ○棣,力计反,一音徒妹反。 [疏]注“公及”至“棣城”。 ○正义曰: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 既会而伐,并会书之。 计此亦当书会,故解之,公及救陈而不及其会,故不书会。 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 在阼阶西乡。 ○敛,力艳反。 乡,许亮反。 [疏]注“在阼阶西乡”。 ○正义曰:《丧大记》云:“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紷、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 巫止于门外。 君释菜。 祝先入,升堂。 君即位于序端。 ”《士丧礼》:“君若有赐焉,则视敛。 既布衣,君至,君升自阼阶,西乡。 ”以君临士丧西乡,知临大夫之丧,即位于序端者,亦西乡也。 郑玄《士冠礼》注云:“阼犹酢也。 东阶,所以答酢宾客也。 堂东西墙谓之序。 ”刘炫又引《记》云:“君既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 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 主人拜稽颡。 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 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余礼犹大夫也。 ”宰庀家器为葬备,庀,具也。 ○庀,匹婢反。 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 器备,谓珍宝甲兵之物。 ○衣,于既反。 无食如字,又音嗣。 重如字,又直龙反。 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相,息亮反。 积,子赐反。 [疏]“相三君矣”。 ○正义曰:季孙行父以文六年见经,则为卿久矣。 宣公之初,襄仲执政,宣八年仲遂卒,后始文子得政,故至今为相三君也。 【经】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 华椒孙。 。 秋,葬杞桓公。 无传。 滕子来朝。 莒人灭鄫。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 行父之子。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书十二月,从告。 【传】六年,春,杞桓公卒。 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杞入《春秋》,未尝书名。 桓公三与成同盟,故赴以名。) [疏]注“杞入”至“以名”。 ○正义曰:杞入《春秋》以来,唯僖二十三年杞成公卒,用夷礼,书“杞子卒”,未尝书杞君之名也。 《世本》,杞桓公是成公之弟。 成公卒而桓公立。 至此七十一年,唯成五年盟于虫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鲁、杞俱在,未尝与襄同盟。 嫌其不合以名赴,故传发之。 《释例》曰:“杞伯姑容,未与襄同盟,而事逮其父,用同盟之礼,盖断好之义也。 ”嫌于赴非所盟之君,故传曰“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又相谤也。 狎,亲习也。 优,调戏也。 ○少,诗照反。 狎,尸甲反。 长,丁丈反。 调,徒吊反。 [疏]注“狎亲”至“戏也”。 ○正义曰:《论语》云:“虽狎必变。 ”《曲礼》云:“贤者狎而敬之。 ”狎是相亵慢、相贯习之名也。 二十八年传称庆氏之徒,观优至于鱼里。 是优为戏名也。 《晋语》有优施,《史记·滑稽传》有优孟、优旃,皆善为优,遂以优著名。 是优为调戏也。 子荡怒,以弓梏华弱于朝。 子荡,乐辔也。 张弓以贯其颈,若械之在手,故曰梏。 ○梏,古毒反。 贯,古乱反。 [疏]注“子荡”至“曰梏”。 ○正义曰:贯者,穿也。 张弓以贯沓其颈,颈穿于弓之中,故曰“贯其颈”。 《周礼·掌囚》有梏桎,在手曰梏,在足曰桎,颈贯于弓,若手在梏,故云:“以弓梏”也。 桎梏俱名为械,《释名》云:“械者,戒也,戒止人使不得游行也。 ”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于朝,难以胜矣。 ”司武,司马。 言其懦弱不足以胜敌。 ○懦,乃乱反,又乃卧反。 遂逐之。 夏,宋华弱来奔。 司城子罕曰:“同罪异罚,非刑也。 专戮于朝,罪孰大焉。 亦逐子荡。 ”子荡射子罕之门曰:“几日而不我从? ”言我射女门,女亦当以不胜任见逐。 ○射,食亦反,注同。 几,居岂反。 女音汝。 胜音升。 子罕善之如初。 言子罕虽见辱,不追忿,所以得安。 [疏]“司城”至“如初”。 ○正义曰:子罕以华弱奔后而发此言,盖以告诸大夫,非告君也。 “亦逐子荡”一句,亦是子罕之语,说子荡之罪,言亦宜逐子荡也。 子荡恐即被逐,故射子罕之门,宋亦不复逐之。 子荡作被逐之意,故云“几日而不我从”也。 宋人不复更逐,故子罕善之如初,不恨其射门也。 或当实逐子荡,故子荡云“几日而不我从”,理亦通也。 ○注“言子”至“得安”。 ○正义曰:服虔云:“言子罕不阿同族,亦逐乐辔以正国法,忠之至也。 及乐辔射其门,畏从华弱之罚,复善乐辔如初,是为茹柔吐刚,丧其志矣。 传故举之,明《春秋》之义,善恶俱见。 ”杜以《春秋》之世,君弱臣强,莫不盖失掩罪,以相忍为国。 向戌欲盖华臣,子罕不怨乐辔,皆忍忿求安之事,不足以为大尢。 知传载此言,是善其得安,非尢其从恶,故异于服也。 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 莒人灭鄫,鄫恃赂也。 鄫有贡赋之赂在鲁,恃之而慢莒,故灭之。 冬,穆叔如邾,聘,且修平。 平四年狐骀战。 晋人以鄫故来讨,曰:“何故亡鄫? ”鄫属鲁,恃赂而慢莒。 鲁不致力辅助,无何以还晋,寻便见灭,故晋责鲁。 季武子如晋见,且听命。 始代父为卿见大国,且谢亡鄫,听命受罪。 ○见,贤遍反,注同。 [疏]注“始代”至“受罪”。 ○正义曰: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传曰“告为政而来见礼也”。 大国正卿尚来见小国。 知此传言见者,是始代父为政卿往见于大国也。 十一月,齐侯灭莱。 莱恃谋也。 赂夙沙卫之谋也。 事在二年。 于郑子国之来聘也,四月,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 子国聘在五年。 二年晏弱城东阳,至五年四月,复托治城,因遂围莱。 ○复,扶又反。 甲寅,堙之环城,傅于堞。 堞,女墙也。 堙,土山也。 周城为土山及女墙。 ○堙音因。 环,户关反,又音患。 傅音附。 堞音牒,一名俾,亦谓之俾倪,徐养涉反。 [疏]注“堞女”至“女墙”。 ○正义曰:兵书攻城有为堙之法。 宣十五年《公羊传》曰:“子反乘堙而窥宋城。 ”是堙为土山,使高与城等而攻之也。 言环城,是环绕其城,知周匝其城为土山也。 及杞桓公卒之月,此年三月。 乙未,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 王湫,故齐人,成十八年奔莱。 正舆子、莱大夫。 棠,莱邑也,北海即墨县有棠乡。 三人帅别邑兵来解围。 ○湫,子小反,徐子鸟反。 齐师大败之。 败湫等。 丁未,入莱。 莱共公浮柔奔棠。 正舆子、王湫奔莒,莒人杀之。 四月,陈无宇献莱宗器于襄宫。 无宇,桓子,陈完玄孙。 襄宫,齐襄公庙。 ○共音恭。 晏弱围棠,十一月,丙辰,而灭之,迁莱于郳\。 迁莱子于郳\国。 ○“迁莱于郳\”,五兮反,本或作“迁于郳\”,莱衍字。 [疏]“迁莱于郳\”。 ○正义曰:郳\即小邾也。 二年传曰:“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也。 ”小邾附属于齐,故灭莱国而迁其君于小邾,使之寄居以终身也。 高厚、崔杼定其田。 定其疆界。 高厚,高固子。 ○疆,居良反。 【经】七年,春,郯子来朝。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称牲,既卜日也。 卜郊,又非礼也。 ○郯音谈。 [疏]“夏四月”至“免牲”。 ○正义曰:《周礼·大宰职》云:“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 ”然则将祭十日之前,预卜之,盖一旬一卜也。 例称启蛰而郊,建寅之月也。 此四月三卜,盖三月二卜,四月又一卜也。 春分之前,犹是启蛰节内,于法仍可以郊。 据传献子之言,三卜在春分之后,则初卜即巳大晚,故三卜而涉于春分也。 人心欲其吉,不吉是不从,不从则不郊,故免牲而不杀也。 ○注“称牲”至“礼也”。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传曰:“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 牛卜日曰牲。 牲成而卜郊,上怠慢。 ”此经与彼正同,唯四卜、三卜为异耳。 彼言其非,则此亦非也。 牛巳称牲,是既卜日矣。 牲既成矣,而又卜郊,与僖同讥,故云“又非礼也”。 小邾子来朝。 城费。 南遗假事难而城之。 ○费音秘。 难,乃旦反。 [疏]注“南遗”至“城之”。 ○正义曰:此传唯说南遗请城之由,不言时与不时,则知南遗假托言有事难而请城之。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 无传。 为灾故书。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 壬戌,及孙林父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 谋救陈,陈侯逃归,不成救,故不书救也。 鄬,郑地。 ○鄬,于轨反,《字林》凡吹反. [疏]注“谋救”至“郑地”。 ○正义曰:楚既围陈,而陈侯亦列于会者,当是围之不密,故陈侯得出会求救也。 陈侯逃归,陈遂属楚。 诸侯不与楚战,各自罢归,不成为救,故不书救也。 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 实为子驷所弑,以疟疾赴,故不书弑。 称名为书卒,同盟故也。 如会,会于鄬也。 未见诸侯,未至会所而死。 鄵,郑地。 不欲再称郑伯,故约文上其名于会上。 ○鄵,七报反,又采南反,《字林》千消反。 弑音试,下同。 为书,于伪反。 上其,时掌反。 [疏]注“实为”至“会上”。 ○正义曰:鲁之隐、闵,实被弑而书“薨”,讳而不言弑,则亦不以被弑赴诸侯。 此郑伯实为子驷所弑,而以疟疾赴于诸侯,亦如隐、闵之类,讳而不言弑。 故鲁史不得书弑也。 《谷梁传》曰:“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 卒之名也。 卒之名则何? 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 ”是言书名为书卒而称之也。 三年盟于鸡泽,五年盟于戚,鲁、郑俱在同盟,故赴以名。 法当书名,故进名于上。 其名本为下卒,非是生名之也。 如会者,会诸侯于鄬,欲往赴其会也。 《公羊传》曰:“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 致其意也。 原其意本欲往会,故书之也。 ”未见诸侯,言其未至会所而死,非至会而不见也。 书“卒于鄵”者,赴以所卒之地,故书之。 陈侯逃归。 畏楚,逃晋而归。 【传】七年,春,郯子来朝,始朝公也。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 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 郊祀后稷以配天。 后稷,周始祖,能播殖者。 [疏]注“郊祀”至“殖者”。 ○正义曰:言后稷,周之始祖,能播殖者,辨知后稷是何人,不为能播殖。 故祀以祈农事,自谓郊天以祈农耳。 案《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止云配天而祀之,不言祈农也。 《郊特牲》说郊天之义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 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宣三年《公羊传》曰:“郊则曷为必祭稷? 王者必以其祖配。 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 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 ”何休云:“天道暗昧,故推人道以接之。 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义也。 ”据此诸文,则郊祭天者,为物本于天,故祭天以报本。 神必须配,故推祖以配天,止报生成之恩,非求未来之福。 此传专言郊祀社稷主为祈农事者,斯有旨矣。 祭祀者,为报巳往,非求将来之福也。 但祭为明神所享,神以将来致福。 将来而获多福,乃由祭以得之。 《礼器》称君子曰“祭祀不祈”,祭者意虽不祈,其实福以祭降。 以祭获福,即祈之义也。 宗庙之祭,缘生事死,尽其孝顺之心,非求耕稼之利。 少牢馈食者,大夫之祭礼也。 其祭之末,尸嘏主人,使女受福于天,宜稼于田。 彼岂为田而祭哉! 神以宜田福之耳。 郊天之义亦由是也。 神以人为主,人以谷为命。 人以精意事天,天以宜稼佑人,以此谓之祈农,本意非祈农也。 《诗·噫嘻序》曰:“春夏祈谷于上帝。 ”《礼》孟春之月《月令》曰:“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 ”即是郊天之祭也。 其下即云:“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 ”是郊而后耕也。 献子此言,正与《礼》合。 《孝经》止言尊严其父祖,述孝子之志本意,不说郊天之祭,无由得有祈谷之言。 何休《膏育》,执彼难此,追而想之,亦可以叹息也。 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 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 启蛰,夏正建寅之月。 耕谓春分。 ○蛰,直立反。 夏,户雅反。 [疏]注“启蛰”至“春分”。 ○正义曰:《释例》曰:“历法,正月节立春,启蛰为中气。 二月节雨水,春分为中气。 ”是启蛰为夏正建寅之月中气也。 《月令》祈谷之后,即择日而耕。 初耕亦在正月。 传言“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是此卜之时,巳涉春分之节。 时过不复可郊,故言“耕谓春分”,指释献子言耕,是春分之节,不谓春分始可耕也。 《释例》又曰:“僖公、襄公夏四月卜郊,但讥其非所宜卜,不讥其四月不可郊也。 孟献子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耕谓春分也,言得启蛰,即当卜郊,不得过春分也。 ”是言此卜在春分之后,故献子讥之。 据传,献子此言郊天之礼,必用周之三月。 而《杂记》云:“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 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 ’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 ”此与《礼记》俱称献子,二文不同,必有一谬。 《礼记》后人所录,《左传》当得其真。 若七月而禘,献子为之,则当献子之时,应有七月禘者。 烝、尝过则书,禘过亦宜书。 何以献子之时,不书七月禘也? 足知《礼记》之言,非献子矣。 南遗为费宰。 费,季氏邑。 叔仲昭伯为隧正,隧正,主役徒。 昭伯,叔仲惠伯之孙。 ○隧音遂。 [疏]注“隧正”至“役徒”。 ○正义曰:九年注云:“隧正,官名,五县为隧。 ”则隧正当《周礼》之遂人也,掌诸遂之政令,徒役出诸遂之民,故为主役徒者。 欲善季氏,而求媚于南遗。 谓遗:“请城费,使遗请城。 吾多与而役。 ”故季氏城费。 传言禄去公室,季氏所以强。 小邾穆公来朝,亦始朝公也。 亦郯子也。 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 子叔聘在元年。 言国家多难,故不时报。 ○难,乃旦反。 冬,十月,晋韩献子告老。 公族穆子有废疾,穆子,韩厥长子,成十八年为公族大夫。 ○长,丁丈反,下“师长”同。 将立之。 代厥为卿。 辞曰:“《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诗》言虽欲早夜而行,惧多露之濡己。 义取非礼不可妄行。 [疏]“诗曰”至“多露”。 ○正义曰:《诗·国风·召南·行露》之首章也。 言人行者,岂不欲早夜而行乎? 谓早夜而行,则多露濡己。 义取非礼不可以妄行。 穆子引之,言非其才,不可以妄居官位。 又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 ’《诗·小雅》。 言讥在位者,不躬亲政事,则庶民不奉信其命。 言已有疾,不能躬亲政事。 [疏]“弗躬”至“弗信”。 ○正义曰:此《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诗》注云:“言王之政不躬而亲之,则恩泽不信于众民矣。 ”无忌不才,让其可乎? 请立起也。 无忌,穆子名。 起,无忌弟宣子也。 与田苏游,而曰好仁。 田苏,晋贤人。 苏言起好仁。 ○好,呼报反,注及下同。 《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 神之听之,介尔景福。 ’靖,安也。 介,助也。 景,大也。 《诗·小雅》。 言君子当思不出其位,求正直之人,与之并立。 如是,则神明顺之,致大福也。 ○共音恭,下注同。 介音界,下及注同。 [疏]注“介,助也。 景,大也”。 ○正义曰:定本介、景皆为大也。 恤民为德,靖共其位,所以恤民。 [疏]注“靖共”至“恤民”。 ○正义曰:天生烝民,立君以牧之。 君不独治,为臣以佐之。 君之与臣,皆为恤民而设之也。 能安靖共敬,在其职位,是其所以忧民也。 正直为正,正已心。 正曲为直,正人曲。 参和为仁。 德、正、直三者备,乃为仁。 ○参,七南反,或音三。 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 ”言起有此三德,故可立。 [疏]“诗曰”至“可乎”。 ○正义曰:《诗·小雅·小明》之篇,言人能安靖共敬,以居尔之职位,爱好正直之人,与之共处于朝,则神明听顺之,当助女以大福也。 既引《诗》文,又述其意,能忧念下民,是为德也;正直己心是为正也;能以己正正人之曲,是为直也。 此德也、正也、直也三者和备,是为仁也。 人能如是,则神明听顺之,大福降与之。 田苏是知人者也。 田苏言起好仁,起必备有此行,立之不亦可乎? 庚戌,使宣子朝,遂老。 韩厥致仕。 晋侯谓韩无忌仁,使掌公族大夫。 为之师长。 [疏]注“为之师长”。 ○正义曰: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掌”,是与诸公族大夫为师长也。 卫孙文子来聘,且拜武子之言,缓报非贰之言。 而寻孙桓子之盟,盟在成三年。 公登亦登。 礼,登阶,臣后君一等。 ○后,胡豆反,下文“不后寡君”同。 [疏]注“礼登”至“一等”。 ○正义曰:《聘礼》:“公迎宾于大门内,及庙门,公揖入,立于中庭,纳宾。 宾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公升二等。 ”郑玄云:“先宾升二等,亦欲君行一,臣行二。 ”言君先升二等,然后臣始升一等。 是礼,登阶,臣当后君一等。 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 敌体并登。 ○相,息亮反,下“驷相”同。 “尝后”如字,徐胡豆反。 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 吾子其少安! ”安,徐也。 孙子无辞,亦无悛容。 悛,改也。 ○悛,七全反。 穆叔曰:“孙子必亡! 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 《诗》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委蛇,顺貌。 《诗·召南》。 言人臣自公门入私门,无不顺礼。 ○委,于危反。 蛇,以支反,下同。 召,上照反。 谓从者也。 从,顺也。 衡而委蛇,必折。 ”衡,横也。 横不顺道,必毁折。 为十四年林父逐君起本。 [疏]“诗曰”至“必折”。 ○正义曰:《诗·国风·召南·羔羊》之篇。 言大夫贤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委蛇委蛇然。 委蛇,顺从之貌,《诗》之此意,谓顺者也。 今孙子为臣,而君自处,是横不顺道。 以横道而为委蛇,其人必将毁折,不得终其职位。 楚子囊围陈,会于鄬以救之。 晋会诸侯。 郑僖公之为大子也,于成之十六年,鲁成公。 [疏]注“鲁成公”。 ○正义曰:杜必言鲁成公者,欲明非郑成公也。 知非者,以郑成公成七年即位,至襄二年卒,唯十四年,无十六年故也。 与子罕适晋,不礼焉。 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 子丰,穆公子。 及其元年,朝于晋,郑僖元年,鲁襄三年。 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 子罕止之。 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 侍者谏,不听。 又谏,杀之。 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 传言经所以不书弑。 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 僖公子。 陈人患楚,楚围陈故。 庆虎、庆寅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往,而执之。 ”二庆,陈执政大夫。 公子黄,哀公弟。 [疏]“使公子黄往”。 ○正义曰:于时楚师围陈,使公子黄往入楚军也。 楚人从之。 为执黄。 ○为,而伪反。 二庆使告陈侯于会,鄬之会。 曰:“楚人执公子黄矣! 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 ”背君属楚。 ○背音佩。 陈侯逃归。 鄬会,所以不书救。 【经】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夏,葬郑僖公。 无传。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 郑子国称人,刺其无故侵蔡,以生国患。 燮,蔡庄公子。 ○燮,息协反。 [疏]注“郑子”至“公子”。 ○正义曰:此决舍之人。 陈、郑有宿怨,此时与蔡无怨,晋复无命使侵。 无故兴师以生国患,以其动而无谋,故贬之。 《释例》曰:“陈、蔡、楚之与国。 郑欲求亲于晋,故伐而入之。 晋士庄伯诘其侵小,且问陈之罪,子产答以东门之役,故免于讥。 及其侵蔡,既无晋令,又无直辞,君死主少,兴师以求媚于晋,不能以德怀亲,以直报怨,故二大夫异于子产也。 陈之见伐,本以助晋,晋不逆劳而以法诘之,得盟主远理。 故仲尼曰:‘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 ’善之也。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 时公在晋。 晋悼难劳诸侯,唯使大夫听命,故季孙在会而公先归。 ○邢,徐音刑。 难,乃旦反。 [疏]注“时公”至“先归”。 ○正义曰:公以正月如晋,此会之下,始云“公至”,则晋侯适会,公乃归鲁。 季孙盖从公朝晋,即从晋赴会,故季孙在会而公先归。 公至自晋。 无传。 莒人伐我东鄙。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晋侯使士丐来聘。 【传】八年,春,公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 (晋悼复修霸业,故朝而禀其多少。 ○复,扶又反。 “霸”本亦作“伯”,音霸,又如字。) [疏]注“晋悼”至“多少”。 ○正义曰:昭三年,郑子大叔云:“文、襄之霸也,合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 ”自襄以后,晋德少衰,诸侯朝聘,无复定准。 今晋悼复修霸业,更合诸侯,故公朝晋而禀其多少。 如公朝者,盖亦非一,晋侯谦,不敢在国约束,故出外合之。 又难烦诸侯,使大夫听命,政为邢丘之会,以命朝聘之数。 数之多少,传亦无文。 据子太叔之言,不说悼公之法,而远陈文、襄之令,则悼公此命,还同文、襄耳,非复别制法也。 郑玄公子以僖公之死也,谋子驷。 子驷先之。 夏,四月,庚辰,辟杀子狐、子熙、子侯、子丁。 辟,罪也,加罪以戮之。 ○先,悉荐反,又如字。 辟,婢亦反,注同。 熙,许其反,徐音怡。 [疏]注“辟罪”至“戮之”。 ○正义曰:“辟,罪”,《释诂》文也。 不直言杀而云“辟杀”,明是加诬以罪而杀之。 子驷知其谋己,不以罪杀,恐动众心,故加诬以罪。 言其罪自当死,非为己讨,所以自解说也。 孙击、孙恶出奔卫。 二孙,子孤之子。 [疏]注“二孙,子狐之子”。 ○正义曰:贾逵云:“然未必有文可据,相传为此说也。 ”庚寅,郑子国、子耳侵蔡,获蔡司马公子燮。 郑侵蔡,欲以求媚于晋。 子耳,子良之子。 不言败,唯以获告。 [疏]注“郑侵”至“获告”。 ○正义曰:于时郑无蔡怨,又无晋令。 郑自发心侵蔡,知欲求媚于晋也。 获其将必与之战,战败乃获之。 “不言败”者,唯以获告,不告败也。 郑人皆喜,唯子产不顺,子产,子国子,不顺众而喜。 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 楚人来讨,能勿从乎? 从之,晋师必至。 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 ”子国怒之,曰:“尔何知! 国有大命,而有正卿。 童子言焉,将为戮矣。 ”大命,起师行军之命。 五月,甲辰,会于邢丘,以命朝聘之数,使诸侯之大夫听命。 季孙宿、齐高厚、宋向戌、卫宁殖、邾大夫会之。 晋难重烦诸侯,故使大夫听命。 郑伯献捷于会,故亲听命。 献蔡捷也。 大夫不书,尊晋侯也。 晋悼复文、襄之业,制朝聘之节,俭而有礼,德义可尊,故退诸侯大夫以崇之。 [疏]注“晋悼”至“崇之”。 ○正义曰:礼,卿不会公侯,会则贬之称人,自是常例。 而云“尊晋侯”者,此有郑伯在会,自与晋侯相敌。 诸卿不敌晋侯,无罪不合贬也。 但欲尊晋侯,无辞以见之,故贬大夫以尊之。 大夫非有罪也。 文二年,晋、宋、陈、郑四国之卿伐秦,皆贬称人。 尊秦谓之“崇德”,其意与此同也。 诸侯之卿皆贬,而独不贬季孙宿者,文元年,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注云:“礼,卿不会公侯。 而《春秋》鲁大夫皆不贬者,体例已举,故据用鲁史成文。 ”是其义也。 言“俭而有礼,德义可尊”者,难烦诸侯,使大夫听命,亦是有礼之事也。 莒人伐我东鄙,以疆鄫田。 莒既灭鄫,鲁侵其西界,故伐鲁东鄙,以正其封疆。 ○疆,居良反,注同。 秋,九月,大雩,旱也。 冬,楚子囊伐郑,讨其侵蔡也。 子驷、子国、子耳欲从楚,子孔、子𫊸、子展欲待晋。 待晋来救。 子孔,穆公子。 子𫊸,子游子。 子展,子罕子。 ○𫊸,居表反。 子驷曰:“《周诗》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逸《诗》也。 言人寿促而河清迟,喻晋之不可待。 ○寿音授,或如字,注同。 几,居岂反。 兆云询多,职竞作罗。 ’兆,卜。 询,谋也。 职,主也。 言既卜且谋多,则竞作罗网之难,无成功。 ○难,乃旦反。 [疏]“兆云询多”。 ○正义曰:杜云“兆,卜。 询,谋也”,既卜,且谋多。 如杜此言,则“云”是语辞。 谋之多族,民之多违,族,家也。 事滋无成。 滋,益也。 民急矣,姑从楚以纾吾民。 晋师至,吾又从之。 敬共币帛,以待来者,小国之道也。 牺牲玉帛,待于二竟,二竟,晋、楚界上。 ○纾音舒。 共音恭。 竟音境,注同。 以待彊者而庇民焉。 寇不为害,民不罢病,不亦可乎? ”子展曰:“小所以事大,信也。 小国无信,兵乱日至,亡无日矣。 五会之信,谓三年会鸡泽,五年会戚,又会城棣,七年会鄬,八年会邢丘。 ○庇,必利反,又音秘,下同。 罢音皮。 [疏]注“谓三”至“邢丘”。 ○正义曰:鄬之会,郑伯未至而卒。 亦数之者,郑伯虽身死耳,共会与郑同谋,故数之。 今将背之,虽楚救我,将安用之? 言失信得楚,不足贵。 ○背音佩,至卷末皆同。 亲我无成,晋亲郑。 鄙我是欲,楚欲以郑为鄙邑而反欲与成。 不可从也。 言子驷不可从。 不如待晋。 晋君方明,四军无阙,八卿和睦,必不弃郑。 四军,谓上、中、下、新军也。 军有二卿。 [疏]“八卿和睦”。 ○正义曰:八卿者,据九年传,荀䓨将中军,士丐佐之;荀偃将上军,韩起佐之;栾黡将下军,士鲂佐之;赵武将新军,魏绛佐之。 楚师辽远,粮食将尽,必将速归,何患焉。 舍之闻之:舍之,子展名。 ‘杖莫如信。 ’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晋,不亦可乎? ”子驷曰:“《诗》云:‘谋夫孔多,是用不集。 《诗·小雅》。 孔,甚也。 集,就也。 言人欲为政,是非相乱而不成。 ○杖,直亮反,下同。 守,手又反,或如字,下“守官”并注同。 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 言谋者多,若有不善,无适受其咎。 ○咎,其九反,下同。 适,丁历反,下同。 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 ’匪,彼也。 行迈谋,谋于路人也。 不得于道,众无适从。 [疏]“诗云”至“于道”。 ○正义曰:《诗·小雅·小旻》之三章也。 言谋事之夫甚多,是非相夺,无可适从。 为是之故,其事用此,益不成也。 发言讻々,而盈满于庭,无能决当是非。 事若不成,谁敢执其咎责者? 如彼道上行人,每得人即与之谋,意无所从。 为是之故,用此不得于正道也。 ○注“匪彼”至“适从”。 ○正义曰:郑玄以“匪”为“非”,如非行迈之谋。 言止而不行,坐图远近也。 杜以“如”者,如似他物,故以“匪”为“彼”。 言如彼行人,逢值歧路,问其所从也。 郑以行为道,迈为行,言道上行人。 杜亦当然。 请从楚,騑也受其咎。 ”騑,子驷名。 ○騑,芳非反。 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骈告于晋,伯骈,郑大夫。 ○骈,扶贤反,又扶经反。 曰:“君命敝邑,‘修而车赋,儆而师徒,以讨乱略’。 蔡人不从,敝邑之人不敢宁处,悉索敝赋,索,尽也。 ○儆,居领反。 索,悉各反,注同。 一音所百反。 以讨于蔡,获司马燮,献于邢丘。 今楚来讨,曰:‘女何故称兵于蔡? ’称,举也。 ○女音汝。 焚我郊保,郭外曰郊。 保,守也。 冯陵我城郭。 冯,迫也。 ○冯,皮冰反,注同。 敝邑之众,夫妇男女,不遑启处,以相救也。 遑,暇也。 启,跪也。 ○跪,其委反。 [疏]注“遑,暇也。 启,跪也”。 ○正义曰:皆《释言》文也。 舍人曰:“闲暇无事也。 ”李巡曰:“启,小跪也。 ”翦焉倾覆,无所控告。 翦,尽也。 控,引也。 ○覆,芳服反。 控,苦贡反。 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 夫人愁痛,夫人,犹人人也。 ○夫音扶,注同。 不知所庇。 民知穷困,而受盟于楚。 孤也与其二三臣不能禁止,孤,郑伯。 不敢不告。 ”知武子使行人子员对之,曰:“君有楚命,见讨之命。 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 一介,独使也。 行李,行人也。 ○介,古贺反,注同。 独使,所吏反。 而即安于楚。 君之所欲也,谁敢违君? 寡君将帅诸侯以见于城下,唯君图之! 为明年晋伐郑传。 ○见,贤遍反,或如字。 晋范宣子来聘,且拜公之辱,谢公此春朝。 告将用师于郑。 公享之。 宣子赋《摽有梅》。 《摽有梅》,《诗·召南》。 摽,落也。 梅盛极则落。 诗人以兴女色盛则有衰,众士求之,宜及其时。 宣子欲鲁及时共讨郑,取其汲汲相赴。 ○摽,徐扶妙反,又扶表反。 兴,许反。 季武子曰:“谁敢哉? 言谁敢不从命。 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 言同类。 ○譬,本亦作“辟”,音譬,后放此。 欢以承命,何时之有? ”迟速无时。 武子赋《角弓》。 《角弓》,《诗·小雅》。 取其兄弟婚姻,无相远也。 宾将出,武子赋《彤弓》。 《彤弓》,天子赐有功诸侯之诗,欲使晋君继文之业,复受彤弓于王。 ○彤,徒冬反。 复,扶又反。 宣子曰:“城濮之役,在僖二十八年。 ○濮音卜。 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 藏之以示子孙。 ○雍,于用反。 藏如字,徐才浪反。 丐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 ”言己嗣其父祖为先君守官,不敢废命,欲匡晋君。 君子以为知礼。 《彤弓》之义,义在晋君。 故范丐受之,所谓“知礼”。 [疏]注“彤弓”至“知礼”。 ○正义曰:文四年,宁俞来聘,为赋《彤弓》。 宁俞不敢当。 此赋《彤弓》而宣子受之,故解其意。 彼以《彤弓》当宁俞,故宁俞不敢受。 此赋《彤弓》,其义在于晋君,非当范丐,故范丐受之,而为知礼也。 【经】九年,春,宋灾。 (天火曰灾。 来告,故书。) [疏]注“天火”至“故书”。 ○正义曰:得告则书,史之常例。 于此须言告者,《公羊传》曰:“外灾不书,此何以书? 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曷为或言灾? 或言火? 大者曰灾,小者曰火。 然则内何以不言火? 内不言火者,甚之也。 ”《公羊》此言,不可通于左氏,故杜明为此注以异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成公母。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无传。 四月而葬,速。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 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 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 传言“十有己亥”,以《长历》推之,十二月无己亥,经误。 戏,郑地。 ○戏,许宜反。 [疏]注“伐郑”至“郑地”。 ○正义曰: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云云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 于时郑实不服,诸侯自同盟耳。 郑不与盟也。 此注云“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者,此盟郑与,传文分明,不是准约同盟之文,始知郑与盟也。 杜言此解经于盟不书郑伯之意耳。 经若重序诸侯,必当郑伯在列。 但经已前目诸侯,不复重序,郑伯不见,故特解之。 以其伐郑而书“同盟”,则郑与盟可知。 同盟之文,足以包郑,故不复见郑伯耳。 非谓因伐而同盟者,所伐之国,必与也。 柯陵之盟,郑实不服,诸侯自相与盟,非同郑也。 文同事异,不可执彼以难此。 十一年,诸侯伐郑,同盟于亳城北,其文与此同矣。 此经书“十二月己亥,同盟于戏”,传言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经、传不同,必有一误。 而传于戏盟之下,更言“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 己亥在癸亥之前二十四日。 杜以《长历》推之,十一月庚寅朔,十日得己亥;十二月己未朔,五日得癸亥。 故《长历》参校上下,己亥在十一月十日。 又十二月五日有癸亥,则其月不得有己亥。 经书十二月,误也。 此误者,唯以一字误为二,非书经误也。 楚子伐郑。 【传】九年,春,宋灾。 乐喜为司城以为政。 (乐喜,子罕也,为政卿,知将有火灾,素戒为备火之政。) [疏]注“乐喜”至“之政”。 ○正义曰:文七年及成十五年,二传言宋六卿之次,皆云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 其右师最贵。 故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 ”然则宋国之法,当右师为政卿。 今言司城为政卿者,盖宋以华阅是华元之子,以元有大功,使阅继其父耳。 子罕贤知,故特使为政。 齐任管夷吾,鲁任叔孙婼,皆位卑而执国政,此亦当然也。 此传言“以为政”者,以为救火之政耳。 但从此以后,历检传文,郑人讨贼,宋人献玉,扶筑台之讴,削向戌之赏,皆是政卿之任,故言为政卿也。 下晋侯云“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 是宋人自知天道当有火灾,故子罕素相戒敕为备火之政也。 自“伯氏司里”以下,“巷伯儆宫”以上,皆是子罕素戒之也。 其享祀之事,是政卿命之,非子罕也。 使伯氏司里。 伯氏,宋大夫。 司里,里宰。 [疏]注“伯氏”至“里宰”。 ○正义曰:《释言》云:“里,邑也。 ”李巡云:“里,居之邑也。 ”是里为邑居之名也。 《周礼》,五邻为里。 以五邻必同居,故以里为名。 里长谓之宰。 《周礼·里宰》,每里下士一人。 谓六遂之内,二十五家之长也。 此言司里,谓司城内之民,若今城内之坊里也。 里必有长,不知其官之名。 《周礼》有里宰。 故以宰言之,非是郊外之民二十五家之长也。 使伯氏司此城内诸里之长,令各率里内之民,表火道以来,皆使此伯氏率里民为之。 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大屋难彻,就涂之。 陈畚挶,具绠缶,畚,篑笼。 挶,土舆。 绠,汲索。 缶,汲器。 ○畚音本,草器也。 挶,九录反。 绠,古杏反,汲水索。 缶,方九反,汲水瓦器。 篑,其位反。 笼,力东反。 舆音预。 汲音急。 索,悉各反。 [疏]注“畚篑”至“汲器”。 ○正义曰:《说文》云:“畚,蒲器,所以盛粮也。 ”宣二年注云:“畚以草索为之。 ”其器可以盛粮,又可以盛土也。 《论语》称“为山用篑”,是篑为盛土之器,故以畚为篑笼也。 《说文》云:“挶,戟持也。 ”戟持者,执持此舆,其臂如戟形故也。 其字从手,谓以手持物也。 与畚共文,畚是盛土之器,则挶是舆土之物也。 绠者,汲水之索,《仪礼》谓之繘。 方言云:“自关而东,周、洛、韩、魏之间谓之绠,关西谓之繘。 ”《释器》云:“盎谓之缶。 ”《说文》云:“缶,瓦器,所以盛酒浆,亦谓之罂。 ”罂可以汲水,故云“汲器”也。 《易·井卦》亦谓取井水为汲也。 备水器盆《临缶}之属。 ○《临缶},户暂反。 [疏]注“盆《临缶}之属”。 ○正义曰:《周礼·凌人》:“春始治《临缶}。 ”郑玄云:“《临缶}如甀,大口以盛冰。 ”则《临缶}是盛水之器。 知备水器者,备盆《临缶}之属。 量轻重,计人力所任。 ○任音壬。 蓄水潦,积土涂,巡丈城,缮守备,巡,行也。 丈,度也。 缮,治也。 行度守备之处,恐因灾有乱。 ○蓄,本又作“畜”,敕六反。 潦音老。 守,手又反,注“守备”同。 巡行,下孟反,下同。 度,待洛反,下同。 处,昌虑反。 [疏]“巡丈城”。 ○正义曰:十尺为丈。 巡行其城,以丈度之,故云“丈城”。 表火道。 火起,则从其所趣摽表之。 ○摽,必遥反。 使华臣具正徒,华臣,华元子,为司徒。 正徒,役徒也,司徒之所主也。 [疏]注“华臣”至“主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徒掌“徒庶之政令”。 小司徒“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 ”凡国之大事致民,是司徒掌役徒也。 言“具正徒”,司里所使,遂正所纳,皆是临时调民而役之,若今之夫役也。 司徒所具正徒者,常共官役,若今之正丁也。 令隧正纳郊保,奔火所。 隧正官名也。 五县为隧。 纳聚郊野保守之民,使随火所起,往救之。 ○隧音遂。 [疏]注“隧正”至“救之”。 ○正义曰:此隧正当天子之遂大夫。 故《遂大夫职》云:“各掌其遂之正令。 ”《遂人职》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郑司农云:“王国百里,内为六乡,外为六遂。 ”郑玄云:“郊内比、闾、族、党、州、乡,郊外邻、里、酂、鄙、县、遂。 ”异其名者,示相变耳。 《尚书·费誓》云:“鲁人三郊三遂。 ”然则诸侯之有乡遂,亦以郊内、郊外别之也。 郊内属乡者,近于国都,司徒自率之,以入城矣。 郊外属遂者,是郊野保守之民,不可全离所守,司徒令遂正量其多少,纳之于国,随火所起,而奔往救之。 华臣直言具正徒,不言其事者,以是郊内之民共救火,百役即上畜水潦、积土涂之类,非唯救火而已。 若郊保之民既远,故使随火所起,奔往救之,直救火而已。 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 亦华元子,代元为右师。 讨,治也。 它,具也。 使具其官属。 ○阅音悦。 庀,芳婢反,注同。 向戌讨左,亦如之。 向戍,左师。 使乐遄庀刑器,亦如之。 乐遄,司寇。 刑器,刑书。 ○遄,巿专反。 [疏]注“乐遄”至“刑书”。 ○正义曰:此人掌具刑器,知其为司寇也。 恐其为火所焚,当是国之所重,必非刑人之器,故以为刑书也。 哀三年,鲁人救火,云“出礼书、御书”。 书不名器,此言刑器,必载于器物。 郑铸《刑书》而叔向责之,晋铸刑鼎而仲尼讥之。 彼铸之于鼎,以示下民,故讥其使民知之。 此言刑器,必不在鼎,当书于器物,官府自掌之,不知其在何器也。 或书之于版,号此版为刑器耳。 使皇郧命校正出马,工正出车,备甲兵,庀武守。 皇郧,皇父充石之后。 校正主马,工正主车,使各备其官。 ○郧音云,本亦作“员”,音同。 校,户教反,注同出马,如字,徐尺遂反,下同。 守,手又反,下同。 [疏]注“皇郧”至“其官”。 ○正义曰:服虔云:“皇郧,皇父充石之后,十世东乡,为人之子,大司马椒也。 ”车马甲兵,司马之职。 使皇郧掌此事,皇郧必是司马也。 校正主马,于《周礼》为校人,是司马之属官也。 《周礼》司马之属,无主车之官。 巾车、车仆,职皆掌车,乃为宗伯之属。 昭四年传云:“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 ”是诸侯之官,司马之属,有工正主车也。 国有火灾,恐致奸寇,故使司马命此二官出车马,备甲兵,以防非常也。 传言“庀武守”者,甲兵器械藏于府库,若今武库,使具其守,守此武库也。 此事轻于车马,故后言之。 使西锄吾庀府守,锄吾,大宰也。 府,六官之典。 ○锄吾音鱼。 [疏]注“锄吾”至“之典”。 ○正义曰:锄吾,大宰,傅无其文。 贾逵云:“然相传说耳,不知其本何所出也。 ”《周礼》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 六官之典,谓此也。 杜以府为六官之典,当谓六官之典,其事载之于书,故使具其守。 刘炫以为“府守”,谓府库守藏。 今知不然者,以百司府藏,已属左右二师。 上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 向戍讨左,亦如之。 则是府库之物,二师总令群官所主。 案哀三年,鲁遭火灾,出礼书、御书,藏象魏,皆以典籍为重。 明此府守是六官之典。 若以为府库财物,便是不重六典,唯贵财物。 刘以为府库而规杜,非也。 令司宫、巷伯儆宫,司宫,奄臣;巷伯,寺人,皆掌宫内之事。 ○儆音景。 [疏]注“司宫”至“之事”。 ○正义曰:昭五年传:“楚子欲以羊舌肹为司宫,欲加宫刑。 ”以此知司宫奄臣,谓奄人为臣,主司宫内。 《周礼》无司宫、巷伯之官,唯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 郑玄云:“奄称士者,异其贤也。 ”奄人之官,此最为长。 则司宫当天子之内小臣也。 《周礼》又云:“寺人主之,正内五人。 ”郑玄云:“正内,路寝也。 ”《释宫》云:“宫中巷谓之壸。 ”孙炎曰:“巷,舍间道也。 ”王肃云:“今后宫称永巷。 ”是巷者,宫内道名。 伯,长也。 是宫内门巷之长也。 《周礼》内小臣,其次即有寺人,故知巷伯是寺人也;又以《诗》篇名《巷伯》,经云:“寺人孟子,作为此诗。 ”故知巷伯、寺人一也。 郑以巷伯为内小臣,既无明文,各以意说。 二师令四乡正敬享,二师,左右师也。 乡正,乡大夫。 享,祀也。 [疏]注“二师”至“祀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徒》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天子六乡,即以卿为之长。 此传云“二师命四乡正”,则别立乡正,非卿典之,但其所职掌,当天子之乡大夫耳。 《周礼》:“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教,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 ”则乡正当属司徒。 此传言二师命之者,上文右师讨右,左师讨左,则宋国之法,二师分掌其方。 左右各掌其二乡,并言其事,故云“二师命四乡正”也。 《费誓》云“鲁人三郊三遂”,则鲁立三乡。 此云“命四乡正”,则宋立四乡也。 《周礼》,乡为一军,大国三军。 宋是大国,不过三军,而有四乡者,当时所立,非正法也。 于是宋置六卿,况四乡乎? 《周礼》,祭人鬼曰享。 故享为祀也。 止令敬享,不知所享何神。 《周礼·大祝》:“国有天灾,弥祀社稷祷祠。 ”郑玄云:“天灾,疫疠水旱也。 弥犹遍也,遍祀社稷及诸所祷。 ”又《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共十有一曰索鬼神。 郑玄云:“索鬼神,求废祀而修之。 《云汉》之诗所谓‘靡神不举,靡爱斯牲’者也。 ”彼凶荒之年,水旱之灾,尚索鬼神而祭之,此遇天火为灾,亦当遍祀群神。 其所合祭,皆应祭之也。 盖火起始命之祭耳。 祝、宗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之外。 祝,大祝。 宗,宗人。 墉,城也,用马祭于四城以禳火。 盘庚,殷王,宋之远祖。 城积阴之气,故祀之。 凡天灾有币无牲,用马祀盘庚,皆非礼。 ○“墉”,本又作“庸”,音同。 “盘”,字亦作“般”,步于反。 禳,如羊反。 [疏]注“祝大”至“非礼”。 ○正义曰:《周礼》:“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祗,祈福祥。 ”“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 ”特牲、少牢,士大夫之祭祀也,皆宗人掌其事。 然则诸是祭神,言辞大祝掌之,礼仪宗人掌之。 故所有祭祀,皆祝、宗同行。 此事别命祝、宗,使奉此祭,非乡正所为也。 文承“二师命”下,亦是二师命之。 不复言命者,亦从上省文也。 用马者,以马为牲,祭于四面之城,以禳火也。 禳,却也,却火使灭也。 盘庚,汤之九世孙,殷之第十九王也。 自盘庚之纣,又十二王而殷灭。 盘庚弟小乙,是宋微子之八世祖也。 盘庚之为殷王,无大功德,而祀盘庚者,当时之意,不知何故特祀之也。 祀盘庚不别言牲,明其祀亦用马也。 城以积上为之。 土积则为阴积,积阴之气,或能制火,故祭城以禳火,礼亦无此法也。 庄二十五年传例曰:“凡天灾有币无牲。 ”“用马祀盘庚,皆非礼”,言用马祭城、祭盘庚,皆非礼也。 此备火灾,所使群官,急者在前,缓者在后,故先伯氏司里,次华臣具正徒,次到隧正纳郊保,然后二师总庀群官,先右后左,尊卑之次也。 以刑器车马甲兵典法,国之所重,故特命三官庀具其物。 先外官备具救火,然后及内,故次司宫、巷伯。 人事既毕,乃祭享鬼神,故次敬享、祀盘庚之事也。 晋侯问于士弱,弱,士渥浊之子庄子。 ○渥,于角反。 曰:“吾闻之,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 ”问宋何故自知天道将灾。 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内火。 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 谓火正之官,配食于火星。 建辰之月,鹑火星昏在南方,则令民放火。 建戌之月,大火星伏在日下,夜不得见,则令民内火,禁放火。 ○咮,竹又反,徐丁遘反。 出如字,徐尺遂反。 内如字,徐音纳。 鹑音纯。 见,如字,又贤遍反。 [疏]注“谓火”至“放火”。 ○正义曰:昭二十九年传:“五行之官有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 ”立此五官,各掌其职,封为上公,祀为贵神。 谓能其事者,后世祀之。 火正之官,居职有功,祀火星之时,以此火正之神配食也。 五行之官,每岁五时祀之,谓之五祀。 《月令》云:“其神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 ”配五帝而食,其神矣! 而火正又“配食于火星”者,以其于火有功,祭火星,又祭之。 后稷得配天,又配稷,火正何故不得配帝,又配星也? 有天下者,祭百神。 天子祭天之时,因祭四方之星,诸侯祭其分野之星。 其祭火星,皆以正配食也。 火正配火星而食,有此传文。 其金、木、水、土之正,不知配何神而食,经典散亡,不可知也。 《周礼》:“司爟掌行火之政令。 季春出火,民咸从之。 季秋内火,民亦如之。 ”郑玄云:“火所以用陶冶,民随国而为之。 ”郑司农云:“以三月本时昏,心星见于辰上,使民出火。 九月本黄昏,心星伏在戌上,使民内火。 故《春秋传》曰‘以出内火’。 ”《周礼》所言,皆据夏正。 故杜以《周礼》之意,解其心咮为火之由。 建辰之月,即《月令》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 南方七星,有井、鬼、柳、星、张、翼、轸七者,共为朱鸟之宿星,即七星也。 咮谓柳也。 《春秋纬·文耀钩》云:“咮谓鸟阳,七星为颈。 ”宋均注云:“阳犹首也。 柳谓之咮,朱,鸟首也。 七星为朱鸟颈也。 ”咮与颈共在于午者,鸟之正宿,口屈在颈,七星与咮,体相接连故也。 鹑火星昏,而在南方,于此之时,令民放火。 咮星为火之候,故于十二次,咮为鹑火也。 建戌之月,即《月令》季秋之月,日在房。 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七者,共为苍龙之宿。 《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 ”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大火心也。 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 ”以是,故此传心为大火。 九月,日体在房,房、心相近,与日俱出俱没,伏在日下,不得出见,故令民内火,禁放火也。 火官合配其人,盖多不知谁食于心,谁食于咮也。 此传鹑火、大火共为出火之候。 《周礼》之注,不言咮者,以咮非内火之候,故唯指大火,以解出内之文,故其言不及咮也。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陶唐,尧有天下号。 阏伯,高辛氏之子。 传曰“迁阏伯于商丘,主辰”。 辰,大火也,今为宋星。 然则商丘在宋地。 ○阏,于葛反。 [疏]注“陶唐”至“宋地”。 ○正义曰:《史记·五帝本纪》云:“帝尧为陶唐氏。 ”是尧有天下,以陶唐为代号也。 氏犹家也。 古言高辛氏,陶唐氏,犹言周家,夏家也。 阏伯,高辛氏之子。 迁阏伯于商丘,主辰,皆昭元年传文也。 《尔雅》以大火为大辰,是辰为大火也。 昭十七年传云:“宋,大辰之虚。 ”是大火为宋星也。 阏伯已居商丘,祀大火。 今大火为宋星,则知宋亦居商丘。 以此明之,故云“然则商丘在宋地”也。 《释例》云:“宋、商、商丘,三名一地,梁国雎阳县也。 传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 ’又曰:“宋,大辰之虚也。 ’然则商丘在宋,或以为漳水之南,故殷虚为商丘,非也。 ”是由商丘所在不明,故《释例》与此注俱以阏伯明之。 祀大火,而火纪时焉。 谓出、内火时。 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 相土,契孙,商之祖也,始代阏伯之后居商丘,祀大火。 ○相,息亮反,注同。 契,息列反。 [疏]“祀大火”至“大火”。 ○正义曰:祀大火者,阏伯祀此大火之星,居商丘,而祀火星也。 相土因之,复主大火,是商丘之地,属大火也。 然则在地之土,各有上天之分。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辩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 ”郑玄云:“星土,星所主土也。 封,犹界也。 大界则曰九州,州中诸国之封域,于星亦有分焉,其书亡矣。 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 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晋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 ”是言地属于天,各有其分之事也。 郑唯云“其存可言”,不知存者本是谁说。 其见于传记者,则此云“商主大火”,昭元年传云“参为晋星”。 二十八年传云“龙,宋、郑之星”,则苍龙之方,有宋、郑之分也。 又曰“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则朱鸟之方,有周、楚之分也。 昭七年四月,日食,传称“鲁、卫恶之,去卫地如鲁地”,则春分之日,在鲁、卫之分也。 又十年传曰:“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姜氏、任氏实守其地。 ”则于时岁星在齐、薛之分也。 又三十二年传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凶。 ”则于时岁星在吴、越之分也。 《晋语》云:“实沈之虚,晋人是居。 ”《周语》云:“岁在鹑火,我有周之分野。 ”是有分野之言也。 天有十二次,地有九州。 以此九州,当彼十二次,《周礼》虽云“皆有分星”,不知其分,谁分之也。 何必所分能当天地。 星纪在于东北,吴、越实在东南。 鲁、卫东方诸侯,遥属戌亥之次。 又三家分晋,方始有赵,而韩、魏无分,赵独有之。 《汉书·地理志》:“分郡国以配诸次。 ”其地分或多或少,鹑首极多,鹑火甚狭。 徒以相传为说,其源不可得而闻之。 于其分野,或有妖祥,而为占者,多得其效。 盖古之圣哲,有以度知,非后人所能测也。 ○注“相土”至“大火”。 ○正义曰:《殷本纪》:“契生昭明,昭明生相土。 ”相土是契孙也。 《本纪》云:“帝舜封契于商。 ”郑玄云:“商国在大华之阳。 ”皇甫谧云“今上洛商县”是也。 如郑玄意,契居上洛之商,至相土而迁于宋之商。 及汤有天下,远取契所封商,以为一代大号。 服虔云:“相土居商丘,故汤以为天下号。 ”王肃《书序》注云:“契孙相土居商丘,故汤以为国号。 ”案《诗》述后稷云:“即有邰家室。 ”述契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即稷封邰而契封商也。 若契之居商,即是商丘,则契已居之,不得云相土因阏伯也。 若别有商地,则汤之为商,不是因相土矣。 且经、传言商,未有称商丘者。 《释例》云:“宋之先,契佐唐、虞,封于商。 武王封微子启为宋公,都商丘。 ”是同郑玄说也。 传言“商主大火”,商谓宋也。 宋主大火耳,成汤不主火也。 宋是商后,谓宋为昭商。 昭八年传曰“自根牟至子商卫”,是名宋为商之验,《释例》曰“商、宋一地”,谓此商也。 相土,商之祖者,是汤之祖,亦宋之祖也。 尧封阏伯于商丘,比及相土,应历数出,故云“代阏伯之后居商丘,祀大火”也。 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 ”阅犹数也。 商人数所更历,恒多火灾。 宋是殷商之后,故知天道之灾必火。 ○衅,许靳反。 数,所主反,下同。 更音庚。 [疏]“商人”至“道也”。 ○正义曰:阅犹数也。 衅谓间隙也。 商人,谓殷商之人。 为王之时,数其祸败之衅隙,必始于火,言其政教有失,将欲致祸。 既开祸败之衅,必有火灾应之也。 今宋是商后,亦如商世,欲有祸败,必初始于火。 是以言“日知其有天道也”。 然殷商不居商丘,必有火者,以商是相土子孙,相土居商丘,祀火之故。 故火之为灾,连及殷商之世也。 传唯言此而已,亦不知尔时宋有何失而致此灾。 公曰:“可必乎? ”对曰:“在道。 国乱无象,不可知也。 ”言国无道,则灾变亦殊,故不可必知。 [疏]“公曰”至“知也”。 ○正义曰:公曰此事“可必乎”? 但有愆失,必致火乎? 对曰:在其君之所行道耳。 若时政小失,天未弃之,或下灾异,冀其觉悟,或可常有火灾也。 若国家昏乱,无复常象,不可知也。 象谓妖祥有所象似,以戒人也。 国若无道,灾变亦殊。 既无所象,故不可必知也。 夏,季武子如晋,报宣子之聘也。 宣子聘在八年。 穆姜薨于东宫。 太子宫也。 穆姜淫侨如,欲废成公,故徙居东宫。 事在成十六年。 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艮下艮上,艮。 《周礼》:“大卜掌《三易》。 ”然则杂用《连山》、《归藏》、《周易》。 二《易》皆以七八为占。 故言遇艮之八。 ○艮,古根反。 [疏]注“艮下”至“之八”。 ○正义曰:《周礼》:“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 ”郑玄云:“易者,揲蓍变易之数,可占者也。 名曰《连山》,似山之出内云气也。 《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而藏于其中也。 ”《洪范》言卜筮之法,“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 孔安国云:“夏、殷、周卜筮各异,三法并卜,从二人之言。 ”是言筮用《三易》之事也。 大卜,周官,而职掌《三易》。 然则周世之卜,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也。 《周易》之爻,唯有九六。 此筮乃言遇艮之八,二《易》皆以七八为占。 故此筮遇八,谓艮之第二爻不变者,是八也。 揲蓍求爻,《系辞》有法。 其揲所得,有七八九六。 说者谓七为少阳,八为少阴,其爻不变也。 九为老阳,六为老阴,其爻皆变也。 《周易》以变为占,占九六之爻,传之诸筮,皆是占变爻也。 其《连山》、《归藏》以不变为占,占七八之爻。 二《易》并亡,不知实然以否。 世有《归藏易》者,伪妄之书,非殷《易》也。 假令二《易》俱占七八,亦不知此筮为用《连山》,为用《归藏》。 所云“遇艮之八”,不知意何所道。 以为先代之《易》,其言亦无所据,贾、郑先儒相传云耳。 先儒为此意者,此言“遇艮之八”,下文穆姜云“是于《周易》”;《晋语》公子重耳筮得“贞、屯、悔、豫”,皆八,其下司空季子云“是在《周易》”,并于遇八之下,别言《周易》。 知此遇八,非《周易》也。 史曰:“是谓艮之随,震下兑上,随。 史疑古《易》遇八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变爻,得随卦而论之。 [疏]注“震下”至“论之”。 ○正义曰:震为雷,兑为泽。 《象》曰:“泽中有雷,随。 ”郑玄云:“震,动也。 兑,说也。 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民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 ”史疑古《易》遇八者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变,变其爻,乃得随卦而论之,所以说姜意也。 随,其出也。 史谓随非闭固之卦。 君必速出。 ”姜曰:“亡! 亡,犹无也。 ○亡如字,读者或音无。 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 ’《易》筮皆以变者占,遇一爻变义异,则论彖,故姜亦以彖为占也。 史据《周易》,故指言《周易》以折之。 ○亨,许庚反,下同。 彖,吐乱反。 折,之设反。 [疏]注“易筮”至“折之”。 ○正义曰:《易》筮皆以变者为占,传之诸筮皆是也。 若一爻独变,则得指论此爻。 遇一爻变,以上或二爻、三爻皆变,则每爻义异,不知所从,则当总论彖辞,故姜亦以彖为占。 此“元、亨、利、贞、无咎”,是随卦之彖辞也。 史言“是谓艮之随”者,据《周易》而言,故姜亦指言《周易》以折之也。 《周易》卦下之辞,谓之为彖。 彖者,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 《随·彖》云“元、亨、利、贞、无咎”者,元,长也。 长亦大也;亨,通也;贞,正也。 随卦,震下兑上,以刚下柔动而适说,故物皆随之,而不能大通于事,逆于时也。 相随而不为利正,共适邪淫,则灾之道也。 必有此“元、亨、利、贞”四德,乃得无咎过耳。 无此四德,则不免于咎。 元,体之长也。 亨,嘉之会也。 利,义之和也。 贞,事之干也。 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 言不诬四德,乃遇随无咎。 明无四德者,则为淫而相随,非吉事。 ○长,丁丈反,下同。 “嘉德”,《易》作“嘉会”。 [疏]注“言不”至“吉事”。 ○正义曰:不诬四德者,四德实有于身,不可诬罔,以无为有也。 如是乃遇随卦,可得身无咎耳。 明其无此四德,而遇随卦者,乃是淫而相随,非是善事,故得随必有咎也。 穆姜自以身无四德,遇随为恶。 其意谓随为恶卦,故云“虽随无咎”。 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妇人卑于丈夫。 ○与音预。 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姣,淫之别名。 ○姣,户交反,注同,徐又如字,服氏同,嵇叔夜音效。 [疏]“淫姣淫之别名”。 ○正义曰:服虔读“姣”为放效之“效”。 言效小人为淫。 淫自出于心,非效人也。 今时俗语谓淫为姣,故以姣为淫之别名。 不可谓贞。 有四德者,随而无咎。 我皆无之,岂随也哉? 我则取恶,能无咎乎? 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传言穆姜辩而不德。 [疏]“元体”至“出矣”。 ○正义曰:自“干事”以上,与《周易·文言》正同。 彼云“元者善之长”,此云“体之长”;彼云“嘉会足以合礼”,此云“嘉德”,唯二字异耳,其意亦不异也。 元者,始也,长也。 物得其始,为众善之长。 于人则谓首为元。 元是体之长。 以善为体,知亦善之长也。 亨,通也。 嘉,善也。 物无不通,则为众善之会,故通者,善之会也。 物得裁成,乃名为义。 义理和协,乃得其利。 故利者,义之和也。 贞,正也。 物得其正,乃成干用,故正者,事之干也。 体仁,以仁为体也。 君子体是仁人,堪得与人为长,体仁足以长人也。 身有美德,动与礼合,嘉德足以合礼也。 以已利物,义事和协,利物足以和义也。 正而牢固,事得干济,身固足以干事也。 此四德者在身,必然固不可诬罔也,是以虽得随卦,而其身无咎。 今我妇人也,而与于侨如之乱,妇人卑于男子,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之行,不可谓之元也。 不安靖国家,欲除去季孟不可谓之亨也。 作为乱事,而自害其身,使放于东宫,不可谓之利也。 弃夫人之德位,而与侨如淫姣,不可谓之贞也。 有此“,其身能无咎乎? 必死于此宫,不能出矣。 秦景公使士雃乞师于楚,将以伐晋,楚子许之。 子囊曰:“不可。 当今吾不能与晋争。 晋君类能而使之,随所能。 ○雃,苦田反。 举不失选,得所选。 ○选,息恋反,注同。 官不易方。 方犹宜也。 其卿让于善,让胜已者。 其大夫不失守,各任其职。 其士竞于教,奉上命。 其庶人力于农穑,种曰农,收曰穑。 [疏]注“种曰农,收曰穑”。 ○正义曰:农是力田之名。 《诗》毛传云:“种之曰稼,敛之曰穑。 ”稼者,言如嫁女之有所生也。 穑,爱也,言爱惜而收敛之也。 此文穑无所对,故以农为种名。 其实农是营田之名,种曰稼也。 商工皂隶,不知迁业。 四民不杂。 [疏]注“四民不杂”。 ○正义曰:《齐语》:“四民者,士、农、工、商。 ”此传言其士竞于教,是说士也;庶人力于农穑,是说农也。 士农已讫,唯有士商在耳。 故以皂隶贱官足成其句。 杜言“四民不杂”,通上士庶为四,非以皂隶工商为四也。 韩厥老矣,知䓨禀焉以为政。 代将中军。 范丐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军。 使丐佐中军,偃将上军。 ○少,诗照反,下同。 中行,户郎反。 韩起少于栾黡,而栾黡、士鲂上之,使佐上军。 黡、鲂让起,起佐上军。 黡将下军,鲂佐之。 ○黡,于斩反。 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 武,新军将。 将,子匠反。 君明臣忠,上让下竞。 尊官相让,劳职力竞。 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 君其图之! ”王曰:“吾既许之矣,虽不及晋,必将出师。 ”秋,楚子师于武城,以为秦援。 秦人侵晋。 晋饥,弗能报也。 为十年晋伐秦传。 ○饥音饥,又音几。 冬,十月,诸侯伐郑。 郑从楚也。 庚午,季武子、齐崔杼、宋皇郧从荀䓨、士丐门于𫑘门。 郑城门也。 三国从中军。 ○𫑘音专,本亦作专。 卫北宫括、曹人、邾人从荀偃、韩起门于师之梁。 师之梁,亦郑城门。 三国从上军。 滕人、薛人从栾黡、士鲂门于北门。 二国从下军。 杞人、郳\人从赵武、魏绛斩行栗。 二国从新军。 行栗,表道树。 ○行栗,如字。 行,道也。 [疏]“斩行栗”。 ○正义曰:行,道也。 谓之行栗,必是道上之栗。 《周语》云:“列树以表道。 ”知此行栗是表道之树。 甲戌,师于泛,众军还聚泛,汜,郑地,东汜。 ○汜音凡。 令于诸侯曰:“修器备,兵器战备。 盛糇粮糇,干食。 ○盛音成。 糇音侯。 归老幼,示将久师。 居疾于虎牢,诸侯已取郑虎牢,故使诸军疾病息其中。 肆眚围郑。 ”肆,缓也。 眚,过也。 不书围郑,逆服不成围。 ○眚,生领反,徐所幸反。 [疏]注“肆缓”至“成围”。 ○正义曰:肆训为缓,缓从罪人,谓放赦之也。 将求民力,开恩赦罪,赦诸侯之军内犯法者,服虔以为放郑囚。 案传未与郑战,无囚可放。 设使有囚可放,郑人以战而获,非有所犯,不得谓之“肆眚”也。 不书围郑者,此肆眚围郑,是号令之辞耳。 郑人闻而逆服,不成围故也。 郑人恐,乃行成。 与晋成也。 ○恐,丘勇反。 中行献子曰:“遂围之,以待楚人之救也,而与之战。 不然,无成。 ”献子,荀偃也。 恐楚救郑,郑复属之。 ○复,扶又反。 知武子曰:“许之盟而还师,以敝楚人。 敝,罢也。 ○罢音皮。 吾三分四军,分四军为三部。 [疏]注“分四军为三部”。 ○正义曰:贾逵以为三分四军为十二部,郑众以为分四军为三部。 杜以分为十二,则一部人少,不足亢敌,故从郑说,分四军为三部。 晋各一动而楚三来,欲罢楚,使不能也。 与诸侯之锐,以逆来者,来者,楚也。 于我未病,楚不能矣。 晋各一动而楚三来,故曰“不能”。 犹愈于战,胜聚战。 暴骨以逞,不可以争。 言争当以谋,不可以暴骨。 ○暴,蒲卜反,注同。 徐扶沃反。 争,争斗之争,注同,又如字。 大劳未艾,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 ”艾,息也。 言当从劳心之劳。 ○艾,鱼废反,又五盖反,注同。 诸侯皆不欲战,乃许郑成。 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郑服也。 郑服、故言同盟。 将盟,郑六卿公子騑、子驷。 公子发、子国。 公子嘉、子孔。 公孙辄、子耳。 公孙虿、子𫊸。 ○虿,敕迈反。 公孙舍之子展。 及其大夫、门子,皆从郑伯。 门子,卿之适子。 ○从,才用反。 适,丁历反。 [疏]注“门子卿之适子”。 ○正义曰:《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辩亲疏。 其正室皆谓之门子。 ”郑玄云:“正室,适子也。 将代父当门者也。 ”是卿之适子为门子也。 晋士庄子为载书,庄子,士弱。 载书,盟书。 曰:“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异志者,有如此盟。 ”如违盟之罚。 公子騑趋进,曰:“天祸郑国,使介居二大国之闲。 介犹闻也。 ○介音界,注同。 犹闲,音间厕之间,又如字。 大国不加德音,而乱以要之,谓以兵乱之力强要郑。 ○要,一遥反,注“强要”,下“要人”、“要盟”皆同。 强,其丈反。 使其鬼神不获歆其禋祀,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夫妇辛苦垫隘,无所厎告。 垫隘,犹委顿。 底,至也。 ○歆,许今反。 垫,丁念反。 隘,于懈反。 底音旨。 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与彊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 ”亦如此盟。 ○庇,必利反。 荀偃曰:“改载书! ”子驷亦以所言载于策,故欲改之。 公孙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要誓以告神。 若可改也,大国亦可叛也。 ”知武子谓献子曰:“我实不德,而要人以盟,岂礼也哉? 非礼,何以主盟? 姑盟而退,修德息师而来,终必获郑,何必今日? 我之不德,民将弃我,岂唯郑? 若能休和,远人将至,何恃于郑? ”乃盟而还。 遂两用载书。 ○休,许虬反。 晋人不得志于郑,以诸侯复伐之。 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 三门,𫑘门、师之梁、北门也。 癸亥,月五日。 晋果三分其军,各攻一门。 ○复,扶又反。 闰月,戊寅,济于阴阪,侵郑,以《长历》参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闰月戊寅。 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 疑“闰月”当为“门五日”。 “五”字上与“门”合为“闰”,则后学者,自然转“日”为“月”。 晋人三番四军,更攻郑门,门各五日,晋各一攻,郑三受敌,欲以苦之。 癸亥去戊寅十六日,以癸亥始攻,攻辄五日,凡十五日,郑故不服而去。 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 阴阪,洧津。 ○闰月,依注读为“门五日”。 阪音反,又扶板反。 番,芳元反。 更音庚。 复,扶又反。 洧,于轨反。 [疏]注“以长”至“洧津”。 ○正义曰:杜以《长历》推之,此年无闰,故知此“闰”字当为“门五”,又“月”当为“日”也。 晋人分四军为三番,以二番为待楚之备,一番以攻郑之门。 一番一门,以癸亥初攻,每门五日,积十五日,欲以苦郑而来楚也。 楚不敢来,郑犹不服。 至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而后归也。 郑都洧水之旁,故知阴阪,洧津也。 卫氏难云:“案昭二十年朔旦冬至,其年云‘闰月,戊辰,杀宣姜’,又二十二年云‘闰月,取前城’,并不应有闰。 而传称闰,是史之错失,不必皆在应闰之限。 杜岂得云‘此年不得有闰’,而改为‘门五日’也? 若然,闰月杀宣姜,闰月取前城,皆为‘门五日’乎? ”秦氏释云:“以传云‘三分四军’,又云‘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既言三分,则三番攻门,计癸亥至戊寅十六日,番别攻门五日,三五十五日。 明日戊寅,济于阴阪,上下符合。 故杜为此解。 ”苏氏又云:“案《长历》襄十年十一月丁未是二十四日,十一年四月己亥是十九日。 据丁未至己亥一百七十三日。 计十年十一月之后,十一年四月之前,除两个残月,唯置四个整月。 用日不尽,尚余二十九日。 故杜为《长历》于十年十一月后置闰。 既十年有闰,明九年无闰也。 ”次于阴口而还。 阴口,郑地名。 子孔曰:“晋师可击也,师老而劳,且有归志,必大克之。 ”子展曰:“不可。 ”传言子展能守信。 公送晋侯。 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 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 ”沙随在成十六年。 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 岁星十二岁而一周天。 [疏]注“岁星”至“周天”。 ○正义曰:直言“一星终”,知是岁星者,以古今历书推步五星,金、水曰行一度;土三百七十七日,行星十二度;火七百八十日,行星四百一十五度。 四者皆不得十二年而一终。 唯木三百九十八日,行星三十三度,十二年而彊一周。 举其大数,十二年而一终,故知是岁星。 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 冠,成人之服,故必冠而后生子。 ○冠,古乱反。 注、下皆同。 君可以冠矣。 大夫盍为冠具? ”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祼谓灌鬯酒也。 享,祭先君也。 ○盍,户腊反。 祼,古乱反。 灌,古乱反。 [疏]注“祼谓”至“祭先君也”。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以肆献祼享先王。 ”《郁人》:“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 ”郑玄云:“郁,郁金,香草也。 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于上下也。 筑郁金煮之,以和鬯酒。 ”《郊特牲》云:“灌用鬯臭。 ”郑玄云:“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 ”然则祼即灌也,故云“祼谓灌鬯酒也”。 祼是祭初之礼,故举之以表祭也。 《周礼》“祭人鬼曰享”,故云“享,祭先君也”。 刘炫云:“冠是大礼,当遍告群庙。 ”以金石之乐节之,以钟磬为举动之节。 以先君之祧处之。 诸侯以始祖之庙为祧。 ○祧,他雕反。 [疏]“君冠”至“处之”。 ○正义曰:冠是嘉礼之大者,当祭以告神,故有祼享之礼,以祭祀也。 国君无故不彻县,故有金石之乐,行冠礼之时,为举动之节也。 冠必在庙,故先君之祧处之也。 既行祼享,祭必有乐。 所言金石节之,谓冠时之乐,非祭祀之乐也。 诸侯之冠礼亡,唯有《士冠礼》在耳。 其礼亦行事于庙,而不为祭祀。 士无乐可设,而唯处祧同耳。 士冠必三加:始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 公则四,《大戴礼·公冠篇》于士三冠后,更加玄冕是也。 案此传文,则诸侯十二加冠也。 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则十二加冠,亲迎于渭,用天子礼。 则天子十二冠也。 《晋语》柯陵会,赵武冠见范文子,冠时年十六七,则大夫十六冠也。 士庶则二十而冠,故《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 ○注“诸侯”至“为祧”。 ○正义曰:《祭法》云:“远庙为祧。 ”天子有二祧。 ”郑玄云:“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 诸侯无祧。 ”《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 ”是谓始祖庙也。 《聘礼》注云:“天子七庙,文、武为祧。 ”诸侯五庙。 则祧始祖也,是亦庙也。 言祧者,祧尊而庙亲,待宾客者上尊者。 然则彼以始祖之尊,故特言祧耳。 昭元年传云“敢爱丰氏之祧”。 大夫之庙,亦以祧言之,是尊之意也。 不待至鲁而假于卫者,及诸侯宾客未散故也。 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 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 ’晋侯曰:“诺。 ”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 成公,今卫献公之曾祖。 从卫所处。 [疏]注“成公”至“所处”。 ○正义曰:成公是献公曾祖,《卫世家》文也。 服虔以成公是卫之曾祖,即云“祧谓曾祖之庙”也。 曾祖之庙,何以独有祧名? 《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为三。 ”郑之丰氏,岂得立曾祖之庙乎? 而亦谓之祧也。 杜言“从卫所处”,意在排旧说也。 以晋悼欲速,故寄卫庙而假钟磬。 其祼享之礼,归鲁乃祭耳。 假钟磬焉,礼也。 楚子伐郑。 与晋成故。 子驷将及楚平,子孔、子𫊸曰:“与大国盟,口血未干而背之,可乎? ”子驷、子展曰:“吾盟固云‘唯彊是从’。 今楚师至,晋不我救,则楚彊矣。 盟誓之言,岂敢背之? 且要盟无质,神弗临也。 质,主也。 [疏]注“质,主也”。 ○正义曰:质之为主,以意言耳,无正训也。 晋云“唯晋命是听”,郑云“唯彊是从”,二辞俱以告神,是其无定主也。 服虔云:“质,诚也。 ”无忠诚之信,故神弗临也。 所临唯信。 信者,言之瑞也,瑞,符也。 善之主也,是故临之。 神临之。 明神不蠲要盟,蠲,洁也。 背之可也。 ”乃及楚平。 公罢戎入盟,同盟于中分。 中分,郑城中里名。 罢戎,楚大夫。 ○罢音皮,徐音彼。 中分,并如字,徐音丁仲反。 [疏]注“中分,郑城中里名”。 ○正义曰:言入盟,是入城盟也。 入城而言盟地,知是城内里名。 楚庄夫人卒,共王母。 王未能定郑而归。 晋侯归,谋所以息民。 魏绛请施舍,施恩惠,舍劳役。 输积聚以贷。 输,尽也。 ○积,子赐反,下同。 聚,才住反。 贷,他代反。 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 国无滞积,散在民。 亦无困人。 不匮乏。 公无禁利,与民共。 亦无贪民。 礼让行。 祈以币更,不用牲。 宾以特牲。 务崇省。 ○省,所景反。 器用不作,因仍旧。 车服从给。 足给事也。 行之期年,国乃有节。 三驾而楚不能与争。 三驾,三兴师,谓十年师于牛首,十一年师于向,其秋观兵于郑东门。 自是郑遂服。 ○期音基,本亦作期。 向,舒亮反。 发布时间:2026-03-06 10:31:53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