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周易正义》 上经需传卷二 内容: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坤,贞之所利,利于牝马也。 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牝焉,顺之至也。 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于「牝马之贞」。 [疏]「坤:元、亨,利牝马之贞」。 ○正义曰:此一节是文王于坤卦之下陈坤德之辞。 但干、坤合体之物,故干后次坤,言地之为体,亦能始生万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与干同也。 「利牝马之贞」者,此与干异。 干之所贞,利于万事为贞,此唯云「利牝马之贞」,「坤」是阴道,当以柔顺为贞正,借柔顺之象,以明柔顺之德也。 牝对牝为柔,马对龙为顺,还借此柔顺以明柔道,故云「利牝马之贞」。 「牝马」,外物自然之象,此亦圣人因「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自然之德以垂教也。 不云牛而云马者,牛虽柔顺,不能行地无疆,以见「坤」广生之德,马虽比龙为劣,所而亦能广远,象地之广育。 ○注「至顺而后乃亨」至「唯利于牝马之贞」。 ○正义曰:「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于牝马之贞」者,案:牝马是至顺,「牝马」在「元亨」之下,在「贞」之上,应云至顺而后乃贞。 今云「至顺而后乃亨」,倒取上文者,辅嗣之意,下句既云「牝马之贞」,避此「贞」文,故云「乃亨」。 但亨、贞相将之物,故云至顺之「贞」,亦是至顺之「亨」。 此「坤」德以牝马至顺乃得贞也。 下文又云「东北丧朋」,去阴就阳,乃得贞吉。 上下义反者,但易含万象,一屈一伸。 此句与「干」相对,不可纯刚敌「干」,故「利牝马」。 下句论凡所交接,不可纯阴,当须刚柔交错,故「丧朋吉」也。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西南致养之地,与「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 东北反西南者也,故曰「丧朋」。 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于反类,而后获安贞吉。 [疏]「君子有攸往」至「安贞吉」。 ○正义曰:「君子有攸往」者,以其柔顺利贞,故君子利有所往。 「先迷后得,主利」者,以其至柔,当待唱而后和。 凡有所为,若在物之先即迷惑,若在物之后即得主利,以阴不可先唱,犹臣不可先君,卑不可先尊故也。 「西南得朋」者,此假像以明人事。 西南坤位,是阴也,今以阴诣阴乃得朋,俱是阴类,不获吉也。 犹人既怀阴柔之行,又向阴柔之方,是纯阴柔弱,故非吉也。 「东北丧朋,安贞吉」者,西南既为阴,东北反西南,即为阳也。 以柔顺之道,往诣于阳,是丧失阴朋,故得安静贞正之吉,以阴而兼有阳故也。 若以人事言之,象人臣离其党而入君之朝,女子离其家而入夫之室。 庄氏云:「'先迷后得主利'者,唯据臣事君也。 得朋、丧朋,唯据妇适夫也」。 其褊狭,非复弘通之道。 ○注「西南致养之地」至「后获安贞吉」。 ○正义曰:坤位居西南。 《说卦》云:「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坤」既养物,若向西南,「与坤同道」也。 「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于反类,而后获安贞吉」者,若二女同居,其志不同,必之于阳,是之于反类,乃得吉也。 凡言朋者,非唯人为其党,性行相同,亦为其党。 假令人是阴柔而之刚正,亦是离其党。 《彖》曰:至哉坤元! 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 地之所以得「无疆」者,以卑顺行之故也。 干以龙御天,坤以马行地。 [疏]「《彖》曰」至「行合无疆」。 ○正义曰:「至哉坤元」至「德合无疆」,此五句总明坤义及二德之首也。 但「元」是坤德之首,故连言之,犹干之「元」德,与干相通共文也。 「至哉坤元」者,叹美坤德,故云「至哉」。 「至」谓至极也,言地能生养至极,与天同也。 但天亦至极,包笼\于地,非但至极,又大于地。 故《干》言「大哉」,《坤》言「至哉」。 「万物资生」者,言万物资地而生。 初禀其气谓之始,成形谓之生。 「干」本气初,故云「资始」,「坤」据成形,故云「资生」。 「乃顺承天」者,「干」是刚健能统领于天,「坤」是阴柔以和顺承平于天。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者,以其广厚,故能载物,有此生长之德,合会无疆。 凡言「无疆」者,其有二义,一是广传无疆,二是长久无疆也。 自此已上,论「坤元」之气也。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者,包含以厚,光著盛大,故品类之物,皆得亨通。 但「坤」比「元」,即不得大名,若比众物,其实大也,故曰「含弘光大」者也。 此二句释「亨」也。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者,以其柔顺,故云「地类」,以柔顺为体,终无祸患,故「行地无疆」不复穷已。 此二句释「利贞」也。 故上文云「利牝马之贞」是也。 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地也者,形之名也。 「坤」也者,用地者也。 夫用雄必争,二主必危,有地之形,与刚健为耦,而以永保无疆,用之者不亦至顺乎? 若夫行之不以「牝马」,利之不以「永贞」,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 [疏]「柔顺利贞」至「应地无疆」。 ○正义曰:「柔顺利贞,君子攸行」者,重释「利贞」之义,是君子之所行,兼释前文「君子有攸往」。 「先迷失道」者,以阴在是之先,失其为阴之道。 「后顺得常」者,以阴在物之后,阳唱而阴和,人得「主利」,是「后顺得常」。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者,以阴而造坤位,是乃与类俱行。 「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者,以阴而诣阳,初虽离群,乃终久有庆善也。 「安贞之吉,应地无疆」者,安谓安静,贞谓贞正,地体安静而贞正,人若得静而能正,即得其吉,应合地之无疆,是庆善之事也。 ○注「行之不以牝马」至「求安难矣」。 ○正义曰:「行之不以牝「马」,牝马谓柔顺也。 「利之不以永贞」,永贞谓贞固刚正也,言坤既至柔顺,而利之即不兼刚正也。」方而又刚「者,言体既方正,而性又刚强,即太刚也。 所以须「牝马」也。 「柔而又圆」者,谓性既柔顺,体又圆曲,谓太柔也,故须「永贞」也。 若其坤无牝马,又无永贞,求安难矣。 云「永贞」者,是下「用六」爻辞也。 「东北丧朋」,去阴就阳,是利之永贞。 《象》曰:地势坤。 地形不顺,其势顺。 [疏]正义曰:地势方直,是不顺也。 其势承天,是其顺也。 君子以厚德载物。 [疏]正义曰:君子用此地之厚德容载万物。 言「君子」者,亦包公卿诸侯之等,但「厚德载物」,随分多少,非如至圣载物之极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 始于履霜,至于坚冰,所谓至柔而动也刚。 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 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 [疏]「初六:履霜,坚冰至」。 ○正义曰:初六阴气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 义所谓阴道,初虽柔顺,渐渐积著,乃至坚刚。 凡易者象也,以物象而明人事,若《诗》之比喻也。 或取天地阴阳之象以明义者,若《干》之「潜龙」,「见龙」,《坤》之「履霜坚冰」,「龙战」之属是也。 或取万物杂象以明义者,若《屯》之六三「即鹿无虞」,六四「乘马班如」之属是也。 如此之类,《易》中多矣。 或直以人事,不取物象以明义者,若《干》之九三「君子终日干干」,《坤》之六三「含章可贞」之例是也。 圣人之意,可以取象者则取象也,可以取人事者则取人事也。 故《文言》注云:「至于九三,独以君子为目者何也?」「干干夕惕,非龙德也」。 故以人事明之,是其义也。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 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疏]「《象》曰履霜坚冰」至「至坚冰也」。 ○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于乱先圣正经之辞。 及至辅嗣之意,以为「象」者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故分爻之《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犹如元凯注《左传》分经之年,与传相附。 「阴始疑也」者,释「履霜」之义,言阴气始凝,结而为霜也。 「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者,驯犹狎顺也。 若鸟兽驯狎然。 言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也。 褚氏云:「履霜者,从初六至六三。 坚冰者,从六四至上六。」阴阳之气无为,故积驯履霜,必至于坚冰。 以明人事有为,不可不制其节度,故于履霜而逆以坚冰为戒,所以防渐虑微,慎终于始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居中得正,极于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 [疏]「六二」至「无不利」。 正义曰:《文言》云:「直其正也」。 二得其位,极地之质,故亦同地也。 俱包三德,生物不邪,谓之直也。 地体安静,是其方也。 无物不载,是其大也。 既有三德极地之美,自然而生,不假修营,故云「不习无不利」。 物皆自成,无所不利,以此爻居中得位,极于地体故,尽极地之义。 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亦当如地之所为。 注「居中得正」。 ○正义曰:「居中得正,极于地质」者,质谓形质,地之形质直方又大,此六二「居中得正」,是尽极地之体质也。 所以「直」者,言气至即生物,由是体正直之性。 其运\动生物之时,又能任其质性,直而且方,故《象》云:「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动而直方,任其质也。 [疏]「《象》曰」至「直以方也」。 ○正义曰:言六二之体,所有兴动,任其自然之性,故云「直以方」也。 ○注「动而直方」。 正义曰:是质以直方,动又直方,是质之与行,内外相副。 物有内外不相副者,故《略例》云「形躁好静,质柔爱刚」,此之类是也。 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疏]正义曰:言所以不假修习,物无不利,犹地道光大故也。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三处下卦之极,而不疑于阳,应斯义者也。 不为事始,须唱乃应,待命乃发,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贞」也。 有事则从,不敢为首,故曰「或从王事」也。 不为事主,顺命而终,故曰「无成有终」也。 [疏]「六三」至「无成有终」。 ○正义曰:「含章可贞」者,六三处下卦之极,而能不被疑于阳。 章,美也。 既居阴极,能自降退,不为事始,唯内含章美之道,待命乃行,可以得正,故曰「含章可贞」。 「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者,言六三为臣,或顺从于王事,故不敢为事之首,主成于物,故云「无成」。 唯上唱下和,奉行其终,故云「有终」。 ○注「三处下卦之极」。 ○正义曰:「三处下卦之极」者,欲见三虽阴爻,其位尊也。 「不疑于阳」者,阴之尊极,将与阳敌,体必被阳所忌。 今不被疑于阳言阳,不害也。 「应斯义」者,斯,此也,若能应此义,唯行「含章可贞」已下之事,乃应斯义。 此爻全以人事明之。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知虑光大,故不擅其美。 [疏]「《象》曰」至「知光大也」。 ○正义曰:「含章可贞,以时发」者,夫子释「含章」之义,以身居阴极,不敢为物之首,但内含章美之道,待时而发,是「以时发也」。 「或从王事,知光大」者,释「无成有终」也。 既随从王事,不敢主成物始,但奉终而行,是知虑光大,不自擅其美,唯奉于上。 六四:括囊,无咎地誉。 处阴之卦,以阴居阴,履非中位,无「直方」之质,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括结否闭,贤人乃隐。 施慎则可,非泰之道。 [疏]「六四」至「无誉」。 ○正义曰:括,结也。 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知也。 闭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 功不显物,故曰「无誉」。 不与物忤,故曰「无咎」。 ○注「不造阳事」至「非泰之道」。 ○正义曰:「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者,六三以阴居阳位,是造为阳事,但不为事始,待唱乃行,是阳事犹在,故云「含章」,章即阳之美也。 今六四以阴处阴,内无阳事,是「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当「括结否闭」之时,是「贤人乃隐」,唯施谨慎则可,非通泰之道也。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疏]正义曰:「慎不害」者,释所以「括囊无咎」之义。 曰其谨慎,不与物竞,故不被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 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 「坤」为臣道,美尽于下。 夫体无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 以柔顺之德,处于盛位,任夫文理者也。 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也。 极阴之盛,不至疑阳,以「文在中」,美之至也。 [疏]「六五黄裳元吉」。 ○正义曰:黄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饰,「坤」为臣道,五居君位,是臣之极贵者也。 能以中和通于物理,居于臣职,故云「黄裳元吉」。 元大也。 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 ○注「黄中之色」。 ○正义曰:「黄,中之色,裳,下之饰」者,《左氏o昭十二年传》文也。 裳,下之饰,则上衣比君,下裳法臣也。 「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以体无刚健,是非用威武也。 以内有文德,通达物理,故象云「文在中」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用黄裳而获元吉,以「文在中也」。 [疏]正义曰:释所以「黄裳元吉」之义,以其文德在中故也。 既有中和,又奉臣职,通达文理,故云文在其中,言不用威武也。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 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 [疏]「上六」至「其血玄黄」。 ○正义曰:以阳谓之龙,上六是阴之至极,阴盛似阳,故称「龙」焉。 「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即《说卦》云「战乎干」是也。 战于卦外,故曰「于野」。 阴阳相伤,故「其血玄黄」。 ○注「盛而不已」。 ○正义曰:「盛而不己,固阳之地」者,固为占固,阴去则阳来,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用六:利永贞。 用六之利,「利永贞」也。 [疏]正义曰:「用六,利永贞」者,此坤之六爻裛辞也。 言坤之所用,用此众爻之六,六是柔顺,不可纯柔,故利在永贞。 永,长也。 贞,正也。 言长能贞正也。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能以永贞大终者也。 [疏]正义曰:「以大终」者,释「永贞」之义,既能用此柔顺,长守贞正,所以广大而终也。 若不用永贞,则是柔而又圆,即前注云「求安难」矣。 此「永贞」即坤卦之下「安贞吉」是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 动之方直,不为邪也。 柔而又圆,消之道也。 其德至静,德必方也。 [疏]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一节,明坤之德也。 自「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节也,分释六爻之义。 「坤至柔而动也刚」者,六爻皆阴,是至柔也。 体虽至柔而运\动也刚,柔而积渐,乃至坚刚,则上云「履霜坚冰」是也。 又地能生物,初虽柔弱,后至坚刚而成就。 「至静而德方」者,地体不动,是「至静」。 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 「坤」道其顺乎? 承天而时行! [疏]正义曰:「后得主而有常」者,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也。 此阴之恒理,故云「有常」。 「含万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辞含弘光大,言含养万物而德化光大也。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者,言「坤」道柔顺,承奉于天,以量时而行,即不敢为物之先,恒相时而动。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臣? 其君,子? 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 《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疏]「积善之家」至「盖言顺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初六爻辞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欲明初六其恶有渐,故先明其所行善恶事,由久而积渐,故致后之吉凶。 「其所由来者渐矣」者,言? 君? 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祸患所从来者积渐久远矣。 「由辩之不早辩」者,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欲辩明之事,不早分辩故也。 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恶。 「盖言顺」者,言此「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致此? 害。 称「盖」者是疑之辞。 凡万事之起,皆从小至大,从微至著,故上文善恶并言,今独言? 君? 父有渐者,以阴主柔顺,积柔不已,乃终至祸乱,故特于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阴为? 害,故寄此以明义。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疏]「直其正也」至「所行也」。 ○正义曰:此一节释六二爻辞。 「直其正」者,经称直是其正也。 「方其义」者,经称方是其义也。 义者,宜也,于事得宜,故曰义。 「君子敬以直内」者,覆释「直其正」也。 言君子用敬以直内,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理。 「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各以方正,然即前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下云「义以方外」,即此应云「正以直内」。 改云「敬以直内」者,欲见正则能敬,故变「正」为「敬」也。 「敬义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义,以接于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也。 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则所行不须疑虑,故曰「不疑其所行」。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疏]「阴虽有美」至「有终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三爻辞,言「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者,释「含章可贞」之义也。 言六三之阴,虽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从王事,不敢为主先成之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于尊,下顺于上也。 「地道无成,而代有终」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 《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疏]「天地变化」至「盖言谨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六四爻辞。 「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 「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 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故贤人隐属天地闭也。 「盖言谨」者,谨谓谨慎,盖言贤人君子于此之时须谨慎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疏]「君子」至「美之至也」。 ○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五爻辞也。 「黄中通理」者,以黄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职,是通晓物理也。 「正位居体」者,居中得正,是正位也;处上体之中,是居体也。 黄中通理,是「美在其中」。 有美在于中,必通畅于外,故云「畅于四支」。 四支犹人手足,比于四方物务也。 外内俱善,能宣发于事业。 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美莫过之,故云「美之至」也。 阴疑于阳必战。 辩之不早,疑盛乃动,故「必战」。 [疏]正义曰:此一节明上六爻辞。 「阴疑于阳,必战」者,阴盛为阳所疑,阳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故「必战」也。 为其嫌于无阳也,为其嫌于非阳而战。 故称「龙」焉。 [疏]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故称「龙」以明之。 犹未离其类也,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 故称「血」焉。 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 [疏]正义曰:言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离其阳类,故为阳所伤而见成也。 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疏]正义曰:释「其血玄黄」之义。 庄氏云:「上六之爻,兼有天地杂气,所以上六被伤,'其血玄黄'也。 天色玄,地色黄,故血有天地之色。」今辅嗣注云「犹与阳战而相伤」,是言阴阳俱伤也。 恐庄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也。 发布时间:2026-03-11 10:29:48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4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