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孝经注疏》 卷一 天子章第二 内容: [疏]正义曰:前《开宗明义章》虽通贵贱,其迹未著,此故已下至于《庶人》,凡有五章,谓之五孝,各说行孝奉亲之事而立教焉。 天子至尊,故标居其首。 案《礼记·表记》云:“惟天子受命于天,故曰天子。 ”《白虎通》云:“王者父天母地,故曰天子。 虞夏以上,未有此名。 殷周以来,始谓王者为天子也。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 博爱也。 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广敬也。 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刑,法也。 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则德教加被天下,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 盖天子之孝也。 盖,犹略也。 孝道广大,此略言之。 [疏]子曰:“至孝也正义曰:此陈天子之孝也。 所谓“爱亲”者,是天子身行爱敬也。 “不敢恶于人”、“不敢慢于人”者,是天子施化,使天下之人皆行爱敬,不敢慢恶于其亲也。 亲,谓其父母也。 言天子岂唯因心内恕,克己复礼,自行爱敬而已,亦当设教施令,使天下之人不慢恶于其父母。 如此,则至德要道之教,加被天下。 亦当使四海蛮夷,慕化而法则之。 此盖是天子之行孝也。 《孝经·援神契》云:“天子孝曰就,言德被天下,泽及万物,始终成就,荣其祖考也。 ”五等之孝,惟于《天子章》称“子曰”者,皇侃云:“上陈天子极尊,下列庶人极卑。 尊卑既异,恐嫌为孝之理有别,故以一‘子曰’通冠五章,明尊卑贵贱有殊,而奉亲之道无二。 ”○注博爱也。 ○正义曰:此依魏注也。 博,大也。 言君爱亲,又施德教于人,使人皆爱其亲,不敢有恶其父母者,是博爱也。 ○注广敬也。 ○正义曰:此依魏注也。 广亦大也。 言君敬亲,又施德教于人,使人皆敬其亲,不敢有慢其父母者,是广敬也。 孔传以人为天下众人,言君爱敬己亲,则能推己及物。 谓有天下者,爱敬天下之人;有一国者,爱敬一国之人也。 不恶者,为君常思安人,为其兴利除害,则上下无怨,是为至德也。 不慢者,则《曲礼》曰“毋不敬”,《书》曰“为人上者,奈何不敬? ”君能不慢于人,修己以安百姓,则千万人悦,是为要道也。 上施德教,人用和睦,则分崩离析,无由而生也。 案《礼记·祭义》称有虞氏贵德而尚齿,夏后氏贵爵而尚齿,殷人贵富而尚齿,周人贵亲而尚齿。 虞、夏、殷、周,天下之盛王也,未有遗年者,年之贵乎! 天下久矣,次乎事亲也,斯亦不敢慢于人也。 所以于《天子章》明爱敬者,王肃、韦昭云:天子居四海之上,为教训之主,为教易行,故寄易行者宣之。 然爱之与敬,解者众多。 沈宏云:“亲至结心为爱,崇恪表迹为敬。 ”刘炫云:“爱恶俱在于心,敬慢并见于貌。 爱者隐惜而结于内,敬者严肃而形于外。 ”皇侃云:“爱敬各有心迹,烝烝至惜,是为爱心。 温清搔摩,是为爱迹。 肃肃悚栗,是为敬心。 拜伏擎跪,是为敬迹。 ”旧说云:“爱生于真,敬起自严。 孝是真性,故先爱后敬也。 ”旧问曰:“天子以爱敬为孝,及庶人以躬耕为孝,王者并相通否? ”梁王答云:“天子既极爱敬,必须五等行之,然后乃成。 庶人虽在躬耕,岂不爱敬,及不骄不溢已下事邪? ”以此言之,五等之孝,反相通也。 然诸侯言保社稷,大夫言守宗庙,士言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以则言之,天子当云保其天下,庶人当言保其田农。 此略之不言,何也? 《左传》曰:“天子守在四夷。 ”故“爱敬尽于事亲”之下,而言“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 保守之理已定,不烦更言保也。 庶人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保守田农,不离于此。 既无守任,不假旨保守也。 ○注刑法至则也。 正义曰:“刑,法也”,《释诂》文。 云“君行博爱广敬之道,使人皆不慢恶其亲”者,是天子爱敬尽于事亲,又施德教,使天下之人皆不敢慢恶其亲也。 云“则德教加被于天下”者,释“刑于四海”也。 百姓,谓天下之人皆有族姓;言百,举其多也。 《尚书》云“平章百姓”,则谓百姓为百官,为下有“黎民”之文,所以百姓非兆庶也。 此经“德教加于百姓”,则谓天下百姓,为与“刑于四海”相对。 四海既是四夷,则此百姓自然是天下兆庶也。 经典通谓四夷为四海。 案《周礼》、《礼记》、《尔雅》皆言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谓之四夷,或云四海,故注以四夷释四海也。 孙炎曰:“海者,晦暗无知也。 ”○注盖犹至略言之。 ○正义曰:此依魏注也。 案孔传云:“盖者,辜较之辞。 ”刘炫云:“辜较犹梗概也。 孝道既广,此才举其大略也。 ”刘𤩽云:“盖者,不终尽之辞,明孝道之广大,此略言之也。 ”皇侃云:“略陈如此,未能究竟。 ”是也。 郑注云“盖者谦辞”,据此而言,盖非谦也。 刘炫駮云:“若以制作须谦,则庶人亦当谦矣。 苟以名位须谦,夫子曾为大夫,于士何谦? 而亦云盖也,斯则卿士以上之言,盖者并非谦辞可知也。 ”《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甫刑,即《尚书·吕刑》也。 一人,天子也。 庆,善也。 十亿曰兆。 义取天子行孝,兆人皆赖其善。 [疏]甫刑至赖之。 ○正义曰:“夫子述天子之行孝既毕,乃引《尚书·甫刑篇》之言以结成其义。 庆,善也。 言天子一人有善,则天下兆庶皆倚赖之也。 善则爱敬是也。 “一人有庆”,结“爱敬尽于事亲”已上也。 “兆民赖之”,结“而德教加于百姓”已下也。 ○注甫刑至其善。 ○正义曰:云“《甫刑》即《尚书·吕刑》也”者,《尚书》有《吕刑》而无《甫刑》也。 案《礼记·缁衣篇》孔子两引《甫刑》辞,与《吕刑》无别,则孔子之代以《甫刑》命篇明矣。 今《尚书》为《吕刑》者,孔安国云:“后为甫侯,故称《甫刑》。 ”知者,以《诗·大雅·嵩高》之篇宣王之诗,云“生甫及申”,《扬之水》为平王之诗,“不与我戍甫”,明子孙改封为甫侯,不知因吕国改作甫名,不知别封余国而为甫号。 然子孙封甫,穆王时未有甫名,而称为《甫刑》者,后人以子孙之国号名之也。 犹若叔虞初封于唐,子孙封晋,而《史记》称《晋世家》也。 刘炫以为遭秦焚书,各信其学,后人不能改正而两存之也者,非也。 诸章皆引《诗》,此章独引《书》者,以孔子之言布在方策,言必皆引《诗》、《书》证事,示不冯虚说,义当《诗》意则引《诗》,义当《易》意则引《易》。 此章与《书》意义相契,故引为证也。 郑注以《书》录王事,故证《天子》之章,以为引类得象。 然引《大雅》证大夫,引《曹风》证圣治,岂引类得象乎? 此不取也。 云“一人,天子也。 ”者,依孔传也。 旧说天子自称则言“予一人”。 予,我也。 言我虽身处上位,犹是人中之一耳,与人不异,是谦也。 若臣人称之,则惟言“一人”。 言四海之内惟一人,乃为尊称也。 天子者,帝王之爵,犹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称。 云“庆,善也”,《书》、《传》通也。 云“十亿曰兆”者,古数为然。 云“义取天子行孝,兆人皆赖其善”者,释“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也。 姓言百,民称兆,皆举其多也。 发布时间:2026-03-21 10:20:03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5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