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左传正义》 卷五十七 哀元年,尽五年 内容: ◎哀公○陆曰:“哀公名蒋,定公之子。 盖夫人定姒所生,敬王二十八年即位。 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无传。)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 随世服于楚,不通中国。 吴之入楚,昭王奔随,随人免之,卒复楚国。 楚人德之,使列于诸侯,故得见经。 定六年,郑灭许,此复见者,盖楚封之。 ○见,贤遍反,下同。 此复,扶又反。 [疏]注“随世”至“封之”。 ○正义曰:僖二十年,楚人代随,自尔以来,随不复见。 以随世服于楚,为楚私属,不通于诸侯,征伐盟会,不齿于列,故史不得书之。 犹如邾、滕为人私属,不序于宋盟也。 定四年保护昭王,楚得复国,楚人感其恩德,使随列于诸侯。 今楚帅诸侯围蔡,令随在其班次,以之告鲁,故得见经。 定六年,郑灭许,以许男斯归,杀之。 此时许复见者,以许属楚,故疑盖楚封之,当如蔡侯庐、陈侯吴受封于楚也。 《世族谱》许男斯之后有元公成、悼公孙,则是楚封元公为许男也。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 无传。 书,过也。 不言所食,非一处。 ○处,昌虑反。 [疏]注“书过”至“一处”。 ○正义曰:桓五年传例云:“凡祀,启蛰而郊,过则书。 ”今以四月始郊,巳入春分之气,故书过也。 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言其伤食之处。 此不言所食处者,所食非一处也。 秋,齐侯、卫侯伐晋。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 无传。 【传】元年,春,楚子围蔡,报柏举也。 (在定四年。)里而栽,(栽,设板筑为围垒,周匝去蔡城一里。 ○栽,才代反,又音再,注同;《说文》云:“筑墙长板。 ”垒,力轨反。 匝,子合反。)[疏]注“栽设”至“一里”。 ○正义曰:筑墙立板谓之栽。 栽者,竖木以约版也。 楚虑外人救蔡,则于表里受敌,故筑围垒,周匝去蔡城一里,以围之,欲置兵其内以攻蔡,使外人不得救之。 广丈,高倍。 垒厚一丈,高二丈。 ○广,古旷反。 高倍,并如字;高,又古报反,注同。 厚,户豆反。 夫屯昼夜九日,夫,犹兵也。 垒未成,故令人在垒里屯守蔡。 ○屯,徒门反。 夫,兵也。 屯,守也。 令,力呈反。 [疏]注“夫犹”至“守蔡”。 ○正义曰:刘炫云:“杜言:‘夫,犹兵也。 以垒未成,故令人在垒里屯守蔡。 ’然则未筑垒前,兵岂远城乎? 垒成之后,兵复出垒乎? 以围人夜守常事,何言‘昼夜九日’? 以后兵岂散乎? 炫以‘夫屯’谓夫役屯聚,昼夜不止,九日而筑垒成耳。 夫者,别有城夫,非战士。 ”刘炫以为,丁夫筑城昼夜九日。 杜必以夫为兵,屯守九日者,以屯是戍守之名。 故《诗·序》云“屯戍于母家”,又案传,晋有軘车,皆是兵之屯守。 经籍未有作役之人,而为屯守之号者,故杜为此解。 刘妄规其失,非也。 如子西之素。 子西本计,为垒当用九日而成。 蔡人男女以辨,辨,别也。 男女各别,系累而出降。 ○辨,扶免反,又方免反。 别,彼列反,下同。 累,力维反。 降,户江反。 使疆于江、汝之间而还。 楚欲使蔡徙国在江水之北,汝水之南,求田以自安也。 蔡权听命,故楚师还。 ○疆,居良反。 [疏]注“楚欲”至“师还”。 ○正义曰:服虔云:“蔡使楚进疆于故江国与汝水之间。 ”其意言蔡割地以赂楚也。 杜不然者,以昭七年传甲无宇云:“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所以封汝”;哀十七年传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于汝。 ”则楚于文王之时,其竟巳至汝水,宁于此役,蔡始令楚进疆于江、汝之间也? 且汝水、江国,不可共文。 故杜以为楚使蔡徙其国都于江北、汝水之南,目择疆宇。 欲令迁都近楚,为楚属国。 蔡人冀令楚去,心虽不肯,权宜许之。 楚还之后,蔡更自议:巳与楚恶,不如事吴。 故请迁于吴,以吴为援。 蔡于是乎请迁于吴。 楚既还,蔡人更叛楚就吴,为明年蔡迁州来传。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 槜李,在定十四年。 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大湖中椒山。 ○夫音扶。 椒,又作棑,子消反。 槜音醉。 大音泰。 [疏]注“夫椒”至“椒山”。 ○正义曰:杜于此注以椒为山名,《土地名》以夫椒为地名,以战必在山旁,以山表地耳。 遂入越。 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上会稽山也。 在会稽山阴县南。 ○楯,食允反,又音允。 会,古外反。 稽,古兮反。 上,时掌反。 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 吴子将许之。 伍员曰:“不可。 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 ’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浇,寒浞子,封于过者。 二斟,夏同姓诸侯。 襄四年传曰:“浇用师灭斟灌。 ”○嚭,普鄙反。 员音云。 去疾,起吕反,本又作“去恶”。 过,古禾反,国名,注及下同。 浇,五叫反,一音五报反,下同。 斟,诸林反。 灌,古乱反。 鄩音寻。 浞,仕捉反。 夏,户雅反,下注皆同。 [疏]注“浇寒”至“斟灌”。 ○正义曰:襄四年传称夏之衰也,有穷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而用寒浞。 寒浞杀羿,因其室而生浇,处浇于过。 是言浇是寒浞之子,封于过也。 “二斟,夏同姓诸侯”,《夏本纪》文也。 又襄四年传云“浇用师灭斟灌”,此言“杀斟灌”者,王肃云:“灭,杀也。 古者灭、杀尊卑同名。 ”其意言杀其君而灭其国,故二文各言其一也。 贾逵云:“夏后相依斟灌而国,故曰杀夏后相也。 ”案下句别言“灭夏后相”,王解是也。 灭夏后相。 夏后相,启孙也。 后相失国,依于二斟,复为浇所灭。 ○相,息亮反,注及下注同。 复,扶又反。 [疏]注“夏后”至“所灭”。 ○正义曰:《夏本纪》云:“禹生启,启注大康。 大康崩,弟仲康立。 仲康崩,子相立。 ”是相为仲康之子,启之孙也。 《书·序》云:“大康失邦,作《五子之歌》。 ”其经云:“大康尸位以逸豫,乃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 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则大康之时羿巳权盛,能废大康矣。 《胤征》云:“唯仲康肇位四海。 ”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 ”仲康,羿之所立也。 仲康崩,子相立,盖亦羿立之矣。 传言羿“因夏民以代夏政”,盖于相时羿始自立为天子。 相于是失国,依于二斟。 及浇灭斟灌,相复为浇所灭。 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后缗,相妻。 娠,怀身也。 ○缗,亡巾反。 娠音震,又音身。 窦音豆。 归于有仍,后缗,有仍氏女。 生少康焉。 为仍牧正,牧官之长。 ○少,诗照反。 长,丁丈反。 惎浇能戒之。 惎,毒也。 戒,备也。 ○惎音忌。 浇使椒求之,椒,浇臣。 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 虞舜后诸侯也。 梁国有虞县。 庖正,掌膳羞之官。 赖此以得除巳害。 ○庖,步交反。 [疏]注“虞舜”至“巳害”。 ○正义曰:“《尚书·尧典》云:“有鳏在下,曰虞舜。 ”又曰:“厘降二女于妫汭,滨于虞。 ”皇甫谧云:嫔于虞,因以虞为氏。 虞,今河东大阳县西山上虞城是也。 然则舜有天下,其代号虞,因本河东大阳之虞。 及周之兴,封仲雍之后为虞国,即彼地是也。 但舜既禅禹,禹封舜后为诸侯,虽取虞为国名,未必封于河东虞地。 而梁国有虞县,其地以虞为名,疑是夏时虞国。 杜以地名言“有”者,皆是疑辞,言“有”以示不审也。 庖正,当《周礼》之庖人。 用之为正,当当是食官之长,故为掌膳羞之官也。 赖此以得除己害,得在浞之世不被杀也。 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思,有虞君也。 虞思自以二女妻少康。 姚,虞姓。 ○妻,七计反。 姚,羊昭反。 而邑诸纶。 纶,虞邑。 ○纶音伦。 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 [疏]注“方十”至“为旅”。 ○正义曰:“方十里为成”,《司马法》文也。 “五百人为旅”,《夏官·序》文也。 “田一成”、“众一旅”。 言食此一成之地,其内有为兵者五百人。 《周礼·小司徒》云:“乃井牧其田野。 ”郑众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 ”郑玄云:“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 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 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 ”杜解“牧隰皋”虽与郑异,其授民田二而当一,理亦宜然。 计方十里为方一里者百,方一里有九夫之田,则十里容九百夫也。 其一百夫授上地不易者,其四百夫授一易二而当一,则得为五百夫矣。 能布其德,而兆其谋,兆,始。 以收夏众,抚其官职。 襄四年传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 ”○鬲音革。 烬,徐刃反,又秦刃反。 [疏]注“襄四”至“少康”。 ○正义曰:引此传者,言少康能布恩惠,以收夏众。 以德抚靡,故得用靡遗民灭浞而立之。 使女艾谍浇,女艾,少康臣。 谍,候也。 ○女,如字,又音汝。 艾,五盖反。 谍音偞。 使季杼诱豷,豷,浇弟也。 季杼,少康子后杼也。 ○杼,直吕反。 豷,许器反。 遂灭过、戈,复禹之绩。 过,浇国。 戈,豷国。 ○过、戈,并古禾反。 之绩,一本作迹。 祀夏配天,不失旧物。 物,事也。 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 言与越成,是使越丰大,必为吴难。 ○难,乃旦反。 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所加惠赐,皆得其人。 ○施,始豉反,下同。 亲不弃劳。 推亲爱之诚,则不遗小劳。 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 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犹言天与不取。 ○长,丁丈反,下同。 [疏]注“犹言天与不取”。 ○正义曰:《吴语》云,越灭吴,吴王请行成,越王曰:“背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取。 ”是也。 后虽悔之,不可食巳。 食,消也。 巳,止也。 [疏]“后虽”至“食巳”。 ○正义曰:言悔恨之深,结于心腹,不可如食之消止。 姬之衰也,日可俟也。 姬,吴姓。 言可计日而待。 ○俟,本又作竢,音仕。 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弗听。 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生民聚财,富而后教之。 ○介音界。 伯,如字,又音霸。 聚,才喻反,又如字。 [疏]注“生民”至“教之”。 正义曰:服虔云:“令少者无娶老妇,老者无娶少妇。 女十七不嫁,男二十不娶,父母有罪也。 将生子,以告,与之《殹巫},馈之饩也。 死者释其征,必哭泣葬埋,如其子也。 孺子游者必哺歠之也。 非手所种、夫人所织不用,十年不收于国。 ”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 ”谓吴宫室废坏,当为污池。 为二十二年越入吴起本。 ○沼,之非反。 污音乌。 三月,越及吴平。 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 嫌夷狄不与华同,故复发传。 ○复,扶又反。 夏,四月,齐侯、卫侯救邯郸,围五鹿。 赵稷以邯郸叛,范、中行氏之党也。 五鹿,晋邑。 ○邯音寒。 郸音丹。 吴之入楚也,在定四年。 使召陈怀公。 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 陈人从田,无田从党。 ”都邑之人无田者,随党而立,不知所与,故直从所居。 田在西者居右,田在东者居左。 逢滑当公而进,当公,不左不右。 ○滑,于八反。 曰:“臣闻国之兴也以福,其亡也以祸。 今吴未有福,楚未有祸,楚未可弃,吴未可从。 而晋,盟主也,若以晋辞吴,若何? ”公曰:“国胜君亡,非祸而何? ”楚为吴所胜。 对曰:“国之有是多矣,何必不复? 小国犹复,况大国乎? 臣闻,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如伤,恐惊动。 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芥,草也。 ○芥,古迈反。 楚虽无德,亦不艾杀其民。 吴日敝于兵,暴骨如莽,草之生于广野,莽莽然,故曰草莽。 ○艾,鱼废反。 暴,步卜反。 莽,亡党反。 而未见德焉。 天其或者正训楚也,使惧而改过。 祸之适吴,其何日之有? ”言今至。 陈侯从之。 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 秋,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 传言吴不修德而修怨,所以亡。 齐侯、卫侯会于干侯,救范氏也。 师及齐师、卫孔圉、鲜虞人伐晋,取棘蒲。 鲁师不书,非公命也。 孔圉,孔烝锄曾孙。 鲜虞,狄师,贱故不书。 ○圉,鱼吕反。 烝,之承反。 锄,仕居反。 [疏]注“鲁师”至“不书”。 ○正义曰:杜以经书齐、卫伐晋,传言四国伐晋,故唯解鲁与鲜虞不书意也。 刘炫以齐、卫会干侯,救范氏者,师相会因而行伐,二君亲行,告伐不告会也。 行伐之后,鲁与鲜虞会之,齐、卫更遣师与同伐也。 但齐将卑师众,故称“师”;卫将尊师少,故云“孔圉”。 后伐四国,并皆不书,非独鲁与鲜虞不书也。 当谓鲁师不书非公命,余者不书皆不告。 义出百涂,并得通也。 今知刘非者,杜以传齐侯、卫侯止云“会干侯”,不言伐晋,即云“师及齐师、卫孔圉、鲜虞人伐晋”,与经齐侯、卫侯伐晋文相次,当以为一,鲜虞,狄师,贱,故略而不书,犹邲之战唐侯从楚而不书,平丘之会狄人从晋而不书之类是也。 刘以为孔圉等更别伐晋,鲁师不书非公命,余者不告故不书,而规杜过,非也。 吴师在陈,楚大夫皆惧,曰:“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 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 ”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无患吴矣。 昔阖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平地作室,不起坛也。 ○重,直龙反。 坛,徒丹反。 [疏]“食不二味”。 ○正义曰:谓与在下同其好恶,不别二为美味也。 器不彤镂,彤,丹也。 镂,刻也。 ○彤,徒冬反。 镂,鲁豆反。 宫室不观,观,台榭。 ○观,古乱反,注同。 榭音谢。 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 选取坚厚,不尚细靡。 ○费,芳味反。 在国,天有灾疠,疠,疾疫也。 ○灾音灾。 疠,本或作“天无灾疠”,非,疫音役。 [疏]“在国天有灾疠”。 ○正义曰:“在国”与“在军”相对,“天有灾疠”与下句相连,言有灾疠之时,亲自巡孤寡,共其乏困也。 本或作“天无”,误耳。 亲巡其孤寡而共其乏困。 在军,熟食者分,而后敢食。 必须军士皆分熟食,不敢先食。 分,犹遍也。 ○共音恭。 熟食者分,如字。 一读以“分”字连下句。 遍音遍。 [疏]注“必须”至“遍也”。 ○正义曰:《孙武兵书》云:“军井未达,将不言渴;军灶未炊,将不言饥。 ”故阖闾在军,如良将之法,必须军士皆分热食然后敢食,王不先自食也。 服虔云:“以其半分军士,而后自食其余,若单醪注流也。 ”杜以分王半食,不足遍及军人,且所尝珍异,乃得卒乘与焉,王所自食,不得分军士也,故显而异之。 分犹遍也,待遍熟食,王乃自食也。 其所尝者,卒乘与焉。 所尝甘珍,非常食。 ○卒,子忽反。 乘,绳证反。 与音预。 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不知旷。 知身死不见旷弃。 ○罢音皮。 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败我也。 易,犹反也。 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积土为高曰台,有木曰榭,过再宿曰次。 ○陂,彼宜反。 [疏]注“积土”至“曰次”。 ○正义曰:《释宫》云:“阇谓之台。 ”郭璞云:“积土四方也。 ”又云:“有木者谓之榭。 ”李巡云:“台上有屋谓之榭。 ”又曰:“无室曰榭,四方而高曰台。 ”庄三年传例曰:“凡师,一宿为舍,再宿为信,过信为次。 ”孔安国《尚书传》云:“泽彰曰陂,停水曰池。 ”言夫差所停三日,则役民为此也。 宿有妃嫱嫔御焉。 妃嫱,贵者。 嫔御,贱者。 皆内官。 ○嫱,本又作墙,或作墙,在羊反。 嫔,毗人反。 [疏]注“妃嫱”至“内官”。 ○正义曰:《曲礼》云:“天子之妃曰后。 ”则妃,上下通名也。 《释诂》云:“妃、合、会,对也。 妃,媲也。 ”是匹对于夫妇,官之最贵者也。 嫱在妃下,次于妃也。 《周礼》有九嫔、女御。 以有四名,分为三等,故言王嫱贵者,嫔御贱者,皆妇官之名。 《周礼》无嫱,盖后世为之名。 汉有掖庭王嫱,是因于古也。 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 珍异是聚,观乐是务。 视民如雠,而用之日新。 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 ”为二十二年越灭吴起本。 ○好,呼报反。 夫先自败也巳,夫音扶;本或作“夫差先自败者”,非。 冬,十一月,晋赵鞅伐朝歌。 讨范、中行氏。 【经】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 (邾人以赂,取之易也。 ○漷,火虢反,又音郭。 沂,鱼依反。 易,以豉反。)癸巳,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句绎。 (句绎,邾地。 取邑,盟以要之。 ○句,古侯反。 绎音亦。 要,以遥反。)[疏]注“句绎”至“要之”。 正义曰:既取其田,虑后悔竞,故共盟以要之。 伐则三卿,盟唯二卿者,服虔云:“季孙尊卿,敌服先归,使二子与之盟。 ”《谷梁传》曰:“三人伐而二人盟何? 各盟其得也。 ”其意言季孙不得田,故不与盟也。 案十四年小邾射以句绎来奔,则句绎,小邾地也。 注言“邾地”者,以传云“伐邾,邾人爱其土,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 被伐受盟,则盟在邾地,犹若成二年楚人伐我师于蜀,公及楚公子婴齐盟于蜀之类是也。 邾与小邾,国竟相近,句绎所属,亦无定准,犹齐、鲁汶阳之田,莒、鲁争郓之事,一彼一此,岂有常乎? 而刘炫以句绎为小邾地,而规杜,非也。 夏,四月,丙子,卫侯元卒。 定四年盟皋鼬。 [疏]注“定四年盟皋鼬”。 ○正义曰:元以昭八年即位,三十二年大夫盟于狄泉,以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数。 滕子来朝。 无传。 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于戚。 [疏]“卫世子”。 ○正义曰:世子者,父在之名。 蒯聩父既死矣,而称世子者,晋人纳之,以世子告,言是正世子,以示宜为君也。 《春秋》以其本是世子,未得卫国,无可褒贬,故因而书“世子”耳。 秋,八月,甲戌,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帅师战于铁,郑师败绩。 皆陈曰战。 大崩曰败绩。 铁在戚城南。 罕达,子皮孙。 ○铁,天结反。 陈,直觐反。 冬,十月,葬卫灵公。 无传。 七月而葬,缓。 十有一月,蔡迁于州来。 畏楚而请迁,故以自迁为文。 蔡杀其大夫公子驷。 怀土而欺大国,故罪而书名。 【传】二年,春,伐邾,将伐绞。 (绞,邾邑。 ○绞,古卯反。)邾人爱其土,故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 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 子南,灵公子郢也。 仆,御也。 ○郢,以井反。 公曰:“余无子,将立女。 ”蒯聩奔,无大子。 ○女音汝。 不对。 他日,又谓之。 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 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三揖,卿、大夫、士。 ○揖,一入反。 [疏]注“三揖卿大夫士”。 ○正义曰:《周礼·司士》云:“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 ”郑玄云:“特揖,一一揖之。 ”旅,众也,大夫爵同者,众揖之。 三揖者,士有上、中、下。 ”郑众云:“卿、大夫、士,皆君之所揖礼,《春秋传》所谓‘三揖在下’。 ”服虔云:“三揖,卿、大夫、士。 士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 ”君命衹辱。 ”言立适当以礼,与内外同之。 今君私命,事必不从,适为辱。 ○祇音支。 适,丁历反。 下“适孙”同。 夏,卫灵公卒。 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大子,君命也。 ”对曰:“郢异于他子,言用意不同。 且君没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 言当以临没为正。 且亡人之子辄在。 ”辄,蒯聩之子出公也,灵公适孙。 乃立辄。 六月,乙酉,晋赵鞅纳卫大子于戚。 宵迷,阳虎曰:“右河而南,必至焉。 ”是时河北流过元城界,戚在河外,晋军巳渡河,故欲出河右而南。 [疏]注“是时”至“而南”。 ○正义曰:《土地名》云:“河经河内之南界,东北经汲郡、魏郡、顿丘、阳平、平原、乐陵之东南入海。 ”是言晋时河所经也。 春秋之时,河未必然,故云“是时河北流过元城界”,与晋时河道异也。 《土地名》又云:“戚,顿丘卫县西戚城,在枯河东。 ”是春秋时戚在河东也。 从晋而言,河西为内,东为外,故云“戚在河外”也。 是时晋军巳渡河矣,师人皆迷,不知戚处。 阳虎忆其渡处在戚之北,河既北流,据水所向,则东为右,故欲出河右而南行也。 使大子絻,絻者,始发丧之服。 ○絻音问。 丧音桑。 [疏]注“絻者始发丧之服”。 ○正义曰:《士丧礼》:“既小敛,主人括发袒,众主人免于房。 ”郑玄云:“括发者,去笄𫄥而紒也。 众主人免者,齐衰将袒,以免代冠。 冠,服之尤尊,不以袒也。 ”又《奔丧之礼》:“至于家,入门哭尽哀,括发袒。 自齐衰以下,入门哭尽哀,免麻于序东。 ”如彼礼文,则主人当括发,齐衰以下乃免。 此“大子絻”者,礼,不至丧所,不括发,故以絻代之耳。 灵公以四月卒,今以六月而大子絻,故云:絻,始发丧之服也。 远道不临丧者,不得括发,故始发丧服絻也。 郑玄注《士丧礼》云:“免之制未闻,旧说以为如冠状,广一寸。 《丧服小记》曰:‘斩衰括发以麻,免而以布。 ’此用麻布为之,状如今之着㡎头矣。 自项中而前交于额上,郤绕紒也。 ”八人衰绖,伪自卫逆者,欲为卫人逆,故衰绖成服。 ○衰,七雷反。 绖,田结反。 告于门,哭而入,遂居之。 秋,八月,齐人输范氏粟,郑子姚、子般送之。 子姚,罕达。 子般,驷弘。 ○般音班。 士吉射逆之,赵鞅御之,遇于戚。 阳虎曰:“吾车少,以兵车之旆与罕、驷兵车先陈。 旆,先驱车也。 以先驱车益以兵车以示众。 ○陈,直觐反,下注同。 罕、驷自后随而从之,彼见吾貌,必有惧心,晋人先陈,郑人随之,不知其虚实,见车多必惧。 于是乎会之,会,合战。 必大败之。 ”从之。 卜战,龟焦。 兆不成。 乐丁曰:“《诗》曰:‘爰始爰谋,爰契我龟。 ’乐丁,晋大夫。 《诗·大雅》。 言先人事,后卜筮。 ○契,苦计反,又苦结反。 [疏]“诗曰”至“我龟”。 ○正义曰:《诗·大雅·绵》之篇,美太王迁岐之事。 爰,于也。 既见周原之地肥美可居,于是始集豳人从己者,于是与谋议。 人谋既从,于是契灼我龟而卜之。 言先人谋,后卜筮也。 谋协以故兆,询可也。 ”询,谘询也。 故兆,始纳卫大子,卜得吉兆。 言今既谋同,可不须更卜。 ○谋协以故兆,绝句。 询可也,思遒反。 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不事君也。 [疏]“反易天明”。 ○正义曰:天有尊卑,人有上下。 下事上,臣事君,法则天之明道;臣不事君,是反易天之明道也。 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 寡君恃郑而保焉。 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诟耻,在此行也。 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 ○艾,鱼废反。 擅,市战反。 而灭其君,灭或作戕,音残。 诟,呼豆反,又音苟。 雒音洛。 千里百县,县方百里;县有四郡,郡方五十里。 [疏]“经德义”。 ○正义曰:此“经德义”与传“经国家”、《诗·序》“经夫妇”皆意同也。 “经”谓经纪营理之。 不除君恶,则德义废矣,宜经纪德义,使不坏也。 ○“克敌”至“受郡”。 ○正义曰:“上大夫”、“下大夫”谓于大夫之内分为上下,其上大夫非卿也。 此言先无田禄者,若能克敌,得此赏也。 ○注“周书”至“四郡”。 ○正义曰:《周礼·小司徒》云:“九人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 ”郑玄云:“邑方二里,丘方四里,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 县方二十里,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 ”如彼文,则县方二十里耳。 《周礼》又无郡,不可用以解此,故引《周书》解之。 或曰,《周书》者,孔子删《尚书》之余。 今案其存者,其文非《尚书》之类。 其《作雒篇》有此言。 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千里百县,则县方百里。 计成方十里,出车一乘,县方百里,则出车百乘也。 昭五年传云,晋有四十县,遗守四千乘。 是县别有百乘,与《作雒》之言合也。 上大夫受县,县则为百乘之家,言得进为卿也。 县有四郡,则郡方五十里,下大夫得此方五十里之采邑。 士田十万,千万亩也。 [疏]注“十万亩”。 ○正义曰:《王制》云:“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为田九万亩。 ”则士田十万,为方千里有余。 庶人工商遂,得遂进仕。 人臣隶圉免。 去斯役。 ○厮役如字,字又作斯,音同;何休注《公羊》云:“艾草为防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苏林注《汉书》云:“厮,取薪者”;韦昭云:“析薪曰厮。 ”志父无罪,君实图之。 志父,赵简子之一名也。 言巳事济,君当图其赏。 ○志父音甫。 服云:赵鞅入晋阳以畔,后得归,改名志父。 《春秋》仍旧,犹书赵鞅。 [疏]注“志父”至“其赏”。 ○正义曰:《牧誓》武王誓众,尚自称名,况以人臣誓众,固当自称名矣。 知志父是简子名也。 简子名鞅,又名志父者,服虔云:“赵鞅入于晋阳以叛,诸侯之策书曰‘晋赵鞅以叛’。 既复,更名志父。 ”或当然也。 楚公子围弑君取国,改名曰虔,经即书虔;公子弃疾弑君取国,改名曰居,经即书居;今赵鞅改名志父,经书犹云赵鞅者,彼楚子既为国君,臣下以所改之名告于邻国,故得书所改之名。 赵鞅人臣,家国不为之讳,仍以赵鞅名告,故书鞅也。 鞅言“君实图之”,言巳事济,君当谋其赏也。 简子言此君当谋其赏者,言君当赏其在下,副上所誓之言,欲使在下信之,非欲自求赏也。 若其有罪,绞缢以戮,绞,所以缢人物。 ○缢,一赐反。 戮音六。 桐棺三寸,不设属辟,属辟,棺之重数。 王棺四重,君再重,大夫一重。 ○桐棺三寸,《礼记》云:“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 ”郑康成注云:“此庶人之制也。 ”案礼,上大夫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棺六寸,属四寸。 无三寸棺制也。 棺用难朽之木,桐木易坏,不堪为棺,故以为罚。 墨子尚俭,有“桐棺三寸”。 不设属,音烛,注同,次大棺也。 辟,步历反,注同,亲身棺也。 礼,大夫无辟。 重,直龙反,下同。 王棺四重,《礼记》云:“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 ”杝棺,辟也。 梓棺二,属与大棺也。 被水牛及兕之革为一重,辟为二重,属为三重,大棺为四重。 君再重,君谓侯、伯、子、男、侯、伯巳下无革棺,属与辟为一重,大棺为再重。 上公则唯无水革耳,兕革与辟为一重,属为再重,大棺为三重。 大夫一重,大夫唯属与大棺为一重。 今云“不设辟”者,时僣耳,非正礼也。 [疏]注“属辟”至“一重”。 正义曰:《礼·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 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 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 ”是属辟为棺之重数也。 《大记》之文,从外向内,大棺之内有属,属之丙有椑。 椑,亲身之棺。 郑玄云:“椑,坚着之意也。 ”如记文,大夫无椑。 今简子自言有罪始不设辟者,郑玄云:“赵简子云‘不设属椑’,时僣也。 ”为时僣日久,自言无罪则僣设,有罪乃不设耳。 记言“士棺六寸”,《檀弓》又云:“夫子为中都宰,制四寸之棺,五寸之椁。 ”郑玄云:“为民作制。 ”民犹四寸,简子言三寸者,亦示其罚之重,令制度卑于民也。 记有杝棺、梓棺,杝谓椵也,不以桐为棺。 简子言桐棺者,郑玄云:“凡棺用能湿之物,梓、椵能湿,故礼法尚之。 ”桐易腐坏,亦以桐为罚也。 《檀弓》又云:“天子之棺四重。 ”郑玄云:“尚深邃也。 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 ”又云:“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四者皆周。 ”郑玄云:“以水牛、兕牛之革以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为一重。 ”杝棺一,所谓椑棺也。 椊棺二,所谓属与大棺也。 《檀弓》之文,自内向外,水牛之革,一也,兕牛之革,二也,二者相袭乃得为重,故以此二者为一重也。 又有椑也,属也,大棺也,此是天子四重。 为数五棺,为四重也。 《丧大记》之文,君有大棺也,椑也,属也;大夫有大棺也,属也。 郑玄注《檀弓》“天子之棺四重”,以是差之,上公革棺不被,三重也;诸侯无革棺,再重也;大夫无椑,一重也;士无属不重也。 是上公数四棺,为三重;诸侯数三棺,为再重;大夫数二棺,为一重;士以一棺,为一重也。 杜之此注,惟无上公、士耳,其言重数与郑同也。 若然,《礼器》云:天子葬五重,诸侯葬三重,大夫葬再重,以多为贵也。 彼重亦当谓棺,而其数皆较一者,郑玄云:“天子葬五重者,谓杭木与茵也。 葬者杭木在上,茵在下。 ”然则茵以藉棺,杭为负土,天子乃诸侯、大夫皆数彼以增棺数,故皆多较一也。 杜言此棺之重数者,以明不设属辟为罚也。 素车朴马,以戴柩。 ○朴,普卜反。 柩,其又反。 [疏]“素车朴马”。 ○正义曰:素车,无饰,谓不以翣、柳饰车也。 《曲礼》云:“大夫去国,为位而哭,乘髦马。 ”郑玄云:“髦马,不鬄落也。 ”则此朴马亦谓不鬄落,用此以载柩也。 《杂记》称:“士丧有与天子同者三:其终夜燎,及乘人,专道而行。 ”然则柩皆人挽,此用车马载者,礼言乘人设法许之耳,道远者当用牛马,且此言亦为罚也。 无入于兆,兆,葬域。 [疏]“无入于兆”。 ○正义曰:《周礼·冢人》云:“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 ”郑玄云:“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 ”此言不入兆域,亦罚也。 下卿之罚也。 ”为众设赏,自设罚,所以能克敌。 ○为,于伪反。 甲戍,将战,邮无恤御简子,卫太子为右。 邮无恤,王良也。 ○邮音尤。 [疏]注“邮无恤王良也”。 ○正义曰:下云子良授绥,是也。 服虔云:王良也。 《孟子》说王良善御之事。 古者车驾四马,御之为难,故为六艺之一。 王良之善御,最有名,于书传多称之。 《楚辞》云:“当世岂无骐骥兮? 诚无王良之善御。 见执辔者非其人兮,故驹跳而远去。 ”登铁上,铁,丘名。 望见郑师众,大子惧,自投于车下。 子良授大子绥而乘之,曰:“妇人也。 ”言其怯。 ○怯,去业反。 [疏]“授大子绥”。 ○正义曰:《曲礼》云:“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 ”《论语》称孔子上车,“必正立,执绥”而升。 绥者,挽以上车之索,故授之使之升也。 《少仪》云:“仆者右带剑,负良绥,申之面,杝诸幦。 ”郑玄云:“面,前也。 幦,覆苓也。 良绥,君绥也。 负之由左肩上入右腋下,申之于前覆苓上也。 ”简子巡列,曰:“毕万,匹夫也,七战皆获,有马百乘,死于牖下。 毕万,晋献公卿也。 皆获,有功。 死于牖下,言得寿终。 ○乘,绳证反。 牖,羊九反。 [疏]“有马”至“牖下”。 ○正义曰:襄二十七年传曰:“唯卿备百邑。 ”注云:“一乘之邑也。 ”《坊记》云:“家富不过百乘。 ”百乘,卿之极制也。 《檀弓》云:“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远也。 ”则礼之正法死于牖下。 群子勉之,死不在寇。 ”言有命。 繁羽御赵罗,宋勇为右。 三子,晋大夫。 罗无勇,麇之。 麇,束缚也。 ○麇,丘陨反,注同。 吏诘之,御对曰:“痁作而伏。 ”痁,疟疾也。 ○诘,起吉反。 痁,诗占反。 疟,鱼略反。 卫大子祷曰:“曾孙蒯聩,敢昭告皇祖文王、周文王。 皇,大也。 ○祷,丁老反,一音丁报反。 [疏]“卫大”至“襄公”。 ○正义曰:礼于曾祖以上冒称曾孙。 此虽并告三祖,对文王、康叔称曾孙也。 《晋语》说此事于襄公之下,又有“昭考灵公”。 《国语》与传异者多矣,此下云“无作三祖羞”,是无昭考也。 烈祖康叔、烈,显也。 文祖襄公:继业守文,故曰文祖。 蒯聩,襄公之孙。 郑胜乱从,胜,郑声公名。 释君助臣,为从于乱。 晋午在难,午,晋定公名。 ○难,乃旦反,下注“为难”同。 不能治乱,使鞅讨之。 鞅,简子名。 蒯聩不敢自佚,备持矛焉。 戎右持矛。 ○佚音逸。 矛,亡侯反。 敢告无绝筋,无折骨,无面伤,以集大事,无作三祖羞。 集,成也。 ○筋,居银反。 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 ”不敢爱,故以祈祷。 [疏]“大命”至“敢爱”。 ○正义曰:上言“无绝筋、无折骨”,谓军之士众,无令损伤,以成大事。 此云“大命不敢请”者,谓巳之身命,不敢私请,苟以求生。 “佩玉不敢爱”,《尚书·金縢》称周公植璧秉珪以告大王、王季、文王,是祷请用玉也。 在军无珪璧,故以佩玉。 郑人击简子,中肩,毙于车中,毙,踣也。 ○中肩,丁仲反。 毙,婢世反,本亦作獘。 踣,蒲北反。 获其蜂旗。 蜂旗,旗名。 ○蜂,芳恭反。 大子救之以戈,郑师北,获温大夫赵罗。 罗无勇,故郑师虽北,犹获罗。 大子复伐之,郑师大败,获齐粟千车。 赵孟喜曰:“可矣。 ”赵孟,简子也。 喜大子前怯,今更勇。 ○复,扶又反。 傅叟曰:“虽克郑,犹有知在,忧未艾也。 ”傅叟,简子属也。 言知氏将为难,后竟有晋阳之患。 ○叟,素口反;又作叟。 有知,音智。 艾,鱼废反,又五盖反。 初,周人与范氏田,公孙尨税焉,尨,范氏臣,为范氏收周人所与田之税。 ○尨,武江反。 税,始锐反。 为,于伪反,下文“为其注”同。 赵氏得而献之。 得尨以献简子。 吏请杀之,赵孟曰:“为其主也,何罪? ”止而与之田。 还其所税。 及铁之战,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取蜂旗于子姚之幕下,献,曰:“请报主德。 ”追郑师,姚、般、公孙林殿而射,前列多死。 晋前列。 ○幕音莫。 姚、般,子姚、子般。 殿,丁电反。 射,食亦反。 赵孟曰:“国无小。 ”言虽小国,犹有善射者。 既战,简子曰:“吾伏弢呕血,弢,弓衣。 呕,吐也。 ○弢,吐刀反。 呕,本又作《口咎》,乌口反。 吐,他路反。 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 ”我功为上。 大子曰:“吾救主于车,退敌于下,我,右之上也。 ”邮良曰:“我两靷将绝,吾能止之,止,使不绝。 ○靷,以刃反。 我,御之上也。 ”驾而乘材,两靷皆绝。 材,横木。 明细小也。 传言简子不让下自伐。 [疏]“两靷”至“皆绝”。 ○正义曰:古之驾四马者,服马夹辕,其颈负轭,两骖在旁挽靷助之,《诗》所谓“阴靷鋈续”是也。 《说文》云:“靷,引轴也。 ”僖二十八年注云:“在胸曰靷。 ”然则此皮约马胸而引车轴也。 两靷将绝而能制焉,言其御之和也。 “驾而乘材”,材谓横地细小之木也。 乘小木而靷绝,示其将绝之验也。 吴泄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 师毕入,众知之。 元年,蔡请迁于吴,中悔,故因聘袭之。 ○泄,息列反,一音息引反,未详。 中,丁仲反。 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 杀驷以说吴,言不时迁,驷之为。 哭而迁墓。 将迁,与先君辞,故哭。 冬,蔡迁于州来。 【经】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故推齐使为兵首。 戚不称卫,非叛人。 ○曼音万。 为子,于伪反。)[疏]注“曼姑”至“叛人”。 正义曰:春秋行兵征伐,自非霸王之命,诸国共行,皆以主兵为首。 此围戚实出卫意,引齐使之助己,计应曼姑为首,而序在齐下者,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推齐使为兵首,故先书齐也。 《谷梁传》曰:“此卫事也,其先国夏何也? 子围父也。 ”是先儒及杜皆同《谷梁》之说也。 宋鱼石去而复入,据宋之彭城,襄元年经书“围宋彭城”,传曰:“非宋地,追书也。 于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 ”此蒯聩在戚,齐、卫围之,与围宋彭城事类同矣。 彭城称宋,此不称卫者,蒯聩据戚与辄争国,非是叛人,故不须系之卫也。 《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伯讨也。 此其为伯讨奈何? 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 辄者曷为者也? 蒯聩之子也。 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 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 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 曰:可。 其可奈何? 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 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其意言灵公废蒯聩,不用使之得国。 辄不以国与蒯聩,是灵公之命行于蒯聩也。 立为国君,是王事也;以国与父,是私事也。 不以国与父,是天子之命行于诸侯也。 如《公羊》之言,则辄义可以距父,围戚不为不义。 而杜言曼姑“知其不义”,则辄不合距父,意与《公羊》异者,据《左传》,公子郢让国不受,然后立辄。 然则辄之立也。 以周礼,无适子,则立适孙。 缘是以得立耳,非有灵公之命使立之也。 为辄之义,自可让而不受。 以巳是适孙,缘有可立之势,贪国以距父耳,非有灵公之命、天子之敕,使之距蒯聩也。 《论语》说此事云:“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 ’子贡曰:‘诺。 吾将问之。 ’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 ’曰:‘古之贤人也。 ’曰:‘怨乎? ’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乎? ’出曰:‘夫子不为也。 ’”孔子意不助辄,明是辄为不义,故曼姑自知不义,推齐为主。 夏,四月,甲午,地震。 无传。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 天火曰灾。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 无传。 鲁党范氏,故惧晋,比年四城。 启阳,今琅邪开阳县。 宋乐髡帅师伐曹。 无传。 ○髡,苦孙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 无传。 公子驷之党。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 无传。 不书名,未同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 无传。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 (中山,鲜虞。)夏,五月,辛卯,司铎火。 司铎,宫名。 ○铎,待洛反。 [疏]注“司铎宫名”。 ○正义曰:僖二十年,西宫灾,书之。 此不书者,西宫,公之西宫,亲近逼君,忽被天火,故重而书之。 此司铎虽是公小宫,在公宫之后,非君来往之急,又是人火,所以轻而不书。 或可举庙重以略之。 火逾公宫,桓、僖灾。 桓公、僖公庙。 [疏]“桓僖灾”。 ○正义曰:传言火,而经书灾者,司铎初被人火,火越宫而至庙。 以火逾宫,故以灾言之。 救火者皆曰顾府。 言常人爱财。 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于宫,敬叔,孔子弟子南宫阅。 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 御书,进于君者也。 使待命于宫。 ○阅音悦。 曰:“庀女,而不在,死。 ”庀,具也。 ○庀,匹婢反。 女音汝。 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景伯,子服何也。 宰人,冢宰之属。 以待命。 命不共,有常刑。 待求之命。 ○共音恭。 校人乘马,巾车脂辖,校人,掌马。 巾车,掌车。 乘马,使四匹相从,为驾之易。 ○校,户教反,注及下同。 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 辖,户瞎反,本又作辖,同。 为,于伪反。 易,以豉反。 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 国有火灾,恐有变难,故慎为备。 ○难,乃旦反。 济濡帷幕,郁攸从之。 郁攸,火气也。 濡物于水,出用为济。 ○济,子细反,又子礼反,注同。 帷,位悲反。 幕音莫。 攸音由。 蒙葺公屋,以濡物冒覆公屋。 ○葺,七入反,一音子入反。 自大庙始,外内以悛。 悛,次也。 先尊后卑,以次救之。 ○悛,大全反。 助所不给。 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 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 乘车,公车。 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象魏,门阙。 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 命藏象魏,《周礼》,正月县教令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之,故谓其书为象魏。 ○县音玄。 [疏]注“周礼”至“象魏”。 正义曰:《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 浃日而敛之。 ”郑玄云:“正月,周之正月。 吉,谓朔日。 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于天下,至正岁又书而县于象魏,使万民观焉。 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 郑众云:‘从甲至甲,谓之浃日,凡十日。 ’”其《地官》、《夏官》、《秋官》皆有此言:《地官》云:“布教县教象”;《夏官》云:“布政县政象”;《秋官》云:“布刑县刑象。 ”各县所掌之事为异,其文悉同。 唯《春官》不县者,以礼法一颁,百事皆足,不可又县,故不县之。 杜总彼意言“县教令之法”,彼所县者皆是教令之事故也。 由其县于象魏,故谓其书为象魏,命藏其书也。 彼言朔日县之,十日即敛之,则救火之时,其书久巳藏矣。 而此立象魏之外,方始命藏此书者,象魏是县书之处,见其处而念及其书,非始就县处敛藏之。 曰:“旧章不可亡也。 ”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 ”槐,富父终生之后。 沈,汁也。 言不备而责办,不可得。 ○父音甫。 槐音怀。 官办,办具之办,注并同。 拾音十。 沈,尺审反;北土呼汁为沈。 于是乎去表之槁,表,表火道。 风所向者,去其槁积。 ○去,起吕反,注同。 槁,古老反,注同。 向,许亮反。 积,子赐反。 道还公宫。 开除道,周匝公官,使火无相连。 ○还,本又作环,户关反,又音患,注同。 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 ”言桓、僖亲尽而庙不毁,宜为天所灾。 [疏]注“言桓”至“所灾”。 ○正义曰:礼,诸侯亲庙四焉,高祖之父,即当毁其庙。 计桓之于哀,八世祖也,僖,六世祖也,亲尽而庙不毁,言其宜为天所灾也。 所以不毁者,服虔云:“季氏出桓公,又为僖公所立,故不毁其庙。 ”其意或然。 《公羊传》曰:“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 复立也。 曷为不言其复立? 《春秋》见者不复见也。 何以不言及? 敌也。 ”其意言哀公更立之,不可通于《左氏》,故以为元不毁耳。 服虔又云:“俱在迭毁,故不言及。 ”杜无说,或当同时灾。 无先后,故不言及。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刘氏,周卿士。 范氏,晋大夫。 苌弘事刘文公,为之属大夫。 故周与范氏。 赵鞅以为讨。 责周与范氏。 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 终违天之祸。 [疏]“苌弘”至“苌弘”。 ○正义曰:文公以定四年卒也,为之属大夫,谓当昭公之世也。 此时文公已卒,苌弘知政。 以已先事刘子,刘氏又与范氏亲,既握国权,遂与范氏。 故周人杀之,以说于晋。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 正常,桓子之宠臣,欲付以后事,故敕令勿从巳死。 ○令,力呈反。 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南孺子,季桓子之妻。 言若生男,告公而立之。 ○孺,如住反。 女也,则肥也可。 ”肥,康子也。 季孙卒,康子即位。 既葬,康子在朝。 在公朝也。 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 ’今生矣,男也,敢告。 ”遂奔卫。 康子请退。 退,辟位也。 公使共刘视之,共刘,鲁大夫。 ○共音恭。 则或杀之矣。 乃讨之。 讨杀者。 召正常,正常不反。 畏康子也。 传备言季氏家事。 [疏]“召正常正常不反”。 ○正义曰:服虔云:“召而问儿死意。 ”然则儿于正常去后始死,死非正常得知,召之复何所问也? 当欲问不立康子之意,故正常畏康子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 范、中行所在。 荀寅伐其郛,伐其北郭围。 ○郛,芳夫反。 使其徒自北门入,已犯师而出。 荀寅使在外救已之徒击赵氏,围之北门,因外内攻得出。 [疏]“荀寅”至“而出”。 ○正义曰:荀寅从内伐其北郭之郛,又使其救已之徒,自外伐围郛之北门而入,因外内攻,故得出也。 癸丑,奔邯郸。 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 恶范氏而杀其族,言迁怒。 ○恶,乌路反,注同。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 (贱者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贱盗也。 ○盗杀,申志反。 蔡侯申,今本皆如此。 案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 今昭侯是其玄孙,不容与高祖同名,未详何者误也。)[疏]“蔡侯申”。 ○正义曰: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 《蔡世家》云:文侯申生景侯固,固生灵侯般,般生隐大子。 今昭侯申是隐大子之子。 杜《世族谱》亦然。 计昭侯是文侯玄孙,乃与高祖同名,周人以讳事神,二申必有误者,俱是经文,未知孰误。 ○注“贱者”至“盗也”。 ○正义曰:公孙辰、公孙姓、公孙霍虽并是弑君之党,而非弑君之首,首是公孙翩。 翩贱,故称盗。 不言弑其君者,贱此盗也。 盗贱,不得有其君,故以盗为文,不得言弑其君。 蔡公孙辰出奔吴。 弑君贼之党,故书名。 葬秦惠公。 无传。 宋人执小邾子。 无传。 邾子无道于其民,故称人以执。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 皆弑君党。 ○姓音生,又作生,或一音性。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 晋耻为楚执诸侯,故称人以告,若蛮子不道于其民也。 赤本属楚,故言归。 ○耻为,于伪反。 城西郛。 无传。 鲁西郭,备晋也。 六月,辛丑,亳社灾。 无传。 天火也。 亳社,殷社,诸侯有之,所以戒亡国。 ○亳,步各反。 [疏]注“天火”至“亡国”。 ○正义曰:传例曰“天火曰灾”,知天火也。 殷有天下,作都于亳,故知亳社,殷社也。 盖武王伐纣,以其社班赐诸侯,使各各立之,所以戒亡国也。 其社有屋,故火得焚之。 《公羊传》曰:“蒲社者何? 亡国之社也。 社者,封也,其言灾何? 亡国之社盖掩之,掩其上而柴其下。 ”《谷梁传》曰:“亳社者,亳之社也。 亳,亡国也。 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 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 ”说者以为立亳社于庙斗之外,以为屏蔽,使人君视之而致戒也。 《左传》称“间于两社”,事当为然。 《郊特牲》亦云,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故灾其屋也。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 无传。 同盟于皋鼬。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 无传。 乱故,是以缓。 葬滕顷公。 无传。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 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承音惩,盖楚言。 ○惩,直升反。)[疏]注“承音惩盖楚言”。 ○正义曰:惩创往年之迁,恐其更复迁徙。 承、惩音相近,盖是楚人之言,声转而字异耳。 公孙翩逐而射之,入于家人而卒。 翩,蔡大夫。 ○翩音篇。 射,食亦反,下同。 [疏]“入于家人而卒”。 ○正义曰:言“将如吴”,巳适吴矣,翩在路逐而杀之,遂入于凡人之家。 言此者,说其非理之意。 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 翩以矢自守其门。 文之锴后至,锴,蔡大夫。 ○锴音楷,又音皆,又客骇反。 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 ”并行如墙俱进。 ○并,步顶反。 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 锴遂杀之。 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 盱,即霍也。 ○中,丁仲反。 肘,竹九反。 盱,况于反。 夏,楚人既克夷虎,夷虎,蛮夷叛楚者。 乃谋北方。 左司马眅、申公寿余、叶公诸梁致蔡于负函,三子,楚大夫也。 此蔡之故地人民,楚因以为邑。 致之者,会其众也。 ○眅,普版反,《字林》匹奸反。 叶,始涉反。 函音咸。 致方城之外于缯关。 负函、缯关皆楚也。 ○缯,才陵反。 曰:“吴将溯江入郢,逆流曰溯。 ○溯音素。 郢,以井反,又以政反。 将奔命焉。 ”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 伪辞当备吴,夜结期,明日便袭梁、霍,使不知之。 梁,河南梁县西南故城也。 南梁有霍阳山,皆蛮子之邑也。 单浮余围蛮氏,蛮氏溃。 浮余,楚大夫。 ○单音善。 溃,户内反。 蛮子赤奔晋阴地。 阴地,河南山北自上雒以东至陆浑。 ○浑,户门反。 司马起丰、析与狄戎,楚司马眅也。 析县属南乡郡,析南有丰乡,皆楚邑。 发此二邑人及戎狄。 ○析,星历反,注同。 以临上雒。 左师军于菟和,菟和山在上雒东也。 ○菟音徒。 右师军于仓野,苍野在上雒县。 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命大夫,别县监尹。 ○监,古衔反。 [疏]注“命大”至“监尹”。 ○正义曰:阴地者,河南山北东西横长其间非一邑也。 若是典邑大夫,则当以邑冠之,乃言“阴地之命大夫”,则是特命大夫,使总监阴地,故以为别县监尹也。 以其去国遥远,别为置监。 楚官称尹,故以尹言之。 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 若将不废,寡君之原也。 不然,将通于少习以听命。 ”少习,商县武关也。 将大开武关道以伐晋。 ○少,诗照反,又如字。 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于楚? 必速与之! ”未宁,时有范、中行之难。 ○难,乃旦反。 士蔑乃致九州之戎,九州戎在晋阴地陆浑者。 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少许蛮子。 且将为之卜。 卜城。 ○为,于伪反,下注同。 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 今丹水县北三户亭。 ○畀,必利反,与也。 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楚复诈为蛮子作邑,立其宗主。 ○复,扶又反。 而尽俘以归。 秋,七月,齐陈乞、弦施、卫宁跪救范氏。 陈乞,僖子。 弦施,弦多。 ○跪,其委反。 庚午,围五鹿。 五鹿,晋邑。 九月,赵鞅围邯郸。 冬,十一月,邯郸降。 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 临,晋邑。 ○降,户江反。 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堕临。 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于、壶口。 八邑,晋也。 栾在赵国平棘县西北。 鄗即高邑县也。 路县东有壶口关。 ○堕,许规反。 邢音刑。 任音壬。 栾,力官反。 鄗,呼洛反;郭璞《三苍解诂》音臛;《字林》,火沃反;韦昭,呼告反;阚骃云,读硗确,同。 骃音止。 盂音于。 [疏]“遂堕临”。 ○正义曰:稷初奔临,欲据临距国。 今弦施逆稷,故纳之他邑。 以临险固,故毁之。 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 晋邑也。 今赵国柏人县也。 弦施与鲜虞会也。 【经】五年,春,城毗。 (无传。 备晋也。 ○毗,频夷反。)夏,齐侯伐宋。 无传。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 再同盟也。 ○杵,昌吕反。 臼,求又反。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庄公而立杵臼,昭二十八年,盟于𫑘陵,定四年于皋鼬,是再同盟也。 昭三十二年,大夫盟于狄泉,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数也。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 无传。 【传】五年,春,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 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 (为柏人宰也。 昭子,范吉射也。 ○恶,乌路反,下同。 柳,良久反。)昭子曰:“夫非而雠乎? ”对曰:“私雠不及公,(公家之事也。 ○夫音扶。)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 ”及范氏出,(出柏人奔齐。 ○好,呼报反。 去,起吕反。)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 我将止死,主生授我矣,(授我死节。)吾不可以僣之。 ”遂死于柏人。 (为吉射距晋战死。 ○僣,子念反,后同。 为,于伪反。)夏,赵鞅伐卫,范氏之故也,遂围中牟。 卫助范氏故也。 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 燕姬,景公夫人。 不成,未冠也。 ○燕,于贤反。 冠,古唤反。 诸子鬻姒之子荼嬖,诸子,庶公子也。 鬻姒,景公妾。 荼,安孺子。 ○鬻音育。 姒音似。 荼音舒,又音徒,又丈加反。 嬖,必计反。 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言于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大子,若之何? ”公曰:“二三子间于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乐,何忧于无君? ”景公意欲立荼而未发,故以此言塞大夫请。 ○长,丁丈反。 闲音闲,又音闲厕之间,又如字。 疢,敕觐反,本或作疹,乃结反。 乐音洛。 [疏]“间于”至“无君”。 ○正义曰:公谓群臣云,若间暇于忧虞,谓国无忧虞事得间暇,则恐有疾疢,不得饮乐。 今既无忧虞,又无疾疢,亦且谋乐,何忧乎无君? 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惠子,国夏。 昭子,高张。 置群公子于莱。 莱,齐东鄙邑。 ○置,之豉反。 群,或作诸。 莱音来。 秋,齐景公卒。 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奔卫,公子锄、公子阳生来奔。 皆景公子在莱者。 ○黔,巨廉反,又音琴。 锄,仕居反。 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 ”师,众也。 党,所也。 之,往也。 称谥,盖葬后而为此歌,哀群公子失所。 ○与音预,下同。 埋,亡皆反。 [疏]注“师众”至“失所”。 ○正义曰师,众;之,往,《释诂》文也。 《周礼》,五百家为党,言其共居一所,故以党为名。 是党为所也。 经书“闰月,葬齐景公”,《长历》闰十一月,礼,葬乃有谥,此歌称谥,明是葬后。 传言“冬十月”者,记公子出奔之月。 其莱人之歌,在公子出奔之后。 杜以文承十月之下,故云“盖”耳。 《公羊》以为“丧以闰数”,谓通数闰月。 《谷梁》云“不正其闰也”,谓丧事不数。 左氏无传,未知所从。 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于其庭。 郑人恶而杀之。 子思曰:“《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 ’子思,子产子国参也。 《诗·大雅》。 攸,所也。 塈,息也。 ○侈,昌氏反,又尺氏反。 恶,乌路反。 解,佳卖反。 塈音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塈”。 ○正义曰:《诗·大雅·嘉乐》之篇也。 言在上者不解惰于其位,民之所以得安息。 驷秦弃位僣上,是惰于位也。 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 《商颂》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 ’”僣,差也。 滥,溢也。 皇,暇也。 言驷秦违《诗》、《商颂》,故受祸。 ○鲜,息浅反。 滥,力暂反。 溢音逸。 [疏]“商颂”至“多福”。 ○正义曰:《商颂·殷武》之篇。 歌成汤之德,不僣差,不滥溢,不敢怠惰而自暇,以此之故,上天命以多福也。 《诗》于“怠皇”之下,更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传言“命以多福”,不复具引《诗》文,取其意而言之也。 杜云:“违《诗》、《商颂》”,上言《诗》,下言《颂》,以驷秦于此二诗皆违,故言违《诗》与《商颂》。 发布时间:2026-03-11 10:08:23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