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四十六 昭十三年 内容: 【经】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 (不书南蒯以费叛,不以告庙。 ○费音秘。)[疏]注“不书”至“告庙”。 ○正义曰:定八年传云:“阳虎入于讙、阳关以叛”,注云:“叛不书,略家臣。 ”则此亦为略家臣,故不告庙也。 以不告庙,故史不得书。 二注互相备。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干溪。 比去晋而不送,书归者,依陈、蔡以入,言陈、蔡犹列国也。 比归而灵王死,故书弑其君。 灵王无道而弑称臣,比非首谋而反书弑,比虽胁立,犹以罪加也。 灵王死在五月,又不在干溪,楚人生失灵王,故本其始祸以赴之。 ○溪,苦兮反。 [疏]注“比去”至“赴之”。 ○正义曰:传称“依陈蔡人以国”。 许复其国,而藉其力,故书为归,言是陈蔡纳之。 《释例》曰:“韩、魏有耦国之彊,陈、蔡有复国之端,故晋赵鞅、楚公子比皆称归,从诸侯纳之例。 言非晋、楚之所能制。 ”是其义也。 计灵王无道于国,其弑不应称臣。 又比为观从所诳,迫胁而立,非是弑君首谋,而反书比弑君者,比归而王死,故书比“弑其君”。 比虽被胁而立,灵王为比而死,虽非比弑,犹以弑君之罪加比。 哀六年注云:“楚比劫立,陈乞流涕,子家惮老,皆疑于免罪,故《春秋》明而书之,以为弑主”。 《释例》曰:“若郑之归生,齐之陈乞,楚公子比,虽本无其心,《春秋》之义,亦同大罪,是以君子慎所以立也。 ”其意以为弑君之恶,恶之大者,虽则本无其心,君实由之而死,若舍而不责,则下无所忌,故书其名,成其罪,所以示来世,励后人,为教之远防也。 灵王见弑,实由无道,但欲见比罪,故称臣名,非言灵王为有道。 犹如宣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皋”。 《释例》曰:“传言‘灵公不君’,又以明于例此弑宜称君也,弑非赵盾,而经不变文者,以示良史之意深,责执政之臣。 ”彼为章盾之罪称臣名,此亦为章比之罪称臣名,非言灵王不合弑称君也。 又传称“五月,王缢于芋尹申亥氏”。 他年申亥以王柩告,则灵王死在五月,其死又不在干溪,而经书四月比“弑其君虔于干溪”者,楚人生失灵王,告时未知死否,但以干溪之地失王,以为王必死矣。 本其始祸,故以四月弑君赴也。 刘炫云:比以四月归,既归而王死,故以云云,同。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比虽为君,而未列于诸侯,故不称爵。 杀不称人,罪弃疾。 [疏]注“比虽”至“弃疾”。 ○正义曰:《释例》曰:“诸侯不受先君之命而篡立,得与诸侯会者,则以成君书之,齐商人、蔡侯般之属是也。 若未得接于诸侯,则不称爵,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蔡人杀陈佗、齐人杀无知、卫人杀州吁、公子瑕之属是也。 诸侯篡立,虽以会诸侯为正,此列国之制也。 至于国内,策名委质,即君臣之分已定,故诸杀不称君,亦与成君同义也。 传曰会于平州,以定公位,又云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 此以会为断也。 ”卫州吁、齐无知皆弑君自立,其死称人以杀。 此比亦弑君而立,不称人以杀,而云“弃疾杀”者,弃疾利比之位而杀之,其意不得为讨贼,不称人,所以罪弃疾也。 《释例》云:“比既得国,国人惊乱,弃疾从而扇之,比惧自杀,皆弃疾之由,故书‘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是言不称弑其君,又说罪弃疾之意也。 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 平丘在陈留长垣县西南。 ○垣音袁。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书同,齐服故。 公不与盟。 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公不与盟,非国恶,故不讳。 ○与音预,注同。 慝,他得反。 [疏]注“鲁不”至“不讳”。 ○正义曰:宣七年,“公会晋侯”云云“于黑壤”,传曰:“晋侯之立也,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 晋人止公于会,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 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 ”彼公不与盟,讳而不书,此书之者,彼不相朝聘,公实有罪,讳国之恶,故不书其盟;此时公实无罪,非是国恶,故书而不讳。 襄三十一年传曰:“晋公室卑,政在侈家。 韩宣子为政,不能图诸侯,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是以有平丘之会。 ”此年传云:“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 ’”注云:“自昭公即位,邾、鲁同好,又不朝夕伐莒,无故怨诉,晋人信之,所谓‘谗慝弘多’。 ”是言晋受谗言,公无罪,非国恶,故不讳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公至自会。 无传。 蔡侯庐归于蔡。 ○庐音卢,又力居反。 陈侯吴归于陈。 陈、蔡皆受封于楚,故称爵。 诸侯纳之曰归。 [疏]注“陈蔡”至“曰归”。 ○正义曰:《公羊传》曰:“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 不与诸侯专封也。 ”其意言诸侯不得专封,不与楚封陈、蔡,使若陈、蔡之君自有国而归之。 然以是故称爵言归,若言各自有爵,非由楚也。 杜以传言“平王封陈、蔡”,又二君之归,再言“礼也”,则兴灭继绝,是为得礼,无有“不与楚封”之事也。 二者皆是旧国立君,绍其先祀,袭其封爵。 爵是先世之爵,非楚今始立之,故言“陈、蔡皆受封于楚”。 巳立为侯,故称爵以归国,非入国始为君也。 礼,诸侯不生名。 二君皆书名者,称爵以其受封于楚,书名以其未成为君。 称名称爵,两见之也。 “诸侯纳之曰归”,成十八年传例。 冬,十月,葬蔡灵公。 蔡复,而后以君礼葬之。 公如晋,至河乃复。 晋人辞公。 吴灭州来。 州来,楚邑。 用大师焉曰灭。 [疏]注“州来”至“曰灭”。 ○正义曰:州来,楚邑。 不系楚者,大都以名通者,例皆不系国。 “用大师焉曰灭”,襄十三年传例。 【传】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 (为费人所败。 不书,讳之。)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 冶区夫曰:“非也。 (区夫,鲁大夫。 ○俘,芳夫反。 冶音也。 区,乌侯反,一音丘于反。)[疏]“非也”。 ○正义曰:非三代服叛之道也。 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 民将叛之,谁与居邑? 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 若诸侯皆然,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 ”平子从之。 费人叛南氏。 费叛南氏在明年。 传善区夫之谋,终言其效。 ○衣,于既反。 食音嗣。 共音恭。 惮,待旦反。 为之聚也,于伪反。 焉,于虔反。 效,户孝反。 [疏]“民疾”至“聚也”。 ○正义曰:季氏既执费人,人皆憎疾季氏而叛之,为南氏之积聚也。 楚子之为令尹也,杀大司马䓕,掩而取其室。 在襄三十年。 ○䓕,于委反。 掩,于检反。 及即位,夺䓕居田。 居,掩之族。 言䓕氏所以怨。 迁许而质许围。 迁许在九年。 围,许大夫。 ○质音致。 蔡洧有宠于王,王之灭蔡也,其父死焉,楚灭蔡在十一年。 洧仕楚,其父在国,故死。 ○洧,于轨反。 王使与于守而行。 使洧守国,王行至干溪。 ○与音预。 守,手又反。 [疏]“楚子”至“而行”。 ○正义曰:《易》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 ”至于灭身也。 申之会,越大夫戮焉。 申会在四年。 [疏]“申之”至“戮焉”。 正义曰:王肃云:越大夫常寿过也。 申之会,经书“淮夷”,而不书越者,以常寿过有罪,不得列会,故不书越也。 戮者,陈其罪恶以徇诸军,言将杀之,终亦不杀,过至今在楚,故怨而作乱。 王夺斗韦龟中犨,韦龟,令尹子文玄孙。 中犨,邑名。 ○犨,尺州反。 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 成然,韦龟子。 郊尹,治郊竟大夫。 ○竟音境。 蔓成然故事蔡公。 蔡公,弃疾也。 故犹旧也。 韦龟以弃疾有当璧之命,故使成然事之。 ○蔓音万。 故䓕氏之族及䓕居、许围、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礼也,因群丧职之族,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常寿过,申会所戮者。 ○丧,息浪反。 过,古禾反。 [疏]“故䓕”至“成然”。 ○正义曰:言族者,以掩既被杀,唯有族存,故言族也。 韦龟、成然皆被夺邑,所以不数韦龟,而独数成然者,以是时韦龟已死,故不言之。 上言夺邑者,积王之恶,见成然怨恨之深,犹父子被夺故也。 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 息舟,楚邑,城之坚固者。 [疏]“围固”至“居之”。 ○正义曰:围固城,城之固者。 克息舟,息舟即是其一也。 以围时有所毁,故更城而居之。 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观起死在襄二十二年。 朝吴,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从,如字。 朝,如字。 [疏]注“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正义曰:言故蔡大夫者,此时蔡灭,见为楚县。 吴今在蔡,其父先为蔡国大夫,故云故蔡大夫声子之子也。 曰:“今不封蔡,蔡不封矣。 我请试之。 ”观从以父死怨楚,故欲试作乱。 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晰,二子皆灵王弟。 元年,子干奔晋,子晰奔郑。 ○晰,星历反。 及郊而告之情,告以蔡公不知谋。 强与之盟,入袭蔡。 蔡公将食,见之而逃。 不知其故,惊起辟之。 ○强,其丈反。 [疏]“强与之盟”。 ○正义曰:二子闻非蔡公之命,欲还,故观从强与之盟,遂入袭蔡。 观从使子干食,坎用牲,加书而速行。 使子干居蔡公之牒,食蔡公之食,并伪与蔡公盟之征验以示众。 己徇于蔡己,观从也。 ○己音纪。 徇,似俊反。 曰:“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 ”诈言蔡公将以师助二子,蔡人聚,将执之。 执观从。 辞曰:“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 ”乃释之。 贼谓子干、子晰也。 言蔡公已成军,杀已不解罪。 朝吴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待所济。 言若能为灵王死亡,则可违蔡公之命,以待成败所在。 ○为,于伪反。 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 言与蔡公则可得安定。 且违上,何适而可。 ”言不可违上也。 上谓蔡公。 众曰:“与之。 ”乃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 二子,子干、子晰。 依陈、蔡人以国。 国陈、蔡而依之。 [疏]“依陈蔡人以国”。 正义曰:二子更无兵众,唯依倚陈、蔡人耳。 以国者,许为复其国,以此招慰之。 楚公子比、子干、公子黑肱、子晰。 ○肱,古弘反。 公子弃疾、蔡公。 蔓成然、蔡朝吴帅陈、蔡、不羹、许、叶之师,因四族之徒,四族;䓕氏,许围,蔡洧,蔓成然。 ○羹音郎。 叶,始涉反。 以入楚。 及郊,陈、蔡欲为名,故请为武军。 欲筑垒壁以示后人,为复雠之名。 ○垒,力轨反。 壁,本亦作辟,音璧。 蔡公知之,曰:“欲速。 且役病矣,请藩而已。 ”乃藩为军。 藩,离也。 ○藩,方元反,注同。 离也,依字应作篱,今作离,假借也,力知反。 [疏]“蔡公”至“而已”。 ○正义曰:蔡公知之,知陈、蔡人之情也。 蔡公,楚之公子,犹尚吝惜本国,耻有报雠之名,筑垒以示后世,故请藩而已。 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 须务牟、史猈,楚大夫,蔡公之党也。 正仆,大子之近官。 ○牟,亡侯反。 猈,皮皆反。 徐扶蟹反,又扶移反,或扶瞻反,本或作《稗},音同。 罢音皮,徐甫绮反,一音蒲买反。 [疏]“正仆人”。 ○正义曰:大仆也,《周礼》下大夫二人。 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次于鱼陂。 竟陵县城西北有甘鱼陂。 ○陂,彼宜反。 公子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宫。 使观从从师于干溪,而遂告之。 从干溪之师,告使叛灵王。 且曰:“先归复所,后者劓。 ”劓,截鼻。 ○劓,鱼器反,截鼻之刑。 师及訾梁而溃。 灵王还至訾梁而众散。 ○訾,子斯反,注同。 溃,户内反。 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 ”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 ”挤,队也。 ○挤,子细反,《说文》云排也,一音子礼反。 壑,许各反。 队,直类反。 王曰:“余杀人子多矣,能无及此乎? ”右尹子革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 听国人之所与。 王曰:“众怒不可犯也。 ”曰:“若入于大都而乞师于诸侯。 ”王曰:“皆叛矣。 ”曰:“若亡于诸侯,以听大国之图君也。 ”王曰:“大福不再,袛取辱焉。 ”然丹乃归于楚。 然丹,子革。 弃王归。 ○祗音支。 王氵公夏,将欲入鄢。 夏,汉别名。 顺流为氵公,顺汉水南至鄢。 ○氵公,以全反。 夏,户雅反,汉水也。 鄢,徐于建反,一音于晚反。 入,本又作至。 芋尹无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奸王命,谓断王旌,执人于章华宫。 ○芋,于付反,徐又音羽。 奸音干。 断,丁管反。 王弗诛,惠孰大焉? 君不可忍,惠不可弃,吾其从王。 ”乃求王,遇诸棘围以归。 棘,里名。 闱,门也。 ○棘闱音韦。 孔晁云:棘,楚邑。 闱,巷门。 [疏]注“棘里名闱门也”。 ○正义曰:《吴语》云:“昔楚灵王不君,其臣箴谏不入。 ”“其民不忍饥劳之殃,三军叛王于干溪。 王独行,屏营彷徨于山林之中,三日乃见其涓人畴。 王呼之曰:‘余不食三日矣。 ’畴趋而进,王枕其股以寝于地。 王寐,畴枕王以块而去之。 王觉而无见也,乃匍匐将入于棘闱。 棘闱不纳,乃入芋尹申亥氏焉。 ”孔晁曰:“棘,楚邑。 闱,门也。 ”案襄二十六年传言“吴伐楚,克棘”,四年传言“吴伐楚,入棘,以棘为邑”,或是也。 夏,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 癸亥,五月二十六日,皆在乙卯、丙辰后,传终言之,经书四月,误。 ○缢,于豉反。 [疏]注“癸亥”至“月误”。 ○正义曰:此癸亥之日,实在乙卯、丙辰之后,传先言之者,因申亥求王,遂言王缢,是传终言之也。 既以五月统癸亥之日,而乙卯、丙辰亦是五月之日,虽则言有颠倒,即令蒙此五月之文也。 刘炫云:杜此注经书四月,误。 案上经注云,灵王实以五月死,楚人生失灵王,本其始祸以赴。 两注不同,以为杜非。 今知不然者,以其生失灵王,不知死在五月,遂以四月始祸,言灵王之死,是其错误之事,于文似异,义实一也。 刘以为二注文异,而规杜氏,非也。 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 观从谓子干曰:○殉,似俊反。 谓子干,本或作谓子干曰。 “不杀弃疾,虽得国,犹受祸也。 ”子干曰:“余不忍也。 ”子玉曰:“人将忍子,子玉,观从。 吾不忍俟也。 ”乃行。 国每夜骇曰:“王入矣! ”相怨以灵王也。 ○骇,户揩反。 怨,丘勇反,下同。 乙卯,夜,弃疾使周走而呼曰:“王至矣! ”周,遍也。 乙卯,十八日。 ○呼,好故反,下同。 遍音遍。 国人大惊。 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晰曰:“王至矣! 国人杀君,司马将来矣! 司马谓弃疾也。 言司马见杀,以恐子干。 君若早自图也,可以无辱。 众怒如水火焉,不可为谋。 ”又有呼而走至者曰:“众至矣! ”二子皆自杀。 不书弑,君位未定也。 ○弑,申志反。 丙辰,弃疾即位,名曰熊居。 葬子干于訾,实訾敖。 不成君,无号谥者,楚皆谓之敖。 ○熊音雄。 [疏]注“不成”至“之敖”。 正义曰:郏敖与此訾敖皆不成君,无号谥也。 元年传云“葬王于郏,谓之郏敖”,此云“葬子于于訾,实訾敖”,并以地名冠敖,未知其故。 又《世家》,楚之先君有若敖、宵敖,皆在位多年,亦称为敖,不知敖是何义。 杀囚,衣之王服而流诸汉,乃取而葬之,以靖国人。 使子旗为令尹。 子旗,蔓成然。 ○衣,于既反。 旗音其。 楚师还自徐,前年围徐之师。 [疏]“楚师还自徐”。 ○正义曰:上云“师及訾梁而溃”,此又云“楚师还自徐”者,上所云者是干溪援师,此谓荡侯等五子伐徐师,故杜云前年围徐之师。 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 定二年,楚人伐吴师于豫章。 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以军楚师于豫章。 又柏举之役,吴人舍舟于淮汭,而自豫章与楚夹汉,此皆当在江北淮水南,盖后徙在江南豫章。 ○五帅,所类反,谓荡侯、潘子、司马裻、嚣尹午、陵尹喜五人。 见,贤遍反。 汭,如锐反。 平王封陈、蔡,复迁邑。 复九年所迁邑。 [疏]注“复九年所迁邑”。 ○正义曰: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九年传云“迁城父人于陈”,“迁方城外人于许”,今“复迁邑”,则许还复叶方城外与城父人各复其本。 致群赂,始举事时所货赂。 ○赂音路。 施舍宽民,宥罪举职。 举职,修废官。 ○宥音又。 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 ”观从教子干杀弃疾,今召用之,明在君为君之义。 ○为,于伪反。 对曰:“臣之先,佐开卜。 ”乃使为卜尹。 佐卜人开龟兆。 使枝如子躬聘于郑,且致犨、栎之田。 犨、栎,本郑邑,楚中取之。 平王新立,故还以赂郑。 ○栎,力狄反。 事毕,弗致。 知郑自说服,不复须赂故。 ○说音悦。 复,扶又反,下将复使同。 郑人请曰:“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犨、栎,敢请命。 ”对曰:“臣未闻命。 ”既复,王问犨、栎。 降服而对降服,如今解冠也,谢违命。 曰:“臣过失命,未之致也。 ”王执其手曰:“子毋勤。 姑归,不谷有事,其告子也。 ”王善其有权,有事将复使之。 ○毋音无。 [疏]“臣过”至“致也”。 ○正义曰:言臣罪过,漏失君命,遗忘之,未之致与也。 ○子毋勤。 ○正义曰:言子毋以见使为勤劳。 他年,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 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 ”尚,庶几。 ○极,其久反。 [疏]“尚得天下”。 ○正义曰:谓得为天子也。 不吉,投龟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区区,小天下。 ○诟,本又作询,呼豆反,徐许右反。 呼,火故反。 畀,必利反,徐甫至反,与也。 余必自取之。 ”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 初,共王无冢适,冢,大也。 ○厌,于盐反。 共音恭。 适,丁历反,下无适音同。 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 乃大有事于群望,群望,星辰山川。 [疏]注“群望星辰山川”。 ○正义曰:《楚语》云:“天子遍祀群神,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 ”孔晁云:三辰,日、月、星也。 祀天地,谓二王后也;非二王后,祭分野、山川而已。 又元年传云:“辰为商星”,“参为晋星”,是诸侯得祭分野之星,知此群望是星辰山川也。 于十二次鹑尾为楚,当祀翼轸之星及其国内山川。 哀六年传曰:“江、汉、雎、漳,楚之望也。 ”其山盖荆山、衡山之类。 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 ”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 ”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巴姬,共王妾。 大室,祖庙。 ○遍音遍。 见,贤遍反,下注微见同。 巴,必加反。 埋,亡皆反。 大室音泰。 [疏]“遍以璧”。 ○正义曰:谓以一璧遍见诸神,若神各一璧,乃多明无不当其上。 ○注“巴姬共王妾”。 ○正义曰:知者,襄十二年传云:“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 ”彼秦女是夫人,明巴姬是妾。 使五人齐,而长入拜。 从长幼以次拜。 ○齐,侧皆反,本又作斋。 长,丁丈反,注及下同。 康王跨之。 过其上也。 ○跨,苦化反。 灵王肘加焉。 子干、子晰皆远之。 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纽。 微见璧纽以为审识。 ○肘,中九反。 远,于万反。 厌,于甲反,徐又于辄反。 纽,女九反。 识,申志反,又如字。 斗韦龟属成然焉,如其将立,故托其子。 ○属音烛。 且曰:“弃礼违命,楚其危哉。 ”弃立长之礼,违当璧之命,终致灵王之乱。 子干归,韩宣子问于叔向曰:“子干其济乎? ”对曰:“难。 ”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何难? ”宣子谓弃疾亲恃子干,共同好恶,故言如市贾同利以相求。 ○贾音古。 好恶并如字,又上呼报反,下乌路反,下皆仿此。 对曰:“无与同好,谁与同恶? 言弃疾本不与子干同好,则亦不得同恶。 取国有五难:有宠而无人,一也;宠须贤人而固。 有人而无主,二也;虽有贤人,当须内主为应。 ○应,应对之应。 有主而无谋,三也;谋,策谋也。 有谋而无民,四也;民,众。 有民而无德,五也。 四者既备,当以德成。 子干在晋十三年矣,晋、楚之从,不闻达者,可谓无人。 晋楚之士从子干游,皆非达人。 族尽亲叛,可谓无主。 无亲族在楚。 无衅而动,可谓无谋。 召子干时,楚未有大衅。 ○衅,许靳反。 为羁终世,可谓无民。 终身羁客在晋,是无民。 亡无爱征,可谓无德。 楚人无爱念之者。 [疏]“亡无爱征”。 ○正义曰:子干之亡,楚人无爱念之征验也。 王虐而不忌,灵王暴虐,无所畏忌,将自亡。 楚君子干涉五难以弑旧君,谁能济之? 言楚借君子干以弑灵王,终无能成。 有楚国者,其弃疾乎! 君陈、蔡,城外属焉。 城,方城也。 时穿封戌既死,弃疾并领陈事。 苛慝不作,盗贼伏隐,私欲不违,不以私欲违民事。 ○苛音何,本或作荷,音同,下同。 慝,他得反。 民无怨心。 先神命之,先神谓群望。 [疏]“先神命之”。 ○正义曰:楚国既封,即有三望。 三望起于先代,故曰先神。 国民信之,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 获神,一也。 当璧拜。 ○芈,弥尔反。 有民,二也。 民信之。 令德,三也。 无苛慝。 宠贵,四也。 贵妃子。 居常,五也。 弃疾,季。 有五利以去五难,谁能害之? 子干之官,则右尹也。 数其贵宠,则庶子也。 以神所命,则又远之。 其贵亡矣,位不尊。 ○去,起吕反。 数,所主反。 远,于万反。 亡矣音无,又如字。 其宠弃矣,父既没故。 [疏]“其贵”至“弃矣”。 ○正义曰:亡,无也。 其贵位则无矣,其宠爱之者又弃矣。 然则父死,弃疾宠亦弃。 独言子干者,以子干母贱,唯恃父宠,宠又弃矣,则无恃托,故专属子干。 民无怀焉,非令德。 国无与焉,无内主。 将何以立? ”宣子曰:“齐桓、晋文,不亦是乎? ”皆庶贱。 对曰:“齐桓,卫姬之子也,有宠于僖。 卫姬,齐僖公妾。 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以为辅佐,有莒、卫以为外主,齐桓出奔莒、卫,有舅氏之助。 有国、高以为内主。 国氏、高氏,齐上卿。 [疏]注“国氏高氏”。 ○正义曰:僖十二年传管仲云:“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是也。 从善如流,言其疾也。 下善齐肃,齐,严也。 肃,敬也。 ○下,遂嫁反。 齐,侧皆反,注同。 不藏贿,清也。 ○贿,呼罪反。 不从欲,俭也。 ○从,子用反。 施舍不倦,施舍,犹言布恩德。 求善不厌,是以有国,不亦宜乎? 我先君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宠于献。 好学而不贰,言笃志。 ○厌,于艳反。 好,呼报反。 生十七年,有士五人。 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五士从出。 ○衰,初危反。 颉,咖结反。 从,才用反。 有先大夫子余、子犯以为腹心,子余,赵衰。 子犯,狐偃。 有魏犨、贾佗以为股肱,魏犨,魏武子也。 称五人而说四士,贾佗又不在本数,盖叔向所贤。 ○佗,徒何反。 [疏]注“魏焠”至“所贤”。 ○正义曰:上言五人,直举其数,下说四士,独据有贤也。 五人内不数贾佗者,佗以公族从文公,不在五人之数也,盖叔向言之意,所将为贤即言之。 有齐、宋、秦、楚以为外主,齐妻以女,宋赠以马,楚王享之,秦伯纳之。 ○妻,七计反。 有栾、郤、狐、先以为内主。 谓栾枝、郤縠、狐突、先轸也。 ○栾,鲁官反。 郤,夫逆反。 縠,户木反。 亡十九年,守志弥笃。 惠、怀弃民,惠公、怀公,不恤民也。 民从而与之。 献无异亲,民无异望,献公之子九人,唯文公在。 天方相晋,将何以代文? 此二君者,异于子干。 共有宠子,国有奥主。 谓弃疾也。 ○相,息亮反,下同。 共音恭。 奥,乌报反。 [疏]“国有奥主”。 ○正义曰:室内西南隅谓之奥。 奥是内之义。 奥主,国内之主,故谓弃疾也。 无施于民,无援于外,去晋而不送,归楚而不逆,何以冀国? ”传言子干所以蒙弑君之名,弃疾所以得国。 ○施,式豉反。 晋成虒祁,在八年。 ○虒音斯。 诸侯朝而归者,皆有贰心。 贱其奢也。 为取郠故,取郠在十年。 ○为,于伪反。 郠,亡杏反。 晋将以诸侯来讨。 叔向曰:“诸侯不可以不示威。 ”知晋德薄,欲以威服之。 乃并征会,告于吴。 秋,晋侯会吴子于良。 下邳有良城县。 ○邳,皮悲反。 水道不可,吴子辞,乃还。 辞不会。 [疏]“水道不可”。 ○正义曰:吴地水行,故谓水道不可,谓水路不通。 吴子既辞,晋侯乃还,向平丘之会。 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车四千乘,三十万人。 ○乘,绳证反,下及注皆同。 羊舌鲋摄司马,鲋,叔向弟也。 摄,兼官。 ○鲋音附。 遂合诸侯于平丘。 子产、子大叔相郑伯以会。 子产以幄幕九张行。 幄幕,军旅之帐。 ○幄,于角反。 幕音莫。 四合象宫室曰幄,在上曰幕。 [疏]“幄幕九张”。 ○正义曰:《周礼·幕人》“掌帷、幕、幄、帟、绶之事”。 郑玄云:“王出宫则有是事,在旁曰帷,在上曰幕”,“皆以布为之”。 “四合象宫室曰幄,王所居之帐也。 帟,王在幕若幄中坐上承尘,幄帟皆以缯为之。 凡四物者,以绶连系焉。 ”然则幕与幄异,幕大而幄小,幄在幕下张之。 “幄幕九张”,盖九幄、九幕也。 子大叔以四十,既而悔之,每舍损焉。 及会,亦如之。 亦九张也。 传言子产之适宜,大叔之从善。 次于卫地,叔鲋求货于卫,淫刍荛者。 欲使卫患之而致货。 ○刍,初俱反。 《说文》云:刈草也。 荛,如遥反。 饲牲曰刍,草薪曰荛。 [疏]“刍荛”。 ○正义曰:《周礼·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 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 ”《说文》云:“荛,薪也,从廾。 ”然则刍者,饲牛马之草也。 荛者,共燃火之草也。 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锦,屠伯,卫大夫。 ○屠音徒。 馈,其位反。 箧,苦协反。 曰:“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屋宇之下,喻近也。 而敢有异志? 刍荛者异于他日,敢请之。 ”请止之。 叔向受羹反锦,受羹示不逆其意,且非货。 曰:“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渎,数也。 ○渎,徒木反。 厌,于盐反。 数音朔。 亦将及矣,将及祸。 为此役也。 役,事也。 ○为,如字,或于伪反。 [疏]“为此役”。 ○正义曰:言叔鲋为此淫刍荛之事也。 子若以君命赐之,其已。 ”客从之。 未退而禁之。 禁刍荛者。 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 有贰心故。 晋侯使叔向告刘献公,献公,王卿士刘子。 曰:“抑齐人不盟,若之何? ”对曰:“盟以厎信。 厎,致也。 ○厎音旨。 君苟有信,诸侯不贰,何患焉? 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虽齐不许,君庸多矣。 董,督也。 庸,功也。 讨之有辞,故功多也。 [疏]“董督”至“多也”。 正义曰:《释诂》云:“董,督,正也”,是董为督也。 又云:“庸,劳”,劳亦功也。 讨之有辞,则前敌易克,故功多也。 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元戎十乘,以先启行。 天子大夫称老。 元戎,戎车在前者。 启,开也。 行,道也。 [疏]“天子之老”。 ○正义曰:上注云“献公,王卿士”,此注云“天子大夫称老”。 老者是大夫之总名。 《诗》云“方叔元老”,《毛传》云:“方叔,卿士,命而为将”是卿士称老也。 《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自称于诸侯曰天子之老。 ”彼谓三公也。 如彼文,则三公乃得称天子之老。 卿亦得称老者,彼说三公之事,言三公之自称耳,不言卿之自称不得同三公也。 《曲礼》又云:“诸侯使人于诸侯,使者曰寡君之老。 ”诸侯之使尚得称老,明知天子之卿得称天子之老也。 ○“元戎”至“启行”。 ○正义曰:《诗·小雅·六月》之篇也。 元,大也。 大戎,戎车之大,在军前者也。 启,开;行,道;常训耳。 迟速唯君。 ”欲佐晋讨齐。 叔向告于齐曰:“诸侯求盟,已在此矣。 今君弗利,寡君以为请。 ”对曰:“诸侯讨贰,则有寻盟。 若皆用命,何盟之寻? ”托用命以拒晋。 叔向曰:“国家之败,有事而无业,事则不经。 业,贡赋之业。 有业而无礼,经则不序。 须礼而有次序。 有礼而无威,序则不共。 礼须威严而后共。 有威而不昭,共则不明。 威须昭告神明,而后信义着。 不明弃共,百事不终,所由倾覆也。 信义不明则弃威,不威弃礼。 无礼无经,无经无业,故百事不成。 ○覆,芳服反。 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志,识也。 岁聘以修其职业。 间朝以讲礼,三年而一朝,正班爵之义,率长幼之序。 ○间,间厕之间。 长,丁丈反。 再朝而会以示威,六年而一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 再会而盟以显昭明。 十二年而一盟,所以昭信义也。 凡八聘四朝再会,主一巡守,盟于方岳之下。 ○守,手又反。 岳音岳。 志业于好,聘也。 ○好,呼报反,下注同好同。 讲礼于等,朝也。 示威于众,会也。 昭明于神,盟也。 自古以来,未之或失也。 存亡之道,恒由是兴。 晋礼主盟,依先王、先公旧礼,主诸侯盟。 惧有不治,奉承齐牺,齐盟之牺牲。 ○治,直吏反,旧如字。 牺,许宜反。 而布诸君,求终事也。 终,竟也。 君曰:‘余必废之,何齐之有? ’唯君图之,寡君闻命矣! ”齐人惧,对曰:“小国言之,大国制之,敢不听从? 既闻命矣,敬共以往,迟速唯君。 ”叔向曰:“诸侯有间矣,间,隙也。 [疏]“叔向”至“命矣”。 ○正义曰:叔向此言,论聘、朝、会、盟四事。 意在言盟,并说会、朝、聘,为次序耳。 国家之所以败也,有交好之事,而无贡赋之业,交好之事不得常矣。 有贡赋之常,而无上下之礼,事虽有常,则不次序矣。 有上下之礼,而无可畏之威,虽有次序,则不共敬矣。 有可畏之威,而不昭告神明,虽为共敬,则不明着矣。 信义不明,弃共敬也。 承事不共敬,弃次序也。 班位不序,弃常度也。 征命不常,弃事宜也。 事既弃矣,则百事不终,国家所由倾覆,只为此也。 圣人知其不可,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每岁令大夫一聘天子,以志识贡赋之业,间一岁,诸侯亲自入朝,以讲习上下之礼。 天子于诸侯再朝而一大会,以示可畏之威。 再会而一为盟誓,以显诸侯之昭明者也。 志识贡赋之业,在于交好,故使聘也。 讲习上下之礼,在于等差,故使朝也。 示可畏之威,在于众聚,故为会也。 昭明德之信,在于告神,故为盟也。 自古以来,遵行此法,未之有失也。 国家存亡之道,恒由是兴,为之则存,废之则亡,存亡起于此也。 今晋以先王之礼,主诸侯之盟,惧诸侯之事有不治理者,奉承齐盟所用之牺牲以来至此,而布诸齐君,求终竟盟约之事也。 君言曰:“今余必废之,何齐盟之有? ”必如此语,唯君自图谋之。 寡君闻君之命矣! 言晋知齐必背盟,即欲与之战。 ○注“业贡赋之业”。 ○正义曰:下句覆述此事云:“岁聘之志业。 ”每年聘者,所以共贡赋耳。 知此业者,是贡赋之业也。 下又云:“志业于好”,说聘事而谓之好,则好谓交好。 诸侯、天子虽尊卑不同,亦是交好。 然则有事者,谓有交好之事也。 不经者,经训常也,谓交好不常也,或聘不以时,或贡赋不充,是不常也。 ○注“威须”至“义着”。 ○正义曰:昭亦明也。 昭为昭告神祇,明谓信义明着。 言会虽示威,威犹未着,必须昭告神明,以要束其心,而后天子信义始得明着于天下矣。 ○注“信义”至“不成”。 ○正义曰:杜以信义不明,威无可畏,则是弃威也。 不畏威则礼不行,是弃礼也。 无礼则无经,无经则无业,故百事所以不成。 刘炫以此传四文皆缘上事而致下事,其上则事、业、礼、威,所致则经、序、共、明。 传既言“不明弃共”,自然当云“不共弃序”,“不序弃经”“不经弃事”。 今杜云“不明则弃威,不威弃礼,无礼无经,无经无业”,以杜违背传文而规杜失。 今知刘义非者,杜以“不明弃共”,“不共弃序”,“不序弃经”,“不经弃事”,自是传文分明。 但传云“百事不终”,明知非徒“弃共”、“弃序”,其威礼亦弃也。 杜与传共为表里,非是违传。 刘不解杜意,妄为规过,谬矣。 ○注“志识”至“职业”。 ○正义曰:志是记识,故为识也。 岁岁使于天子,所以献其贡赋,令诸国各自记其职贡,是修其职业也。 ○注“三年”至“之序”。 ○正义曰:间朝者,据聘为言也。 既云岁聘,因从聘岁为始,更间一年乃朝,故知间朝是三年而一朝也。 “朝以正班爵之义,率长幼之序”,与下注“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皆庄二十三年传文也。 ○注“十二”至“之下”。 ○正义曰:显、昭、明三字,皆为明也。 十二年而为一盟者,大明黜陟之法,诸侯之有明德者,表显升进之于此盟,以光显诸侯有昭明之德者。 告誓神明,所以昭明王之信义,以示黜陟必有信也。 计此十二年间,凡八聘、四朝、再会、一盟方岳之下也。 《尚书·周官》曰:“六年,五服一朝。 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 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如彼文,六年五服诸侯一时朝王,即此再朝而会是也。 此传之文与《尚书》正合。 杜言巡守盟于方岳,暗与彼义符同,明此是周典之旧法也。 而《周礼》之文,不载此法。 《大行人》云:“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 ”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物。 ”“男服,三岁壹见,其贡器物”。 “采服,四岁壹见,其贡服物”。 “卫服,五岁壹见,其贡材物”。 “要服,六岁壹见,其贡货物”。 先儒说《周礼》者,皆以彼为六服,诸侯各以服数来朝,与此传文无由得合。 先达通儒未有解者,古书亡灭,不可备知。 然则《尚书·周官》是成王号令之辞,《尚书》之言定是正法,《左氏》复与彼合,言必不虚。 《周礼》又是明文,不得不信。 盖周公、成王之时,即自有此二法也。 又《周礼》每岁壹见,唯言贡物,何必见者即是亲朝,各计道路短长,或当遣使贡耳。 先儒谓彼为朝,未有明据。 《大行人》又云:“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巡守之岁,《周礼》同于《尚书》,六年一朝,《尚书》何以违礼? 又《大宗伯》云:“时见曰会,殷见曰同。 ”郑玄以为时见“无常期”也。 “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合诸侯而命事焉”。 “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谓之殷见。 郑以时见无常期者,出自郑之意耳,非有明文可据也。 “殷见”是此“再会而盟”,“时见”当此“再朝而会”,未必即如郑说,“时见”为“无常期”也。 盖此传及《尚书》是正礼也。 《大行人》岁壹见者,是遣使贡物,非亲朝也。 今此上聘朝会,虽以为诸侯于天子之礼,然诸侯相朝亦当然也,故云“志业于好,讲礼于等,示威于众”,其“昭明于神”,虽天子于诸侯之礼然,王官之伯及霸主亦得与诸侯为盟,故晋为盟主,以此告齐,令齐受盟也。 必知此朝聘文兼诸侯者,以《释例》引“明王之制”八聘四朝云:文襄之制,因而简之,三岁而聘,五岁而朝。 以诸侯为文,明岁聘间朝兼诸侯相朝也。 知盟年朝会俱行者,以传云“再朝而会”云云,故知盟年朝会不废也。 又云“岁聘以志业”,不言再聘以行朝,故知朝年不行聘礼。 但以朝聘君臣不等,盟会敌礼相当,故朝年不行聘,盟年得有朝会。 知有盟者,传云同盟至故也。 ○“小国言之”。 ○正义曰:申上不用寻盟之意也。 其意是小国言之,可不可则大国制之也。 大国谓其须盟,言已不敢违也。 不可以不示众。 ”八月,辛未,治兵,习战。 建而不旆。 建立旌旗,不曳其旆。 旆,游也。 ○旆,步具反。 [疏]注“建立”至“游也”。 ○正义曰:《释天》云:“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曰旆。 ”郭璞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 ”然则旐谓旗身,旆谓旗尾。 旆缀于旐,本是相连之物,非别体也。 而不曳其旆,当缠继于干头。 盖如《礼记》所云:“德车结旌”也。 《释天》又云:“练旒九。 ”《周礼》所谓九游、七游,游即是旆,故云“旆,游也”。 然郭氏既云旆继于旐,今之燕尾即旆是旐末。 然天子十有二游,并属于一幅之广,于理不可,盖游数多者,旁缀于縿,如今之旗是也。 其军前之旆,如郭璞之说。 壬申,复旆之。 诸侯畏之。 军将战则旆,故曳旆以恐之。 ○复,扶又反。 恐,丘勇反,下并同。 [疏]注“军将”至“恐之”。 ○正义曰:本作旆者,为舒而曳之,以为容饰。 结之为非常,曳之为得常。 复旆之者,曳之为复常也。 军法:战则舒旆。 晋人舒旆,似其将战,故曳旆以恐之,诸侯见其曳旆而皆畏之。 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 自昭公即位,邾、鲁同好,又不朝夕伐莒,无故怨愬,晋人信之,所谓谗慝弘多。 ○愬音素。 朝夕,如字,注同。 几音祈。 [疏]注“自昭”至“伐莒”。 ○正义曰:三年传穆子云:“曹、滕、二邾,实不忘我好。 ”又无相伐之事,是昭公即位,邾、鲁同好也。 不朝夕伐莒者,案元年、十年,再伐莒耳,是不朝夕伐也。 我之不共,鲁故之以。 ”不共晋贡,以鲁故也。 ○共音恭,注及下注同。 晋侯不见公,使叔向来辞曰:“诸侯将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请君无勤。 ”托谦辞以绝鲁。 子服惠伯对曰:“君信蛮夷之诉,蛮夷,谓邾、莒。 以绝兄弟之国,弃周公之后,亦惟君。 寡君闻命矣。 ”叔向曰:“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虽以无道行之,必可畏也。 况其率道,其何敌之有? 牛虽瘠,偾于豚上,其畏不死? 偾,仆也。 ○瘠,在亦反。 偾,方问反。 仆音付,一音蒲北反。 [疏]注“偾仆也”。 ○正义曰:前覆曰仆。 言牛倒豚上,豚必死也。 言牛虽瘠者,谓鲁以晋为无德,轻之,故以瘦牛自喻。 南蒯、子仲之忧,其庸可弃乎? 弃犹忘也。 若奉晋之众,用诸侯之师,因邾、莒、杞、鄫之怒,四国近鲁,数以小事相忿。 鄫巳灭,其民犹存,故并以恐鲁。 ○鄫,才陵反。 近,附近之近。 数音朔。 以讨鲁罪,间其二忧,因南蒯、子仲二忧为间隙。 何求而弗克? ”鲁人惧,听命。 不敢与盟。 ○与音预,下文不与同。 甲戌,同盟于平丘,齐服也。 经所以称同。 令诸侯日中造于除。 除地为坛,盟会处。 ○造,七报反。 坛,本或作墠,音善。 处,昌虑反。 癸西,退朝。 先盟朝晋。 ○先,悉荐反。 子产命外仆速张于除,张幄幕。 子大叔止之,使待明日。 及夕,子产闻其未张也,使速往,乃无所张矣。 地已满也。 传言子产每事敏于大叔。 及盟,子产争承,承,贡赋之次。 [疏]注“承贡赋之次”。 ○正义曰:承者,奉上之语。 后承前,下承上,故以承为次。 争贡赋之次,言所出贡赋多少之次,当承何国之下,故言争承也。 郑众云:争所为承次贡赋之轻。 曰:“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位也。 列尊贡重,周之制也。 公侯地广,故所贡者多。 [疏]注“公侯”至“者多”。 ○正义曰:《周礼·大司徒》云:公地方五百里,其食者半;侯地方四百里,伯地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子地方二百里,男地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郑康成注云:食者,“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余”。 “上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 是上公优饶其半,以为荒莱之地,侯伯优饶其三分之二,子男优饶其四分之三。 是大国优饶少而出贡多,小国优饶多而出贡少。 假令大国小国其地美恶一种,则地多者贡多,地少者贡少。 故杜云公侯地广,所贡者多,是也。 卑而贡重者,甸服也。 甸服,谓天子畿内共职贡者。 [疏]注“甸服”至“贡者”。 ○正义曰:《禹贡》云:“五百里甸服。 ”孔安国云:“规方千里之内谓之甸服,为天子服治田,去王城面五百里。 ”《王制》云:“千里之内曰甸。 ”郑玄云:“服治田出谷税。 ”是甸服,谓天子畿内也。 畿内于京师路近,令其共正职贡,故贡重也。 言“卑而贡重”者,畿内有公卿大夫之采邑,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列位卑于畿外公侯伯子男也。 《周礼·小司徒》郑注云:井田之法备于一同,今止于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 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 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 食采者,卑与尊同,故云“卑而贡重”也。 畿外之国,则卑者贡轻,尊者贡重。 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言郑国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应出公侯之贡。 [疏]注“言郑”至“之贡”。 ○正义曰:郑伯,男也。 旧有多说。 郑众、服虔云:“郑伯爵在男服也。 《周礼》男服在三,距王城千五百里,郑去京师不容此数。 ”贾逵云:“男当作南,谓南面之君也。 ”子产争国小贡重,辄言郑伯为南面之君,复何所益? 南面君者,岂贡得轻乎? 《郑志》云:“男谓子男也。 周之旧俗,虽为侯伯,皆食子、男之地。 ”郑之此言,不知所出。 郑食子、男之地,不知复在何时。 武公既迁东,郑并十邑为国,不得食子、男之地。 若西郑之时,食子、男之地,则今为大国,自当贡重。 子产不得远言上世国小,以距今之贡重。 晋之朝士焉肯受屈,而“自日中以争,至于昏”乎? 原此诸说,悉皆不通。 《周语》云:“郑伯,男也,王而卑之,是不尊贵也。 ”王肃注此与彼皆云:“郑,伯爵,而连男言之,犹言曰公侯,足句辞也。 ”杜用王说,言郑国在甸服之外,其爵列于伯、子、男。 言巳爵卑国小,不应出公侯之贡也。 今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 诸侯地有五等,命有三等,伯居五等之中,与侯同受七命。 据地小大分为三等,则侯同于公,伯同子、男。 僖九年“在丧”之例云:“公侯曰子”,言不及伯,是不得同于侯也。 僖二十九年大夫会国君之例云:“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 ”是伯国下同子、男也。 子产自言其君爵卑下,引子、男为例,故云郑伯,男也。 惧弗给也。 敢以为请。 诸侯靖兵,好以为事。 靖,息也。 ○好,呼报反。 行理之命,行理,使人,通聘问者。 ○使,所吏反。 无月不至。 贡之无艺,艺,法制。 [疏]“行理”至“不至”。 ○正义曰:言晋国使人来责贡赋之命,无月不至于郑,每月皆来也。 ○注“艺法制”。 ○正义曰:服虔云:艺,极也,一曰常也,二者并非正训。 杜以艺为经艺,故为法制也。 贡有法制定数,征求无限,则不可共也。 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 诸侯修盟,存小国也。 贡献无极,亡可待也。 存亡之制,将在今矣。 ”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人许之。 既盟,子大叔咎之曰:“诸侯若讨,其可渎乎? ”渎,易也。 ○咎,其九反。 易,以豉反。 [疏]“贡献无极”。 ○正义曰:极谓限极。 无极,谓无巳时。 ○“诸侯”至“渎乎”。 ○正义曰:言诸侯若来讨郑,其可不由子轻易晋乎! 子产曰:“晋政多门,政不出一家。 贰偷之不暇,何暇讨? 贰,不壹。 偷,苟且。 [疏]“贰偷”至“暇讨”。 ○正义曰:政出多门,则其情不一。 情既不一,则各怀苟且。 各自苟且免于目前,无人为国远虑也。 为此二心,为此苟且,不有闲暇,何暇来讨郑乎? 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 ”不竞争,则为人所侵陵,不成为国。 ○争,争斗之争,下争竞同。 公不与盟。 信邾、莒之诉,欲讨鲁故。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幕蒙之,蒙,裹也。 ○裹音果。 使狄人守之。 司铎射鲁大夫。 ○铎,待洛反。 射,食亦反,又食夜反。 [疏]“使狄人守之”。 ○正义曰:有北狄之人,从晋师来会,故使狄人守囚,犹如长岸之战,楚使随人守舟。 怀锦奉壶饮冰,以蒲伏焉。 守者御之,乃与之锦而入。 蒲伏窃往饮季孙。 冰,箭筒盖,可以取饮。 ○奉,芳勇反。 蒲,本又作匍,同,步都反,又音扶,本亦作扶。 伏,本又作匐,同,蒲北反,又音服。 守,手又反,又如字。 御,鱼吕反。 饮,于鸩反。 筒音童,又音勇。 [疏]注“蒲伏”至“取饮”。 ○正义曰:蒲伏,即匍匐也。 《说文》:“匍,手行也。 ”“匐,伏地也。 ”《诗》陈后稷之初生云:“诞实匍匐。 ”今司铎射窃往饮季孙之所,似小儿伏地而手行。 冰是箭筒之盖,相传为然。 本作此器以盖箭筒,脱而用之,可以取饮。 此以壶盛饮,用此冰以饮之。 晋人以平子归,子服湫从。 湫,子服惠伯,从至晋。 ○湫,子小反,徐音椒,又子鸟反。 案,子服湫又作子服椒,止一人耳。 从,才用反,注同。 子产归,未至,闻子皮卒,哭,且曰:“吾已! 已犹决竟。 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 ”言子皮知已之善。 [疏]“无为为善矣”。 ○正义曰:子产言我此日行善,唯子皮知之;今子皮既卒,无人知我之善,故云无为更须为善矣。 仲尼谓:“子产于是行也,足以为国基矣。 《诗》曰:‘乐只君子,邦家之基。 ’《诗·小雅》。 言乐与君子为治,乃国家之基本。 ○治,直吏反。 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 ”且曰:“合诸侯,艺贡事,礼也。 ”嫌争竞不顺,故以礼明之。 [疏]“诗曰”至“礼也”。 ○正义曰:此《诗·小雅·南山有台》之篇。 《诗》云:“乐只君子”,以其能为“邦家之基”也。 今子产是君子之人所求乐者也。 仲尼且复言曰:盟主会合诸侯,限艺贡赋之事,使贡赋有常,是为礼也。 盟主制定贡赋,是为得礼。 则子产争之,不为有失。 嫌争竞无礼,故以礼明之。 鲜虞人闻晋师之悉起也,五年传曰:“遗守四千。 ”今甲车四千乘,故为悉起。 而不警边,且不修备。 言夷狄无谋。 ○警音景。 晋荀吴自着雍以上军侵鲜虞,及中人,驱冲竞,中山望都县西北有中人城。 驱冲车与狄争逐。 [疏]“晋荀”至“鲜虞”。 ○正义曰:上云“悉起”,得有上军在者,晋侯从平丘会还,行至着雍,闻鲜虞不警,遂使荀吴侵之,非从本国而去,故云自着雍以上军侵鲜虞也。 大获而归。 为十五年晋伐鲜虞起。 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于荆焉。 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 灭蔡在十一年。 许、胡、沈,小国也。 道、房、申,皆故诸侯,楚灭以为邑。 荆,荆山也。 传言平王得安民之礼。 汝南有吴防县,即防国。 [疏]注“得安民之礼”。 ○正义曰:此乃迁动,而云安者,以狐死首丘,人生恋旧,往彼灵王逼徙,元情悉眷故居,平王今复从其所欲,民心获安,故云得安民之礼也。 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 隐大子,大子有也。 庐,蔡平侯。 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 悼大子,偃师也。 吴,陈惠公。 冬,十月,葬蔡灵公,礼也。 国复,成礼以葬也。 此陈、蔡事,传皆言礼,嫌楚所封不得比诸侯,故明之。 公如晋。 荀吴谓韩宣子曰:“诸侯相朝,讲旧好也。 执其卿而朝其君,有不好焉,不如辞之。 ”乃使士景伯辞公于河。 景伯,士文伯之子弥牟也。 ○旧好,呼报反。 吴灭州来。 令尹子期请伐吴,王弗许,曰:“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备,未定国家,而可民力,败不可悔。 州来在吴,犹在楚也。 子姑待之。 ”传言平王所以能有国。 ○守,手又反。 季孙犹在晋,子服惠伯私于中行穆子,私与之语。 曰:“鲁事晋,何以不如夷之小国? 鲁,兄弟也,土地犹大,所命能具。 若为夷弃之,使事齐、楚,其何瘳于晋? 瘳,差也。 ○为,于伪反,下为夷、将为同。 瘳,敕留反。 差,初卖反。 亲亲与大,赏共罚否,所以为盟主也。 子其图之。 谚曰:‘臣一主二。 ’言一臣必有二主,道不合得去事他国。 ○谚音彦。 吾岂无大国? ”言非独晋可事。 穆子告韩宣子,且曰:“楚灭陈、蔡不能救,而为夷执亲,将焉用之? ”乃归季孙。 惠伯曰:“寡君未知其罪,合诸侯而执其老。 老,尊卿称。 ○焉,于虔反。 称,尺证反。 若犹有罪,死命可也。 死晋命也。 若曰无罪,而惠免之,诸侯不闻,是逃命也,何免之为? 请从君惠于会。 ”欲得盟会见遣,不欲私去。 宣子患之,谓叔向曰:“子能归季孙乎? ”对曰:“不能。 鲋也能。 ”鲋,叔鱼。 乃使叔鱼。 叔鱼见季孙曰:“昔鲋也得罪于晋君,自归于鲁君。 盖襄二十一年坐叔虎与栾氏党,并得罪。 ○坐,才卧反。 微武子之赐,不至于今。 武子,季平子祖父。 虽获归骨于晋,犹子则肉之,敢不尽情? 归子而不归,鲋也闻诸吏,将为子除馆于西河,西使近河。 ○近,附近之近。 其若之何? ”且泣。 泣以信其言。 平子惧,先归。 惠伯待礼。 待见遣之礼。 发布时间:2026-03-08 10:30:59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