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春秋公羊传注疏》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内容: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 王人者何? 微者也。 曷为序乎诸侯之上? 先王命也。 (衔王命会诸侯,诸侯当北面受之,故尊序于上。 时桓公德衰,宁之盟常会者不至,而陈、郑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 ○洮,他刀反。)[疏]注“宁”至“不至”。 ○解云:在上七年传也。 其常会者不至,正以卫侯、许男巳下不至也。 ○注“而陈”至“世子”。 ○解云:即世子款、世子华之属是也。 郑伯乞盟。 乞盟者何? 处其所而请与也。 (以不序也。)[疏]“乞盟者何”。 ○解云:正以盟是常事,自应得与今而言乞,故执不知问。 其处其所而请与奈何? 盖酌之也。 (酌,挹也。 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 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 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 ○遣使,所吏反,下“录使”同。)[疏]注“不盟不为大恶”。 ○解云:知非大恶者,正以郑伯不贬不绝故也。 若其是大恶,宜如陈佗之贬爵而书名也。 知古者不盟者,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夏,狄伐晋。 秋,七月,于太庙,用致夫人。 用者何? 用者不宜用也。 致者何? 致者不宜致也。 用致夫人,非礼也。 (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 礼,夫人始见庙,当特祭,而因诸公庙见,欲以省烦劳,不谨敬,故讥之。 不日者,下用失礼明。 ○大,音泰。 始见,贤遍反,下同。 省,所景反。)[疏]“用者何”。 ○解云:欲言失礼,而经不明;欲言得礼,而文言用,故执不知问。 ○“致者何”。 ○解云:见夫见庙礼当特祭,而言致,故执不知问。 ○注“礼夫”至“特祭”。 ○解云:正以三月见庙,见庙期限,明其不得因事为之,故知然也。 ○注“不日”至“礼明”。 ○解云:正以隐五年“考仲子之宫”下,注云“失礼鬼神例日”。 然则此亦失礼,而不书日,故知用在庙下,失礼已明,不劳举日也。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 贬,曷为贬? (据夫人姜氏入不贬。)[疏]注“据夫”至“不贬”。 ○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是也。 讥以妾为妻也。 (以逆不书,入庙当称妇姜,而称夫人者,夫人当坐篡嫡也。 妾之事嫡,犹臣之事君同。 ○篡嫡,初患反;下音的,下同。)[疏]“以逆”至“不书”。 ○解云:欲道传家知以妾为妻者,正以初逆不书,与桓、庄之属夫人文异故也。 ○“入庙当”至“嫡也”。 ○解云:言入庙当称妇者,正以妇者,服也,对舅姑服从之辞也。 今而称夫人,作不服之称,明其有篡嫡之心,欲得为夫人,是以称之曰夫人,见其当有篡嫡之罪矣。 犹如桓、宣篡弑得即位,是以《春秋》亦如其意,书其即位,明其本意耳。 ○注“妾之事嫡,犹臣之与君同”。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妾之篡嫡欲得为夫人,而《春秋》书之曰夫人,犹如臣子篡君欲得即位,而《春秋》亦书其即位之义矣。 其言以妾为妻奈何? 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 (以不致楚女,及夫人至皆不书也。 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致父母辞言致。 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立也。 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疏]注“僖公”至“为媵”。 ○解云:《春秋说》文。 ○注“故从”至“言致”。 ○解云:即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 ○注“起齐”至“书也”。 ○解云:皆欲道若齐女未至,而已胁鲁之时,可以书其至。 今先致其女,乃后胁鲁为夫人,其初至之时乃为媵妾,是以不得书其至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惠王也。)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 何以不书葬? 为襄公讳也。 (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使若非背殡也。 ○说,音悦。 为襄,于伪反,下注“为天”、“为桓”皆同。)[疏]“何以不书葬”。 解云:正以隐十一年“公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彼注云“据庄公书葬”。 然则彼巳有解,故不重释。 ○注“襄公”至“周公”。 ○解云:在下经文。 ○注“后有”至“殡也”。 ○解云:即下十八年传云“曷为不使齐主之? 与襄公之征齐也”,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为齐之文也。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 宰周公者何? 天子之为政者也。 (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 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其任也。 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尸柩之前,故不名。 ○恶不,乌路反。 胜,音升。)  [疏]“宰周公者何”。 ○解云:欲言三公,而文加宰;欲言卿士,经书周公,故执不知问。 ○注“宰犹治也”。 ○解云:正以宰者,和治之名,得为治事之义。 ○注“而下”至“其任也”。 ○解云:如此注者,欲决上五年首戴之会,总序诸侯,乃言会王世子。 若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于此,会而会之然也。 今此宰周公,文与彼异,故知下为诸侯所会。 ○注“宋未葬”至“不名”。 ○解云:庄三十二年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 然则宋未葬,宜称子某,而章称子者,非尸柩之前,无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义。 知宋未葬者,正以宋公之卒在上三月,下有七月之文,当此之时未满五月,是以知其未葬。 若然,案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传云“忽何以名”,注云“据宋子既葬称子”者,正以其非居尸柩前,故作既葬之称,非谓葬讫。 其说在彼。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此未人,何以卒? (据杞叔姬不卒。)[疏]“此未人,何以卒”。 ○解云:正以文无所系,知其未人。 ○注“据杞叔姬不卒”。 解云:宜作伯姬字,即庄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注云“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 此未人,何以卒乎? 故难之也。 案《春秋》之内,唯有“杞叔姬来归”,成八年冬,“杞叔姬卒”,更无叔姬不卒之事,故如此解。 许嫁矣。 妇人许嫁,字而笄之。 (字者,尊而不泄,所以远别也。 笄者,簪也,所以系持发,象男子饰也。 服此者,明系属于人,所以养贞一也。 《婚礼》曰:“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 ”○笄,古兮反。 泄,息列反。 别,被列反。 簪,庄林反。)[疏]注“字者”至“远别也”。 ○解云:正以字尊于名,故言尊而不泄。 所以远别者,正以内之公子为大夫者,卒皆称名;而内女许嫁,卒而称字者,所以远别之故也。 ○注“婚礼曰”至“称字”。 ○解云:《士婚礼记》文。 彼注云“许嫁,巳受纳微礼也。 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是也。 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不以殇礼降也。 许嫁卒者,当为诸侯夫人,有即贵之渐,犹侠卒也。 日者,恩尤重于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例。 ○侠,音协。)[疏]注“许嫁卒者”至“夫人”。 ○解云:则知许嫁于大夫者不卒之,何者? 为大夫妻者贱,虽至其家,卒犹不书,况其许嫁乎! ○注“犹侠卒也”。 ○解云:在隐九年春三月,“侠卒”,彼传云“侠者何? 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 然则未命大夫所以卒之,以其将为大夫,有即贵之渐,赏疑从重,故录之”。 今此许嫁之女,亦有将为诸侯夫人之渐,故得书之。 ○注“日者”至“夫人例”。 ○解云:以侠卒不日,故言日者恩尤重于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之卒例,皆书日,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之属是也,故言从诸侯夫人例。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 危之也。 何危尔? 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 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 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 (下伐厉善义兵是也。 会不书者,叛也。 叛不书者,为天子亲遣三公会之而见叛,故上为天子,下为桓公讳也。 会盟一事不举重者,时宰周公不与盟。 ○不预,音豫。)[疏]“贯泽之会”。 ○解云:即上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是也。 而此言于贯泽者,盖地有二名。 然则案彼经盟,此言会者,举其初会而言也。 彼直书盟者,举重故也。 ○注“下伐”至“是也”。 ○解云:即下十五年“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注云“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者是也。 ○注“会不”至“叛也”。 ○解云:言厉等九国,亦在于会,而葵丘之会不书之者,以其叛天子之命,故不录之,但书曹伯以上于会。 ○注“会盟”至“不与盟”。 ○解云:正以文十四年“公会宋公”已下,“同盟于新城”。 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两解之。 言宰周公是时实不与盟,若言公会宰周公、齐侯巳下盟于葵丘,则是文害其义。 不举盟,直书上会,会轻于盟,失举重之例矣。 以此之故,必须两举,书云诸侯盟于葵丘,则知周公不与盟矣。 震之者何? 犹曰振振然。 (亢阳之貌。)[疏]“震之者何”。 解云:欲言是善,而盟书日;欲言其恶,贤伯所为,故执不知问。 矜之者何? 犹曰莫若我也。 (色自美大之貌。)[疏]“矜之者何”。 ○解云:既名贤伯,美见天下;而取夸矜,异于本行,故执不知问。 ○注“色自美大之貌”。 ○解云:谓其颜色自有美大之势。 甲戌,晋侯诡诸卒。 (不书葬者,杀世子也。 ○诡,九委反。)  [疏]注“不书葬者,杀世子也”。 ○解云:在上五年春。 凡君杀无罪大夫,例去其葬以绝之。 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 此未逾年之君,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 (据弑其君舍,不连先君。 连名者,上不书葬子某,弑君名未明也。 ○杀其,音试,下及注放此。)[疏]注“据弑”至“先君”。 ○解云:即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 ○注“连名”至“未明也”。 ○解云:言名未明者,弟子本意,正欲问弑其君之子,而连奚齐何之者,恐人不知奚齐之名,为是先君未葬称子某,似若子般、子野之属是也;为是被弑之故称名,似若诸儿、卓子之属是也,是以将名连弑问之,欲使后人知其称名之义。 杀未逾年君之号也。 (欲言弑其子奚齐,嫌无君文,与杀大夫同;欲言弑其君,又嫌与弑成君同,故引先君冠子之上,则弑未逾年君之号定,而坐之轻重见矣。 加之者,起先君之子。 不解名者,解言杀,从弑名可知也。 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 ○冠,古乱反。 见,贤遍反。)[疏]注“则弑”至“见矣”。 ○解云:言罪差于成君,与杀大夫异矣。 ○注“加之”至“之子”。 ○解云:若不加之,嫌是君子为一人故。 ○注“不解名”至“知也”。 ○解云:正以传云“弑未逾年君之号”,止答上云“其言弑其君之子何”之文,故云不解名矣。 既解言弑,则书奚齐之名,由弑之故明矣,是以不复答之。 ○注“弑未逾”至“略之”。 ○解云:正以隐四年春,“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 然则弑成君者,例书日,即庄八年冬十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之属是。 弑成君者例既书日,知弑未逾年君当月明矣。 今此不月,故须解之。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书如者,录内所与外交接也,故如京师,善则月荣之;如齐、晋,善则月安之;如楚,则月危之,明当尊贤慕大,无友不如已者。 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疏]注“故如京”至“荣之”。 ○解云:即成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是。 ○注“如齐”至“安之”。 ○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是也。 ○注“如楚则月危之”。 ○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十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 必如此注者,正以朝聘例时,而书月,故须解矣。 ○注“明当尊贤慕大”。 ○解云:正覆如齐、晋则月安之。 ○注“无友不如已”。 ○解云:覆如楚则月危之。 狄灭温。 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苟息。 及者何? 累也。 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 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 舍孔父、仇牧无累者乎? 曰有。 有则此何以书? 贤也。 何贤乎荀息? (据与孔父同。 ○君卓子,敕角反,又丁角反,《左氏》经无“子”字。 舍,音舍,下同。)[疏]“及者何”。 ○解云:君之与臣,尊卑异等,今而言及,故执不知问。 ○“累也”。 ○解云:桓二年注云“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则彼已有解,故此处不复注之。 ○“曰有”。 ○解云:桓二年注云“叔仲惠伯是也”。 ○“何贤乎”,注“据与孔父同”。 ○解云: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 然则此言据与孔父同者,谓与孔父同据叔仲惠伯矣。 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 (不食言者,不如食受之而消亡之,以奚齐、卓子皆立。)  [疏]注“以奚”至“皆立”。 ○解云:欲指不食其言之事状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 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荀息传焉。 (礼,诸侯之子八岁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学,业小道焉,履小节焉;十五受大傅,教之以大学,业大道焉,履大节焉。 ○骊,力知反。 少,诗照反。 大傅,音泰。)[疏]注“礼诸侯”至“节焉”。 ○解云:皆《艺文志》文也。 注云小道小节,正谓始甲典师受业;大道大节,谓博习尽诚也。 骊姬者,国色也。 (其颜色一国之选。 ○选,息恋反。)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于是杀世子申生。 申生者,里克傅之。 献公病将死,谓荀息曰:“士何如,则可谓之信矣? ”(献公自知废正当有后患,欲二子于荀息,故动之云尔。)荀息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 ”(荀息察言观色,知献公欲为奚齐、卓子来动已,故答之云尔。 ○欲为,于伪反,下文“为文公”、“不为”、“故为”皆同。)献公死,奚齐立。 里克谓荀息曰:“君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长谓重耳。 ○长,丁丈反,注同。 ○)如之何? 原与子虑之。 ”荀息曰:“君尝讯臣矣,(上问下曰讯。 言臣者,明君臣相与言不可负。 ○讯,音信,上问曰下讯。)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 ’”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弑奚齐。 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 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 (起时莫不背死乡生,去败与成。 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与孔父同义。 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 ○背,音佩。 乡,许亮反。)[疏]注“故言”至“同义”。 ○解云: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彼注云“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 今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亦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故云与孔父同义。 ○注“不日者”至“故略之”。 ○解云:正以成君见弑者例书日,今此不日,故解之。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 里克弑二君,则曷为不以讨贼之辞言之? (据卫人杀州吁。)[疏]注“据卫人杀州吁”。 ○解云:即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是也。 惠公之大夫也。 (惠公篡立巳定,晋国君臣合为一体,无所复责,故曰此乃惠公之大夫,安得以讨贼之辞言之? ○所复,扶又反,下同。)然则孰立惠公? (欲难杀之意。 ○难,乃旦反。)里克也。 里克弑奚齐、卓子,逆惠公而入。 里克立惠公,则惠公曷为杀之? 惠公曰:“尔既杀夫二孺子矣,(孺子,小子也。 奚齐、卓子时皆幼小。 ○夫,音扶。 孺,如注反。)又将图寡人。 (如我有不可,将复图我如二孺子。)为尔君者,不亦病乎? 于是杀之。 然则曷为不言惠公之入? (据齐小白入于齐。)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为文公讳也。 (踊,豫也,齐人语。 若关西言浑矣。 献公杀申生,文公与惠公恐见及,出奔,不子当绝,还入为篡,文公功足以并掩前人之恶,故惠公入、怀公出、文公入浑皆不书,悉为文公讳故也。 为文公讳者,欲明文公之功大也。 语在下。 怀公者,惠公子也。 惠公卒,怀公立,而秦纳文公,故出奔。 惠公、文公出奔不书者,非命嗣也。 ○踊,音勇,豫也。 言浑,户昆反,又户本反,下同。)[疏]注“文公与惠公”至“嗣也”。 ○解云:正以同姓之臣尚无去义,况于兄子乎! 且惠公、文公庶子,假令不去,亦不杀之,故知去父宜当绝矣。 齐小白入于齐,则曷为不为桓公讳? 桓公之享国也长,(享,食。)美见乎天下,故不为之讳本恶也。 文公之享国也短,美未见乎天下,故为之讳本恶也。 (桓公功大,善恶相除,足封有余,较然为天下所知;文公功少,嫌未足除身篡而有封功,故为之讳。 并不言惠公、怀公出入者,明非徒足以除身篡而巳,有足封之明较也,美不如桓公之功大。 ○美见,贤遍反,下同。 较然,音角,下同。)  秋,七月。 ○冬,大雨雹。 何以书? 记异也。 (夫人专爱之所生也。 ○雨,于付反。 雹,步角反。)[疏]“冬,大雨雹”。 解云:《左氏》作“雪”。 ○注“夫人专爱之所生也”。 ○解云:蔽障楚女而专取君爱,故生此雹灾。 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ぶ郑父。 (○ぶ,普悲反。)[疏]“ぶ郑父”。 ○解云:《左氏》经无“父”字。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 ○秋,八月,大雩。 (公与夫人出会,不恤民之应。)冬,楚人伐黄。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是后楚灭黄,狄侵卫。)  [疏]注“是后楚灭黄”。 ○解云:在今年夏。 注“狄侵卫”。 ○解云:在十三年春。 夏,楚人灭黄。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丁丑,陈侯处臼卒。 (○处臼,《左氏》作“杵臼”。)[疏]“夏楚人灭黄”。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 然则灭例月,而此不月者,所传闻之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 十有三年,春,狄侵卫。 夏,四月,葬陈宣公。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 (桓公自贯泽、阳之会后,所以不复举小国者,从一法之后,小国言从令行,大国唯曹、许以上乃会。 ○咸,音咸。 不复,扶又反,下同。)秋,九月,大雩。 (曲阳之会不恤民,复会于咸,城缘陵,烦扰之应。)[疏]注“由阳”至“之应”。 ○解云:谓上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是。 冬,公子友如齐。 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 孰城之? (诸侯不序,故问谁城。)[疏]注“诸侯”至“谁城”。 ○解云:案上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传云“孰城之”,彼注云“据内城不月,故问之”。 然彼经书月,故得此解,此经不月,传云“孰城之”,漫道诸侯无所指据,缘陵之号由来未有,故怪而问之。 城杞也。 曷为城杞? 灭也。 孰灭之,盖徐、莒胁之。 (以下皆狄徐也。 言胁者,杞,王者之后,尤微,是见恐曷而亡。 ○恐,丘勇反。 曷,火葛反。)[疏]注“以下”至“曷而亡”。 ○解云:即下十五年冬,“楚人败徐于娄林”,注云“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文七年“冬,徐伐莒”,彼注云“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不知尊先圣法度”。 今自先犯,文对事连,可以起同恶,莒在下不得狄,故复狄徐也。 一罪再狄者,明为莒狄之尔是也。 曷为不言徐、莒胁之? 为桓公讳也。 曷为为桓公讳?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也。 然则孰城之? 桓公城之。 曷为不言桓公城之? 不与诸侯专封也。 曷为不与? 实与而文不与。 文曷为不与?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 (辄发传者,与城卫同义。 言诸侯者,时桓公德衰,待诸侯然后乃能存之。 外城不月者,文言诸侯,非内城明矣。 ○为桓,于伪反,下“为桓”“为天下”并注“臣为”同。)[疏]注“外城”至“明矣”。 ○解云:正以隐七年“夏,城中丘”;襄十九年冬,“城西郛”,“城武城”之属,是内城不月。 外城月者,即上元年夏六月,“城邢”;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之属是也。 今外不月,正以文言诸侯,非内城可知,故省文。 而昭三十二年冬,“城成周”不月,盖以城天子与内同。 夏,六月,季姬及曾阝子遇于防,使曾阝子来朝。 曾阝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 (据使者臣为君衔命文也。)内辞也。 非使来朝使,来请已也。 (使来请娶巳以为夫人,下书归是也。 礼,男不亲求,女不亲许。 鲁不防正其女,乃使要遮曾阝子淫,使来请已,与禽兽无异,故早曾阝子使乎季姬,以绝贱之也。 月者,甚恶内也。 ○要,一遥反。 遮,诸奢反。 ,音逸。 恶,乌路反。)  [疏]注“下书归是也”。 解云:即下十五年“季姬归于曾阝”是也。 ○注“礼,男不亲求”。 ○解云:即《昏礼》不称主人之属是也。 ○“女不亲许”。 ○解云:即致女之礼是也。 ○注“以绝贱之也”。 ○解云:谓绝而贱之,不以为诸侯也。 ○注“月者,甚恶也”。 ○解云:正以遇例时,即隐四年“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之属是也。 今此月者,甚恶内也。 范氏云“鲁女无故远会诸侯,遂得淫通”,此亦事之不然。 《左传》曰“曾阝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曾阝子不朝。 遇于防,而使来朝”,此近合人情。 何氏以为曾阝、鲁相近,信使通,男女之情,风流应合,未世无礼,容或有之,若姜氏如莒之流,宁可然问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沙鹿者何? 河上之邑也。 此邑也,其言崩何? (据梁山言崩。)[疏]“沙鹿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邑无崩道;欲言其山,文无山称,故执不知问。 ○注“据梁山言崩”。 ○解云:即成五年夏,“梁山崩”是也。 袭邑也。 (袭者,嘿陷入于地中。 言崩者,以在河上也。 河岸有高下,如山有地矣,故得言崩也。)[疏]注“袭者”至“地中”。 ○解云:谓嘿然而陷矣。 沙鹿崩,何以书? 记异也。 外异不书,此何以书? (据长狄之齐、晋不书。)[疏]注“据长”至“不书”。 ○解云:即文十一年传云“狄者何? 长狄也。 兄弟三人,一者之齐,一者之鲁,一者之晋。 其之齐者,王子成父杀之;其之鲁者,叔孙得臣杀之;则未知其之晋者也”,“何以书? 记异也”。 然则长狄之齐、晋皆不书之,是外异不书也。 为天下记异也。 (土地者,民之主,霸者之象也。 河者,阴之精,为下所袭者,此象天下异,齐桓将卒,霸道毁,夷狄动,宋襄承其业,为楚所败之应。 而不系国者,起天下异。)[疏]注“宋襄”至“天下异”。 ○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狄侵郑。 冬,蔡侯兮卒。 (不书葬者,溃当绝也。 不月者,贱其背小国而附父雠,故略之甚也。 兮立不书者,父献舞见获,留卒于楚,兮以次立,非篡也。 ○兮,许乙反,注同。 背,音佩。)[疏]注“不月”至“篡也”。 ○解云:正以大国之卒,例合书日,即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之属是也。 今此反不月者,故言略之甚也。 其父者,即蔡侯献舞,庄公十年为楚所获,而卒于楚,故谓楚为父雠。 上四年齐侯巳下“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其背中国附父雠之事。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 (月者,善公既能念恩,尊事齐桓,又合古五年一朝之义,故录之。)[疏]注“月者”至“齐桓”。 ○解云:即上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彼注云“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故也。 ○注“又合”至“录之”。 解云:何氏以为古者天子五年一巡守,诸侯亦五年一朝,天子分天子诸侯为五部,部朝一年,五年而遍,其小国事大国亦然,故以十年朝齐,今又往朝,是为合古。 桓元年传云“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注云“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 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 《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云‘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 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言次者,剌诸侯缓于人恩,既约救徐而生事止次不自往,遣大夫往,卒不能解也。 大夫不序旨,起会上大夫,君巳目,故臣凡也。 内独出名氏者,臣不得因君殊尊省文,别尊卑也。 ○别,彼列反。)  [疏]注“臣不”至“省文”。 ○解云:正以上言公会齐侯以下,是殊尊鲁之文。 今若不举内大夫名氏,即因君乡者殊尊之经而省文。 夏,五月,日有食之。 (是后秦获晋侯,齐桓公卒,楚执宋公,霸道衰,中国微弱之应。)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 (月者,善录义兵。 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 曹称师者,桓公霸道衰,曹独能从之,征伐不义,故褒之,所以劝勉不能,扶助霸功,激扬解惰也。 ○厉,如字,旧音赖。 激,古历反。 解,古卖反。 惰也,徒卧反。)[疏]注“月者,善录义兵”。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其例时者,即上十一年“冬,楚人伐黄”之属是也。 八月,众(公久出,烦扰之所生。 ○众,之戎反。)  九月,公至自会。 桓公之会不致,此何以致? (据柯之会不致。)久也。 (久暴师众过三时。 ○暴,步卜反。)季姬归于曾阝。 巳卯,晦,震夷伯之庙。 晦者何? 冥也。 (昼日而冥。 ○冥,亡丁反,又亡定反,注同。)  [疏]“晦者何”。 ○解云:欲言月晦,例所不书;欲言昼冥,亦非常录,故执不知问。 震之者何? 雷电击夷伯之庙者也。 夷伯者,曷为者也? 季氏之孚也。 (孚,信也。 季氏所信任臣。)[疏]“震之者何”。 ○解云:欲言天震,文不言天;欲言地震,又无地称,故执不知问。 加之者,以震有二种故也,且避问轻重两举。 云云之说,在隐九年。 季氏之孚则微者,其称夷伯何? 大之也。 曷为大之? (据阳虎称盗。)[疏]注“据阳虎称盗”。 ○解云:即是八年“盗窃宝玉大弓”是也。 天戒之,故大之也。 (明此非但为微者异,乃公家之至戒,故尊大之,使称字,过于大夫,以起之,所以畏天命。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何以书? 记异也。 (此象桓公德衰,︹楚以邪胜正,僖公蔽于季氏,季氏蔽于陪臣,陪臣见信得权,僭立大夫庙,天意若曰蔽公室者,是人也,当去之。 ○去,起吕反。)  冬,宋人伐曹。 楚人败徐于娄林。 (谓之徐者,为灭杞,不知尊先圣法度,恶重,故狄之也。 不月者,略两夷狄也。 ○为,于伪反。)[疏]注“不月”至“狄也”。 ○解云:正以败例书月,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是也。 以其非两夷,故书月。 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 此偏战也。 何以不言师败绩? (据泓之战言宋师败绩。 ○泓,乌宏反。)君获,不言师败绩也。 (举君获为重也。 释不书者,以获君为恶;书者,以恶见获,与获人君者,皆当绝也。 主书者,从获人例。 ○恶,乌路反。)[疏]注“释不书”至“人例”。 ○解云:正决二十一年“释宋公”之经矣。 然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传云“曷为不言其获? 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 然则秦、楚同类,得获晋侯者,正以爵称伯,非真夷狄,故与楚异。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石于宋五。 是月,六退飞,过宋都。 曷为先言而后言石? (据星后言。 ○十六年,本或从此下别为卷。 案《七志》、《七录》何注此十一卷,《公羊》以闵附庄故也,后人以僖卷大,辄分之尔。 ,于敏反。 是月,如字,或一音徒兮反。 六,五历反,水鸟。)[疏]注“据星后言”。 ○解云:即庄七年“夜中,星如雨”是也。 石记闻,闻其真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是月者何? 仅逮是月也。 (是月边也。 鲁人语也。 在正月之几尽,故曰劣及是月也。 真然,之人反,又大年反,声响也;一音芳君反,本或作“砰”,八耕反。 仅,其靳反,劣也。 逮,音代,又大计反,及也。 几,音祈。)[疏]“是月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是月”至“语也”。 ○解云:案上十年传云“踊为文公讳”,何氏云“踊,豫也,齐人语。 若关西言浑矣”,是以《春秋》之内,于此乎悉解为齐人语,而此一文独为鲁人语者,以是经文孔子作之,孔子鲁人,故知鲁人语。 彼皆是诸传文,乃胡母生、公羊氏皆为齐人,故解为齐人语。 注在正月之几尽者,谓晦日乃在正月之欲尽矣。 何以不日? (据五石言日。)[疏]注“据五石言日”。 ○解云:等是灾异,何故五石书言戊申朔,而六不书日乎? 故难之。 晦日也。 (凡灾异晦日不日,日食是也。 日食尝于晦朔,不日,晦可知也。 六无常,故言是月以起晦也。)[疏]注“凡灾”至“不日”。 ○解云: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之属是也。 今此亦晦,故不书日。 ○注“日食”至“起晦也”。 ○解云:案隐三年“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传云“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 或言朔或不言朔? 日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注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 失之前者,朔在前也”,注云“谓二日食,‘己巳,日有食之’是也”;传又云“失之后者,朔在后也”,注又云“谓晦日食,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 然则日食亦有二日食,此注何言日食常于晦朔乎? 二日食者,虽非正朔,若欲比晦言之,亦得谓之朔矣。 言若正朔食,朔日并言;若二日食,则言日;则知日、朔并不言,是晦日明矣。 故云不日晦可知也。 晦则何以不言晦? (据上言朔。)《春秋》不书晦也。 (事当日者日,平居无他卓亻危,无所求取,言晦朔也,《走隹》盟奚战是也。 ○亻危,尤委反。 《走隹》,翠轨反。)  [疏]注“平居无他卓亻危”。 ○解云:谓无他卓异亻危戾,平常之事也。 ○注“无所”至“战是也”。 ○解云:即桓十七年“二月,丙午,及邾娄仪父盟于《走隹》”,《春秋》说以为二月晦矣;“五月,丙午,及齐侯战于奚”,《春秋说》以为五月之朔也。 然则此传云“《春秋》不书晦”,谓平常之事;下文“朔有事则书,晦虽有事不书”者,谓卓亻危之事,合书晦朔矣。 朔有事则书,(重始,故书以录事,若泓之战及此皆是也。)[疏]注“若泓”至“是也”。 ○解云:即下二十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及此经皆书朔,是其卓亻危之事书朔也。 晦虽有事不书。 (重始而终自正,故不复书以录事。 ○不复,扶又反,下同。)曷为先言六而后言? (据石后言五。)六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徐而察之则退飞。 (小而飞高,故视之如此,事势然也。 宋都者,宋国所治也。 人所聚曰都。 言过宋都者,时独过宋都退飞。 ○所治,直吏反。)五石六,何以书? 记异也。 外异不书,此何以书? 为王者之后记异也。 (王者之后有亡征,非亲王安存之象,故重录为戒,记灾异也。 石者,阴德之专者也;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 襄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之数。 天之与人,昭昭著明,甚可畏也。 于晦朔者,示其立功善甫始而败,将不克终,故详录天意也。 ○为王,于伪反,注同。 耿介,音戒。 之行,下孟反。)[疏]注“卒以五年见执”。 ○解云:即下二十一年“执宋公以伐宋”是。 计有六年而言五年者,据实日月言之,以合五石之数故也。 又六年终败者,即下二十二年“战于泓,宋师败绩”是也。 计有七年而言六年者,如上说。 ○注“天之与人”至“畏也”者,解云:《春秋说》文也。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其称季友何? (据犁战名,不称季,来归不称友。)[疏]注“据犁”至“称季”。 ○解云:即上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犁”是也。 ○注“来归不称友”。 解云:闵元年“季子来归”是也。 贤也。 (闵公不书葬,故复于卒贤之,明季子当蒙讨庆父之功,遏牙存国,终当录也。 不称子者,上归本当称字,起事言子。)[疏]注“闵公”至“录也”。 ○解云:正以君弑贼不讨,恶臣子不讨贼,君丧无所系,往前闵公不书葬,恐季子有甚恶,故书字见其贤。 ○注“不称子”至“言子”。 ○解云:即闵元年归之下来,注云“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落姑之,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是也。 夏,四月,丙申,曾阝季姬卒。 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 (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于大夫,故皆日也。 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曰痛之。)  [疏]注“日者”至“皆日也”。 ○解云:以所传闻之世,大夫之卒,不问有罪以否,例不日,隐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也。 今此季友、公孙慈之卒皆书日者,正以贤君宜有恩礼于大夫故也。 然则言皆者,皆季友与公孙慈也。 其曾阝季姬之卒,例自合日,即上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之属是也。 ○注“一年”至“痛之”。 ○解云:言由其是贤君,故宜痛骨肉之卒;若直见是贤君,宜有礼于大夫,但当见季一人书日,故知宜痛其频死故也。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疏]注“月者”至“此始也”。 ○解云:正以盟会之例,大信书时,今而书月,故如此解。 知任竖刀、易牙者,下十八年传文。 言堕功灭项者,谓堕毁霸功而灭项,即下十七年“夏,灭项”是也。 十有七年,春,齐人、徐人伐英氏。 (称氏者,《春秋》前黜称氏也。 伐国而舍氏言之者,非主名,故伐之得从国举。)[疏]注“伐国”至“主名”。 ○解云:若其主名,即爵等是也。 夏,灭项。 孰灭之? 齐灭之。 (以言灭,知非内也。 以不讳知齐灭。 ○项,户讲反,国名。)  [疏]注“以言灭知非内也”。 ○解云:案经直言灭,不载主名,何知非内灭之? 正以《春秋》之例,内大恶讳,今言灭,知非内矣。 ○“以不讳知齐灭”。 ○解云:《春秋》之例,为贤者讳,故上十二年“楚人灭黄”不为讳,今讳不言齐人,故知齐灭之。 曷为不言齐灭之? (据齐师灭谭。)[疏]注“据齐师灭谭”。 ○解云:在庄十年冬也。 为桓公讳也。 《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 君子之恶恶也疾始,(绝其始,则不得终其恶。 ○为桓,于伪反,下及注同。 恶恶,并如字;一读上乌路反。)善善也乐终。 (乐贤者终其行。 ○行,下孟反。)桓公尝有继绝。 (立僖公也。)[疏]注“立僖公也”。 ○解云:即元年是也。 存亡之功,(存邢、卫、杞。)[疏]注“存邢、卫、杞”。 ○解云:存邢,上元年“城邢”是也。 存卫,上二年“城楚丘”是也。 存杞,上十四年“城缘陵”是也。 故君子为之讳也。 (言尝者,时桓公德衰功废而灭人,嫌当坐,故上述所尝盛美而为之讳,所以尊其德,彰其功。 传不言服楚,独举继绝存亡者,明继绝存亡,足以除杀子纠,灭谭遂项,覆终身之恶。 服楚功在覆篡恶之表,所以封桓公,名当如其事也。 不月者,桓公不坐灭,略小国。)[疏]注“传不言服楚”至“亡者”。 ○解云:其服楚在上四,年传云“曷为再言盟? 喜服楚也”是也。 注“明继”至“身之恶”。 ○解云:杀子纠者,即庄九年九月,“取子纠杀之”是也。 灭谭,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是也。 其灭遂者,即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是也。 以继绝除杀子纠,以存三亡国除其三灭,故云覆终身之恶。 ○注“服楚”至“事也”。 ○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其篡文也。 而言之表者,取以盖藏之。 ○注“不月”至“小国”。 ○解云:言灭国例书月者,恶其篡而罪之。 今桓公功足除其灭,是以不月,故云不坐灭也。 而灭谭灭遂皆月者,是时未足以覆之也。 略小国者,欲道既讳不言齐,知是谁灭? 而不书月,又以略小国故也。 秋,夫人姜氏会齐于卞。 (○卞,皮彦反。)九月,公至自会。 冬,十有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会曹伯、卫人、邾娄人伐齐。 (月者,与襄公之征齐,善录义兵。)[疏]注“月者”至“征齐”。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故也。 夏,师救齐。 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齐师败绩。 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 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 《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 曷为不使齐主之? (据甲寅卫人及齐人战。 ○,鱼辇反,又音言。 与伐,音预,下“不与”同。)  [疏]“宋公”至“故言伐”。 ○解云:谓宋公但与伐而不与战,故不得举重,是以两举之。 ○注“据甲”至“人战”。 ○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 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彼注云“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是也。 与襄公之征齐也。 曷为与襄公之征齐? (据齐桓公霸者,犹不与征卫。)[疏]“与襄公之征齐”也。 ○解云:谓使征而正之。 征是上讨下之辞。 ○注“据齐”至“征卫”。 解云:即庄二十八年春,“卫人及齐人战”是也。 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 (不为文实者,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伐不义之道。 ○刀,音。 为是,于伪反,注同。)[疏]注“不为文”至“之道”。 ○解云:其为文实者,即上元年春,“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传云“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 君也。 君则其称师何? 不与诸侯专封也。 曷为不与? 实与而文不与。 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 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 其二年“城楚丘”之下,亦复发文实之传矣。 今此经何以不言宋师伐齐,传云此公也。 其称师何? 不与诸侯专征。 曷为不与? 实与而文不与。 文曷为不与? 诸侯之义不得专征。 诸侯之义不得专征,则其曰实与之何?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不道者,力能征之,则征之可也。 正以诸侯本无专封之道,是以元年二年之经,皆为文实,以保伍连率,本有用兵征不义之道,是以不贬宋公称师矣。 狄救齐。 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 冬,邢人、狄人伐卫。 (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虽拒义兵,犹有忧中国之心,故进之。 不于救时进之者,辟襄公,不使义兵壅塞。)[疏]注“狄称人”至“兵壅塞”。 ○解云:案《梁传》“狄救齐”,传云“善救齐也”;又云“邢人、狄人伐卫”,传云“其称人何也? 善累而后进之。 伐卫,所以救齐也”。 何氏《废疾》曰:即伐卫救齐当两举,如伐楚救江矣。 又传以为江远楚近,故伐楚救江。 今狄亦近卫而远齐,其事一也,于义《梁》为短。 以此言之,则何氏之意自伐卫,不为救齐之故。 而此注又以“狄称人者,善能救齐”者,谓以其上能救齐,是以于此进之,不谓此时伐卫为救齐也。 所以不于救时进者,不使义兵壅塞也。 十有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 (名者,著葵丘之会,叛天子命者也。 不得为伯讨者,不以其罪执之,妄执之。 所以著有罪者,为襄公杀耻也。 襄公有善志,欲承齐桓之业,执一恶人,不能得其过,故为见其罪。 所以助贤者,养善意也。 月者,录责之。 ○为襄,于伪反,下“故为”、“起为”、“为襄公”、“深为”、“若不为”皆同。 见,贤遍反。)[疏]注“名者”至“命者”。 ○解云:即上九年“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传云“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是也。 ○注“不得为伯讨”。 ○解云:上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 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 今此不称侯,故解之。 ○注“月者,录责之”。 解云:正以执例书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五年“冬,晋人执虞公”之类是也。 今此书月者,录责之也。 夏,六月,宋人、曹人、邾娄人盟于曹南。 (因本会于曹南,盟故以地,实邾娄。 说在下。)[疏]注“因本”至“在下”。 解云:言此盟之前,相与于曹南矣。 其实此盟在邾娄,故言实邾娄矣。 曾阝子会于邾娄。 其言会盟何? (据言诸侯会盟不录,及曹伯襄言会诸侯。)[疏]注“据外”至“会诸侯”。 ○解云:旧本皆无“及”字。 言外诸侯会盟不录者,正以竟《春秋》上下,无外诸侯会盟之文。 若存“及”,宜下句读之。 后会也。 (说与会伐宋同义。 君不会大夫,剌后会者,起实君也。 地以邾娄者,起为邾娄事也。 不言君者,为襄公讳也。 鲁本许嫁季姬于邾娄,季姬淫,使曾阝子请已而许之,二国交忿,襄公为此盟,欲和解之。 既在会间,反为邾娄所欺,执用曾阝子,耻辱加于宋无异,故没襄公,使若微者也。 不于上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曾阝子自就邾娄,为所执者也。 上盟不日者,深顺讳文,从微者例,使君下执,不以上盟为辨也。 会盟不日者,言会盟不信已明,无取于日,自其正文也。)  [疏]注“说与会伐宋同义”。 解云:即庄十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传云“其言会伐宋何? 后会也”,彼注云“本期而后,故但举会。 书者,刺其不信”。 ○注“君不会大夫”。 ○解云:案庄九年春,“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传云“公曷为与大夫盟? 齐无君也。 然则何以不名? 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又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盟于防”,传云“曷为不言公? 讳与大夫盟也”,皆是君不会大夫之辞。 ○注“起实君也”。 ○解云:言起上宋人、曹人之属,实是宋公、曹伯耳。 ○注“地以邾娄”。 ○解云:正以二十八年夏,“公会晋侯”以下“盟于践土。 陈侯如会”,传云“其言如会何? 后会也”。 然则彼言陈侯如会,此亦宜言曾阝子如会,而言于邾娄,起为邾娄事也。 ○注“不言君者”。 ○解云:上曹南之盟,不言宋公等是也。 ○注“季姬淫”至“微者也”。 ○解云:即上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曾阝子遇于防,使曾阝子来朝”,传云“曾阝子曷为使乎季姬来朝? 内辞也。 非使外朝,使来请已也”。 ○注“不于上”至“执者也”。 ○解云:上经云“盟于曹南”者,实是盟于邾娄,故以此解之。 所以不于上经地以邾娄者,深为襄公讳,使若不为邾娄事盟,而曾阝子自就邾娄所见执者也。 ○注“上盟不”至“日者”。 ○解云:《春秋》上下,微者之盟,例皆书时,而下文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 今此乃以不日为微者例者,正以宋襄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宜书月。 隐元年注云“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 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是也。 ○注“会盟”至“正文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也。 言自其正文也者,谓既言会盟,即是不信之正文,不劳书日以见。 己酉,邾娄人执曾阝子用之。 恶乎用之? 用之社也。 其用之社奈何? 盖叩其鼻以血社也。 (恶无道也。 不言社者,本无用人之道,言用之已重矣,故绝其所用处也。 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于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 ○恶乎,音乌。 恶无,乌路反。 用处,昌虑反。)[疏]注“日者鲁”至“自责之”。 ○解云:正以凡执例时,即上四年夏,“齐人执陈袁涛涂”之属是也。 今日,故解之。 秋,宋人围曹。 卫人伐邢。 冬,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 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 ○)。 因宋征齐有隙,为此盟也。 是后楚遂得中国,霍之会,执宋公。 [疏]注“因宋征”至“执宋公”。 ○解云:谓上十八年襄公征齐,齐与宋有间隙,齐遂扌会诸侯之人而为此盟,以谋宋矣。 “霍之会,执宋公”,即下二十一年“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也。 梁亡。 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 (据蔡溃以自溃为文,举侵也。)[疏]注“据蔡”至“侵也”。 ○解云:即上四年春,“公会齐侯”云云,“侵蔡,蔡溃”是也。 自亡也。 其自亡奈何? 鱼烂而亡也。 (梁君隆刑峻法,一家犯罪,四家坐之,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 鱼烂从内发,故云尔。 著其自亡者,明百姓得去之,君当绝者。)[疏]“鱼烂而亡也”。 ○注“梁君”至“绝者”。 ○《史记》、《春秋说》有此文也。 二十年,春,新作南门。 何以书? 讥。 何讥尔? 门有古常也。 (恶奢泰,不奉古制常法。 ○恶,乌路反。)[疏]注“恶奢”至“常法”。 ○解云:言其直是奢泰,不依古法,非僭天子也。 隐五年传云“始僭诸侯于此乎? 前此矣。 前此,则曷为始于此? 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 定二年“雉门及两观灾”之下,何氏云“立雉门两观不书者,僭天子不可言,虽在《春秋》中犹不书”。 然则此新作南门书之,知不僭天子也。 夏,郜子来朝。 郜子者何? (未有存文,嫌不名,故执不知问。 ○郜,古报反,姬姓之国,下同。)[疏]注“未有存”至“知问”。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隐二年传云“始灭于此乎? 前此矣”,何氏云“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 然则宋人灭郜在春秋之前,是以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自尔以来,不见存在之文。 若然,则是失地之君,例合书名,而来朝不名,故执不知问。 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 (据邓、名。)[疏]注“据邓、名”。 ○解云:即桓七年“夏,伯绥来朝。 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 失地之君”是也。 兄弟辞也。 (郜、鲁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绝贱,明当尊遇之,异于邓、也。 书者,喜内见归。)[疏]注“不忍”至“绝贱”。 ○解云:即不书其名是也,何者? 若非兄弟,宜书其名,绝而贱之。 ○注“明当”至“见归”。 ○解云:正以、邓书名,而此不名也。 五月,乙巳,西宫灾。 西宫者何? 小寝也。 小寝则曷为谓之西宫? 有西宫则有东宫矣。 鲁子曰:“以有西宫,亦知诸侯之有三宫也。 ”(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 礼,诸侯娶三国女,以楚女居西宫,知二国女于小寝内各有一宫也,故云尔。 礼,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疏]“西宫者何”。 ○解云:欲言是庙,不书其谥;欲言居寝,而书宫举灾,故执不知问。 ○注“西宫者”至“云尔”。 ○解云:案襄九年“春,宋火”,传云“曷云或言灾,或言火? 大者曰灾,小者曰火”,何氏云“大者,谓正寝、社稷、宗庙、朝廷也”。 此西宫者,小寝内室,楚女所居也,何故不言火而书灾? 彼传又云“内何以不言火? 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彼注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是以虽小言灾耳。 ○“礼夫人居中宫”。 ○解云:王者之制也。 西宫灾,何以书? 记灾也。 (是时僖公为齐所胁,以齐媵为嫡,楚女废在西宫而不见恤,悲愁怨旷之所生也。 言西宫不系小寝者,小寝夫人所统,妾之所系也。 天意若曰楚女本当为夫人,不当系于齐女,故经亦云尔。 ○为,丁历反,又作“嫡”。)郑人入滑。 秋,齐人、狄人盟于邢。 (狄称人者,能常与中国也。)冬,楚人伐随。 (叛楚故也。)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 (贬狄者,为犯中国讳。 ○为,于伪反,下“不为襄”、下文“为执”皆同。)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夏,大旱。 何以书? 记灾也。 (新作南门之所生。)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 孰执之? 楚子执之。 (以下献捷贬。 霍,《左氏》作“盂”。)[疏]“会于霍”。 ○解云:《左氏》作“盂”,《梁》作“雩”,盖误,或所见异。 ○注“以下献捷贬”。 ○解云:即下文“冬,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传云“此楚子也,其称人何? 贬。 曷为贬? 为执宋公贬”是也。 曷为不言楚子执之? (据溴梁盟下执莒子、邾娄子,复出晋人也。 ○溴,古阒反。)[疏]注“据溴梁盟”。 ○解云:即襄十六年春,“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于溴梁”,“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是也。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 (不与执为重,复举伐者,劫质诸侯,求其国事,当起也。 不为襄公讳者,守信见执,无耻。 说在下也。)[疏]注“劫质诸侯”。 ○解云:言劫诸侯以为质而求其国,事当起也,是以执伐两举,见其外贪利也。 下云“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是也。 冬,公伐邾娄。 楚人使宜申来献捷。 此楚子也,其称人何? (据称使知楚子。)贬。 曷为贬? (据齐侯献戎捷不贬。)为执宋公贬。 曷为为执宋公贬? (据上巳没不与执中国。)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盖鹿上之盟。)[疏]注“盖鹿上之盟”。 ○解云:即上文春“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是也。 言鹿上盟为此约。 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 ”宋公曰:“不可。 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 ”终以乘车之会往,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 (诈谖劫质诸侯,求其国,当绝,故贬。 ○堕,许规反。 谖,音许援反,诈也;又音援。)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 国,子之国也。 吾不从子之言,以至乎此。 ”公子目夷复曰:“君虽不言国,国固臣之国也。 ”(所以坚宋公意,绝︹楚之望。)  [疏]“君虽不言国”。 ○解云:即言君假令不道是臣之国,今国当是为臣之国矣。 所以坚宋公意,欲使宋公乃心在楚,不急求还。 ○注“绝︹楚之望”。 ○解云:欲绝楚人,使知宋难取,不复望之。 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 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吾将杀子君矣。 ”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巳有君矣。 ”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 宋公释乎执,走之卫。 (襄公本谓公子目夷曰“国,子之国也”。 宋公愧前语,故惭不忍反,走之卫。 不书者,执解而往,非出奔也。 ○守,手又反,又如字。 应,应对之应。)[疏]注“走之卫”至“奔也”。 ○解云:正决襄十四年夏,“卫侯ぅ出奔齐”也。 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 ”然后逆襄公归。 (凡出奔归书,执获归不书者,出奔巳失国,故录还,应盗国,与执获者异,臣下尚随君事之,未失国,不应盗国,无为录也。 ○国为,于伪反,下“为襄”、“为公子”,注“为没”、“故为”皆同。)[疏]注“凡出奔”至“为录也”。 ○解云:正以桓十五年夏,郑伯突云云,彼传云“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 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不应盗国盗国,即入与复入是也,《春秋》皆录其归以别之。 其执获而归不书者,本未失国,无义可著,何录之有? 案下二十八年“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冬,“曹伯襄复归于曹”,“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哀七年“秋,公伐邾娄。 八月,己酉,入邾娄,以邾娄子益来”;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 然则三者皆执获而归,所以书之者,曹伯之下注云“执归不书,书者名恶当见”,其曹伯名者,剌天子归有罪也;卫侯归下注云“为杀叔武,恶天子归有罪也。 执归不书,主书者,名恶当见也”;邾娄子益之下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 恶乎捷? 捷乎宋。 (以上言伐宋。 ○恶,音乌。)曷为不言捷乎宋? (据戎捷也。)为襄公讳也。 (襄公本会楚,欲行霸忧中国也。 不用目夷之言,而见诈执伐宋,几亡其国,故讳为没国文,所以申善志。 不月者,因起其事。 ○几,音祁。)[疏]注“不月者,因起其事”。 ○解云:正以献戎捷书六月也。 起事者,正以《春秋》之义,灭国例月,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类是也。 今此宋公几亡国,是以为讳之,去其月以起其贤。 此围辞也,曷为不言其围? (据上言守国,知围也。)为公子目夷讳也。 (目夷遭难,设权救君,有解围存国免主之功,故为讳围,起其事,所以彰目夷之贤也。 归捷书者,剌鲁受恶人物也。 ○遭难,乃旦反。)[疏]“曷为不言其围”。 ○案旧本传注三者皆作“围”字,唯有“守”下“知”上一“国”字,以其有皆作“围”字者,误。 守国,即上传“设守械而守”是也。 [疏]注“设权”至“人物也”。 ○解云:救君者,即上传“宋公释乎执,走之卫”是也。 解围者,楚人释宋公,去而不复围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 (言诸侯者,起霍之会诸侯也。 不序者,起公从旁以议释宋公,会盟一事也。 言会者,因以殊诸侯也。)[疏]注“起霍之会诸侯也”。 ○解云:即上文“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霍执宋公以伐宋”是,上文序之,下文总之,故得起其上会诸侯也。 不序者,若其序之云公会某侯某侯,即无以见公从旁别来。 今诸侯不序,并作一文,别言公会,则知鲁公从旁而来,是以不序诸侯,以起其义。 ○注“会盟一事”至“侯也”。 ○解云:上言会于霍,下言盟于薄,明其但是一出之行,而更言公会诸侯者,因以殊诸侯矣。 释宋公。 执未有言释之者,此其言释之何? (据执滕子至言释。)  [疏]“释宋公”。 ○解云:不言楚子释宋公者,何氏《废疾》:公羊以为公会诸侯释之,故不复出楚耳。 ○注“据执”至“言释”。 ○解云:即上十九年“春,王三月,宋人执滕子婴齐”是也。 公与为尔也。 公与为尔奈何? 公与议尔也。 (善僖公能与楚议释贤者之厄。 不言公释之者,诸侯亦有力也。)[疏]“公与议尔”。 ○解云:言鲁公与为释宋公之事也。 发布时间:2026-03-19 10:05:20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5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