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观汉记校注》 东 观 汉 记 卷 十 四 内容: 传九宣秉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 〔二〕御览卷二二五〔一〕「宣秉」,字巨公,冯翊云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故京师号曰「三独坐」」,此条书钞卷六一、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异。 宣彪宣彪官至玄菟太守。 〔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李贤注〔一〕「宣彪」,事附见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 张湛张湛,〔一〕字子孝,右扶风人。 以笃行纯淑,乡里归德,虽居幽室暗处,自整顿,〔二〕三辅以为仪表。 御览卷四0三张湛为冯翊,〔三〕见府寺门即下。 主簿进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轻。」湛曰:「礼,下公门,〔四〕何谓轻哉?」类聚卷二一张湛为光禄勋,〔五〕帝临朝,或有惰容,湛辄谏其失。 常乘白马,上每见湛,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 〔六〕类聚卷九三张湛,字子孝,为光禄大夫,〔七〕数正谏威仪不如法度者。 湛常乘白马,上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 〔八〕书钞卷五六张湛,字子孝,为太子太傅,及郭后废,〔九〕因称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东门候舍,〔一一〕故时人号中东门君。 帝数存问赏赐。 后大司徒戴涉被诛,〔一二〕帝强起湛以代之。 至朝堂,遗失溲,〔一三〕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遂罢之。 〔一四〕御览卷二四四〔一〕「张湛」,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自整顿」,「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 按当有「必」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云:「居处幽室,必自修整。」〔三〕「张湛」,原误作「张堪」。 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未曾为冯翊。 而张湛于建武初年为左冯翊,见范晔后汉书本传、袁宏后汉纪卷七。 此条下文「湛」字原亦误作「堪」,今一并校正。 〔四〕「礼,下公门」,礼记曲礼云:「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郑玄注:「皆广敬也。」〔五〕「张湛为光禄勋」,建武五年,张湛为光禄勋。 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六〕「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御览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为光禄大夫」,建武七年,张湛为光禄大夫。 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八〕「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类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览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郭后」,名圣通,建武二年,立为皇后。 十七年,废为中山王太后。 见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 〔一0〕「不朝」,此二字原无,书钞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一一〕「中东门候舍」,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云:「汉官仪曰:「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次南曰中东门。 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盖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诛」,建武十五年,戴涉为大司徒。 二十年,下狱死。 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三〕「遗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同。 〔一四〕「遂罢之」,此条书钞卷五六亦引,字句较略。 王丹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 每岁农时,载酒肴,便于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酒肴而去。 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 御览卷五五三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 〔二〕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 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三〕赙助甚丰。 〔四〕丹乃怀缣一疋,陈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 御览卷八一八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过辞于丹。 〔五〕丹曰:「俱遭世反复,〔六〕唯我二人为天地所遗。 〔七〕今子当之绝域,无以相赠,赠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之。 〔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邓禹平三辅,粮乏,王丹上麦二千斛。 禹高其节义,表丹领左冯翊。 〔九〕御览卷八三八王丹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 〔一0〕翰苑新书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征,霸遣子昱往。 〔一二〕昱道遇丹,拜于车下,丹答之。 昱曰:「家公欲与君投分,何为拜子孙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许。」〔一四〕御览卷五四二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 结侣将行,丹怒挞之五十,〔一五〕令寄缣二匹以祠焉。 〔一六〕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御览卷八一八王丹,字仲回,初有荐士于丹者,丹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惭自绝。 〔一八〕俄而征丹复为太子太傅,乃呼客见之,谓曰:「何量丹之薄?」不为设食以罚之,〔一九〕相待如旧。 御览卷六三一  〔一〕「王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与而劳之。」「仲因」乃「仲回」之讹。 今据增补「王丹,字仲回」、「每岁农时」三句。 「京兆人也」一句,系据御览卷四九一增补。 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此二句聚珍本连缀在首条「京兆人也」句下,叙事次序舛乱。 此二句是概括语,下即叙述「资性清白,疾恶豪强」的具体事例,文理自当如此。 御览卷四九一引与此相同,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叙事次序亦与此相同。 〔三〕「遵为护丧事」,「遵」字下记纂渊海卷五八引有「亲」字。 〔四〕「丰」,记纂渊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过辞于丹」,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下有「临诀」二字。 〔六〕「俱遭世反复」,「世」字原脱,类聚卷二九、御览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 聚珍本作「时」,与御览卷四七八引同。 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时变」。 〔七〕「地」,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二九,御览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遵甚悦之」,此条书钞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较简。 〔九〕「表丹领左冯翊」,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云:「禹表丹领左冯翊,称疾不视事,免归。 后征为太子少傅。」〔一0〕「蹇蹇正直」,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讹误。 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误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书钞卷八五引作「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今据以厘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书钞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书钞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挞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挞之」,今据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缣二匹以祠焉」,此句原无「二匹」二字。 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据增补「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惭」,原误作「暂」,聚珍本不误,今据改。 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亦作「惭」。 〔一九〕「设食」,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聚珍本作「设席食」。 陈遵陈遵破匈奴,〔一〕诏赐駮犀剑。 〔二〕书钞卷一二二〔一〕「陈遵」,字孟公,杜陵人,汉书卷九二有传。 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本书王丹传皆略载其事。 〔二〕「诏赐駮犀剑」,「駮犀剑」三字原误作「骇犀剑」,姚本作「駮犀剑」,陈禹谟刻本书钞同,今据改正。 按范晔后汉书冯石传云:石「为安帝所宠。 帝尝幸其府,留饮十许日,赐駮犀具剑、佩刀、紫艾绶、玉玦各一」。 可证字当作「駮」。 「駮犀剑」,即以斑犀为装饰的剑。 此条编珠卷二引作「光武赐陈导骇犀剑」,御览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骇犀之剑,以赐陈遵」,所引皆有讹误。 聚珍本有陈导传,辑有「光武赐陈导骇犀剑」一条文字。 「陈导」即「陈遵」之讹。 王良王良,〔一〕字仲子,〔二〕东海人。 少清高。 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俭,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 时司徒吏鲍恢以事到东海,〔四〕过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从田中归。 恢告曰:「我司徒吏也,〔七〕故来受书,〔八〕欲见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叹息而还。 〔九〕御览卷四三一王良以疾归,一岁复征,至荥阳,疾笃,不任进道,乃过其友人。 友人不肯见,曰:「不有忠言奇谋\而取大位,何其往来屑屑不惮烦也!」〔一0〕遂拒之。 良惭,自后连征,辄称疾。 〔一一〕类聚卷七五〔一〕「王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字仲子」,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类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与范晔后汉书王良传相合。 司徒属官有长史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 当时鲍恢为长史还是令史,不详。 范书王良传载,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为大司徒司直。 袁宏后汉纪卷六作「司徒掾」。 〔五〕「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徒跣」,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六、范晔后汉书王良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七0引亦同,范晔后汉书王良传作「司徒史」。 袁宏后汉纪卷六作「司徒掾」。 〔八〕「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类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据改。 〔九〕「叹息而还」,此条御览卷七0七亦引,文字较简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辄称疾」,此条御览卷四一0引,文字微异。 永乐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杜林于河西得漆书古文尚书经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经。 〔二〕御览卷六一九杜林寄隗嚣地,〔三〕终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 〔四〕嚣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诸侯所不能友,盖伯夷、叔齐耻食周粟。 令且从师友之位,〔六〕须道开通,使顺其志。」林虽拘于嚣,而终不屈节。 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嚣乃听林持丧东归。 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杨贤于陇坻遮杀之,贤见林身推鹿车,〔七〕载致弟丧,〔八〕乃叹曰:「当今之世,谁能行义? 我虽小人,何忍杀义士。」因亡去。 御览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风人。 为侍御史。 〔九〕先与郑兴同寓陇右,乃荐之。 上乃征兴为太中大夫。 御览卷六三一杜林上疏曰:〔一0〕「臣闻营河、雒以为民,刻肌肤以为刑,封疆画界以建诸侯,井田什一以供国用,三代之所同。 及至汉兴,因时宜,趋时务,省烦苛,取实事,不苟贪高亢之论。 是以去土中之京师,就关内之远都。 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钳之轻法。 郡县不置世禄之家,农人三十而税一。 〔一一〕政卑易行,礼简易从。 民无愚智,〔一二〕思仰汉德,乐承汉祀。 基业特起,不因缘尧。 尧远于汉,民不晓信,言提其耳,终不悦谕。 后稷近于周,民户知之,世据以兴,基由其祚,本与汉异。 郊祀高帝,诚\从民望,得万国之欢心,天下福应,莫大于此。 民奉种祀,且犹世主,不失先俗。 群臣佥荐鲧,考绩不成,九载乃殛。 宗庙至重,众心难违,不可卒改。 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明当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 宜如旧制,以解天下之惑,合于易之所谓「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义。 方军师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刘昭注建武八年间,郡国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 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擅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一四〕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 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 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 古今通道,传其法于有根。 狼子野心,奔马善惊。 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捡押其奸宄,又迁其余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 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 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 后辄因衰麤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 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 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 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 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 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 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 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 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从横。 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 臣闻水,阴类也。 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 而猥相毁垫沦失,常败百姓安居。 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 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杜林,字伯山,迁大司徒司直。 〔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惮之。 书钞卷六二杜林,字伯山,〔一六〕为光禄勋,〔一七〕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辄见诱进。 书钞卷五三杜林,字伯山,与马援同乡里,〔一八〕素相亲厚。 援从南方还,时林马适死,援令子持马一匹遗林,曰:「朋友有车马之馈,可具以备乏。」林受之。 居数月,林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一九〕望恩者多。 林父子两人食列卿禄,常有盈,今送钱五万。」援受之,谓子曰:「人当以此为法,是伯山所以胜我也。」〔二0〕御览卷八九四王又以师数加馈遗,〔二一〕林不敢受,常辞以道上禀假有余,苦以车重,无所置之。 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李贤注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二二〕务于无为。 〔二三〕类聚卷四七  〔一〕「杜林」,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握抱此经」,此条书钞卷一0一亦引,字句较略。 〔三〕「杜林寄隗嚣地」,「地」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此下二句事类赋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嚣而终不屈节」。 〔四〕「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窜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据姚本、聚珍本和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所引校正。 文选卷五九任昉刘先生夫人墓志李善注引云:「梁统与杜林书曰:「君非隗嚣,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为梁统与杜林书中语,与此不同。 〔五〕「嚣」,原无此字,据文义当有「嚣」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六〕「令」,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作「今」。 〔七〕「鹿车」,一种小车。 御览卷七七五引风俗通义云:「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 或云乐车,乘牛马者,剉斩饮饲达曙,今乘此虽为劳极,然入传舍,偃卧无忧,故曰乐车。 无牛马而能行者,独一人所致耳。」  〔八〕「弟」,御览卷四二0引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为侍御史」,原脱「侍」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晔后汉书杜林传同,今据增补。 〔一0〕「杜林上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 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杜林认为汉业特起,功不缘尧,遂上此疏。 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载此事。 〔一一〕「税」,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无」,姚本作「无有」,聚珍本作「人无」,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误。 〔一四〕「张氏虽皆降散」,「张氏」谓张步。 建武初,步据有齐地,后光武帝讨步,步降,封为安丘侯,与家属居洛阳。 八年夏,步携妻子逃奔临淮,与弟弘、蓝欲招其旧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陈俊追杀。 事详范晔后汉书张步传。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一六〕「字伯山」,原误作「字仲子」。 〔一七〕「为光禄勋」,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宪为光禄勋。 见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一八〕「同」,原脱此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九〕「有」,事类赋卷二一引作「存」。 按二字于义皆通。 「存」,恤养。 〔二0〕「是伯山所以胜我也」,此条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一〕「王又以师数加馈遗」,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废为东海王,以杜林为王傅。 此所谓「王」,即指东海王彊。 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师故数加馈遗」,其上又有「林为东海王傅」一句。 二本所增,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二二〕「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此文有误。 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 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 冬十月,太仆张纯为大司空。 又杜林传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为大司空」。 张纯传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 与光武帝纪相合。 〔二三〕「务于无为」,此条御览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郭丹,〔一〕字少卿,南阳人。 累世千石,父稚为丹买田宅居业。 丹为司徒,〔二〕视事五年,薨。 赐送甚宠,〔三〕百官会朝,诏问丹家,时宗正刘匡对曰:「郭丹为三公,典牧州郡,田亩不增。」御览卷八二一郭丹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四〕乃慨然叹曰:「丹不乘使者车,终不出关。」既至京师,尝为都讲,诸儒咸钦重之。 〔五〕更始二年,三公举丹贤能,征为谏议大夫,持节使归南阳,安集受降。 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车出关,如其志。 〔七〕书钞卷一三九郭丹为更始谏议大夫,使南阳,安集受降。 更始败,〔八〕丹无所归节传,以弊布缠裹节,如担负状,昼伏夜行,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 书钞卷一三0郭丹为郡功曹,荐阴亶、程胡、鲁歆自代。 太守杜诗曰:「古者卿士让位,今功曹稽古经,〔九〕可为至德。 编署黄堂,〔一0〕以为后法。」〔一一〕御览卷二六四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 〔一一〕御览卷七0九郭丹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 〔一二〕类聚卷四七〔一〕「郭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丹为司徒」,此下各句当在郭丹传篇末。 〔三〕「赐送甚宠」,此下二句原无,路子复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录堂抄本书钞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符」,书钞卷四0、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 御览卷七七八引作「传」,卷八二八引作「𦈡」。 按「传」即符信,「𦈡」亦为符信。 汉书终军传记载:「初,军从济南当诣博士,步入关,关吏予军𦈡。 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𦈡而去。」颜师古注引张晏云:「𦈡,符也。 书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苏林云:「𦈡,帛边也。 旧关出入皆以传。 传烦,因裂𦈡头合以为符信也。」汉代关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钦」,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作「敬」。 〔六〕「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览卷七七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亦同,书钞卷四0引仅无「有」字,聚珍本无「丹」、「有」二字。 而书钞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如其志」,此条合璧事类别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长安,过宛,从宛人陈兆买入关符,以入函谷关。 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车不出关。」丹自入关后,十二年不归,后如关,竟如本志」。 六帖卷九、类聚卷六所引与合璧事类别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学记卷七、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所引较为简略。 「陈兆」,六帖卷九引同,类聚卷六、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皆引作「陈洮」,聚珍本亦作「陈洮」。 〔八〕「更始败」,此下二句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更始败,诸将军悉归上,普获封爵,丹无所归节传」,聚珍本同,惟「获」字作「赐」。 〔九〕「今功曹稽古经」,「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选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善注引同。 按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 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 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挈。 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 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杜诗说郭丹「稽古经」,即指此。 〔一0〕「黄堂」,太守处理公务之所。 〔一一〕「以为后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较此简略。 〔一二〕「常持蒲编席,人异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 按「常」,与「尝」字通。 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软,「持蒲编席」,表示敬重。 「重编席」,即双层的席子。 用这种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条御览卷二0七亦引。 书钞卷三八、卷五二引仅无「名」字,余全同。 吴良吴良,〔一〕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以清白方正称于乡里。 为郡议曹掾,正旦掾入贺,〔二〕太守门下掾王望前言曰:「齐郡败乱,遭离盗贼\,人民饥饿,不闻鸡鸣狗吠之音。 〔三〕明府视事五年,土地开辟,盗贼\灭息,五谷丰熟,家给人足。 今日岁首,诚\上雅寿。」掾皆称万岁。 〔四〕良跪曰:〔五〕「门下掾佞谄,〔六〕明府无受其觞。 〔七〕盗贼\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给人足。 于今议曹掾尚无葱,〔一0〕宁为家给人足耶?」望曰:〔一一〕「议曹惰寙,自无葱,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举觞,赐鳆鱼百枚。 宴罢,〔一二〕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不拜。 御览卷四二七良习大夏侯尚书。 〔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吴良传李贤注吴良以清白方正称,东平王苍辟为西曹掾,数谏正苍,多善策。 苍上表荐良。 御览卷二四九  东平王苍荐吏吴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见良头须皎然,〔一五〕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萧何荐韩信,〔一六〕设坛即拜,不复考试,以良为议郎。」〔一七〕御览卷六三一永平中,车驾出,信阳侯阴就干车骑,突卤簿。 车府令齐国徐匡钩就车,〔一八〕收奴送狱。 〔一九〕诏书遣匡,自系。 〔二0〕吴良上书言:「信阳侯骄慢,干突车骑,〔二一〕无人臣礼,大不敬,〔二二〕匡执法守正而下狱,臣恐政化由是堕矣。」〔二三〕于是诏出匡,左迁即丘长。 〔二四〕书钞卷五五吴良为司徒长史,以清白方正称。 〔二五〕书钞卷三七〔一〕「吴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二〕「正旦掾入贺」,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岁旦与掾吏入贺」,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岁旦与掾史入贺」,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 此「掾」指郡中诸曹掾史。 〔三〕「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犬」。 〔四〕「掾」,姚本和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良跪曰」,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良时跪曰」,书钞卷三七引作「良终于下坐勃然作进曰」,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良于下席勃然进曰」。 〔六〕「门下掾佞谄」,此句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门下掾谄佞」,书钞卷一二九引作「门下掾侮谄」。 御览卷九三八引作「门下侯谄」,字有讹脱。 书钞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谄无状」,御览卷二六四引同,仅无「望」字。 按以上诸书所引,字句间有异同,似以书钞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明府无受其觞」,此句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愿勿受其觞」。 〔八〕「弭」,书钞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尽」,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亦引作「尽」。 〔九〕「民」,御览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庶」。 〔一0〕「于今议曹掾尚无葱」,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今良曹掾,尚无葱」,书钞卷一二九引同,仅无「良」字,御览卷五三九引亦同,仅无「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宴罢」,此下四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作「宴罢,转良为功曹,耻以言受进,终不肯谒」。 书钞卷三七引「耻」上有「良」字,末句无「肯」字,余与御览卷二六四引同。 聚珍本无「宴罢」二字,「耻」上有「良」字,余与御览引全同。 御览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遂不肯谒」。 〔一三〕「良习大夏侯尚书」,此句聚珍本在上条「为郡议曹掾」句前。 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东平王刘苍上疏荐吴良云:「躬俭安贫,白首一节,又治尚书,学通师法。」此处李贤注引东观汉记「良习大夏侯尚书」一句。 据此,「良习」云云也可能是刘苍疏中之语。 〔一四〕「东平王苍荐吏吴良」,「苍」字下书钞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见良头须皎然」,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又御览卷三七四引云:「吴良为东平王所荐,诏曰:「前见良头须皎然,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今以良为议郎。」」今据增补。 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显宗语,与此略同。 〔一六〕「荐」,书钞卷五六引作「举」。 〔一七〕「以良为议郎」,「以」字上聚珍本和书钞卷五六、御览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当据增补。 此条类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脱漏。 〔一八〕「钩」,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云:「留也。」王先谦集解引惠栋云:「王幼学云:「古兵有钩有镶,引来曰钩,推去曰镶。」」  〔一九〕「收奴送狱」,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 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三0引作「收送狱」。 按此句当以聚珍本为是。 〔二0〕「自系」,此句有脱字。 聚珍本作「匡自系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 书钞卷三七引作「自系狱」,御览卷二三0引作「自系不出」。 〔二一〕「干突车骑」,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堕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坠」,书钞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览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 范晔后汉书吴良传作「臣恐圣化由是而弛」。 文字虽异,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县名,属东海郡。 书钞卷三七引作「昴丘」,误。 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帝虽赦匡,犹左转良为即丘长。」是左迁者为吴良,而不是徐匡,「左迁即丘长」句上有脱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六八、御览卷二0九亦引。 承宫承宫,〔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 〔二〕少孤,年八岁,人令牧豕。 〔三〕乡里徐子盛明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 宫过其庐下,见诸生讲诵,好之,因弃猪而听经。 〔四〕猪主怪不还,行索,见宫,〔五〕欲笞之。 〔六〕门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门下,〔七〕拾薪,〔八〕执苦数年,〔九〕遂通经。 御览卷九0三承宫遭王莽篡位,天下扰攘,盗贼\并起,宫遂避世汉中。 建武四年,将妻子之华阴山谷,〔一0〕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悉推与而去,由是显名。 类聚卷二一  永平中,征承宫为博士,迁左中郎将。 〔一一〕数纳忠谏,论议切直,名播匈奴。 时单于遣使求欲得见宫,诏 发布时间:2026-04-20 10:15:45 来源:好再来网 链接:https://www.mknn.cn/guji/105295.html