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内容: 【经】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 (三月而葬,速。)三月,公至自齐,居于郓。 [疏]“公至自齐”。 ○正义曰:往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 公未必往至齐都,而云至自齐者,得与齐侯相见,虽从齐竟而来,亦是自齐也。 《谷梁传》云:“公次于阳州。 其曰至自齐何也? 以齐侯之见公,可以言至自齐。 ”是也。 公不得归其国都,而书至者,贾云:季氏示欲为臣,故以告庙。 夏,公围成。 成,孟氏邑。 不书齐师,帅贱众少,重在公。 ○帅,所类反。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𫑘陵。 𫑘陵,地阙。 ○𫑘音专,又巿转反,一音徒丸反。 公至自会,居于郓。 无传。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未同盟,而赴以名。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 传言王入在子朝奔后。 经在前者,子朝来告晚。 [疏]“天王入于成周”。 ○正义曰:二十三年七月,天王居于狄泉。 自尔以来,单子、刘子来以东西,虽不出王畿,而居无定所,此时始得入于成周,遂以成周为都来告,故特书之。 案传,子朝奔楚及王入成周,皆在十一月,经书王入成周,子朝奔楚,皆在十月者,从告也。 刘炫云:杜以朝既奔楚,王始得入,入必在朝奔后。 经书王入在前,传有告于诸侯之语,故以为王告入在前,朝告奔在后,故先书王入。 炫谓子朝出亦王告,下注与此自违。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 召伯当言召氏,经误也。 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 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 [疏]注“召伯”至“诸侯”。 ○正义曰:传言“召伯盈逐王子朝,朝及召氏之族奔楚。 召伯逆王于尸,与王入于成周”。 则召氏族出奔,召伯身不奔也。 知召伯当为召氏,经误也。 宣十年崔氏出奔,书“崔氏”者,“非其罪也”。 此尹氏、召氏立庶篡适,并为有罪而亦书氏者,彼实崔杼身奔,非是举族尽出。 但于例,诸侯之卿出奔者,有罪则名,无罪则不名。 崔杼不合书名,因其来告以族,遂书崔氏,示杼无罪也。 此尹氏、召氏举族悉奔,据实而书,与彼有异,故注云“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 所谓文同而意异也。 子朝奔,王乃得入,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也。 刘炫云:杜上注云“子朝来告晚”,何为此注又云“王入,乃告诸侯”? 以二注不同,将为杜失。 今知不然者,杜意王入乃告,谓王入之后,子朝乃告。 杜以传云“癸酉,王入于成周。 癸未,王入于庄宫”,始云“王子朝使告诸侯”,是王入之后,子朝告诸侯也。 刘以为王入乃告,据王告诸侯而规杜失,非也。 【传】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庚申,齐侯取郓。 (前年已取郓,至是乃发传者,为公处郓起。)[疏]注“前年”至“郓起”。 ○正义曰:杜谓往年已取郓,此又发传,言齐侯取郓者,为下三月公处郓以发端也。 服虔以为往年齐侯取郓,实围郓耳。 经于“围”书“取”,传实其事,故于是言“取”。 刘以服言为是。 往年十二月庚辰围郓,今年正月庚申取之,凡三十一日。 例书“取”言易。 此“围”乃“取”言易者,齐侯取以居公,臣无拒君之义,若鲁自与之然,故书“取”以见其易。 《谷梁》曰:“以其为公取之,故易言之。 ”是也。 葬宋元公,如先君,礼也。 善宋人违命以合礼。 三月,公至自齐,处于郓,言鲁地也。 入鲁竟,故书至。 犹在外,故书地。 ○竟音境。 夏,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 申丰从女贾,丰、贾二人,皆季氏家臣。 ○女音汝。 以币锦二两,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 二两,二匹。 缚一如瑱,瑱,充耳。 䌸,卷也。 急卷使如充耳,易怀藏。 ○䌸,直转反。 瑱,它殿反。 易,以豉反。 [疏]注“瑱充耳”。 ○正义曰:《家语》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故人君冕而前旒,所以蔽明;黈纩塞耳,所以蔽听。 ”又《诗》云“玉之瑱也”。 礼以一绦五采横冕上,两头下垂,系黄绵,绵下,又县玉为瑱以塞耳。 适齐师,谓子犹之人高齮:齮,子犹家臣。 子犹,梁丘据。 ○齮,鱼绮反。 “能货子犹,为高氏后,粟五千庾”。 言若能为我行货于子犹,当为请,使得为高氏后。 又当致粟五千庾。 庾,十六斗,凡八千斛。 ○庾,羊主反。 能为,于伪反,下当为、下文为鲁君同。 [疏]“五千庾”。 ○正义曰:《聘礼》记云:“十六斗曰䉤,十䉤曰秉。 ”郑玄云:“秉,十六斛。 今江淮之间量名有为䉤者。 今文䉤为逾。 ”杜据《仪礼》今文,故以庾为十六斗。 五千庾凡八千斛。 《考工记》:陶人为庾“实二觳,厚半寸,唇寸”。 其下文《瓬人》云:“豆实三而成觳。 ”则觳受斗二升。 庾实二觳,则受二斗四升也。 彼陶人所作庾,自瓦器,今瓮之类,非量器也,与此名同而实异。 高齮以锦示子犹,子犹欲之。 齮曰:“鲁人买之,百两一布。 以道之不通,先入币财。 ”言鲁人买此甚多,布陈之,以百两为数。 子犹受之,言于齐侯曰:“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 欲行其说,故先示欲尽力纳鲁君。 ○说,如字,又始锐反。 然据有异焉。 异,犹怪也。 宋元公为鲁君如晋,卒于曲棘;叔孙昭子求纳其君,无疾而死。 不知天之弃鲁耶,抑鲁君有罪于鬼神故及此也? 君若待于曲棘,使群臣从鲁君以卜焉。 卜知可伐否。 [疏]“君若待于曲棘”。 ○正义曰:宋公佐卒于曲棘者,杜云“曲棘,宋地,陈留外黄县城中有曲棘里”。 今齐侯欲纳鲁君,当是从齐向鲁,必不远涉宋地。 子犹令齐君待于曲棘,必使止于竟内。 土地名齐地无曲棘。 十年传“桓子召子山而反棘焉”。 杜云:“齐国西安县东有戟里亭。 ”此即彼棘也,本无曲字,涉上“卒于曲棘”,误加曲耳。 若可,师有济也,君而继之,兹无敌矣。 若其无成,君无辱焉。 ”齐侯从之,使公子锄帅师从公。 锄,齐大夫。 ○锄,仕居反。 成大夫公孙朝谓平子曰:“有都,以卫国也,请我受师。 ”许之。 以成邑御齐师。 ○朝如字。 请纳质,恐见疑。 ○质音致。 弗许。 曰:“信女,足矣。 ”告于齐师曰:“孟氏,鲁之敝室也。 敝,坏也。 ○女音汝。 用成已甚,弗能忍也,请息肩于齐。 ”公孙朝诈齐师言欲降,使来取成。 ○降,户江反,下同。 齐师围成。 成人伐齐师之饮马于淄者,曰:“将以厌众。 ”以厌众心,不欲使知已降也。 淄水出泰山梁父县西北入汶。 ○饮,于鸩反。 淄,测其反。 厌,于冉反,又于叶反。 汶音问。 鲁成备而后告曰:“不胜众。 ”告齐言众不欲降,己不能胜。 ○胜音升,注同,又始证反。 师及齐师战于炊鼻。 季氏师距公,非公命则不书。 炊鼻,鲁地。 ○炊,昌垂反。 齐子渊捷从泄声子,声子,鲁大夫。 ○泄,息列反。 射之,中楯瓦,瓦,楯脊。 ○射,食亦反,下及注皆同。 中,丁仲反,下“中手”同。 楯,常允反,又音允。 脊,子亦反。 繇朐汏辀,匕入者三寸。 入楯瓦也。 朐,车轭。 辀,车辕。 繇,过也。 汏,矢激。 匕,矢镞也。 ○繇音由。 朐,其俱反,本又作軥,同。 汏,他达反。 辀,陟留反。 匕,必履反。 轭,于革反。 激,古狄反。 镞,子木反,或七木反。 [疏]“射之”至“三寸”。 ○正义曰:“射之,中楯瓦”,先言中之之处,更说矢来之状。 繇车轭,矢激从车辕之上,其矢之匕镞入着楯瓦者,犹深三寸,言其弓力多,而矢入深也。 ○注“入楯”至“镞也”。 ○正义曰:此覆说中楯之事,故知入者,入楯瓦也。 《说文》云:“軥,轭下曲者。 ”襄十四年传称“射两軥而还”。 此与彼同。 盖朐、軥字通用耳。 繇即由也,训为从也。 从上而过,故言繇,过也。 宣四年传云:“伯棼射王,汏辀。 ”注云:“汏,过也。 ”此云“汏,矢激”,谓矢激汏其上而过也。 传言“匕入”,则匕是入楯者也。 今人犹谓箭镞薄而长阔者为匕。 是匕为矢镞也。 声子射其马,斩鞅,殪。 殪,死也。 ○鞅,于丈反。 殪音于计反。 改驾,人以为鬷戾也,而助之。 人,鲁人也。 鬷戾,叔孙氏司马。 子车曰:“齐人也。 ”子车,即渊捷。 将击子车,子车射之,殪。 其御曰:“又之。 ”又欲使射余人。 子车曰:“众可惧也,而不可怒也。 ”子囊带从野泄,叱之。 囊带,齐大夫。 野泄,即声子。 ○叱,昌实反。 泄曰:“军无私怒,报乃私也,将亢子。 ”欲以公战御之,不欲私报其叱。 ○亢,苦浪反,下同。 又叱之,子囊复叱之。 ○复,扶又反,下复欲同。 亦叱之。 野泄亦叱也。 言齐无战心,但相叱。 冉竖射陈武子,中手,冉竖,季氏臣。 失弓而骂。 武子骂。 ○骂,马嫁反。 以告平子,曰:“有君子,白晰鬒须眉,甚口。 ”平子曰:“必子彊也,无乃亢诸? ”子彊,武子字。 ○晰,星历反。 鬒,之忍反,黑也。 须,本又作须,修于反。 [疏]“鬒须眉甚口”。 ○正义曰:《说文》云:“鬒,稠发也。 ”鬒须眉者,言须、眉皆稠多也。 甚口者,谓大口也。 对曰:“谓之君子,何敢亢之? ”伪言不敢违季氏。 林雍羞为颜鸣右,下。 皆鲁人,羞为右,故下车战。 苑何忌取其耳。 何忌,齐大夫。 不欲杀雍,但截其耳以辱之。 ○苑,于阮反。 颜鸣去之。 其右见获,惧而去之。 苑子之御曰:“视下! ”顾。 复欲使苑子击其足。 苑子刜林雍,断其足,錾而乘于他车以归。 錾,一足行。 ○刜,芳弗反;《说文》云,击也;又父勿反,又忿勿反。 断,于管反。 錾,遣政反,又音磬,又苦顶反;《字林》丘贞反。 [疏]“刜林雍”。 ○正义曰:《说文》云:“刜,击也。 ”字从刀,谓以击也。 今江南犹谓刀击为刜。 ○注“錾一足行”。 ○正义曰:既断其足而云錾,知錾是一足行也。 《说文》云:“錾,金声也。 ”盖击金为声,亦名錾。 颜鸣三入齐师,呼曰:“林雍乘! ”言鲁人皆致力于季氏,不以私怨而相弃。 ○呼,火故反。 乘,绳证反。 四月,单子如晋告急。 五月戊午,刘人败王城之师于尸氏。 刘人,刘鼢之属。 王城,子朝之徒。 尸在巩县西南偃师城。 戊辰,王城人、刘人战于施谷,刘师败绩。 施谷,周地。 ○秋,盟于剸陵,谋纳公也。 齐侯谋。 七月已巳,刘子以王出。 师败,惧而出。 [疏]“刘子以王出”。 ○正义曰:二十三年传云:六月“庚寅,单子、刘子、樊齐以王如刘”。 盖从刘而居狄泉,自狄泉又居于刘。 今为子朝所逐,盖自刘而出也。 服虔云:出成周也。 案二十三年,“天王居于狄泉”。 狄泉虽近成周,成周不属王也。 其传云:“召伯奂、南宫极以成周人戊尹。 ”二十四年传云:“王子朝用成周之宝珪于河。 ”是周常属子朝之验也。 二十五年黄父之会,赵简子令诸侯之大夫云:“明年将纳王。 ”纳王者,欲纳之于成周耳。 若敬王先在成周,无为更须纳之。 知此出者,从刘出耳。 王既弃刘而去,故王城人焚刘。 庚午,次于渠。 渠,周地。 王城人焚刘。 烧刘子邑。 丙子,王宿于褚氏。 洛阳县南有褚氏亭。 ○褚,张吕反,一音敕吕反。 丁丑,王次于萑谷。 庚辰,王入于胥靡。 辛巳,王次于滑。 萑谷、胥靡、滑,皆周邑。 胥靡、滑本郑邑。 ○萑音丸,本又作雚,古乱反。 [疏]注“萑谷”至“郑邑”。 ○正义曰:王虽未有安居,终亦不出畿内,知此皆周地也。 襄十八年楚人伐郑,传称“公子格率锐师侵费滑、胥靡”。 是本为郑邑,今为周邑也。 晋知跞、赵鞅帅师纳王,使汝宽守关塞。 女宽,晋大夫。 关塞,洛阳西南伊阙口也。 守之,备子朝。 ○知音智。 跞音历。 女音汝,本亦作汝。 塞,素代反。 九月,楚平王卒。 令尹子常欲立子西,子西,平王之长庶。 ○长,丁丈反,下文同。 曰:“大子壬弱,其母非适也,壬,昭王也。 ○适,丁历反,下文同。 王子建实聘之。 子西长而好善。 立长则顺,建善则治。 王顺、国治,可不务乎? ”子西怒曰:“是乱国而恶君王也。 言王子建聘之,是章君王之恶。 ○好,呼报反。 治,直吏反,下同。 国有外援,不可渎也;外援,秦也。 渎,僈也。 ○僈,武谏反。 王有适嗣,不可乱也。 败亲、速雠、不立王,秦将来讨,是速雠也。 乱嗣,不祥。 我受其名。 受恶名。 赂吾以天下,吾滋不从也,滋,益也。 ○赂音路。 [疏]“赂吾”至“从也”。 ○正义曰:赂吾以天下,使吾为天子,吾益不从也。 楚国何为? 必杀令尹! ”令尹惧,乃立昭王。 冬十月丙申,王起师于滑。 起,发也。 ○滑,于八反。 辛丑,在郊,郊,子朝邑。 遂次于尸。 十一月辛酉,晋师克巩。 知跞、赵鞅之师。 召伯盈逐王子朝,伯盈本党子朝,晋师克巩,知子朝不成,更逐之而逆敬王。 王子朝及召氏之族、毛伯得、尹氏固、南宫嚚奉周之典籍以奔楚。 尹、召二族皆奔,故称氏。 重见尹固名者,为后还见杀。 ○重见,上直用反,下贤遍反。 为,于伪反,下且为同。 阴忌奔莒以叛。 阴忌,子朝党。 莒,周邑。 召伯逆王于尸,及刘子、单子盟。 召伯新还,故盟。 遂军圉泽,次于堤上。 圉泽、堤上,皆周地。 ○圉,鱼吕反。 堤音低,或音啼。 癸酉,王入于成周。 成周,今洛阳。 甲戌,盟于襄宫。 襄王之庙。 晋师成公般戍周而还。 般,晋大夫。 ○般音班。 十二月癸未,王入于庄宫。 庄宫,在王城。 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成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 不敢专,故建母弟。 ○蕃,方元反,亦作藩。 [疏]“昔武王克殷”。 ○正义曰:诸家本皆然。 服虔、王肃并注云:文王受命,武王伐纣,故云文武克殷。 下句云“吾无专享文、武之功”,则合文武是也。 杜无注,诸本悉作“武王克殷”,疑误也。 今定本亦作武王克殷。 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 ’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夷王,厉王父也。 愆,恶疾也。 ○覆,芳服反。 溺,乃历反。 难,乃旦反。 愆,起虔反。 [疏]“夷王”。 ○正义曰:谥法:“安民好静曰夷。 ”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 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 不忍害王也。 厉王之末,周人流王于彘。 ○彘,直例反。 [疏]注“不忍”至“于彘”。 ○正义曰:《周语》云:“厉王虐,国人谤王。 召公告曰:‘民不堪命也! ’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 国莫敢言,道路以目。 三年乃流王于彘。 ”刘炫:案《周本纪》民“相与叛,袭厉王。 厉王出奔于彘”。 《周语》又曰:“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 召公知之,乃以其子代宣王。 ”言代王,则国人谓是宣王,《国语》虽不言杀,必杀之矣。 国人相与袭王,王既奔免,得王子而杀之,若得厉王亦应不舍。 而杜云“不忍害王”,未必然也。 当谓不忍者,不能忍王之虐也。 今知不然者,下云“居王于彘”。 是以理居处厉王于彘。 又云“诸侯释位,以间王政”。 是忧念王政,则不忍者,是不忍害王也。 若其必欲杀王,应云王奔于彘。 刘以为《周语》云周人欲杀王子,召公以子代之,则周人欲杀王子,何肯不忍害不? 以为不忍者,不堪忍王恶。 案《周语》但云“求王子”,不云“求杀之”,是益横《周语》之文而规杜过,非也。 诸侯释位,以间王政。 间,犹与也。 去其位,与治王之政事。 ○间,间侧之间,注同,一音如字。 与音预,下同。 [疏]注“闲犹”至“政事”。 ○正义曰:《周本纪》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 国人围之,召公以其子代大子,大子竟得脱。 周召二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元年’”。 是其释位与治王政之事也。 宣王有志,而后效官。 宣王,厉王于。 彘之乱,宣王尚少。 召公子取而长之。 效,授也。 ○效,户教反。 少,诗照反,下文同。 长,丁丈反,下文同。 [疏]注“宣王”至“授也”。 ○正义曰:《周语》云:召公“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 《周本纪》云:“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 大子靖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 ”是召公长之也。 共和之年,官之政事皆决于二相,宣王长而有志,堪为人主,二相乃致其官政于王也。 效者,致与之义,故注云“效,授也”。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 幽王,宣王子。 若,顺也。 愆,失也。 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携王,幽王少子伯服也。 王嗣,宜臼也。 幽王后申姜,生大子宜臼。 王幸褒姒,生伯服,欲立之而杀大子。 太子奔申,申伯与鄫及西戎伐周,战于戏。 幽王死,诸侯废伯服而立宜臼,是为平王,东迁郏鄏。 ○携,户圭反。 奸音干,下同。 替,他计反。 郏,古洽反。 鄏音辱。 鄫,才陵反。 戏,许宜反。 [疏]注“携王”至“郏鄏”。 ○正义曰:《郑语》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 ’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 卜请其漦而藏之,吉。 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及历殷、周,莫之发也。 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也。 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以入于王府。 府之童妾未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而生。 不夫而育,故惧而弃之。 时有童谣曰:“檿弧傀箙,实亡周国。 ”于是宣王闻之,乃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 夫妇方戮逃在路,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于褒。 褒人有狱,而以入于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使至于后而生伯服。 《周语》云:“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于是乎与虢石父比,逐大子宜臼,而立伯服。 大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亡。 ”书传多说其事,此其本也。 《诗·序》云:“幽王取申女以为后,后得褒姒而黜申后。 ”《周本纪》云“幽王大子母申侯女也,而为后。 王废后并去大子,用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大子。 申侯怒,乃与鄫、西戎共杀幽王于骊山之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于是诸侯乃即申侯共立故幽王大子宜臼,是为平王。 东迁徙于洛邑,辟戎寇也。 ”《鲁语》云:“幽王灭于戏。 ”戏,骊山之北水名也。 皇甫谧云,今京兆新丰东二十里戏亭是也。 刘炫云:如《国语》、《史记》之文,幽王止立伯服为大子耳。 既虏褒姒,必废其子,未立为王,而得呼为携王者,或幽王死后,褒姒之党立之为王也。 《汲冢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 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 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 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 以本非适,故称携王。 束晰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伯服立为王积年,诸侯始废之而立平王。 其事或当然。 则是兄弟之能用力于王室也。 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颓祸心,施于叔带。 惠、襄辟难,越去王都。 惠王,平王六世孙。 颓,惠王庶叔也。 庄十九年作乱,惠王适郑。 襄王,惠王子。 叔带,襄王弟。 僖二十四年,叔带作难,襄王处泛。 ○颓,徒回反。 施,以豉反。 难,乃旦反,注同。 泛音凡。 [疏]注“惠王,平王六世孙”。 正义曰:《世本》云:“平王生桓王林,林生庄王佗,佗生僖王胡齐,齐生惠王凉。 ”是六代也。 “惠王生襄王郑,郑生顷王巨,巨生匡王班及定王瑜,瑜生简王夷,夷生灵王泄心,心生景王贵,贵生悼王猛及敬王丐”。 则有晋、郑,咸黜不端,黜,去也。 晋文杀叔带,郑厉杀子颓,为王室去不端直之人。 ○去,起吕反,下同。 为,于伪反。 [疏]“咸黜不端”。 ○正义曰:诸本咸或作减。 王肃云“咸,皆也”。 傅咸为《七经诗》,其传诗有此句。 王羲之写亦作咸。 杜本当然。 以绥定王家。 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 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定王,襄王孙。 定王六年,鲁宣八年。 ○妖,本又作𫍚,于骄反。 《说文》云,衣服歌谣草木之怪谓之妖。 曰‘周其有众6王,亦克能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 二世,谓灵、景。 ○众6,子斯反。 共音恭。 王室其有间王位,诸侯不图,而受其乱灾’。 间王位,谓子朝也。 今子朝以为王猛。 受乱灾,谓楚也。 今子朝以为晋。 ○间,间厕之间,注及下以间先王并注同。 [疏]“在定”至“乱灾”。 ○正义曰:降者,自上而下之。 言当时秦人有此妖语,若似自上而下,神冯之然,故云“降妖”也。 然自“受其乱灾”以上皆是妖语。 “至于灵王”以下,是子朝演说妖言,谓子猛当间王位耳。 服享,言诸侯服从,献国之所有。 至于灵王,生而有众6。 灵王,定王孙。 王甚神圣,无恶于诸侯。 灵王、景王克终其世。 景王,灵王子。 今王室乱,单旗、刘狄剥乱天下,壹行不若,单旗,穆公也。 刘狄,刘鼢也。 壹,专也。 ○剥,邦角反。 谓‘先王何常之有,言先王无常法。 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请之’,帅群不吊之人,吊,至也。 ○吊,如字;旧丁历反,至也,注同。 以行乱于王室。 侵欲无厌,规求无度,贯渎鬼神,贯,习也。 渎,易也。 ○厌,本又作厌,于盐反。 贯,吉患反。 易,以豉反。 [疏]“规求无度”。 ○正义曰:玩,俗本作规。 服、王、孙皆注云“玩,贪也”。 元年传曰:“玩岁而憩日。 ”杜云:“玩、憩皆贪也”。 则此言贪求无限度。 本或作规,谬也。 慢弃刑法,倍奸齐盟,傲很威仪,矫诬先王。 晋为不道,是摄是赞,摄,持也。 赞,佐也。 先王谓景王。 ○傲,五报反。 很,户恳反。 矫,居表反。 [疏]“倍奸齐盟”。 ○正义曰:倍,即背也,违背奸犯齐同之盟也。 案,于时诸侯不有同盟许立子朝,单、刘未尝与朝结盟而复背之,言单、刘倍奸齐盟,诬之。 ○注“摄持”至“景王”。 ○正义曰:是摄言执持之,使不倾危也;是赞谓佐助之,使得存立也,故以摄为持,赞为佐也。 杜以先王为景王,则矫诬先王者,当谓矫景之命立猛耳。 知先王非先世之王者,以言矫诬,是矫诈诬罔,据其人有语矫诬之,犹今矫称诏敕。 若先世之王,去此久远,不得有立猛之事,子朝何得称矫诬之乎? 又传云“干景之命”,故杜以先王谓景王。 刘炫以为先世之王而规杜氏,非也。 思肆其罔极。 肆,放也。 兹不谷震荡播越,窜在荆蛮,兹,此也。 此不谷,子朝自谓。 ○荡,本又作荡,徒党反。 窜,七乱反,《字林》七外反。 未有攸厎。 厎,至也。 攸,所也。 ○厎音旨。 若我一二兄弟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以从先王之命,毋速天罚,赦图不谷,赦其忧而图其难。 ○奖,将丈反。 狡,古卯反。 猾,又作滑,于八反。 毋音无。 难,乃旦反。 [疏]“毋速天罚”。 ○正义曰:速,召也。 子朝以单、刘为乱,从之必有天殃,故劝诸侯无召天罚。 则所原也。 敢尽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经,而诸侯实深图之。 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 年钧以德,德钧以卜。 ’此所谓先王之经。 ○适,丁历反。 [疏]“昔先”至“以卜”。 ○正义曰:先王,先世之王不斥一人,盖自古以来共如此也。 襄三十一年传曰“公薨,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 子野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裯。 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 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 非适嗣,何必娣之子? ’”彼言大子死立母弟,则此言择立长,谓无母弟者也。 彼又云“子野非适嗣,何必娣之子”? 然则适嗣立而死,当立娣之子也。 侄与娣同,盖王后夫人无侄娣之子,乃于诸妾之子择立长耳。 “年钧择贤”,与此年钧以德,皆谓母之贵贱等者。 《公羊传》曰:“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明母贵则先立也。 此子朝之母必贱于猛母,故专言立长之义,不言母之贵贱。 何休难“年钧以德”之言云:“人君所贤,下必从之,焉能使王不立爱也”。 郑玄答云:“《周礼·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 其三曰询立君。 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小司寇以叙进而问焉。 ”如此,则大众之口非君所能掩,是王不得立爱之法也。 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 穆后及大子寿早夭即世,在十五年。 [疏]“公卿”至“制也”。 ○正义曰:三公、六卿无得私附王之庶子,而妄立之。 其意言单、刘有私情,违古制也。 何休难云,“大夫不世功而并为公卿,通继嗣,《左氏》为短”。 郑玄云,“公卿之世有大功德,先王命所不绝者”。 何难既非,郑答亦谬。 单、刘赞私立少,以间先王。 间错先王之制。 亦唯伯仲叔季图之! ”伯仲叔季,总谓诸侯。 闵马父闻子朝之辞,曰:“文辞以行礼也,子朝干景之命,远晋之大,以专其志,无礼甚矣,文辞何为? ”传终王室辞。 ○远,于万反。 ○齐有彗星,出齐之分野,不书,鲁不见。 ○彗,似岁反,又息遂反。 分,扶问反。 [疏]注“出齐”至“不见”。 ○正义曰:传言“齐有此星,而齐侯使禳之”,明出齐之分野,出于玄枵之次也。 彗即孛也。 文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 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 彼皆书,此不书者,时鲁不见,或阴不见。 齐侯使禳之。 祭以禳除之。 ○禳,如羊反。 晏子曰:“无益也,衹取诬焉。 诬,欺也。 ○衹音支。 天道不謟,謟,疑也。 ○謟,本又作慆,他刀反。 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 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 君无秽德,又何禳焉? 若德之秽,禳之何损? 《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 昭事上帝,聿怀多福。 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诗·大雅》。 翼翼,共也。 聿,惟也。 回,违也。 言文王德不违天人,故四方之国归往之。 ○聿,户橘反。 [疏]“《诗》曰”至“方国”。 ○正义曰:《诗·大雅·大明》之篇也。 惟此文王,慎小其心,翼翼然共顺也。 又能明事上天,惟行上天之道,思使自得多福,其德不有回邪,以受四方之国,言四方皆归之。 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于彗? 《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 用乱之故,民卒流亡。 ’《逸诗》也。 言追监夏、商之亡,皆以乱故。 ○夏,户雅反,注同。 若德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 ”公说,乃止。 齐侯与晏子坐于路寝。 公叹曰:“美哉室! 其谁有此乎? ”景公自知德不能久有国,故叹也。 ○说音悦,下注喜说同。 晏子曰:“敢问,何谓也? ”公曰:“吾以为在德。 ”对曰:“如君之言,其陈氏乎! 陈氏虽无大德,而有施于民。 豆、区、釜、钟之数,其取之公也薄,谓以公量收。 ○施,式豉反,下出者皆同。 区,乌侯反。 量音亮,下同。 其施之民也厚。 谓以私量贷。 ○施,如字,又始豉反。 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 《诗》曰:‘虽无德与女,式歌且舞。 ’《诗·小雅》。 义取虽无大德,要有喜说之心,欲歌舞之。 式,用也。 ○敛,力验反。 女音汝。 [疏]“诗曰”至“且舞”。 ○正义曰:《诗·小雅·车众4》,剌幽王也。 陈氏之施,民歌舞之矣。 后世若少惰,陈氏而不亡,则国其国也已。 ”公曰:“善哉! 是可若何? ”对曰:“唯礼可以已之。 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守常业。 ○惰,徒卧反;本亦作隋,同。 工贾音古,本亦作商贾。 [疏]“家施不及国”。 ○正义曰:大夫称家,家之所施,不得施及国人,言国人是国君之所有,大夫不得妄施遗之,以树己私惠。 陈氏施及国人,是违礼也。 士不滥,不失职。 官不滔,滔,慢也。 ○滔,吐刀反。 慢,武谏反;本又作漫,武半反。 大夫不收公利。 ”不作福。 [疏]“大夫不收公利”。 ○正义曰:《尚书·洪范》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臣无有作福作威,臣之有作福作威,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是言作福,作威君之利也,大夫不得聚收公利,自作福也。 陈氏作福以招国人之心,施民作福,是收公利也。 公曰:“善哉! 我不能矣。 吾今而后知礼之可以为国也。 ”对曰:“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 有天地则礼义兴。 [疏]“礼之”至“地并”。 ○正义曰:天地人民莫知其始,但人禀阴阳之气,生于天地之间,天地既形,人民必育。 《易·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 有万物,然后有男女。 有男女,然后有夫妇。 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有父子,然后有君臣。 有君臣,然后有上下。 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是言有天地即有人民,有人民即有父子、君臣。 父子相爱,君臣相敬,敬爱为礼之本,是与天地并兴。 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 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箴,谏也。 ○共音恭,下同。 箴,之林反。 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从,不自专。 妇听而婉:婉,顺也。 ○婉,于阮反。 礼之善物也。 ”公曰:“善哉,寡人今而后闻此礼之上也! ”对曰:“先王所禀于天地以为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之。 ”禀,受也。 [疏]“先王”至“上之”。 ○正义曰:先古圣王所治理人民者,为受阴阳之气,生于天地之中,以有上下之礼,乃可治其天下。 又礼与天地同贵,是以先王上之。 【经】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齐。 (自郓行。 ○郓音运。)公至自齐,居于郓。 夏四月,吴弑其君僚。 僚亟战民罢,又伐楚丧,故光乘间而动。 称国以弑,罪在僚。 ○弑,申志反,注同。 僚,力雕反。 亟,欺冀反。 罢音皮。 [疏]注“僚亟”至“在僚”。 ○正义曰:杜数僚之罪,以示无道之验。 僚以十六年即位,十七年与楚战于长岸。 二十三年伐州来,败楚于鸡父,其年又使大子诸樊入郹。 二十四年灭巢及钟离。 此年又因楚丧而伐之。 是其“亟战民罢,又伐楚丧,故光得乘间而动。 称国以弑,罪在僚”也。 言举国皆欲弑之,非独光之罪,故不书光弑。 楚杀其大夫郤宛。 无极,楚之谗人,宛所明知,而信近之,以取败亡,故书名罪宛。 ○杀,始察反。 郤,去逆反。 宛,于阮反,又于元反。 近,附近之近。 [疏]“无极”至“罪宛”。 ○正义曰:文七年宋杀其大夫。 传曰:“不称名,非其罪也。 ”死者无罪,则不称其名,是称名者,皆为有罪矣。 此郤宛书名,故杜迹其为罪之状,书名,所以罪宛也。 秋,晋士鞅、宋乐祁犁、卫北宫喜、曹人、邾人、滕人会于扈。 ○祁,力兮反,又力之反。 扈音户。 冬十月,曹伯午卒。 无传。 未同盟而赴以名。 ○午音五。 邾快来奔。 无传。 快,邾命卿也,故书。 ○快,苦怪反。 [疏]注“快邾”至“故书”。 ○正义曰:邾是小国,其臣见于经者甚少,唯此与襄二十三年“邾卑我来奔”。 书者二人而已。 《释例》曰:“鲁之叔孙父兄再命,而书于经,晋之司空亚旅一命,而经不书。 推此,知诸侯大夫,再命以上,皆书于经。 自一命以下,大夫及士,经皆称人,名氏不得见。 ”此皆典策之正文也。 小国之卿,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不书之。 邾卑我之等,其奔亡亦多所书,唯数人而已,知其合制者少,杜言数人,谓此快与卑我及曹公孙会也。 是言快是邾之命卿,备于礼成为卿,故书也。 快不书氏,盖未赐族,无可称也。 公如齐。 自郓行。 公至自齐,居于郓。 无传。 【传】二十七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处于郓,言在外也。 (在外邑故书也。)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前年楚平王卒。 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二子,皆王僚母弟。 潜,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 ○掩,于检反。 [疏]注“二子”至“母弟”。 ○正义曰:贾逵云:然当是相传说耳,未必有正文也。 三十年传:此“二公子奔楚。 楚子大封,而定其徙”。 子西谏曰:“吴光新得国,若好吾边疆,使柔服焉,犹惧其至,吾又疆其雠,以重怒之,无乃不可乎! ”谓此二子为光之雠,或当是僚母弟也。 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季子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 ○复,扶又反。 [疏]“聘于上国”。 ○正义曰:服虔云:“上国,中国也。 盖以吴辟在东南,地势卑下,中国在其上流,故谓中国为上国也。 ”下云“遂聘于晋”,则上国之言不包晋矣,当总谓宋、卫、陈、郑之徒为上国耳。 亦不知其时聘几国也,经不书,未必不至鲁。 《檀弓》云:“延陵季子适齐。 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悖之间。 ”郑玄云:“鲁昭二十七年,吴公子札聘于上国是也。 ”如郑之言,此时或聘齐也。 ○注“季子”至“州来”。 ○正义曰:襄三十二年注云:“延州来,季札邑。 ”此又分坼之,言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 成七年“吴入州来”注云:“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 ”十三年“吴灭州来”。 二十三年传云“吴伐州来,楚远越救之”。 则州来未为吴有,不可以封札也。 《释例·土地名》:延州来阙。 则延陵、州来并阙不知其处。 杜意当谓吴地别有州来,非楚邑也。 郑玄云:“季子让国居延陵,因号焉。 ”襄二十九年《公羊传》曰:季子“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 然则季子虽则让国,犹尚仕为吴卿,非自窜于彼地。 《吴世家》云:“季札封于延陵,故号曰延陵季子。 ”杜言封,是也。 封谓赐之为采邑耳。 遂聘于晋,以观诸侯。 观彊弱。 楚莠尹然、工尹麇帅师救潜,二尹,楚官。 然、麇其名。 ○莠,由九反。 麇,九伦反。 [疏]注“二尹,楚官”。 ○正义曰:楚官多以尹为名,知二尹是官名耳。 其莠、王之义不可知也。 服虔云:“王尹主宫内之政”,莠不可解,王未必然。 定本王作工。 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都君子,在都邑之士有复除者。 王马之属,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 济,益也。 ○戌音恤。 复音福。 校,胡孝反。 [疏]注“都君”至“校人”。 ○正义曰:都谓国都,在都君子,明是在都邑之士也。 都邑之士,以君子为号,故知是有“复除”者,谓优复其身,除其徭役。 贾逵云:然今之律令,犹名放课役者。 为复除,是汉世以来有此言也。 此人或别有功劳,或曲蒙恩泽,平常免其徭役,事急乃使之耳。 《周礼》校人掌养马,知王马之属,是王之养马之官属也。 《校人职》云:“凡颂良马而养乘之。 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 皂一趣马,三皂为系。 系一驭夫,六系为厩。 厩一仆夫,六厩成校。 校有左右,驽马四良马之数。 丽马一圉,八丽一师,八师一趣马,八趣马一驭夫。 ”诸侯六闲,养马之人多矣,此唯养马不给余役,今亦事急而征使之。 与吴师遇于穷,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沙汭而还。 沙,水名。 ○汭,如锐反。 [疏]“遇于穷”。 ○正义曰:《土地名》穷,阙也。 本或穷下有谷字者,为定七年传“败尹氏于穷谷”,涉彼而误耳。 左尹郤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 楚师彊,故吴不得退去。 吴公子光曰:“此时也,弗可失也。 ”欲因其师徒在外,国不堪役,以弑王。 ○弑,申志反,下文同。 告𫚋设诸曰:“上国有言曰:‘不索,何获? ’我,王嗣也,吾欲求之。 光,吴王诸樊子也,故曰我王嗣。 ○鳟音专。 上国,贾云,上国与中国同;服云,上古国也。 索,所白反。 [疏]“上国有言”。 ○正义曰:贾逵云:上国,中国也。 服虔云:上国,谓上古之国,贤士所言也。 此犹如上文“聘于上国”,则贾言是也。 ○注“光吴”至“王嗣”。 ○正义曰:《吴世家》云:“吴王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余祭,次曰余昧,次曰季札。 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乃立诸樊。 诸樊卒,有命授弟余祭,欲传以次,必致国于札。 兄弟皆欲致国,令以渐至焉。 余祭卒,弟余昧立。 余昧卒,欲授季札。 札让,逃去。 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必致季子。 今逃位,则余昧后立,今卒,其子当代。 ’乃立余昧之子僚为王。 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常以为吾父兄弟四人,当传至季子。 季子不受,光父先立,若既不传季子,光当立。 遂杀王僚,光代立为王。 ”是《史记》以光为诸樊之子,僚为夷昧之子也。 襄二十九年《公羊传》曰“谒也,余祭也,夷昧也,与季子同母者四。 季子弱而才,兄弟皆爱之,同欲立之以为君。 弟兄迭为君,而致国乎季子。 故谒也死,余祭也立,余祭也死,夷昧也立,夷昧也死则国宜之季子者也。 季子使而亡焉。 僚者长庶也,即之。 阖闾曰:‘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 僚恶得为君乎! ’于是使专诸剌僚”。 《世本》云“夷昧及僚,夷昧生光”。 服虔云:夷昧生光而废之,僚者,夷昧之庶兄,夷昧卒,僚代立,故光曰“我王嗣也”。 是用《公羊》为说也。 杜言“光,吴王诸樊子”,用《史记》为说也。 班固云“司马迁采《世本》为史记”,而今之《世本》与迁言不同,《世本》多误,不足依冯,故杜以史记为正也。 光言王嗣者,言已是世适之长孙也。 事若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 ”至,谓聘还。 𫚋设诸曰:“王可弑也。 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 ”犹言我无若是何,欲以老弱托光。 [疏]注“犹言”至“托光”。 ○正义曰:古人言有颠倒,故杜以为“是无若我何”犹言“我无若是何”,恐己死之后不能存立,欲以老弱托光也。 彭仲博云:“当言是无我若何”,我母无我,当如何? 我字当在若上。 光曰:“我,尔身也。 ”言我身犹尔身。 夏四月,光伏甲于堀室而享王。 堀地为室。 ○堀,本又作窟,同。 苦忽反。 掘,其勿反,又其月反。 王使甲坐于道及其门,坐道边至光门。 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 羞者献体改服于门外。 羞,进食也。 献体,解衣。 ○夹,古洽反,又古协反,下同。 铍,普皮反,《说文》云,剑也。 [疏]“门阶”至“亲也”。 正义曰:言从门至阶,从阶至户,从户至席,皆是王之亲兵也。 ○“铍”。 ○正义曰:《说文》云:“铍,剑也。 ”则铍是剑之别名。 执羞者坐行而入,坐行,膝行。 执铍者夹承之,承执羞者。 及体,以相授也。 铍及进羞者体,以所食授王。 [疏]“及体以相授”。 ○正义曰:铍之锋刃及进羞者体也。 王之左右,必更有人受羞以进王,故言相授也。 虽则相授,进羞者得至王所。 光伪足疾,入于堀室。 恐难作,王党杀已,素辟之。 ○难,乃旦反。 𫚋设诸窴剑于鱼中以进,全鱼炙。 ○窴,之豉反。 炙,章掖反。 [疏]注“全鱼炙”。 ○正义曰:《吴世家》云:“𫚋诸置匕首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首剌王僚。 ”匕首者,剑首如匕匙。 手匕首,谓执匕首也。 抽剑剌王,铍交于胸,交𫚋诸胸,○抽,敕留反。 剌,七亦反。 遂弑王。 阖庐以其子为卿。 阖庐,光也。 以𫚋诸子为卿。 ○阖,户腊反。 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国家无倾,乃吾君也,吾谁敢怨? 哀死事生,以待天命。 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 ”吴自诸樊以下兄弟相传,而不立适,是乱由先人起也。 季子自知力不能讨光,故云尔。 ○传,直专反。 适,丁历反。 复命哭墓,复使命于僚墓。 ○使,所吏反。 复位而待。 复本位待光命。 吴公子掩余奔徐,公子烛庸奔钟吾。 钟吾,小国。 楚师闻吴乱而还。 言闻吴乱,明郤宛不取赂而还。 ○郤宛直而和,国人说之。 以直事君,以和接类。 ○说音悦。 鄢将师为右领,右领,官名。 ○鄢,于晚反,又乌户反。 与费无极比而恶之。 恶郤宛。 ○费,扶味反。 比,毗志反。 恶,乌路反,注同。 令尹子常贿而信谗,无极谮郤宛焉,谓子常曰:“子恶欲饮子酒。 ”子恶,郤宛。 ○贿,乎罪反。 谮,侧鸩反。 饮,于鸩反。 又谓子恶:“令尹欲饮酒于子氏。 ”子恶曰:“我,贱人也,不足以辱令尹。 令尹将必来辱,为惠已甚,吾无以酬之,若何? ”酬,报献。 无极曰:“令尹好甲兵,子出之,吾择焉。 ”择取以进子常。 ○好,呼报反。 取五甲五兵,曰:“置诸门。 令尹至,必观之,而从以酬之。 ”曰,无极辞。 [疏]“取五甲五兵”。 ○正义曰:《周礼·司右》云:“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 ”郑引《司马法》曰:“弓矢围,殳矛守,戈戟助。 凡五兵长以卫短,短以救长。 ”然则弓矢、殳、矛、戈、戟五者,皆名为兵。 此云五兵,当是一种器耳,不知取何兵也。 服虔云:兵,戟也。 及飨日,帷诸门左。 张帷,陈甲兵其中。 无极谓令尹曰:“吾几祸子。 子恶将为子不利,甲在门矣。 子必无往! 且此役也,此春救潜之役。 ○几音祈。 吴可以得志。 子恶取赂焉而还,又误群帅,使退其师,曰‘乘乱不祥’。 吴乘我丧,我乘其乱,不亦可乎? ”令尹使视郤氏,则有甲焉。 不往,召鄢将师而告之。 告子恶门有甲兵,将害己。 将师退,遂令攻郤氏,且𦶟之。 𦶟,烧也。 ○𦶟,如悦反。 子恶闻之,遂自杀也。 国人弗𦶟,令曰:“不𦶟郤氏,与之同罪。 ”或取一编菅焉,或取一秉秆焉,编菅,苫也。 秉,把也。 秆,也。 ○编,必然反,又必干反。 菅,古颜反。 秆,古但反。 《说文》云“禾茎也”,或古旦反。 苫,式占反;李巡云:编菅茅以覆屋曰苫。 把,必马反。 稿,古老反。 [疏]注“编菅”至“稿也”。 ○正义曰:《释草》云“白华,野菅”。 郭璞云“菅,茅属”。 《释器》云:“白盖谓之苫。 ”李巡曰:“编菅以覆屋曰苫。 ”郭璞曰:“白茅,苫也”。 是编菅为苫也。 秉,把,《诗毛传》文也。 《说文》云“秆,禾茎也”,是为槁也。 或取一片苫,或取一把稿,言民不肯烧之。 国人投之,遂弗𦶟也。 令尹炮之,烧,燔郤宛。 ○炮,陟交反,又彭交反。 燔音烦。 [疏]“国人”至“炮之”。 ○正义曰:国人投之,谓投菅秆于地,故遂不烧也。 “令尹炮之”一句,是鄢将师令众之辞。 服虔云:民弗肯𦶟也,鄢将师称,令尹使女燔炮之。 燔、炮、𦶟,皆是烧也。 尽灭郤氏之族党,杀阳令终与其弟完及佗,令终,阳丐子。 ○佗,走何反。 丐,古害反。 与晋陈及其子弟。 晋陈,楚大夫,皆郤氏之党。 晋陈之族呼于国曰:“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蒙,欺也。 ○呼,火故反。 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 ”令尹病之。 为下杀无极张本。 秋,会于扈,令成周,且谋纳公也。 宋、卫皆利纳公,固请之。 范献子取旷于季孙,谓司城子梁与北宫贞子子梁,宋乐祁也。 贞子,卫北宫喜。 曰:“季孙未知其罪,而君伐之。 请囚、请亡,于是乎不获,君又弗克,而自出也。 夫岂无备而能出君乎? 季氏之复,天救之也。 复,犹安也。 休公徒之怒,休,息也。 而启叔孙氏之心。 不然,岂其伐人而说甲执冰以游? 叔孙氏惧祸之滥,而自同于季氏,天之道也。 鲁君守齐,三年而无成。 季氏甚得其民,淮夷与之,淮夷,鲁东夷。 ○说,他活反。 [疏]“惧祸”至“道也”。 ○正义曰:言季氏无罪而公滥讨之,叔孙氏亦惧祸之滥及于己,而自同心于季氏,俱叛公。 此乃天之常道也。 有十年之备,有齐、楚之援,公虽在齐,言齐不致力。 有天之赞,有民之助,有坚守之心,有列国之权,而弗敢宣也,宣,用也。 ○守,手又反。 事君如在国。 书公行,告公至,是也。 故鞅以为难。 二子皆图国者也,而欲纳鲁君,鞅之愿也,请从二子以围鲁。 无成,死之。 ”二子惧,皆辞。 乃辞小国,而以难复。 以难纳白晋君。 孟懿子、阳虎伐郓,阳虎,季氏家臣。 伐郓,欲夺公。 [疏]“孟懿”至“伐郓”。 ○正义曰:伐郓欲夺公郓,使公不得居也。 不书者,伐公逆事,不可以告庙,国史无由得书。 郓人将战。 子家子曰:“天命不慆久矣,慆,疑也。 言弃君不疑。 ○慆,他刀反。 使君亡者,必此众也。 言君据郓众以与鲁战,必败亡。 天既祸之,而自福也,不亦难乎! 犹有鬼神,此必败也。 [疏]“犹有”至“败也”。 ○正义曰:言尚有鬼神以助君,此战必当败也,况无鬼神乎! 呜呼,为无望也夫! 其死于此乎! ”公使子家子如晋。 公徒败于且知。 且知,近郓地也。 ○夫音扶。 且,子余反。 近,附近之近。 楚郤宛之难,国言未已,进胙者莫不谤令尹。 进胙,国中祭祀也。 谤,诅也。 ○难,乃旦反,年末同。 胙,才故反。 诅,侧虑反。 沈尹戌言于子常曰:“夫左尹与中厩尹,莫知其罪,而子杀之,以兴谤讟,至于今不己。 左尹,郤宛也。 中厩尹,阳令终。 ○厩,九又反。 讟音独。 戌也惑之:仁者杀人以掩谤,犹弗为也。 今吾子杀人以兴谤,而弗图,不亦异乎! 夫无极,楚之谗人也,民莫不知。 去朝吴,在十五年。 ○去,起吕反。 朝,如字,下朝夕同。 出蔡侯宋,在二十一年。 丧太子建,杀连尹奢,在二十年。 ○丧,息浪反。 屏王之耳目,使不聪明。 不然,平王之温惠共俭,有过成、庄,无不及焉。 所以不获诸侯,迩无及也。 迩,近也。 ○近,附近之近。 今又杀三不辜,以兴大谤,三不辜:郤氏、阳氏、晋陈氏。 几及子矣。 子而不图,将焉用之? 夫鄢将师矫子之命,以灭三族。 国之良也,而不愆位。 在位无愆过。 ○几音祈,又音机。 焉,于虔反。 矫,居表反。 愆,起虔反。 [疏]“鄢将师矫子之命”。 ○正义曰:令尹召鄢将帅,告之以郤宛门有甲耳,不令攻郤宛也。 鄢将师退而令众,使攻之,是矫令尹命也。 吴新有君,光新立也。 疆埸日骇,楚国若有大事,子其危哉! 知者除谗以自安也,今子爱谗以自危也,甚矣,其惑也! ”子常曰:“是瓦之罪,敢不良图! ”九月已未,子常杀费无极与鄢将师,尽灭其族,以说于国,谤言乃止。 冬,公如齐,齐侯请飨之。 设飨礼。 ○疆,居良反。 场音亦。 知音智。 子家子曰:“朝夕立于其朝,又何飨焉? 其饮酒也。 ”乃饮酒,使宰献,而请安。 比公于大夫也。 礼,君不敌臣,宴大夫,使宰为主。 献,献爵也。 请安,齐侯请自安,不在坐也。 ○坐,才卧反。 [疏]“朝夕”至“饮酒”。 ○正义曰:礼,为诸侯相为宾主国待之,有享、食、燕三礼,享为大。 郑玄云:“享,谓享大牢以饮宾,是为礼之大者。 ”子家以公虽居郓,以齐为主。 此年巳再如齐,数相见不为宾客,故言“朝夕立于其朝,又何须设飨礼焉? 其饮酒也。 ”劝其用宴礼而饮酒耳。 ○注“比公”至“坐也”。 正义曰:燕礼者,公燕大夫之礼也。 公虽亲在,而别有主人。 郑玄云“主人,宰夫也。 宰夫,大宰之属,掌宾客之献饮食者也。 君于其臣,虽为宾,不亲献,以其尊,莫敢伉礼也”。 今齐侯与公饮酒,而使宰献,是比公于大夫也。 献,献爵者。 礼有三酌,献也,酬也,酢也。 献酬是主人献宾,唯酢是宾答主人耳。 礼,君不敌臣,宴大夫,使宰为主,即燕礼是其事也。 杜以“宰献,而请安”,谓齐侯请自安于别室,不在坐也。 刘炫云:案《燕礼》:“司正洗角觯,南面坐奠于中庭,升东楹之东受命。 西阶上北面,命卿大夫。 君曰:‘以我安卿大夫。 ’皆对曰:‘诺,敢不安。 ’”彼是请客使自安,当如彼使宰请鲁侯自安耳。 主人请安,谓主人使司正请安于宾。 服虔亦然。 杜今云“齐侯请自安”非也。 今知不然者,案《乡饮酒》礼,宾主相敌,主人亦请安于宾。 然则齐侯与公敌,礼,安宾乃是常事,何须传载其文,以见卑公之义? 明是齐侯请欲自安,不在其坐,明慢公之甚。 刘不审思此理,用《燕礼》请安之义而规杜,非也。 子仲之子曰重,为齐侯夫人,日:“请使重见。 ”子仲,鲁公子慭\也。 十二年,谋逐季氏,不能而奔齐。 今行饮酒礼,而欲使重见,从宴众7也。 ○曰重,直勇反,又且恭反。 见,贤遍反,注同。 慭\,鱼觐反。 众7,息列反。 子家子乃以君出。 辟齐夫人。 十二月,晋籍秦致诸侯之戍于周,鲁人辞以难。 经所以不书成周。 籍秦,籍谈子。 【经】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 (无传。 六月而葬,缓。)公如晋,次于干侯。 (干侯,在魏郡斥丘县,晋竟内邑。 ○斥音尺,一音昌夜反。 竟音境,传同。)夏四月丙戌,郑伯宁卒。 无传。 未同盟而赴以名。 六月,葬郑定公。 无传。 三月而葬,速。 秋七月癸巳,滕子宁卒。 无传。 未同盟而赴以名。 冬,葬滕悼公。 无传。 【传】二十八年,春,公如晋,将如干侯。 (齐侯卑公,故适晋。)子家子曰:“有求于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 其造于竟。 ”(欲使次于竟以待命。 ○造,七报反。)弗听,使请逆于晋。 晋人曰:“天祸鲁国,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一个,单使。 ○个,古贺反,注同。 单使,所吏反。)而即安于甥舅,其亦使逆君? ”(言自使齐逆君。)使公复于竟,而后逆之。 (逆者干侯也。 言公不能用子家,所以见辱。 ○着,中略反,一音直略反。)晋祁胜与邬臧通室。 (二子祁盈家臣也。 通室,易妻。 ○祁,巨支反;《字林》云,太原县,上尸反。 邬,旧音乌户反,又音偃。 案,地名在周者,乌户反;隐十一年,王取邬留是也。 在郑者音偃,成十六年战于鄢陵是也。 在楚者于建反,又音偃;昭十三年,王氵公夏将入鄢是也。 在晋者于庶反;《字林》乙袪反;郭璞《三仓解诂》音瘀,于庶反;阚骃音厌饫之饫,重言之。 太原有邬县。 唯周地者从乌,余皆从焉。 《字林》亦作鄢,音同。 传云,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司马弥牟为邬大夫,即太原县也。 鄢臧宜以邑为氏。 于爰反,旧音误。)祁盈将执之,(盈,祁午之子。)访于司马叔游。 (叔游,司马叔侯之子。)叔游曰:“《郑书》有之:‘恶直丑正,实蕃有徒。 ’(《郑书》,古书名也。 言害正直者,实多徒众。 ○恶,如字,又乌路反。 蕃音烦。)[疏]“恶直”至“有徒”。 ○正义曰:以直为恶,以正为丑,恶直事,丑正道,如此人者,实蕃多有徒众。 言时世慕善者少,从恶者多。 无道立矣,子惧不免。 言世乱谗胜。 《诗》曰:‘民之多辟,无自立辟。 ’《诗·大雅》。 ○多辟,本又作僻,匹亦反。 立辟,婢亦反。 [疏]“诗曰”至“立辟”。 ○正义曰:《诗·大雅·板》之篇,刺厉王之诗。 辟,邪也。 辟,法也。 民之多有邪辟者,于此之时,无自谓所立者为法。 是言无道之世,法不可为。 古辟、辟,字同音异耳。 姑已,若何? ”姑,且也。 已,止也。 盈曰:“祁氏私有讨,国何有焉? ”言讨家臣,无与国事。 ○无与音预。 遂执之。 祁胜赂荀跞,荀跞为之言于晋侯。 晋侯执祈盈。 以其传戮。 为,于伪反。 祁盈之臣曰:“钧将皆死,钧,同也。 [疏]“钧将皆死”。 正义曰:钧,同也。 杀胜与臧,盈亦死;不杀,盈亦死。 同将皆死,不如杀之,使盈闻而快意。 慭\使吾君闻胜与臧之死也以为快。 ”慭\,发语之音。 ○慭\,鱼觐反。 乃杀之。 夏六月,晋杀祁盈及杨食我。 杨,叔向邑。 食我,叔向子伯石也。 ○食音嗣。 向,许丈反。 食我,祁盈之党也,而助乱,故杀之,遂灭祁氏、羊舌氏。 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夏姬女也。 ○娶,七主反。 夏,户雅反,注同。 其母欲娶其党。 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鲜,吾惩舅氏矣。 ”言父多妾媵,而庶子鲜少。 嫌母氏性不旷。 ○鲜,息浅反,注皆同。 惩,直升反。 媵,绳证反,又时证反。 [疏]“吾母多”。 ○正义曰:言父多妾媵而谓之母多者,意言庶弟少。 据庶弟而发言,故谓父妾为母耳。 其母曰:“子灵之妻杀三夫,子灵,巫臣。 妻,夏姬也。 三夫,陈御叔、楚襄老及巫臣也。 时巫臣已死。 [疏]“杀三夫”。 ○正义曰:三夫,皆自命尽而死,其死不由夏姬。 而云杀三夫者,妇之配夫,欲其偕老,其夫数死,是妻之薄相,故以为夏姬之咎。 一君、陈灵公。 一子,夏征舒。 而亡一国、陈也。 两卿矣,孔宁、仪行父。 [疏]“一君”至“两卿”。 ○正义曰:“一君、一子”,蒙上“杀”文;“两卿”,亦蒙“亡”文也。 以两卿弃位出奔,身不死,故为亡也。 此事皆宣十年、十一年传。 可无惩乎? 吾闻之:‘甚美必有甚恶。 ’是郑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 子貉,郑灵公夷。 ○少,诗照反。 貉,亡白反。 [疏]“甚美必有甚恶”。 ○正义曰:物忌大盛,善不可常。 暑往寒来,昼明夜暗,孰能为此者,天地。 天地尚不能常,况人乎! 故甚美必有甚恶也。 甚美,谓夏姬之身;甚恶,当在其后。 言其种胤当恶,故禁其子取之。 子貉早死,无后,而天钟美于是,是,夏姬也。 钟,聚也。 子貉死在宣四年。 [疏]“子貉”至“于是”。 ○正义曰:此因郑灵早夭,而夏姬美,推之为此言耳,不是兄早死而妹必美也。 犹今俗语云“衰家女未必慧,慧家女未必衰”。 将必以是大有败也。 [疏]“将必”至“败也”。 ○正义曰:夏姬淫或,丧国灭家。 叔向之母犹谓未是大败,故言将必以是大有败也。 十四年传称“施邢侯”者,或是夏姬之男,此杀杨食我,又是夏姬之外孙,其种类盖尽矣。 昔有仍氏生女,黰黑,有仍,古诸侯也。 美发为黰。 ○黰,之忍反;《说文》作 发布时间:2026-03-10 10:25:00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