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三十二 襄十三年,尽十五年 内容: 【经】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晋。 夏,取邿。 邿,小国也。 任城亢父县有邿亭。 传例曰:“书取,言易也。 ”○邿音诗。 任音壬。 亢,苦浪反,又音刚。 父音甫。 易,以豉反,传同。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 共王也。 成二年,大夫盟于蜀。 冬,城防。 【传】十三年,春,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礼也。 (书勋劳于策也。 桓二年传曰:“公”至“自唐告于庙也。 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 礼也。 桓十六年传又曰:“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 ”然则还告庙及饮至及书劳三事,偏行一礼,则亦书至。 悉阙乃不书至。 传因献子之事,以发明凡例。 《释例》详之。 ○舍如字,又音舍。) [疏]注“书勋”至“详之”。 ○正义曰:其书劳与策勋,一也。 《周礼》:“王功曰勋,事功曰劳。 ”对则勋大而劳小,故传变文以包之。 注云“书勋劳于策”,明其不异也。 桓二年传发凡例,有告庙也,饮至也。 策勋也。 桓十六年传言“饮至”,此年传言“书劳”,二者各举其一,所以反复凡例。 以此知三事,偏行一礼,则亦书至。 悉阙,乃不书至耳。 所云“偏行一礼”,谓偏行告至。 其饮至、策勋,则不可偏行也。 何则? 告庙因行饮至,舍爵而即策勋。 策勋、饮至,并行之于庙,岂得不告至,而在庙聚饮乎? 不告至而入庙书劳乎? 明其决不然矣。 但告至巳后,或饮至而不书劳,或书劳而不饮至,二事或有阙其一者,传因献子书劳,复言“礼也”。 所以发明凡例。 《释例》曰:“公行,或朝或会,或盟或伐,得礼失礼,其事非一,故传随而释之。 于盟释告庙,嫌他例不通,故复总云‘凡公行,告于宗庙。 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 此以明公之出竟,当无不告。 及其反也,则必饮至,有功成策勋。 故公至自伐郑,传重言以饮至之礼;孟献子书劳于庙,传复云‘礼’,所以反复凡例也。 公朝于晋,而献子书劳,知策勋非唯讨伐之功。 虽或常行,有以定国安民,亦书功于庙也。 然则凡反行饮至,必以嘉会昭告祖祢。 有功则舍爵策勋,无劳告事而已。 ”夏,邿乱,分为三。 国分为三部,志力各异。 师救邿,遂取之。 鲁师也。 经不称师,不满二千五百人。 传通言之。 [疏]注“鲁师”至“言之”。 ○正义曰:庄八年,“师及齐师围郕”。 彼是大夫将满师,故称“师”。 此亦大夫将,所将不满二千五百人,故直言取邿,而不得言师也。 传言师者,师是众人总名,虽少,亦通言之。 凡书取,言易也。 不用师徒,及用师徒而不劳,虽国亦曰“取”。 [疏]注“不用”至“曰取”。 ○正义曰:宣九年取根牟,传曰“言易也”。 成六年取𫑘,传曰“言易也”。 昭四年取鄫,传曰“言易也”。 莒乱,着丘公立而不抚鄫,鄫叛而来,故曰取。 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 与此四发取例,传皆云“言易也”。 取鄫之下,又发凡例云“克邑不用师徒曰取”者,不用师徒,即是易得之状,所以覆明凡例也。 若用而不劳,则与不用相似,故杜云“用而不劳,亦曰取”也。 凡例克邑,邿乃是国,知虽国亦曰取。 《释例》曰:“取者,乘其衰乱,或受其溃叛,或用小师而不顿兵劳力,则直言取。 如取如携,言其易也。 传四发取例者,邿以师徒,鄫叛而来,根牟东夷,𫑘附庸国,名各不同故也。 邿为小国,非邑非夷,故以凡例附之。 ”用大师焉曰灭。 敌人距战,斩获俘馘,用力难重,虽邑亦曰灭。 ○馘,古获反。 [疏]注“敌人”至“曰灭”。 ○正义曰:国大邑小,嫌邑易国难,“灭”“取”止见难易,不由国邑大小,故注辩之。 上云易,则虽国亦曰取。 此取邿,邿是国也。 此言用力难重,则虽邑亦曰灭。 僖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昭十三年,吴灭州来,皆邑而言灭是也。 弗地曰入。 谓胜其国邑,不有其地。 [疏]“谓胜”至“其地”。 ○正义曰:入谓入其都邑,制其民人。 当入之日,与灭亦同。 但寻即去之,不为己有,故云胜其国邑,不即有其土地。 如此之类,谓之为“入”。 国、邑双举者,国、邑皆称入也。 文十五年,晋郤缺入蔡,是入国也。 成七年,吴入州来;九年,楚人入郓,是入邑也。 若然,闵二年,狄入卫,哀八年,宋公入曹,二者,传皆言灭,而经书“入”者,《释例》曰:“狄灭卫,而书‘入’者,狄无文告。 卫之君臣死尽,齐桓存之,以告诸侯,言狄巳去,不能有其土地也。 曹背晋而奸宋,是以致讨。 宋公既还,而不忍褚师之诟怒,而反兵一举灭曹。 灭非本志,故以入告也。 ”荀䓨、士鲂卒。 晋侯搜于绵上以治兵,为将命军帅也,必搜而命之,所以与众共。 ○为,于伪反。 帅,所类反。 使士丐将中军,辞曰:“伯游长。 伯游,荀偃。 ○长,丁丈反。 昔臣习于知伯,是以佐之,非能贤也。 七年,韩厥老,知䓨代将中军,士丐佐之。 丐今将让,故谓尔时之举,不以己贤。 事见九年。 ○见,贤遍反。 请从伯游。 ”荀偃将中军,代荀䓨。 士丐佐之。 位如故。 使韩起将上军,辞以赵武。 又使栾黡,以武位卑,故不听,更命黡。 辞曰:“臣不如韩起。 韩起原上赵武,君其听之。 ”使赵武将上军,武自新军超四等,代荀偃。 韩起佐之。 位如故。 栾黡将下军,魏绛佐之。 黡亦如故。 绛自新军佐超一等,代士鲂。 新军无帅,将佐皆迁。 ○将,子匠反。 晋侯难其人,使其什吏率其卒乘官属,以从于下军,礼也。 得慎举之礼。 ○难,乃旦反,或如字。 什音十。 卒,子忽反。 乘,绳证反。 [疏]“晋侯”至“礼也”。 ○正义曰:什吏,谓十人长也。 从车曰卒,在车曰乘。 新军将佐皆迁,晋侯选贤未得,难用其人,使其军内十人之长,率其步卒车士,与其新军官属军尉司马之类,以从于下军。 令下军将佐兼领之,得慎举之礼也。 《周礼·夏官序》云:“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军将皆命卿。 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 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 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 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 五人为伍,伍皆有长。 ”不言十人有长。 而此传云“什吏”者,《夏官》所云,《周礼》之正法耳。 其量时制事,未必尽然。 《尚书·牧誓》有千夫长、百夫长。 《齐语》:“管子设法,五人为伍,五十人为小戎,二百人为卒,二千人为旅,万人为军。 ”《吴语》:“王孙雄设法,百人为行,十行一旌,十旌一将军。 ”引《司马法》云:“十人之帅执铃,百人之帅执铎,千人之帅执鼓,万人之将执大鼓。 ”三者,数人置帅,皆以什计之,异于《周礼》。 则晋人为军,或十人置吏也。 晋国之民,是以大和,诸侯遂睦。 君子曰:“让,礼之主也。 范宣子让,其下皆让。 栾黡为汏,弗敢违也。 晋国以平,数世赖之。 刑善也夫! 刑,法也。 ○汰音泰。 数,所主反。 夫音扶。 一人刑善,百姓休和,可不务乎? 《书》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 ’其是之谓乎! 《周书·吕刑》也。 一人,天子也。 宁,安也。 永,长也。 义取上有好善之庆,则下赖其福。 ○休,许蚪反。 好,呼报反。 周之兴也,其《诗》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 ’《诗·大雅》。 言文王善用法,故能为万国所信。 孚,信也。 言兴善也。 [疏]“诗曰”至“善也”。 ○正义曰:此《大雅·文王》之篇。 仪,善也。 刑,法也。 孚,信也。 善用法者,文王也。 言文王善用法,故能为万国所信。 言文王之法善也。 及其衰也,其《诗》曰:‘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诗·小雅》。 剌幽王役使不均,故从事者怨恨。 称已之劳,以为独贤,无让心。 言不让也。 [疏]“诗曰”至“让也”。 ○正义曰:《诗·小雅·北山》之篇。 刺幽王役使不均乎! 被使之人,自称巳之功劳。 我所以特从王事者,在上独以我为贤。 自云己贤,是不让也。 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能者在下位,则贵尚而让之。 ○治,直吏反。 小人农力以事其上。 是以上下有礼,而谗慝黜远,由不争也,谓之懿德。 及其乱也,君子称其功以加小人,加,陵也。 君子,在位者。 ○慝,他得反。 远,于万反,又如字。 争,争斗之争。 小人伐其技以冯君子。 冯,亦陵也。 自称其能为伐。 ○技,其绮反。 冯,皮冰反。 是以上下无礼,乱虐并生,由争善也,争自善也。 谓之昏德。 国家之敝,恒必由之。 ”传言晋之所以兴。 楚子疾,告大夫曰:“不谷不德,少主社稷。 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应受多福,多福,谓为君。 ○少,诗照反。 丧,息浪反。 是以不德,而亡师于鄢,鄢在成十六年。 ○鄢音偃。 以辱社稷,为大夫忧,其弘多矣。 弘,大也。 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于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窀,厚也。 穸,夜也。 厚夜,犹长夜。 春秋,谓祭祀。 长夜,谓葬埋。 ○殁音没。 窀,张伦反,一音徒门反。 穸音夕。 [疏]注“窀厚”至“葬埋”。 ○正义曰:《晋语》云:“窀,厚也。 ”《说文》云:“夕,暮也。 从月半见。 ”穸字从夕,知是以夕为夜也。 厚、长意同,故厚夜犹长夜也。 《孝经》云:“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故春秋谓祭祀也。 长夜者,言夜不复明,死不复生。 故长夜谓葬埋也。 以其事施于葬,故今字皆从穴。 王意自贬,祭之与葬,皆不敢从先君之礼。 所以从先君于祢庙者,从先君代为祢庙。 [疏]注“从先”至“祢庙”。 ○正义曰:《祭法》云:“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 ”此云“祢庙”,即彼“考庙”也。 《曲礼》云:“生曰父,死曰考。 ”考,成也。 言有成德也。 祢,近也,于诸庙,父最为近也。 《礼》,三年之丧毕,则以迁新主入庙。 是从先君代为祢庙也。 计昭穆之次,昭次入昭庙,穆次入穆庙,皆代为祖庙。 而言代为祢庙者,是从先君之近也。 请为‘灵’若‘厉’。 欲受恶谥,以归先君也。 乱而不损曰灵。 戮杀不辜曰厉。 大夫择焉。 ”莫对。 及五命,乃许。 秋,楚共王卒。 子囊谋谥。 大夫曰:“君有命矣。 ”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 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 请谥之‘共’。 ”大夫从之。 传言子囊之善。 ○共音恭,下同。 夏,户雅反。 吴侵楚,养由基奔命,子庚以师继之。 子庚,楚司马。 养叔曰:“吴乘我丧,谓我不能师也,养叔,养由基也。 必易我而不戒。 戒,备也。 ○易,以豉反。 子为三覆以待我,覆,伏兵。 ○覆,扶又反。 我请诱之。 ”子庚从之。 战于庸浦,庸浦,楚地。 ○浦,判五反。 大败吴师,获公子党。 君子以吴为不吊。 不用天道相吊恤。 《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 ”言不为昊天所恤,则致罪也。 为明年会向传。 ○昊,胡老反。 [疏]“不吊”至“有定”。 ○正义曰:《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冬,城防。 书事,时也。 土功虽有常节,通以事间为时。 [疏]注“土功”至“为时”。 ○正义曰:庄二十九年,传例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戒事也。 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 ”是土功之常节也。 本设此节,以为农事既闲,故以此时兴土功。 今此冬城防,经、传皆不言月,当在火见致用之前。 此岁农收差早,虽天象未至,而民事巳闲,故云“土功虽有常节,通以事间为时”。 言时节未是时,而事以得时,故言“书事,时也”。 《释例》曰:“冬城防,臧武仲请毕农事,故传曰‘书事,时也’。 言兴作出火见致用之前,亦得兼以事时而礼之。 ”于是将早城。 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 郑良霄、大宰石 发布时间:2026-03-07 10:04:22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